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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是穩定大局的重要保證,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的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各中心及各作業點必須明確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一)公路養護工人安全生產責任。

1、為確保養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凡是在公路上從事養護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穿戴統一的安全標誌服帽進行養護作業。

2、養護人員修補坑槽或在行車有效路面進行其他作業時,應在作業範圍區前後一定距離放置好安全作業牌(墩)或設立其他明顯標誌。

3、養護範圍內出現的路基缺口和塌方,滑坡路段,必須及時填補或清除,如一時難以填補的,應在兩端設立明顯標誌(或採取堆放土、石等緊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車輛時,車未停妥嚴禁下車,嚴禁在車上打鬧嬉笑。

5、在路上作業時,應注意觀察,避讓來往的車輛和行人。

6、在路上作業休息時,必須在公路水溝外,面向公路休息。

7、採料取土時,嚴禁挖神仙土,清理塌方時,應注意觀察邊坡的`鬆土和落石。

(二)駕駛員安全生產責任。

1、駕駛員必須具有有效的B照,方準上車駕駛,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不開疲勞車、英雄車,要禮讓三先,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不酒後駕車。

3、駕駛員必須落實班前檢查,班中觀察,班後保養的制度,做到勤保養、勤維修,及時做好車輛的例保工作,始終將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決不帶病作業。

4、未經分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更不準私自帶徒,無證駕駛,私自出車。

5、嚴禁超負、超坐、超載,嚴禁攜帶與公路養護無關人員。

(三)機械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機械操作手必須具備操作技術資格,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機械。

2、機械操作手必須做到專人專機,嚴禁隨意將機械交他人操作,不準私自帶徒。

3、操作手在操作過程中,必須集中精力,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工作區,更不允許打鬧嬉笑。

4、操作手必須愛護機械,做到班前、班後檢查,清洗保養,並做好日常的例保工作,確保機械裝置的完好。

(四)油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油庫人員要加強安全學習,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2、負責對油庫每個角落、每個部位進行經常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3、做好油料等材料出入庫工作,對庫裡的易燃易爆物品應認真進行經常性檢查。

4、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配備足夠的效能完好的滅火器材,防患於未然。

5、油庫人員應堅守崗位,杜絕無關人員入內,嚴禁與無關人員閒聊。

(五)後勤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樹立安全生產思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食堂人員要妥善將油、氣、煤等易燃易爆物品分類放置和安裝,嚴禁黴爛食物供給,做好消毒工作,並加強對廚房的巡視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後勤人員要負責辦公區、生活區的防火、防盜工作,配備足夠的、效能良好的滅火器材,做好預防保護工作。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總則

1、 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範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三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儲存,不得靠近火源。

2、採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定防火牆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裝置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裝置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裝置要定期檢修,並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紮絕緣。

3、建全電器裝置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裝置。

4、對電器裝置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採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 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後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紮。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範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和儘可能減少損失。

5、採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儘快終止。

6、事故終止後,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佈置生產任務時有無佈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裝置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十條 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並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 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檔案櫃鎖好,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三章 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 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後,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檢視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 開門進入房間後,須檢視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櫃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 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控任何物件,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 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到現場後,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 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並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於未然。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規定,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條 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一條 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後,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並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五條 獎勵

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元;

2、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 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並處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發事件處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三十八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三十九條 突發事件處理程式

1、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援,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採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後,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重大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後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條 總結經驗教訓及文件管理

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鑑。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l、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安全裝置、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裝置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l、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l、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於公司,並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佈。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並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裝置、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釋出的“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定”,發生傷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以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彙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公司領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一般人身事故、裝置事故均由安全部門責成專職安全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找出事故發生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寫出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處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喪失勞動能力連續休工三個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式逐級上報,由所在單位填寫事故登記表,做到上報及時準確。

三、因工傷長期不能工作的按勞保條理執行。

四、工傷休息要有醫生的.醫療診斷書或建議書。

五、對工傷事故和工程裝置事故如有隱瞞不報或故意延遲報告的,除補報以外應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需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需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誌,並保持儀容乾淨。

3、上班時間員工必需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閒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乾淨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需維護車間各項裝置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需按規定進行班後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裝置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需對裝置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裝置,並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裝置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裝置的放置位置,並嫻熟把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修理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需肯定聽從統一排程。

11、生產工作必需憑任務託付書進行。禁止任務託付書或隨便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修理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准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排程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狀況,說明狀況後回覆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准後可以回覆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覺可疑或特殊狀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裝置、工具未經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准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伴隨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於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6

6.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6.1總則

6.1.1目的為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加強生產安全的規定,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安全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6.1.2範圍

(1)凡涉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適用於本辦法。

(2)本辦法未涉及的或與國家勞動法規不相符的,依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規定辦理。

6.1.3生產安全管理小組

(1)生產部各級主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負責管理安全工作,為此應成立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指示,並對生產廠區的安全負責。

(2)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由生產部經理任組長,各科長及重要崗位員工兼職擔任安全員工作,共同擔負起安全生產責任。

生產安全管理小組要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方針,抓好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杜絕違章作業和人身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級主管要經常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法規,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意義的認識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自覺性。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部門、車間、班組),經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崗。

(3)特殊工種(電工、電氣焊工等)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才能准許上崗操作,並且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才能繼續上崗操作。

6.1.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比

(1)日檢查:各級主管每日應巡視各工作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生產

(2)月檢查:在主管領導下,每月組織一次生產部安全大檢查

(3)不定期檢查:生產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根據生產實際情況不定期對生產部機械裝置、電氣裝置等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以及違章操作情況,及時檢討,採取防範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4)對安全工作積極負責,發現並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保護員工和公司財產安全,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6.1.6勞動防護用品

(1)對應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的工種,由生產部會同公司有關部門討論制訂,其發放辦法依照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2)特殊工種、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津貼,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6.2生產廠區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廠院及工作場所

(1)廠院的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攔或蓋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

(3)電網內外都應有護網和明顯的警示標誌。

(4)工作場所機器和工作臺的佈置,應該便於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礙操作和通行。

(6)產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儘可能在設有消音裝置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7)車間粉塵作業或揚塵點,必須採取密閉、除塵等綜合防塵措施。

(8)進入生產崗位之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9)在生產區嚴禁吸菸,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上班時間不準睡覺、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10)每班下班前應做好工作場所清潔衛生,工器具擺放整齊有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2.2機械裝置

(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2)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裝置不準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工具不準動用。

(4)檢修裝置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停機檢修後的裝置,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5)制粒機進入雜質(鐵、石塊)後,要在確認制粒機完全停止後方可開啟機殼清理。

(6)開機制粒時,絕對不允許開啟各檢測口,尤其是調質段。

6.2.3電氣裝置

(1)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2)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於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定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誌。

(3)電氣裝置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電氣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4)電鎬等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採取保護性接地措施。

(5)所有儀表,必須經常保持準確度、靈敏度、清潔與密封狀態。

6.2.4進入容器、裝置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並得到批准。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

(7)必須有搶救後備措施。

(8)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然液體擦洗裝置和工具。

6.3.2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使。

6.3.3消防工具應備足並完好無損,而且每年至少應舉行兩次消防演習,培訓消防安全員。

6.3.4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申請單'作業,防止違章動火。

(1)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況下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禁止動火。

(3)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禁止動火。

(4)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禁止動火。

6.3.5發現火災時的處理措施:

(1)假如發現火災,應嚴守先發警報而後救火之規定。

(2)火災發生時,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人力、物力,用現有的消防裝置立即展開救火。

(3)在火場應先救人,財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傷患者應立即移到安全場所內並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著火,應及時用石棉毯覆蓋,用水噴灑或在地上翻滾,使之熄滅。

6.4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業須經主管批准方可進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須佩戴經過檢查合格的安全帶或腰繩。

6.4.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並根據情況設圍欄後方可進行操作。

6.4.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它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栓著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須事先用繩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應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並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壓機安全管理

6.5.1啟開空氣壓縮機以前,空氣貯槽內之積油應先排出。

6.5.2開機之前應先檢查潤滑油及冷卻水是否完善。

6.5.3空氣過濾器是否裝妥並清淨。

6.5.4空氣過濾壓力將達工作壓力時,應試用壓力釋放裝置,其試驗壓須為跳開氣壓的75%。

6.5.5空氣壓縮機儘可能放置於乾燥而無塵埃之地點。

6.5.6不可將壓縮空氣吹向人體。

6.6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表和鍋爐水泵,並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水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6.6.2鍋爐室及附屬裝置應經常保持乾淨清潔。

6.6.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內。

6.6.4鍋爐應儘量避免急劇之負荷變動,並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錶指示。

6.6.5禁止閒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6.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6.6.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確實。

6.6.8每日應定時檢查鍋爐運作狀況並詳細記錄於'燃油鍋爐執行日報表,並按規定化驗水質。

6.6.9所有配件之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6.6.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定,正確判斷原因後再按步處理。

6.7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填寫'動火申請單'報部門主管批准後才能進行,並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準備: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並使操作人員瞭解正確的消防辦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線接頭是否漏電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3)應防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乾淨。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曝晒,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應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當接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8)對電焊、氣焊不熟悉的人員不得操作電氣焊。

6.7.3施工後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6.8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8.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絕緣膠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變電所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以及防護用具須妥善保管。

6.8.3變電所應晝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員不準脫崗。

6.8.4變電所內保持清潔衛生。

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6.8.5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並先檢查杆子安全性,衣袖、褲腳必須紮好,三米內不許有人,並有人監護。

6.8.6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後再工作,並掛檢修牌。

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6.8.7機電裝置、專用裝置等一切電器裝置,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8.8.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

有受傷人員立即採取搶救、進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裝置,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6.8.10要熟練本職業務,掌握電器安全效能,並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6.8.11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並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6.9防止粉塵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雲的產生

(1)對於易產生粉塵的裝置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能發出報警訊號。

(3)控制散裝原物料裝卸時產生的灰塵。

6.9.2消除火種

(1)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筒倉內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裝置中因衝擊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3)公司內的電器裝置、電器通訊系統以及照明裝置必須選用防暴型,以防止靜電火花引起粉塵爆炸。

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4)防止鬥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採用溫度探測儀。

(6)對於易產生靜電的裝置,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應給予接地保護。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7

6.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6.1總則

6.1.1目的

為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加強生產安全的規定,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安全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6.1.2範圍

(1)凡涉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適用於本辦法。

(2)本辦法未涉及的或與國家勞動法規不相符的,依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規定辦理。

6.1.3生產安全管理小組

(1)生產部各級主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負責管理安全工作,為此應成立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指示,並對生產廠區的安全負責。

(2)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由生產部經理任組長,各科長及重要崗位員工兼職擔任安全員工作,共同擔負起安全生產責任。生產安全管理小組要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方針,抓好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杜絕違章作業和人身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級主管要經常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法規,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意義的認識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自覺性。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部門、車間、班組),經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崗。

(3)特殊工種(電工、電氣焊工等)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才能准許上崗操作,並且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才能繼續上崗操作。

6.1.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比

(1)日檢查:各級主管每日應巡視各工作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生產

(2)月檢查:在主管領導下,每月組織一次生產部安全大檢查

(3)不定期檢查:生產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根據生產實際情況不定期對生產部機械裝置、電氣裝置等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以及違章操作情況,及時檢討,採取防範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4)對安全工作積極負責,發現並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保護員工和公司財產安全,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6.1.6勞動防護用品

(1)對應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的工種,由生產部會同公司有關部門討論制訂,其發放辦法依照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2)特殊工種、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津貼,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6.2生產廠區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廠院及工作場所

(1)廠院的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攔或蓋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

(3)電網內外都應有護網和明顯的警示標誌。

(4)工作場所機器和工作臺的佈置,應該便於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礙操作和通行。

(6)產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儘可能在設有消音裝置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7)車間粉塵作業或揚塵點,必須採取密閉、除塵等綜合防塵措施。

(8)進入生產崗位之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9)在生產區嚴禁吸菸,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上班時間不準睡覺、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10)每班下班前應做好工作場所清潔衛生,工器具擺放整齊有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2.2機械裝置

(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2)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裝置不準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工具不準動用。

(4)檢修裝置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停機檢修後的裝置,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5)制粒機進入雜質(鐵、石塊)後,要在確認制粒機完全停止後方可開啟機殼清理。

(6)開機制粒時,絕對不允許開啟各檢測口,尤其是調質段。

6.2.3電氣裝置

(1)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2)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於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定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誌。

(3)電氣裝置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電氣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4)電鎬等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採取保護性接地措施。

(5)所有儀表,必須經常保持準確度、靈敏度、清潔與密封狀態。

6.2.4進入容器、裝置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並得到批准。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

(7)必須有搶救後備措施。

(8)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然液體擦洗裝置和工具。

6.3.2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使。

6.3.3消防工具應備足並完好無損,而且每年至少應舉行兩次消防演習,培訓消防安全員。

6.3.4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申請單'作業,防止違章動火。

(1)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況下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禁止動火。

(3)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禁止動火。

(4)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禁止動火。

6.3.5發現火災時的處理措施:

(1)假如發現火災,應嚴守先發警報而後救火之規定。

(2)火災發生時,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人力、物力,用現有的消防裝置立即展開救火。

(3)在火場應先救人,財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傷患者應立即移到安全場所內並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著火,應及時用石棉毯覆蓋,用水噴灑或在地上翻滾,使之熄滅。

6.4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業須經主管批准方可進

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須佩戴經過檢查合格的安全帶或腰繩。

6.4.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並根據情況設圍欄後方可進行操作。

6.4.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它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栓著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須事先用繩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應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並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壓機安全管理

6.5.1啟開空氣壓縮機以前,空氣貯槽內之積油應先排出。

6.5.2開機之前應先檢查潤滑油及冷卻水是否完善。

6.5.3空氣過濾器是否裝妥並清淨。

6.5.4空氣過濾壓力將達工作壓力時,應試用壓力釋放裝置,其試驗壓須為跳開氣壓的75%。

6.5.5空氣壓縮機儘可能放置於乾燥而無塵埃之地點。

6.5.6不可將壓縮空氣吹向人體。

6.6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表和鍋爐水泵,並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水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6.6.2鍋爐室及附屬裝置應經常保持乾淨清潔。

6.6.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內。

6.6.4鍋爐應儘量避免急劇之負荷變動,並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錶指示。

6.6.5禁止閒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6.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6.6.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確實。

6.6.8每日應定時檢查鍋爐運作狀況並詳細記錄於'燃油鍋爐執行日報表,並按規定化驗水質。

6.6.9所有配件之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6.6.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定,正確判斷原因後再按步處理。

6.7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

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填寫'動火申請單'報部門主管批准後才能進行,並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準備: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並使操作人員瞭解正確的消防辦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線接頭是否漏電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3)應防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乾淨。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曝晒,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應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當接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8)對電焊、氣焊不熟悉的人員不得操作電氣焊。

6.7.3施工後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6.8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8.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絕緣膠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變電所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以及防護用具須妥善保管。

6.8.3變電所應晝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員不準脫崗。

6.8.4變電所內保持清潔衛生。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6.8.5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並先檢查杆子安全性,衣袖、褲腳必須紮好,三米內不許有人,並有人監護。

6.8.6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後再工作,並掛檢修牌。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6.8.7機電裝置、專用裝置等一切電器裝置,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8.8.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有受傷人員立即採取搶救、進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裝置,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6.8.10要熟練本職業務,掌握電器安全效能,並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6.8.11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並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6.9防止粉塵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雲的產生

(1)對於易產生粉塵的裝置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能發出報警訊號。

(3)控制散裝原物料裝卸時產生的灰塵。

6.9.2消除火種

(1)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筒倉內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裝置中因衝擊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3)公司內的電器裝置、電器通訊系統以及照明裝置必須選用防暴型,以防止靜電火花引起粉塵爆炸。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4)防止鬥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採用溫度探測儀。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專案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稽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稽核重大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專案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稽核專案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援、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安全生產基本管理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建立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專案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週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⑴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內,不準吸菸。

⑵生產區內不準帶進小孩。

⑶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⑷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⑹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性溶體擦洗裝置,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廠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工作崗位。

⑻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裝置不準使用。

⑼不是自我分管的裝置、工具不準動用。

⑽檢修裝置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⑾停機檢修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⑿不繫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⒀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醫院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醫院院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裝置各部位緊韌體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裝置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全院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院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醫院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醫院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醫院不予賠償。醫院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篇4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執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執行數次,觀察執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譁、打鬧、吸菸、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採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執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釋出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裝置管理條例》,加強化學工業裝置動力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全民所有制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裝置和動力的管理工作。裝置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膠塑料加工、化學礦山、機械製造生產及動力供應、機電修理、起重運輸的裝置、儀器儀表、管道、工業建築物、構築物、裝置基礎等(以下簡稱裝置)管理工作。動力管理包括:水、電、汽、風、冷的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三條:企業的裝置管理應當依靠技術提高、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製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裝置動力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裝置和動力工作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素質,堅持裝置完好和穩定的動力供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裝置的效能,以取得企業最好的投資效益。

第五條:對化學工業企業主要裝置實行由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分級監督檢查和由企業負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並按照職責對企業裝置動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化工各級管理部門應按照化工企業集中程度和行業共性,進取推進檢修專業化協作工作,支援開展壓力容器、防腐蝕、潤滑、密封和維修技術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根據工藝流程特點和裝備水平,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裝置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的基礎上,進取採用先進管理方法和以裝置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各種維修先進技術。

第八條:企業廠長在任期內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裝置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實行生產與裝置並重的原則,全面負責企業的裝置動力管理工作,並在職責目標中包括以下裝置動力管理資料:

(一)到達並堅持無洩漏工廠標準。

(二)必須明確與裝置動力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裝置折舊基金,並保證用於裝置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關裝置動力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裝置改造更新計劃,裝置新度係數等)由廠長與主管部門簽定。

裝置較複雜的大、中型企業,可委託裝置副廠長具體負責裝置動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企業主管部門裝置動力管理工作職責

第九條:化工部在裝置動力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裝置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化工行業裝置動力管理的,規劃和規章。

(二)組織化工系統的裝置動力檢修專業協作。

(三)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化工企業的裝置動力工作。

(四)組織交流和推廣裝置動力綜合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檢修新技術。

(五)組織裝置動力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參與化工裝置動力的發展規劃,引進裝置審查和進口裝置國產化等工作。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在裝置動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化工部有關裝置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地區化工裝置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化工裝置動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組織地區性化工裝置動力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廣檢修、動力供應社會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化工裝置動力管理工作的經驗交流。職工的業務培訓。為企業的裝置動力管理工作供給資訊和諮詢服務。

(五)收集彙總裝置動力管理工作的統計報表並負責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參與基建專案的投資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參與企業重大裝置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八)組織檢查驗收無洩漏工廠和裝置評優活動。

第十一條:企業主管部門在裝置動力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裝置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決定,調查研究掌握裝置技術狀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二)組織、監督企業加強裝置動力工作的基礎工作,做好廠際裝置檢查評比和裝置技術狀況分析及裝置動力管理工作總結,收集彙總上報機動季(月)報表。

(三)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審批所屬企業的固定。資產的增值、調撥和報廢工作;並參與重點基本建設專案、技措、安措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組織所屬企業編制年度大修、系統(裝置)大修計劃,搞好綜合平衡和審批工作,並檢查計劃完成情景。

(五)督促、檢查企業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施、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參加裝置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六)開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和推廣。

(七)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裝置動力技術力量的培訓考核工作。

第三章:裝置的規劃、選購及安裝除錯

第十二條:企業必須做好裝置的規劃、選型、購置(或設計、製造)及安裝除錯等管理工作。企業購置重要生產裝置時,應由廠長(裝置副廠長、總工程師)召集計劃、財務、生產工藝、裝置動力、物資供應等部門人員,對新裝置技術性能提出要求,並進行技術經濟綜合論證後,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第十三條:企業自制裝置,要嚴格遵照國家的設計、製造標準。設計方案應在收集現有裝置使用、檢修經驗的基礎上採用先進技術,並邀請裝置動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員參加設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裝置製成後,應附上完整的技術資料交付使用部門。

第十四條:企業選購的進口裝置,應當有使用和安裝說明書、必要的檢測儀器和維修備件。企業應在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參加下組織開箱檢查,認真對裝置資料、隨機備件和專用工具進行清點、驗收,並及時組織安裝、除錯和投入使用;如發現問題,應當在索賠期內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裝置製造部門應當與使用者建立裝置使用資訊反饋制度,供給必要的技術資料,做好裝置售後服務工作。

第四章: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加強裝置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併到達以下基本要求:

(一)裝置必須具備操作使用規程、維護規程和安全規程,各生產崗位必須具備裝置管理專責制、巡迴檢查制、維護保養制和交接班。

(二)對操作人員要加強培訓。操作人員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定期進行技術考核,作為技術晉升的依據。新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裝置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三級過濾”,在保證裝置潤滑良好的條件下,力求節儉油料消耗。

(四)裝置應經常堅持整潔,消除跑冒滴漏,到達裝置完好和無洩漏標準,搞好禮貌生產。

(五)備用裝置應處於良好狀態。停用閒置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要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傳動裝置還要定期進行注油盤車(氮封裝置要定期檢查保壓情景)。

第十七條: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對動力、在重、運輸、儀器儀表、蒸汽鍋爐和壓力容器等裝置的維護、檢測和現場試驗,及時消除缺陷和隱患,堅持完好狀態,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章:裝置的檢修

第十八條:裝置檢修應以時間週期為依據的計劃檢修為主,逐步發展到以裝置實際狀態的監測為基礎的檢修制度。

改變修理方式時,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執行計劃檢修的裝置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資料:

(一)裝置的檢修規程。

(二)裝置檢修的工時定額標準。

(三)裝置安全檢修規程。

第十九條:企業應根據裝置檢修週期、實際運轉狀況以及綜合平衡結果,編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計劃及系統(裝置)停車大修計劃,作為編制生產計劃的依據,檢修計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調整計劃應報請主管部門批准。

裝置檢修要按照科學禮貌檢修的要求,編制好檢修方案。不具備施工條件,不得草率停工檢修。

第二十條:企業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裝置報廢殘值和有償調撥資金,應由裝置管理部門編制計劃,統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裝置進行改造更新時,大修理基金可同折舊基金合併使用,以滿足技術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備品配件是檢修的重要物質基礎,一般應集中在裝置動力部門統一管理。為了保證裝置正常維護和計劃檢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個環節,同時作好進行備件的國產化工作。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在保證裝置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進的修復技術進行修復利用。節儉檢修資金。

第六章:裝置改造與更新

第二十三條:企業裝置動力部門應設專人負責裝置改造和更新工作,參與編制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企業對重要裝置的改造和更新,必須事先進行安全可靠性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第一十五條:企業裝置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主要用於裝置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條:企業對裝置改造驗收後新增的價值,不論費用來自何種渠道,都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屬於下列情景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一)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五)國務院有關部門頒佈不能繼續使用的。

(六)其它應當淘汰的。

第二十八條:企業出租、轉讓或者報廢裝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出租、轉讓、報廢裝置所取得的收益,必須用於裝置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裝置動力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九條:企業工程竣工時,基建部門必須會同裝置動力部門及有關單位共同進行驗收,貼合質量標準並試執行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重要專案廠(礦)領導必須參加。

新安裝裝置的技術資料、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等,應由基建部門在驗收時一併移交給生產單位。

企業裝置動力部門在裝置正式投入生產前,必須建立健全有關裝置管理規章制度和臺帳,主要裝置必須建立健全完整、準確的技術檔案,包括化工專用裝置的設計製造的技術資料,安裝、試車記錄,地面標誌,歷年檢修、試驗、鑑定及結構改善記錄,主要易損件圖紙,累計執行時間、裝置事故記錄等。

第三十條:企業必須制定裝置檢修的工時、資金、消耗、儲備定額及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

第三十一條:企業在抓好裝置完好率、靜密封點洩漏率的同時,並對裝置開工率、負荷率、裝置運轉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維修費用、裝置事故等進行統計分析和經濟技術評價工作,並按化工部制定的統計表上報。

第三十二條:化工企業裝置動力管理要堅持安全和效益相結合的原則,裝置製造、使用、維護、檢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都要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化工部頒發的“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檢修制度、規程。作業過程應遵守“化工企業通用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裝置事故,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辦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上報化工部;對隱瞞事故或逾期不報的企業要追究職責。

第八章:動力管理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的同時,應認真做好動力供應平衡工作,加強對動力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確保正常供應和安全經濟合理執行。做到生產有計劃、使用有標準、消耗有定額、物料有計量、節能有措施,不斷降低動力消耗定額和成本。

第三十五條:為了確保電力裝置的正常執行,企業應編制電氣預防性試驗、事故防範措施計劃,以及提高裝置效能的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做好工業用水的管理工作,進取採用迴圈水(化學汙水的處理排放除外),加強水質處理。

第三十六條:加強供熱、風、冷的管理工作,確保生產需求。

第九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大力開展人員培訓,提高各級裝置動力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維修人員的維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員對正確使用裝置的認識與瞭解。培訓裝置動力管理及維修的後備力量。

(一)部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裝置動力管理人員和重點化工企業負責裝置動力管理的廠長、裝置動力處(科)長以及部分裝置動力管理工程師的培訓。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負責對企業裝置動力管理工程師及中小企業負責裝置動力管理的廠長、裝置動力科長(股)長的培訓。

(三)企業要組織好基層裝置動力管理人員(包括機械員,工段長等)和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企業裝置動力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一般應當由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經過自學、職業培訓到達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須實踐經驗併到達化上系統管理崗位科、處長職務規範標準,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

第四十條: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幾可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裝置動力管理的評優活動,對裝置動力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企業,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根據裝置動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開展評比競賽活動。評比競賽活動能夠在單位間、個人間及機臺間進行。對裝置動力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職工和團體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企業主管部門對於因裝置管理混亂、裝置嚴重失修而影響生產的企業,應當令其限期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企業領導人員或者有關職責人員的行政職責。

第四十三條: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裝置事故和經濟損失的職工,由其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職責和行政職責;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原則上亦適用於團體所有制化工企業。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門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與國務院有關規定有牴觸時,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化工部生產綜合司負責解釋。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並做好會議記錄。

3.2.1

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

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

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佈置、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執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採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裝置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稽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稽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l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

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國小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工段內新進員工:工段長必須在當天內通知車間人力資源代表,並由人力資源代表轉發裝置處,報請一級安全培訓(公司),並由車間人力資源代表通知車間裝置安全專員,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二級安全培訓(車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2、新進員工進入班組後,班組長立即組織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培訓(培訓必須有培訓簽到記錄),安排攤長和固定老員工兩人以上對新員工上崗6個月實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監護,並形成安全幫帶監護責任後,方可單獨上崗工作(以降低新員工出現安全事故的風險)。

3、本週新進員工未參加車間安全培訓的(即二級安全培訓),次週週二早上8:20分必須在車間裝置安全員的帶領下進行二級安全培訓、考試,並填寫《員工安全教育檔案》。

4、從公司其它車間調入員工,如繼續從事原工種工作的,班組只進行培訓,不再指定老員工對其監護;如所從事崗位和原工作崗位工種不同的,則必須按新員工培訓要求進行。

5、調崗、轉崗員工、長期休假(三個月以上)復崗員工或採用“五新”(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置、新材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掌握基本效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方可上崗工作(班組安全培訓記錄上要有記錄和簽到)。

為保證車間正常有序的安全生產、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藉口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新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監護工作,如有違反車間將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標準對相關責任人處罰。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幹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幹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位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並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裝置科鑑定處理。

(9)裝置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絡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進一步深化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推進經濟社會和諧協調發展,特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紮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力量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逐項排查,針對薄弱環節制訂嚴密的防範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到位,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範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事故防範能力,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全面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一)切實加強用電安全和單位消防管理。定期組織對單位內的電線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線路老化等問題要立即著手整改。要對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的要求,重點對消防通道、滅火器功能狀態和消火栓功能狀態進行檢查,排除安全生產隱患,對消防通道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確專人負責發生事故時的疏散工作,對重點物品酒精、氧氣瓶要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對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和個人都要嚴肅處理,不得姑息。

(二)切實加強麻醉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針對衛生系統的特點,重點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加強監管,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確保不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三)切實加強對人員出行及救護車輛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出行人員的安全教育,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隨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確實加強對高壓鍋的安全管理。專人負責定期對高壓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高壓鍋的供電線路及自動減壓裝置情況,發現老化立即更換。高壓消毒有專人負責,消毒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五)切實加強醫療衛生質量管理。按照“醫療衛生質量管理年”要求,不斷提高依法執業水平,規範衛技人員執業行為,嚴格執行十二項核心制度,加強醫患溝通,持續提高醫療質量和衛生服務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就醫安全。

(六)切實加強夏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據夏季高發傳染病的特點,調整疾病控制的重點,針對夏季疾病譜的特點,加強對各級防保人員的知識培訓和考核,嚴格落實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分割槽包乾,確保不發生疾病流行。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總 則

1、為打造最優秀的企業員工團隊,建立學習型企業,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適應公司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員整體素質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導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即所屬各分公司、各分廠)深入細緻、有序高效地開展崗位培訓和專項培訓、技術練兵工作,使公司培訓工作專業化、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訓工作基本原則:

(1)全員性:培訓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綜合素質與工作能力,所有人員都應充分認識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從管理層到員工層都要積極參加培訓、不斷學習進步。

(2)針對性:培訓要有目的,針對實際培訓需求進行。

(3)計劃性:培訓工作要根據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嚴格執行。

(4)全程性:培訓工作要貫穿崗前、在崗、轉崗、晉職的全過程。

(5)全面性:培訓內容上把基礎培訓、素質培訓、技能培訓結合起來,培訓方式上把講授、討論、參觀、觀摩、委培等多種方式綜合運用。

(6)跟蹤性:培訓結束後要對培訓內容進行考核,考核要有結果與獎懲,要定期、及時檢驗、評估培訓效果。

二、培訓組織體系

1、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培訓組織體系的領導與管理,公司培訓的計劃與綜合、組織與協調、監督與實施、培訓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指導與管控等。

2、為保證實現公司整體培訓任務以及督促各單位內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在公司內建立自上而下、權責明晰的培訓組織體系和企業內部培訓師隊伍,保證公司以及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都有專人負責,在培訓業務上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指導與管理,從而保證各項培訓工作的貫徹落實到位。

3、各部門、各單位設立兼職培訓管理員,各部門培訓管理員一般由經理或助理兼任,各單位可由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則上培訓管理員儘量由內部培訓師兼任,要求必須有能力有時間承擔培訓任務。兼職培訓員在做好本崗位工作的前提下,業務上接受人力資源部指導,負責本單位訓前需求調查、培訓計劃的制定與上報、組織實施及訓後跟蹤評估等工作,並完成公司交辦的培訓任務。

4、部門經理和各單位負責人要積極推動本部門、本單位培訓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專案長抓不懈。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應知應會、提高工作能力與方法的培訓,督促、指導培訓員完成部門培訓任務。如果培訓員工作出現疏漏,部門主管要負有連帶責任。

5、各部門、各單位培訓管理員要隨時收集與培訓工作相關的基礎資訊,積極對公司培訓工作提出反饋意見和合理化建議,作為培訓員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6、每年年終,公司將根據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實施專項獎懲,對於培訓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培訓管理員本人,分別給予獎勵;反之,對於培訓工作開展不力、未達到規定培訓要求的部門,對該部門、培訓管理員予以處罰。

三、培訓作業流程

1、建立規範的培訓作業流程,使培訓工作程式化、制度化,保證公司培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實效地進行。

2、參訓物件分析。培訓前要對參訓物件進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識結構、學歷水平、工作經歷、知識掌握程度等,掌握參訓物件的整體概況。通過人事基礎資料收集、與參訓物件上級和代表性人物面談,瞭解當時企業在該崗位所存在的現實問題和可能解決方法。(附表一:《參訓群體分析表》)

3、培訓需求調查。在參訓物件分析基礎上,展開對參訓物件客觀、準確、細緻、全面的培訓需求調查,明確培訓要解決的問題與培訓目的。(附表二:《培訓需求調查表》)

4、編制培訓計劃。根據對參訓物件的分析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由培訓部門結合受訓部門實際情況,制訂詳細具體、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要明確參訓物件、參訓人數、培訓目的、培訓內容。要確定本次培訓負責人、主持人、講師、助教(現場音響師、紀律稽查、道具、聯絡),做到分工明確、保障有力,保證培訓計劃的可執行性與必執行性,做到形式莊重、氣氛活躍、效果達到。(附表三:《培訓計劃表》)

5、培訓計劃的貫徹落實。培訓計劃一旦通過,負責部門要嚴格實施計劃,不得隨意更改計劃內容,不得半途而廢。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定期對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6、培訓的組織實施。培訓負責人、助教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培訓地點,檢視人員到場情況、現場佈置、音響電器除錯、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訓準備工作,參訓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培訓地點簽到,講師提前10分鐘達到培訓地點熟悉現場環境,保證培訓準時按計劃按要求進行。大型培訓應提前邀請公司領導或參訓人員上級領導到會致辭典禮,向學員明確培訓目的、意義、紀律要求、考核獎懲等。小型臨時性培訓可以簡化操作,人員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現責任缺項,降低培訓工作要求。

7、培訓效果評估。

(1)訓中評估:對於時間較長的培訓和外訓專案,在培訓中場休息、第一天結束後,培訓負責人要隨時與關鍵學員交談,瞭解培訓中存在的問題和學員的期望、有關領導的進一步要求,並與講師及時溝通區域性調整,確保達到最好的培訓效果。

(2)講師評估:公司級別的培訓結束後,由參訓人員對講師的講課效果進行打分測評,測評結果錄入講師檔案(附表四:《講師授課效果調查表》)。

(3)跟蹤調查和回訪:在培訓結束後兩週或一個月後安排講師、培訓負責人與參訓人員及其上一級領導回訪面談,通過跟蹤調查表、談話等方式瞭解培訓目標達成與否,參訓人員行為改進、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識接受領會情況,作為培訓工作考核和改進的依據。對於駐外單位的調查,可以委託該單位培訓管理員實施並上報人力資源部。

8、培訓考核。培訓結束後要有考核,以強化、檢驗培訓效果。有關部門要保證考核的公平、公正、公開,參訓人員如果對考核過程存在疑義,可隨時到人力資源部反映情況,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調查落實,並要在一週內將調查結果通知提議人員。

9、培訓結果。培訓完畢後要檢驗是否達到了培訓目的。考核結束後要有結果,成績優異者給予物質或精神獎勵,成績不合格者給予處罰,獎勵和處罰情況錄入員工檔案,作為晉升或增薪的依據之一。由培訓負責人對培訓過程所有的原始資料要做彙總與記錄,培訓記錄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案。(附表五:《培訓記錄表》)

10、培訓檔案。一次完整的培訓,必須要有培訓計劃、簽到表、培訓記錄、請假 條、出差條等原始記錄,各部門未按照要求儲存培訓原始資料的,公司不承認培訓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訓結束後,要把一切相關的培訓原始資料編號入檔,人力資源部儲存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與培訓結果成績單,培訓相關部門儲存培訓調查、培訓考核試卷、獎懲情況等其它一切原始資料。

11、培訓彙總。每次培訓結束後,培訓人員要作出專項培訓總結。各部門、各單位兼職培訓管理員負責按時間順序每月整理、彙總本環節的所有培訓,作出月份培訓工作總結,每月25日前上報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按時間順序整理、彙總公司級的培訓。各培訓管理員每年12月15日前預報本環節下一年度培訓需求,12月25日前總結全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制訂年度整體培訓計劃,並上報公司高層領導審批後執行。(附表六:《 月份培訓彙總表》)

四、培訓管理職責

1、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級別培訓、崗前培訓、外出培訓和大型專項培訓的計劃、組織實施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做好各環節部門培訓、部門內部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督促指導、檢查考核培訓落實情況。

2、 公司培訓種類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晉升培訓、公司培訓、部門內訓、外出培訓、參觀考察、業餘研習會等。培訓方式包括:授課式、操作訓練、觀摩、觀看錄象、案例分析、討論、自學後互相交流、外出受訓、參觀以及外出受訓後進行再培訓、技術比賽等。

3、崗前培訓與管理方法

(1)崗前培訓:即員工在上崗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目的在於使新員工瞭解公司的基本情況與發展歷程,熟悉公司組織結構,理解企業文化,學習公司規章制度與行為規範,為上崗工作奠定初步基礎。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員工,均要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各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要積極配合做好培訓工作。

(3)成批員工錄用(人數在50人以上),人力資源部與各用人部門溝通,在確定參訓人員、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講師後,結合用人部門意見制定《崗前培訓計劃》(見附表七),人力資源部提前兩天將培訓計劃下發相關用人單位與講師,並做好培訓保障工作(如培訓場地的確定,白板、電源的保證等),保證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計劃順利進行。

(4)生產部培訓管理員負責統計生產系統未經培訓而上崗的零星新招員工,人數達到100人後,由生產部管理員負責口頭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崗前培訓申請,人力資源部與生產部結合制定崗前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講師、安排培訓課程、落實培訓場地,生產部負責組織參訓人員,按時達到培訓地點參訓。

(5)對於因崗位急需而零星進入公司的人員(20人以下),各部門的培訓管理員負責登記本部未經崗前培訓而上崗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與各用人部門協調,累計60人以上後統一安排崗前培訓。

(6)崗前培訓:公共課程,包括《企業簡介與發展史》、《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範》、《保險、安全常識》等,原則上不低於16個課時。專業課程:(1)生產人員應知應會知識、操作規程等;(2)供應人員採購常識、談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崗前培訓中增加部分專業知識技能、崗位特殊要求的,由該部門在訓前3天提供培訓內容、要求及考核試卷,必要時應由用人單位推薦培訓講師,以保證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7)崗前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試合格到所派部門報到,考試不合格者暫時到所派部門上崗,下期培訓時接受補訓、補考,考試合格轉為正式上崗,考試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參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績與試卷存入員工擋案。

(8)崗前培訓期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生產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體檢,結合公司對外辦確定體檢時間,不參加體檢者不允許上崗。

(9)人力資源部負責儲存:崗前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受訓人員簽到表、培訓效果評估表、考試試卷、參訓人員成績單等培訓原始資料。

4、轉崗培訓與管理辦法

(1)轉崗:即在公司內部轉變崗位的工作調動。轉崗人員須接受轉崗培訓,培訓完畢後,考核合格方可轉崗。

(2)轉崗培訓目的在於使轉崗人員熟悉新崗位的基本工作情況,掌握新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與方法,為上崗後順利工作奠定基礎。

(3)部門內部之間轉崗,由所在部門進行培訓與考核。

(4)跨部門轉崗,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由接收部門進行培訓與考核。

(5)培訓實施部門要儲存以下培訓原始資料:轉崗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人員簽到表、考試試卷、受訓人員成績單。

(6)轉崗之前未參加轉崗培訓的員工原則上不得加薪、晉職,不得參加先進評選。

5、公司培訓

(1)公司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針對公司多個部門或公司某個層次的幹部員工進行,主要目的在於不斷學習新觀念、新知識、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技能。

(2)人力資源部組織普遍性、廣泛性的公司級別培訓,各部門培訓管理員要積極配合執行。可以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臨時增補專項培訓專案。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管理人員、普通職員和後備幹部的日常培訓,專業性較強、涉及面較小的現場專業培訓由各部門培訓專員負責計劃、組織、執行,各部門培訓由培訓專員負責將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考核成績上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4)公司培訓採取整體規劃的定期培訓和解決實際需要的不定期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門員工素質或工作能力為目標的定期培訓,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員工業務操作能力為目的不定期培訓。

(5)公司管理人員每年參加日常培訓時間不得低於80小時,普通職員每年參加日常培訓時間不得低於50小時。

6、外出受訓與管理辦法

(1) 為開拓視野,擴大幹部員工的知識面,公司鼓勵有針對性的外出學習培訓。

(2) 按公司統一安排外出受訓。如有特殊需要時,事先納入計劃,經批准後落實。(附表八:《外出受訓申請表》)

(3)外出參加培訓要遵守培訓紀律,注意個人言談舉止,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4)外出參加培訓時領取的書本、光碟等培訓資料屬於公司財產,培訓結束後要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資料交接手續和借閱手續後方可使用。

(5)外出參訓回公司一週內,參訓人員填寫《外出受訓記錄表》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參加外訓的證據資料儲存,參訓結束後有結業證或其他證明材料的,要將影印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附表九:《外出受訓記錄表》)

(6)所有參加外出培訓的人員,回公司15天內將受訓內容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傳達講授,傳達講授時間不得低於外出受訓時間的三分之一。外出參訓回公司後,未按要求進行傳授培訓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7)訓後總結:參加外訓人員回來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內,將培訓感受和在實際工作中應用效果,要寫出《參加外訓工作改進報告》,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

7、部門內訓與管理辦法

(1)部門內訓由部門主管牽頭,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制定培訓計劃與落實方案,並要納入到各部門年度、月度整體工作計劃中,保證內訓質量。

(2)部門內訓講師主要由部門主管擔任,完成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訓管理員或培訓講師擔任。

(3)培訓方式採取授課式、電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進行,也可以會代培等,總之要保證培訓按質按量進行。

(4)公司各部門內訓每月不可少於8小時,由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每月25日把本部門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和下月內部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督促檢查。

8、參觀考察與管理辦法

(1)為學習借鑑先進企業管理經驗和工作方法,公司將不定期組織幹部員工外出參觀考察,各部門也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提出外出參觀考察申請,交人力資源部及公司領導稽核、批准後落實執行。(附表十:《外出參觀考察申請表》)

(2)公司級考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計劃、組織、協調,各部門專業考察由部門負責。

(3)需要外出參觀考察的部門,提前一週填寫《外出參觀考察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內容包括:考察負責部門與負責人、擬考察企業或單位名稱、考察目的、參加人員、考察時間、考察費用預算等。

(4)外出參觀考察結束後,所有參與考察人員要填寫《參觀考察體會》,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考察組織部門負責將考察中的圖片、文字資料、光碟等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附表十一:《參觀考察體會》)

(5)參觀考察人員回公司10天內要將參觀考察內容向本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傳達、講授,將所見所聞和考察單位的先進管理方法介紹給本部門員工。

(6)外出參觀考察部門與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外出參觀考察進行評估,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五、培訓計劃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門、各單位根據本環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需要,向人力資源部上報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訂出下一年的年度整體培訓計劃(附表十二:《 年度培訓計劃表》),呈報主管副總批准後執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訂出下季度的培訓計劃(附表十三:《 年 季度培訓計劃表》),每月28日前制訂出下月的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級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各部門培訓計劃由各部門培訓管理員 負責制訂。季度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為年度培訓計劃的分解與落實。

3、年末、季度末各部門要總結本部門的培訓實施情況,連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訓計劃上交人力資源部。

4、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各部門的年度、季度培訓計劃的落實執行情況。

5、 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情況以及需要,及時調整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保證公司培訓工作緊張、有效的開展。

六、培訓考核機制

1、 公司內所有培訓都要在培訓結束後進行嚴格的考核、跟蹤,掌握參訓情況,評估培訓效果,促進參訓人員行為改變,提高工作績效,並與其晉升晉級有機結合起來。

2、 建立標準試題庫,主要崗位設定A、B、C三套動態試題以便考核時使用。題型分為:填空題--主要考察學員對基本內容、基本概念、基本要點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斷題--主要了解學員對重點難點事項的理解正確與否(每題2分,共10小題20分);選擇題--適用於考察要點較多的應知應會問題(每題2分,共10小題20分);簡答題--只需能夠回答要點即可,不需要個人發揮展開(每題5分,共3小題15分);實務題--結合參訓物件所在崗位特點和培訓目的,制定理論聯絡實際的題目,考察對培訓主題和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寬度(共15分)。

3、 考核可採取筆試、口試、書寫心得體會、實際操作技能、溝通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考核部門要負責試題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營私舞弊。

4、 考核評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一週內張榜公佈並記入員工檔案。員工如果對考核的結果或過程有疑義,可到人力資源部或監察委申述,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落實和公佈調查處理結果,以保證培訓考核的嚴肅性。

5、 按計劃要求參加定期日常培訓的幹部員工,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者發放《培訓合格證書》,公司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認定、發放,部門內部培訓由部門提出申請,連同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試卷、考試成績一併交人力資源部,經核實認定後領取相應級別的合格證書。參加培訓時間未達到應參訓時間80%以上的人員,視為不合格,不得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6、 培訓合格證書分為藍色、紅色、紫色三種級別,藍色證書用於員工崗前培訓、 轉崗培訓、單項技能培訓;紅色證書用於專項技能培訓以及部門級系統、定期培訓;紫色證書用於公司級定期系統培訓、日常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高階專業知識培訓。培訓級別由人力資源部認定。

7、 員工按照要求參加內部培訓課程並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資源部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在公司內與學歷證書同等對待。兩個紫色證書等同於中專畢業證書,四個紫色證書等同於大專畢業證書,八個紫色證書等同於本科畢業證書;二個紅色證書等同於一個紫色證書;二個藍色證書等同於一個紅色證書。外出受訓證書由人力資源部視具體情況認定。

8、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採用一卡式管理。對員工進入公司後參加的所有培訓專案和成績,包括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單項技能培訓、專項技能培訓、公司級培訓、日常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高階專業培訓等填卡入檔,作為員工晉職、增薪、定級、評選先進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大型公司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培訓,可以由人力資源部頒發專門的培訓合格證書。

七、培訓師規範管理

1、為了提高公司培訓專業化水平,規範內部培訓師選拔、定等、晉級和培養程式, 本著"寬進嚴出,培養激勵"的原則,由人力資源部、總裁辦、行政部、監察委等相關部門組成"培訓師認證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培訓師選拔、考核、定等、分級工作,推動企業內訓工作專業化、規範化、職業化。

2、培訓師基本條件:(1)本人相關崗位工作至少9個月以上,知識水平、技術熟練程度、行業經驗在培訓物件崗位或上一級崗位處於領先地位。(2)對所在崗位擁有豐富的實際經驗,而且要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同時要了解我公司行業資訊和所講專業最新發展動態。(3)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生產車間操作技術特殊崗位可以為中專或正規高中學歷。

3、申報、選拔、定級管理程式:

(1)報名:凡公司員工均可經部門或上級同意,個人上報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課程名稱、教材大綱、講義節選。

(2)初審:符合基本條件並且申報材料合格的人員,可以參加試講。

(3)試講:按照"內部培訓師選拔考核定級標準",申請人員按申報課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培訓專案。由認證評委打分,滿分100分。

(4)實習:凡是通過初審的人員,實習期1個月。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培訓主管人員的課程安排,按時按量完成培訓任務。實習期間享受公司規定的初級講師待遇。

(5)定等:按照培訓師標準A、B、C、D共四級,參考培訓學員滿意度調查和培訓效果評估結果、培訓學時進行綜合考評,確定為最低級別D。

(6)晉級:培訓師必須從最低級別D逐級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符合條件者晉升一級,即升為C級。依此類推,同時享受相應的獎勵待遇。

(7)認證:內部培訓師經人力資源部認定後,發放《ABCD公司培訓師資格證書》,取得證書的講師方可進行培訓。

4、培訓師選拔考核標準:

(1)教案:

(a)內容豐富,有深度,針對性強,能夠理論聯絡實際,具有實效。

(b)主題鮮明,具有先進性、超前性。

(c)文筆流暢通順,精煉,容易理解。

(d)邏輯思路清晰。

(e)時間安排合理,有彈性。

(f)培訓目的性明確。

(2)講臺風格,亦稱"颱風":

(a)儀容儀表良好,氣質好。

(b)親合力強,有感染力。

(c)現場互動、反饋交流積極。

(d)講解透徹。

(3)效果評估:

(a)訓後滿意度即時評估。

(b)跟蹤調查。

(c)實際效果評估。

(4)培訓技術:能夠選擇適合課程內容的培訓方式,並熟練運用各種培訓方法,為培訓主題服務。

(5)筆試:熟悉成人培訓教育規律,並能在教案准備、課程實施、訓後跟蹤評估等方面充分運用。

(6)前瞻性:課程方向或內容具有新穎性,可以促進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進展或創新。

5、培訓師獎勵機制:

(1)根據完成內訓課程課時,給予講師補貼:D級10元/課時;C級20元/課時;B級30元;A級50元/課時。講師補助平均每兩週發放一次。(附表十四:《講師補助申請表》)

(2)在同等情況下,優先向各重點崗位培訓師提供參加外訓的機會。

(3)每半年或年度評選出3-5名優秀培訓師,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4)連續兩次被評為優秀培訓師的,並且達到B級的,可以給予帶薪參加外部培訓職業培訓認證培訓機會。也可根據公司實際狀況,提供一定比例的培訓費用補貼。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晉級和晉升機會。

6、 培訓師紀律:

(1)努力提供自身業務素質,尤其是熟練掌握培訓技術和崗位行業資訊。

(2)注意成人培訓的特點,尊重參訓學員,熱情認真完成培訓任務。

(3)在執行培訓任務時,無故拖延或藉故推拖,不主動積極配合培訓處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訓師等級一級。

(4)不論何種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訓任務,未提前通知培訓處而造成培訓工作被動局面或不能如期舉行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示、降級、撤消資格。累計兩次警告,降低等級一級。

(5)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更新教材,補充生產實踐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吸收行業最新資訊和技術,保證教材的科學性和先進性。

7、 公司幹部員工如果具備某方面的特長與授課培訓的經驗,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公司講師資格,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認定。認定後即具備了公司講師資格,享受公司講師的一切優厚待遇。(附表十五:《講師資格申請認定表》)

8、 只有內部講師達不到培訓要求時,才可以申請外部聘請。需要外請講師的部門,提前15天向人力資源部寫出書面申請,申請中列明培訓費用、車輛需求、住宿條件等要求,經人力資源部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如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而外聘講師進行培訓,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附表十六:《外聘講師申請表》)

八、培訓紀律

1、參訓人員在培訓開始前15分鐘到場,主管人員負責監督參訓人簽到,培訓講師應提前5分鐘到場。

2、參訓人員要遵守培訓時間的規定,不遲到、不早退,違者一律罰款10元。到達培訓場所後要自覺簽到,未簽到且無請假條或出差條者一律以曠課論處。

3、因故無法按規定參加培訓時,提前把請假條交人力資源部,並要有本部主管人員簽字,部門經理要有副總裁簽字。出差在外無法按規定請假者,要由本部門人員代寫請假條並要有本部門主管簽字。不能參加培訓而未規定請假者,經理以上人員每次罰款50,其他人員罰款20元。

4、培訓開始後,培訓現場要有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員或受訓部門培訓管理員在 場負責,以維持紀律,協助講師順利完成培訓任務。

6、參訓時準備好學習工具,一般要帶筆、筆記本等。

7、參訓時將手機關閉,或將鈴聲關閉,上課期間手機鈴響,一律處以10元罰款,參訓人員不能因為自身原因干擾培訓課的正常進行。

8、培訓期間禁止在培訓場所內吸菸,一經發現,一律處以10元罰款。

9、培訓中間需要外出時,要先舉手,徵得講師或培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外出。

10、培訓中間有問題需要提問時,將問題書寫在紙條上傳遞給講師,或舉手示意,徵得講師同意後方可提出問題。

11、要認真聽講,積極參與討論,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從事與培訓無關的事情。

12、參訓人員不得在桌面上胡寫亂畫,違者罰款10元。培訓結束後要將座椅輕輕歸位,保持桌面清理乾淨。

九、培訓資源管理

1、培訓所用一切資源,包括培訓教材、教具等均屬公司資產,要登記在冊,任何人不得佔為己有。

2、培訓中需要購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時,要寫出書面申請,經人力資源部稽核批准後方可購買。購買的教材、教具必須辦理報銷和借用手續後方可使用。辦理報銷手續需持所購買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發票到人力資源部稽核,人力資源部審批後按公司統一報銷程式報銷。部門購置培訓教材未向人力資源部申請批准的,購置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2、 培訓場地要合理使用。根據培訓的實際情況、培訓規模、參加人數,確定培訓地點,避免資源浪費。

3、 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時請專業人士操作。如因個人操作失誤或對公司財產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損壞或作廢,當事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十、員工繼續教育管理

1、 為了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公司採取多種方式,提高員工綜合素質與學歷層次,鼓勵有發展前途和學習潛力的幹部員工繼續學歷教育。

2、集團要職、核心骨幹如需參加繼續學歷教育的,填寫《繼續教育申請表》(附表十七),經集團批准後,一切費用集團給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認定學習。

4、參加繼續教育費用由公司報銷的,在取得畢業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後,其證書暫時由公司代為保管,三年以後歸由個人持有。未滿三年離職的,必須扣除相應費用,否則公司有權力沒收其證書。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關於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裝置、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准後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援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