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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部門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部門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如有違反,必追究相應責任。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技術精、作風硬、業務強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崗位職責說明

一、技術部職責說明

1、 負責公司自身運營網站的內容採編更新,要保證公司網站內容的實時性。每天上班的第一要務就是及時的更新網站的所有資訊。

2、 負責客戶網站的製作建設,以及相關內容相關。

3、 負責解決客戶服務部轉交的客戶相關諮詢並會同客戶服務部一起做好客戶服務。

4、 負責開發公司分配下來的開發任務,以及對現有公司網站系統的更新改進。

5、 負責公司伺服器安全等其它事宜。妥善做好保密工作。

6、 負責辦理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宜和工作。

二、市場營銷部與行政部崗位責任制

1、 全面瞭解掌握公司各有關業務情況,熟悉公司各方面事宜。

2、 負責對客戶的回訪,解決客戶的疑難問題做好後續服務,並且建立起客戶的相關檔案。

3、 負責來公司客戶的接待、介紹、解答,使各種客戶都能得到滿意的答覆。

4、 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從員工的招聘、考核、試用、籤合同及解聘等工作。

5、 負責公司內部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各種檔案的撰擬。

6、 負責公司員工的思想工作,端正員工的工作態度,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7、 負責公司內部各職能機構和員工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 因工作需要,有權要求其他各部門進行配合,各部門必須本著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則盡力協助其工作。

9、 每週進行一次工作的自我總結,每兩週要整理一遍客戶資源,鞏固業務能力。每月必須進行向上級主管領導述職。

10、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財務部與經理室

1、 全面負責公司所有事務。

2、 負責製作公司各種財務報表、稅務報表、營業報表等(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3、 負責銀行結算與發票管理工作(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5、 負責公司每月員工工資制定和發放(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6、 負責與客戶接洽並進行相關款項的管理。

7、 負責把好公司的財務關,保證公司的財務狀況處於良性迴圈狀態(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8、 經理要做好一個連線點,既要對公司對總經理負責,又要和下面員工融洽相處,做一個好的帶頭人。

業務流程管理

總體策劃 不盲目製作

1、 公司運營商業網站要綜合美觀和功能性全盤考慮,網站的整體風格和技術要求要技術部門集體討論並結合公司領導的意見整合。

2、 網際網路宣傳需要整體部署,落實到專人。

3、 客戶的網站製作單子要了解客戶意見,包括經濟支付能力,動態靜態要求,平面設計體現的風格頁面轉換模式等。

4、 清點客戶資料,對圖片質量、文字清楚程度,各國文字翻譯與否,正確與否,公司合同要求製作頁數要一一稽核。

5、 對使用工具,如電腦、掃描器等或軟體方面的要求要提前向辦公室提出,辦公室按排專人解決。

6、 聽取業務人員,或領導對客戶要求的解釋,及時直接同客戶通過領導或業務人員間接瞭解,如遇不懂問題馬上詢問辦公室,如沒有滿意答覆,馬上電話查問領導或業務人員或直接問客戶。

7、要求公司人員自行記錄每次和客戶交流的相關資訊,包括通話起止時間、客戶意見、是否需要再次聯絡等,承諾客戶的,如答應客戶在某個時間段再次聯絡,一定要做到,以免給客戶以不可信賴的感覺,這樣有損公司信譽和形象。

注重細節,把握全域性

1、 公司網站內容一定要遵守國家對網際網路方面的法律條規,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的內容,相關技術人員一定要把好關,特別是公司論壇的管理。

2、 圖片或者其它東西要放在相關指定目錄,便於修改,查詢方便。

3、 利用伺服器空間要注意有序性,注意保持伺服器的安全效能。

4、 客戶或領導要求更改時按以下順序:

(1) 領導要求馬上改的,一切暫停以修改上傳首要任務。

(2) 客戶要求馬上改的,馬上彙報辦公室或電話彙報領導確定後再安排修改程序。

(3) 上傳檔案不允許影響辦公室人員工作,如無密碼,可由辦公室人員修改密碼儲存後即可。

日常管理細則

作息時間制度

夏季(五一後到國慶前)上午8:05準時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國慶後到五一前)上午8:30準時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本企業、部門負責人同意。

2、 嚴格請、休假制度,員工因任何事情請假都必須報經總經理批准。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並經領導批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3、 每次遲到扣罰人民幣5元(從工資扣除),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以上者(含五次)予以額外20元的罰款。

4、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經理室執行監督、檢查。

電腦操作管理規定

1、 電腦操作人員應愛護各種裝置,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2、 嚴禁在上班時間用電腦玩遊戲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 電腦裝置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避免不當的操作、使用造成裝置的損壞。如有損壞,當由當事人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4、 嚴禁洩露公司資料,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洩露公司內部文件。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電話使用管理

1、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絡公務。。

2、 禁止員工為私事掛髮長途電話。違者除補交長途電話費外,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部門領導同意,並按市價交長途電話費。

3、 聯絡業務時應儘量減少打長途電話,降低費用。

清潔衛生打掃制度

1、 公司配備常規潔具,當每日進行清掃。實行公司人員輪流制.

2、 對不服從安排清掃的,視其態度及清潔,給予教訓或者處以5到20元的罰款。

部門管理制度 篇2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為了提高部門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程式,加強圖檔、檔案、資料管理等特制定以下綜合部門內部管理制度,綜合部門員工除了日常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勤奮、積極主動的工作,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之外,根據部門工作的特殊性,還應嚴格執行綜合部部門內部管理制度,所有規定如與公司制度牴觸,以公司制度為準。同時也希望部門員工在執行中,提出意見和好的建議,為部門的工作獻計獻策。

一、 綜合部部門職責

(一) 部門職能

在集團領導及分公司領導下,有效的完成綜合部內務事宜的同時協助其他部門有序的開展相應的工作。

(二)部門權力和義務

1、對事業部日常管理的配合義務;

2、對公司員工日常工作的監督權;

3、對所有員工人事資料的稽核權。

二、綜合部門各崗位職責

(一) 人事專員崗位職責

(二) 行政客服崗位職責

三、綜合部門日常管理細則

綜合部工作涉及較多的文件資料,要注意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衛生,要歸檔的資料平時注意保管,以月為單位進行歸檔整理,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跟新情況;每週做好工作總結和制訂工作計劃,並以及時完成為首要目標,並於每週三17:3 0之前發至部門負責人郵箱;積極主動完成工作,與其他部門有溝通的業務要主動進行有效交流,配合其他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四、檔案物資的管理

1、事業部相關人事合同、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人事專員有責任進行保管工作;

2、事業部員工檔案、員工資料等除保管工作外人事專員務必做到及時更新工作;

3、事業部相關物資的管理、歸放等行政客服專員做好保管登記工作;

4、事業部員工相關人事資訊屬內部機密,任何人不得洩露給其他人。

部門管理制度 篇3

企劃部管理制度及部門職責

一、目的

為保證部門工作高效有序的開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劃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企劃部經理負責管理制度的裁決;

2、企劃部全體員工負責制度的監督、執行;

三、企劃部組織架構圖

企劃部隸屬副總經理(盧麗英)直管,下屬企劃部經理,再由企業文化宣傳、品牌推廣、展廳宣傳、電購宣傳、平面設計、文案、客服等專員組成,並實行逐層彙報制。

四、工作程式

1、日常管理制度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2) 嚴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考勤,上下班按時打卡;不能及時打卡的需及時告知

部門經理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3) 如遇工作需外出和請假,須部門經理在請假單上簽字認可。請假須以書面形

式提前半天向領導報備。不能書面請假的,須以電話形式報備,事後補交書面假條。有違反者罰款5元/次;

4) 有重要活動或事項需請假時,須將工作以書面形式交代給同事代理工作事

項。若因請假未移交工作造成工作失誤,對當事人處以100-500元罰款。請假期間須24小時保持手機暢通;

5) 部門員工對公司機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嚴禁洩露,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處罰

條例執行;

6) 注意個人儀容儀表,上班著裝要整潔、衛生;

7) 嚴禁辦公室打鬧、嬉戲,提倡講普通話、舉止文明、談吐優雅;

8) 注意辦公室個人衛生,檔案資料歸檔管理,其他辦公物品放辦公桌抽屜,保

持辦公桌面整潔;

9) 下班時,需將座椅正面朝辦公桌推進,歸位靠攏辦公桌;

10) 開會時,嚴禁遲到,電話調成振動或靜音狀態,除重要電話外,開會期間其

他電話一律免接;

11) 本部門處罰與公司行政處罰無衝突,罰款費用作為部門活動基金。

2、溝通管理制度

1) 企劃部門內部每週開2次會議,會議時間定為星期一下午14:00和星期五

上午10:00(特殊情況提前另行通知)。星期一開會主要佈置本週工作內容,週五對本週工作進行總結檢查和相關專業知識的討論學習;(注:人員完善情況下)

2) 重要會議都由文案人員或助理做會議記錄,對形成重要決議的,下次會議時

須對上次會議事項程序進行回顧,確認事件達成進度,對未達成部分進行問題分析;

3) 企劃部與相關部門的工作溝通,儘量採取書面形式,重要事項交相關部門負

責人簽字確認需其配合完成的工作時間進度;

4) 與公司內、外溝通工作的過程中,工作交接、業務往來等重要事項儘量採用

書面形式,如不能採取書面形式的,採用電子郵件方式,並保留記錄,以便日後核對;

5) 與業務、採購部、展廳等各相關部門定期溝通,就產品賣點、細節、推廣等

問題進行討論;

6) 如其他部需企劃部配合的工作,其他部門需先知會或以工作聯絡函形式告知

企劃部負責人,再由企劃部負責人根據各工作輕重緩急來安排本部門工作。

7) 上下級需逐層彙報,如對上級安排不滿,需先執行後投訴。

3、工作效率管理制度

1) 每週一早晨提交本週常規工作計劃表,確定本週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進度,

週五對本週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確認工作完成情況,對未完成工作,進行原因分析,並督促儘快完成;

2) 實施工作進度管理。重產品從提報、製播會、節目資料準備、節目跟進(電

購、網購、微信營銷等);公司對外宣傳、企業文化(品牌)推廣等工作,都需制定工作進度表,交部門經理及相關職能部門,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推進工作進度,提高工作效率。平面設計工作也嚴格按照節目進度開展工作。若因本部門員工工作失誤而造成工作進度延遲造成公司損失的,對當事人進行工作過失處罰,情節嚴重者無薪辭退;

3) 節目資料(已打印出來的資料)、專業參考書籍、雜誌等由企劃執行(兼助

理)管理,隨時進行更新、整理。

4) 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營銷策劃方案及活動推廣費用預算方案,年度方案

需在當年11月底出臺下一年全年營銷策劃方案及費用預算;半年度與季度營銷方案及費用預算需根據市場趨勢及公司實際情況在年度方案上作相應調整,如7——8月(半年度方案)需在5月份修改完成,季度方案在當季度中旬出臺下季度方案及費用預算,提前一個月開始籌備,當月開始執行。

4、宣傳推廣費用管理制度

1) 所有費用根據每次活動推廣費用預算執行,預算與實際費用差額儘量控制在

±10%;

2) 費用最終由總裁審批後方可執行;

3) 各宣傳推廣合作單位費用盡量採取定期結款制,比如月結、45天結、雙月結

等;

4) 根據財務要求在每月指定時間內與各合作單位對帳並上報財務部。

5) 每次宣傳推廣專案落地至少需兩個部門或兩個部門以上籤(驗)收,杜絕弄

虛作假

五、部門職責

1.關於企劃:

1) 全面管理公司CIS系統的統一維護和實施規劃;

2) 執行公司運營方針並組織策劃企劃方案,協同相關部門落實與執行,開展公司營銷企劃工作,配合公司營銷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接受其他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3) 負責塑造品牌精神、傳遞品牌文華,使品牌與市場、顧客之間建立精神層面的深度聯絡;

4) 負責品牌的宣傳與推廣,制定廣告策略並負責落實,提升品牌競爭力,編制企業廣告戰略及營銷策劃方案;制定廣告預算、廣告費用,使用管理程式並實施廣告費用管理;

5) 對廣告的釋出實施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後效果評估,及時給予調整、修正;對各業務版塊指導、稽核、監控、協調,配各業務版塊開展媒體投放、促銷等營銷活動;

6) 建立對品牌標識、海報形象、店面形象(有加盟店的時候)到服務規範等一系列品牌管理規範,從品牌相關的各個維度強調和維護品牌的品味和形象;

7) 構建和維護良好的媒體關係,以確保品牌傳播的有效性和廣泛影響力;合理考察、選用廣告合作單位,組織配合開展各項廣告動作,保持密切溝通,考評廣告合作單位的工作業績和廣告效果;與廣告公司協作開展活動推廣、市場開拓、廣告創意製作、廣告發布、活動促銷等市場營銷策劃活動;

8) 部門團隊建設,負責工作計劃,包括戰略、市場策劃、媒體公關、廣告宣

傳、平面設計、店面設計、落地活動等方面的工作;

9) 與公司業務、採購保持良好的溝通,相互協作,共同探討產品製播方向;

10) 認真研究產品,詳實瞭解產品資訊,並總結提煉賣點,找出產品的準確定位;

11) 配合電購開製播會,詳細向編導、主持人描述產品資訊及賣點,並溝通節目事前準備工作

12) 配合營銷部節目資料準備,做到精、簡、實用、美觀;

13) 協助營銷部各臺節目產品培訓;

14) 關於新產品開發提出部門意見及建議;

15) 定期按照部門綱要及工作計劃進行目標檢查和考核;

16) 部門的業務培訓及工作指導;

17) 制定企劃的組織架構、下屬崗位職責、部門發展計劃;

18) 部門人員的選拔、考核、培養、推薦;

19) 執行公司規定任務並按要求實施方案的落實、檢查、監督、總結,不斷完善並上報副總經理執行方案結果和執行總結;

2.關於客服:

20) 處理客戶的投訴,和客戶溝通並把情況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督促解決,並監控解決的速度及力度,定期對所處理投訴的結果進行彙總,上報直屬副總經理總結和分析客戶的投訴、建議和意見,並提出改進方案

21) 受理客戶的諮詢、報價的電話接聽,登記、整理相關資訊,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進行處理。編制客戶資訊報告,對以上資訊進行電腦錄入,整理存檔。

22) 對售後的產品及時登記建檔,反映給各相關部門,並督促在24小時內進行解決(或拿出方案)。處理結束後24小時內,對客戶進行回訪,及時了售後進度,及調查客戶滿意度,對資訊進行回訪錄入。(售後:具體依據國家“三包”法及我司售前提供的售後備註)

部門管理制度 篇4

公司各部門管理制度]

1綜合管理部(辦公室、保衛、公司管理)

1、1負責內部檔案和外部檔案的收取、編號、傳遞、催辦歸檔。

1、2負責公司檔案列印、影印、傳真函件的傳送、各種會議的通知、安排、記錄及紀要的制發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向總經理作出彙報。

1、3負責公司的對外公關接待工作。

1、4為總經理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及各種報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鑑,開具公司對外證明及介紹信。

1、6協助總經理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及工作協調。

1、7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的值班。

1、8負責處理本公司對外經濟糾紛的訴訟及相關法律事務。

1、9負責調查和處理本公司員工各種投訴意見和檢舉信。

1、10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管理。

1、11負責公司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

1、12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

1、13負責公司內的清潔衛生管理門衛、廠區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經濟活動狀況找出各種管理隱患和漏洞並提出整改方案。

1、15負責填報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各種報表及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變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員招聘及員工培訓員工考勤管理。

1、17員工績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員工社會保險的各項管理。

1、19針對公司的經營情況提出獎懲方案,核准各部門獎懲的實施,執行獎懲決定。

1、20人員檔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調查。

1、21檢查和監督公司的員工手冊和一切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22負責與勞動、人事、公安、社保等相關政府機構協調與溝通及政府檔案的執行。

1、23負責員工的勞資糾紛事宜及各種投訴的處理。

1、24負責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處理。

1、25公司員工工資的核算、編制和發放工作。

1、2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

2、財務部

2、1公司財務預算、決算、預測。

2、2編制財務計劃。

2、3編制會計報表。

2、4擬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5負責合同的管理,對公司對外的經濟合同進行稽核並備案。

2、6負責建立公司內部成本核算體系,並進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對各種單據進行稽核。

2、8負責各種財務資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處理應收、應付貨款等有關業務工作。

2、10負責公司稅務處理工作。

2、11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機關政府機構的協調與溝通,政府檔案的執行。

2、12監督公司不合理費用開支。

2、13公司全盤賬務業務處理。

3、銷售部

3、1負責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產品營銷條件進行市場定位和勢態分析作出公司營銷策略、方針的建議方案。

3、2搞好公司的產品宣傳策劃。

3、3組織合同評審工作。

3、4催收貨款做好資金回籠及賬款異常處理。

3、5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負責接待客戶並協助處理好客戶投訴。

3、6負責客戶的溝通和聯絡及潛在客戶的開發。

3、7負責建立公司營銷資料庫。

4技術部

4、1負責公司產品規劃、技術調查、工廠佈局。

4、2新產品開發研製,樣件製作、鑑定與稽核。

4、3產品技術標準、技術引數、工藝圖紙、工藝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檔案的制定和管理。

4、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的研究開發,促進公司進步。

4、5生產過程中在技術方面進行指導,並進行工藝技術上的監控,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4、6向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方面的服務並接受各方位的有關技術方面的資訊反饋及處理。

4、7負責建立公司技術資料庫。

4、8收集客戶對本公司產品使用情況的各種資訊資料,並做相應分析,提供改進的具體方案。

4、9按照技術工藝流程編寫工序作業指導書。

5、生產部

5、1負責根據公司計劃及市場營銷部需求計劃制定生產計劃,編制具體的生產作業計劃。

5、2負責按計劃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進度完成生產任務。

5、3合理確定生產節拍,使生產工作有序進行。

5、4時刻掌握生產進度,做好生產各工序間的平衡,提高生產效率。

5、5合理使用裝置,提高裝置使用率。

5、6負責公司裝置管理。

5、7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類資源,減低物資消耗,避免各種不必要的浪費,降低產品物耗。

5、8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程式要求把好產品質量關。

5、9負責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標準搞好有關工作,制定公司現場綜合管理標準並督導實施。

5、11制定裝置操作規範,指導生產員工按章操作。

5、12負責公司生產工位器具的管理、組織、設計、製造、使用、維護工作。

5、13負責公司水、電、氣的管理。

6採購部

6、1負責制訂公司物資採購需求計劃,並督導實施。

6、2負責編制公司物資管理相關制度。

6、3負責制訂公司物資採購原則,實施統一採購。

6、4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採購渠道,搞好供應商的擇優、篩選與新供應商的開發工作。

6、5負責嚴格監控公司物資的狀況,控制不合理的物資採購和消費。

6、6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比價體系。

6、7組織建立科學的庫儲存備量標準,最小限度地佔用流動資金,充分發揮物資的有效使用。

6、8組織建立公司物資消耗定額並嚴格定額管理。

6、9嚴格規範物資保管,採用科學的倉儲管理辦法,保證物資盡其所用。並建立物資的綜合利用和廢品利用制度。

6、10負責做好倉儲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嚴防一切事故的發生。

7、質量部

7、1負責建立公司質量管理保證體系,並推進、實施、督導。

7、2負責對產品品質的全過程管理。

7、3對原材料及外協零部件入庫前進行質量檢驗。

7、4對質量異常情況進行追蹤分析及處理。

7、5對產品進行各種功能性測檢。

7、6加強對檢測和試驗裝置、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負責公司計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戶對本公司產品質量情況的各種資訊,並做好相應分析提出改進具體方案。

7、9買力做好客戶對質量異常投訴的處理工作。

四:

市場部規章制度]

一、總則

為進一步開拓市場,做好公司產品的宣傳、推廣、銷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傳,提高工作效率,並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場部員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二、市場部管理制度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採用合同編號。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年度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並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絡,彙報業務程序。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彙報業務進展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供貨等相應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後將原件交公司存檔,並及時將具體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相關部門。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資訊臺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並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後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的現場銷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場部工作制度

1、負責公司產品銷售策略的制定、實施以及市場開拓。

2、市場資訊、行為的及時收集與反饋,市場預測。

3、新產品、新市場的策略制定。

4、各類專案的承接、組織招投標、合同簽訂和款項回收。

5、不斷收集客戶的需求資訊,建立完善的客戶資料管理體系。

6、維護客戶對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7、及時進行款項回收工作,並按期提交回收報告;承擔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時的責任。

8、銷售工作的監察與評估。

9、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考核指標。

部門管理制度 篇5

市場部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開拓市場,樹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場部的工作效率,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訂本制度。所有的市場部員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一、基本原則

1、遵守和維護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2、關心,關注公司的發展,對客戶的態度和藹可親,不卑不亢。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

4、維護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譽,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5、與同事之間態度友好,坦誠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者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業務關聯單位或者競爭對手。

3、所兼職的工作單位對本公司構成商業競爭。

4、所兼職工作影響本職工作或者有損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的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者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或者朋友的名義從事以上三種投資行為的。

(三)行為規範

1、市場部是公司對外的視窗,代表公司的形象,對內協作的主要部門。工作期間,衣著,髮型。簡單得體,簡潔明亮。不留怪異髮型,不濃裝豔抹。

2、工作期間,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無關的活動。

3、與客戶和公司其他部門溝通時,語言文明、用語得體。,不得情緒化。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資訊臺等無聊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4、凡接觸客戶,在任何情況都需做到耐心,熱心地服務態度,儘可能地詳細登記與記錄。

5、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的辦公資料物品。務必妥善儲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祕密資料與管控檔案。

6、根據公司需要,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絕;對他人或者同事諮詢不屬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事務應客氣地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無禮的對待。

7、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應積極認真努力的完成。對領導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見時,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決定改變時,必須嚴格遵照指令任務完成。

8、在工作時,遇到特殊情況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難,應及時地向領導彙報反映。

9、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10、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對客戶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採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12、市場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年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並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13、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絡,彙報業務程序。

14、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彙報業務程序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交期。

15、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並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後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16、市場部相關人員,不得以私利,越權,越級等行為向公司其他部門下達指令,必須遵照公司的規章制度程式進行工作。

(四)市場部工作內容

1、根據公司的中長期規劃及生產能力狀況,積極收集市場的資訊與動向,進行全面的綜合分析,由市場部提出年度市場的發展方案,報請公司審查決策。經過公司討論通過的年度經營目標並作為市場部年度發展目標的依據,制定市場部具體的發展計劃與具體的實施策略。

2、根據市場的變化,根據公司生產能力狀況作好市場預測,市場的發展方向,建立適合於本公司生產能力的客戶群,並不時整合客戶資源。瞭解同行業發展的市場方向與營銷措施與動態,研究,尋求,調整開拓市場的新途徑。

3、加強對現有客戶瞭解與溝通,開發有價值的產品與挖掘有潛力的現有客戶,瞭解不同的客戶與客戶群對產品質量的反映與技術要求,並及時地反應給生產,以提高公司產品的質量,制定滿足客戶的要求的可行性。

4、積極收集市場與競爭對手的資訊與動向,並及時地向上級領導反映。

5、積極做好客戶的定單交期,服務與要求,提高公司的聲譽,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開發新客戶,挖掘老客戶的潛力,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7、積極協調配合客戶與公司生產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定單,如遇到異常現象,應及時提前與客戶,生產進行溝通。

8、按照不同客戶的回款時間,做好回款計劃,並進行跟蹤,準確及時地回款。

9、定單的統計,分類,交期的回覆,注意區分輕,重,緩,急,處理好主次關係。尤其對初次合作的客戶的定單或者老客戶的試產單,應在生產單上有所說明。以便生產部生產和後期合作的跟蹤。

10、建立並儲存好客戶檔案,並以檔案的形式進行存檔。對於初次合作的客戶,要進行定單,回款,風險等綜合評估,並以對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存檔。

11、對新老客戶開模樣品,由經理簽字,按照:報價-價格確認回籤-出圖確認-樣品確認-存檔程式操作。

12、積極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項。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者異常,申報經理進行處理。

13、市場部的所有單據,發票發放等,嚴格儲存備案。

14、以上規章制度,適用與公司市場部業務員,跟單員等所有工作人員。

部門管理制度 篇6

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員工管理,規範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銷售部員工必須遵守的原則,是規範員工言行的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的標準。全體銷售人員應從自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員工如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銷售部負責人諮詢,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固瑞格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銷售部組織架構

銷售總監

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

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

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

三銷售部人員素質要求

1、品德好

2、很強的語言駕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強的組織計劃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四銷售部崗位職能

銷售總監銷售總監崗位職責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範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6、收集各種市場資訊,並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範、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夥伴關係,如與經銷商的關係、與代理商的關係。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並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資訊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並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並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係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係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資訊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資訊,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並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瞭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並稽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定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並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路;

4、根據網路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彙總市場資訊,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並佈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並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並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後實行並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式,報批後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許可權按照程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週定期組織例會,並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並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稽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路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祕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許可權: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範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範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並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佔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塗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資訊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後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並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稽核。

五服裝規範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並梳齊頭髮,男性頭髮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髮一次,勤洗頭、頭髮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鬍鬚。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後將鞋面擦乾淨,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汙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汙物,衣服應熨燙整齊。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於會前整理好,不規範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並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准,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准。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准(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准)。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註:可根據銷售狀況、季節等進行調整。

七銷售報表規定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彙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週六下班之前彙報銷售工作週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彙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週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八薪金分配製度

1、新招人員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培訓時間一併納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部門的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底薪;轉正後:基本工資+住宿補貼+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髮放時間:每月10號前發放上上月全部工資及各項補貼費用及獎金。

4、業務費用管理

在公司銷售人員中餐補貼以3、5元/人/餐為標準,額外費用公司實行全額補助。

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差旅費用:銷售人員外出補助80元/天。並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業務招待費:需請示銷售總監,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批准。

個人辦公電腦公司實行暫扣,以500元/月扣足費用。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公司即作為福利一次性發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經辦的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價格體系,規定的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字的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式

合同文字由區域經理填寫後需大區經理稽核簽字,稽核每一條款,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戶、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部門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於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 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絡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稽核審批培訓事項的稽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 訓 類 別

第三條 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物件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碟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於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1、 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瞭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專案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並進行培訓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 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稽核

4、總經理批准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准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第六條 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專案、培訓物件、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 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後,必須在一週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 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 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 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 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物件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後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後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 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說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十四條 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

單位各部門管理制度範本(四)

第一節 職工招用

第1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 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4條 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 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同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 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5條 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 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 工資福利

第18條 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 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 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 社會保險

第23條 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 勞動紀律

第24條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上班時間為:8:30-11:30、13:00-17:00,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報告》;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部門管理制度 篇8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完善集團合同管理工作和審批流程,防範集團合同風險,有效控制並維護整個集團的合法權益,集團法律事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範圍為: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民商事合同、協議的經濟活動(勞動合同除外)。

集團及所屬公司之間簽訂、履行合同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合同時應當做到:遵守法律,誠實守信,維護集團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職責

第四條 集團合同管理由集團及各公司法律事務部、合同主辦部門、其它部門分別行使職權,各部門之間行使職權應遵循職責明確、相互配合、嚴禁推諉等原則。

第五條 集團法律事務部為集團公司的合同法律稽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稽核集團的對外合同以及集團董事局、總經理要求稽核的其他合同。

(二)負責制定集團合同管理制度,並根據國家合同法律法規的修改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三)負責根據《合同法》解釋本合同管理規章制度;

(四)負責制定、修改集團統一合同範本;

(五)負責審查、修改、備案下屬公司的合同範本;

(六)負責監督、跟蹤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稽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負責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執行本制度的情況;

(八)負責對集團法律事務部稽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影印件的存檔、備案工作;

(九)負責集團合同的訴訟、仲裁工作;

(十)指導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團負責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公司法律事務部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稽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稽核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

(二)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解釋工作;

(三)負責擬定、修改和解釋本公司合同示範文字;

(四)協助或者參與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五)負責合同的法律稽核;

(六)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和抵(質)押物登記;

(七)負責合同的登記和保管,對應由法律事務部儲存的合同做好存檔工作,對其他已稽核的合同的影印件進行存檔;

(八)負責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

(九)負責合同糾紛的仲裁和訴訟;

(十)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應當設立法律事務部門,並設定合同管理崗位。各公司如果確有困難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可以外聘律師完成合同稽核管理工作。

第七條 集團及各公司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為合同主辦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起草本部門合同;

(二)負責調查合同的對方當事人資信;

(三)負責進行合同的談判;

(四)負責辦理合同簽訂的內部審批手續和外部的登記、鑑證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跟蹤合同的履行;

(六)負責協調合同糾紛;

(七)負責保管、存檔合同;

(八)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合同主辦部門為最終簽約部門,其它部門應當在本部門職責和許可權範圍內對合同進行稽核,並協助、配合、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三章 合同的審批流程

第九條 集團及各公司內部審批流程:

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然後依次經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確認同意後報總裁或總經理簽字蓋章。

第十條 法律事務部門已經提供合同範本,主辦部門僅需在合同中填寫金額、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可以不經法律事務部門稽核。具體事宜由各法律事務部門規定。

第四章 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前,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必要時,報由公司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或者聘請律師協助進行。調查內容包括:

(一)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主體資格;

(二)合同標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許可或者資質證書;

(三)非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代理簽署合同的合法授權;

(四)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五)對方當事人的履約信用是否良好,現時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保證人資格,是否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擔保的,抵押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是否真實存在;

(八)涉及質押擔保的,質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質押的動產或者權利,是否真實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關的資信資訊及資料。

第十二條 資信調查報告及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下列資料,作為合同檔案資料進行保管:

(一)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影印件;

(二)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主體資格證件的影印件;

(三)對方當事人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許可證及相應資質證書的影印件;

(四)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簽訂授權書;

(五)經法定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驗資報告、資金證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資料;

(六)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現時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證明材料;

(七)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價值、存放資料;

(八)其他相關資料。

上述所列各種資料為影印件的,應當由調查人與原件核對無誤後在影印件上予以註明並簽名;無法或者不便核對原件的,應當在資信調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公司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貫徹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十四條 合同談判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必要時,可以請求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參與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其他部門的,其他部門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

前款所稱合同談判,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的數量和質量、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合同的條款內容等進行協商。

合同談判時應當爭取合同文字的起草權。取得合同文字起草權的,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準備合同草案。

第十五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以傳真、公文信件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簽訂合同的,應當隨即以正式的書面合同予以確認。

公司有統一格式文字的,應使用格式文字;如無統一格式文字又需多次重複使用的合同文字,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起草,經法律事務部審定後,公佈使用。

第十六條 合同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文字用語應當準確、嚴謹、簡練、規範。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部首部分:當事人的一般狀況

載明當事人各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訂立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得以部門名義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的有效證件等資信材料載明的情況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生產廠家、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2、數量條款

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3、質量條款

合同應包括質量標準和質量異議期。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 價款或報酬條款及可能發生費用的分擔條款

①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金額及貨幣幣種,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②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③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及履行過程中各方義務及風險責任的劃分

①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②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③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6、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當事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應根據公司規定的程式報批且經有權確認人員簽字確認。

我方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業務部門應當審查對方提供標的物的的真實情況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

7、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字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他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8、根據法律或者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其他條款;

9、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其他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資訊、技術資訊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絡制度。

10、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

對新客戶、情況不瞭解或曾有輕微違約行為的客戶,在簽約時應設定擔保。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違約金的,應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11、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方式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

選擇訴訟方式的,簽約時應優先選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合同生效的條件

簽訂合同的批准和授權。

(三)結尾部分

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或業務部門章等不合格印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中涉及的時間,應當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縮寫,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條 示範合同中未選擇的專案或者未約定的空白欄,應當填寫“無”字樣。

第十九條 除緊急或者特殊情況外,合同文字應當列印或者印刷製成。

第二十條 非示範文字的合同草案提供對方當事人之前或者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字,應當由合同主辦部門送公司法律事務部進行文字預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談判達成一致簽署合同之前,合同經辦人應當按照內部審批流程將合同依次報送合同稽核部門進行業務、財務、法律稽核,最後經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簽訂合同。

合同稽核部門進行合同稽核時,可以根據需要,要求合同主辦部門提供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業務稽核由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負責,稽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技術、業務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二)技術、業務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術、業務方面權利義務的全面性;

(四)技術、業務術語的準確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財務稽核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稽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資金、資產的合法合規性;

(二)價款或者酬金結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資信情況;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法律稽核由公司法律事務部負責,稽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合同主體、內容、形式、簽訂程式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簽約程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條款內容的齊備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語的準確性和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四)法律風險防範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合同主辦部門向合同稽核部門送審合同草案時,應當給合同稽核部門預留充分的稽核時間。

合同稽核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後,應當及時稽核,不得拖延。

合同稽核、審查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後,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重要疑難的合同在兩工作日內稽核完畢,並一次提出全部問題要求主辦部門修改。特殊情況下,經法律事務部部長和主辦部門領導確認,合同稽核應當在半日內完成。

第二十六條 合同稽核部門稽核合同草案後,應當出具稽核意見。

稽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該類用語,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稽核意見必須有稽核人員和稽核部門負責人的簽名。

第二十七條 法律稽核後,應當將稽核意見連同合同草案退還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公司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報送有關公司領導審批。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法律事務部門稽核通過後簽訂,未經法律事務部門稽核而簽訂合同將根據集團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簽訂實行法定代表人簽署和授權委託簽訂相結合的制度。合同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裁(或總經理)簽署。

第二十九條 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經公司授權可以對外簽訂合同。授權簽署合同的,公司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應當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 取得由公司出具的書面授權委託書後,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簽約權。授權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應當在“代理人”一欄簽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簽署後,由合同主辦部門報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門,填寫《公章使用情況表》後,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蓋部門印章。

合同文字超過一頁的,應當對整份合同加蓋騎縫章。對於合同文字中的修改、刪除之處,合同主辦部門確定後,應蓋章確認。

第三十一條 對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簽署,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本節規定予以要求,並確保:

(一)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具有簽署合同的合法權利或者有效授權;

(二)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的簽名真實;

(三)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在合同上加蓋其合同專用章或者單位公章;

(四)合同文字修改、刪除後原則上應當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字上修改、刪除的,必須由對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確認。

第三十二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應當辦理鑑證、公證或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法律事務部依法應及時配合辦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合同簽訂完畢以後,合同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聯絡有關部門準備並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條 合同經簽字、蓋章,且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生效後,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應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合同主辦部門應實施履約跟蹤統計,如有履行不及時或其他問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根據規定向財務部門及各稽核部門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條 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發現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應當立即通報合同主辦部門。

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方式向對方當事人書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賠。

前款所稱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適當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送交對方當事人之前,應當經合同管理部門法律稽核。

第三十六條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由對方當事人簽收,簽名並註明簽收時間;對方當事人為單位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加蓋其單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門印章。

對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直接送達的前款函件的,應當使用特快專遞形式立即郵寄送達對方當事人,並應當在特快專遞詳情單上註明函件內容。

郵寄送達後,應當及時查詢對方當事人的簽收,並應當收存由郵遞部門蓋章確認的查詢回單。

第三十七條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影印件、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單、特快專遞詳情單和查詢回單應當作為合同檔案資料予以儲存。

第三十八條 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收到對方當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的,應當立即送交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商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處理。

第五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九條 合同發生爭議時,經辦人應依照下列程式,提請處理合同糾紛:

(一)合同經辦人應當做出糾紛處理意見並附相關材料,及時報告給經辦部門負責人。經辦部門依據情況及時安排人員與對方協商。

(二)經協商能夠達成一致的,應當按照合同簽訂程式簽訂和解協議。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經辦部門與公司法律事務部協商,確定解決方案後,報公司領導決定提起訴訟。

(三)對方提起訴訟或我方決定提起訴訟時,合同主辦部門應將合同有關材料送交法律事務部門,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法律事務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務部應將其訴訟進展情況報集團法律事務部備案。

第四十條 對於屬於集團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集團法律事務部依據情況,及時提出意見,由集團總裁對該糾紛及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的處理意見等作出批示意見。

第四十一條 凡由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出庫、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合同糾紛發生之日起(一般為合同到期日)6個月內將有關材料移交法律事務部門通過司法程式解決。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辦部門應當提交書面材料,本部門主管領導和法律事務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應每三個月向法律事務部門彙報一次情況。

第四十三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彙報。經協商無效者,由法律事務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五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

第六章 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各公司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是指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履行和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書面、電子資料等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材料。具體範圍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資信調查材料;

(三)合同稽核和審批材料;

(四)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五)合同談判、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籤訂的意向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

(六)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等;。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檔案材料;

(八)其它應當存檔的相關資料。

合同履行完畢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及時整理合同檔案,依照合同編號,確定合同檔案資料齊全,向法律事務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單,經法律事務部確認後,根據各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立卷並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條 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主辦部門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檔案備案。合同主辦部門或經辦部門可以在其職能管理或者業務範圍內儲存合同檔案材料的影印件。

第四十八條 合同文字及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為合同終止後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隨工程專案資料歸檔保管。

第四十九條 檔案的使用,按集團及各公司檔案及商業祕密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它規定

第五十條 本制度由集團法律事務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依法治校,規範學校合同管理行為,維護學校各項合法權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參照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社會目的而訂立的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書)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檔案。

第三條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應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自身的合同管理辦法,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但須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學校所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獨立對外訂立合同。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制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簽訂合同的法定簽約人。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簽約的,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在簽訂各類合同前需申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學校合同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工合作,加強監督”的原則進行,即合同的申報、稽核、簽署、備案、履行等各個環節均應按程式辦理,嚴格制度,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第二章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合同管理委員會為合同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財務處、審計處、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法律事務室人員及學校常年法律顧問律師組成。

第七條 學校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範圍負責合同管理:

(一)保衛處:負責安全、消防設施建設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處:負責科研、技術(開發、轉讓、服務、諮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層次的非學歷教育辦班(例如在職研究生課程班,MBA、MPA進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應在研究生部稽核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四)人事處:負責人事、勞動合同的管理;

(五)財務處:負責借貸及對外投資等合同的管理;

(六)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學校、院系與國(境)外大學或機構交流與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學分互認的合同應在國際合作交流處稽核後報教務處(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備案;

(七)對外聯絡合作處:負責學校校友捐贈合同的管理;

(八)資產管理處:負責校內各類大宗物資、教學、科研儀器裝置採購,學校專用設施採購,學生公寓傢俱、辦公傢俱等固定資產採購,校內房屋、場地等財產租賃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處:負責校園基本建設和大項、專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後勤管理處:負責校園綠化美化,校園維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採購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校園資訊化建設、技術服務、軟體購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圖書館:負責書刊採購、圖書館資料庫建設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範圍負責合同管理;

(十四)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八條 校部機關各部門、各院系、各教輔單位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作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簽訂合同前,審查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

(二)組織合同專案談判;

(三)起草合同文字;

(四)負責合同文字稽核會籤的流轉;

(五)履行合同備案程式;

(六)指定合同承辦人員;

(七)監督、組織合同履行;

(八)負責本部門合同統計;

(九)保管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檔案。

第九條 財務處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專案的經費預算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要求;

(二)審查合同中資金撥付和使用事項是否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三)協助合同承辦部門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第十條 審計處負責監督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的執行程式和履行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 法律事務室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合同的法律風險,並提出修改意見;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並建立使用記錄;

(三)建立合同登記制度,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合同影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制訂或協助各部門制訂、釋出合同示範文字;

(六)處理學校涉及的合同糾紛,參與或委託法律顧問參與仲裁活動和訴訟活動;

(七)對學校各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處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章 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除即時結清外一律採取書面形式。學校有合同示範文字的,原則上應採用示範文字。不能採用示範文字或根據情況需要對示範文字條款予以調整後使用的,應按本章其他條款的要求進行合同談判。 合同承辦部門如採用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字,應按合同稽核程式獲得批准。

第十三條 合同承辦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標的(以下稱“專案”)具體情況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一)專案名稱、範圍、內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專案期限、進度安排或工作計劃;

(四)專案質量要求(服務標準)、檢驗與驗收方法;

(五)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六)專案變更方式;

(七)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八)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四條 合同承辦部門應掌握專案履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履行進度、合同相對方資產情況及履行能力),並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定期將專案履行情況報送學校,並根據學校提出的需求,及時提供必要資訊。

第十五條 專案檢驗與驗收方法。合同承辦部門應根據專案的具體需求,做好驗收工作。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條款應明確且具有可操作性,並應約定驗收不合格時我方的救濟權利。對於貨物採購專案,可將貨物的驗收分為表面驗收和質量驗收;對於諮詢服務採購專案,可將服務成果的驗收分為初步驗收和效果驗收;對於技術開發類專案,可將工作成果的驗收分為階段驗收和總體驗收等。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合同承辦部門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承擔保密義務,對屬於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資訊、事項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洩漏,必要時雙方可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七條 履約保證金。合同如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夠控制合同風險為限;合同應約定:如果合同如約履行,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返還履約保證金。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稽核程式獲得批准可以採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條合同必須明確專案完成期限,對時間總量的約定應用工作日來核算,對時間段的約定應明確截止日期。

第二十條 合同應約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對方失去其承擔專案的能力或者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相關條款時,我方有權啟動合同相對方退出、再選擇等變更程式以及單方解除合同程式,合同相對方有義務在約定的交接期限內提交相關專案資料,並配合合同承辦部門另行選擇合同相對方,並與新的合同相對方進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條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原則上以約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機構或法院(仲裁或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選擇仲裁,選定的仲裁機構應明確,如北京仲裁委員會)為宜。

第四章 合同稽核及簽署相關流程

第一節 申報

第二十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下(包括10萬元)時,合同承辦人員須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稽核表”,該稽核表需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簽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稽核。

第二十三條 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合同承辦人員應認真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屬於政府採購專案的,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合同承辦人員完成上述審查事項後提前3個工作日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稽核表”,並隨同以下資料:對方簽約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影印件並加蓋公章;法律、法規規定對方簽約單位所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特許經營證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對方簽約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註明授權範圍)、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招投標檔案、中標通知書等,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後,一併報法律事務室稽核。

第二節 稽核

第二十四條 合同需經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稽核的,合同承辦人員應先將合同草案及相關材料報送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稽核,由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稽核表”上籤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稽核。

第二十五條 合同需經分管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由分管校領導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稽核表”上籤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稽核。

第二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報送法律事務室稽核時,應至少預留3個工作日的稽核期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稽核時間時,由法律事務室提出,與合同承辦部門進行協商。

第二十七條 對送審的合同,法律事務室應認真稽核,必要時可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及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見及合同修改意見。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辦人員補報材料,最後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稽核意見。

法律事務室稽核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否採用合同範本;

(二)專案是否屬於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範圍;

(三)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合同簽訂原則的條款;

(四)是否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發法律糾紛的條款;

(五)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詳盡、準確、合理,是否對學校造成較大風險。

第二十八條 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項、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法律事務室應向分管校領導提示,提請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

第二十九條 合同承辦部門必須按照合同稽核機構的稽核意見與合同相對方協商修改合同,如相對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協商結果告知合同稽核機構,由其稽核是否接受修改內容。

第三十條 合同承辦部門必要時可就合同中涉及資金的事項徵求財務處的意見,財務處應根據自身職責對合同相關條款提出修改意見。

第三十一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需要辦理批准、鑑證、公證等手續的,應先報學校法律事務室稽核,再報有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 簽署

第三十二條 合同經稽核程式獲得批准的,合同承辦人員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向法律事務室申請合同編號。

第三十三條 合同承辦人員申請合同編號後,須向法律事務室申請蓋章,法律事務室按學校用印管理規定辦理用印手續,簽署合同。

第三十四條 一般情況下,應在合同相對方先行簽字、蓋章後,我方再簽字、蓋章。合同承辦人應核對相對方在合同上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否與簽約主體名稱一致,審查應由對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齊全等情況後,方可簽字、蓋章。

第三十五條 凡以學校名義簽訂合同必須使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校內各單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合同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圖章代替。凡未加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的合同,學校一律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和合同承辦人員負責。

原各單位經批准刻制的合同專用章,自本規定頒佈之日起三日內送交黨政辦公室,由黨政辦公室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節 備案

第三十六條 合同稽核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應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稽核表”原件及經過稽核的合同草案影印件留存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三十七條 合同正式簽署後,合同承辦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如下方式備案: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財務處留存,影印件送法律事務室留存;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務室留存。合同承辦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影印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條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我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並督促合同相對方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於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情況,合同雙方負有通知(包括提示有關部門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九條 合同承辦人員應定期向所在部門領導彙報、請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第四十條 合同履約過程中,如合同承辦人員發生變動,應向本部門指定的其他人員書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對方當事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我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應採用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

第四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應由合同承辦部門提出變更或解除的依據,送法律事務室稽核,按稽核程式經批准後,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後,按主合同訂立程式簽訂書面的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協議,或由我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程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變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書、電報、信函及其他附屬檔案、資料,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必須及時完整地送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四十五條 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應採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訂立程式簽訂書面協議。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依合同約定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及合同承辦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追究行政或經濟責任:

(一)學校所屬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以部門或學校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者;

(二)簽訂合同不做調查,不瞭解對方資信,導致上當受騙,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學校聲譽者;

(三)超出職責範圍和履約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盡到相應職責,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五)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許可權,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學校合法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校法律事務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

部門管理制度 篇9

單位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四條 學習採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90分鐘;集中學習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黨的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主講,每半年進行一次;第二部分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檔案精神的傳達,由黨政辦公室、宣傳委員負責組織材料學習;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規等的專題講座由業務部門組織材料指定專人主講,每一個季度由黨政辦公室指定一個業務部門進行一次,並由辦公室在十天之內通知主講的業務部門。每一次專題培訓和專題講座學習結束後由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組織好考試題目對全體參學幹部職工進行考試,年終評出學習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並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五條 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並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 幹部職工參加業餘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准後方可報考,凡未經批准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

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參加學習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按縣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條 實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為上班時間(如遇國家調整上班時間則相應調整)。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處罰金5.00元,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時間吃早點、買菜、逛街、外出辦私事、非公事串崗等,每發現一次扣工資5.00元。

第八條 上班實行簽到制。全體幹部職工在上班前須到黨政辦公室簽到,辦公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委託他人帶籤,因公未能按時簽到的必須告知辦公室負責簽到的工作人員,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製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記為出勤,不發補助,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條 實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時間和雙休日期間,實行副股級以上領導1名帶班和2名職工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節假日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嚴格控制請假天數。除特殊情況(婚、喪、病、函授學習、探親等)以及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其他情況外,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4天。當月請假超過5天的按超過天數每天扣發工資30元。

第十一條 實行外出辦事報告制度。鎮內幹部職工外出辦事必須到黨政辦報告,並由黨政辦填入考勤表,否則按曠工處理。下鄉人員由工作組長負責登記考勤,並於每月5日前底將考勤表交黨政辦。

第十三條 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後離崗(特殊情況除外)。書記、鎮長請假相互審批;副科以上幹部(含黨委委員)請假由書記審批,股所負責人(含副職)由鎮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後,交鎮長審批;下鄉工作隊員請假,工作組長由書記或鎮長審批, 工作隊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工作組長審批,三天以上經工作組長審批後,交書記或鎮長審批,以上請假人員書面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黨政辦公室,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後速到黨政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 凡請假者,按請假天數在年終扣發相應天數的獎金。請事假及面授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十五條 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製作考勤表,進行考勤登記,實行一天一考勤,一週一公佈,一月一兌現。

第五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車輛排程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由黨政辦公室批准後,駕駛員方能出車。

第十七條 外單位用車,須經書記或鎮長批准,駕駛員接黨政辦公室通知後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出車的油料費和車輛磨損費。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 在本鎮內出車的,根據出車的里程和車輛的耗油量實行開單定點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條 外出途中須加油的,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領導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 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前須經書記或鎮長審批同意,駕駛員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車輛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點修理。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領導酌情處理。

車輛修理費用原則上必須持有所換舊零部件、修理材料單、修理發票並經黨政辦公室稽核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一條 駕駛員要切實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車輛不工作時一律停放在單位,不得開回家或者停放在別處。

第二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黨政領導辦公用車,部門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不準公車私用,如單位幹部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用公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可以使用公車,但須交納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費。

第六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鎮實際出發,本著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

第二十四條 接待物件: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縣五機關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鄉鎮、外地區領導、招商引資的相關客商等。

第二十五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物件的,由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相應領導陪同接待,接待時應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定點接待和接待單制度。接待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安排在鎮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持黨政辦派發的接待單到指定地點接待,並實行黨政辦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記簽字制度。未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且未經黨政辦公室登記簽字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 嚴格接待標準。一般性接待標準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負責接待的領導靈活掌握;接待鎮內人員(含工作誤餐)一律控制在10元內,並由辦公室負責,接待人員簽字,並註明接待人數。

第二十八條 實行接待禮品統一辦理制度。對外來領導需贈送禮品的,各單位、各部門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辦理,非經批准贈送的禮品不得報銷。

第二十九條 實行補助制度。對出差或下鄉人員、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給予相應補助。出差補助按縣有關規定執行。鎮級工作人員下鄉按山區村每人每天5元、壩區村每人每天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下鄉人員必須交納給所在村相應的生活費和住宿費。

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食宿接待原則上由鎮統一安排。不統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區村每人每天30元、壩區村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發給交通、伙食和住宿補助費。

第三十條 由鎮直管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培訓或因工作需要來各部門辦公的村級人員幹部,接待原則上由各部門酌情解決。確因特殊情況需鎮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門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 財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鎮政府各種費用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審批。

第三十二條 鎮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資金採取獨立核算,包乾使用、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公用經費根據單位和部門的工作量以及鎮財力狀況由政府安排財政所適時核撥。對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按核定標準的50%核撥。

各單位和部門的專項工作經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核撥。

各單位向外爭取的各種資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各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財政按月劃撥到銀行並轉發到個人帳戶。公用經費由鎮財政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全年公用經費之和,並根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報政府批准,分別劃撥到各單位帳戶。專項經費以鎮人民政府撥款通知為依據,發生一項,劃撥一項。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使用的資金,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下由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領導審批,單筆開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使用好本部門資金。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對業務性質不清,審批手續不齊,開支範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人員有權不予核銷。對不按時報帳核銷,大量坐支現金的單位和部門,除停止提取備用金外,停撥除人員工資以外的一切經費。對拒不執行有關規定,不完成本職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停撥經費。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 每年州、縣對鎮的“三文明”獎金,提取一分用於鎮領導班子的風險獎,職工按照掛鉤專案和出勤情況經綜合考核後計獎。

第三十八條 全年事(病)假不超過24天的,給予兌現出勤獎,獎勵標準為300元/每年。節假日或其他時間加班的視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九條 出現曠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評優秀等次;每曠工一天,扣工資三十元,交鎮工會用於職工福利,並加計為事假五天。曠工天數過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工作中由於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誤的,年底不參加獎金的分配。出現“六害”行為的,年底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 公共設施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各部門的辦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若因人為損壞室內設施,由各部門賠償或修復。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幹部職工,除照價賠償外,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第四十二條 大會議室、黨委會議室、值班室及食堂由黨政辦負責管理。各部門使用大小會議室須提前與黨政辦聯絡,會前會後的衛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召開會議的部門負責。值班室衛生由值班人員每天打掃一次,非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鑰匙。

第四十三條 各辦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掃好室內衛生。檔案、資料、報刊、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隨時保持整潔。

全體幹部職工要自覺維護院內環境衛生,愛護花草樹木。每星期一上午集體學習結束由黨政辦組織各辦公室人員進行一次院內環境衛生的打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無故不參加打掃衛生的人一次交罰金人民幣5.00元,交辦公室用於花草樹木的購置。

辦公樓內的樓梯、走道、門廳、衛生間等環境衛生聘請專人每天打掃一次,隨時保持清潔。

第十章 門衛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條 門衛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天7:00開大門、19:00關大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員,必須提前與門衛聯絡。

第四十五條 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內、大院內進行巡邏,保持高度警惕,對進入辦公區的可疑人員要進行查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第四十六條 門衛值班人員要管護好花草樹木,每天早晚對院內的花草樹木、草坪進行澆水維護,對損壞花草樹木及院內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要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入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

第四十七條 門衛值班人員要按時完成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本規章制度由鎮紀委督促檢查, 由黨政辦負責落實和實施。

第四十九條 本規章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部門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食堂原料採購索證登記制度】

學校食堂的原料採購是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保證學校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特制定伙食團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一、伙食團採購人員採購原材料時,為保證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必須定點採購食品。

二、不採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採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採購農貿市場的食品及原材料應當新鮮,價格合理,並按每天食譜所定數量合理採購,嚴禁購買病死畜禽等動物食品。

五、採購食品,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影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誌(質量安全認證)。

六、食品採購回來,要經過驗收人員驗收,並有驗收記載。

七、凡無人驗收或無驗收記錄,均視為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部門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方針、政策。

2、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經濟效益,精心理財,開源節流,滿足業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5、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7、重視人才,合理使用幹部,按照德、勤、能、績定期進行考核。

8、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公司彙報工作及經營收支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9、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10經常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理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公司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經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計劃的制訂和落實工作。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5、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分管理工作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6、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7、經濟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職能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室的領導下,全面實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組織各項工作的開展。

3、負責配合辦公室進行本部門員工的招聘。

4、負責制定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員工培訓。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部門各項工作,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管理處主任崗位職責

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方針、政策,全面負責負責管理處的日常事務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落實獎懲制度;

2、安排和調整本部門人員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並組織編寫管理報告和各種通知、公函;

3、負責傳達公司檔案、通知及會議精神;

4、檢查監督本轄區工程維修、保安清衛人員以及管理員工作情況並進行考核,按《員工手冊》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國家有關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掌握各業主情況,檢查督促各責任區管理的實際操作;

6、隨時掌握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交納情況,及時做好物業管理費催交的組織工作,並組織解決好有關投訴,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7、抓好本部門的組織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會議,研究擬定下一步工作計劃;

8、加強各班的團結合作,樹立整體思想,密切與其他部門的聯絡,互相溝通、協調;

9、認真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任務。

內勤員崗位職責

內勤員在管理處主任統一安排下,負責文件資料的儲存和管理,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

1、按照物業服務的需要,編制採購計劃,並實施採購;

2、對倉庫物資和其他物資進行管理,建立物資臺帳;

3、協助主任組織開展社群文化服務;

4、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負責管理轄區內業主檔案和物業檔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遺失、損壞;

6、負責本部門各類通知、公函、報告的收發;

7、負責接聽服務電話,屬於業主投訴及報修的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轉交處理,對於緊急突發事件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彙報;

8、熟悉各種收費程式,負責接待上門的交費的業主,並做好收費記錄;

9、熱情接待來訪的業主及其他人士,對他們的諮詢事項給予熱情、周到的答覆和解釋;

10、完成本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員崗位職責

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1、熟悉掌握物業轄區業主和物業的基本情況;

2、建立收費臺帳,掌握收費動態,及時收取、催交各項應收費用;

3、負責辦理業主入住、遷出手續,監督管理裝修事務;

4、負責巡視物業使用情況,以及保安、清潔、維修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對外包服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與業主溝通、回訪,有效處理業主的投訴。

文員崗位職責

1、負責部門的檔案撰寫、整理工作;

2、負責員工考勤、收發傳達檔案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處的各類來文;

3、負責辦理各類外來人員的出入證件;

4、協助主任組織由管理處發起的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5、接待來訪的業主,對其提出的問題及意見,予以解釋解答,並將詳細內容記錄在案;

6、負責做好檔案、記錄、卡的管理工作,並保證檔案完整、齊全、保密;

7、向各業主發出書面繳交各項費用的通知書;

8、通過各種媒介做好宣傳工作;

9、負責組織業主意見徵詢活動和社群文化活動;

部門管理制度 篇12

廁所衛生管理制度

1、廁所管理有專人負責,並進行定期檢查。

2、禁止在廁所裡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紙屑等廢棄物。

3、禁止廁所的牆壁、隔板亂塗亂畫。

4、每天一次對公共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積極採取滅殺措施。

5、大小便池要隨時沖洗,並及時清查廁所內紙簍垃圾。

6、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潔乾淨,做到無積水、無尿鹼、無汙物、無異味。

7、加強對師生文明衛生教育,注意衛生、文明如廁。

8、清潔工人每天沖洗2次。

9、學校按時發放清潔工工資,不少於當地最低工資百分之兩百

部門管理制度 篇13

公司工資制度範本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專案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專案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專案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專案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專案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專案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專案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部門管理制度 篇14

企業薪酬制度完整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蓮~山 課件 ]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 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三、獎金分配

1、根據各部門的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一次分配,把總額分配至各部門

2、各部門根據員工個人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門獎金分配給員工。

3、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超額利潤提成獎

一、獎勵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金額度:按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約定的比例計提。

三、獎金分配

獎金的分配比例為:公司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可控制在總額的25%以內,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年薪制人員)、主管的平均數應分別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員工平均數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內。公司在進行第一次分配時應視部門績效的實現情況做適當的比例增減。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五條:突出貢獻獎

一、獎勵物件:在公司的某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被評為國力標兵的員工等。

二、獎金額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評獎方案,作出規定,也可由集團公司總裁、董事長作出決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條:法定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三十七條:公司為員工設定提供帶薪假、防寒降溫費、免費工作餐、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交通和通訊補貼、健康體檢、新婚賀禮、女員工節日慰問、重疾與亡故慰問等福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七章 薪資調整

第三十八條:職位分類及薪等、職等和薪級的設定

公司員工的職位分為兩大類七崗系:即職能類(含經營崗系、管理崗系、專業崗系、事務崗系)和技術類(含銷售崗系、服務崗系、修理崗系)。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將職位分成十四個薪酬等級,其中又將技術類職位分為五個職等,每個職等內設二個薪級;將職能類職位又分為初任、熟練、資深三個職等,其中初任職等內設二個薪級,熟練、資深職等內各設三個薪級。職位分類及其薪等設定見附件六:職位分類與薪等表。

第三十九條:薪等職等薪級的釋義

一、本制度所稱薪等是指集團公司通過職位價值評估,依據集團公司、子公司設定的職位,把職務層次、薪資水平相近的集合起來列為一個等,按薪資水平由高到低,序號從一開始,由小到大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薪等設定為十四個。

二、本制度所稱職等,是指集團公司為同一職位,按其工作深度、專業素質、技能要求不同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職等,按職位分類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職等。

三、本制度所稱薪級是指集團公司在同一職等內設定的若干個薪酬標準不同的級別。本制度現行薪級按職等和薪酬標準由高到低,序號從一至八共設定八級。

試用期內的新員工、學徒、實習生、子公司年薪制員工的薪酬未列薪級。

職等與薪級的設定及基準工資標準見附件七:集團公司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九: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地市店適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省內地市店適用)。

第四十條:薪資調整的主要內容

公司依據集團的總體效益和經營發展、社會同行業平均工資水平和員工個人績效等情況,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調整員工薪資:

一、調整基準年薪和基準月薪(以下統稱基準工資)標準(簡稱調標)。

二、調整工資提成計算方法。

三、調整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

四、調整年度績效獎的計提方法。

五、調整員工的職位及其職等薪級(簡稱調級)。

第四十一條: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

一、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結果、本地區同行業工資水平、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經營預算等因素,每年為每個職級薪級設定或調整基準工資標準。

二、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擬訂,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報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三、基準年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標利潤的多少;

③經營條件的不同,包括經營汽車品牌的知名度、區域內相同品牌的競爭度、公司員工總數的多少、管理團隊的配置等情況;

④職位的不同。

2、方法:

基準年薪=職位工資(中位標準工資)×職務係數×目標利潤係數×經營條件係數。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四、基準月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職位、職責和任職資格;

③工作環境。

2、方法: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的調整

集團公司授權子公司依據業務市場發生的變化,在既有利於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又有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的前提下,適時制訂或調整《工資提成計算辦法》。

《工資提成計算辦法》須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批准、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超額利潤提成獎提成比例的調整

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在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的調整

一、職位調整及因其產生的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員工必須在工作單位內變動職位或在集團單位內變動工作單位、職位的,應按以下審批流程辦理職位和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手續。

(一)主管職位(含)以下員工的職位異動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工作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負責人簽字批准;涉及變動工作單位的,《員工異動審批表》由異動前單位稽核批准後,轉異動後單位按異動前單位相同審批流程辦理異動審批手續,對員工的工資進行調整。

(二)主管職位(不含)以上員工的職位異動薪酬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1、按集團公司內部招聘選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審批流程》規定的許可權下發任職通知書。

2、按本條(一)款相同流程辦理稽核手續(公司負責人的審批權變更為稽核權),簽字同意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總裁批准。其中屬集團公司委派的財務負責人異動,由人力資源部先轉集團公司財務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報總裁批准。因職位晉升又設定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須辦理兩次異動申報審批手續。第一次是以職位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職位異動,第二次是以薪資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薪酬異動,是指考察合格後的薪酬標準執行時間。

二、職等、薪級的晉升與下降

(一)、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員工範圍

1、集團公司員工;

2、子公司月薪制員工。

(二)、職等內薪級晉升的基本條件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的,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

2、調薪的間隔時間達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的。調薪是指調級,包括轉正定級、職位異動上調一級以上薪資,按本制度規定上調薪級的,調標又調級的,但不包括調標不調級的。

(三)職等晉升的基本條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條件晉級至上一職等薪級時,員工的能力、任職資格應達到該職等職位的任職資格要求。員工任職資格的認定方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職位任職資格見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職等內薪級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檔次的,從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十二個月的,從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達第十三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2、個人年度績效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從該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二十四個月的,從距上次調整間隔時間達第二十五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五)職等薪級同時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按集團公司任職認定辦法規定獲得資格的,按前款規定晉升職等薪級,未獲得資格的不予辦理調薪,特殊情況需調級的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決定。

(六)職等薪級的下降

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不合格的,從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級薪級,或轉為試用或調整職位或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下降的薪級屬下一職等薪級,以後薪級晉升遇升職等,仍需按職等晉升規定辦理。

(七)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1、子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辦公室負責人稽核晉級、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2、集團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及其分管領導稽核晉級與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總裁批准。

三、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與許可權:

《員工異動審批表》中設定的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異動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許可權如下:

(一)異動員工擬任之新職位應在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資源(預算)計劃,或臨時批准的職位編制增減計劃,職位編號等範圍內。

(二)異動員工應具備崗位說明書中設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職等薪級晉升、下降應符合本條設定的條件,薪資應符合集團公司公佈並在實施中的基準工資標準。

四、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規範

(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應字跡規範、清楚,選擇異動類別準確,與異動有關資訊填寫不漏項,要真實,無論何種異動均應填報個人績效情況。

(二)審批內容許可權按前款規定。

(三)子公司辦公室應填制本公司員工《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於每月五日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八章薪酬預算管理

第四十五條:薪酬預算責任

薪酬預算的責任人為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有關專員和部門負責人。子公司辦公室負責編制本公司的薪酬預算,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稽核、彙總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編制集團公司的薪酬預算。

第四十六條:薪酬預算的主要內容

薪酬預算是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的預算計劃。

第四十七條:薪酬預算的主要依據

薪酬預算主要依據有年度經營的KPI指標、公司組織架構的設定和職位編制,員工素質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基數等。

第四十八條:薪酬預算的基本方法

確定薪酬預算內容及其主要依據的相關資料資料,分項編制彙總,具體方法參見集團公司《預算管理辦法》。

第四十九條:薪酬預算的控制

薪酬預算控制可以運用產值(營業額)工資費用率變數控制方法,對非提成工資人員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同時選擇兩種方法,分塊控制。具體辦法在制定《經營責任書》的KPI指標時確定。

薪酬預算控制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公司績效和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緊密結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條: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資、獎金用現金支付,由公司統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

二、福利禮金、禮品的付給可以用現金或實物。

第五十一條:工資核算

一、日基礎工資=月基礎工資÷25.17

二、小時基礎工資=日基礎工資÷8

三、加班工資

公司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週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集團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1、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加班工資=小時基礎工資×加班小時數;

2、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2;

3、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礎工資×缺勤天數。

(二)、遲到早退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五、統一使用集團公司制定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

六、填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說明

1、應發款項=基礎月薪+基礎提成工資+應發績效工資+福利(現金支付部分)+崗位津貼+加班費+路救補帖+其他應付款;

2、個人所得稅計稅額=應發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

3、個人所得稅,按計稅額和相關稅率計算。

4、應扣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個人所得稅+住宿費+其他扣款;

5、實發金額=應發款項(合計應發)-應扣合計。

第五十二條: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包括基礎提成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算,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算。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性付清。

2、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在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發,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仍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計算,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提,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提。

3、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提,在年中離職的不計提。

4、按前兩款規定計提的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的實際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內,支付時間限定在離職六個月後。因特殊情況,經集團公司董事長批准,支付時間可以提前。

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基礎工資後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五十三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五十四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定級、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工作單位異動產生薪資及其支付人異動、薪級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必須憑集團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見附件四)和《員工異動審批表》。

第五十五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子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負責人批准簽字,再送本公司辦公室核算。

(二)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員工的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核算員工的應發績效工資;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三)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四)辦公室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辦公室溝通後,發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務必在下月進行調整。

二、新子公司在籌建和試營業期間的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由籌建組織或新公司相關責任人依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員工基準工資和《員工考勤彙總表》及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籌建組負責人或新公司負責人稽核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發放。

三、集團公司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專員依據《考勤彙總表》、《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由財務部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

第五十六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集團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五十七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部門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於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 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絡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稽核審批培訓事項的稽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 訓 類 別

第三條 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物件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碟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於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1、 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瞭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專案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並進行培訓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 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稽核

4、總經理批准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准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第六條 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專案、培訓物件、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 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後,必須在一週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 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 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 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 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物件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後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後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 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說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十四條 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