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文祕 > 規章制度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精選25篇)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

關於收、退費標準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精選25篇)

一、收費

1、幼兒園按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凡入讀我園的幼兒需按幼兒園規定一次性交納每學期的保教費、伙食費、代收代管的保險費、體檢費等。

2、幼兒園開學一月以內插班的,需交納全期費用。

3、幼兒園開學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兒,按月交費,入讀時,若當月時間過半按半月交費,當月時間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費。(含保教費、伙食費、代收代管的保險費、體檢費等)。

4、中途插班的'幼兒交納生活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二、收費標準:

幼兒園收費標準:

保教費:2500元/期,生活費:400元/月

代收代管:保險費、互助金、體檢費(根據當年標準)

三、退費

(一)幼兒入學後因故要求退費的,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闡明理由,出具有關退學、退費材料和憑證。

1、入讀時間在半個月以內申請退學退費的,扣除一個月的保教費,退還其餘費用。生活費退費標準:幼兒園扣除幼兒在園入讀時間的生活費,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按全月計算後退還其餘費用。

(二)若幼兒在園期間請假退費

1、請假時間在連續一週以上者(連續請假,週六、週日不計算)退費只限生活費,按實際月繳費標準退費,未請假幼兒概不退費。

2、若幼兒因特殊情況請假,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

一、全園職工

一學期無曠工、無遲到、無早退、無不安全事故的,園內授予出勤安全獎200元。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車教師7:10到校,7:2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準備接待學生,下午等學生全接完教師離園。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

3、遲到一次(15分鐘以內),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礦工1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10元。

4、因事請假一天扣當天的工資,因病請假一天扣當天的工資。因曠工或未辦理請假的人員扣發三日工資。

積極參加教研活動,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每一位教師每一月必須講一次公開課。

三、教師上課

必須結合班級實際情況先備課,教師備課一月一檢查,沒有備課或沒有達到進度的,一次扣20元。每週五下午17點之前上交下週教案,認真制訂周計劃、日計劃,紮實教學,讓每一位幼兒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識和能力,保證教學質量,未上交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間

工作不負責任,發生不安全事故者,相關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並在全園通報批評。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於在班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藥費老師承擔80%,開飯期間發生不安全事故(如燙傷),老師承擔80%

五、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被抓傷、咬傷摔傷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兒上廁所因沒有教師指導而摔傷的,不給學生以適當照顧,家長反映情況屬實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5——20元的處罰。

4、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溼褲子的(一月內尿溼褲子達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師疏忽,幼兒尿溼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5元,家長投訴情況屬實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級衛生不乾淨,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5元。幼兒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並消毒一次。未消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5元

七、教師帶班時,私自換班、串班聊天、接打電話、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資10元

八、不服從領導安排者,一次扣工資50元。

九、接送學生期間,幼兒不得在園內亂跑,發現亂跑者,發現一次扣看班老師5元,兩次扣20元,三次扣基本工資40% 放學後,各班必須要把教室和清潔區打掃乾淨,廁所衛生一次不打掃扣10元(寫好值日記錄),桌椅要擺放整齊,掃帚、垃圾簍、撮箕要擺放好,門窗要關好,文具櫃要收拾整潔,每天放學後檢查,發現教室或清潔區不乾淨,不整潔的,門窗沒有關好的,一次扣5元。

十、各班教師下課後,必須在離崗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不執行者每次扣5元,造成不良後果者,根據損失情況酌情處理。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學前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兒園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兒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保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寧波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園全稱為寧波市鎮海區鎮海寶山幼兒園;地址為寧波市鎮海區招寶山街道環城西路288號;郵編為315200;官方網址為寧波鎮海寶山幼兒園;註冊域名為;微訊號為zhbsyey;微信公眾號為靈動寶山。

第三條本園由鎮海區人民政府舉辦,經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由招寶山街道屬地管理,業務主管是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第四條本園為公辦全日制幼兒園,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設計規模為18個班級。在主管部門規定的招生範圍內招生,招生物件為3—6週歲幼兒。

第五條本園申請設立登記時的開辦資金為人民幣451萬元。辦園經費由街道財政全額撥款。具體經費來源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它收入等。

第六條本園遵循“人文為本,生命成長”的辦學理念,潛心打造富有活力的家園、樂園、創想園,致力於讓幼兒在更為“自然、自由、自主”的綠色教育環境中和諧成長。

第七條本園發展目標:“塑靈動寶幼,享幸福教育,育稚趣孩童”,讓幼兒園盡顯生命之“真”靈性,讓教師體驗成長之“真”幸福,讓幼兒樂享童年之“真”快樂。

第八條幼兒的培養目標:我們鼓勵每個幼兒——在自我嘗試中養成習慣,在自主探究中萌發智慧,在自然觀察中生成興趣,在自由交往中體驗快樂;我們的願望——給每個幼兒一片本真、適宜的成長天空,讓每顆童心舒暢,讓每份童趣盎然,讓每個童顏綻放。

第九條教師的發展目標:凸顯兩個園本化——師資培訓園本化、課程實施園本化;弘揚三種精神----愛崗敬業、務實創新、追求發展;瞄準四個目標----積累豐富經驗、練就多元技能、促成反思研究、造就專業能手。

第十條本園以“科藝”為特色文化主元素,通過“科藝啟童閱”、“科藝誘童趣”、“科藝展童健”、“科藝亮童輝”、“科藝呈童秀”等載體,使科藝紮根幼兒心田、伴隨幼兒成長。

第十一條本園園標:確定《太陽?月亮?我的家》為園歌。

第十二條本園按照依法治園、規範辦園、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三年發展規劃,並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本園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幼兒園治理結構與執行機制

第十三條本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幼兒園,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評估、審計和監督,接受本園教職工大會監督。

副園長對園長負責,協助園長分管本園保教、行政管理等具體工作。

第十四條園長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本園章程、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二)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四)領導本園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定,維護本園秩序;

(五)負責本園日常事務管理,主持園長辦公會議審議重大事項並作出決策;

(六)領導學前教育課程實施,領導保育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和諧發展;

(八)組織管理園舍、裝置和經費;

(九)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十)負責與社群聯絡和合作。

第十五條鎮海寶山幼兒園黨支部在本園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本園教師的教育、管理,監督保證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同時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組織的作用,保障全園工作的健康執行。

第十六條本園建立全體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進行民主監督。教職工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及園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大會審議過。

第十七條本園建立工會組織,作為教職工大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在本園黨支部和街道工會的領導下負責工會會員的管理,依法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組織會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娛活動、體育活動,協助行政搞好教職工的浮福利,支援配合幼兒園行政實施各項工作規則。籌備教職工大會。工會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原則組建。

第十八條本園設定教育教學、衛生保健、安全保衛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九條本園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重大事項應在行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由園長召集並主持園長辦公會議審議並組織實施。園長辦公會議的參加人員由園長、副園長、黨支部書記、工會負責人、年級組長組成。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範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

第二十條本園建立健全園內申訴制度。藉助園長信箱、園長熱線、工會等途徑,明確受理幼兒家長和教職工申訴的部門和程式,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本園根據聘用合同法建立健全爭議調解小組,就人員的聘用、待遇、獎懲等方面產生的爭議進行調解,當事人對勞動爭議調解小組提出的調解意見不滿意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本園執行《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按照物價部門確定的專案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園建立健全資訊公開制度。本園實行園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本園相關資訊(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除外)。

本園建立健全檔案管理與使用制度。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園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保教工作管理

第二十四條本園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發展指南》、《浙江省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管理條例》等要求,實施保教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園以漢語言文字為基本教學語言文字,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第二十六條本園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要求,秉持一日生活皆課程的教育理念,以幼兒的全面發展為本,遵循幼兒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以遊戲為幼兒基本活動,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促進幼兒身心和諧全面發展。防止國小化傾向。

第二十七條本園遵循全面性、發展性、動態性、客觀性的原則,開展幼兒發展評價工作,並建立幼兒成長檔案。

第二十八條本園嚴格執行《浙江省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建立衛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建設富有園本特色的淨化、美化、綠化、童化的綠色校園。

第二十九條本園遵循幼兒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根據《浙江省等級幼兒園評估標準》要求,建立科學、合理的幼兒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三十條本園保健室負責每週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為幼兒提供科學合理的膳食。為幼兒提供符合生活要求的潔淨飲用水。

第三十一條本園制定與幼兒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鍊計劃,保證幼兒每天戶外活動時間不少於2小時,其中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1小時。通過健康活動、遊戲活動或其它形式增強幼兒體質,培養幼兒基本運動技能和鍛鍊習慣,增進幼兒身心健康。

第三十二條本園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檔案。按規定每年提醒幼兒到專業機構進行體檢一次,定期檢測幼兒身高、體重、視力,對幼兒身體健康發展狀況進行分析、評價和及時反饋。建立慢病、體弱兒管理制度,開展跟蹤指導矯治工作。

第三十三條本園建立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在園幼兒計劃免疫的檢查和疾病防治工作,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

第三十四條本園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嚴格執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並制定相關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檢查,加強園舍、交通、消防、飲食安全、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接送制度,防範安全事故發生。不組織幼兒參加商業性活動。

第三十五條本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幼兒家庭自願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幼兒,並依法進行善後處理。

第四章教職工

第三十六條本園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教師、醫務保健人員、財會人員、炊事人員、保育員等須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任職條件或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依法實行用人制度,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三十七條本園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科研活動,並充分發表意見;

(二)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三)通過教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對本園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幼兒園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四)使用本園設施裝置、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五)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八條本園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範、本園章程及規章制度,廉潔執教、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幼兒園工作計劃,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保教工作任務;

(三)關心、愛護全體幼兒,尊重幼兒人格,指導、管理本班幼兒生活,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四)堅決抵制有害於幼兒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幼兒合法權利的行為;

(五)踐行幼兒本位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三十九條本園建立並負責管理教師個人業務成長檔案,建立健全教師評價激勵制度,定期開展園本研修活動,提升教師專業素養。

第四十條本園注重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四十一條本園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園其他崗位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本園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二條本園建立績效獎懲機制。每學年對教職工進行績效考核,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進行獎勵。對違反園紀園規和合同,對幼兒體罰或變相體罰、有償家教等違反師德現象,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有違約情節的,違約方須依據聘用合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章幼兒

第四十三條本園幼兒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一日保育教育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幼兒園保育教育設施裝置、圖書資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學習與發展機會,並獲得公正評價;

(三)對本園教職工侵犯其合法權益,通過監護人依法提出申訴或者訴訟;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四條為保障幼兒在園期間的合法權益,本園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對待幼兒,關注幼兒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幼兒充分發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視、恐嚇、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三)尊重隱私。保護幼兒個人資訊,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幼兒個人隱私;

(四)不得沒收、佔用幼兒財物。

第六章幼兒園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本園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對侵佔本園園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本園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將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對損害本園財物、人員的單位、個人將依法追究賠償。

第四十六條本園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第四十七條本園向教職工和幼兒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裝置,有計劃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十八條本園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併、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幼兒園資產安全的方案,並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九條本園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在園長領導下開展財務工作,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准後執行,並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條本園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專案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一條本園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幼兒園與家庭、社群

第五十二條本園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絡溝通,加強幼兒園、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第五十三條本園遵循民主、公開、自願的原則,選舉成立園級家長委員會。建立園級家長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本園發展規劃及其進展、保育教育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援和幫助。

第五十四條本園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沙龍、親子活動、家庭訪問、班級微博、網路論壇、微信、簡訊等平臺,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絡機制,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形成家園教育合力。

第五十五條本園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服務區內發揮積極作用。

本園依託社群開發社群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建設“鎮海區早教示範基地”,服務指導社群內3週歲以下散居兒童家庭開展親子活動。

第五十六條本園依靠招寶山街道辦事處、社群、派出所共同開展園舍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經本園教職工大會審議,園長辦公會議通過,並經鎮海區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檔案政策有牴觸,以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為準。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園長辦公會議或1/3以上教職工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本園決策機構園長辦公會議通過,報鎮海區教育核准。

第六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園長辦公會議。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4

一、預防接種證管理

1、兒童在入園時,必須向保健醫提供兒童各項計劃免疫的原始記錄資料,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卡。

2、對新入園兒童要按照各種疫苗接種程式,認真查驗預防接種中的各項記錄,對沒有按免疫程式進行預防接種的兒童要仔細詢問家長其原因,並督促其到指定接種醫院進行補種。

3、做好各種疫苗的接種工作的統計、核對、登記及接種的聯絡工作。

4、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每月通過廣播、櫥窗、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幼兒、家長、老師進行疾病預防教育,增強防病意識。

二、傳染病管理

1、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各類傳染病做到及時瞭解疫情,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處理,防止疫情蔓延。

2、定專人負責,向相關部門進行疫情報告。

3、發現相應傳染病及疑似病人,立即隔離治療,在12小時內報告疫情,發現爆發疫情以最快的方法報告到區防控中心。

4、對接觸過傳染病的幼兒立即採取檢疫、隔離、觀察等措施。檢疫期間不辦理入托和轉託手續。檢疫期滿後無症狀,經醫院檢查正常並出具痊癒證明後,方可返園。

三、日常衛生消毒

1、室內要保持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平時多開窗通風。幼兒活動室和睡眠室的紫外線消毒燈要專人專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嚴禁屋內有人時使用。

2、廁所要清潔、無味、一用一清掃,每天用有效氯含量400-700mg/L消毒液表面擦拭消毒一次。

3、幼兒衣著乾淨、整潔,每週剪指甲一次,幼兒被子半月晾晒一次;褥子一月晾晒一次;床單、枕巾一月清洗一次。

4、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用後要清洗、熱蒸、消毒液浸泡等形式消毒,幼兒要做到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擦嘴、午飯後刷牙。

5、各班窗臺、水龍頭、桌面、每天用有效率濃度100-250mg/L消毒液清洗消毒,各種玩具、圖書要每週消毒一次。

6、園內成立衛生檢查小組,對園內的衛生保健工作進行定期檢查監督。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5

1、保教計劃要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學前教育綱要》、《上海學前教育課程指南》、《上海保教質量評價指南》精神及有關上級部門的規定,結合本園、本班實情制訂,並認真落實執行。

2、制訂各類保教工作計劃要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挖掘幼兒潛能,體現“以幼兒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

3、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定應包含四大板塊、並認真把握好基礎部分(80%)和特色部分(20%)的比例,以促進不同層次幼兒的不同需要,促進其健康和諧的發展。

4、開學初,幼兒園各專案(依據園三年發展規劃)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必須根據幼兒園三年發展規劃,以及上學期存在的問題,完成本學期計劃的制定,計劃從創新工作、重點工作、常規工作三方面考慮撰寫。

5、開學初,各班保教人員必須完成一週教學活動計劃的制訂,開學兩週後上交班級計劃、以及個人專業發展計劃、師徒帶教計劃,計劃要突現個人特色或班級特色,撰寫格式、內容按規定製定。

6、班級周計劃在前一週週五之前完成,集體教學活動計劃、班級主題活動計劃等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並在制定計劃時突出重點,前後銜接,體現保教工作的層層推進。計劃和實施與考核相結合。

7、每月各專案負責人必須完成本月專案推進情況書面小結,以及下月專案實施的書面計劃,並在規劃組會議中討論或園內網上會議討論。

8、學期結束,各專案負責人必須完成專案實施情況小結,以及資料的彙總,資料包括會議記錄,活動開展的過程資料,案例,活動設計,照片,錄影,多媒體課件、獲獎、發表等書面和電子資料。

9、各專案負責人對收集的資料必須分門別類歸納整理,並注意內容要與計劃、小結匹配,格式要與規定的相符。

10、各班教師要撰寫班級小結,整理幼兒成長檔案,教師個人資料包。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6

一、接送制度

1、家長應把幼兒送到班上,交給老師並做好相關登記。

2、出園時老師應把幼兒親自交給家長,或家長要與老師打聲招呼。

3、幼兒離開幼兒園大門時應由家長牽帶,防止幼兒一人走失。

4、委託他人接送者,幼兒家長要電話告知老師並向老師辦理登記手續。

二、工作制度

1、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上班集中思想,業務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義。

2、每天上班應檢查登記戶外運動器材,定期對戶外器材安全性進行全面檢查。

3、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4、因事需臨時合班,必須報校長批准,無大事不能隨便合班學習生活。

5、老師應充分作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帶班時不使用手機、不幹私活、不離崗。

6、開展戶外活動時,不得讓幼兒獨自留在室內,幼兒要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進行活動;教師要教育幼兒不從臺階等高處往下跳,以防摔傷。

7、幼兒如三天沒有來園,要及時與家長聯絡瞭解其原因,並做好記載。

8、班上小刀、剪刀、針、圖釘等用品要放在櫃子裡。

9、食堂食物、開水應降溫後方可進入班級,謹防幼兒燙傷。

10、發現班級開關、插座、窗戶損壞等情況應及時報告總務組進行維修。

11、藥物及日用洗滌品等,應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或放在櫃子裡。

12、老師給幼兒服藥後要及時進行登記;在幼兒服藥、就餐後,要注意觀察幼兒的表現,發現異常變化要及時彙報園部及送醫務室進行檢查及處理。

13、幼兒進餐時,教師要檢查食物成分,督促幼兒細嚼慢嚥,防止噎著。兒童進餐時間不少於二十分鐘,保證兒童吃飽每餐飯。

14、教師每天要檢查幼兒有否帶危險物品來園,謹防幼兒將異物放入口鼻、耳中。

15、執行安全零報告制度,每天向安全主管彙報幼兒及班級設施裝置的安全情況。

16、凡學校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會議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17、兒童活動室及臥室經常通風換氣,地面桌椅乾淨整齊,消滅四害,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

18、保護視力,室內要注重採光,損壞燈具及時修理,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過長,看時不能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19、幼兒如無故缺席要採取多種方式同家長聯絡,爭取家長配合;定期開家長會,經常向家長宣佈幼兒保健知識,

20、建立室內外環境清潔制度,實行門前“三包”,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

21、凡借用教具、圖片、儀器、錄影帶、錄音帶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損壞、遺失的,視情輕重、損失大小罰款賠償。

三、安全制度

1、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咽部、面板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園所內一旦發生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2、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髒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裡;不離開老師。

3、帶班時間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4、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衣著);“一交待”(向幼兒交代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講評。

5、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加蓋放在幼兒碰不著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不隨便倒開水。

6、幼兒進食時不得談笑,不得含飯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7、藥品和洗滌水(粉)的保管:①寫好名,(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洗衣粉、開水瓶等放置幼兒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無論什麼藥都不能放在外面。

8、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9、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掉電器、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10、幼兒受傷後,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處理。

11、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學校領導。 出現責任事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其他責任人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四、教育制度

1、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幼兒每天做一至二次體操或活動性遊戲。

2、在正常天氣下,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堅持兩個小時以上戶外活動加強春季鍛鍊。

3、創造條件充分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鍊兒童體格。

4、鍛鍊經常和循序漸進,運動專案和運動量適合不同年齡的特點,對體弱的幼兒給予特殊的照顧。

5、利用活動、遊戲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範的教育,防止發生觸電、走失、摔傷、燙傷、食物中毒、吞食異物等事故。

6、堅持教育規律,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8、堅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況口頭交接,重大情況要作書面交接。家長特殊要求、患兒藥品、物品要登記交接。

9、做好家長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每週向家長公佈本週及下週的教育內容,以便家長心中有數,積極配合。

10、對幼兒態度要和藹可親,細心觀察幼兒,有計劃有目的的地選擇教育內容,運用多種教育形式,促進幼兒在不同水平上獲得發展。

11、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如飯前便後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定期洗澡、理髮剪指(趾)。

12、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科研活動及業務學習,認真開展各類遊戲活動,製作教玩具並創設教育環境。認真填好每天教育日誌。一學期寫出一至兩篇質量較高的經驗總結或論文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7

為了提升我園教職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並在校園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晉升機制,規範我園教職工崗位晉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晉升資歷要求

中級

一級崗位 中級不少於6年

二級崗位 十級3年以上

三級崗位 初級職務4年以上

初級

一級崗位 十二級3年以上

二級崗位 十三級3年以上

三級崗位

二、崗位晉升的流程

1、人事統計當年各崗位的空缺額度並上報教育局。

2、在園內公示當年崗位空缺情況及符合資歷要求的員工名單。

3、符合資歷要求的員工在規定時間內自主填寫《崗位晉升申請表》並向人事申報,逾期不申請視作自願放棄當年的崗位晉升。

4、人事統計申報名單後交由核心組討論,對申報者進行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等進行綜合評價,如遇符合資歷的申報人數超過崗位空缺數時

(1)按行政>中層>骨幹教師>成熟教師>普通教師的順序聘用

(2)如遇兩位以上申報者屬於同等級(即同為骨幹教師或同為成熟型教師)時,可參考前三年年考成績的總和進行排名,擇優聘用。

(3)如遇兩人年考總和成績也相同時,按兩人教齡的年數,聘用教齡相對長的老師。

5、將擬聘用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的監督。如無人提出異議則上報教育局審批。

6、將教育局最終審批結果和名單進行公示。

7、調整崗位晉升教職工的薪資,填寫聘用手冊,完成崗位晉升聘用工作。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8

1.每學期根據本園實際情況確定教研工作重點,制訂教科研計劃和研究專題,教師要根據本班實際和幼兒發展水平,選好研究專題,期末進行專題總結。

2.班級及年級組的教師的教研活動以解決日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為優先,並重視教研活動的資料收集,避免以經驗或日常概念代替科學概念。

3.全體教師都要參加教研活動,保證每兩週活動一次。

4.每學期組織教師互相觀摩各班的半日活動、環境佈置等,並做好記錄和評價。

5.積極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請假,做好教研材料準備、教研筆記,討論積極發言,以提高教研質量。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9

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應當通過科學保育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快樂成長,使興趣、特長、才智得以早期開發,體、智、德、美等方面均衡發展,養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

二、幼兒園必須堅持教學活動化、活動遊戲化原則,在健康、社會、科學、語言、藝術等五大領域,通過創造性設計各種活動遊戲,使幼兒的知識、技能、情感等素質得到全面提升,獲得完整經驗。不允許提前讀寫國小知識,杜絕國小化教育傾向。

三、幼兒教育在面向全體的同時必須注重個性差異,對不同齡體質、不同興趣愛好、不同性格特長的幼兒,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提供不同的遊戲平臺,確保不同的幼兒同進步。

四、幼兒教師必須學會尊重、理解、欣賞、激勵幼兒。要微笑、和善、親切地面對每名幼兒。嚴禁訓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五、幼兒園要制定教育教學管理評價獎勵辦法,對在遊戲設計、自制玩教具、幼兒心理研究等保育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進行表彰。

六、幼兒教師要使用普通話,書寫規範字,穿著整潔,儀表端莊,要密切與激的溝通與合作。

七、幼兒園必須健全教師業務檔案和教育管理檔案。,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0

(一)要創造條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條件鍛鍊幼兒的體格。

(二)在正常氣候條件下,應保證幼兒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1—2小時,加強冬季鍛鍊。

(三)要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幼兒身心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要重視二歲以下嬰幼兒的'體格鍛鍊,每天給幼兒做1—2次保健操,幼兒做1—2次體操或活動性遊戲。

(四)按幼兒的年齡特點和體質安排鍛鍊內容,掌握適當地運動量,不強求一律。鍛鍊的時間由少到多,動作由簡單到複雜,循序漸進,逐步提高運動強度。

(五)按幼兒的年齡制定鍛鍊計劃。鍛鍊前應做好活動場地、器械、幼兒穿著等準備工作。鍛鍊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幼兒的安全,做好保育護理,觀察幼兒的反應,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鍛鍊及時處理。鍛鍊結束後應觀察幼兒精神,食慾、睡眠等情況,保證水的供給。

(六)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鍛鍊與保健、營養、護理的結合。對體弱的幼兒要給予特殊的照顧,幼兒有病時暫停鍛鍊。

(七)在正常天氣下,要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堅持二小時以上戶外活動,加強冬季鍛鍊。

(八)要創造條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鍊幼兒體格。

(九)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尤其要重視小年齡幼兒的體格鍛鍊。

(十)鍛鍊要經常和循序漸進,活動內容和活動量要適合各年齡班幼兒的特點。對個別體弱幼兒要給以特殊照顧。

(十一)在體育活動中,教師要注意分層指導,保證每位幼兒動作發展、體質增強,並在幼兒體育活動時,二位教師須同時參與。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1

第一條 加強托幼管理,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幼兒園管理條例》和 《幼兒園工作規程》,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搞好托幼工作。

第二條 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教育綱要》,制定具體的教育工作計劃,注重實際,狠抓落實。加強幼兒的素質教育,經常組織勞動、課外觀察、文藝娛樂、體育鍛煉等活動,採取直觀教育和遊戲教育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教學質量,不斷開闊幼兒智力,增強自立能力,使其體、智、德、美等諸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第三條 嚴格執行幼兒園衛生制度,搞好室內外衛生。經常換洗床單、被褥等,按規定搞好玩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搞好環境衛生,杜絕傳染疾病,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第四條 做好幼兒的膳食營養的調劑工作,制定出具體的可行的膳食營養計劃,根據計劃每週更換食譜,提高伙食質量,確保入托幼兒合理營養,按照《食品衛生法》,搞好食品衛生,杜絕食物中毒。

第五條 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終於職守,為人師表,互尊互敬,禮貌待人,為孩子作出表率。

第六條 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2

一、收集各方面資訊

1.資訊範圍

資訊包括多方面,如來自上級的、自理論界的、來自社會和市場的、來自幼教發展的。

2.資訊收集要求

幼兒園應有專人負責收集資訊,並將收集到的資訊及時反饋給園長,以供其做計劃時使用。

二、策劃計劃方案

發動全體員工的力量,群策群力,拿出幾套不同的方案,分析、比較,然後將各方案中可取之處集中起來,形成最佳

三、展開討論,分清職責

計劃定出來後,還要回到員工中,讓每個人瞭解自己在計劃中承擔的任務與職責。能否完成,有沒有困難,需要哪些部門的配合。開展討論的目的有三個:

明確計劃中規定的任務,知道要解決的重點問題。

修改完善計劃,將不合理的地方進一步完善,使其成為全員基本認可的方案。

將計劃與自己掛鉤,認識到自己在計劃中的角色及應承擔的責任。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的公辦和民辦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兒園及國小附設的學前班、幼兒班(以下簡稱“幼兒園”)。

第三條學前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對在幼兒園住宿的幼兒可以收取住宿費。

第四條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第五條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城鄉經濟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提出意見,經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稽核後,三部門共同報省級人民政府審定。

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第六條提出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意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具體專案;

(二)現行收費標準和申請制定的收費標準或擬調整收費標準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費額和調整後的收費增減額;

(三)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依據和理由;

(四)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對幼兒家長負擔及幼兒園收支的影響;

(五)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第七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根據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專案: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等正常辦園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經營性費用支出等非正常辦園費用支出。

第八條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九條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標準,由幼兒園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根據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確定,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享受財政補助(包括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和稅收、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優惠劃撥土地等)的民辦幼兒園,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最高收費標準,由民辦幼兒園在最高標準範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第十條民辦幼兒園將保教費、住宿費標準報有關部門備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兒園有關情況,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記證書以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園許可證;

(二)制定收費標準的具體成本列支專案,包括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等正常辦園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經營性經費支出等非正常辦園費用支出;

(三)幼兒園教職工人數、在園幼兒人數、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資產購建情況等;

(四)價格、教育、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併統一收取。

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專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出意見,經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稽核,三部門共同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幼兒園不得收取書本費。

第十二條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

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個人自願對幼兒園的捐資助學費,按照國家《公益事業捐贈法》和有關社會捐助教育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第十五條幼兒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已發生的實際保教成本情況退還幼兒家長一定預收費用。具體退費辦法由省級教育、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孤兒和殘疾幼兒,應酌情減免收取保教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

幼兒園招生簡章應寫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等內容。

第十八條公辦幼兒園收取保教費、住宿費,應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按規定進行收費許可證年審,並按照財務隸屬關係使用財政部或省級財政部門印(監)制的財政票據。民辦幼兒園收取保教費、住宿費,要按規定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稅務發票。

第十九條幼兒園接受價格、教育、財政部門的收費監督檢查時,要如實提供監督檢查所必需的賬簿、財務報告、會計核算等資料。

第二十條幼兒園取得的合法收費收入應主要用於幼兒保育、教育活動和改善辦園條件,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平調。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向幼兒園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一條各級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自覺執行國家制定的幼兒園教育收費政策。對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法律、法規、政策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教育、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教育部、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後30日施行。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4

1、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項制度,按時開關門。

2、工作時間不能離崗,離崗時必須有人頂替。

3、衣著整潔,待人接物和氣,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

4、幼兒入園時堅守崗位,在門前巡視,家長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園(小班開學一個月之內除外)。

5、工作時間非公尋訪不得接待,嚴禁各類商販入園。

6、非本園的出入車輛和人員除嚴格盤查外,做好登記。

7、工作時間本園教職工無領導批准,不得隨便放行外出。

8、如因門崗工作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如外人入園、幼兒私自外出等,門崗值班人員要承擔主要或連帶責任。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5

一、檔案要科學管理,進行分類、排列、編號、按照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分類,按年度、保管期限、上架入廚,便於管理和使用。

二、保持室內整潔,不準在室內吸菸、吃零食和放置雜物。

三、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工作,正確使用電器裝置。下班關窗鎖門,切斷電源,嚴禁存放有毒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對檔案及管理狀況進行檢查,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五、查閱檔案一般要求在檔案存放處查閱、不外借。

六、查閱檔案時,必須愛護檔案,嚴禁損毀、圈注、塗改、拆頁、拆卷、抽頁,以保證檔案的完整無損。

七、做好檔案的收集工作,接收和徵集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檔案資料。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6

7:30-8:20入園及晨運。

8:20-8:50早餐時間、課前準備工作。

8:50-9:9:25教學活動(一)。

9:25-9:30生活環節(喝水、上廁所、課間操準備)。

9:30-9:50課間操。

9:50-10:00用點心時間(水果)。

10:00-10:50教學、區域活動。

10:50-11:35戶外活動、大型器械、各項體能運動。

11:35-11:40午餐前的準備。

11:40-12:10午餐時間。

12:10-12:25餐後散步。

12:25-14:30午睡時間。

14:30-14:50幼兒起床(喝水、整理衣裝、盥洗)時間。

14:50-15:20下午點心。

15:20-15:55教學活動。

15:55-16:30戶外活動時間。

16:30-16:40整理活動。

16:4 0-17:30幼兒離園活動(根據本班情況、可選擇區域活動或遊戲、自由活動等等)。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7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材料的調配功能,規範我園倉庫的材料管理程式,促進我園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我園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節約我園教學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為防止教學用具與材料不明去向,所進物品都必須先入庫後才能從倉庫領出,禁止不入庫直接領用的做法。

2、倉庫所有物品進行分類建立帳冊。可分為:教學用品類、裝飾材料類、教學書籍類、表演服裝類、日雜防護勞保用品類。

3、倉庫所有物品必須根據材料的屬性和型別安排固定位置進行規範化擺放,儘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貼上物品識標以便拿取。

4、倉庫必須建立起分類的入庫帳本和各專案的出庫帳本。

5、倉庫每學期進行一次倉庫清理、整理和資產整體盤點並將盤點情況上報校領導。盤點時,禁止不對實物實盤,僅抄襲敷衍了事。

6、倉庫對所有電器類、書籍類、親子類及表演服裝類進行登記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記的管理辦法。每學期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廢舊、報廢情況登記造表上報校領導。特別是由於使用壽命極限報廢的且屬於我園固定資產的器具要及時上報我園財務部銷帳。

7、做好倉庫物品的安全保護工作。根據材料的效能合理放置各類材料,防止材料變形、變質、受潮等現象發生。要經常檢查物品的效能、狀態,變質的物品要及時處理並上報校領導。

8、嚴把材料預定和報買關。材料員要認真審查倉庫所需購買的材料,詳細註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級、規格、數量、色質、到貨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樣品、示意圖和材料店名)等交採購員,防止採購員誤買、錯買、多買、少買,以至造成浪費。

9、認真做好材料採購工作。採購員要認真審閱採購單的採購要求(不明白問清楚材料員),嚴格按採購要求按時將材料購回倉庫,避免所需材料長時間不到位而延誤教學進度。購買材料儘可能面對代理商,有利於做好退貨工作以減低單位損失。 購買材料的總體原則為:貨比三家,同等材料優質價便服務好者中標。

10、嚴把材料驗收標準關。倉管員要仔細對照採購定單及參考樣品認真核實送到倉庫,材料的品名、等級、規格、產地、單價、數量、效能、質量和期限等。確保入倉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貨不對板應該不予驗收簽名,並將情況及時通報採購員。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管理,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招收三週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兒園。

第三條

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當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制訂幼兒園的發展規劃。 幼兒園的設定應當與當地居民人口相適應。

鄉、鎮、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的幼兒園的發展規劃,應當包括幼兒園設定的佈局方案。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舉辦幼兒園,並鼓勵和支援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舉辦幼兒園或捐資助園。

第六條

幼兒園的管理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全國的幼兒園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轄區內的幼兒園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和審批程式

第一條

舉辦幼兒園必須將幼兒園設定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汙染區和危險區內設定幼兒園。

第二條

舉辦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適應的園舍和設施。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

第三條

舉辦幼兒園應當具有符合下列條件的保育、幼兒教育、醫務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師範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程度,或者經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二)醫師應當具有醫學院校畢業程度,醫士和護士應當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三)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健培訓。

(四)保育員應當具有國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慢性的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第四條

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條

國家實行幼兒園登記註冊制度,未經登記註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

城市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登記註冊。

農村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登記註冊,並報縣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條

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創設與幼兒的教育和發展相適應的和諧環境,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

幼兒園應當保障幼兒的身體健康,培養幼兒的良好生活、衛生習慣;促進幼兒的智力發展;培養幼兒熱愛祖國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為。

第十四條

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第十五條

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為主的幼兒園,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語言。

第十六條

幼兒園應當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

幼兒園可以根據本園的實際,安排和選擇教育內容與方法,但不得進行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有損於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十七條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十八條

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定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築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條

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一條

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採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

第四章 幼兒園的行政事務

第二十二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負責監督、評估和指導幼兒園的保育、教育工作,組織培訓幼兒園的師資,審定、考核幼兒園教師的資格,並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和指導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會同建設行政部門制定幼兒園園舍、設施的標準。

第二十三條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工作。

幼兒園園長由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個人聘任,並向幼兒園的登記註冊機關備案。 幼兒園的教師、醫師、保健員、保育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由幼兒園園長聘任,也可由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個人聘任。

第二十四條

幼兒園可以依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費標準,向幼兒家長收取保育費、教育費。

幼兒園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剋扣、挪用幼兒園經費。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破壞幼兒園園舍和設施,不得在幼兒園周圍設定有危險、有汙染或影響幼兒園採光的建築和設施,不得干擾幼兒園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六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予以獎勵:

(一)改善幼兒園的辦園條件成績顯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績顯著的;

(三)幼兒園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

(一)未經登記註冊,擅自招收幼兒的;

(二)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妨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的;

(三)剋扣、挪用幼兒園經費的;

(四)侵佔、破壞幼兒園園舍、裝置的;

(五)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兒園周圍設定有危險、有汙染或者影響幼兒園採光的建設和設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複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20x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19

為了加強校園管理,預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傳播,做好校園疫情防控,本校實際,進一步細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規定,嚴格校園出入管理,確保打贏全省教育系統疫情防控阻擊戰,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並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校門出入口。

第七條、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八條、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第八條、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學校通知開學後,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

第十三條、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群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資訊。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定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裝置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後,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後,不得在校園停留。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准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並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第二十條、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准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後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裝置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定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資訊管理系統,規範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條、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絡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第二十七條、各地、各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學校附屬單位由學校參照上述規定,負責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0

一、幼兒伙食實行民主管理,定期召開伙委會,夥委會由園長、會計、保健醫生、教師代表、廚師組成,每月召開一次,商討幼兒伙食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斷改進,提高膳食質量。

二、保健老師每週制定幼兒帶量食譜,食物的調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種多樣,每月做一次營養計算並分析,並定期計算幼兒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三、伙食費專款專用,計劃開支,合理使用,每月向家長公佈伙食費開支情況。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伙食和幼兒伙食要嚴格分開,嚴格分清幼兒與職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明。

四、炊事人員認真搞好飲食衛生和個,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人衛生,一切炊具、餐具餐餐消毒。

五、炊管人員定期召開業務會議,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提高烹調技術,講究科學烹調(如蔬菜要先洗後切等);

六、嚴格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按時準備好幼兒的飯菜及點心,兩餐間隔不少於三個半小時;

七、保教人員注意做好餐前餐後管,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理工作,進餐前後不處理幼兒發生的問題,保證幼兒吃好,飯後要散步。不許侵佔幼兒伙食。按時開飯,幼兒進餐時間不得少於20~30分鐘,保證幼兒吃飽每餐飯。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1

一、雙週一下午為教師業務學習時間,由業務園長主持,每位教師都參加。?

二、學習內容結合本學期教科研重點,進行有關理論學習。外出教師傳達學習經驗,並請專家、領導做有關輔導講座。

三、業務學習形式有集中學習、分組討論、相互交流等形式,做到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四、每位教師要遵守業務學習的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並做到有記錄、有體會。

課題研究制度

一、班班有專題,人人都參與,園長、副園長要深入實際,指導科研工作

二、每學期,每住教師讀1—2本(篇)理論書籍或文章。每學年定期交流研究課題,研究過程規範,要有相關的文字、資料積累。

三,分管教科研的`園長對教師的課題研究過程,給予幫助和指導,並督促教師按期結題。

四、每月召開一次課題研究會,一學期1—2次課題彙報活動,一年一次研討會,進行訐析和研究。

五、幼兒園每年在政策允許範圍內拔部分資金為教科研基金,獎勵教科研先進班組、先進個人。

六,對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師,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2

1、幼兒園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幼兒園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稽核、整理,按程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燬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燬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鑑定、編制造冊,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登出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櫃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3

一、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1、從業人員必須掌握食品衛生的基本知識,全心全意為師幼服務,力求做到飯熱菜香,食品衛生。

2、從業人員必須身體、心理健康,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持健康證明上崗。

3、從業人員講究個人衛生,在工作中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4、從業人員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觸入口的食品,不能參加分餐工作。

二、食堂衛生要求:

1、餐炊具使用前必須洗淨並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餐炊具消毒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裝置混用。嚴格執行消毒制度。

2、食堂要有有效的除四害設施,徹底清除四害。

3、食堂器物放置整齊、有序,廚房垃圾及時清除乾淨。

4、每天餐後打掃食堂一次,每週清潔一次,保持食堂衛生。

三、食品衛生要求:

1、採購員嚴把食品採購關,杜絕一切不符合食品衛生的食物進入食堂,在食堂內發現這些食品立即報廢處理,嚴防食物中毒。

2、食品貯存應按要求、食品性質分類存放,並定期倒倉檢查,及時處理爛變質食品。

3、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保證每日進食必有留樣。

四、食堂安全要求:

1、食堂負責人必須定期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檢查食堂安全隱患,發現及時上報處理。

2、食堂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必須對自己工作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食堂負責人每日下班前認真排查各工作區、倉庫安全隱患。

3、幼兒園廚房規章制度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後清洗乾淨

2、確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後的餐飲用具及時存放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櫃內備用。餐用保潔櫃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汙染。

3、清洗蔬菜、肉類水池分開使用。加工肉類操作檯與蔬菜操作檯分開使用。

4、面板、灶臺隨時保持乾淨整潔,愛護愛護灶具、廚具、碗、桶

5、生熟食分開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顯標記。

6、嚴把食品安全衛士關杜絕爛、變質、發黴、生蟲偽劣和沒有清洗乾淨、有雜質的半成品下鍋

7、粗加工時(如撿菜、削土豆皮等),各種垃圾隨時入筐,地面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8、蔬菜切配前應先沖洗,後浸泡十分鐘以上,再經充分沖洗;禽蛋類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

9、環境衛生要求:食堂清潔衛生,無垃圾,無積水,無汙垢、洗碗池無沉渣,下水道通暢無阻,各區域死角衛生乾淨,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分割槽域分工負責,每天不定期檢查。

10、搞好包乾區清潔衛生工作,隨時保持乾淨,每週不定期檢查兩次,週五掃除清理衛生死角。

11、為幼兒的餐飲做好準備,必須按時供應開餐。

12、按人數定量配餐,杜絕剩飯剩菜,減少浪費。

13、飯菜精工細作,注意軟嫩,兩週菜不重複,注意花色品種及營養元素的調配,做到葷素搭配、粗細搭配。

14、不允許吃剩飯剩菜、原料發生浪費。

15、與保健醫生一起擬定幼兒營養食譜,並嚴格按食譜製作飯菜,每週四之前制定好下兩週食譜,做到營養均衡不重複不重樣。

16、嚴格按照食譜製作飯菜,不允許私自改換食譜,如有變化,需負責人員同意。

17、根據食品庫存制定採購計劃單,杜絕菜品長時間存放,導致變壞變爛,造成浪費嚴重,拒絕質量不過關菜品。

18、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應保持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戴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20、禁止在廚房內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廚房內整潔衛生。

21、當日供應的各種菜餚(包括含餡的面製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

2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封專用容器內,並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每個樣品留樣應滿足檢驗需要,每種菜餚留樣量不少於100克,並做好留樣食汽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記錄。23、留樣容器為3套,留樣超過48小時,及時處理並清洗、消毒容器。違規一次扣罰10元

24、留樣冰箱由專人負責,冰箱內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終把防火、防盜、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和產品規格、標準執行、注意衛生、安全檢查和節約。

4、幼兒園的規章制度

1、較主動接受保健醫生晨檢,主動向老師、阿姨同伴問好,向父母道別。

2、不在室內走廊奔跑、爬高。有秩序地上下樓,靠右邊走,不前擁後擠。

3、主動參加各種體育活動,對體育活動有興趣,能隨音樂節拍或口令認真做簡單的'輕器械操。

4、正確使用體育運動器械,注意安全。玩後要收拾好並在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5、在指定範圍內活動,不做危險的事,不在危險的地方玩,在老師的提醒下控制運動量。

6、正確擦汗,擤鼻涕,鍛鍊前後及時增減衣服。口喝時隨時飲水,用正確方法喝水。有秩序地到水桶前接適量水,不亂灑水。

7、要用正確方法搬桌椅(用雙手拿椅子,兩人抬桌子)。

8、不經允許不得亂動別人或老師的東西及操作材料。

9、要聽訊號迅速做出應。

10、進盥洗室洗手時不擁擠,較迅速用正確的方法洗手,並隨手關緊水龍頭。

11、愉快進餐,專心吃完自已的午餐,不挑食,不剩飯菜,養成不亂扔殘渣習慣,保持自身、桌面地板、碗的乾淨。

12、餐後用正確的方法漱口,擦嘴,不做劇烈運動。

13、有序地排隊參加散步活動,緊跟隊伍慢行,不掉隊。

14、安靜入寢室,睡姿正確,起床後整理好儀表、床上用品。

15、立有序地穿脫衣服,鞋襪,疊好並放在指定地點。

16、值日生協助保育員認真分發餐具。

17、按規則有始有終參加地區角活動,不影響他人。

18、積極參加各種遊戲,遵守遊戲規則,遊戲中與同伴友好相處。

19、關心、助同伴,在的引導下,解決同伴間的小糾紛。

20、在規定的地方等待家長來園,不得私自離園。

21、整理好自己儀表,帶好衣物,主動向老師、阿姨、同伴道別。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4

為了科學合理的安排幼兒一日生活,使幼兒身心健康和諧發展,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兒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檢

1、認真做好幼兒園的接待工作,檢查幼兒有無發病,帶藥情況,有無外傷,有無攜帶危險物品等。

二、教育活動

1、教師要認真備課、刻苦鑽研教材,做好課前準備工作。

2、在活動中瞭解和發現幼兒的'興趣與要求,正確的啟發和引導,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隨機教育。

3、配課教師要按時配課。

三、喝水

1、教師要根據季節變化供應冷暖適度的開水,夏季涼,冬季要保溫。

2、按時組織幼兒集體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兒用自己的杯子隨渴隨喝。

3、不能阻止幼兒飲水,不催促幼兒快喝,對不愛喝水和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兒要多加關照,經常提醒他們喝水。

四、課間操

1、按時做操,做操前教師要仔細檢查每位幼兒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檢查工作。

2、教師示範動作要準確,要求幼兒動作做到位。

3、嚴禁大聲訓斥或粗暴動作對待幼兒。

五、戶外活動

1、保證幼兒每天戶外活動時間在2小時以上。

2、注意幼兒安全,在活動中幼兒不能離開老師的視線。

3、教師要為幼兒創設活動條件,(如場地、器材等)遊戲的內容豐富多彩。

4、在遊戲過程中教師要積極引導、認真觀察,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活動區活動:

1、保證幼兒活動區活動時間。

2、為幼兒創設良好的活動空間和豐富的活動區角,準備充足的活動材料。

3、在遊戲活動中,教師要巡迴指導,提供幫助,保證幼兒安全。

七、離園

1、做好離園前的準備工作(如整理衣物、洗手、洗臉等)教師做到對每名幼兒心中有數。

2、把每位幼兒親自送到家長手中,如果不是本人家長接孩子,教師必須索取委託證,否則不能讓其帶走幼兒。

民辦幼兒園退費制度 篇25

幼兒園晨、午檢制度

一、根據本園情景,採取班上教師和保健大夫檢查的方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入園晨檢時,負責晨檢人員應向家長詢問幼兒健康狀況,並按程式對幼兒進行檢查。

三、對幼兒晨午檢的程式為:

(1)一摸:有無發熱(可疑者測量體溫);

(2)二看:一般情景(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

(3)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景;

(4)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四、每日由總值班人員巡視幼兒午睡,巡視的資料包括來園人數、幼兒睡姿、幼兒蓋被、幼兒脫衣、幼兒入睡率等幾方面,並做好記錄,一月彙總分析一次。

五、班上教師在幼兒躺下後逐一檢查幼兒有無危險東西攜帶或裝飾物,如有需收放好。

六、班上教師應注意巡視睡著的幼兒呼吸的頻率,對咳嗽的幼兒應讓其側睡,對矇頭睡的幼兒應加以糾正,午睡時間教師注意巡視幼兒,以免發生意外。

七、遇特殊情景及時與總值班人員、家長聯絡,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八、保健大夫每日不定期巡視各班級,向班上教師瞭解幼兒的健康狀況,對體弱的幼兒加強生活護理,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九、各班教師對缺勤的幼兒要進行電話追蹤訪問,嚴格執行晨、午檢的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