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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監控管理制度(通用7篇)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1

管理制度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通用7篇)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裝置執行、監控的心臟,直接關係到大廈(小區)的.各項安全。為保障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須持證上崗。

2、各種相關制度、規程、流程、應急電話等須上牆懸掛或張貼。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相關工作流程、規定,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認真注視顯示器、儀表、訊號燈等,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須對裝置執行狀態進行檢查。

4、火災報警控制、聯動系統的終端裝置(如水泵控制櫃、風機控制櫃等),須將主令開關置於自動檔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聯動櫃可置於手動檔。當值班人員發現報警訊號後,須立刻核實訊號的真偽,訊號為真時,將其置於自動,並按相關程式對裝置進行操作;訊號為誤報時,及時將裝置復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裝置應由有資質的人員進行維修保養,對計真機軟體進行備份,定期清理垃圾檔案,修復軟體。裝置密碼須報物業部備案。作用者應在使用介面內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統程式、密碼等。裝置供貨商(保修單位技術人員)對系統進行除錯、維修、系統升級時必須徵得管理處同意、登記,且管理技術人員在場情況下方可進行,無關人員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裝置。

6、辦理業主裝修申請時,管理處須對擬裝修部分的火災報警裝置、噴淋裝置、弱電裝置狀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須由業主簽字確認,裝修造成的系統故障或損壞,須由業主支付系統維修恢復費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潔、乾淨和堆放雜物。

8、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物。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2

1、監控中心是裝置執行、監控的心臟,直接關係到小區的各項安全、。為保障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須持證上崗。

3、各種相關制度、規程、流程、應急電話等須上牆。

4、值班人員必須熟悉相關工作流程、規定,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須全神注視顯示器、儀表、訊號燈等,認真作好記錄,交班時雙方須對裝置狀態進行檢查。

5、火災報警控制、聯動系統的終端裝置(如水泵控制櫃、風機控制櫃等)須將主令開關置於自動檔,監控中心聯動櫃可置於手動檔。當值班人員發現報警訊號後,須立刻核實訊號的真偽,訊號為真時,將其置於自動,並按相關程式對裝置進行操作,訊號為誤報時,及時將裝置復位。

6、防盜監視系統的貯存器,火災報警控制器中的'報警記錄,ba系統的資訊記錄,門禁、紅外防盜系統報警記錄等應儲存、更新,硬碟資訊記錄儲存三天。

7、嚴格監控中心來訪人員,人員進出請填寫《監控中心人員出入登記表》。

8、監控中心裝置應由有資質的人員進行維修保養、計算機軟體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備份,定期清理垃圾檔案、修復軟體。使用者應在使用介面內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統程式、密碼等。裝置供貨商/保修單位技術人員對系統進行除錯、維修、系統升級時必須徵得管理處同意、登記,且管理處技術人員在場情況下,方可進行,無關人員不得操作監控中心裝置。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證物業安全及延長監控攝像系統使用壽命,發揮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規定:

一、值班保安應按照操作程式使用監控裝置,不得隨意除錯和作其他用途。

二、影象模糊或跳躍不清時,值班保安應按正常程式重新操作,如無法消除故障,通知機電班檢查修復。

三、如遇失去影象或失去報警功能等嚴重故障,工程部應通知廠方派員維修。

四、機電班每週檢查紅外線探頭及攝像頭一次,對報警遲鈍、轉動失靈、鬆動、生鏽等故障即時維修;每月用清洗帶清洗錄影機一次,並填寫《裝置保養紀錄》。

五、故障期間,巡邏保安須加強物業周邊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虛而入。

六、值班過程中發現可疑情況,應對可疑點放大攝錄,並通知巡邏保安前往檢視核實,以防止事故發生。

七、告知客戶愛護監控系統,對損壞行為追究責任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正確的使用錄影機,充分發揮錄影功能,保證發生意外時有案可查。

2.0適用範圍:適用於監控中心的管理。

3.0職責:通過監控系統對進出小區的人員、車輛及小區的重點位置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

4.0基本內容

4.1使用規定

4.1.1無特殊情況,必須保證24小時錄影。

4.1.2愛惜錄影機,經常性對錄影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班長進行處理,嚴禁私自拆裝及修理。

4.1.3正確操作錄影機,按照規定對小區的部分割槽域實施錄影。

4.1.4按時更換錄影帶,對錄影帶進行妥善保管,每個錄影區域的錄影需保留7天。

4.2火災報警控制器操作流程

4.2.1正常監控下進入功能選單無資訊(火警、故障)時,顯示處於屏保狀態,此時除按:'裝置啟停'鍵、'esc'之外任意鍵,螢幕彈出'密碼對話方塊',正確輸入密碼,螢幕彈出功能表。

4.2.2火警、故障聯動資訊顯示及查詢有事件發生時,畫面自動轉換為相應(火警、聯動、故障)資訊視窗,此時可按相關(火警檢視、聯動檢視、故障檢視)視窗,將詳細顯示編碼地址,實際位置、類別、時間,此時值班人員應及時核實並採取相應措施,若控制器處於手動狀態,在核對真實情況後,按'火警確認'鍵,啟動相關聯動裝置,並通過消防廣播系統、指導人員疏散,同時向'119'報警。

4.3設定操作在功能顯示錶中按f1選擇設定,f2確定即進入設定選單,在此選單中,手動/自動功能用來設定火警時已編輯聯動裝置的動作方式,列印設定中,按相應數字鍵1---8確定選擇或取消。

4.4復位、關機非火警資訊核實查明原因並記錄、上報,現場處理正常後,方可復位。關機相當於計算機冷啟動(線路短路時,不能復位或冷啟動,否則易燒壞迴路板)。

4.5檢視操作:包括三部分:事件記錄、迴路地址、曲線顯示

4.5.1裝置故障記錄為系統執行效能狀態的主要查詢依據之一。

4.5.2曲線顯示:通過對具體地址曲線追蹤,可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問題及隱患,作好防範措施達到及時解決的目的。

4.5.3系統由專人24小時全天候值班管理不允許非法操作,按鍵應有節奏。

4.5.4系統作業密碼僅限於相關人員知道。

4.6緊急廣播操作程式

4.6.1開啟

1)開啟總電源開關。

2)開啟power電源開關。

3)開啟baose(功放)電源開關。

4)將調音臺上四個紅色的音量推杆推至最高音量處。

5)開啟話筒開關,推動調音臺上第4個白色的標有'緊急廣播'字樣的音量推杆,上下調節音量大小。

4.6.2關閉時按照開啟的相反程式操作。

5.0支援性檔案和記錄:

5.1《報警記錄表》wg-ss-13-01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5

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業人員輪流值班。

二、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加強責任心,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施。

三、監控室內不得吃零食、喝酒等,干與工作無關的其他活動。

四、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遇特殊情況向主管領導彙報,有專業人員頂替後方可離開。

五、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進行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監控室的設施裝置不得任意搬動及堆放雜物,操作檯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任何物件,所有資料應存放整齊、有序。

七、裝置出現故障當值人員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報告領導,聯絡技術人員進行修理。

八、出現報警訊號,應立即報告領班或直接通知安全維護員,並及時做好時間、地點等記錄。

九、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當班的裝置執行記錄、工作日記,以便查詢原因。

十、監控室的`各類記錄、錄影存檔、資料不得擅自任意處理,必須進行儲存歸檔。

十一、做好監控室的環境衛生工作,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

十二、每月將設施裝置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管理處存檔。

十三、監控出現異常情況及車輛堵塞交通,及時通知安全維護隊員及時處理,引導車輛到邊緣地帶,疏通道路。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6

一、非崗位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其他人員必須經管理處領導批准,方可入內並進行登記。

二、進入監控室必須穿白大褂、拖鞋。

三、監控室嚴禁使用干擾性電子及超負荷的電器用具。

四、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

五、嚴禁非崗位人員觸控、亂動各種操作按鈕和開關。

六、不得擅自安裝各類軟體程式和玩弄遊戲及看書報、雜誌等。

七、室內嚴禁吸菸。

小區監控管理制度 篇7

監控錄影記錄是對一定時間、空間內所發生的具體情況的真實記載,對於事

後分析事情發生的起因、過程和結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參考作用,並被司法機關列入證據範疇。因此,特對監控錄影記錄的儲存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每日錄影錄製完後,須填寫《監控錄影記錄使用保管記錄》,並在記錄上做好起始時間、地點、部位等標識,儲存期限一般為15天,儲存期滿後,經管理處護管主管瀏覽,確認無重要情況需要儲存後,方可進入重複使用程式。

二、管理處應備有用於複製儲存重要情況的專用錄影工具裝置。所謂重要情況錄影,係指現場攝製的已經發生的或有跡象表明有可能發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並對事後分析事故(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結果和所涉及的人員等,以及對事後處理事故(案件)能夠提供幫助的實況。

三、對有重要情況記錄的錄影記錄,須保留至事情處理完畢後,再將有重要記錄的錄影時段,複製到重要情況專用錄影裝置上。經播放確認複製完成後,報請管理處領導同意,原記錄時段可轉入重複使用程式。

四、重要情況專用錄影記錄應編好目錄,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定期檢查,防止丟失損壞。

五、重要情況專用錄影記錄列入長期儲存範圍,儲存時間不少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