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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管理制度(精選7篇)

液化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液化管理制度(精選7篇)

為加強區域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風電場食堂使用液化氣的區域。

3. 職責

3.1 風電場是食堂的安全管理監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制度並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監督檢查;

3.2 廚師負責液化氣的維護保養和每日安全檢查工作;

4. 管理規定

4.1 注意事項

4.1.1液化氣罐房應保持通風、乾燥;要防止潮溼或飛油的鹽分、油類腐蝕鋼瓶,保持鋼瓶的清潔;

4.1.2、液化氣罐嚴防曝晒、嚴禁靠近明火或溫度較高的地方。因為氣瓶內的壓力是隨溫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內的壓力異常上升,就會發生危險。

4.1.3、液化氣罐要直立使用、嚴禁倒立或臥倒使用;

4.1.4、不管是實瓶或空瓶都嚴禁摔、踢、滾和撞擊。因為輕則損壞油漆,重則氣瓶變形報廢, 甚至會使氣瓶破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4.1.5、不準用開水澆和火烤鋼瓶去強行氣化;

4.1.6、不能自倒液化氣罐殘液;

4.1.7、安裝、使用液化氣管道、液化氣設施的房間,要保持通風換氣,嚴禁住人,並配備足量滅火器(乾粉滅火器),其附近應設定消防栓,以防燃氣事故發生。

4.1.8、使用、儲存液化氣的房間內,不準使用柴、煤爐及其他灶具,以免發生火災或爆炸;

4.1.9、使用電子點爐具,如連續三下不能點燃時,應稍候,待燃氣散開後再點火;

4.1.10、嚴禁私自過氣,氣瓶過氣是指使用者私自將一氣瓶中的液化氣倒灌進另一氣瓶;

4.1.11、灶具使用時,人不要遠離,以免沸湯溢位撲滅或被風吹滅火焰,造成漏氣。

4.1.12、爐灶使用完畢,注意關好爐灶具開關,做到人走火滅。同時將表前閥門關閉,確 保安全。

4.1.13、如氣罐(瓶)存在質量問題,不能自行拆卸檢查和修理,應送至指定地點進行檢修。

4.2 定期檢查爐具、液化氣管線正常。懷疑液化氣管(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機點火測試,應以肥皂泡檢查有無洩漏。仔細地檢查一下,灶具、熱水器等燃氣用具是否與供應的液化氣相符合,與灶具的連線管兩端卡子是否安裝固定好,所有閥門是否關好。

4.3 送氣時,應做好檢查:

(1)檢查鋼瓶請注意檢驗期限,並附有檢驗合格標識;

(2)鋼瓶請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動;

(3)放置於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晒場所;

(4)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

(5)鋼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6)食堂貯存液化氣不得超過四瓶(最大儲存量≤4瓶),將貯存液化氣降到最低,確保安全。

4.4 檢查和維護

4.4.1 食堂要認真執行食堂液化氣管理制度,並填寫《食堂液化氣檢查記錄表》;

4.4.2 液化氣使用人在每次使用液化氣後要進行確認簽字,並記錄液化氣的使用時間段;

4.4.3 當晚食堂要保證至少對液化氣進行一次複查確認,並記錄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採取的對策措施,如遇液化氣閥門忘記關閉,迅速關閉液化氣閥門並進行通風。如遇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請立即離開(禁止在發現液化氣洩漏的情況下開啟電氣裝置開關或在附近撥打手機,以免火花引爆液化氣),並上報風電場值班人員。

4.4.4 風電場當值值長負責食堂液化氣的監督檢查工作。

4.5 液化氣洩漏應急方法:

4.5.1 立即關閉液化氣開關,停止使用液化氣;

4.5.2 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啟或關閉任何電器開關;

4.5.3 輕輕的開啟所有門窗加強通風並迅速逃出戶外;

4.5.4 報警處理(禁止在附近撥打手機)。

4.5.5 用肥皂液塗抹法,查詢漏氣部位。

(1)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

(2)用毛刷等將肥皂液塗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

(3)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

4.5.6 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紮,並及時報告液化氣公司,請求修理。

液化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液化天然氣的購銷、監管、儲存、出入庫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的安全管理。

3. 參考編制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

《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4. 職責

4.1 安全質監部

1) 對公司液化天然氣的購銷、儲存的操作、管理進行監督;

2) 組織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2 管線所

1) 制定液化天然氣場站執行的管理制度或工藝、安全操作規程;

2) 對液化天然氣的採購、儲存、充裝操作進行管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5. 詳細描述

5.1 液化天然氣的安全管理

5.1.1 識別

我公司液化天然氣屬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易燃氣體類別1。

安全質監部應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公司液化天然氣監管檔案》檔案包括液化天然氣基本資訊、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等。

5.1.2 液化天然氣的管理

當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時原則上須由具有甲級資質的化工行業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強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應參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安監總廳管三〔20xx〕142號的.要求落實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法。

5.2 採購與銷售

1) 液化天然氣的採購應從合格供方名錄裡選取;

2) 液化天然氣供方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3) 液化天然氣採購時,不得委託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也不得對危險化學品銷售單位委託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單位,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查驗入庫;

4) 採購時,應向生產或經營單位索取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

5) 液化天然氣的銷售,必須有記錄可查。

5.3 儲存

5.3.1 場站作業

管線所及危險化學品相關子公司應制定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規程:

1) 場站交接作業指導書;

2) 場站安全計量系統問題處理應急作業指導書;

3) 液化天然氣場站儲罐外壁冒汗結霜處理應急作業指導書;

4) 場站槽車充裝作業指導書;

5) 液化天然氣站儲罐手動增壓操作作業指導書;

6) 液化天然氣場站低溫球閥作業指書;

7) 液化石油氣儲罐高溫季節降溫措施作業指導書;

5.3.2 維護、保養

1) 液化天然氣的儲存的裝置設施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要求;

2) 相關單位應制定相關裝置設施的維保規定。

5.3.3 安全警示

1) 場站的入口應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2) 存放處應設立明顯醒目的禁止警告標誌和安全周知卡,以告知相關人員注意安全;

3) 液化天然氣場站的壓力管道、閥門,應有編號及開關狀態牌。

液化管理制度 篇3

1. 液化氣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氣灶的基本知識。

2.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開啟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液化氣。

4. 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開啟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後,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後開啟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 各種液化氣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每隻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然後通知供氣室關閉氣源總閥門。

7.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汙,以便確保安全使用液化氣灶具。

8.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液化氣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液化管理制度 篇4

1、入庫車輛必須先通過安全檢查,被許可後才能進入庫區。

2、汽車槽車只准駕駛員一人進入庫區。

3、站區內車輛停靠好後必須全車熄火,不準在站區內修車或急剎車。

4、汽車槽車經過安全員檢查許可後,方可進行充裝。在安全員有事外出時,生產部門主管可代行安全職責。

5、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槽車證明、執照齊全、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表、緊急切繼閥、液位計安全可靠,並認真做好記錄。

6、充裝工必須做好充裝過程的記錄。

7、充裝過程必須有人監督。

8、充裝完畢後必須安全員檢查後方可出庫。

9、一臺車輛在充裝時,另外車輛不得發動。

10、充裝過程發生洩漏,必須立即停止充裝,並及時處理。

11、有事故隱患車輛或證照不齊車輛嚴禁充裝。

12、超過檢驗期車輛嚴禁充裝。

13、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嚴禁超裝。

液化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操作與使用的要求

(一)對人員的要求

1、凡從事液化氣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經省級有關部門進行專業培訓,熟知其所運介質的理化性質和安全防護措施,瞭解裝卸的有關要求,具備排除故障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並經考核合格取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國家關於交通、消防和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的《液化氣體罐車安全管理規定》;

3、嚴格按照液化氣罐車日常檢查的點項,對罐體的安全附件(安全閥、緊急切斷閥、球閥、管接頭、人孔、壓力錶、溫度表、液位計、滅火器、導靜電接地裝置等)進行檢查。檢查的目的主要是看這些附件的效能是否可靠,有無洩漏或損傷等異常情況,以便採取防範措施;

4、在工作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單位配發的防靜電工作衣、工作褲和工作鞋;

5、愛護隨車檔案(行駛證、使用證和裝卸記錄本),交接車輛時將這些檔案與其它證件一併交分公司管理人員。

(二)對車輛的要求

1.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刮水器、後視鏡、喇叭和燈光,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2.各閥體、法蘭、人孔蓋、管接頭與罐體之間的連線必須保持緊固、密封、無洩漏;

3. 事故手柄、緊急切斷閥、球閥等操縱裝置必須保持靈活可靠;

4.壓力錶、溫度表必須保持反應靈敏、指示準確,並須定期校驗;

5.要注意防止罐體外壁的劃傷和碰撞,同時注意保護塗漆、色帶和標誌。不得在罐體上安裝任何附加裝置;

6.在罐體與地面之間必須安裝消除靜電裝置,即導靜電接地膠帶。接地膠帶必須連線可靠,導電良好;

7.必須按規定隨車配置兩隻5公斤以上的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應經常保持壓力正常、附件齊全和取用方便;

8、應隨車配備與工作性質相適應的專用防爆檢修工具和防護用具及備件;

9.在牽引車與罐車連線時,其牽引銷與牽引座孔的直徑必須保持一致;牽引車上不得安裝妨礙罐車轉彎的其它裝置;牽引銷、牽引座和牽引銷板不得有裂紋、傷痕、拱曲等異常損傷;牽引銷、牽引座的鎖緊螺絲不得鬆曠;牽引銷、牽引座和牽引銷板表面不得有砂土、灰塵和其它異物,並應有足夠的潤滑脂。連線後,應稍微向前移動牽引車,以進一步確認連線情況是否可靠;

10.罐車的行路機構:鋼板、鋼板卡子、鋼板卡螺絲、輪胎螺絲,必須保持緊固無斷裂;

11.必須按規定位置懸掛《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即“磁吸式三角頂燈和矩型危險品標牌”。其中“磁吸式三角頂燈”須置於駕駛室頂部外表面前端中間位置,“矩型危險品標牌”應安裝在車輛尾部的右方;

12.以上對車輛的要求也同屬於出車前和行車中的安全檢查專案,必須認真按項檢查,在一切符合安全要求下方可行駛。

(三)對裝卸的要求

1.裝卸車的作業步驟

①車輛停好後,開啟閥門箱,將閥門箱內接地線與氣站接地裝置相連線;

②開啟放散閥,放掉殘留氣體;

③取下快速接頭蓋,並隨即關閉放散閥;

④接通罐體與氣站(貯罐)之間的氣、液相裝卸軟管;

⑤在氣站工作人員允許下,開啟罐車緊急切斷閥,再慢慢開啟氣、液相球閥;

⑥裝卸過程中,應隨時注意壓力錶、溫度表和液位計的變化情況;

⑦裝卸完畢後,先關閉球閥,再關閉緊急切斷閥;

⑧開啟放散閥,排出殘留氣體,拆下裝卸軟管,蓋上接頭蓋,關閉放散閥;

⑨收起接地線,關閉閥門箱並上鎖。

2.裝卸車的安全要求

①車輛進入裝卸現場時,嚴禁將任何火種(火柴、打火機和香菸等)帶入裝卸現場;

②車輛進入裝卸現場後,應按現場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停放車輛,並使駐車制動處於制動狀態,熄滅發動機。如停放位置對車輛有滑動可能時,必須採取堰車等防滑措施;

③在連線或摘除氣、液相裝卸軟管時,人的身體不能正對氣、液相管口,以防意外傷人;

④裝卸作業時,駕駛員、押運員不得離開現場,也不準隨意起動車輛;

⑤裝卸作業現場,不得維修車輛和脫換衣服;

⑥裝卸作業現場,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未防爆的照明燈具;

⑦遇雷擊天氣、附近發生火災、液化氣洩露、液壓異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時,必須立即停止裝卸作業,並做妥善處理;

⑧罐車的充裝不得超過設計的最大充裝量(ht9370gyq型〈大罐〉20噸,ht9280gyq型〈小罐〉15噸),嚴禁超裝;

⑨嚴禁用蒸汽加熱罐體和用明火烘烤閥門的方法卸液;

⑩嚴禁從罐車上直接向家用液化氣瓶灌液;

○11罐車卸液後,罐內應留有0.1 mpa以上的剩餘壓力,以防止罐內進入空氣或其它介質而發生意外事故;

○12裝卸完畢,由押運員負責將“裝卸記錄本”送交裝卸單位工作人員,按記錄本所列的裝卸內容簽寫記錄並蓋章,然後駕駛員和押運員再在指定位置簽寫自己的姓名及證號;

○13車輛離站前,駕駛員必須親自確認罐車與裝卸裝置的所有連線件(裝卸軟管、接地線等)已完全分離,並經氣站工作人員同意後,方準啟動車輛離開現場。

(四)對運輸的要求

1.液化氣罐車必須專人駕駛,押運員必須隨車押運;

2.嚴格按照罐車的設計時速(平直路面70公里/小時,轉彎20公里/小時)行駛,嚴禁超速;

3.根據不同的道路狀況控制車速、保持車距、嚴禁違章超車。儘量避免顛簸、衝撞和緊急制動;

4.嚴禁搭乘與工作性質無關的人員;

5.嚴禁攜帶其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6.車上禁止吸菸;

7.不準拖帶故障車輛;

8.不準夜間行駛,同時也不準在能見度很差的霧天、沙塵天氣和過滑的冰雪路面上行駛;

9.不準將液化氣罐車交給未經專業培訓取證的人員駕駛;

10、不準私自駛離正常的行駛路線;

11.通過隧道、涵洞 、渡槽和橋樑時必須注意標高,減速行駛;

12.在運輸途中,應經常觀察罐內的壓力和溫度,當罐內液溫達到40℃ 時,應採取遮陽和罐外水冷降溫等安全措施。如發生其它異常情況,應立即選擇適當地方停車檢查,妥善處理,必要時向單位和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五)對停放的要求

1.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停車應選擇有利於安全防護的地方停車。不得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樑、倉庫和人員稠密等地方停車;

2.停車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

3.罐車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明火,也禁止人員吸菸,;

4.夏季停車,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選擇有陰涼的地方停放,防止曝晒,但雷雨天不能在鐵塔、避雷針、高壓電杆和高大樹木底下停車;

5.車輛如需在公路上緊急停車,必須開危險訊號燈和在車身後(一般公路80米,高速公路150米)設警告標誌;

6.液化石油氣重車回到車場後,應與空車分開單獨停放,並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同時應向車場門衛說明情況,以便進行重點監護。

(六)對維修保養的要求

1.罐車的維修保養必須在本公司內指定的車間進行,嚴禁在未指定的車間和非專業維修點及私人修理部維修車輛;

2.罐車的維修保養,必須在空車狀態下進行,重車不準進入車間;

3.罐車的維修保養,必須在無明火和通風良好的環境下進行;

4.維修作業應使用防止火花的專用工具和有橡膠防爆外殼的照明用具;

5.如必須動用明火維修時,其主車動火必須與罐車分離後獨立進行,罐車動火應首先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經同意後,再到具有認證資質的罐車檢驗機構進行維修。

二、異常情況下的處置措施

在液化氣的裝卸和運輸過程中,通常所說的'異常情況有兩種:一種是導管或罐體發生洩漏,另一種是洩漏後引起著火。對這兩種情況,都必須採取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以減少災害和損失。但由於發生洩漏和著火的部位不同,大小不同,所採取的措施也不同,現分述如下:

1、異常情況下常用的處置措施

一般情況下,消除洩漏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止漏法,二是排洩法。止漏法就是在導管或罐體發生洩漏時,設法將洩漏部位堵住;排洩法則是在止漏難以湊效時,將罐內的液體用安全的方法排出,以徹底的消除危險源。止漏法有四種:一是斷氣法;二是加固法;三是捆綁法;四是冷凍法。其中斷氣法和加固法是對導管洩漏而言的,如罐體發生洩漏,通常採用捆綁法和冷凍法。排洩法有三種:一是卸車法;二是倒罐法;三是放散法。這三種方法也要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對於洩漏後引起的著火事故,一般採用的是先滅火、後止漏或先控制、後滅火、再止漏的方法。到底用哪一種方法滅火,要視火情和止漏情況而定。

2、處置措施的具體運用

①導管洩漏的處置方法

a、斷氣法:如在裝卸過程中導管發生洩漏,應立即關閉上游閥門(即緊急切斷閥),以切斷氣源,消除洩漏;

b、加固法:加固法也叫止漏夾止漏法。就是用預製的止漏夾將導管的洩漏部位夾住,強制止漏。

②罐體洩漏的處置方法

a、捆綁法:就是在罐體發生破裂洩漏時,利用竹板、木板等物加上襯墊堵在洩漏部位,再用繩索捆緊,設法止漏;

b、冷凍法:在罐體發生破裂洩漏時,用棉絮、紗布等物填充在罐體的裂口處,再向上面澆水,利用液化氣的負溫將裂口凍結,以達到止漏的目的。

如用以上方法止漏已取得一定效果或止漏失敗,可根據漏氣量的大小和當時的地理環境,採用以下方法消除危險源:

a、卸車法:如漏氣量較小,或漏氣量較大但經過止漏後,已將洩漏控制在較小範圍內,且離裝(卸)氣站較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直接將車開到氣站卸掉;

b、倒罐法:就是當一罐車洩漏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利用裝卸軟管將洩漏罐的液量倒到另一個正常罐內運走;

c、放散法:這是最後的辦法,也是萬不得已的措施。就是在採取其它方法條件都不具備的情況下,將罐車移至較安全的地帶,就地進行放散。但放散地周圍500米以內不得有房屋、行人等一切可以產生火源的危險。如果放散地的安全距離不夠,可用牽引的方法將車拖至安全地帶再進行放散,切記不能起動本車,以防產生火花。

③洩漏後引起著火的處置方法

a、如火勢較小,滅火後能儘快消除洩漏,就應迅速滅火,消除洩漏;

b、如火勢較大,滅火後不能在較短時間內消除洩漏,應先不要盲目滅火,可將火勢控制在一定範圍內讓其繼續燃燒,待制訂出新的、可行的止漏措施後,再一舉將火撲滅,進行止漏;

c、方法論證:為什麼在不能有效止漏的情況下,要把火控制在一定範圍內讓其繼續燃燒,而不是盲目的將火撲滅,這是由液化氣的理化性質所決定的,如滅火後長時間得不到止漏,洩漏出的液化氣就會不斷的擴散和聚集,而構成新的威脅。擴散的範圍越大,聚集的越多,其危險性就越大。所以,在未制訂出可行的止漏措施之前,採取暫不滅火,只將其控制在一定範圍內,讓火將洩漏出的液化氣燒掉,也是一種安全措施。但是,長時間的著火又會產生大量的熱量,這又對罐壓產生了影響。所以,在讓火繼續燃澆的同時,應設法用水對罐體進行冷卻降溫,防止罐壓升高產生爆炸。當然,只要火不滅,其罐體的安全就始終受到威脅,這就要看是否有控制火勢的能力和給罐體降溫的能力。所以,到底是先滅火還是讓火繼續燒著,要視具體情況靈活掌握。這裡要說的是在一般情況下都是先爭取滅火,只有在特定的環境下,才考慮暫不滅火的措施。

3、在處置異常情況下的安全要求

①當液化氣罐車發生洩漏或著火時,其駕駛員、押運員首先不要驚惶失措,要冷靜分析,沉著應對,以採取正確的措施進行排險;

②如在裝卸過程中發生洩漏,車輛應在原地停放,不準起動;如在洩漏後又引起著火,應隨同氣站工作人員利用現有的消防器材迅速將火撲滅,如一時難以將火撲滅,要做好從現場撤離的準備,在氣站負責人的指揮下,迅速駕車離開氣站開往安全地帶在進行撲救;

③如在運輸途中發生洩漏或著火事故,一般情況下,先不要急於採取停車設警的方法,那樣有時會使本來很簡單的問題更加複雜化。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繼續駕駛車輛先離開主要的交通要道和人員稠密的地方,駛向一些較空閒的支線或遠離人員、建築的空曠地帶,再採取措施;如車輛確實無法離開正常的行駛路線,而必須就地停車進行搶修時,應及時向當地的公安和消防部門報警,請求進行交通管制和對可能發生的險情作好組織上的準備。另外,還應及時向分公司或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排程室)報告。在公安和消防部門未到之前,如情況緊急,自己也可先進行斷絕交通、設立警戒線,並指導過往行人和車輛向上風向疏散;

④消除洩漏時,要使用專用的防爆工具,謹慎操作,不能發生金屬撞擊,防止產生火花;

⑤在進行止漏或救火過程中,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手套、面罩和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防止凍傷、燒傷和中毒。

液化管理制度 篇6

一、液化氣使用單位必須與供氣單位簽訂供氣協議,將供氣單位的各項資質證書存檔備查。

二、液化氣系統使用的管道、軟管、管道附件、調壓閥、調壓器、用氣器具、密封圈等要有出廠證明、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三、液化氣瓶使用要求:

1.使用液化氣前必須仔細檢查液化氣瓶連線的所有管路、接頭、閥門等是否完好,防止膠管老化,介面脫落等現象,嚴防液化氣洩漏。

2.液化器具使用橡膠軟管規定每半年強制更換一次,鐵管按照國家管理部門要求期限更換,做好日常安全檢查,隨時處理隱患。減壓器、密封圈等在使用期限內老化腐蝕的',要立即更換。

3.鋼瓶與用氣器具或供氣系統嚴禁採用軟管連線,要用硬管連線。

4.食堂灶臺及液化氣使用結束後,必須檢查確認液化氣鋼瓶角閥及總管閥門關閉。如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5.裝減壓閥前要檢查密封橡皮圈,有無變形和缺損。裝減壓閥手輪要對正閥口,逆時針旋轉擰緊。

6.禁止用任何方式強行開關液化氣鋼瓶角閥。

四、液化氣瓶必須定期檢驗及進行壓力試驗,不符合條件者必須強制報廢。

五、液化氣儲存和使用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安全培訓,要掌握液化氣的特性及安全使用基本知識,其他人員禁止擅自使用。

六、液化氣操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手段加熱或摔、砸、倒臥液化氣鋼瓶;不得自行倒灌液化氣、排放殘液、拆修瓶閥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標記或瓶體漆色。

七、液化氣罐儲存房周圍二十米內不準有明火存在。儲氣房記憶體放氣瓶,地上應鋪絕緣墊板,重瓶堆放不準超過兩層,空瓶應堆放穩固。

八、儲氣房內應通風良好,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溫度過高和長期淋雨現象。搬運裝卸氣瓶時,應防止墜落或撞擊。

九、儲氣房必須在防火安全間距內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及其它相關安全警示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動、拆除和塗改有關標誌。

十、儲氣房內應配足滅火器、消防沙箱、滅火毯和消防水箱等相應的消防設施。儲氣房管理人員負責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嚴禁使用過期失效滅火器材。

十一、儲氣房由專人負責開、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工作人員在庫內工作,嚴禁吸菸。儲氣房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存放動態,保持清潔衛生。如發現險情,應及時組織處理,同時報告單位領導或保衛部門。

十二、儲氣房內如需動電、動火、焊接作業時,應向本單位安全負責人上報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經安全負責人審批同意,並將氣瓶搬至安全地點後,方可動工,而且施工現場必須有專人監管。

十三、應經常檢查儲氣房內有無洩漏現象,發現氣瓶漏氣,應及時安排檢修並隔離存放。

十四、每天使用完畢後,相關人員要檢查並關閉所有閥門。

液化管理制度 篇7

1、站的所有裝置均必須做到資料齊全,使之處於完好狀態,並在檢驗有效期內。

2、裝置使用必須明確專人負責,且需要遵守操作規程。

3、站安全員必須定時對裝置進行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4、每年進行一次裝置維修,裝置及管道的`除鏽、塗漆。

5、貯罐裝置上安全附件必須定期進行檢驗,安全閥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壓力錶每半年檢查一次,接地電阻每年至少一次。

6、站的衡器要經常保持清潔,且定期送檢驗。

7、站內壓力容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驗,一旦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

①超溫、超壓採取措施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②主要受壓部件發生裂縫、變形、洩漏等危急安全的缺陷。

③安全附件損壞。

④接管、緊韌體難以保證安全執行。

⑤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執行。

⑥過量充裝。

⑦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急安全執行。

8、站內裝置一旦發生損壞,應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絡,按程式進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