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通用24篇)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
1.人員出入管理
1.1公司員工必須佩帶有效工作證件出入大門;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褲、拖鞋)者和兒童不得進入廠區;
1.3抽菸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1.4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進行登記,由門衛電話通知被訪人親自迎接方能進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築施工、裝置維修、安裝除錯等)臨時出入公司大門的外來人員,必須拿身份證或交納20元押金後換取臨時出入證,工作完成後交證退款;
1.6在廠內住宿的員工不得晚於22:00歸廠就寢,員工非公務出廠,發生任何事故與公司無關。
2.車輛出入管理
2.1 本單位公車出門必須遞交公司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填寫清楚出車事由和行車路線,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2.2所有車輛須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隨意進入生產廠區;
2.3外部車輛必須由相關部門引領並在門衛室做好登記後方能進入廠區;
2.4裝卸貨物車輛不得長時間停放在生產廠區,出門車輛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檢查;
2.5員工駕駛電動車或自行車上下班時必須下車推行通過大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所並擺放整齊;
2.6所有車輛因隨意停放而影響生產、破壞廠容廠貌的,公司將予以20元罰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門必須有辦公室簽發的物品出門許可證並註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攜帶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員,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所攜帶物品,配合門衛開包接受檢查。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高新利華催化材料製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2
目的和適用範圍
1.1 目的:為加強公司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加強人員出入管理,保證車輛出入停放有序,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工作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所有進出公司的各種車輛。
1. 引用
無
2. 術語
無
3. 職責
4.1 綜合管理部門職責:綜合管理部應監督保安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保安人員應禮貌得體;對不符合規定車輛出示規定要求,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配合員工進行車輛停放。
5 管理活動的內容與辦法:
5.1通行證辦理流程及使用規定
5.1.1所有車輛一律憑公司統一印發的通行證進出公司和在指定區域停放,無通行證的車輛不得駛入公司院內;
5.1.2通行證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印製管理,公司內部所有有車員工均可申請,員工申請時需填寫《車輛通行證申請單》,註明申請人姓名、所屬部門、車輛顏色型號及車牌號碼等資訊,交至綜合管理部稽核後辦理出入證。
5.1.3綜合管理部稽核相應申請資訊完整無誤後,向申請人發放通行證,登記備案,並實時更新資訊通知公司門衛。
5.1.4通行證歸公司所有,僅限申請登記人本人使用,個人應妥善保管,不得轉讓、外借,車、證、人必須與申領登記資料保持一致。
5.2車輛出入規定
5.2.1車輛出入院落時須將通行證件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內明顯位臵,以便查驗;車、證、人必須與申領登記資料一致,否則不允許駛入公司院內。
5.2.2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後須減速慢行,停放在公司制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不得鳴笛。
5.2.3 持證車輛嚴禁車輛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2.4 外單位(含合作單位)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院內,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進入的,用車單位申請,須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同意後方可進入,車輛不得在院內過夜;臨時裝卸貨車輛即裝、即卸、即走,不得在院內長時間停留。
5.2.5 公司舉辦活動、召開涉及外單位會議時,外來車輛需進入公司的,相關部門需提前通知綜合管理部,說明來訪車輛數量、車牌號、停放時間等資訊,以便預留車位、及時放行。
5.3車輛停放規定
5.3.1 所有車輛須按指定的位臵停放,在規定區域或指定車位有序停放,保持車頭朝向一致。
5.3.2 公司領導的車輛停放在公司鍋爐房門前,職工的車輛停放在南門內停車場。其他的地域嚴禁停放車輛。
5.3.3 所有車輛車主應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車內不存放貴重物品,停車後及時關鎖門窗;停車時避免與其它車輛發生碰擦,如有碰擦,應主動與對方車主聯絡,妥善處理。
5.4 人員進出規定
5.4.1 公司員工需佩戴胸牌進出,辦公室在保安室設臵考勤記錄機,員工須在考勤機上進行刷卡記錄方準出入公司。
5.4.2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需要離開公司廠區時,須由本人填寫“出入公司申請單”(見附件),說明出廠理由,由本單位主管簽字後,出廠時將出入公司申請單交保安室並在考勤記錄機上留下打卡記錄後,方可出廠。
5.4.3 本公司生產廠房,除倒班情況外,每天下午6點至次晨7點前關閉,並由保安人員守衛;除經批准的特殊情況外,一律禁止出入。本公司大門晚10點至次晨7點前除規定當值夜班人員,其餘人員一律禁止出入。
5.4.4 員工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司大門,嚴禁在廠區內酗酒。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其出入規定亦須遵守以上規定。
5.4.5 保安人員每天需將“出入公司申請單”送行政部門辦公室登記到出勤記錄中。
5.4.6 凡來訪賓客(供應商,客戶,本公司其它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須經保安人員電話聯絡受訪人員並經其同意接見後,由來訪人員填寫“會客登記單”,方可進入。會客結束後,來訪賓客須將有受訪者簽字的“會客登記單”交還保安室留存,方可離開;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公司接待單位陪同方準進入。
5.4.7 賓客來訪時,除特殊業務需要允許其進入廠房外,其餘原則上均需在辦公室會面,不準進入廠房內;需要進入廠房的,必須經生產副總批准。
5.4.8來賓進入廠區,保安人員需檢查其隨身攜帶的物品,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
5.4.9 嚴禁外來推銷人員或小販進入廠內。
5.5 物品進出規定
5.5.1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廢料、員工私人物品、私人工具)出廠時均需辦理“物品出門證”後,方準憑出門證放行。
5.5.2 保安人員需仔細核對“物品出門證”上記載的物品,是否與實物相符。
5.5.3 “物品出門證”由綜合管理部填寫、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籤認核實。
5.5.4 所有人攜帶各種物品入廠,完成任務後需帶出廠的,應於進廠時先行登記,出廠時憑登記單核對無誤後出廠,否則,不許將物品帶出廠。
5.5.5物品進廠時,保安人員需詳細檢查,如有危險品、易燃物、凶器等,禁止入廠並需報告上級處理。
5.5.6保安人員每天需將“物品出門證”送財務部門備查。
5.6違章處理
5.6.1 車輛進入院落,駕駛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服從管理、文明行駛、文明停車。對不遵守停車、行駛管理規定、不配合工作、不服從指揮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5.6.2 對借用、盜用他人通行證、偽造通行證進入院落的車輛,一律沒收通行證,並責令駛離。同時對借出人、借用人、盜用人或偽造人員予以通報批評,責任人罰款500元。
5.6.3對不按規定行駛和停放的車輛車主,將予以通報批評;對不服從停放排程,採取極端行為破壞公司正常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任人罰款200元。
5.7 其它
5.7.1 綜合管理部應監督保安人員嚴格執行本辦法,保安人員應禮貌得體,對出入領導的車輛行禮;對不符合規定車輛出示規定要求,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配合員工進行車輛停放。
5.7.2 公司所有員工如有遇到保安人員不文明工作行為,或出現違反本辦法之行為,可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投訴。公司綜合管理部核實後,根據公司考核規定進行考核。
6 附則
-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於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7 附件
附件《出入公司申請單》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3
1 進門制度:
1.1 員工進入公司大門著裝等應符合公司的要求,員工上班應在上班鈴響前進入公司大門。
1.2員工非上班時間進入公司大門,應主動到門衛處登記。
1.3 工作場所不在公司的員工進出公司大門的,應主動出示證件。
2 出門制度:
2.1 員工在班期間,應堅守崗位。因公或特殊情況外出的, 應辦理出門手續。
2.2 員工出門實行“出門證”制度。“出門證”必須寫明外出具體事由(公事、事假)及外出時間,員工憑部門領導簽字的出門證在部門登記後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登記並辦理出門手續。員工回公司後應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註明回公司時間,並將出門證交部門登記。
2.3 當班的執行人員,由班長填寫“出門證”並簽名,值長簽字,員工回公司後將“出門”證交值長註明回公司時間。
2.4 部門負責人需要外出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如分管領導不在,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
2.5 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公司大門的人員,應持“通行證” 外出。
2.6 裝置消缺憑“巡查出門證”從南大門進出。
2.7 員工就醫,憑就醫專用出門證。
2.8 保衛部門負責進出門人員的管理,凡在班員工外出的,一律憑“出門證”。員工無證出公司大門,門衛人員可強行干預。
2.9 員工持就醫出門證出門,從事與就醫無關事項的,按無證出門處理。
2.10 因公外出幹私活者,待崗。
2.11 各部門應於次月5日前,將上月員工的出門情況,書面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
3 員工可對違規進出門現象進行舉報,經調查屬實的,違規者待崗,舉報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 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 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 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 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1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 扣發2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 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2天的基本工資;每月 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10天基本工資益 工;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 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 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 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 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 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 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 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三、上班時間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 根據《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實際情況修訂如下。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工作時間:各部門具體上班時間,以排班時間為準。(即現行的各部門上下班時間不便)
第四條 公司採用電子智慧考勤系統,員工全部依排班表打卡上、下班,並以此作為出勤及薪資計算、發放的憑據。員工需親自打卡,不能託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則,一經發現,每人每次捐款50元;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處分,不結算任何工資。對於上下班不打卡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對保安執行制度的行為進行對抗的,將視情況予以50元罰款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值班保安人員對不打卡人員不進行管制的,一經查實,予以捐款50元/次處理。
第五條 請假
1、員工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算),應於請假前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各組長、課長、廠長(經理)審批後才可請假;如因突發事件或急病無法先行請假的,應通過電話或其它方式,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二天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代辦請假手續。不按上述要求辦理者,視為曠工並不接受考勤異常補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間不需刷卡。(例如6月17日下午13:45開始至6月20日21:00請假,共計請假3.5天,那就在11:45打最後一次卡,在請假期間是不需要打卡的)。如果有提前上班的,應當再次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單》進行銷假。如果又提前上班又不銷假的按原請假天數處理。
2、員工請假應按以下規定呈請審批:
幹部(上OA填寫申請)、員工(填寫書面《考勤異常單》)
請假3天(含3天)以內,經廠長(或部門主管)審批;
請假連續3天以上15天以下,經廠長、經理、事業部經理審批;
連續請假15天至30天,由事業部中心負責人審批;
連續請假3030天),由總經理審批;
3、病、事假:公司實行病假、事假無薪制。
4、工傷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工傷的,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方可納入工傷假別。員工工傷期間,按珠海市最低保障工資發放工資;如工傷屬員工違章操作導致的,按病假論處。
5、調休假:員工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加班而未安排調休的,可憑批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進行調休。
第六條 外出和直落
1、員工因公外出,即出差,必須事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審批許可權參見第五條第二款員工請假審批程式。
2、員工外出如因急事無法提前辦理上述手續,需回公司的當天補辦或在兩天內委託他人辦理,否則不計算出勤。
3、籤卡程式
1)出差
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並按考勤異常審批流程審批,將審批後的
《考勤異常申請單》交考勤專員辦理相關手續。
2)中途外出
①上班後因公外出的人員,須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後,到前臺保安處交單後打卡方可外出;回來後補填“回廠時間”,並在下班時按規定打下班卡。如外出時間超過該期限,須補籤《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後,於次日10:00之前交考勤人員,否則以曠工處理。
②上班後因私外出的人員,須持有廠長批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方可外出。《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前臺保安檢查,保安必須在次日10:0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3)直落
所有的直落均須事先書面申請(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以組為單位詳細列明具體人員名單與工號,並由課長級人員簽名審批後方為有效。
員工在直落工作時間內如未出廠區,則無須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上、下班卡,一律籤卡,待直落結束出廠區時,則必須打下班卡。
等出現考勤異常後,再填寫“直落”原因,而事實上又不是直落的,則追究組長、課長責任。
第七條 遲到、早退(按全勤獎通知執行)
第八條 自動離職
在未請假的情況下,員工連續3天未上班視為自動離職,不結算任何工資。因請假到期沒有續假而無法聯絡的,作自動離職。
第九條 異常打卡、籤卡
1、員工因私籤卡(忘記打卡、忘帶卡等),每次樂捐50元。(詳情請看《全勤獎通知》)
2、若因公事(如開會等)導致無法打卡的,經組長、課長、經理簽字後,可給予補卡,此類補卡不需捐款。
考勤出現異常後,只有因私(忘記打卡、忘帶卡等)和因公(卡鍾壞、卡壞、開會、直落、出差等)二種,不可能出現“正常上班”等原因的,如事實上有遲到、早退、不打卡的情況而填寫“正常上班”的,追究組長、課長責任。(如有卡遺失的有當天向行政人事部報告的可作正常上班處理)。
3、考勤處理事宜
1)各部門文員每天早上9:00負責收集本部門昨天的考勤異常單據,並於10:00前將已稽核的單據統一交至考勤人員處,由考勤人員核對是否符合審批流程,對不符合審批流程的,考勤人員退回部門文員處理。
2)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按收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或OA上流轉的考勤申請單處理每天的異常,所有考勤異常的處理都必須在第二天內完成,從第三天開始考勤人員將有權不處理(如遇節假日則時限順延)。
3)所有考勤異常原則上要求事前申請,事後交單有效時限為第二天上午10:30以前,超出此時限將不再受理。
*公司
二0xx年六月十五日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6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商場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必須由商場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長簽發。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點;中班——15:00~23:00 點;大夜班——23:00~次日7:00點。
第四條 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第六條 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
第八條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
第九條
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
第十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一條 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
人員應於出差前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7
制度目的:規範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範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影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8
為了控制公司檔案發放的適當範圍、作廢檔案的及時回收,確保各部門、車間所使用的公司檔案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1、檔案的發放:
(1)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辦公室以本部門名義形成且在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發放的檔案,各自安排發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橫向關聯部門之間發放實施的檔案,由辦公室安排專人統一發放和回收。
(2)各部門需辦公室安排發放檔案時,必須將檔案列印並影印好,由部經理書面寫明發放範圍、發放時間並簽名後送綜合管理部,由辦公室主任安排檔案發放人予以發放。
(3)任何檔案,發放人須建立“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發放到各部門的所有檔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接收。如部門負責人不在,由部門在場人員簽名代收。代收人必須負責及時將檔案轉給部門負責人。需個人接收的檔案由部門內部建立“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並由個人親自簽字接收。
(4)需發放到正科長以下管理、輔助人員和職工的檔案(包括學習材料等),發放人只需發放到相關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再由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安排發放到相關個人。
2、檔案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檔案的個別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後不影響整個檔案版面的整潔美觀,由原編制形成的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資料性或原則性的須報直屬部經理簽字認可),連同編制形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送原發放人,由原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及存檔予以更改。
(2)檔案發放人根據更改字數多少和繁簡情況,可到現場為原件人更改,也可以收回後予以更改,再返還給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時必須用雙線劃掉原字句,在劃掉的字句對應上方行距空間寫上新字句,並在更改處蓋上原編制形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
3、檔案的換頁:
(1)任何原因造成檔案單頁大面積修改,需換頁的,由原編制形成將需修改頁面進行修改並列印、影印好,由其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換頁情況(屬資料性、原則性修改須部經理簽字認可)送原檔案發放人,由原檔案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予以換頁。
(2)所有需換頁的檔案,由檔案發放人統一換頁並註明執行時間,將原頁銷燬。
4、檔案的回收、作廢:
(1)因公司制度彙總、部門調整、規劃變化等原因,造成原檔案內容與新檔案內容重複、衝突而失效的,由彙總部門或新檔案編制形成部門負責人,安排原發放人予以回收。
(2)檔案發放人在回收檔案時,必須持“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記表相關欄內簽名後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對本年度平時未統一回收的檔案、報表等無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檔案均於回收當日送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安排銷燬。
5、其它規定:
(1)任何部門以公司名義形成的檔案討論稿或正式稿,必須發放到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生產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聯人員,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據公司各方面情況系統地進行修改,確保介面部門的相互配合。
(2)無論部門或公司發放的檔案在發放前都必須在檔案室存檔備案。
(3)任何檔案相關部門負責人接收後必須領學或傳達應執行的員工,認為有必要影印下發到相關員工時,須向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由原發放部門影印按發放程式予以發放。不得私自影印下發,避免檔案使用範圍失控,造成有效和無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換頁或作廢檔案屬存檔的或相關部門需留存備查證明的,發放人只需蓋上作廢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檔案管理員必須在“作廢檔案”檔案欄目登記註明,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5)發放檔案屬討論稿的,討論人組織討論結束後須按時交檔案編制形成部門。
(6)檔案發放人必須將已使用的“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按季度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以便備查或回收時使用。儲存期限為三年。
6、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檔案私自提供給公司以外人員。則除承擔50元罰款外,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負責。
7、本規定各條款如有違犯,對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由其直接領導開通用罰款單收繳。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加班審批程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式
第三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計算相應加班工資。
第四條 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第五條 公司計件員工的加班費已含在計件工資中,不另行計算加班工資。
第六條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員工標準薪資中已包含週六加班工資。
第七條 銷售人員計算提成的,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八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安裝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不超過規定時間的加班費已包括在標準工資裡,不另計加班費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員不計加班,週日和國家節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調休。
第九條 辦公室文職人員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加班不超過規定時間的加班費已包括在標準工資裡,不另計加班費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級主管安排繼續工作,可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第十條 公司中高階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報酬已包括在標準工資中。不計算加班及調休。
第十一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送交人力資源中心稽核備案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請和記錄
第十二條 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視為沒有相應的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十三條 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 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四條 週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五條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
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六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第十七條 加班時數: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
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八條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須於事後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
班申請單》並由分管領導加以額外說明。
第十九條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日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二十條 因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於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並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第二十一條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視為沒有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二十二條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覆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五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四章 加班限制
第二十四條 加班時間限制:
(一)生產一線人員(生產製造課)每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可超;
(二)後勤服務保障人員一律不得超過36小時,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時間。否則視為工作效率低下。超過36小時的,按36小時計加班工資。
第二十五條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五章 加班補償標準及計發
第二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計算加班工資兩種,調休時間按1:1計算。
第二十七條 週日或節假日加班的,如員工當月缺勤的,先作調休扣除缺勤後再計加班。 第二十八條 辦公文職人員加班調休應在兩個月內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以後月度。凡調休的文職人員均應填寫《調休申請單》(附表二),並經主管、分管領導和人力資源中心同意審批。
第二十九條 加班工資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工資;
(二) 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加班工資;
(三)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加班工資。
第三十條 加班工資結算髮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資源中心核實後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六章 罰 則
第三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應予加班。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三十二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三十三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三十四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償,並可要求賠償相應損失。處以200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中心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規定於20xx年一月十日釋出,自20xx年一月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佈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0
一. 適用範圍:工業園區各經營體及職能部門
二. 目的:準確及時掌握人員出勤情況
三. 實施細則:
1. 考勤卡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別人刷卡。如發現代刷卡現象,刷卡人與代刷卡人各負激勵100元。
2. 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刷卡規定,上下班按時刷卡。上班未刷卡按遲到論處,負激勵當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3. 忘記刷卡一律按曠工論處, 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4. 各經營體員工必須到指定的刷卡機進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門刷卡機上刷卡。否則,因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的無刷卡記錄,責任自負。
5. 所有人員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遞交申請,並嚴格按照申請表中的內容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外出。申請單必須在當日填寫,不得事後補辦,外出時及返回時必須刷卡。申請單每月必須與考勤一同上繳部門考勤員處留存,月終與工資核算表一同上繳總裁辦,以便複審及核對。
6. 所有人員若無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經領導確認外出的,一律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7. 新入廠員工進廠5日內,必須辦理考勤卡。否則,將對各部門考勤員進行負激勵10元/位。
8. 各部門考勤員每月應不定期對刷卡情況進行資料採集,並排查員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月終進行工資兌現。如發現一次弄虛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訴,經落實情況屬實後,將對責任人進行50-200元/次。
四. 正常考勤時間: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後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後
注:正常考勤時間如有變動,將隨時更改並通知各經營體及管理部門。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總裁辦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1
一、目的
幹部後備隊是公司根據戰略發展需要而組建的後備幹部培養、儲備資源池。為規範幹部後備隊的管理,明確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選拔程式和培養方法,為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供合格的後備幹部,特制訂此管理辦法。
二、定義
幹部後備隊分管理三級後備隊、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員工幹部預備隊四層進行培養,其中: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員工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三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三級管理者和優秀的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四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四級管理者和優秀的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五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員工幹部預備隊:是指在培訓各環節以及上崗試用過程中持續表現優秀,並經過各培訓組織部門綜合考察評價選拔出來的優秀員工。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出來,重點是對這些優秀新員工進行跟蹤考察和牽引,促進他們在崗位工作中快速成長,公司對員工幹部預備隊不安排專門的管理技能培訓。
三、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及華為各全資子公司。
四、幹部後備選拔
1、選拔基本原則
公司從如下員工或幹部中選拔幹部後備隊員:
1) 符合公司幹部四象限原則,績效優良、有責任感和使命感、敬業與奉獻、對公司忠誠、品德優秀並具備一定任職資格的中外員工和幹部;
2) 優秀特招人才參照上述標準可以直接選拔到相應層級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
3) 品德作為後備隊員選拔的一票否決條件。
2、選拔組織
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聯合組織。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對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工作集體負責,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主任是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體系選拔組織工作過程和選拔結果負責。各業務體系幹部部作為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執行機構,負責本體系具體選拔工作組織落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對業務體系選拔工作要提供培訓支援。公司各級管理者要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公司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推薦工作。
3、選拔標準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c、任職資格為2級普通等以上,勞動態度優良;
d、優先從優秀一線團隊中選拔後行備隊員;
e、符合上述標準參加過A培的員工優先考慮。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原則上擔任管理三級崗位(含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1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c、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為管理三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團隊組織氛圍好者優先;
f、關鍵事件表現突出者優先。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擔任管理四級崗位(含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3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勇於承擔責任與壓力;
c、部門績效一貫良好,部門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為管理四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具有不斷自我批判的精神和麵向未來的戰略性思考能力。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標準:
a、上進心強,品德優秀;
、入職培訓各環節表現優秀;
c、上崗適應能力強,工作投入,認真負責,績效結果好;
d、自願前往一線艱苦地區長期工作與鍛鍊;
e、有管理方面的關鍵行為表現與潛力。
4、選拔程式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三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與程式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四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五級管理者成員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評議,合格後入選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同時推薦者要簽名承諾對被推薦者三年的表現承擔連帶責任。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新員工培訓期間的綜合表現以及上崗工作過程中的表現,由華為大學、各培訓實習機構以及各幹部部定期選拔。
5、選拔週期
1) 各層級管理幹部後備隊和員工幹部預備隊:每年選拔一次,每半年複核一次;
2) 幹部後備隊是一個動態的資源池,培養過程中不斷有人轉出或篩選出資源池;新干部後
備隊員可以不斷補充進池,但各級幹部後備隊總體規模根據崗位配置需求保持相對穩定。
五、幹部後備隊培養
1、培養原則
1) 公司對幹部後備隊的培養採取培訓和崗位實戰鍛鍊相結合、培訓與工作實踐不斷迴圈的
原則;
2) 華為大學負責通過培訓對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重在提高後備幹部的素質、能力、團隊
領導力,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後備幹部掌握科學的學習與工作方法;
3) 各業務部門負責在工作實踐中培養鍛鍊後備幹部,重點要培訓考察後備幹部的責任心、
使命感、敬業精神與獻身精神、業務能務與績效貢獻。
2、培養組織
1) 華為大學對整體培養方案和培養過程負責,包括培養體系的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過
程評價、過程記錄和檔案記錄;
2) 業務部門負責在實踐中培養與考察幹部,包括後備幹部的崗位鍛鍊與考察、周邊(或跨
部門)鍛鍊與考察、艱苦環境或挑戰專案的鍛鍊與考察等;
3) 公司人力資源部任職資格管理部為幹部後備隊管理在人力資源部的介面,華為大學重大
專案部為幹部後備隊在華為大學的介面,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全過程管理,並負責為各業務部門提供幹部後備隊培養資訊記錄和過程文件,幹部任職資格管理部門為幹部後備隊工作在各業務體系的日常工作介面部門。
六、幹部後備隊考察、評價與任用
1、考察與評價原則
幹部後備隊在整個培養階段的綜合評價由華為大學學員鑑定中心負責,綜合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華為大學培訓期間的考察與評價由華為大學負責,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看後備隊員對相關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表現出來的領導潛質等;
2)幹部後備隊在業務部門承擔本職崗位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各業務部門所在幹部部負責周邊考察與評價,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績效、任職能力、勞動態度等方面;
3)幹部後備隊在參加跨部門專案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所在的跨部門專案組織部門負責,考察評價的重點是崗位適應能力、合作性、勞動態度等方面;
4) 對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貫穿整個培養過程,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由公司組織幹部部
負責。
2、幹部後備隊淘汰
幹部後備隊培養過程始終貫穿淘汰機制,對幹部後備隊的淘汰和動態篩選相結合的機制進行,規則如下:
1) 培養過程中觸及公司規定的高壓線者直接淘汰出資源池;
2) 培養各階段考核和考察達不到標準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 培養週期結束後綜合評價排名末尾5%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任用原則
1)華為大學學員鑑定中心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對學員綜合表現進行排序,作為公司選拔任用幹部的決策依據;
2)原則上新提拔的幹部必須從相應層級的幹部後備資源池中選拔。
七、職責分工
幹部後備隊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總體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具體的落實執行。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標準、選拔程式等政策檔案的制訂,選拔工作的組織發動,三、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的審查與五級後備隊資格審查等工作;
華為大學: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方案制訂、培訓組織實施、培養過程的考察與評價以及幹部後備隊檔案管理等;
公司組織幹部部:負責幹部後備隊思想品德考察評價與幹部後備隊監察;
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本業務體系幹部後備隊的選拔組織、推薦名單與推薦資料審查、崗位鍛鍊的組織實施與考察等;
各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提名、辦公會議評議、崗位培養以及幹部任用提名等。
八、辦法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與華為大學,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2
目的:為了加強並完善內部管理,監督夜班生產單位的生產情況,保
障公司夜間安全,遇盜竊或其他突發事件能迅速處理及時記錄並彙報真實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人員:各部門主管。
要求:責任心強,有應變及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責任:1.對夜班生產單位進行督察;
2.處理夜間突發事件;
3.督察門衛人員值班情況;
制度細則:
1. 除法定節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須按規定夜間值班。
2. 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準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漏人、不擅離職守。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說明。
4. 值班人員夜間對公司進行全面巡查,巡查範圍包括:倉庫、車間、辦公室、工廠周邊等。每晚不少於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於2次。
5. 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對巡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在值班日誌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彙報公司。
6. 遇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應及時處理並撥打相關公益電話,
重要事件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電話要保持全程暢通。
8. 值班人員如遇重要情況不能值班時,必須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員必須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情況。
9. 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夜班生產單位的督察及公司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10.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11.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3
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數應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發現消防設施執行故障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五、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同時報告部門主管。
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儲存完好。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4
一、整理:
將車間現場內需要和不需要的東西分類,丟棄或處理不需要的東西,管理需要的東西。
目的:
騰出空間,空間活用,防止誤用、誤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內容:
1、車間內廢品、邊角料當天產生當天處理,入庫或從現場清除。
2、班組產生的返修品及時返修,在班組記憶體放不得超過二天,避免與合格品混淆。
3、使用者返回的產品應及時處理,如暫時無時間處理,應存放在臨時庫,不得堆放在生產現場。
4、外來產品包裝物及時去除,貨品堆放整齊。工作現場不能堆放過多(帶包裝)外購產品。
5、合格部件、產品經檢查人員確認後及時入庫,不得在班組存放超過一天。
6、報廢的工夾具、量具、機器裝置撤離現場存放到指定的地點。
7、領料不得領取超過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車間內不允許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工作垃圾(廢包裝盒、廢包裝箱、廢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時清理到衛生間。
9、窗臺、裝置、工作臺、週轉箱內個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飲具、包、化妝品、毛巾、衛生用品、書報、衣物、鞋)清離現場。
二、整頓:
對整理之後留在現場的必要的物品分門別類放置,排列整齊。物品的保管要定點、定容、定量,有效標識,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場所一目瞭然,消除找尋物品的時間
內容:
1、車間繪製現場<定置圖管理圖>。
2、車間對各類裝置,工裝,器具進行分類編號。
3、廢品、廢料應存放於指定廢品區、廢料區地點。
4、不合格品、待檢品、返修品要與合格品區分開,週轉箱內有清晰明顯標識。
5、週轉箱應放在貨架上或週轉車上,裝置上不得放置週轉箱、零件。
6、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內,必須有明顯的標識(交檢單,轉序卡),註明品名,數量,操作者,生產日期。
7、搬運週轉工具(吊車、拖車、升降車、週轉車)應存放於指定地點,不得佔用通道。
8、工具(鉗子、螺絲刀、電烙鐵、通路儀)、工位器具(週轉箱、週轉車、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裝盒、酒精等使用後要及時放回到原位。
9、部件、材料、工裝、工位器具按使用頻率和重量體積安排擺放,使物品使用和存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0、員工的凳子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凳子全部靠齊機腳。
三、清掃:
將工作場所清掃乾淨,使生產現場始終處於無垃圾,無灰塵的整潔狀態
目的:
消除贓汙,保持職場內乾淨、明亮
內容:
1、車間建立班<車間組清掃責任區>,落實到班組內具體責任人。
2、地面、裝置、模具、工作臺、工位器具、窗臺上保持無灰塵、無油汙、無垃圾。
3、掉落地面的部件、邊角料及時處理,外購成品的包盒、箱隨產生隨清理。
4、不在本班組責任區內工作時,工作結束後及時將工作點地清理乾淨。
5、維修人員在維修完裝置後,協助操作者清理現場,並收好自已的工具。
6、各班組對在車間內週轉的原料、部件、產品做好防塵,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將其墊起。
7、下班時,員工垃圾桶全部清理乾淨。
四、清潔:
將整理、整頓、清掃的做法制度化、規範化,並定期檢查進行考核。
目的:
整理、整頓、清掃後,要認真維護,使現場保持完美和最佳狀態。
實施要領:
1、各班組每天下班前15分鐘進行簡單的日整理活動。
2、各班組每週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30分鐘進行周整頓活動。
3、各班組每月27日下班前1小時進行一次徹底的整理、整頓、清掃活動。
4、車間每日依據<班組5s考核表>對各班組責任區進行檢查,並做相應的記錄,作為考核各班組業績的依據之一。
5、車間每月1日對上月各班組5s實施情況進行情況進行一次總結,公佈各班組本月5s考核結果。
6、車間依據<車間勞動管理制度>對5s活動不合格的班組及個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素養:
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增強團隊意識,養成按規定行事的良好工作習慣。
目的:
養成良好習慣,提升人格修養
內容:
1、每日堅持5s活動,達到預期效果
2、對各班組人員進行公司和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3、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遵守車間內部各種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裝置管理、工位器具管理、週轉搬運管理、工資管理等。
5、工作時間穿著工作服,注意自身的形象。
6、現場嚴禁隨地吐痰和唾液,嚴禁隨地亂扔紙巾、雜物。
7、愛護公共環境,衛生間馬桶,手盆,水池用後自覺沖洗,不隨意亂倒剩飯菜。
8、每年對車間班組人員進行一次評選,並將優秀員工上報到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敬業精神、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勤(工作態度)、能(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和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績(工作成果、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四個方面。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5
貨梯的使用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貨梯行駛前的準備工作:
1)司機應在每日工作之前,先將貨梯上、下試行數次,檢查有無故障和不正常現象。
2)司機應先核實門觸頭和門鎖的作用,試使吊廂運動時斷開貨梯應立即停止。
3)應注意吊廂停層站平層準確度,無顯著不正常的差距。
2.貨梯在行駛中注意事項:
1)司機在服務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如須離開時須將廳門關閉。
2)司機應負責監督吊廂的載重不超過額定重量。
3)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開動貨梯之前必須將貨梯門關閉密合,嚴禁在貨梯門敞開情況下,開動貨梯作一般行駛。
5)吊廂頂上,除去屬於貨梯的固定裝置外,不得存放其它物件;除檢修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
6) 貨梯在工作時,嚴禁揩拭、潤滑或修理機件。
3.貨梯發生故障或有失正常工作時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修理,如發現有危險性或可能造成人身、機械事故時,應立即停用,切斷機房總電源,報告管理部門,待修復並進行詳細檢查後,才可使用。
4.貨梯停駛後的工作:
1)當貨梯的工作完畢,司機應將吊廂返回基站。
2)司機在離開前應檢查廣下吊廂內外情況,關去照明燈。
三、貨梯的維護和檢修
1.司機或維護人員除每日在工作開始前對貨梯應作準備性的試車外,並應每日對機房內的機械和電氣裝備作巡視性的檢查。
2.貨梯的維修人員應對貨物升降機作經常性的定期保養工作。根據不同的檢修範圍和內容可分為每月檢查、季度檢查和年度檢查三級。
1)每月檢查:貨梯維修人員每月對貨梯的主要機構、安全裝置和裝置作二次動作的可靠性和工作的正確性檢查,並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潤滑。
2)季度檢查:貨梯使用三個月之後,維修人員應對重要機械和電器裝置進行比較細緻的檢查、調整和修正。
3)年度檢查:貨梯執行一年以後,應組織有經驗的檢查小組,對貨梯作一次性檢驗,對所有的機械、電器、安全裝置作比較詳細的檢查,檢查主要零件的磨損程度以及對磨損量超過允許值的零件進行修正或調換。
3.貨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檢查或加油,以及在修理及試車時,不得裝貨,同時應掛檢修停用的牌子。
4.貨梯在維修、檢驗、清理工作時應將機房的電源開關切斷。
5.貨梯在維修檢查時應該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作行燈。
6.貨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系應用有良好的安全接地或安全接零,接地電阻應小於4歐姆。
7.所有電氣裝備都應用有良好的絕緣,總的線路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000歐姆/伏。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專案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後
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責任追究
(一)村民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時,須逐一認真登記用印時間、用印事由、審批人、並簽註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應不詢私情、堅持原則、不得利用公章圖謀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於個人目的,尚未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視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4、私用印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攜帶公章外出,不準將公章隨意託人代管、代蓋,未經同意,不得將公章帶離辦公場所,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公章;
6、不得藉機吃、拿、卡、要,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7
為規範公司食堂管理,給就餐人員創造一個安全、衛生、優美、舒適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就餐管理
1.用餐時間:
早餐: 7:20 —— 7:50
午餐:12:00 —— 12:40
晚餐:17:30 —— 18:40
2.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廚房洗餐具(洗餐具在食堂清洗)。
3.公司食堂設有員工就餐登記板,員工在相應名字下備註下一頓飯用餐情況。如登記後不就餐者,每次罰款10元。員工應按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就餐的應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禁止隨意走動。應在公司餐桌按分配的座位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衛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違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罰款50元。
5.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浪費飯菜罰款處理一次10元。
6.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私帶物品到廚房加工。
7.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8.外來人員就餐除提前申請並獲批准外,員工一律不得隨意帶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員,方可在食堂就餐,並自覺遵守就餐相關管理規定。
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認真負責,文明服務,用心調劑伙食,避免無為浪費,做到飯菜可口衛生,葷素搭配合理,營養調劑均衡。
2、 嚴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式,使就餐人員有安全可靠的飲食健康保證。
3、 加強廚房及炊具、灶具的維護保養,始終保持廚房及各類炊(灶)具的清潔衛生,延長其使用壽命。
4、 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相關知識和常識的學習應用,自覺養成用後隨手關閉液化氣總閥門和及時斷開用電裝置電源的良好習慣,防止操作失誤出現意外和造成損失。積極為就餐人員創造優美、綠色、乾淨、衛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環境。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8
1 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公務車管理制度,強化企業管理,保障用車安全,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公務用車的申報、費用核算、車輛維修保養的管理。 3 管理程式
3.1 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統一使用管理,嚴格各項申報、審批制度。
3.2 公司各處級以上領匯出省用車,必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將《公務用車單》填清報送公司辦公室安排。
3.3公司各部門省內用車,由分管領導審批,市內用車由部門領導同意,並提前填清《公務用車單》報送公司辦公室,由小車班統一安排車輛。
3.4 公司領導省內用車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後,簽寫《公務用車單》報送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負責安排;市內用車可通知小車班安排車輛。
3.5 公司公務車輛禁止私用,杜絕一切形式的公車私用。
3.6 對各部門公務用車實行計費核算。計費標準:總費用=過路過橋停車費用+公里數×單車每公里成本。該費用納入本部門辦公費用統一考核。
3.7 保障公司公務車安全行駛,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定時保養、維修車輛,5000—7000公里保養一次,維修嚴格遵守公司審批制度,維修前必須事先申報事項,經領導同意後,到公司辦指定維修廠家修理,500元以上公司辦主任批准,數額較大的提交公司辦公會決定;每半年結算一次費用,報公司審批。
3.8 公司公務車由財務部統一投保,年審時公司車管站按時向市公安局交通車輛管理所報審,確保車輛安全。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19
根據《山東省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的相關病歷管理規定,同時參照省立醫院住院病歷管理辦法,現擬定我院住院病歷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病歷歸檔
1、 住院病歷自患者出院當日起暫規定3日內歸檔病案室,(按照病
2、 嚴格執行院內病歷交接制度,各病房建立出院病歷登記本,由
3、 病歷歸檔時間:每日下午(17:00前)。
4、 病案室按照(暫定由病房每日傳送)出院病人名單,自出院時
5、 病案室工作人員每天按照歸檔病歷的時限,及時催交未歸檔的
6、 為了保證歸檔病歷的完整和安全,住院病歷歸檔後,除病歷檢
7、 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損毀、塗改、偽造及竊取病案資料,或
二、病歷質控管理規定
1、出院病歷歸檔前,由病房醫生及護士完成初級質控並簽字。
2、病歷歸檔後在病案室內進行病歷終末質控,由醫務部指定質控醫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在病歷歸檔後3日內完成,並按質控標準進行質控。
3、對質控不合格的病歷,病案室電話通知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48h內到病案室修改(如遇責任醫生外出開會等原因,需提出申請並告知病案室,經核實後適當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10天)。如超時未改或無法更改則按病歷評級及評分標準執行。
4、病案室工作人員對質控合格的病歷進行ICD編碼和首頁的錄入,並上架歸檔。
5、醫院病案質控小組每月將病案質控結果彙總上報醫務部及病房主任,按照我院病案管理條例進行獎懲。
三、病歷影印
1、住院病歷影印暫定出院後20天覆印,由病房醫護人員在患者出院時告知或發給患者由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歷影印溫馨提示》單。按照規定到門診一樓大廳“審證影印室”影印病歷。
2、若患者需要進一步治療,請務必在入院時告知患者提前影印相關化驗單及檢查報告單,否則,住院病歷只能在出院後20天才能影印。
3、所有病歷資料內容均需由病案室“審證影印室”視窗提供,蓋病案室騎縫章有效,其他部門及工作人員不允許擅自影印提供。 本規定自20xx年7月5日起正式執行。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20
酒店各部門:
餐具是酒店資產的一部分,數量較多,分佈也較廣,涉及到運營服務部,出品部及其他相關部門,酒店目前餐具破損較為嚴重,為了加強餐具管理,更好地嚴格控制餐具破損提高員工愛護公物意識,現針對酒店實際情況作出如下規定:
一. 運營服務部餐具破損管理規定
1. 餐具配比:各區域根據自身接待能力建立傢俬櫃配比表,合理、準確的配比餐具。(見餐飲部餐具配比表)
2. 盤存方式:各區域實行自盤、監盤兩種盤存方式。
1)自盤:各區域建立餐具管理登記,定期盤存並登記物品數字。
2)監盤:定於每月28日、29日財務指定人員、管事部主管、各 區域管理人員及服務員共同盤存。
3. 賠償方式:分為自損、客損。
1)自損:員工破損餐具後開自損單,由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後送往人事部簽字確認,白聯人事部(憑單扣款),紅聯財務部,黃聯賠償人,綠聯保安部。
2)客損:客人破損餐具,由值臺服務員開單由各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送往收銀蓋章確認。白聯保安部,紅聯收銀(憑單錄入客損臺位∕包廂作賬)、藍聯區域經理、綠聯服務員。如果客人破損的餐具不願買單,由值臺服務員開客損單,區域經理簽字確認情況屬實。
4. 破損更換:每月25日各區域憑自損單,客損單經運營服務部總監簽字後去倉庫領貨。
5. 運營服務部餐具破損費用按以下規定補償,扣除客賠、責任人賠償及酒店負擔餐具 2‰以外,其他按損失物品的成本價賠償。公攤人員及比例:主管級以上人員5:領班級人員3:員工2。賠付制單工作由運營服務部編制,財務部稽核後交人事部在工資中扣除。
6. 鼓勵舉報:對工作中打破餐具應主動承擔,如故意不報或銷燬,一經發現給予十倍罰款。同時對勇於舉報的人員給予餐具損壞金額的10%獎勵。
註明:客損單使用多用單,自損單使用獎罰單。
二. 出品部餐具管理規定
1. 餐具配比:出品部應根據自身接待能力建立餐具配比數量,合理準確的配比餐具。
2. 盤存方式:使用部門實行自盤、監盤兩種方式。
1)自盤:出品部建立餐具管理登記,定期盤存並登記物品數量。
2)監盤:定於每月30日財務指定人員,出品部負責人及員工共同盤存餐具。
3. 自損、客損賠償操作方式:
1)自損:員工破損餐具後開自損單,由各菜系主管簽字確認,行政總廚加簽後送往人事部簽字確認,白聯人事部(憑單扣款),紅聯財務部,黃聯賠償人,綠聯保安部。
2)客損:客人破損餐具,由值臺服務員開單由各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送往收銀蓋章確認。白聯保安部,紅聯收銀(憑單錄入客損臺位∕包廂作賬)、藍聯區域經理、綠聯服務員。如果客人破損的餐具不願買單,由值臺服務員開客損單,區域經理簽字確認情況屬實。
4. 破損更換:每月25日出品部憑自損單,客損單經行政總廚簽字後去倉庫領貨。
5. 出品部餐具破損費用按以下規定補償,扣除客賠、責任人賠償及酒店負擔餐具的2‰以外,其他按損失物品的成本價賠償。賠償辦法為出品部對每月破損餐具及丟失的餐具實行費用公攤賠償制。洗菜班不參與餐具賠付。賠付制單工作由出品部編制,財務部稽核後交人事部在工資中扣除。
6. 餐具的領取:
1)餐具額定數量確定後,除非經批准統一調整餐具風格外,一般不成批領取餐具。
2)對酒店負擔的合理損耗,由各部門開出庫單,經財務部簽字確認後到物料庫領取相應的餐具。
3)對已公攤賠付的餐具,由各部門開出庫單,經財務部簽字確認後到物料庫領取相應的餐具。餐具每月應保持額定數量。
7.鼓勵舉報:對工作中打破餐具應主動承擔,如故意不報或銷燬,一經發現給予十倍罰款。同時對勇於舉報的人員給予雙倍的獎勵。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範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誌。
第三條 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准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 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 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為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 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並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徵。
第十三條 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 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核准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並且在全省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核准。
第二十二條 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專案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檔案。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第二十五條 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後,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檔案: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檔案的影印件;
(五)其他有關檔案。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檔案。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檔案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准的企業名稱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經核准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預先核准或者呈報核准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 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企業營業執照登出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 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預先核准或呈報核准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檔案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 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眾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後,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後,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範圍。
第三十八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檔案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准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使用預先核准或者雖經核准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准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准的企業名稱,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22
為既使工廠辦公室人員有一個舒適的辦公環境,又節約用電、科學耗能、延長空調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溫度高於30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溫度計所顯示的溫度值為準)。
合理調控 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攝氏度;根據溫差科學定時。空調的開關時間規定:綜合管理部根據每月溫度不同於每月一號的通知欄上貼出空調開關時間,各部門以此時間進行開關。早上8:00 11:30開空調,下午13:15 18:30開空調 特殊情況除外。
2、 空調執行 請關閉門窗,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無人空耗。
3、 夏季遇到雷雨時 應立即拔下空調插頭,以免雷擊導致空調損壞。
4、 長時間不用空調 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
5、 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做好空調室內機的保潔工作,每週必須擦拭一次(在斷電狀態下);特別是防塵網要每月清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6、當空調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報維修部檢修;維修部不能修理的,應報採購詢價外修;以確保空調的正常使用之需。
7、 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執行的,肇事人要考核扣分;考核扣分2-20分。
8、 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空調開啟的辦公室內吸菸者書面警告處分,並加經濟處罰。
9、以上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責監督、檢查。
10、採取責任區劃分,部門負責人連帶責任的原則制定
11、 責任人負責自己區域空調,電燈,門窗的開於關如第一責任人提前下班,其區域還有人未下班,需要委託其他人關空調及電燈 否則責任屬於第一責任人
12、最後下班之人負責檢查辦公區所有空調 電燈 門窗 開於關 4 行政人事中心負責對空調的採購 拆裝 維護 管理
13、區域負責人負責空調及相關電源關閉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23
一、垃圾清運時間: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後。
二、垃圾清運方式:社群居民小區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區進行清運,每天清運一次。
三、垃圾清運人員管理:
(一)必須著環衛服裝,配備好清運工具(清潔車、鏟子、釘耙、掃帚等)。
(二)清運質量必須達到要求,保證清運乾淨,不留積存垃圾。若當天未清運完畢,必須加班清運。
(三)清運人員注意自身安全。備好防暑藥、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運處置地點管理:垃圾處置地點必須進行消毒處理,保證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不受影響。
五、垃圾清運車輛維護:
(一)每天下班後對所有清運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護。確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運車輛定期進行保養,確保車況良好。
(三)清運車輛每週必須清洗一次,確保車輛清潔。
公司大門進出管理規定 篇24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錶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錶,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裝置,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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