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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

為充分發揮領導幹部現場管理過程中的關鍵作用,進一步轉變幹部作風,深入現場落實安全措施,強化現場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令)、《山東省煤炭工業局關於加強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煤安管〔20xx〕162號)、《關於印發;的通知》(魯煤安監[20xx]180號文)、《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xx〕23號檔案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xx〕77號)和《關於學習貫徹國務院23號文的通知》(魯煤安監南局發[20xx]81號)以及滕煤字[20xx]114號檔案《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等各級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制度: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一、跟班帶班下井榦部的範圍

1、公司班子成員:董事長、總工程師、副總經理;

2、副總工程師;

3、公司生產技術科、安全科、排程室、稽核辦公室、企管科等安全生產管理科室正副職幹部、主管技術員。

4、公司一、二線工區(科室)正副職幹部、主管技術員。

二、帶班下井個數的規定

公司副總以上管理幹部嚴格按照要求輪流跟班帶班下井,下井次數不得低於以下規定: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於5次;

2、總工程師: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於8次;

3、安全、生產副經理、機電副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5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於10次;

4、分管政工、經營、後勤副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於8次;

5、副總工程師(通防、防治水、機電、採掘):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6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於10次;

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跟班帶班下井,必須與所帶班次員工同上同下,嚴禁晚下、早上井。

三、輪流跟班帶班下井的規定

1、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輪流跟班帶班工作程式由排程室根據公司研究意見,排定月度的輪流跟班帶班表,同時排定公司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排程室、稽核辦、企管科等二線管理科室管理幹部隨同公司領導下井跟班帶班表和地面管理幹部值班表。對排定的輪流跟班帶班表報經董事長審批同意後下發執行。

2、公司採掘一線單位、機電科、運搬工區、通巷工區等單位按照公司要求每月28日前制定本單位幹部跟班帶班值班表,29日上報公司安全資訊站和排程室存檔備查,並嚴格執行。

3、排程室要將每月度全礦井月度輪流帶班跟班排定情況在公司安全資訊站、井口等重點場所予以公示;領導幹部下井時,其姓名、班次必須在井口led顯示屏和管理幹部跟班帶班下井情況公示平牌版上進行公示;領導幹部每月帶班下井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排程室在井口公示欄公示,廣泛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4、公司本制度規定下井的跟班帶班幹部,因特殊情況(如出發、學習、參加會議等)的確不能按照排定的下井班次進行下井的,個人可以和其他班次的跟班帶班幹部協商調整,但必須進行請示、備案,即:

(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調整下井班次的,需將調整的具體情況請示董事長批准;

(2)二線監管科室幹部調整下井班次的,須分別報相互調整班次帶班的公司領導批准;

(3)其他單位幹部調整下井班次的,須報其分管領導批准;

(4)所有調整班次的幹部都必須到排程室和資訊站作書面備案。排程室必須將其備案存檔,同時及時通知資訊站做好調整工作。調整跟班班次的幹部分別承擔所調整班次的所有職責。

四、下井帶班作業的任務和職責許可權

1、跟班、帶班下井的安全生產管理幹部是當班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負責監督檢查一二線各單位當班跟班幹部、安檢員、瓦斯檢查員、班組長及工作面特殊條件下工區盯班管理人員按時上崗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上述人員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3、負責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和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特別是“一通三防”、瓦斯監測監控、防治水、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重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負責生產作業現場重要工程、重點工序(採煤工作面回撤、採掘進工作面過斷層、破碎帶)的盯靠監管。

4、負責當班重大安全隱患的檢查及落實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負責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組織當班嚴格按礦

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和處理“三違”現象。

6、負責對帶班過程中出現的現場安全隱患及時進行反饋,並落實人、物等予以解決。

7、負責檢查和處理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它問題。

8、下井帶班的管理幹部必須與所帶班次員工同上同下(三八工作制每班次帶班時間不得低於8小時);本班次沒有領導帶班下井的,所有井下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9、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並及時向排程室和值班領導彙報,積極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五、考核辦法及要求

1、公司排程室和資訊站為公司管理幹部下井執行情況的考核機構,具體負責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統計、彙總,每日進行通報。

2、幹部下井考核實行“四對口”、“一記錄”考核機制。“四對口”:一是上、下井時必須到資訊站進行簽字確認;二是由充燈室按照規定進行礦燈考勤;三是人員井下考勤系統;四是跟班幹部每到一個工作地點必須在《公司帶班幹部到崗確認簽字程式單》上進行簽字確認,然後由當班區域安全員再進行簽字確認。“四對口”程式缺一項均視為當班未下井。“一記錄”即交接班記錄,所有跟班帶班幹部上井後必須在資訊站填寫分層級(公司領導、中層幹部等)跟班帶班交接班記錄,必須寫明需要下一班次幹部重點監控和治理的安全隱患或安全風險,下井榦部下井前必須在資訊站和上班次值班領導進行交接。

3、公司值班幹部、職能科室、一二線工區副職以上管理幹部及安全科安全員,在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對當班能解決的問題責令當班責任人現場整改落實,對當班不能解決的問題,安排當班責任人限期落實,並將檢查情況記入管理幹部下井記錄手冊,寫明隱患存在的單位、地點、限期整改日期、有被檢單位跟班人員簽字等,升井後交到安全資訊站。

4、在下井過程中發現的直接危及安全生產的嚴重隱患,發現隱患的人員必須緊盯施工單位現場採取措施處理,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當班處理不完,要及時彙報礦排程室和資訊站,由公司值班領導安排專人幫助整改單位落實。

5、公司值班幹部、二線監管職能科室及一二線工區副職以上管理幹部,下井前必須到資訊站在“管理幹部下井登記表”上進行簽字,並領取管理幹部下井手冊,上井時要認真填寫“管理幹部下井資訊卡”交公司資訊站存檔,資訊站資訊員根據資訊卡的內容及時向有關單位下達整改指令。

六、責任追究

1、管理人員深入生產現場時,必須帶著問題入井,帶著問題升井,切實安排、落實、處理現場存在的各類隱患,並對隱患整改進行跟蹤落實。未嚴格按照本制度和排定的帶班表以及相關的規定進行下井帶班的(含未與員工同上同下的`),第一次處罰100元,並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50元;第二次給予處罰300元,同時給予誡免處分,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2、入井帶班幹部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款規定到資訊站填寫相應的記錄和簽到,並做好上下班次的交接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第一次處罰100元,並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50元;第二次給予處罰300元,同時給予誡免處分,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3、入井帶班期間,凡應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現場查出隱患未及時安排處理或未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交接的,一律追究帶班人員的責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後果的,由公司組織會同有關單位按照責任程度進行調查,並形成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4、對帶班幹部反饋的安全資訊管理不力,處理不及時,追究資訊站工作人員和安全科管理人員的責任,給予資訊站工作人員每次100元的罰款,並連帶安全科負責人給予50元的處罰;各單位接到資訊站指令處理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整改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5、管理幹部下井情況的核查,由安全科、稽核辦共同執行,發現有弄虛作假,充燈室人員違規考勤、排程員違規記錄、資訊站工作人員違規統計、安全員違規簽章,致使幹部謊報下井次數的,違規幹部取消本月份值班、帶班等各項補貼,並經公司研究後給予行政處分,其他違規人員給予200元罰款,並一律調離本崗位。

七、補貼為充分體現公司“責、權、利”的原則,值班帶班幹部補貼按原標準執行。

八、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工程,儘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20xx】1166號、晉煤培發【20xx】1224號、山西焦煤發【20xx】748號及勞發【20xx】704號文x公司推進煤礦從業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幹部上講臺、培訓到現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准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及專業職業資格准入

(1)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准入標準: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註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高階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2013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全部達到准入標準。

奮鬥目標:(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技術職稱:2013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階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階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准入標準: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達到准入標準。(2)專業技術職稱:到20xx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職稱達到准入標準。

奮鬥目標:(1)專業學歷:到20xx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業資格:20xx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性地、分專業、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准入條件。

2、本、專科、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准入標準。

3、專業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有培訓教育陣地,依託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託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新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論文發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依託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造良好地外部環境。

4、已達准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

5、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進行學歷和執業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准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准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絡,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後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准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後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業資格准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後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准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3

為提高全體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增強其領導安全生產的能力,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具體指:煤礦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通防、機電、地測、排程等部門負責人;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等班組長;其他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經煤礦安全管理機構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並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因工作或任職的需要外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礦長確定,並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派外培訓的人員,返礦後應將有關證書交到安全培訓科,存檔備案。若考試不合格,回礦後,所有費用自負,不給予報銷。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4

礦山安全員是整個礦山工作中最關鍵的崗位之一,直接關係到礦山的正常生產、生存發展,崗位十分重要。為確保礦山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礦山安全員崗位責任制,望遵照執行。

一、制定整個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明確各生產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並用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見;並交企業備案。

三、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作好日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結合本礦山的實際情況"安全生產"的思想。

五、安全員必須在生產現場隨時巡視,不得滯留在辦公室。在巡視過程中督促檢查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並及時處置,防患於未來。

六、凡發生人身事故、裝置事故、安全員必須立即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並提供真實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儘快妥善處理,安全員必須及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合同有關部門認定事故責任人。如屬安全員失職造成的事故,安全員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重點妥善組織開山班嚴格按規定時間放炮,並與其一道共同負責檢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並在放炮現場設定警示牌、警戒線,拉響警報,確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在不耽誤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服從主管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選題監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機對砂石採集的含泥量,保證砂石質量。

九、安全員兼職空壓機房的開機管理維護。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5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範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安排上崗。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標準化系統、管理網路和工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定與人員的配備。

3管理職責

3.1主要負責人簽發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任命檔案。

3.2辦公室負責檔案的下發、公佈。

4具體內容

4.1根據法律、法規及檔案相關要求,設定安全管理機構並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2安全管理部門設定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任命檔案由主要負責人簽署併發布。因工作需要,當安全管理部門人員變更時應及時以檔案形式發出變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門為安全管理的常設機構,受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指令,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從事公司專業工作五年以上並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的人員擔任。並經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後方能上崗,培訓內容應包括:

(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的培訓;

(2)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3)標準化系統評價培訓;

(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5)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6)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4.5主要負責人指定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員經過培訓並持有相應的資質。

4.7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並配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員工代表。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一樓主會議室。

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長遠安全生產規劃,確定年度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定期召開安委會,並對重大的安全生產事項作出決定等。

4.8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要有記錄並有工作清單。

4.9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會議紀要由安全生產科簽發。

4.10員工代表的比例應根據風險決定,其比例不少於1:50。其主要職責是:參與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的制定;討論安全生產問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參與安全標準化的評審與績效測量等。員工代表的職責要在工作場所進行展示。

5附 則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科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經常性的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負責制定、修改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對新進廠職工的“三級”教育,特殊工種的培訓和安全知識考核。

5、進行安全解剖,對隱患要制定防範措施,對緊急發生安全的情況,有權停止有關人員工作和生產,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6、組織編寫安全計劃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7、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用品,並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強對機動車的安全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做到車定人,人定崗、嚴禁無證駕駛。

9、嚴格執行“人盯人、人盯車”的安全管理職責。

10、負責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認真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防範措施,並督促其按期實行。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8

根據物業管理思想,為打造物業管理精品,對員工上崗進行工作培訓。

培訓物件

新員工、部門經理以下在職員工。

新員工上崗培訓

1、新員工上崗培訓期為30天。

2、培訓內容包括:物業管理知識,物業管理流程,物業管理服務理念,專業服務技能與技巧,應急工作處理程式,軍事化訓練等。

在職員工培訓

1、通過在實際工作中所發現的問題,不定期地安排當事人(指在職職工)參加專題培訓。

2、每位在職員工每月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工作培訓:組織員工座談會,交流事件處理技巧及與業主溝通的經驗。

在職迴圈培訓的考核辦法

在實際工作當中,以業主的投訴率和員工違章的`行為作為評價員工工作的基礎,並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淘汰不合格的員工,吸收優秀的新員工,從而達到優化管理的目的。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9

為了保證客戶安全順利地辦理親人骨灰落葬、祭拜事宜和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規定,請廣大客戶支援、配合共同遵守。

第一條:按實填寫登記表。按所購墓穴價格交費或交定金(三十天內須交清全款,逾期不交,所訂墓位不予保留)。落葬前須交齊所有費用,墓園發給安葬證書。若中途退墓(指未落葬的墓),墓主應付墓價5%手續費;造成其他損失的(如碑已刻好),還須付材料及勞務等費用。

第二條:墓園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認購者只有使用權而無權轉讓(或轉賣)。使用年限以國家規定經營性公墓年限為準。

第三條:墓園從落葬次年起收取護墓費,墓主憑安葬證書交納。逾期不交者,該墓不予護理,五年不交者作無主墓處理。

第四條:購墓者所支付的護墓費本園負責墓穴的清掃及綠化管理。如在墓穴私自安裝附件設施及其他珍貴物品、易碎物品,遺失和損壞本園概不負責。

第五條:骨灰盒應標準規範,其尺寸不得大於所購墓穴墓箱的尺寸,特殊情況應提前與墓園商定。落葬前須提前三天通知墓園,否則造成的後果墓園不予負責。

第六條:在使用期間,如出現墓穴滲水骨灰盒腐爛等情況,均屬“入土為安,迴歸自然”的正常現象,墓園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落葬、祭拜時需共同維護墓園的秩序和安全,帶好小孩、照顧好老人,嚴禁攀爬、推拉、跨越墓穴。保持墓園的肅穆,共同愛護墓園公共設施、綠化、環境衛生。

第八條:由於墓園管理不當(非墓主原因)影響落葬(如位置、碑文等出現差錯)墓園負責更換,並酌情給予一次性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墓價的5%)。

第九條:墓園負責墓穴材料三年內無償保修(非墓主原因損壞)。因戰爭、地震、自然風化等不可抗力造成墓穴損壞、變色等情況本墓園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管護原因造成墓碑毀損,由墓園負責更換修復。

請留下一顆愛心,寄託一份思情。為使墓園保持優美、清靜的環境,讓逝者安息,請自覺遵守本管理規定。

謝謝合作!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考核目的

製造中心綜合組是製造中心負責人事、物料成本、行政管理及其他相關綜合事務的工作部門,其工作的有序開展對中心的正常執行,保證中心的工作規範化、程式化及提升製造中心的整體工作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為了對綜合組的工作進行客觀評價,充分體現綜合組的工作職能和水平,努力提高綜合組服務水平和整體業務素質,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工作結果與崗位目標相結合的原則

4.上級考核與同級、下級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製造中心綜合組所有員工績效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方法

第四條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是從綜合組職責及組員綜合素質指標角度進行設計,具體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見附表。

第五條部門考核

1.綜合組職能

(1)負責文祕、檔案及人事檔案綜合管理,資訊管理;

(2)負責製造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員工考勤、員工培訓及多能工的培訓等;

(3)負責薪資福利統籌管理;

(4)負責辦公用品裝置購置及使用管理、辦公環境、秩序管理;

(5)負責製造中心金蝶K3-ERP系統物料領用出入賬管理及月末在產品盤點;

(6)負責中心成本控制及物料計劃上報;

(7)負責其他行政綜合性事務工作。

2.綜合組考核指標

見附表1

第六條綜合組組長考核

1.綜合組組長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編制中心各項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協調中心人事、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管理中心的辦公用品等;

(3)負責管理中心人事檔案;

(4)負責製造中心物料領用出入賬管理及月末在產品盤點;

(5)負責組織、召開中心各項重要會議,釋出會議紀要,跟蹤落實會議精神,行使製造中心文書職責;

(6)負責中心行政檔案管理;

(7)負責組織進行中心班組建設、宣傳工作;

(8)負責管理、培訓、激勵、考核直接下屬人員;

(9)負責中心成本控制管理、生產預算、員工薪酬管理

(10)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報道、黨風廉政建設及其他相關行政事務。

2.綜合組組長考核指標

見附表2

第七條綜合組組員考核

1.綜合組組員考核指標

(1)根據出勤、休假等工作紀律規定,檢查、記錄員工的考勤及各種休假資訊,負責出勤及休假資訊的收集、核實、彙總、統計,處理員工獎懲事宜,確保公司紀律規定的準確落實;

(2)員工考勤卡的辦理和員工體檢的組織安排,接待好新入職員工;

(3)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和終止;

(4)負責協助綜合組組長做好辦公用品裝置管理、辦公環境和秩序管理;

(5)負責製造中心金蝶K3-ERP系統物料領用出入賬輸入及月末在產品盤點表、產值表的製作;

(6)負責每月中心各生產單元工時彙總表和分配表的製作;

(7)負責協助中心主任和組長控制各生產單元成本及生產預算;

(8)協助組長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報道和其他行政事務。

2.綜合組組員考核指標

見附表3

第三章考核週期

第八條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是對於被考核者每月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第九條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每季度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第十條半年度考核

半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半年度內的工作績效給予評價,並統計、彙總各月或各季度績效考核的得分後,得出被考核者半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

第十一條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年度內的工作績效與獎罰情況給予評價,並統計、彙總各月或各季度績效考核的得分後,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

第四章考核程式

第十二條考核程式

1.月評

根據相關記錄及工作績效,由各崗位的直接上級作為考評主體對相關崗位進行考評;每個月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日,按上述評測方法彙總出員工月考核分值。考核結果由綜合組統計並彙總,呈中心主任審批。根據測評結果,如果某個員工在本月中的考核結果為E,要對其進行培訓教育,並記錄在案。每個月度末啟動下個月度的考核計劃,由中心主任、各組組長共同討論下月度工作計劃。

2.季評

員工該季度三個月份的考核分值之和/3=該員工該季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有次被評為A,可予以嘉獎,具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准。

(2)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有兩次被評為E,一方面要對其進行培訓教育,另一方面要下調半級工資,並記錄在案。

3.半年評

員工該年度2個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2=該員工半年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半年度測評中有兩次及以上被評為優,可予以半年度嘉獎,具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准。

(2)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連續三次被評為E,再次進行員工培訓,還要其本人做出書面保證,以確保其在下次測評中不被評為E,並將其工資下調一級,如果在以後的測評中一旦再出現一次E,中心則可無條件將其人事檔案退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重新分配。

4.年評

員工該年度4個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4=該員工半年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如果某員工在年終測評結果中被評為E,或根據其計劃附加分情況酌情

予以調整後,評分仍為E,其工資下調一級,如果在以後的測評中一旦再出現一次E,中心則可無條件將其人事檔案退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重新分配。

(2)如果某員工在年終測評中被評為A,中心將直接對本人進行獎勵,具

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准。

(3)每年根據綜合考核結果,評選出最優秀員工,給予嘉獎。具體嘉獎辦

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准。

第十三條面談

在實施評估過程中,負責為員工打分的各主管應按實際需要及時與員工就評估內容、標準、給分進行面談,交流意見使評估工作沿著公正、公開、友好、積極的方向進行,其中績效面談表見附表4.

第五章考核結果反饋及應用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反饋

1.績效面談

績效核定後,綜合組將考核成績及評語通知員工本人;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應由直接上級安排對下屬的績效考核面談。績效考核面談應在考核結束後一週內由上級主管安排,並報綜合組備案,績效面談表見附表4。

2.績效申述

在一定期間內,對考核結果不滿意者可以向綜合組提出申述,由綜合組協調其主管或中心主任複議,複議決定之成績即為最後核定之成績,其中績效考核申述表見附表5。

第十五條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考核結果,綜合組將對被評估人員採取有關措施,如進行培訓、調整工資、獎金待遇、調整級別或職位等。同時主管與員工共同針對考核中未達績效的部分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計劃。主管有責任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並跟蹤改進效果。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存檔

考核結果由綜合組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條變更

此制度遇有情況變動需增刪、修改或廢除時,由綜合組經中心主任同意後進行。

第十八條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實施。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煤礦安全生產對管理人員的處罰實施細則

(一) 副總及以上礦領匯出現下列情形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50元/次,造成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2、對分管範圍內由於中層幹部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負連帶責任。一般事故罰50元/次,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礦 研究處理。並參與分管範圍內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在現場發現的屬自身分管範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組織、安排落實處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罰100元/次,重傷事故罰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 研究處理。

4、在現場發現的不屬自身分管範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向有關分管領導通報並督促落實處理而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5、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盯在現場立即組織處理或當班未處理完不在現場向下一班帶班領導交待清楚就離開的,罰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6、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2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7、對業務部門和施工單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隱患,必須認真對待,給予明確答覆,採取相應措施組織落實處理,否則按本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罰。

8、對自己在現場發現的“三違”現象及人員不制止,不處理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9、不得為業務部門追究的安全事故責任者說情、打招呼,違者報礦 處理。

10、必須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並對本身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作出詳細的安排、部署,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次。

(二) 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出現以下情況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3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研究處理。

2、對在現場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必須向施工單位現場跟班人員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進行驗收;同時向礦分管領導彙報,並通知施工單位。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3、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必須盯在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礦排程。否則,罰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4、業務部門主管,因自己或下屬工作人員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失誤的,罰30元/次,對造成一般事故的罰5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5、在井下發現“三違”現象及人員,要立即給予制止,提出處罰意見交安檢站執行,並向違章者所在單位領導通報。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6、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7、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檢查工作不認真細緻,走馬觀花,導致事故隱患不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排除的,罰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8、業務部門追查事故時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罰款100元/次。

9、業務部門不派人蔘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的,罰部門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員不聽安排或無故不參加的,罰責任者50元/次。

10、每項工程開工前,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礦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按措施要求對該項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進行驗收,符合規定的由工程部簽發開工合格證方可開工。工程部不組織,罰100元/次;有關部門不派人蔘加的罰100元/人次;不符合開工條件而強行開工的罰同意開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檔工資。

11、政工部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組織培訓或有關部門不參加的,對責任單位和主管罰100元。

(三) 生產、輔助工區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1、嚴於職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如失職,不堅持原則,發現一次罰50元;由自身原因當月出現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級工資。

2、對業務部門所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安排落實處理。不落實處理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3、深入井下及時查詢自身所轄範圍內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如對自己轄區記憶體在的不安全問題視而不見,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4、違章指揮或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蠻幹不加制止,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編制在安全上要有針對性,並做到字跡清晰、圖文並茂;每份措施必須傳達到所有施工人員並履行簽字手續。沒措施嚴禁安排開工。對未參加規程措施學習簽字的職工,嚴禁安排參與施工。否則,對責任者罰50元/次,“規程、措施”簽字依據,及時送一份到安檢站,否則,每份罰20元,並限期送達。

6、對本單位的“三違”人員不得縱容、包庇,更不得干擾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積極協助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追查,否則,罰責任者200元/次,並追究領導責任。

7、主管負責人和技術員必須參加礦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改,當班處理不完的,現場移交下一班處理,並把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到有關業務科室和礦分管領導,否則,罰責任者50元/次。

8、安排無證人員擔任特殊崗位工作的罰50元/次。

9、負責人、書記對調入本區(隊)實習期未滿的工人必須簽訂師徒合同。不訂的,罰負責人、書記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2

為切實做好我校學生放學後延時服務工作,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幫助家長解決無法按時接送孩子的難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28號)、根據魯教基處函[20xx]13號檔案精神,結合商河縣教體局“關於做好減輕學生負擔,深化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經校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後,特制定商河縣實驗國小課後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針對我校下午放學後存在接送難問題開展課後延時服務,是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和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在學校規定的課程教學之外開展的便民性服務措施,是堅持以生為本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更好地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改革舉措,更是主動迴應家庭需求,迴應社會關切,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則

我校在課後服務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學生自願原則。在家長學生自願的前提下,由家長根據家庭所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2.堅持公益服務原則。學生延時服務應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務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

3.堅持安全至上原則。各班、小組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監管、有安全措施、有統一組織,確保師生安全。

三、組織機

確保放學後延時服務工作能夠紮實有效開展,成立放學後延時服務工作機構。

組長:王浩

副組長:

成員:各科室主任、班主任、課後延時服務教師、門衛安保

四、具體要求

(一)課後服務物件

1、商河縣實驗國小1--6年級全體在校學生

2、課後服務工作主要針對放學後家長接送困難、在家無人照料的學生。

(二)課後服務時間

課後服務時間為學校工作日下午放學後,一般情況下冬季至17:30,夏季至17:55。

(三)課後服務場所

主要依託各班級教室為主,開展課後延時服務工作,同時充分利用學校運動場、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等場館和功能教室,給學生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

(四)課後服務人員

以學校教師為主體,學校黨員幹部教師為骨幹,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安保人員參與課後延時服務工作。

(五)課後服務內容

1.對學生提供個性化的免費課業、心理輔導幫扶等;

2.開展“書香校園、海量閱讀”讀書活動,校園讀本誦讀活動,穀子秧歌傳統傳承訓練等

3.組織進行體育訓練、藝術拓展、各種競賽、展演活動;

(六)課後服務課程安排

週一——週四作業輔導+藝體拓展(閱讀)

週五自由作業+教研+社團活動

說明:1.每天至少安排1課時自主作業,以優先解決學生在學校完成書面作業的問題;2.週五下午課後服務安排自主作業大課時,開展教師培訓、組織教師教研;

五、保障措施

1.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學後延時看管服務工作相關制度,包括學生申報審批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學生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理機制等,確保課後延時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2.高度重視。學校高度重視課後服務工作,成立專門服務工作機構,制定相應的管理機制,並將其作為重要的普惠服務事項,納入學校工作常規考核,加強領導,精心策劃,認真實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切實將放學後延時服務作為一項分內工作,組織好,服務好,真正讓課後延時服務成為學校的實事工程。

3.規範管理。放學後延時服務工作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堅持自願、公益服務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2)嚴格規範辦學行為,不得將看管服務工作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進行集體補課或舉辦各種學習興趣班。

(3)不得與社會機構合作進行有償服務。

(4)看管教師要做好看管記錄,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救助並通知學生監護人,確保學生安全。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益,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應範圍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第三條 高層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層管理者經營責任,經營難度,經營風險和經營業務,按年度確定和發放高層管理者工資收入的分配製度。

第四條 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高層管理人員年薪收入與其經營責任,經營風險和經營業績緊密掛鉤。

(二)高層管理者收入與本企業職工工資收適當分離,建立利益制衡機制。

(三)正確處理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與風險收入,近期收入中長期收益的關係。

(四)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確定應適應社會發展的總水平。

(五)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應審計,考核,後兌現。

第二章 年薪的構成及確定

第五條 高層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業績收入構成。

第六條 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經營難度,行業特點等因素,並考慮本地區和本公司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

第七條 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根據其經營實績確定贏利企業,虧損企業的考核指標計算方法有所區別。

對贏利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標為淨資產增值率,淨資產收益率。完成規定的考核指標的,可以按以下規定執行:淨資產增值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淨資產收益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社會貢獻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未完成規定考核指標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對虧損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主要按減虧增盈指標考核,減少虧損的,可按減虧額的1-2%計提業績收入,增加虧損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名項考核指標基數一般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並參考行業和區域內企業經濟效益水平、行業特點,公司所處生產發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考核基數一年一定。

第八條 對董事長主要考核資產保值增長情況,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主要考核資產收益情況。

第九條 建立高層管理者任期風險保證金制度,任期風險保證金,由高層管理者個人出資和從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個人出資,以後每年從業績收入提取50-60%的數額存入高層管理者任期專用帳戶。

風險保證金由公司監事會和董事會負責管理,風險保證金用於抵補高層管理者以後年度可能出現的負業績收入。經營者調動,解聘或退休時,經離任審計後結算,風險保證金餘額連同利息一併退返。

第三章 年薪的考核和兌現

第十條 公司當年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由股東大會在年底時進行嚴格考核,高層管理者的年薪收入應在三個月內確定並兌現。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利益,形成穩定的經營者團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監、銷售副總助理、各部門正副經理以及其他總經理(或董事長)認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員工。

第三條:公司中層以上(含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3年,可連聘連任。

第四條: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

第五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 基本年薪;

2、 績效年薪;

3、 獎勵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險;

5、 特別福利保險計劃;

6、 總裁特別獎勵或總經理特別獎勵;

7、 中高層經理人持股計劃(另行規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實際年薪總額(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的60-70%作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發(見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評價、勞動力市場價格、公司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 新聘(或新晉升)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現行標準進行核定;

4、 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可以隨時進行調整。

第二條:績效年薪:

1、 在年度結束後,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年春節前一次性核發(見附表二);

2、 任現職不滿一年者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第三條:獎勵年薪(年終獎金):在年度結束後,根據公司業績和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標準為:

1、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60%―70%;

2、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50%―60%;

3、 公司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40%―50%;

4、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30%―40%;

5、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為年薪總額的20%―30%。

第四條:年薪制人員的獎勵年薪,一律延期半年發放,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

1、 違反公司政策、規定嚴重者;

2、 辭職或辭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 其他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停發、緩發或減發的情況;

5、 第三層以下(含第三層)經理人考核年薪發放的決定權在總經理,其他各層經理人考核年薪發放的決定權在董事長。

第五條:總裁特別獎勵,由董事長確定,於次年度春節前一次性發放;總經理特別獎勵,由總經理確定,於次年度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第六條:享受年薪制的人員,不享有加班工資。

第三章:福利保險

第一條:年薪制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年薪制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公司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經董事會研究批准後,可停止支付。

第三條:終生健康險:

1、 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核定,每任職滿十二月,發放一年的終生健康險;

2、 享受條件:任滿一年,考核成績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為 萬保額;

4、 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為 萬保額;

5、 公司副總經理及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為 萬保額;

6、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為 萬保額;

7、 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為 萬保額;

第四條:國內外進修:

1、 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任滿一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

2、 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任滿一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短期進修;任滿兩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必要者,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3、 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任滿兩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短期或中長期進修;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必要者,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4、 以上條件均為必要條件,是否執行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安排。

第五條:一次性退職金:

1、董事長(第一層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1.0

2、總經理(第二層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9

3、副總經理及其他第三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7

4、正副總監、總經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6

5、部門正副經理、銷售副總助理及其他第五層(或相當)經理人享受條件為任滿一屆以上,考核結果良好以上,其標準為:

享受標準 = 最後年度年薪總額 *(1 + 實際任職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職金在任職期滿後,一次性發放;

7、任職未符合上述期限規定要求,由於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按實際任職年限核發退職金。

第六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製度執行。

第七條: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滿一屆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體規定為:任期滿一屆,公司提供40%房款作為首付款;任期滿兩屆,公司提供其餘60%房款;該款項不直接發放給個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給房地產商。

2、 購房標準:第三層經理人及以上(相當)為120平方米;第三層經理人以下(相當)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價不得超過山東省中高檔商品房平均房價。具體標準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標準為最高限額,所購住房低於購房標準者,剩餘款項不發放給個人,超過購房標準者,超標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產權歸購房者個人,所有相關責任購房者自負。

6、 住房福利計劃自聘用之日開始生效,自任職滿一屆開始執行。

7、 任期未滿一屆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職不滿一屆,由於工作調動原因等離任,且考核結果良好以上者,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可以按實際任職年限進行核算。

9、 任同一層次職務二屆以上(不含)者不重複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條:其他特別福利與保險計劃,根據公司效益和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特殊福利計劃的執行,以國家相關財稅制度為依據列支。

第十條:因企業重組、併購等非個人因素造成職位喪失或職位下降者,根據任職年限按比例提前執行上述計劃。

第十一條:對於公司目前中高層現職中,經考核不具備任職資格,但對企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者,如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離開現任職務,可以在本制度執行的同時,提前執行特別福利計劃,同時,授予“企業功勳”光榮稱號。具體標準將根據現職進行核定。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董事會核准、股東大會通過後頒佈執行,修改時亦同。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

3.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3.2安委會下設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環保辦公室由常務副總經理兼主任,同時配備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素質。

3.3.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5年以上管理經驗,較高的業務管理素質,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3年以上管理經驗,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現場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環保辦公室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應以檔案形式下發、確認,出現變動要及時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會工作

4.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4.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4.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定解決方案,並形成會議紀要予以儲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並佈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援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4.1.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後,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環保辦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2.2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詢安全隱患。

4.2.3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4.2.4監督現場的作業安全,

4.2.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4.2.6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會,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4.2.7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2.8開展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5記錄與檔案

安委會成立或調整的檔案

設定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檔案

安全會議記錄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6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滿足社會和家長對中國小課後服務的迫切需求,努力辦好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28號),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通知》(湘教發〔20xx〕5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進一步強化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迴應群眾關切,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發揮學校主渠道作用,把做好課後服務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實現“五項”管理和“雙減”工作要求、促進城鄉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增強教育公共服務能力,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自願選擇。中國小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家長自願選擇。中國小校要事先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內容、時間、場地、師資、費用等事項,方便學生家長選擇。嚴禁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課後服務。

(二)全面育人。堅持“五育並舉”,統籌“五項管理”,落實“雙減”要求,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地制宜、創新舉措,提高課後服務的服務功能和育人實效,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

(三)規範服務。圍繞培養學生興趣愛好、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科學合理確定服務內容及形式。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因此增加學生課業負擔。

(四)公益普惠。課後服務必須堅持公益普惠,根據服務供給合理確定執行成本,建立科學的課後服務成本分擔機制,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以財政投入為主,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校內課後服務需求比較強烈的縣市區,採用學校支援、家長合理分擔執行成本的做法,堅持公益導向,不得營利。

(五)主動公開。各地各校要結合當地和學校實際,制定課後服務“選單”,提供“選單式”服務,要通過家長告知書、官網官微、家校平臺等途徑主動公開學校課後服務時段、服務時間、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安全措施等事項,讓家長、學生充分了解有關安排。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三、組織實施

(一)服務物件。中國小課後服務物件為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學校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在校學生。要優先保障殘疾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亟需校內課後服務學生群體。

(二)服務時間。中國小課後服務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週一至週五(節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時間放學後,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鄉鎮和農村地區要與學生所乘坐的校車、公交車、客運班車等運營時間相協調,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課時/天,寄宿制學校課後服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課時/天。各地各校要根據中國小生睡眠管理的有關要求和本地實際、家長和學生需求,合理確定不同學段、不同年級的課後服務時間,並根據季節變化在每學年初實行彈性調整。對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學校可結合自身實際,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初、高中年級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國中年級自習班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高中年級自習班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2:00。普通高中學校可在週末安排不超過1天的時間開展課後服務,週末安排課後服務時間不超過11課時/天;自習班和週末課後服務的具體時長、服務內容由學校徵求家長意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三)服務內容。中國小校要結合自身條件、辦學特色和學生需求,拓展和豐富課後服務專案,增強課後服務吸引力。課後服務內容要有利於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發展特長、強健體質、增強實踐,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實行“2+N”模式,“2”主要是指: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國小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作業)和開設“五育”課程(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課程)。“N”指:學校結合辦學特色和實際,組織開展藝術、閱讀、科普、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光影育人”系列適宜兒童的影片等多種形式活動,努力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不得組織存在安全風險的活動。

(四)服務方式。一般分三種情形:

1.以學校為主:開展校內課後服務,應堅持以學校為主,各中國小校應結合本校實際,突出學校主陣地作用,因地制宜,充分整合校內資源,制定“一校一案”或以中心校為單位制定“多校一案”。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學校應積極鼓勵和支援教職工參與課後服務工作,對參與課後服務的教師,學校可統籌安排實行“彈性上下班制”。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應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學校要積極拓展課後服務供給渠道,協調社群、圖書館、美術館、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資源,為做好課後服務提供支援。

2.區域內調劑互補:學校師資力量不足的,可與其他學校合作,在一定區域內邀請同類學校優秀教師、專業教師、骨幹教師等通過“走教”的方式補充學校師資力量,或由當地教育部門按照師資均衡配比的原則,組織區域內教師提供走教服務;也可以經當地教育部門批准後,由學校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共同參與課後服務工作。

3.適當引進校外機構:如課後服務仍不能滿足部分學生髮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市、縣市區教育局建立中國小課後服務非學科類校外機構評估、准入和退出制度,組織遴選,建立“白名單”,各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在“白名單”中選擇相應機構和課程。對出現服務水平低下、惡意在校招攬生源、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等問題的培訓機構,責令退出課後服務,情節嚴重的堅決取消培訓資質和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實施程式。中國小校開展課後服務,要嚴格按照規定,遵循“事先充分徵求家長意見→制定學校課後服務及收費方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向家長和社會公示→與家長簽訂書面課後服務協議”流程,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鄉鎮(農村)地區學校原則上須事先由家長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超過三分之二的家長簽字向學校提出申請,方可按照前述程式組織實施。學校要根據學生自願的原則合理分組編班,建立工作臺賬,對每一種課後服務的計劃、時間、人數、內容、形式等實行記錄留存,做到過程清楚、有案可查。

(六)審批要求。學校擬開展課後服務的,按照“實施程式”要求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之後,由學校向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報批。

1.學校自主組織實施的,報批材料包括:徵求家長意見的`情況說明、服務實施及收費方案(一校一案)、應急預案等;

2.區域內調劑互補的,報批材料包括:徵求家長意見的情況說明、服務實施及收費方案(一校一案)、組織學校與其他學校簽訂的協議、與聘請的退休教師或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簽訂的協議、社會專業人員的有關資質、應急預案等;

3.學校引入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課後服務的,報批材料包括:徵求家長意見的情況說明、服務實施及收費方案(一校一案)、學校與引入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影印件、應急預案等。全市課後服務工作納入系統平臺統一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強化擔當、落實責任,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形成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合力,各縣市區可結合自身實際完善現有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積極向本地區黨委、政府彙報,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各地發改、人社、財政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在完善收費政策、落實課後服務經費來源、核定績效工資水平等方面強化支援、提供保障,共同推進課後服務工作落細落實。學校要建立家長申請、班級稽核、學校審定並統一實施的工作制度,加強對課後服務問題研究,創新服務模式,要有針對性的對參與課後服務教師的培訓,努力提升參與教師的藝術特長等綜合素養和能力,達到“一師一課堂、一生一特長”的服務效果,從而提高服務質量。

(二)強化經費保障。各地可採取財政補貼、學校支援、適當收費、社會資助等方式籌措課後服務工作經費。各地人社、財政等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充分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因素,按要求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各地財政、教育等部門要結合自身財力,加大對鄉鎮(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財政補助力度,尤其對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學校,或者學校收取的課後服務費無法保證教師正常課時費用的,要採取財政補貼的方式保證參與課後服務教師的基本課時費用。要著力減輕農村地區學生和家長經濟負擔,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減免政策,減免費用由屬地財政適當補貼。

(三)嚴格經費管理。我市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收費標準暫定4元/課時,每學期課後服務收費總額不得超過800元;普通高中學校課後服務收費標準暫定5元/課時,每學期課後服務收費總額不得超過1200元,並將根據成本核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學校課後服務收費標準一般以一學年為固定期,所收取費用應上繳非稅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以家長委員會名義代收,嚴禁學校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不得將寄宿管理等學校常規管理服務納入課後服務收費內容,對於未參加課後服務的寄宿學生,學校應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願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課後服務因滿足學生個性化需求,需提供有關課程資源包的,必須報市教育局稽核批准後,由家長和學生自願向有資質的國有發行主渠道訂購。

課後服務經費應以學校為單位,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保障課後服務正常運轉等專項開支,開展中國小生課後服務收取的服務費,須使用國家正規的票據課後服務收費開支,以不低於80%部分用於發放直接參與課後服務教師補貼,不高於20%部分用於行政管理人員適當補貼及其他開支。參與“常規託管型”(對學生進行常規看護、安排學生完成作業、自主閱讀以及觀看兒童適宜影片等)課後服務人員的報酬每課時不得超過100元,參與“五育課程”和“興趣培養型”課後服務人員的報酬每課時不得超過150元,參與課後服務的行政管理人員的補貼必須按實際出勤或實際課時核算,每月補貼總額不得超過直接參與課後服務教師補貼的平均額。行政管理人員直接參與課後服務的,不得重複發放補貼,只能按直接參與課後服務教師補貼或行政管理人員補貼發放。每學期末學校須向家長公示中國小生校內課後服務費的收支情況,並抄報當地教育、發改部門。學校要健全課後服務經費預算財務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課後服務費用具體開支範圍見附件。

(四)切實保障安全。要堅持把學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課後服務的首位,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完善校方責任保險的投保範圍。要根據課後服務規模,合理配備管理人員,加強對師生安全衛生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對參與人員的政治、品德、健康以及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嚴格稽核,加強學校門衛登記管理,建立家校學生離校資訊對接機制,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切實消除在場地、設施、裝置、消防、食品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責任險和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等專項保險。

(五)嚴格監督考核。學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方案及執行情況,每學期末向家長公示課後服務成本、收支等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將課後服務工作納入縣域和學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把義務教育課後服務覆蓋情況作為衡量“雙減”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開展學校課後服務工作滿意度調查,定期聽取家長意見,要嚴肅查處借課後服務名義開展集體教學、違規補課、教師校外有償補課以及亂收費、違規發放課後服務費等行為。對課後服務工作推動不力、管理不規範、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由各級教育紀檢監察機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

(六)加強宣傳引導。學校要在每學期開學前,通過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深入宣傳本校課後服務實施方案和特色,使學生、家長充分了解有關安排。各地各校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開展中國小課後服務的目的和意義,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課後服務工作的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地各校要及時總結上報課後服務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做好宣傳推廣。

本辦法自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有效期為2年。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參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原《關於印發的通知》(邵教發〔20xx〕29號)、《關於中國小生校內課後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邵市發改價費〔20xx〕226號)檔案即行廢止。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規範我鄉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鄉(鎮)政府為所在地村民提供屍體、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不得對村民(含本轄區)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條公益性公墓建設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建設的總體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要求。

第四條公益性公墓選址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嚴禁佔用耕地或變相佔用耕地,所需用地從鄉(鎮)所在村公益性建設用地中調劑解決。

第五條建設公益性公墓要突出從緊、從嚴的原則,每個村,可申請建設一處公益性公墓,建設面積應控制在50—100畝以內。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審批手續,涉及林地的,需經林業部門批准。

第六條公益性公墓是面向農村、服務

於大眾的社會公益性設施,不得變相從事經營活動,建設資金以政府投資為主、社會自願捐贈和群眾自籌相結合的原則籌集,鄉(鎮)政府要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的領導,加大獎勵和扶

持力度。

第七條公益性公墓墓穴佔地面積單穴不得超過0。8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1平方米。嚴禁建造豪華墓穴。墓區綠化覆蓋面不得少於50%,墓碑以平置為主,防止青山“白化”現象。

第八條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會提出申請,報墓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報縣區民政部門批准。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建設、規劃、國土、林業等部門的審查意見;

(三)建設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九條各鄉鎮要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進行集中整合,規範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確專人負責,聘用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墓地的管理和維護(原則上1—2人)。

第十條公益性公墓實行年檢制度,年檢由所在地鄉、鎮政部門組織實施,報縣、區民政部門備案。縣、區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普檢或抽檢,並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公益性公墓實行屬地管理。對違反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規定的,按照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實行誰審批誰整改,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逐級追究責任。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8

專案經理崗位責任制

1、專案經理應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範圍、時間和內容,對專案全面負責,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管理。

2、專案經理應與集團公司(分公司)簽訂“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組織編制專案管理實施規劃。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5、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6、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集團公司(分公司)、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專案中出現的問題。

7、負責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9、負責專案部其它的日常及善後工作。

10、協助集團公司(分公司)進行專案的檢查、鑑定和評獎申報。

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對單位工程的施工技術全面負責。並負責制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目標及保證質量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專案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並組織實施。

3、負責校核工程的測量、定位、抄平及放線工作。

4、組織學習施工圖紙,並負責向施工人員及有關作業隊進行技術及安全交底。

5、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6、負責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對於重大質量事故要及時上報並查明原因,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7、參與竣工工程的初驗和驗收工作。

8、負責對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和檢查工作,達到齊全、及時、完整。

9、組織學習新工藝,推廣新經驗,使用新材料。

10、組織業務學習(包括施工圖紙及技術標準等)。

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1、施工員是施工技術負責人的助手和參謀,在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施工組織工作,是施工作業隊的直接領導者。

2、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排程,工種工序穿插工作。

3、參與施工進度計劃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具體負責實施並不斷補充完善。

4、向作業隊操作者進行一般的技術交底,監督作業隊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驗收規範。

5、組織一般專案的隱蔽工程驗收,工序交接驗收和作業隊產品的質量檢查,參加工地周檢和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檢查,協助作業隊做好各項原始記錄。

6、組織作業隊認真學習圖紙,按圖施工,負責處理一般施工技術問題。

質量檢查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管理政策、方針和上級有關規定要求。

2、對作業隊兼職質量檢查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他們的工作。

3、對工程定位放線、水平標高和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4、經常深入工地巡迴檢查,進行質量監督,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不合格工程專案。

5、協助集團公司開展達標活動,貫徹好有關質量檔案和會議精神。

6、及時向集團公司(分公司)提出每月的質量檢查報表,並對其準確性負責。

7、認真執行質量驗收標準,嚴格檢查制度,並對檢查資料負責。

8、嚴格執行各項檢查制度,負責組織專案的周檢查,組織作業隊開展QC活動,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一標五規範”。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推廣交流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工地巡迴檢查,進行安全督促,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參加審查專案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責令停產,並報領導處理。

9、對違反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資料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圖紙,參加圖紙會審,並做好會審記錄。

2、參加地基與基礎和其他關鍵專案的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質量驗收和工地周檢。

3、按規定要求做好試塊的留置和試驗工作。

4、隨時做好技術資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時提供竣工資料,參與驗收。

5、協助技術負責人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全部合格。

材料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負責專案部材料的驗收、保管、領用、報耗、盤點、核算及部分材料的採購管理工作。

2、根據工程預算及工料彙總,做好施工前的材料準備工作,搞好供應和運輸的調查,參與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的設計。

3、配合本單位材科主管部門與建設單位商定材料供應事宜,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報由其負責的材料供應清單,並做好建設單位供料的驗收工作。

4、按照施工進度每月編制材料採購計劃,於25日前報本單位材料主管部門,並按照採購範圍及供貨地點,分期、分批組織進場,把好質量和數量驗收關。

5、負責同集團公司物資供應處簽訂《週轉材料租賃合同》,並及時組織進場,做好使用、保管以及退場工作。

6、按照現場施工平面佈置圖的要求堆放材料,碼方碼跺、堆放整齊,並按《物資控制程式》的要求,做好材料的標識。

7、材料進場及時填寫“材料進場日記”和“物資質量驗證記錄”,認真填寫“收料單”,建好材料帳,做到帳物相符。

8、負責工地倉庫物資的管理工作,執行材料限額領料制度,認真填寫限額領料單。

9、認真執行集團公司材料發放制度和餘料回收制度,完善材料的使用、管理和清理責任。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工完料淨。

10、及時對合格物資供方進行評估、考核,並將結果報本單位材料主管部門。

11、負責做好季度、半年、年終及工程竣工的材料盤點、報耗工作。

12、準確填制各種材料憑證,及時搞好經濟核算和材料耗用的經濟活動分析,參與辦理經濟簽證,做到及時、齊全,並將所有單據按月裝訂成冊。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19

1.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定,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3.職責

3.1董事長

3.1.1授權任命主要負責人(安委會主任)。

3.2主要負責人

3.2.1負責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授權任命安全管理人員(安委會副主任)。

3.2.2負責主持召開每季度安全專題會。

3.3安全主任

3.3.1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並向會議報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負責記錄和儲存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並跟蹤驗證。

4.運作程式

4.1安全管理機構

4.1.1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1.2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3安委會設主席1名,安委會主席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由公司董事長髮布授權書,任命公司廠長擔任。

4.1.4安委會設副主席1名,由安委會主席釋出授權書,任命安全主任擔任。

4.1.5安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6公司安委員會下設作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也是安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安全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按照國家、省、市、區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名,其中安全主任1名,文控文員1名,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2安全專題會

4.2.1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並計劃本季度了安全生產工作。

4.2.2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主任組織協調。

4.2.3安全主任負責記錄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並形成《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加以儲存。

4.2.4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採取糾正/預防措施,則由安全主任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會議要求整改計劃》執行糾正/預防措施,並將落實結果,向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5.相關/支援檔案

5.1 《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5.2 《授權書》

6.表單/記錄

6.1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6.2 《安全生產會議要求整改計劃》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20

一、校園環境衛生由學校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

二、校園環境衛生分割槽分塊管理,並由專人負責,校園環境衛生共分四大塊:教室衛生、環境區衛生、專用教室衛生、辦公室衛生。教室衛生、環境區衛生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專用教室、部室衛生責任人為各專任教師或部室管理員,辦公室衛生責任人為辦公室當天值日教師。各責任人必須保障在學校正常工作日內與舉行重大活動期間,責任區內無紙屑無汙跡無死角,無亂扔亂畫亂倒行為。

三、教室衛生、環境區衛生堅持一日兩掃,學校要依據情況定時組織檢查。

四、定期大掃除制度。由學校總務處定期或大型活動前出具體通知,舉行全校大掃除,並由總務處聯合部分行政進行檢查。

五、隨查制度。為加強學校環境衛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實施之日起,學校對各班教室、環境區、專用教室、部室、辦公室隨時抽查,並當場給予反饋和整改。

六、各項檢查評分情況由總務處統計彙總後納入各責任人的績效常規考核。

七、學校全體教職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環境衛生,應帶頭執行校園衛生管理制度。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

2.2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兼職)人員。

3.配備要求:

3.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配備。

4.職責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4.1.3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4.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4.1.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4.1.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4.1.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並監督整改;

4.1.9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1.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4.2.2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安全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

4.2.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4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5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6對於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7按照程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3.1負責所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4.3.2現場監督本部門危險性較大安全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

4.3.3對本部門作業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4對本部門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5對於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車間領導報告,並協調整改;

4.3.6對於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全科報告;

4.3.7按照程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3.8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3.9安全員每月定期向單位安全科書面報告所在部門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簡要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