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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化學危險物品庫房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外,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一、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的持證人)管理,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切實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為重點內容的安全工作

二、化學危險物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盜、洩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晒、調溫、消除靜電、保護圍堤等安全措施。

三、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發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和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化學性質或預防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儲存室記憶體放。

四、加強通風吸塵等措施,使化學危險品不致達到爆炸濃度。所有電氣裝置和電氣照明裝置,必須採取有效的隔離封閉等防火防爆措施。

五、化學危險物品、劇毒物品的採購和運輸,應嚴格遵守公安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違章私自夾帶。

六、嚴格出入庫制度,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自燃或爆炸的物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檢驗,高溫季節(暑假期間)應加強值班,注意每日的氣溫;適時開放噴水降溫,每日12時—13時,16時—17時測量庫內溫度,並作好記錄。如庫內溫度超過30℃,要特別注意觀察,確保安全,防止自燃爆炸。

七、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品和庫區的'雜草應及時清除,用過的舊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物品,必須放在遠離庫區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八、化學危險品倉庫,必須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倉庫管理人員應負責所配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確保消防器材和設施完好,並掌握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九、危險劇毒物品的管理,必須指定有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並採用雙人雙鎖制。並經常對有關使用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採取勞動保護和安全措施,保證人身、物資安全。

十、劇毒危險品的使用,必須經室主任審批,雙人簽名領用,一般限額一次用量。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日用量。必須做好使用記錄。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和監督,對其領用、耗、剩、廢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劇毒危險品的空容器、變質料、廢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

十一、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向校值班室、保衛部門報告,如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向保衛部門報告,同時報警。

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認真組織理化測試中心所有教職工和研究生學習《易制爆化學品管理條例》和易制爆化學品管理部門各項制度,在日常實驗室易爆品購買和使用中堅決貫徹執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學品的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定期組織相關工人員召開會議,討論購買、使用、庫存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調整,並確定具體措施以消除隱患。

3.購買易制爆化學品時,由實驗室主要負責人提出申請,必須手續齊全,經測試中心領導審批,報學校派出所批准備案,得到購買許可證明後,向取得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許可證的化學品供應商進行採購。實驗室採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標籤。

4.易制爆危險物品的運輸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壞包裝容器,並注意標誌,堆放穩妥。

5.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要登記並歸檔,專人負責管理。應指派經培訓考核,並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易制爆危險物品。

6.加強對易制爆化學品儲存房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實防火防盜等工作措施,主動配合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修整,以確保安全。

7.易制爆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當地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處理。

8.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儲存、採購等工作的,必須在遵守《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的基礎上進行。

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易製毒化學品出入庫管理,防止易製毒化學品被用於製造毒品,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生產所涉及的全部易製毒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平安生產科為易製毒化學品平安歸口管理單位。負責生產場所和庫房的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負責監督、檢查易製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工作;

2、倉庫保管員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工作;

3、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易製毒化學品使用平安管理工作。

四、內容

1、易製毒化學品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運輸、雙人使用)。

2、易製毒化學品到庫後,應準時卸貨,輕搬輕放,嚴禁撞擊,在待卸貨期間,應指定專人看管,雙人驗收。

3、易製毒化學品入庫時必需進行驗收,核對品名、標誌、數量、規格、包裝、生產廠家等,並據實進行登記,做到賬、貨、卡相符。如資料與送貨單據不全都時,拒收貨物,並馬上通知平安生產科作出相關處理。

4、檢查包裝是否殘缺、洩漏、封閉不嚴、包裝不牢等,如消失上述狀況,應拒收貨物並馬上通知平安生產科作出相關處理。

5、檢查儲存量,依據庫房面積、高度、貨堆平安間距計算允許存放的數量,不得超量儲存。

6、生產用易製毒化學品依據使用單位的日使用方案憑出庫單出庫,實行“雙人發放,雙人複核,雙人領用”。

7、倉庫保管員要建立易製毒化學品臺賬,準時登記出入庫狀況,管理臺賬要求完整、清楚,購買量、用量、庫存量必需全都,做好盤存工作,確保賬實相符,準時向縣公安局報送有關資料和報表。

8、使用單位要按生產的'需要領用易製毒化學品,確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製毒化學品,保證在任何狀況下都不用於非法產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9、嚴禁借用和贈送易製毒化學品。

10、逐日檢查由倉庫保管員自查,遇有問題準時上報,檢查要有記錄。

11、定期檢查、臨時抽查由平安生產科牽頭會同倉庫保管員、使用單位進行,發覺問題準時彙報、準時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12、易製毒化學品的出入庫根據《易製毒化學品平安管理制度》進行。 在生活中,許多狀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肯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

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易製毒、易制爆化學品(存放、領用),請在每週三上午9:00—11:00在B區106室存放、領用。

2、線上申請通過後並把已拿到手的易製毒、易制爆化學品入庫存放B區106室,同時線上點下申請領用。

3、需要領用部分或全部易製毒、易制爆化學品自行保管,需經管理員檢查符合要求後,可自行保管。

4、領用後必須存放在實驗室櫃子中,做到專人保管、2人簽字、雙鎖。

5、易製毒、易制爆化學品做完實驗必需放回櫃子中,並鎖好,做好記錄。

6、如學校檢查中發現易製毒、易制爆化學品沒有入庫,或出庫後隨意亂放等問題,將暫停該老師的申購化學品。整改後才能繼續申購。

7、其它時間存放、領用可電話預約。

2023年化學品倉庫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保障全市中國小校師生生命、財產和教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公安廳、教育廳相關檔案,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剌激性、放射性及毒性、易製毒、易制爆、劇毒性的物質(以下簡稱危險品)。

第三條:危險品安全管理是校園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要把危險品管理列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考核,建立危險品使用專項檢查制度。

第四條:負責危險品管理與使用的具體責任人應掌握與危險品相關的法規和政策,熟悉危險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要配備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教學、實驗人員負責危險品的採購運輸、儲存保管、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六條:定期對涉及危險品工作的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等的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萬一發生火警時,能採取應急措施。

第七條: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危險品的採購、運輸、驗收、儲存保管、使用、銷燬、丟失及被盜案件報告、檢查等制度。

第八條:採購管理

1、危險品的採購由學校相關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根據教學大綱和教學需求,提出採購計劃。安排計劃時應嚴格控制採購量。採購計劃應由教研組組長稽核,報請學校領導批准,經學校領導審查並簽署同意採購後方可進行採購。

2、一般情況購買危險品應向市教體局提出採購計劃,由裝備管理部門統一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採購(每年度一次)。

3、學校因特殊情況臨時需要少量的危險品可自行採購,但必須到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採購,並及時向教體局報告。

第九條:運輸管理

1、危險品運輸途中必須有專人負責,並縮短運輸時間,防止丟失、被盜。

2、危險品運輸必須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保證運輸安全,有必須的安全預防措施。

第十條:入庫管理

1、危險品交接時必須現場驗收清點數量、規格,發現缺少、破損等,及時處理,辦理交接記錄並備案

2、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至少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

3、入庫驗收應按照危險品登記表中的欄目詳細記錄,採購人員、實驗管理人員等有關人員現場簽字。

4、在驗收中發現危險品缺少、破損的,應雙人清點登記,報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公章後向供貨單位查詢、處理,並及時向教體局報告。

第十一條:儲存與使用管理

1、學校應建立危險品賬冊,從購進、人庫、領用、使用、處理都必須及時、準確作好記錄,做到賬物、賬賬相符。

2、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雙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

3、有安全防火、防盜措施與實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藥品室。

4、學校應將危險品與普通藥品分開存放(建立單獨的保管室或專門的'保管櫃)。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對危險品做經常性檢查。藥品櫃、櫥門上應貼有櫥籤,藥品容器上應有標籤,所有標籤均應寫明藥品的類別、名稱、純度等級、數量及購入日期,標籤應保持字跡清晰。確保藥品容器的密封性。

5、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將危險品分類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混放;強酸、強鹼要上鎖保管,放在不為外人輕易獲取的地方。嚴格保管好各類化學危險品,做到人離門鎖。危險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即“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雙人記賬。

6、任課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單”,交教研組長或分管領導批准後,才能向管理員按所需數量領取。領用之危險品在應用後,如有剩餘仍由任課老師繳還實驗室,並在原領用單上註明繳還藥品的數量。

7、使用危險品的教師及實驗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8、危險品發現丟失、被盜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

9、存放危險品的地方嚴禁非保管人員人內,室內嚴禁吸菸。

10、室內配有滅火裝置,並注意經常檢查,如果失效要及時更換。

11、不得在藥品室內做任何實驗。

第十二條:銷燬與報損管理

1、實驗後的危險品廢液或殘渣等應集中存放,由學校化學教師定期安全處理和銷燬。在處理過程中儘量減少對環境的汙染。

2、銷燬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學校領導、實驗教師等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並對銷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3、放射性藥品使用後產生的廢物,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