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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精選3篇)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校接待管理,嚴格控制接待經費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接待的原則

1.學校要本著厲行節約、杜絕鋪張浪費的原則,儘可能地壓縮支出。

2.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嚴禁部門內部或部門之間吃請,嚴禁超範圍、超標準接待。

3.嚴格執行接待審批制度,杜絕先接待後申請現象。

二、接待的範圍

1、上級領導來校視察指導工作

2、上級有關部門來校檢查工作。

3、聯辦單位及兄弟學校領導來校聯絡工作。

4、為了做好學校的某項工作,需要得到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的支援和幫助的。 以上四種情況,確需接待時,可以接待。

三、具體辦法及要求

1.上級領導來校視察指導工作、上級有關部門來校檢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學校統一負責接待。

2、接待標準:要本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從嚴控制。

3、其它:

(1)嚴格執行對口陪餐及對等級陪餐,嚴禁一賓多陪。

(2)每次接待完畢後應及時到辦公室登記使用情況,以便及時彙總。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2

為推進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規範學校公務接待工作,現根據區教育局公務接待工作管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原則範圍:

1、公務接待堅持有利公務、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的原則。

2、本辦法適用學校負責接待部門,一般為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

3、學校公務接待,一般指來校進行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工作研究等公務性活動。

二、部門職責:

1、“一室兩處”是公務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門,並全面負責學校層面的各項接待任務。

2、工會組織、學校隊部需要公務接待的,則由“一室兩處”決定負責部門落實接待任務。

三、接待地點:

學校公務接待選擇的地點,一般為周邊地區餐飲部門,確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須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並由學校指定部門負責辦理,如需住宿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務接待審批。明確公務接待任務後,一般先行填寫“學校公務接待工作審批表”,註明接待物件資訊、人數、事由、停留時間、出席領導等,如需用車、住宿、贈送禮品的,應附詳細接待方案。“審批表”經主管領導同意後,由校長稽核接待標準後進行備案。接待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務接待,然後補辦有關手續。

2、落實接待任務。公務接待工作經審批同意後,則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地點、住宿預定、用車安排等具體事宜,一般由學校總務部門負責人進行落實。

3、接待費用結算。公務接待用餐、住宿、用車等費用,由接待工作負責人簽單,報學校負責人簽收後,送財務部門進行報銷。凡未辦手續或經分管領導批准,而發生的費用不予結算報銷。

4、學校公務接待工作實施定期彙報制度,接待情況由學校“兩處”負責統計,每學期向黨政主要領導彙報一次,並在學校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

五、接待標準:

1、學校公務接待一般以工作餐為標準,每人每餐30元以內;學校黨政班子成員出面接待的,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60元以內(不含酒水飲料);學校主要領匯出面接待的,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100元以內(不含酒水飲料);由上級交辦的重要接待活動,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可酌情增加用餐標準。

2、對外省市有關單位派往學校學習考察的人員,其食宿費、用車費、通訊費、考察費原則上由委派單位自理。國內對口支援交流單位、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公務接待任務,可視實際情況,採取對等接待方式進行辦理。

3、公務接待中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借接待之名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擅自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生活用品等。

六、其他:

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範圍。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之事項所產生的各種接待費用,由接待者自行支付。本辦法由學校校務會議負責解釋。本管理辦法自發布開始試行。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規範和做好我局公務接待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則

(一)公務接待本著熱情、廉政、節儉的原則,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二)根據工作需要,實行對口接待,分工負責,不搞層層接待。

(三)建立公務接待登記報批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二、接待標準

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和招待標準,一般陪客人數不能超過來客人數的二分之一。招待標準:縣(處)級以上幹部,原則上每人每次不超過50元,科級以下幹部,每人每次不超過40元。如有特殊情況,按領導批示安排。

三、審批程式

(一)局機關接待工作

各科室來客應逐級彙報,經局長批准後方可招待。由局辦公室開具 “來客就餐通知單”,經主管局長和局長簽字同意後,到指定地點就餐。一般情況下就餐前填寫,特殊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後餐後補填。結算時,持《就餐通知單》及原始票據,並填寫《招待費使用審批卡》,經局長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

(二)會議接待工作

上級主管部門在我局舉辦大型會議、活動及進行綜合聯查,需要局裡安排時,根據來賓人數、職級、會期等情況,由舉辦單位與辦公室結合制定接待方案,經局長批准後,由局辦公室統一

安排。

四、監督檢查

(一)局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公務接待督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公務接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違反公務接待管理制度,造成浪費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並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