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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文化站規章管理制度

為促進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規範化建設,加強對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職能作用,更好地豐富廣大人民群眾文化娛樂生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鄉鎮文化站規章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上級文化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度,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脫離工作崗位。

2、實行簽到制度。要按時簽到,不准他人代簽,外出從事公務活動,事前需向站長說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長或帶班人員負責,考勤簽到情況每週一統計,每月一總結,半年一初評,年底一總評,獎勤罰懶。

4、考勤結果將按照鄉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和崗位人員聘用制的規定,予以獎懲兌現。

二、文化站衛生保潔制度

1、文化站的衛生保潔要做到制度化、經常化,要定時清理,始終保持清潔狀態。

2、工作人員上午要上班前打掃室內外衛生,整理內務。節假日前要集中開展一次衛生突擊活動。

3、文化站牆壁上和室內通道不準隨意亂貼亂掛。各功能活動室和辦公室門窗及玻璃要乾淨、明亮,無灰塵、無汙漬,窗臺乾淨整潔,窗臺外無雜物。

4、活動裝置和器材、桌椅、檔案櫃等處無灰塵、無汙漬,乾淨整潔;電腦顯示屏、主機、鍵盤上無灰塵汙漬。

三、文化站裝置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備的桌椅、電腦、投影儀、照相機、攝像機、樂器、音響、報刊圖書等裝置財物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專人專檔,妥善保管,統一登記、統一發放、統一管理,不得丟失。

2、站內所有裝置的使用管理,要實行站長負責制、專人保管制、損壞遺失照價賠償制。並定期加強對裝置的檢查、維修和保養,按照規定操作裝置,確認正常後方可使用,要按規定程式操作,嚴禁私自拆卸、移動、擦拭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清理。

3、裝置只能用於開展群眾性公益活動所用,嚴禁私自另作他用,不準擅自外借或人為損壞,不得佔為己有。否則,因外借、損壞、遺失的,嚴格追究責任,由保管人、當事人按原價賠償,確因工作需要,須有負責人書面批准,才能辦理有關手續。

四、文化站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1、堅持為民服務宗旨,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提倡敬業奉獻。

2、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本職崗位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文化知識和工作技能,適應工作的需要。

3、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工作,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實行掛牌辦公,服務熱情周到,積極引導社會團體和廣大群眾參與各項文化娛樂活動。

5、保持文化站內外環境整潔、衛生,愛護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認真執行關於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做到嚴守法紀,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7、行為儀表舉止規範,提倡文明用語,做一個有較高素養的文化人。

五、文化站站長及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文化站站長負責文化站的全面工作,應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制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負責落實和具體實施,其他人員應在站長的領導下做好分工內的業務工作。

2、協助上級文化部門開展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等工作並具體指導和督促各村的“文化資訊資源共享”、“農家書屋”、健身場所等村級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3、協助上級文化部門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上報。

4、 要負責抓好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及文化隊伍的建設並積極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搞好活動的策劃組織工作。

5、負責幫助指導、督促檢查各村文化活動的開展。

6、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積極開展自身業務活動,開展重大文化活動,並做好接待群眾、裝置除錯維護、圖書館登記整理、環境衛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務。

六、文化站服務承諾制度

1、保證文化站正常開放執行,積極開展文化陣地活動,熱情周到接待來訪群眾。

2、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資訊,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3、根據當地群眾的需求,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指導村級文化大院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幹。

4、協助市文化部門開展流動文化服務,保證公共文化資源進村入戶。

5、在市圖書館的指導下,開辦圖書室,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當地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6、在文化資訊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的指導下,搞好文化資訊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建設,開展數字文化資訊服務。

7、在市文化部門的指導下,蒐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七、文化站向公眾開放服務制度

1、要結合自身功能特點和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學習的規律和實際需要,保持經常性向公眾開放,開放時間每週不少於40個小時,並建議開放時間儘可能地改為下午、晚上開放。

2、要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開放時間、注意事項。

3、重大節慶或傳統節日開展的文化活動,要提前做好宣傳,便於群眾參與。

4、搞好站內設施保障,積極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5、工作人員要恪守職責,熱情接待,搞好服務。

八、文化資訊資源共享服務室工作制度

1、文化資訊資源共享服務室是公益性的文化資訊服務場所,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原則,不得實行經濟承包、掛靠經營等方式變相經營,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文化資訊資源共享服務室主要為群眾提供電子文獻的閱讀和查詢,有關資訊、多媒體資料的瀏覽和查詢等服務。

3、工作人員要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裝置及聲像資料;該室裝置及聲像資料僅限室內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4、不得在文化資訊資源共享服務室播放、收聽、收看、拷貝有關淫穢、迷信、反動等不健康的內容或向他人傳送惡意的挑釁的郵件和商業廣告。

5、讀者和觀眾不得對本室計算機的軟體設定做任何更改。要愛護室內一切裝置,自覺維護裝置安全,人為原因造成裝置損壞,必須賠償損失。

6、不隨地吐痰,禁止吸菸,禁止大聲喧譁。舉止文明,保持室內安靜衛生。

7、工作人員下班前,要按操作規程關閉電腦、電源,關好門窗,注意安全。交接班時,要做好裝置檢查和交接登記。

九、圖書閱覽室管理制度

(一)圖書閱覽室規章制度

1、圖書閱覽室是為群眾提供讀書、學習的場所,是傳播精神文明的陣地。圖書內容應健康向上,格調高雅。

2、讀者要自覺做到文明禮貌,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管理,愛護室內一切設施。

3、要保持室內安靜及室內衛生,不要大聲喧譁、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

4、室內圖書、報刊雜誌開架閱覽,每人限取一份,閱後請放回原處,不得擅自帶出。讀者要自覺愛護書報資料,如發現撕、割或偷盜圖書資料者,將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賠償。

5、群眾可在自願的基礎上,將自己收藏的圖書捐獻出來提供給廣大群眾閱讀。

(二)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要樹立“服務第一,讀者至上”,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思想。

2、負責圖書、報刊雜誌的管理及裝訂修補等維護保養工作。如有丟失、損壞圖書及超期未還者,要按有關規定索賠。

3、負責辦理書刊的借閱、流通及各項統計工作。室內藏書及各種物品每半年定期清點一次。

4、負責圖書目錄的檢查、維護和指導讀者使用圖書目錄,書刊排架要準確整齊、便於檢索。

5、負責解答讀者提出的諮詢問題。

6、負責搞好室內衛生和安全保護工作。

(三)圖書閱覽室借閱制度

1、圖書閱覽室的圖書憑藉書證借閱。

2、辦理借書證需持個人身份證、1張1寸免冠照片,並交納押金50元。辦證後,讀者可免費借閱,如讀者不再借閱,則收回借書證、退還全部押金。

3、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每次限借圖書2冊,借期30天,逾期每冊交逾期費0.5元/天。如圖書損壞或遺失,按書價雙倍賠償。

4、圖書閱覽室圖書外借。報刊雜誌只限閱覽,概不外借。

十、多功能活動廳管理制度

1、管理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2、管理人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預防和杜絕火災、被盜、騷亂鬧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發生。注意防火、防盜、防非法操作。

3、各套裝置只能由站內工作人員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操作。嚴禁私拉電線、亂接插座、私自安裝其它電器裝置。使用裝置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執行。

4、管理人員要定期對燈光、音響、線路等電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電器裝置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

5、其他單位使用多功能廳開展活動,要事先到文化站辦公室履行手續,經站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6、每次開展活動,管理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場,做好安全檢查和準備工作後方可開放。對手續不全和沒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開放。

7、開展活動時,如發現安全意外情況,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啟動應急程式,妥善處理。場地使用完畢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設施、裝置,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8、多功能廳所有裝置一律不準外借,如有發現,管理者承擔物品損壞或遺失造成的所有責任。

9、場內嚴禁吸菸和明火,嚴禁攜帶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學藥品入內。

10、場內禁止吸菸,嚴禁隨地吐痰、吐棄口香糖、亂扔瓜果皮殼等不文明行為,不聽勸阻者,請其離開活動場地。

十一、文體娛樂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內良好的衛生環境,嚴禁在室內吸菸,嚴禁隨地吐痰、亂扔任何雜物。

2、文明禮讓,嚴禁大聲喧譁、吵鬧及爭搶活動器材。

3、要愛護公共設施,嚴禁違規使用器材,或將活動器材拿出室外運動,如有丟失,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4、進入室內活動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十二、加大經費投入

1、各鄉鎮黨委政府應當保障文化站的正常執行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業務經費、裝置購置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並列入縣鄉政府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要確保文化站的正常執行。

2、設立農村文化專項扶持引導資金,扶持文化站的建設和管理,用於對公共文化產品的政府採購、專案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獎勵等。

3、鼓勵社會力量和農民興辦鄉鎮文化機構。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文化站捐贈裝置、資金等。

鄉鎮綜合文化站是黨和政府開展農村文化工作的基層陣地,在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程序中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只有規範地遵行各項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職能,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