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精選15篇)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

克西姆·高爾基的《童年》舉世聞名。在一個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開了它。情緒也隨著書上一行行黑色的宋體字忽起忽落。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精選15篇)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動著我:四歲喪父,跟隨悲痛欲絕的母親和慈祥的外祖母到專橫的、瀕臨破產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卻經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處處護著他。在外祖父家,他認識了很多“安安靜靜”的親戚,其中包括兩個自私、貪得無厭的、為了分家不顧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還有兩個都叫薩拉的表哥。樸實、深愛著阿廖沙的“小茨岡”(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擋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儘管會被抽得紅腫。但強壯的他,後來卻在幫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時給活活的壓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個典型的俄羅斯小市民的家庭裡度過的:貪婪、殘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間勾心鬥角;為爭奪財產常常為一些小事爭吵、鬥毆……但在這個黑暗的家庭裡,有一個勤勞、堅強、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給阿廖沙講好聽的神話故事,也潛移默化地教他做一個不想醜惡現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樣。周圍殘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時甚至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會發生那樣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還認識很多其他的人:搬進新房子後的幾個房客、隔壁的三少爺,等等。阿廖沙從家人的一些“奇怪”的舉動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們的童年是燦爛的,是彩色的;是沒有煩惱痛苦的,更是無憂無慮的。有那麼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麼叫做“打”,因為我們從沒有經歷過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許是一種無法想象的痛苦吧。當然,除此之外,我們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間的勾心鬥角,為爭奪財產而打架鬥毆之類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會發生殘忍的把某個無辜的人無端地折磨致死這類想都沒想過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較,我們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著天壤之別。我們每天生活在蜜罐兒裡,被甜水泡著,被金燦燦的錢堆著……我們是多麼幸福呀!我們從來不用考慮衣食住行,這讓大人麼操心就足夠了,還輪不到我們呢。

但擁有著這些,我們並不知足。我們總是奢求更多。因為,在我們眼裡,大人們掙錢是那樣的容易,似乎都不費吹灰之力。我們多天真啊。的確,我們不用像阿廖沙那樣只十一歲就到“人間”獨自闖蕩。但讀過《童年》之後,我們應該悔過自己曾經的奢侈,我們應該不再浪費,我們應該學會珍惜。

那麼,就從現在開始吧。我們不再奢侈,不再浪費;我們開始為長輩著想,體諒他們;我們更應該開始滿足自己的幸福生活。為了以後,為了將來,為了我們到“人間”的那一天。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2

很早就聽人說:“城裡的人想衝出去,城外的人想衝進來”這句話,懷著一窺其究的心理翻開了《圍城》。從此欲罷不能……

《圍城》是一部風格獨特的現實主義諷刺長篇小說,也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態圖。作者通過主人公方鴻漸留學(不如說遊學)回國、相親、戀愛、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運用幽默、辛辣的筆風,一針見血地把一個個人物的靈魂展現在讀者面前。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視著人生,毫不掩飾地揭露出人性的劣根性、生活的真實性,入木三分地撕裂開來並加以展示,給人以思想深層次的震撼與啟迪。

《圍城》無疑是在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真實的生活。方鴻漸與孫柔嘉相識是偶然,所以結婚也是偶然,蘇文紈與曹元朗、趙辛楣與趙太太他們從相識到結婚更是偶然了。每個人從懂事的那天起就開始追逐自己認為理想的愛情,當追到的時候又在為愛情尋找一個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無幾。有的人為它兩鬢斑白、有的人為它枯萎凋謝,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理想愛情似乎太遙遠,所以到最後不得不舉起雙手,向現實、向生活、向婚姻繳械投降。看一看現實中的生活,十之八九的人在結婚之前都不曾想到自己的婚姻是這般景象,許多人在結婚的那一刻都會問自己:這就是自己一直尋找的愛情和幸福嗎?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實生活已經教給我們一個規律:婚姻是隨機的!結婚就像圍城,有的人想進去,進去的人想出來!法國哲學家羅素說:“結婚彷彿金漆的鳥籠,籠子外面的鳥想住進去,籠內的鳥想飛出來”,不管用什麼來比喻結婚,瞭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實的!在沒有結婚之前,人們都想借助愛情這把紅鑰匙開啟婚姻的城門,用婚姻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愛情,但進去的人卻發現,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把愛情的紅鑰匙弄丟了,只剩下串鑰匙的那根繩子還套在脖子上,其實愛情已經被歲月調配得五顏六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這時的愛情已經昇華為親情了。

作者以《圍城》做書名,也許想告訴我們:不僅婚姻像圍城,人生、生活、職業等等更像圍城。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便嚮往國小裡哥哥姐姐們的歡天喜地;到了國小幻想自己如中學生一樣多愁善感;進了中學又開始期盼像大學生一樣瀟灑自如;剛跨入大學卻又踮起腳尖遙望圍牆外的精彩世界;上了班,看見老闆們一個個都氣宇軒昂,於是自己開始籌劃著跳槽或創業;到了四五十歲,看見老人們領著孫子孫女在夕陽下散步,心想自己為了事業辛苦勞累了半輩子,什麼時候才可以像這些老人一樣靜享天倫之樂?等到老了又反過來懷念童年時的天真純潔。其實我們一直都在兜圈子,重複的做同一件事情:找個籠子把自己關起來,過了不久卻發現那邊的風景比這邊更好,於是出了這個籠子進了那個籠子。就這樣不斷的重複並樂此不疲。

《圍城》中既無純善也無大惡,有的只是貼近生活的真實感。作者把自己所領悟到的人生哲理通過一個個故事反映出來,讓讀者明白什麼是人性的美與醜、真與假、實與虛。

有人說《圍城》是一本智慧的書、也有人說《圍城》裡什麼都有就是沒有小說。不管《圍城》是本什麼樣的書或者說錢鍾書寫《圍城》用意何在,但它的影響是深遠的,它改變一代人的戀愛觀和婚姻觀。未婚者把它當作一個跳板來了解婚姻,已婚者把它當作一面鏡子,時刻審視自己的婚姻,而所有人都應該把他當作人生的一面鏡子,一面透視靈魂的鏡子!

《圍城》裡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樣會有!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3

星期二,我們學習了《圓明園的毀滅》這篇課文。

當我讀到“1860年10月6日,英法聯軍侵入北京,闖進圓明園……”的時候,我被激怒了。

圓明園素稱“萬園之園”,是一個美麗的、舉世無雙的皇家園林。它由圓明、長春、萬春3園組成,用了150餘年的時間才修建成。

圓明園中,有金碧輝煌的殿堂,也有玲瓏剔透的亭臺樓閣;又象徵著熱鬧街市的“買賣街”,也有象徵著田園風光的山鄉村野。園中許多景物都是仿照各地名勝建造的,如,海寧的安瀾園,蘇州的獅子林,杭州西湖的平湖秋月、雷鋒夕照;還有很多景物是根據古代詩人的詩情畫意建造的,如,蓬萊瑤臺,武陵春色。園中不僅有民族建築,還有西洋景觀。漫步園內,有如漫遊在天南海北,飽覽著中外風景名勝;流連其間,彷彿置身在幻想的境界裡。

圓明園不但建築巨集偉,還收藏著最珍貴的歷史文物。上自先秦時代的青銅禮器,下至唐、宋、元、明、清歷代的名人書畫和各種奇珍異寶。所以,它又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館、藝術館。

如此秀麗、華美的一座園林,就這樣被英法聯軍蹂躪、摧毀,變成一片廢墟。那幫可惡的、無惡不作的強盜軍隊,奪走了無以計數的珍奇異寶、名書古畫,肆無忌禪的焚燬了“萬園之園”。是誰給予了他們權利,讓他們在中國的領土上為所欲為、橫行霸道?他們燒燬、破壞了中華多少代人智慧的結晶啊!

再想想一個半世紀前,圓明園是多麼豪華美麗。人們常說,希臘有巴特農,埃及有金字塔,羅馬有競技場,巴黎有聖母院,而中國有圓明園。而如今,圓明園只剩幾根殘柱。回想起來,英法聯軍當初獲得的可真是“豐功偉績”,收穫豐碩!將那座舉世無雙的皇家園林搶掠一空,放火焚燒後,兩個勝利者眉開眼笑,“光榮”地返回了歐洲。

難道他們就不感到羞愧?在歐洲列強眼中,我們中國就是野蠻人,可這就是“文明人”對“野蠻人”的所作所為嗎?

在圓明園毀滅後的一個世紀裡,英、法兩國還在笑嘻嘻地議論、炫耀著各自從圓明園掠奪來的精美絕倫的寶貝。我真盼望有一天,他們能夠洗心革面,將所有搶掠去的珍寶物歸原主。但這可能嗎?

讀完這篇課文,氣憤之餘,我感到一絲悲哀。一個擁有上億優秀兒女的民族,一個擁有上億雙有力的手的民族啊,卻只能待在那裡,眼睜睜地看著這座“萬園之園”被搶掠一空後化為一片灰燼……

這就是清政府的腐敗與無能。我深知,英法聯軍焚燒、毀掉的不僅是圓明園,更是一個民族的自尊。

所以,作為學生,我們應該努力學習,讓今後的祖國日益強大,讓圓明園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4

朱自清的散文是很好的,寫得很有詩意,寫法也很新穎,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覺還不錯呢!

這篇文章先是寫草,我認為寫草寫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從土裡鑽出來,嫩嫩的,綠綠的。園子裡,田野裡,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滿是的。這一句寫出了春的突然到來,小草在不知不覺中長了出來,說明了春來到了,到處都是,有一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感覺。接下來,就是開始寫樹了,桃樹、杏樹、梨樹,你不讓我,我不讓你,都開滿了花趕趟兒。紅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裡帶著甜味,閉了眼,樹上彷彿已經滿是桃兒、杏兒、梨兒。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鬧著,大小的蝴蝶飛來飛去。野花遍地是:雜樣兒,有名字的,沒名字的,散在花叢裡,像眼睛,像星星,還眨呀眨的。這一段把花叢中的美景描寫得淋漓盡致,特別是第一句,我覺得寫得最好,因為這一句話把桃、杏、梨這三種樹描繪得簡直跟人一樣,在這一段裡作者還用了不少的修辭手法。

最後就是最經典的一段:雨是最尋常的,一下就是三兩天。可別惱。看,像牛毛,像花針,像細絲,密密地斜織著,人家屋頂上全籠著一層薄煙。樹葉子卻綠得發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時候,上燈了,一點點黃暈的光,烘托出一片這安靜而和平的夜。鄉下去,小路上,石橋邊,撐起傘慢慢走著的人;還有地裡工作的農夫,披著蓑,戴著笠的。他們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裡靜默著。這一段我認為是整篇文章中寫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家經常模仿的一段。這一段描述用的修辭方法也很多,讓看的彷彿也身臨其中,屋外下著濛濛的細雨,密密斜斜的交錯著,遠處的房屋上籠罩著一層薄霧,到處都是綠色。晚上,點上了燈,光芒在黑夜裡變得非常的孤單,到處都是靜悄悄的,大家都在幹自己的事情。朱自清的這篇文章,彷彿把我們領進了春的世界裡,彷彿把一副春景圖展現在我們的眼前,所有讓一副春日的情景在我們眼前跳動

朱自清的散文很不錯,我還要多找一些來看看!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5

《三字經》的原文雖然只有一千餘字,但全文的內容結構嚴謹,文字簡練,內容包羅永珍。它裡面有尊敬父母、友愛兄弟、團結一心、奮發有為等行為美德,同時也包括許多我們應該掌握和了解的自然及歷史知識。

當我讀到“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句時,就想到為人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如果只給他們提供物質所需,撫養他們長大,卻沒有好好教育他們做人、做事,這就是父母的過錯。同樣,老師如果沒有在學習上好好教導學生,讓學生產生懶惰心理而不好好學習,學生因此而荒廢學業,這就是老師的過錯。由此可見,古代人對教育有多麼的重視呀!

其中令我最難忘的一句話是“蠶吐絲,蜂釀蜜。人不學,不如物。”此時此刻,我的腦海中出現了一幅畫面,蠶正在吐絲將自己包裹,蜜蜂在花叢中穿梭……我心中湧起一股熱血,蠶能吐絲結繭,供人織成絲帛;蜂能釀造甘甜的蜂蜜給人食用,人生在世,倘若不用功學習,荒廢了功課,沒有本領回報社會,那就連小小的昆蟲也不如呀!所以,我們學生不能荒廢了學業,要好好學習將來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做為一個現代的學生,我們應當將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發揚光大,去其糟粕,留其精華,世世代代永相傳。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6

任你千磨萬擊,我自巋然不動,絕不放棄對進步的追求,絕不放棄對美好的渴望,人這一世,要麼被世界改變,要麼去改變世界,而偉大的人總會通過改善自我,進而影響他人改變世界,這是我讀完《人性的光輝》從而得到的深刻感受。

從中,我看到了凡人和偉人之間的差距,這個差距不是與生俱來,凡人之凡在於對慾望的隨波逐流,偉人之偉在於對真善美的不懈堅持,關鍵就在於一個,那就是不放棄,回顧我們大多數人的一生,總是虎頭蛇尾,總是半途而廢,有幾人能將少年時的氣概信念堅持到最後,越是深入社會就越覺得當年的可笑,但真的可笑嗎?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本書中的林肯不可笑,寫這本書的卡耐基不可笑,我只覺得自己很可笑,先不論成功與偉大,只說在條件比林肯好幾倍的情況下,我竟做不到與他同等的堅持,他比我聰明嗎?不!我覺得我比他聰明,但他完勝了我,為什麼?是因為他將人性的光輝一直沒有放棄,一直堅持到底!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作者將這本書稱作《人性的光輝》而非《林肯傳》,顯然作者的目的不是在於吹捧美國總統林肯有多麼偉大,而在於希望讀者能夠從這位偉人的“光輝”中汲取鼓舞一生的不竭精神源泉!

因為作者就是在這位偉人的光輝下成長為一代勵志大師,現代成功學之父。學習優秀前輩們的精神品質,對於我們這些後輩而言,能讓我們更清楚如何去實現屬於自己的價值,而這恰恰也是這本書的影響精髓所在。

當代成功學已經慢慢打上了“雞湯學”的標籤,究其所因,一方面是成功學的商業化,有太多的粗製濫造,不僅起不到鼓舞精神振奮的作用,甚至讓人反胃,站在上帝的角度,片面的神化精神的力量,另一方面,在教育飛速發展的今天,我們已經看過了太多的名人故事,知道了太多的“大道理”,而今天的成功學不過是將兩者有機的結合罷了,偶爾鼓勵也就罷了,天天鼓勵而且換湯不換藥,是個人都會膩,再一方面,就是成功學只是輔助而已,實用性太低,我們的意志信念不是靠一本書就能改變的,這需要長期不斷完善激勵自我,三分鐘熱度永遠成不了大事。

當然《人性的光輝》作為經典的勵志書,享譽世界,必然有它獨到之處。首先是文筆的細膩,刻畫人物非常靈活形象,作為一本對林肯的傳記描寫,我們不僅能從中看到林肯這一偉大人物的一生,更能從他故事的描寫中看到林肯由卑微走向偉大的艱苦歷程,從少年到青年再至中年形象的一步步改變,甚至連書中其他人物和美國曆史亦是能管中窺豹。

其次,書中敘述故事的角度多變,彷彿拍電影一般,讓你全方位看到一位偉人的成長,且對林肯身上體現出的人性的光輝,採用了“特攝鏡頭”,讓你不由肅然起敬,看完整本書,好似看完了一部史詩大片,讓人震撼不已,那樣一個人,他的勇氣,他的格局,他的心胸,儘管屢遭不幸,卻始終如一,正是應了那句古話艱難困苦,玉汝於成!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7

《狗牙雨》屬於中短篇小說集,是著名作家曹文軒寫的,由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巖被大地主程瑤田收留了,於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兒程采芹天天玩耍,時而樂,時而悲。但是就是一場如狗牙般的雨,成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轉折點,最後因為一點錯誤而離開,並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語言非常生動優美:杜元潮跟隨父親,走在大河邊,有的是風景,有的是好玩之處。草叢裡忽然躍起一隻野兔,桑樹枝上忽然閃現出一個圓圓的鳥窩,一條大魚忽然躍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團水花的,卻落在了岸上,在陽光下無奈地打著挺兒……多麼生動,多麼有趣,多麼讓人身臨其境,多麼讓人流連忘返!

天開始下雨了,一種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絲一絲的,而是一點一點的,彷彿這雨早在空中時,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滿天空的狗牙,一顆顆,很有力,皆很鋒利,亮閃閃的。它能穿透薄薄的葉子,砸在人的臉上,讓人麻酥酥的。它們一顆攆著一顆,卻又十分均勻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廣闊的大地。就只是一場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寫得有滋有味,讓我們神經緊繃,讓我們也彷彿正在經歷這場大雨。

正如曹文軒本人所說:“我喜歡水—水性。我們不可以為水性是軟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們講解的是許多深刻的奧義:世界上最有力量的物質不是重與剛,而恰恰是水的輕與柔。”

其中人物個性也十分鮮明:樸實盡職的杜少巖,不怨天尤人的程瑤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還有與杜元潮爭奪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東。他經常欺負杜元潮:不給他吃紅棗,讓他直流口水;讓他當自己的跟班;讓他在太陽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東坐在草垛上,看著杜元潮和程采芹兩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讓我們走進童情,走近水吧!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8

讀《偉大的悲劇》總有對人一種心靈的震憾,奧地利作家茨威格通過兩個南極考察分隊失敗一方的描寫,再次證明,悲劇的力量才是最偉大的力量。

設立在南極南緯90°的科學實驗站取名為阿蒙森—斯科特站。這是為了紀念人類歷史上最早到達南極點的兩名科學探險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國人斯科特。1920xx年6月1日,斯科特帶領探險隊離開英國,前往南極。1920xx年10月,他們在紐西蘭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陸,準備在當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極點。可是就在這時候,他們得到訊息說,挪威人阿蒙森率領另外一支探險隊正向南極進發,要“和他爭奪第一個揭開冥頑的地球的祕密的榮譽”!於是,斯科特一行於11月1日匆忙出發,“去爭取國家的榮譽”。經過一番激烈的競爭,結果是阿蒙森隊捷足先登,於1920xx年12月14日到達南極,而斯科特隊則於1920xx年1月18日才到達,比阿蒙森隊晚了將近5個星期。最後,阿蒙森勝利而歸,成功的旗幟永遠飄揚在南極點上,而斯科特等5名衝擊南極的英雄,因為南極寒冷天氣的突然提前到來,飢寒交迫,體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與嚴寒搏鬥了兩個多月,最後長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為何不給勝利者阿蒙森作傳,卻充滿激情地為失敗者斯科特書寫這悲壯的一幕?

這可以從文中找到答案:“一個人雖然在同不可戰勝的厄運的搏鬥中毀滅了自己,但他的心靈卻因此變得無比高尚。所有這些在一切時代都是最偉大的悲劇。”作為一位偉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絕不主要是事業的成功者,而是許多歷史事件背後給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啟迪。按照這個價值標準,茨威格當然認為給斯科特作傳會更有意義,會給人長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與阿蒙森的競爭中失敗了,但他們勇於承認失敗,並願意“在世介面前為另一個人完成的業績作證,而這一事業正是他自己所熱烈追求的”。如果將此事置於一個愛耍賴、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險是人類的不朽事業。事實上,沒有對探險的執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氣,是不可能從事這項事業的。而當他們在歸途中與死亡抗爭,一個個倒斃時,沒有一個孬種,都是響噹噹的漢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壯。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後一息,考慮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記的始終是別人:朋友、同伴、妻小,還有他的祖國和人民。他最後的遺書不是為死後的沽名釣譽,而完全是愛的真情流露;信寫得如此鎮靜,絲毫不像一個行將離世的人。斯科特是懷著一種熱烈的愛而沒有絲毫的恨離開了那個冰冷的世界。強烈的集體主義精神。探險需要團結協作精神,在關鍵的時刻為了保護同伴,有時要勇於獻出自己的生命。這一點斯科特和他的隊員都做到了……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9

畢淑敏,在我高中之前,這個名字我根本沒有聽過。但是,在第一次閱讀了她的文章之後,不可否認,在我心底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她寫的《我很重要》這篇文章,帶給了我的心靈極大的衝擊,我看,在很久以後,我也會記得,曾經有一篇這樣的文章,深深的打動了我。

是否發現,世界上大多人都不可避免的出現一種想法,覺得自己太卑微了,自己的存在太舉足輕重了,如果我不在了,是否也無人發覺。連我自己有時候都這樣想著,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這個世界上的人太多太多了,所以總是會認為自己太卑微、太渺小了。才會常常去想:是啊,世上那麼多人,少了我一個又會怎樣呢,地球還不是照樣在運轉,我太渺小了,渺小到就算我消失了,也不足以讓人發覺。可是,在看過這篇文章之後,我發覺我錯了,錯的離譜!我們是微小,但絕對不是渺小的。

《我很重要》文章裡面舉例了幾個我很重要的原因:1、我們是大自然辛苦孕育出的孩子,我們的出生絕非是

偶然的,那是命運的安排,讓我們到這個世上來證明自己的重要。2、對於我們的父母,我們都是獨一無二的。無論他們有多少兒女,我們都是唯一。如果我們不存在了,那麼他們,將會感覺到天塌下來似的。3、對於朋友、對於孩子、對於社會,我們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看到這些原因,是否還會覺得自己不重要呢?我沉迷了,這些話語在我心中好像大海打出的浪花、波濤洶湧的翻滾著,我感覺自己的心快要跳出來似的。我要吶喊,我要吶喊,我要釋放自己的那份激動,我要讓全世界都回響著我的聲音,我要讓世界的人民跟著我一起吶喊,我——很——重——要!!!讓世界各地都在盤旋著這些聲音,一字一字的,渾厚有力,動人心魄……

發誓著,終有一天要登上高峰,抬頭仰望,對著藍藍的天、白白的雲,平靜地在心底靜靜說出最讓人振奮的字語,我很重要!那一刻,我的心,找到了依靠的港灣,靈魂,找到了溫軟的懷抱,就像一個迷失已久的孩子,終於找到自己的家了。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0

很多年前我還很年輕時看過《荊棘鳥》的小說,當時很感動,到此刻記憶已有些模糊。這兩天在___看了一下,勾起多年前的回憶,又在網上重溫了小說,只是記得我以前看的和此刻網上的可能翻譯的版本不一樣,風格有些不一樣,看來我還是更喜歡老版本些。之後又在網上翻看了83年由美國拍的電視劇,感動得一踏糊塗,也許,年輕時擁有感情不懂感情,真正懂得愛時人又老了。

理查德張伯倫演的拉爾夫神父深深感動了我,他就是我心中的拉爾夫,優雅的舉止,挺拔的身材,深情憂鬱的眼神,馬背上矯健的身姿,舞會上優美的舞姿,對梅吉無盡的愛,從她10歲到50多歲,從自我28歲到70多歲,就是在他最終70多歲死在梅吉的懷裡的時候,我還是一樣地愛他,愛他對梅吉的愛。

網上有些人覺得理查德演拉爾夫時已經48歲了,太老了,我一點都不覺得,相反,我在網上也搜到了他年輕時演的《水晶鞋與玫瑰花》中王子,太浮了些,拉爾夫是穩重優雅的,成熟內斂的,他就是當時的他。之後又看到理查德晚年承認自我是同性戀,我的感覺是太浪費了,太悲痛了,就像張國榮,為什麼完美的男人都是同性戀呢,難道我們女人不可愛嗎?

言歸正傳,還是講拉爾夫和梅吉吧。我相信,每個男人和女人,儘管痛苦一生,煎熬一世,只要能擁有拉爾夫或梅吉的愛。我們沒有孤獨一生,我們平凡歡樂,是因為我們沒有遇到那個人,或者遇到了,他並不愛你,或你不愛他。真

正的愛是痛苦的,黎巴嫩詩人紀伯倫說過,當我們回憶人生,會發現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間,也就是心靈最痛苦的劃痕。愛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爾夫和梅吉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他們彼此都愛著自我最愛的人,也被最愛的人愛著,儘管不能結合在一齊,那又怎樣呢,相愛的一天,勝過無愛的一世。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1

以前有“書非借不能讀也”的說法,到我這裡就變成 “書非買不能讀也”了,在今天這個書價飆升的時代,買書已成為了一種很“奢侈”的消費行為,很多人寧願在網路上讀電子圖書,也不願意花這個“冤枉錢”。但是我卻一直保持買書的“奢侈”習慣,我喜歡在書店裡淘書帶來的樂趣,更喜歡把買來的書捧在手中任意找一個時間來細讀品味,思隨書動,靈隨書行,那種恬靜、愜意的感覺是任何事情也比不了的。

從最初的《讀者》、《散文詩》、《青年文摘》等一些期刊的訂購,到現在的詩歌散文、隨筆小說、文史哲類的書籍,總之都是些人文類的,買書十幾年下來豁然發現自己的書櫃已多達六七百冊了。男人買書猶如女人上街買衣服,不光是注重樣式更注重質量,如果遇到一本品質高、內容豐富,很符合口味的書就像如獲至寶一樣。

我是從來不買盜版書的,這也是真正讀書人應該具備的原則,但我也很少去一些綜合性的大書店買書。我還喜歡逛一些小書店,無論走到那個地方,我首先想去的就是這個城市的書店,因為那樣的書店不乏青春的氣息,在那裡更容易找到有激情、有深度甚至是有些批判性質的書籍。

書買回來自然是需要讀的,但是漸漸的我發現,讀書的速度往往是趕不上買書的速度,直到現在書櫥裡依然有好幾套書還沒有與我有過“親密接觸”,有時候越放越不想讀了,面對這樣的書,自己心裡也很愧疚與自責,怪自己當初就不應該草率的買回來,又對人家置之不理,

好在我的書八成是都讀過的,不然買書只是為了擺設,那就真成為附庸風雅的人了。

讀書可以分兩種,一種是讀有實用性的書,多是為了應付考試的那種;另一種是隻為慰藉心靈,尋得精神享受的書,而我說的讀書是指後一種的閒書。喜歡讀書的人,一定把讀書當成一種興趣與習慣,他也一定是一個樂讀者,如果三日不讀書就衍生日子蒼白,心靈空虛、知識匱乏之感,如同吸菸者犯了煙癮般的痛苦。

讀書可以淨化心靈,亦可改變人生。這裡我還要說一個觀點,那就是讀書人往往一味的追求精神的富足,而忽視了身體的健康。“讀書養心,鍛鍊強體”,因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讀書而忽視了身體的健康,如今的很多近視、腰椎、頸椎不好的病都是因為上學時候長久不良的坐姿引發的。古人云“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只讀書不行走,真的是人把書讀死了,甚至會造成書把人讀死。

其實生活本身就是一本書,一本無形而博大的書,一本豐富而耐讀的書,這本書同樣需要我們用精力去購買,用心智去品讀,最後用記憶來久久珍藏。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2

這個假期裡,我讀了三本書,《大林和小林》、《藍鯨的眼睛》、《嘭嘭嘭》。下面我來說說我的體會和感受。

《大林和小林》是作家張天翼寫的。他寫的好詞好句都可以寫進作文。這本書寫的是:以前有兩個小孩,大的大林,小的叫小林。父母死後他倆分別去找工作,中途遇到一個怪物,他們分開跑了。後來小林被拍賣到四四格家當工人,小林每天不停地工作,還要捱打。冬天,小林幫助喬喬變成了人,他們領著一群人打死了四四格,他們都逃跑了。小林和喬喬到了中麥伯伯那裡,中麥伯伯教他們開火車。大林和包包合謀,成了大富翁。後來,大林要和薔薇公主結婚,大林讓小林給他開車,小林不肯,因為他要運糧食。後來大林只好讓怪物開車。大林掉到海里後,到了一個叫富翁島的地方,最後活活在那裡餓死了。這本書告訴我們,金錢並不是萬能的,人們只有靠勞動才能獲取豐厚的回報。

《藍鯨的眼睛》是冰波寫的,這是用很多小故事寫成的一本書,卻用了其中一個故事的名字。這本書和《大林和小林》寫了一樣的道理,人要靠勞動,要堅持到底。

《嘭嘭嘭》是童嘻嘻寫的。寫的是自己和一個隱形的奇遇。寫了一樣的道理,人要靠勞動,幸福也要靠勞動。

這三本書寫了同樣的道理,幸福要靠勞動,我覺得老師讓我們讀這三本書想讓我們多勞動,知道勞動最光榮的意思。所以,我們要勞動起來!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3

我佩服他並不是因為他是首領,而是因為他有一顆正義之心。彼得·潘曾經冒著生命危險救出被綁在留囚巖上,隨時都可能被漲潮的海水活活淹死的虎蓮公主。彼得·潘曾經用自己的身體當誘餌,轉移海盜們的注意力,救出了迷失的男孩們和溫蒂。

我佩服他又因為他有一顆寬容之心。小仙子一直怨恨彼得·潘比較喜歡溫蒂,而冷落了自己,所以時常想盡辦法捉弄彼得·潘。可是當小仙子快奄奄一息的時候,小仙子斷定彼得·潘一定會不計前嫌來救她的,她把救自己的辦法告訴了彼得·潘──只要小朋友們相信有小仙子,小仙子就可以活過來的。彼得·潘想:這半夜三更的,小朋友都睡著了,他們怎麼回答呢?但是,彼得·潘覺得只要有一絲希望就決不能放棄,於是他便開始救助小仙子──他大聲問正在進入夢鄉的小朋友:“你們相信有小仙子嗎?”沒想到世界的每個角落都齊聲回答:“相信!”就這樣,小仙子突然充滿了活力,有著勃勃生機。

我羨慕彼得·潘會飛、永遠不會長大,也羨慕彼得·潘過著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快樂生活,但是我更喜歡彼得·潘嫉惡如仇、勇敢而富於犧牲的精神。

在整本書中,彼得永遠都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他永遠都可以自由自在,頑皮,任性,盡情的玩耍,他還很霸道,可是,彼得卻還是一個公平的孩子王。彼得擁有著我們所有人都想要卻從未得到的本領。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4

在琳琅滿目的圖書中篩選出一本好書並不容易,我抽出一本,翻開看看,又搖搖頭,放回書架……最後,我終於找到了一本心儀的書——《偷影子的人》。看到書名,我心中便開始猜測,偷影子?難道這是本科幻之作?再一看內容簡介,我便對它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今天,我就與大家一同分享——《偷影子的人》。

翻開書,一頁一頁……我漸漸忘記了時間,完全陶醉在書的情節中,這本驚世之作,令我愛不釋手。故事大概是這樣的:一個瘦弱的、總是被別人欺負的小男孩,在偶然間發現了自己的特殊功能——偷別人的影子,並且通過和影子交流,知道別人最不願說出口的祕密!這個小男孩在自己成長的過程中,用這種特殊功能幫助了無數人,漸漸成為了一位“心靈醫師”。小男孩自己的人生也是一波三折的,他在幫助他人的過程中,發現了很多關於自己的祕密……

“其實最棒的回憶就在當下,在眼前,而且這會是人生最美好的時光。”當我讀到書中這樣一個句子時,心中頓時感慨萬千,是啊,抓住眼前的時光,才是最重要的。曾經已經過去,未來還未來到,只有當今才是擺在你眼前的。你只有把握好當今,才能令自己的一生充滿美好回憶。你必須隨時告訴自己,苦難已經過去了,幸福剛剛到來!聰明的人都懂的活在當今,而不是過去,更不是未來。

我又接著往下看:“人一旦開始撒了第一個謊,就再也不知道如何停止。”一個謊言,很可能毀掉你的一生。撒謊,其實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陷阱,只有愚蠢的人才會這樣做。撒謊的人,通常是抱著僥倖心理的,但是俗話說:“紙包不住火。”,就好似你為真相貼了一張紙,但終究有一天會有人把它撕破。你一旦鑽進一個陷阱,那麼等待你的,將是永遠無法回頭的不歸路。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又接著讀:“你不能干涉別人的人生,就算是為了對方好。這是他的人生,只有他一個人能決定他的人生。 你必須順應事實,放手成長,你沒有必要醫治好在成長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每個人,即使你成為最頂尖的醫生,也做不到這樣。”沒錯,你愛一個人,但你不能為他而干預他的人生,每一個人的人生是不同的,只有他自己才能決定他的人生。你無法完全幫助你生命中的每一個人,也沒有必要,或許有些人只是過客,並且有可能你會因為幫助而傷害自己。一個人的真誠,並非取之不盡,你不要把自己的真誠獻給每一個人,受到的傷害多了,就沒有了,你要把真誠留給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人。

我屏息凝神,好像要把每一個字都吞嚥在肚子裡。我突然有一種慚愧的感覺,書中的主人公,他給所有隱藏祕密的人一個解開心鎖的機會,即使自己的心傷痕累累,即使自己更加痛苦,他也從沒有停止幫助。而我呢,這個世界上的人呢,不要說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了,縱使是簡簡單單的行善他都做不到。都說人是高階動物,但是高階在哪了,在自然界,動物都做到互相幫助,好多人卻做不到,可見這多麼可笑。所以,我希望人與人之間能多一點信任與真實,少一點欺騙與懷疑,這樣,世界就美好了。

偷影子的人,似一縷清風,輕輕拂過你凌亂如麻的心房;似一口苦茶,進入口中,隨即,融化……他是那樣的輕柔,那樣美妙,那樣優雅,他深深牽動你的心魂,令你痴迷,陶醉……一個人,靈魂垮了,就真的垮了。有時候,我們幫助一個人,就要從根治起,你必須深入他的心靈,並且,找到那受傷的地方,敷上一片良藥,救他的魂。有時,人需要的,也許不是金錢,不是榮譽,不是智慧……也許他只需要一個微笑,一聲問候,一個擁抱……

讀書心得體會短文 篇15

今天,我讀了《滴水穿石》這篇文章,這篇文章主要寫了在安徽廣德的太極洞內,有一塊狀如臥兔的石頭,石頭正中有一個光滑圓潤的小洞,而作者驚歎不已,並由此聯想出了明代著名醫學家李時珍立志學醫的故事。“滴水穿石”,多麼深刻的道理呀!只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就一定可以幹出一番事業。是的,水為什麼可以滴穿石塊呢?是因為有“恆”,不管什麼事情,只要堅持不懈,多動腦筋,就一定可以成功,正所謂“水滴石穿,非力使然,恆也。”但是,光有“恆”還是不可以達到更高深的境界,必須還要有一種精神。這種精神就是“專一”,如果光是“恆”而沒有“專一”,也是行不通的。我們應該像水滴一樣,專一的滴向石塊的某一點,堅持不懈,持之以恆,久而久之就滴穿了石塊。而我們應該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業,努力鑽研下去。我們要在“恆”上用智慧,在專一上下功夫,努力鑽研自己喜歡的東西,讓他成為自己的能力和驕傲,這樣,你就算是成功了。

如果想幹出一番大事業,就要學習水滴的的另一種精神——找有難度的“石頭”“滴”,為什麼水滴滴穿石塊會被大加稱讚呢?原因有二,一是水滴的持之以恆,二是水滴滴穿的是石塊而不是別的。如果水滴滴穿的是一本書呢?人們還會像水滴滴穿石塊一樣驚訝了嗎?不會。所以,如果想幹出大事業,就一定要鑽研像“石塊”一樣的課題。

所以,我一定要銘記滴水穿石給予我們的啟示:目標專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恆而不半途而廢,並加上困難的研究物件,就一定能實現我們美好的理想。( 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