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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通用18篇)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

黨的xx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將有力地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事業的發展。特別是《決定》明確提出,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這對於我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通用18篇)

一、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

民主建國、民主立國,是無產階級革命的基本主張,是實現人類解放和文明進步事業的必由之路。《共產黨宣言》明確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這就從無產階級革命的一般規律上闡明瞭建立無產階級民主國家是無產階級革命的直接目的和實現途徑。

爭取、鞏固和發展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為己任,帶領人民進行了長期不懈的艱苦奮鬥。我們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目的就是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使中國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開闢了中國人民民主制度的歷史新紀元,其重大民主政治意義正如毛澤東同志所指出的:“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讓位給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主義,資產階級共和國讓位給人民共和國。”

新中國成立後,為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們黨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進行了全面的實踐和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後來,由於“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特別是十年“文革”期間,我們在民主問題上發生過重大失誤,推行以群眾運動為主要形式的所謂“大民主”,致使黨和人民的事業遭受嚴重破壞和損失,人民民主權利受到恣意侵犯和踐踏。這個教訓極為深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了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開啟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新時期。鄧小平同志在深入總結和思考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後深刻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這一重要論斷,集中體現了我國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觀。一是民主與社會主義不可分,民主既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又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屬性;二是民主與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分,民主既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政治保證。

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和中國特色,始終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域性中佔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同其他事業一樣,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和重大進步,成功開闢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展現出旺盛的生機活力和巨大的制度優越性。

二、民主必須制度化、法律化

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如何體現,以何種方式、通過何種途徑才能有效地實現,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重大而又複雜的問題。特別是對於中國這樣一個歷史悠久、人口眾多、經濟文化落後、各方面情況差異很大的國家,實現、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更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歷史性新課題。沒有先例可循,沒有現成答案,只能是把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理同中國的具體實際相結合,走自己的道路,進行實踐探索。

在我國60多年民主政治的發展歷程中,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們曾一度走過很大的彎路,嚴重偏離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和正確方向。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作出把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的同時,確立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民主要堅持下去,法制要堅持下去。這好像兩隻手,任何一隻手削弱都不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域性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從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發展人民民主,這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規律認識的一個重大轉變,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制度化的關鍵是法制化,制度建設的重點是法制建設。1997年黨的xx大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並將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

在中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是一項史無前例的偉大而又極其複雜、艱鉅的巨集偉事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一方面要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另一方面還要動員和組織全體人民以國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會主義建設,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堅定地朝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巨集偉目標前進。要實現上述要求,只有堅持和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通過完備的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人民當家作主的各項民主權利落到實處,使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使全社會成員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才有可能做到。人們從自己的社會實踐和實際生活中越來越認識到,依法治國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正確途徑和基本方式。

三、新時期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的主要成就和重要經驗

改革開放30多年來,黨和國家總結髮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正反兩方面經驗,強調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取得了一系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成就和進展。

我們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斷取得新的重要進展。主要體現在:一是改革和完善選舉制度,把直接選舉人大代表的範圍由鄉一級擴大到縣一級,實行普遍的差額選舉制度,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二是修改憲法,健全並突出強調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制度,確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一系列重要原則。三是加強和完善全國人大及其會的職權,規定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會共同行使國家立法權,共同監督憲法實施。四是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賦予省級人大及其會、較大的市人大及其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職權。五是加強各級人大及其會組織建設,提高基層人大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的比例,優化組成人員結構,健全專門委員會和會工作機構。六是完善保證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制度,制定完善全國人大組織法、地方組織法、立法法、監督法、議事規則等一系列加強和規範人大組織和職權的重要法律。

我們還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出發,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增強黨和國家活力、反對官僚主義、調動基層和人民積極性。一是改革和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廢除實際上存在的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確保了黨和國家領導機關正常換屆和領導人員有序更替。二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深入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鞏固和發展了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三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鞏固和發展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四是發展社會主義基層民主,建立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和企業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證了廣大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五是改革和調整權力過分集中、黨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領導體制,推進行政體制、司法體制、企業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形成了職能明確、協調配合、充滿活力、執行高效的體制機制。六是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集思廣益,促進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七是改革幹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制度,全面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為各方面優秀幹部充分湧現、各方面優秀人才建功立業開闢了廣闊渠道和發展空間。八是建立健全權力執行制約和監督體制機制,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保證了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創造性實踐,有力地推動和保障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我們在各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實踐證明是成功的政治制度,同時我們還積累了一系列寶貴的實踐經驗,成為我們繼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所應遵循的重要原則,必須在實踐中長期堅持並不斷豐富和完善。

重要經驗可以作多方面、多維度的總結和概括,其中以下三點值得特別提及和重視。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最鮮明的特色和最顯著的優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推進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就是要以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為主要制度載體和主要民主渠道,推動實現“三者有機統一”,使之統一於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踐和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

――堅持從中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民主政治制度,歸根到底,是由這個國家的國情和實際決定的。推進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就是要立足國情、立足實際、立足實踐,不斷鞏固和發展人民民主;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正確處理民主與專政、民主與集中、民主與法治的關係;走自己的道路,總結自己的經驗,同時借鑑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成果,但絕不照搬照抄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堅持中國特色民主觀。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八個能否”,即: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推進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就是要堅持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程式民主與實體民主相統一,使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方面工作做到充分反映人民意願、充分實現人民權利、充分保障人民權益,併為實現“八個能否”開闢廣闊發展空間。

四、新形勢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的方向和重點任務

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xx屆四中全會《決定》,確立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並作出全面部署和頂層設計;同時指出:“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這就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健全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明瞭前進方向、明確了目標任務。

(一)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通過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黨內法規、政治慣例等各種規範,從制度上、法律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以法治化為主要方向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也是我們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支援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支援和保證人大及其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完善選舉制度和工作制度。在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中切實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絡,廣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三)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完善黨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制度,完善民主黨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議制度。全面正確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堅持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建設團結、繁榮的民族自治地方。在城鄉社群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完善和發展基層民主制度。

(四)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

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要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構建形式多樣、內容廣泛、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和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組織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渠道。分層分類就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保證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最大限度聚集社會正能量。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執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對重要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式。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2

在我校這個大家庭裡生活了近兩年,從陌生到現在的熟悉,回顧中間經過的過程讓我感觸和體會良多,特別是我校依法治校實施的成效,讓我知道,原來我一直生活在一個和諧平安的校園環境裡。 我知道,青年學生是社會的未來和希望,是21世紀的建設者,加強依法治校,全面提高青年學生的綜合素質是一項重要的戰略任務。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我清楚的知道我校在依法治校各項措施都落實相當到位,全校師生的法律素質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時很好地實現了依法治理與教育事業同步發展。通過依法治校,促進學校走向規範化管理道路,給我們創造了一個良好的育才環境。現就以下幾個方面談談我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所經歷和所見所聞來表達我校依法治校實施的成效。

一 學校各項特色相當鮮明

學校有明確的辦學理念“突出特色,以質立校,以生為本,崇尚創新”;學校文化建設特色彰顯,為我們營造了一個很好的文化氛圍;以法規為準繩,規範教育教學行為;以活動為載體,深入推進法制教育工作,讓我們在潛移默化中既學到了法律知識又提高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 普法教育開展效果良好

自開展依法治校工作後,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本身就是化法為規的產物,學校開設的法制專題講座、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制教育與課堂文化教育相結合,把法律知識列入學校教育計劃,作為必修課,通過開展一系列活動,使我們在各類活動中不斷增強法制意識、強化我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另外,學校把法制教育與校園文化活動相結合,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寓教於樂,提高了我們的興趣和積極性。一方面,充分運用學校的櫥窗、牆報等學校最常規的法制宣傳陣地普法。另一方面,我校在不斷完善普法網路化工作,拓寬宣傳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在校園網、校報、廣播站開設“普法教育”欄目,形成了校園牆報、網路、廣播、報刊、課堂全方位的普法宣傳格局。再者學校還開展革命傳統與愛國主義教育,所有這些使徜徉其中的我們在潛移默化中昇華了思想境界。

三 依法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始終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自覺尊重並維護我們學生的人格權和其他人身權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始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校園安全的法律及規定。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職責明確,對學校教學、生活、活動設施的安全檢查相當重視,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實,校園的安全與秩序得到很好的維護;重視對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實現安全教育制度化、規範化,預防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教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等等方面有很深刻的體會;建立有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增強預防和妥善處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學生安全和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機制和報告制度,沒有出現有瞞報或者漏報現象。各個學院都設有自律委員會權益維護部,學校還設有校長信箱,這是一個很好的溝通渠道,它很好的維護了我們學生的合法權益;依法落實課程計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如食堂規範管理,強化衛生監督定期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定期檢查食堂衛生安全工作、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及時排查隱患。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學校特別關注困難學生、給予減免、資助等等,我就是一個受益者。

四 依法開展工作實效顯著

依法治理校園及周邊環境。建立有門衛登記制度,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學校建有警務室,依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的秩序;進行了多次有效地安全演練,如消防演練(自己親身參與過)等等,以此同時,我希望在今後能有防震、防身等方面的演練以提高我們學生的實踐能力。

加強了合作,校園周邊環境得到淨化。一方面,我校與所在社群的互動情況良好。就自己親身經歷來舉例,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參加過學校組織的各種服務活動,如“普法活動”“維權宣傳”“義務維修”“學雷鋒活動”等等,與社群群眾建立了很密切的關係。在此就無法一一列舉,總的來說,我校相當注重對周邊環境的維護,與社群共同維護良好的周邊環境,共同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另一方面,我校還加強了與當地公安部門的協商工作,在校園內建立起社群警務室,配備專職民警共同做好學校治安管理工作,很好的維護了師生員工的安全。另外,校道也進行了改造工程,開闢了專用的步行區,這樣更有利於師生們穿梭往來,減少安全隱患,始終秉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好一切安全工作。

校園安全有了保障。儘管還存在有偷竊行為(現象),但安全預防宣傳工作已相當到位,不足之處在於學生防不勝防。一年多下來,在我校始終沒有出現過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同學們都很禮貌,很親切,也沒有出現教師違紀違法現象和毆打、體罰學生的侵權事件,建立了優良的師德形象。不為什麼,因為我們有一個很親切的校長,很好的榜樣楷模。

經常聽到有這樣的新聞,某某大學學生跳樓自殺,原因多樣就不一一列舉,但我相信類似的事件絕不會發生在我們的校園裡,我相信生活在我們這個和諧的校園裡的我們。曾經看過一條微博是這樣說的“肇慶學院才是真正的大學,在那裡能體會感受到什麼是真正的真善美,分享教育給與我很大的啟發,在那裡能很好的發揮自己”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放棄,我們要攜手共同維護我們的生活、我們身邊的安全、儘量減少不必要的事故發生、共同維護屬於我們的和諧音符。

五 校務管理工作公開透明

我校相當重視校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將學校的重大事件向教職工公佈。如職稱評定結果、三好學生名單、先進集體、優秀教師評定、學校還製作有學校相關網站,將好的教育素材及時予以公佈,收到很好的效果。

我校的校務公開工作已經實施了多年,工會組織配合黨支部一直把校務公開當做一件重要工作來抓,組織廣大職工通過職代會的形式,積極參與學校的各項工作。由於領導重視、群眾支援,措施得力、常抓不懈,這項工作確實取得了明顯成效,不僅增強了廣大教職工的民主意識,提高了學校科學民主管理的水平,而且有力的推動了學校的教育教學與管理的改革步伐,對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了深遠而積極的作用。也有效的調動了廣大職工群眾當家作主的積極性。今年以來,我校校務公開在學校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始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部署和要求,有力推動了學校依法治校、民主政治的步伐,促進了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一年多來,我校校務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地成績,但是仍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需要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如校務公開工作中,各處室開展水平不平衡,工作力度有差異,有些在形式上不夠規範,透明度還有待加強等,這些都有待於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和完善。我們相信,只要堅持黨組織的統一領導,真正做到黨政工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各盡其責,教職工積極參與,我校的校務公開工作將會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最後,就個人而言,說說自己的感受。在法律關係上,學生是不受任何懷疑的主體,學生和學校形成三種法律關係,我認為這三種法律關係就是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據。首先,他和學校形成憲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學校代表國家滿足學生受教育權的要求,學生是憲法權的主體,而大學是滿足其要求的義務主體。受教育權是學生的根本權利,要限制或剝奪它的時候要慎而又慎。曾經看新聞,一名大學生因懷孕而被學校開除學籍的事件,我諮詢過我在廣州讀法律專業的朋友,他這樣說,用法律的觀點去判斷,就是用一個小的犧牲了學生最大的價值,在法律上存在價值滅失問題。其次,學生是大學管理中的相對人,相對人就應當有相對人的一系列權利。最後,學生和學校之間形成民事法律關係,在民事法律關係裡,學生是百分之百的主體,因為學生的權利和校長的權利完全平等,民事法律就是主體和主體之間必須平等。故此,教育關係上學生是主體教學關係上應該恢復學生的主體地位。因為和諧可以凝聚人心、和諧可以團結力量、和諧可以發展事業。校園奏響和諧的弦律,必將為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的發展注入活力。我們要倍加珍惜校園團結和諧的局面,始終用和諧的音符推動學校穩定、持續、健康的發展,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我們的和諧校園。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3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資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禮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務必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務必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務必加強法制。務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麼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於“文化大革命”,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並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髮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裡,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務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xx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務必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能夠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務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範,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範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範,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必須的規範和約束作用。

但是,務必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範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範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務必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範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務必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權威的行為作鬥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權威與尊嚴。也就是務必樹立執法和司法權威。法律的目的

和宗旨要透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透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必須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權威,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樣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禮貌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

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禮貌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但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樣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權威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此刻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由於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權威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鉅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幹警務必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幹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

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一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幹警務必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幹警的基本要求。對於政法幹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瞭解,明白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幹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完美、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於一紙空文。不僅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貼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式。法定程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

在現實當中,由於重實體輕程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舉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貼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貼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並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範遵守法律,是政法幹警的應盡職責。個性是領導幹部更應是模範守法的模範。政法幹警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裡,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權威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範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用心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麼,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並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同時,政法幹警模範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權威,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

此,每個政法幹警都應當持續清醒的主角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以模範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自覺理解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監督制約,並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善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禮貌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理解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幹警的幫忙、支援和關愛。一些幹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幹警,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理解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於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

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

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藉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務必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理解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理解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理解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援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理解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個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於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4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xx年10月23日在京落下帷幕。全會聽取和討論了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網友認為,決定的出臺,標誌著中國的依法治國進入了“快車道”、按下了“快進鍵”。法治路線定得好,關鍵還得看幹部,廣大幹部要樹立“法治思維”,帶頭學法、知法、信法、用法、守法、護法,用法治為改革導向護航。

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馬建堂、王作安、毛萬春為中央委員會委員。

法律必須和現實結合,在當下,改革是時代發展的主要議題,法治是保障改革的唯一途徑。網友“牛沐鐘聲”認為,改革是發展的根本動力,如果改革偏離法治的軌道,容易讓“少數人”得利,會加大失敗的風險,最終把“好事辦砸”。網友“倪洋軍”說,依法治國強調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必然會觸及一些利益群體的固有藩籬。一些過去慣於靠“權力”說話、依“權勢”斂財的官員,會很不習慣。此外,權與法、禮與法、情與法,法治改革是要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這些都是需要面對的改革“硬骨頭”。網友“楊永春”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實現遵從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實現法律集中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志。它表明中國只有一個執政黨,而這個執政黨的宗旨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人民服務,為改革發力。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就形同虛設”,網友“大別松濤”說,最好的信仰就是將法治精神付諸工作、付諸實踐。從法律執行的角度來說,司法幹部是主體。但一段時間以來,由於部分司法幹部的能力、水平、作風不到位,司法體制改革相對滯後,並沒有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信訪不信法、信條子不信條文等問題日益嚴重,這些都是對法治環境的極大破壞。個別領導幹部也插手具體案件,以權壓法、以言代法,影響法治的尊嚴。“法律不是權力的橡皮泥”,網友“汶水書生”在帖文中說,特權思想是建設法治中國道路上最大的絆腳石,部分領導幹部失去了對法律的敬畏,存在著“權大於法”的錯誤意識。法律面前沒有例外。領導幹部要消除特權思想,心中時刻留“紅線”,耳邊時常鳴警鐘,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黨治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例。網友“印臺月色”說,依法治國是為了更好地約束公權,是為更好地人民服務。只有幹部不越界、真心做公僕,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與執法、監督、監察部門無所畏懼,不因“人情、圈子”退縮,嚴格依法辦事,不徇私枉法,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法治講平等,在平等之上建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網友“鄭端”認為,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帶頭知法、帶頭用法、帶頭守法、帶頭護法,要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調節社會關係、協調各種利益衝突、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網友“茶疆”說,可以看到,把法治建設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無疑為全面“認識”幹部寫下了重要一筆,在“新常態”下,辦事不離“法治思維”,施政依靠“法治”手段,既是黨員幹部今後立身行事之標準,更是黨員幹部隊伍實現法治化的不二途徑。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5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引下,經過20多年的艱苦努力,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在我們邁進充滿希望的21世紀最初幾年的關鍵時刻,黨的xx大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莊嚴命題,並將其寫入憲法。這不僅是鄧小平同志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發展,也是治國方式的進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社會主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社會生產力。貧窮與落後絕不是社會主義。而要發展社會生產力,使經濟發達,社會進步,國家強盛,就必須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起來,建設起新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的自主、平等、誠實信用等屬性,必然從客觀上要求法治。市場不是萬能的,也存在消極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規範、引導、制約、保障和服務,否則就會成為無政府經濟。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的過程,實質上是經濟法治化的過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實施市場經濟法律,市場經濟才能健康有序地執行,否則,經濟活動中的種種弊端和不良傾向就會滋生蔓延,如投機倒把、假冒偽劣、坑蒙拐騙、欺行霸市,直至權錢交易,腐敗現象猖獗。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我國的經濟需要與國際市場接軌,這就要求按國際經貿和民商事領域的通行規則和慣例辦事。而這些慣例和通行規則已成為各成員國制定經濟貿易法律、法規的基礎。因此中國的經濟要融入世界經濟的大潮中,法律還必須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這樣才能平等地參與競爭,不至於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被判罰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說,沒有依法治國,沒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就不可能有給人民帶來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就不可能有社會生產力持續、協調、高速的增長。

二、依法治國,是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根本保證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13億中國人民的偉大事業。它和人民當家作主緊密相聯,休慼相關。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沒有社會主義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鄧小平同志就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治國方略的高度來講,就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選進國家機關作公僕;才能依照法定程式撤換那些不稱職的公務人員;才能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來參政、議政、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務和社會事務;才能通過法定程式真正保證國家對重大問題的決定符合自己的願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時獲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在中國落實,都必須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根本保證。

三、依法治國,是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內在需要

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一個締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的偉大事業。不能想象,社會主義不是文明的,是野蠻的;不是進步的,是落後的;不是發達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們國家精神文明發展,社會能夠全面進步,就需要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樹立崇高的道德情操,盪滌利己主義的濁水;培植遵紀守法的社會環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無序狀態;繁榮催人奮進的文學藝術,掃除精神垃圾;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打擊和取締腐朽沒落的吸毒販毒,賣淫嫖娼,拐賣婦女兒童活動,這一切都需要加強法治。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6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縣委政法委統一安排部署,組織全域性幹警集中學習了省委黨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輔導講課,通過學習,對依法治國的認識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

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權威,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只要有理怎麼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權威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符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

模範遵守法律,是政法幹警的應盡責任。政法幹警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裡,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權威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範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積極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麼,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並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權威,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幹警都應當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7

中國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國的法治分享了現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則、理念。同時,我們應當注意,法治中國建設實踐不應受到“本本主義”、“教條主義”的影響。

在我們的法治實踐中,應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成功做法、經驗,儘管這些做法、經驗可能並不符合西方法治國家的條條框框或法學教科書的概念、定義;在堅持法制統一的前提下,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多樣性,充分發揮各地區、各層級尤其是基層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公正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法,並在此基礎上,總結、完善那些經過實踐證明確實有效並且受到人民群眾真心擁護、符合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法治的做法,並及時以法治的制度形式鞏固下來,使法治真正成為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改革和建設的有效實踐。

“要了解中國,必須瞭解世界”。法治中國的性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中國的立足點是中國國情,法治中國的本質是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的有效實踐,這絲毫不削弱中國法治的世界意義。毛澤東同志指出,“中國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國法治的發生和發展離不開近現代以來國際社會提供的基本條件,比如市場經濟、民族國家、全球化等。體現在法治上,中國法治也必然以 “憲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來促進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國家統一”這些原則或理念作為法治建構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和平發展、繁榮穩定,對於世界的和平發展、繁榮穩定具有重要積極意義。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法治中國本身就具有世界意義。對於一個處於轉型期、發展中國家的社會主義中國來說,能夠探索並建立其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同時也是為全世界、全人類法治建設提供寶貴經驗,為全人類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寶貴財富。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8

報告明確了中國的法治程序,即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xx大報告提出,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而報告則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是從巨集觀到微觀的變化。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需要構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從法律體系再到法治體系是目前中國法治程序的一大特點。當法治體系構築起來之時,就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局面形成之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中的法治目標就會實現。

黨的報告指出:要“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到20xx年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是報告關於推進“依法治國”的“空間”要求。推進“依法治國”是涉及中國各領域、各方面的一項政治任務。“全面性”表現在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使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要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報告關於推進“依法治國”的“時間”要求。

“依法治國”方略自從黨的xx大確立,在黨的統一領導下貫徹實施20xx年來,已經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依然存有不少差距。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和發展的承上啟下關鍵時期,我們必須加快法治建設的步伐,到20xx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巨集偉目標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在總體佈局上,報告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五個方面作為一個整體來統籌安排和協調推進。強調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使法治在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中相互聯絡、相互貫通,發揮全域性性、基礎性的作用。

報告的這些重要內容,是對憲法精神和憲政制度的再次宣示,維護了憲法權威、弘揚了法治決心,必將成為今後一個時期推進依法治國的強大動力。總之,只要我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法治規律與中國國情的創造性結合,堅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動與自下而上全民參與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就一定能開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會主義中國創造出與經濟建設奇蹟相媲美的法治建設奇蹟。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9

依法治國事關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依法治國喚起的制度力量,必將有力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潛力現代化,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帶給有力保障。

xx屆四中全會無疑將給整個中國社會帶來法治新風,對建設法治國家產生全域性性、基礎性、長遠性影響。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和公民共同努力構成全社會遵法、用法的法治風尚值得期盼。

20xx年,醉駕被列為犯罪行為,寫入刑法;執法與司法“無縫對接”“環環相扣”,讓醉駕相關人員說情無門;加大執法、處罰和宣傳普法力度……3年來,全國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大幅下降。

運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駕、醉駕,證明陋習能夠透過法治有效破解。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說,嚴格依法辦事,違法行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則國治。“喝酒不開車”成為公眾的普遍行為準則,這是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共同努力將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的結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實證。

弘揚法治精神,是建設法治社會、法治國家深刻內涵。隨著法律條文逐漸變為社會行動,對法治的信仰將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信“訪”不信“法”,這是很多涉法涉訴信訪群眾過去對待法律的一個態度。xx屆三中全會提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中央政法機關多措並舉,一年來,涉法涉訴信訪群眾到黨政信訪部門上訪數量明顯減少,政法機關信訪事項受理率、立案率明顯提高,信訪群眾依法按程式反映問題的意識逐步增強。

“總體來看,這天越來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維護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運用法律解決身邊的問題,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體體現,也是巨大的社會進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說。

當前我國已進入“六五”普法階段。專家指出,弘揚法治精神,熔鑄法治社會,就務必透過全民普法的深入推進,使公眾逐漸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護法”轉變,推動構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在整個社會培育法治文化、樹立法治信仰。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xx屆四中全會的強力推動下,黨的執政潛力和執政水平必須會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能早日建成。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0

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是中國政治發展和改革中一件劃時代的大事。

依法治國應該是執政黨的依法執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權力三者的有機統一。全會提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從“人治”到“法治”的轉變,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必然,是中國走向現代文明的重要標誌。全會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1

黨的xx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為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行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通過學習xx屆四中全會,我有以下的心得體會:

同志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現在,我們的工作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實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紙空文,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句空話。這告訴我們,當前實施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就是有效地實施法律。政法機關作為執法司法的主體,能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無疑是實施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

從重立法轉向重執法司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必然要求

實施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心從“有法可依”逐步轉向“有法必依”,特別是突出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發展一般規律的要求,也是我國法治發展歷史階段的要求,更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從法治發展的內在邏輯及世界範圍法治國家建設的經驗看,有效地建設法治國家,首先必須制定法律,然後才能嚴格實施法律。特別是在完成大規模立法活動之後,必然面臨如何實施法律問題,即如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問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十六字方針,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xx年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都實現了有法可依。

強調改革開放以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並不是說執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說過去30多年來,中國法治建設的主要矛盾始終是如何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現有法可依。如今,這個戰略目標已經實現,雖然這個體系還要不斷完善,但中國法治建設的主要矛盾已經從有法可依轉向有法必依。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執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發展,不僅建立起完善的執法和司法體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專業素質的執法和司法隊伍。但是,與人民群眾對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還很突出。這就意味著要進一步實施依法治國,就必須將法治中國的戰略目標轉向有法必依,轉向執法和司法。

嚴格依法辦事不僅是我國法治建設的要求,而且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如果說有法可依屬於治理體系的範疇,那麼,有法必依則屬於治理能力的範疇。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體現國家制度的執行能力,它不僅是法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強化國家制度的執行能力,才能促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從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需要處理好三個關係

從建設法治中國的總體佈局看,著眼於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要做到他律與自律、法律強制與道德約束相統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同志再次明確指出,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還要靠制度來保障,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裡執行。對執法司法權的制約除了依賴制度約束,還要依賴人民群眾的監督。在網際網路時代,政法機關要變被動為主動,盡最大可能做到執法公開、司法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執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公開的目的就是為了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最終目的是為了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個社會特別是政法人員的道德建設。同志特別強調,要堅持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結合。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可以強制性地懲罰違法行為,但不能代替解決人們的思想道德問題。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並用。從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強制與道德約束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都有助於制度的落實。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強外部制度約束和監督的同時,必須不斷強化整個社會自覺守法、自覺依法辦事的道德習慣,尤其要加強政法隊伍的道德自律意識和職業倫理建設。

從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看,著眼於政法隊伍職業倫理建設,堅持大局意識與依法辦事相結合,做到執法為民的職業良知與秉公執法的法治精神相統一。

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意味著面對社會功能的分化,要克服總體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採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別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與行政工作、政法人員和其他普通公務人員混同起來。因此,對於政法人員不僅要講政治信念,而且要講職業倫理和職業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轉化為職業倫理,從職業倫理的角度來貫徹落實政治信念。正是基於政法機關職業倫理的特殊性,同志指出:“政法機關的職業良知,最重要的就是執法為民。”政法隊伍只有將執法為民的職業良知貫徹在每個具體執法司法活動中,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法律不同於政策,不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剛性。執法司法權不同於行政權,自由裁量的彈性比較小,有時甚至沒有自由裁量餘地。執法司法的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政法隊伍必須秉持和堅守法治的職業倫理,只服從法律。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秉公執法,不枉不縱。正是針對法律職業的特殊性,同志強調政法隊伍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執法者,站穩腳跟,挺直脊樑,只服從事實,只服從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縱,鐵面無私,秉公執法。

執法為民是秉公執法的前提,秉公執法是執法為民的保證。一旦離開了法律,脫離開秉公執法,執法必然受到權力、金錢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蝕和影響,執法為民就會變成一句空話,甚至蛻變為執法為權、執法為錢、執法為情。因此,面對權力干預、金錢誘惑、私情影響,政法隊伍要敢於擔當。政法隊伍只有樹立起捍衛法治、堅守法治的職業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剛正不阿、勇於擔當。同樣,政法隊伍只有秉公執法、勇於擔當,才能逐步提升執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個社會培育出依法辦事的社會風尚。

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長遠目標看,著眼於全社會依法辦事,實現依法治國,要堅持法律制度與社會風尚相結合,實現實施法律與信仰法律相統一。

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法治建設承擔著克服傳統人情社會弊端、構建新生活形態和新社會風尚的重要使命。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法機關就必須與傳統人情社會陋習進行堅決鬥爭。同志指出,要從政法機關做起,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杜絕法外開恩,逐步改變社會上那種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現象,關鍵是要以實際行動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這就意味著政法機關要在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事業中成為開路先鋒,起到率先垂範的模範作用。

只有將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個有機整體,才能通過執法司法讓人民群眾理解現代法治的精神,改變傳統思維習慣,養成依法辦事風尚,形成法治信仰。這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書本上,而是銘刻在每個人的心中,成為我們“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觀念的重要組成部分。

黨的領導是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動法治中國建設和國家治理現代化對黨的領導提出了更高要求,對黨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必須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和確保執法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關係,使黨的領導成為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設法治中國的過程中,堅持黨的領導就必須改善黨的領導,提升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以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此,同志指出,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則、管幹部,不是包辦具體事務,不要越俎代庖,領導幹部更不能借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之名對司法機關工作進行不當干預。

一旦明確了這個原則,那麼,黨的領導不但不會干預執法司法,反而為執法司法提供強有力保障。黨的領導可以為執法司法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各方資源、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辦事、創造執法環境,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保障憲法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推動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推動法治中國建設。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必須正確處理黨規黨法和國家法律的關係,使黨的各級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和廣大黨員帶頭嚴格依法辦事,成為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模範。

黨規與國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黨的組織、領導幹部和廣大黨員不嚴格遵守黨規黨法,那就很難保障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國建設方略中,黨的領導必然包含黨領導人民帶頭執法、守法。同志指出,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認真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嚴格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應當具有比普通群眾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質。如果說遵守法律、依法辦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須守住的底線,那麼,對於各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和廣大黨員來講,無疑要成為嚴格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的模範。在這個意義上,黨的領導成為推動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終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辦事風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2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麼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於“文化大革命”,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並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髮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裡,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xx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範,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範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範,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一定的規範和約束作用。但是,必須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範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範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範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權威的行為作鬥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權威與尊嚴。也就是必須樹立執法和司法權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權威,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麼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麼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權威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現在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由於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權威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鉅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幹警必須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幹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幹警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幹警的基本要求。對於政法幹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瞭解,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幹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美好、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於一紙空文。不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符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式。法定程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在現實當中,由於重實體輕程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符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並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範遵守法律,是政法幹警的應盡責任。特別是領導幹部更應是模範守法的模範。政法幹警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裡,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權威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範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積極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麼,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並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同時,政法幹警模範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權威,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幹警都應當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以模範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自覺接受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制約,並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進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接受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幹警的幫助、支援和關愛。一些幹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幹警,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接受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於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藉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必須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接受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接受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援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接受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特別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於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3

黨的以來,多次就法治建設發表重要講話,指明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方向,並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深入推進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必須貫徹落實好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彰顯法治精神,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關於法治建設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

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些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加強法治建設和政府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鮮明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指出,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援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黨的領導。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特別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委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重要論述,對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動和保障中國夢的實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佈局,法治建設既是重要內容,也是有力保障。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要條件,是實現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沒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沒有公平正義;沒有公平正義,就無法實現中國夢。我們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這個根本利益如何實現?靠什麼實現?關鍵要靠法治。強調,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價值,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執法等各領域各環節,都必須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鞏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權利依法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制裁和懲罰,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鮮明提出一切行政行為都必須在法律的規範和約束下進行。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必須通過依法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動力活力來實現。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行為是否規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直接關係到改革的走向和成敗。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嚴格地納入到法治軌道上來,真正做到決策符合法律規範,辦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監督。歸結為一句話,就是把政府工作裝進法治的籠子裡。

二、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

法治政府是現代政府管理體系的基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須自覺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則,運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各項權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執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打造職能有限、行政有為、運轉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進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政府職能如何轉?政府機構如何改?都必須依法進行。明確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法治狀態下,政府的權力、職能、責任義務、組織架構以及預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範疇。要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調”“控”同步,在機構編制、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科學合理調整機構設定,優化部門職責配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總量,不斷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堅持“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把該放的權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創造力。要堅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實效、重監督的原則,大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把不該管的事項還給社會、交給市場,使政府巨集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發揮好。

加強政府法規和制度建設。完備的法制是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堅持立、改、廢並重,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動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填補制度空白、制度盲點;及時修訂和廢止不合時宜、影響發展、有損公正的制度。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過程讓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合理的訴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增強法律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政府治理始於決策,一旦決策違法,必然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式。建立決策後的跟蹤反饋和糾偏糾錯制度,對決策實施引發重大問題的,應及時調整或停止實施,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降低影響。

嚴格依法辦事。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法律授權,政府所有的行政行為都要於法有據、程式正當。要把法律放在神聖的位置,做到法無授權則禁止,切實規範行政權力的執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梳理各部門的行政職權,細化和規範行政裁量權,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執行流程,遏制腐敗、尋租現象的滋生。深化執法體制改革,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解決多層、多頭執法問題。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要養成按程式辦事的習慣,真正做到作出行政決定時符合法定程式,實施行政行為時遵守法定程式。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創新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充實內容、擴大範圍,增強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的資訊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力執行過程公開轉變。當前,重點要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專案、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資訊公開,確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公開透明。

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責任政府,用權要受監督,違法要受追責。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加強司法監督,加強財政、審計、監察等政府內部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的權利,支援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督導督查,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管理制度,嚴明行政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斷提高各級幹部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各級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是推進依法行政的中堅力量,其法治意識、法治素養、法治能力如何,直接關係整個法治建設的程序和效果。因此,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範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斷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識和能力的集中體現。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真正尊崇憲法和法律,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時刻牢記人民授權和職權法定,嚴格遵循法律規則和法定程式,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人民權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緊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覺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

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堅決糾正把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對立起來,認為“改革創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條條框框、突破法律的約束”、“依法辦事會束縛手腳、妨礙改革、阻礙發展”的錯誤觀念和做法,牢固樹立“以法治引領發展、保障發展,優化法治環境就是優化發展環境”理念,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每一項具體工作放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謀劃和研究,通過依法行政推動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秩序、轉變政府職能的新機制、新舉措,發揮好法律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發展穩定程序與法治建設程序相協調、相統一。

積極投身法治政府建設的偉大實踐。法治政府建設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自覺有為,切實擔負起推進依法行政的責任,深入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消除影響和制約法治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法治建設考核工作,把推進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建立嚴格的考核監督制度,使法治建設真正成為一種硬標準、硬要求、硬約束,形成良好的引領示範作用,帶動全社會共同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4

一年以來,我鎮結合“六五”普法的規劃,緊緊圍繞全鎮工作大局,進一步加強了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學用結合,互相促進,通過近一階段的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全鎮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推進依法治鄉的程序。現將近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領導彙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學習制度。

鎮黨委、政府對加強幹部學法用法工作非常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考核內容,與兩個文明建設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並在各種會議上進行強調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為了切實加強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了“巴彥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鎮組織辦負責全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確保時間到位、任務到位、成績到位,並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列入培訓計劃,納入年度考核範圍,與幹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鎮宣傳辦負責做好全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宣傳、發動和安排工作,並負責做好乾部的法制講座。司法辦負責協助做好學習教材的徵訂和發放及幹部學法用法的培訓、考試、發證工作,做到學習計劃、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學習人員、學習記錄“五落實”,確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實處。

二、明確物件內容,實踐目標任務

工作中,全鎮各級各部門領導,特別是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能夠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法制理論讀本》和《幹部法律知識讀本》為基本教材,兼顧其它的學習內容,緊緊圍繞全鎮工作大局,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並具有一定的法制理論水平,推進幹部學法用法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不斷提高全鎮各級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幹部隊伍,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我鎮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突出重點,形式多樣地開展幹部學法用法工作

一年多來,我鎮能夠結合實際,採取輪訓、講座、研討、自學等形式,形式多樣地開展幹部學法用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黨委中心組學法、領導、幹部法制講座等學法制度。建立“巴彥鎮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安排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學習或法制講座不少於2次。年初以來巳開展2場領導幹部法制講座,聽課人數達100餘人,主要學習內容為《行政法學》、《法制理論讀本》、《幹部法律知識讀本》、《合同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及《廉政準則》等。

二是開展幹部法制輪訓。把法制課列入幹部的必修課,不斷拓寬培訓渠道,提高教學質量。今年3月份,為了使全鎮幹部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式下的計劃生育工作,鎮裡依託黨校專門舉辦了一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培訓班,學員有20餘人,共安排四節課,比較系統地學習了相關的計生政策知識,提高了貫徹新《計劃生育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制度。要求全鎮幹部,聯絡崗位工作實際,確定學習內容,每人每年自學時間不少於40小時,做到學習有記錄、有檢查,持之以恆,注重實效,並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輔導課,提高學習效果。年終由鄉組織辦統一組織對自學情況進行檢查。

四是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要求全鎮各級各部門幹部,要在實踐中帶頭執好法,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項決策法律諮詢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律師、專業人士在決策中的參謀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乾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自行組織或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對幹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的考試考核工作,把幹部學法內容、時間、形式和成績進行登記,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力戒形式主義。將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遵紀守法、依法治理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領導幹部任免、晉升、獎懲的依據之一,對於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幹部,不能提拔重用。今年4月26日,組織辦在先期安排自學和輔導的基礎上舉辦一次法律考試,參考人員達50人,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今後還應當進一步拓寬學法用法渠道,深入探討加強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提高學法用法質量,不斷提高幹部學法用法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幹部隊伍,促進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5

全面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確認識把握黨和法的關係。指出:“黨和法的關係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

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離開了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同時也要看到,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現在,有一些人提出諸如“黨大還是法大”這樣似是而非甚至極端錯誤的觀點,這是一個偽命題。少數人之所以熱衷於炒作這個命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黨的領導和法治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最終達到否定、取消黨的領導的目的。

對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幹部來說,真正要解決的,是“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這是一個真命題。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要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把權力執行的規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向著建設法治中國不斷前進。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6

黨的xx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戰略目標。 “法治中國”是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豐富和深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理性路徑選擇。

法治中國的性質是社會主義

法治中國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黨的明確指出,“回首近代以來中國波瀾壯闊的歷史,展望中華民族充滿希望的未來,我們得出一個堅定的結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一以貫之的接力探索中,我們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基礎、政治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兩點決定了中國法治建設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了法治中國建設必須立足於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須立足於中國的和平發展,決定了法治中國建設必須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根本的政治經濟制度來進行,並進而決定了我們不能簡單照抄照搬西方國家的法治理念及法治模式。法治中國建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法治中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提醒我們,應保持相當的政治敏感甚至政治警惕。法治問題本身也是一個政治問題。法律區別於一般的科學技術,雖然法律本身也具有技術性的特點。此外,一國的法律還體現意識形態和人民利益、國家利益的考量。法治中國建設必須滿足中國的和平發展需要,必須符合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須植根於中國社會主義根本的政治經濟制度,必須服務於中國社會主義發展大局。

法治中國的根本立足點是中國國情

毛澤東同志指出:“認清中國社會的性質,就是說,認清中國的國情,乃是認清一切革命問題的基本根據。”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黨領導全國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氣,銳意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意識到:人口多、底子薄,生產力不發達,各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不均衡,仍然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為此,黨的和xx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

發展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社會矛盾凸顯、利益多元。因此,法治中國建設必須直面中國的現實,有效解決中國問題,“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即“以法治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識、價值共識、制度共識和行為共識,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礎、

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具體言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法治建設的核心是服務於經濟發展,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駕護航。在社會體制改革中,法治建設的核心是構建和諧社會,即通過建立良好的法律執行機制、促進法律秩序的形成來構建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並進而為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條件,減少政治體制改革的風險。在文化體制改革中,法治建設的核心是培養法治文化,即培育法治思維、弘揚法治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法治建設的核心是建設生態文明,即依據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總要求,加強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有效利用能源資源、環境汙染防治等方面的法治體系,以法治來保障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維護國家主權、實現國家統一上,堅持“一國兩制”原則,更加強化大陸的內地法與港澳臺法、國內法與國際法的協調發展,以法治來維護國家主權、實現國家統一、保護國家利益,從而保障中國的和平發展。

法治中國的本質是中國的有效實踐

法治首先是一種社會實踐,是社會實踐的產物,儘管法治本身也包括文化、理念或思想體系。早在20xx年,吳邦國同志就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xx年2月,同志強調:“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

中國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國的法治分享了現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則、理念。同時,我們應當注意,法治中國建設實踐不應受到“本本主義”、“教條主義”的影響。在我們的法治實踐中,應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成功做法、經驗,儘管這些做法、經驗可能並不符合西方法治國家的條條框框或法學教科書的概念、定義;在堅持法制統一的前提下,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多樣性,充分發揮各地區、各層級尤其是基層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公正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法,並在此基礎上,總結、完善那些經過實踐證明確實有效並且受到人民群眾真心擁護、符合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法治的做法,並及時以法治的制度形式鞏固下來,使法治真正成為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改革和建設的有效實踐。

法治中國具有世界意義

“要了解中國,必須瞭解世界”。法治中國的性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中國的立足點是中國國情,法治中國的本質是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的有效實踐,這絲毫不削弱中國法治的世界意義。毛澤東同志指出,“中國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國法治的發生和發展離不開近現代以來國際社會提供的基本條件,比如市場經濟、民族國家、全球化等。體現在法治上,中國法治也必然以“憲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來促進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國家統一”這些原則或理念作為法治建構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和平發展、繁榮穩定,對於世界的和平發展、繁榮穩定具有重要積極意義。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法治中國本身就具有世界意義。對於一個處於轉型期、發展中國家的社會主義中國來說,能夠探索並建立其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同時也是為全世界、全人類法治建設提供寶貴經驗,為全人類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寶貴財富。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7

一個國家的民主程序推進到什麼程度,就是看從高層到平民有沒有學法、知法、懂法、依法的氛圍,憲法執行的徹底不徹底,是不是受到行政權力的干預.四中全會確定了依法治國的方針非常好,我們國家終於向法制社會邁出的重要的一步。這次全會向全世界發出依法治國的宣言書,是我們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偉大壯舉。

一、依法治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很長的時間是權大於法的歷史,是一種人為控制的法制與封建帝王權力制度相結合的管理制度。但是,隨著人類歷史的前行,這種制度的弊端逐漸的顯現出來,嚴重的阻礙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生存和發展。特別是在今天這樣的全球資訊化、全人類都向往著公平、公正、民主的時代,如果一個國家沒有一套體系健全的法律(憲法),如果沒有依法、遵法的制度和理念,那將是不可想象的。而我國正恰逢其時,適時提出依法治國,是中華民族之幸事、是中華崛起之基石、是歷史發展之必然。

二、依法治國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才能成功。中國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多次的變法。商鞅變法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援並取得了成功,極大地推動了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造就了一個秦帝國的誕生。而後的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等都沒有成功,其原因主要是觸動了當時上層官僚的利益,不僅沒有推動社會發展,而且造成了社會的混亂甚至倒退。而我們黨是代表著廣大人民利益的政黨,在中國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是我們國家唯一的有著強大執政能力的執政黨,因此,依法治國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才能成功。

三、依法治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們國家建國不過幾十年的時間,要想實現體系完備的依法治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四中全會能夠響亮地提出來,表明我們國家已經向法制國家邁出了一大步。因此,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要不斷的學習,不斷提升政治思想覺悟,要用科學的思維來理解現在國家發展過程中的不足之處,不要當憤青,不要輕信他國的不良言論,給國家的發展帶來不必要的的麻煩。

四、依法治國要求每一個公民要學法、知法、懂法、依法。

依法治國首先得知道什麼是法?法有什麼作用?如何使用法。因此我們每個公民都必須把學法作為必修課程、知法作為權利義務、守法提上品德層面、用法成為維權利器、護法成為基本職責。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都要站在國家憲法的框架下,利用法律來保護自身的權利,不要輕易用私權來解決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使依法治國順利推進。

關於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8

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紀委四次全會召開以來,全國上下迅速掀起了學習的熱潮,全會聚焦依法治國,把握時代和實踐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提出了許多富有創見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通過認真學習全會和省市委的一系列相關會議精神,作為一個黨員幹部,應該成為學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模範,在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運用法律知識指導工作,有力地促進各項工作為序開展。下面結合自己本職工作學法,談點心得體會。

一、堅持學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質

衛生工作涉及法律法規數量繁多,而我們的服務物件是廣大人民群眾,衛生事業的興衰與發展事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事業發展沒有止境,學習也就沒有止境。從事衛生工作時間越長,就越感覺無論是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知識還是自身知識積累,與衛生事業改革發展還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和一種生活方式,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培育濃厚的學習興趣,做到時時能學、處處可學;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實踐出真知,努力做到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兩結合、兩促進,學得更多一些、更好一些、更深一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提升自身修養,打牢學精業務知識。把嚴格管理和規範化服務結合起來,通過日常點滴工作實現為人民服務,使衛生的職能作用得到較好的發揮。

二、依法辦事,提高業務工作水平

當前,社會治理模式由管理型變為服務型、由單一管理方式趨於多元化並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對衛生部門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領導幹部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起來,與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和存在的困難結合起來,在日常事務管理中,才會運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作為藥政科,貫徹國家藥品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是我們的工作職責,進一步規範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集中採購是我們的主要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是我們衛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更應該時刻告誡自己職責所在,嚴格自律獨善其身,提高修養學以致用。

通過學習,本人對依法治國理論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加強法制學習的必要性、緊迫性有了新的認識,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等得到了增強。為在今後的具體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運用法律的知識開展好各項工作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