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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班規章制度怎麼寫(精選3篇)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

第一章:員工守則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怎麼寫(精選3篇)

一、標準

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服務意識,以贏得客戶的滿意並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二)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員工髮型要大方端莊並梳理整齊,頭髮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髮型。

三、行為規範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一)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簽到。

(二)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並簡潔明瞭,嚴格執行崗位規範,對於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三)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誌;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路遊戲等),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的罰款。

(四)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裝置,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裝置進行私人圖片、檔案、照片等的處理或列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六)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複製或者傳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於情節和後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絡不上,並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警告、罰款等處罰。

(八)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式辦理請假手續。

(九)員工下列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1、住址和電話。

2、發生事故和特殊情況時的任何聯絡辦法。

(十)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

(十一)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十二)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第二章:考勤規定

一、總述

(一)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情況及管理工作,並於當月25日統計上月的出勤情況。

(二)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規定考勤制度

(一)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按規定簽到。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徵得直接主管領導批准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匯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五)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七)、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發現一次不簽到罰款50元。

3、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委託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4、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8、部門主管違反規定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2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職員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職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職員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職員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職員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職員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職員隊伍。

五、公司鼓勵職員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職員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職員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職員各方面待遇;公司為職員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職員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職員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3

第一章目的和實用範圍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秩序,加強紀律管理,強化工作作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縣農業局直屬各站(股、室、所、中心)全體在職幹部職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條考勤時間。正常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放假需調整工作時間的按上級通知執行。

第四條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辦公室統一制定發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簽到2次,上午簽到時間:8:30-9:00,下午簽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簽到算遲到、9:31分後簽到算曠工,下午17:10前籤離算早退。凡未簽到,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二)考勤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站(股、室)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實行實名簽到,不準代簽、補籤。如站(股、室)負責人外出,必須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學習、開會等)、下鄉、病假、事假、其它假及週末、節假日臨時安排加班等情況,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於考勤表上註明清楚,並將相關通知、假條等附在考勤表後作附件備查。

(四)職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隱瞞、包庇,一經查實,按照職工受罰標準,對站(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等處罰。

第五條考勤報送時間。各站(股、室)考勤每週統計一次,由負責人稽核簽字認可、分管領導複核簽署意見,於每週五下午17:00分前交辦公室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沒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的,視為該站(股、室)本週集體缺勤。

第六條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辦公室進行一次彙總統計,考勤結果於下月第一週進行公示(如遇節假日時間順延)。職工對考勤統計結果有異議的(如統計錯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內到局辦公室進行核實,逾期不核實視為認可。

第七條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員任督查組組長,按值周排班,組成人員為3-5人,由辦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對全域性職工考勤進行督查,每週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須有記錄,每週督查情況於週五下午17:00分前交辦公室。

(二)督查時人員出勤情況與考勤登記情況不符的,尤其是發現弄虛作假的,由該站(股、室)負責人向局黨組作書面檢查,並以督查結果為準執行考勤紀律。

(三)督查組不認真督查或不按時報送督查情況的,視為失職,本週督查組成員集體算曠工2天。

第八條領匯出勤告知。局領導公出(含非班子成員的副科級以上實職幹部開會、出差等),需於每日上午9:00前告知辦公室登記(告知電話:),臨時外出臨時告知,不告知者視為在崗,被督查組或領導發現不在單位辦公活動區域的按曠工計算。

第九條請假、銷假。

(一)職工請假:職工外出30分鐘以上必須請假,1天以內的,由站(股、室)負責人審批;2天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安排好請假人工作接交後,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最後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

(二)站(股、室)負責人請假: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含3天)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

(三)分管領導請假: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請假一週以上報縣分管領導審批,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四)主要領導請假報縣委、縣政府政府領導審批。

(五)請假一律以審批後假條為準,如因特殊情況,事後3天內必須補交審批假條,無審批假條的霸王假一律以曠工計算。

(六)請假結束必須向考勤人員銷假,如確需延假,須先徵得審批人口頭同意,事後3天內補交審批後延期假條。

(七)請病假3天以上2個月以內的,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2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單位領導在批假時必須註明請假期限,超過時間未到單位上班,又無批准的延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八)請假條一律用信箋擬寫,領導籤批後,原件交辦公室,作為考勤統計主要依據;影印一份作為考勤表附件備查。

第十條獎懲。為嚴格執行考勤紀律,對考勤結果實行獎懲制。

(一)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工資50元,早退或曠工半天扣發工資100元、曠工1天扣發工資200元。

(二)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達3次以上(含3次),每累計3次算1天曠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天的扣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其中拿行政工資的扣發總工資的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其中拿行政工資的扣發總工資的30%),累計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發當月全部工資,一個月連續曠工達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者,取消當年目標考核獎。

(三)特殊情況,連續事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連續事假一個月以上不滿三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50%;連續事假超過3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40%;連續事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工資。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計達22天以上不滿44天的,扣發當年目標考核獎,不享受單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計達44天以上的,除扣發當年目標考核獎及不享受單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個月為標準,加扣月總工資的50%,個人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