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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吸菸管理規定(精選26篇)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

為推進我校無煙學校建立工作,保護廣大師生的身心健康,創造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根據《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通知》的檔案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學校特制定如下控煙工作管理制度: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精選26篇)

一、成立學校控煙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

副組長:賀道標、劉彥巨集、胡先林、彭銀斌、朱翔、汪紅星

成員:付永勝、何丙華、劉想新、郭志斌、張惠芳、李進明、

張永、肖作強、李進軍

學校控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由付永勝同

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控煙工作有關規定

1、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吸菸的危害,教育引導全體師生珍愛健康、拒絕菸草。

2、學校的教室、實訓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做到不敬菸、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3、各科室和教研組負責人負責本辦公室的禁菸工作,做到室內無抽菸者、地面無煙蒂和菸灰。

4、對於本校師生及來訪人員吸菸現象,每位師生都有義務和責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為,並及時向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反映。

5、學校大門口設立“建立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實訓室、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張貼禁菸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6、學校相關科室控煙職責分工如下:

政教處負責我校學生的具體控煙工作,總務處負責宿舍樓內的控煙工作及禁菸標誌牌的安裝,校團委負責學生控煙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辦公室負責辦公樓和門衛室的控煙工作,並適時組織進行控煙知識講座。

三、控煙工作獎懲辦法

1、在學校公共場所吸菸者一旦被發現,將進行勸阻和教育。發現第一次吸菸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經常在學校公共場所吸菸教育無效者,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嚴重違反學校控煙規定的,在年終考核時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對徹底戒菸或控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科室,學校將適時表彰獎勵。

四、控煙工作的巡視、檢查和監督

1、學校控煙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不定期對校園控煙工作進行巡視。

2、各黨支部書記組織本支部黨員,定期或不定期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進行控煙檢查(教學支部負責單月檢查,學生支部負責雙月檢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學校黨總支辦公室設立控煙監督員,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吸菸現象進行監督。

五、其它事項

1、本制度從20xx年11月起實施;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

一、處罰辦法

1.對拒絕遵守學校控煙規章的教職員工,否則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2.教職工在禁菸區內吸菸,第一次:嚴重警告,第二次:罰款10元,並在教師大會上通報批評;拒不悔改的,罰款30元,並責令其在教師大會上做書面檢討。

3.對違反學校控煙規定的學生,學校將視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有吸菸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4.對來訪人員,每一位教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勸阻其不在學校吸菸,制止其不文明行為。對來訪客人,聽之任之,不加勸阻,致使其在禁菸區吸菸,相關人員將受到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受到處罰。

5.監督員如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徇私舞弊,一經發現也納入本人考核及處室考核。

6.對嚴重違反學校控煙規定的教工既執行上述規定外,還納入到個人年度考核中。

二、獎勵辦法

1.教職工以教研組、各處室為單位,遵守學校控煙要求具體實施細則,是評選優秀處室的條件之一。

2.對積極戒菸、恪守規定者應予於一定的物質支援和鼓勵。

①年度評選“遵守學校控煙制度積極分子”。對能遵守學校控煙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菸民教師給予積極肯定和鼓勵。

②年度評選“優秀控煙監督員”。對能認真履行監督員職責,鼓勵和幫助吸菸教職員戒菸的監督員給予積極肯定和獎勵。

③學校專設控煙工作獎勵專案。對積極參與學校控煙工作的所有教工發放獎勵,對不積極參與控煙工作、甚至違反學校控煙、禁菸規定的教工不發放。

永州市工商職業中專

20xx年3月10日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3

為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建立“無煙學校”,為廣大師生建立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結合學校實際,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一、學校控煙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控煙工作,保證控煙制度的落實,並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二、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菸,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三、學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做到不敬菸、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辦公室室長負責本辦公室及教職工的禁菸工作。外來人員的禁菸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和教師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並做到室內無抽菸者、地面無煙蒂和菸灰。

四、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菸、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五、學校大門口設立“建立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走廊、廁所等公共場所張貼禁菸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六、大力宣傳吸菸的害處以及禁菸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菸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菸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菸制度。

七、教職工在校園內吸菸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八、對外來人員,門衛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菸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衛責任。

九、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七、其它事項

1、本制度從20xx年5月起實施。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4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錶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錶,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裝置,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5

為了更加有效、充分地發揮和利用辦公室電腦及網路資源,延長電腦的使用壽命,保證隊內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了使隊員更加放心的使用電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電腦使用規定

1、 辦公室電腦裝置是隊內很多資訊集散的平臺,每一位隊員都有使用電腦的權利,也有維護其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的義務。

2、 私人檔案未經允許禁止存入電腦,工作檔案除文字文件可存於電腦桌面外,其餘型別檔案存入D盤或已分類資料夾內。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刪改電腦內檔案,刪改檔案必須由電腦維護人員或檔案建立人完成。

4、 除電腦維護人員,任何人禁止私自安裝軟體,禁止解除安裝電腦內已有軟體。

5、 如需使用移動裝置,務必先進行病毒檢測,提示無病毒後方可繼續操作。

6、 辦公室電腦用於隊內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候可聯網蒐集資料,但禁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7、 電腦使用結束後應及時關機,並在確定電腦完全關閉後拔下電源插頭,節約用電。

8、 任何人使用辦公室電腦都需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對於違反規定造成電腦故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電腦故障,應及時通知祕書處以便更快的得到維修。

二、電腦維護規定

1、 愛護電腦裝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撥弄、拆卸、搬動計算機裝置;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清潔電腦裝置。

2、 為了使隊員更方便的找到所需檔案,先由維護人員建立分類資料夾,此後使用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分類。

3、 除由維護人員安裝好防毒軟體進行定期掃描外,任何使用者也需根據使用情況進行病毒查殺,保證電腦執行環境的安全。

4、 若有軟體需要升級,在確定必要的情況下,使用者可自行進行升級操作。

5、 電腦維護工作人員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日常維護工作。

6、 電腦維護工作由祕書處策劃組承擔,全體值勤隊員參與。

大學生文明值勤隊

20xx年4月18日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6

為美化、淨化小區居住環境,維護小區公共秩序,防止病疫傳播,保障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根據當地管理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養犬須嚴格按照規定,辦理《養犬許可證》、《犬類免疫證》及犬牌,嚴禁無證無牌及違反規定養犬。無證無牌及違反規定的犬隻不得進入本小區。

(2)養犬必須根據犬類主管部門的通告或書面通知,按期攜帶牌證和犬隻到指定地點接受驗審免疫接種。

(3)養犬必須在物業服務企業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憑《養犬許可證》、《犬類免疫證》及犬牌),並配合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

(4)攜帶犬隻到戶外活動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允許攜帶小型觀賞犬出戶的時間為20時至次日6時。

●犬隻戶外活動範圍必須在所限定的區域之內。

●小型觀賞犬在允許出戶時間內,必須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 ●大型犬必須圈(栓)養,不得出戶。

●監護人應即時清除犬隻在戶外的排洩物。

●攜帶犬隻乘坐電梯,監護人應即時清除犬隻在梯內的排洩物並確保犬隻不會給其他乘坐人帶來干擾。由於犬隻便溺造成電梯機件的損壞,導致電梯無法正常執行,由此產生的維修、更換等一切責任由監護人全部承擔。

(5)禁止攜帶犬隻進入商鋪、物業辦公室、銷售中心、樣板房區域等小區內的公共場所。

(6)養犬不得妨害他人及影響環境。犬隻弱有影響他人生活或休息時,監護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包括將犬隻帶離本小區範圍,並有義務向被影響人做出解釋。

(7)犬隻傷人時,監護人應當立即帶傷者去附近衛生防疫機構或醫院治療,注射狂犬病疫苗,並將傷者送市畜醫防疫部門或其授權的下屬蓄醫防疫機構留醫觀察,受傷人的所有醫療費、營養費及誤工費等由犬隻監護人承擔。

(8)犬隻患有狂犬病時監護人應立即通知物業服務企業及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協同公安機關立即予以捕殺。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7

一、基本原則

加班應以滿足酒店正常運營為前提,犧牲員工休息時間,完成部門或領導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或專項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時間加班的。

二、加班範圍及審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調休的正休天數計為加班天數。

(不計入加班的情形: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範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因工作業務不熟練、業務不精、業務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當,抓得不緊,缺乏計劃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均不計入加班。)

1.部門需要員工因經營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交人力部稽核後,經酒店總經理審批生效;《加班申請單》一式三聯,部門、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各一聯;

2.酒店或酒店人力資源部因經營需要調動其它部門員工加班的,審批流程同上;

3.因經營需要的特殊情況,經酒店總經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資源部先直接安排後,再補手續;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請單》為準,否則不予以記加班。

三、加班調休或加班費計發標準

1.根據酒店和部門的具體經營情況,酒店人力資源部和東旭錦江國際酒店

部門要將員工因工作產生的加班,以在當月調休為原則,加班不得累計到下個月;調休的不再發放加班工資。

2.日加班費=標準工資/21.75(除法定節假日外)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工資/21.75*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員工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該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把關,若出現因部門工作安排不當或不應該計入加班的情形出現以及虛假情況,部門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8

為規範廠區停車秩序,保障廠區交通順暢,辦公環境秩序井然,確保員工車輛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1、進入廠區的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指定停車區域停放;

2、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廠區;

3、任何車輛嚴禁佔用、堵塞廠區內,辦公樓前的主幹道;

4、機動車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鳴號;

5、嚴禁在廠區內試剎車,學習駕駛車輛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責任自負;

6、機動車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並且不佔用相鄰車位;

7、機動車停放時注意觀察前後左右的車輛安全,鎖好車門,貴重物品帶離;

8、因個人原因在停放車輛時對公物造成損壞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9、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必須整齊停放在西側停車棚,不得亂停亂放; 10、

11、 任何車輛的車主不得隨意丟棄車內垃圾、雜物; 門衛有權勸阻、制止亂停亂放行為,並上報辦公室對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當事人進行處罰;

12、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當事人,每次罰款100元。由辦公室下發罰單,當事人簽字後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山東思源水業工程有限公司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9

為加強空調管理,確保空調有效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空調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空調的使用時間:

1、季節性開啟時間:夏季室溫在30攝氏度以上,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冷,冬季室溫在10攝氏度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熱。

2、空調定時開啟時間段為:辦公室8:30-12:00和13:00-17:00期間,門店8:30至20:30期間(下班前30分鐘關閉空調);

3、溫度控制:冷空調開啟時,控制溫度在23-25度(門店營業廳內人員聚集20人以上可適當調低溫度);

4、空調使用條件: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同時應儘量關閉房門,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二、空調管理責任制: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或是自行調節溫度,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面板及控制開關。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說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工程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2、門店空調負責人為店長,由店長指派每日空調現場管理負責人;

3、公司辦公室空調負責人為部門主管,部門共同合用一個空調時為現場使用的部門最高職位人為空調管理負責人。空調管理負責人因故不在工作場所時,應指定代理責任人;

4、工程部門應定時派遣裝置維修人員對辦公區域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以及空調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裝置維修部門負責。

三、違規責任:

1、公司辦公室及門店空調請使用人員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檢查部門將定期檢查或抽查空調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

2、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檢查人員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對違規操作空調的的部門負責人每次罰款50元,罰款通知將發至違規部門主管負責人OA或公司QQ群內,由部門經理落實責任,若無法落實到個人,罰款將由部門經理或店長承擔。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7月8日(行政部)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膝上型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執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責:

1、行政部資訊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裝置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執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行政部負責監督貴重物品維護保養實施情況。

三、管理規定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膝上型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裝置,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裝置統一由資訊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體和軟體,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裝置的清潔。如果發現裝置有不正常執行的現象,應及時與資訊管理員取得聯絡。

4、在裝置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報告資訊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後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裝置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許可權審批後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7、貴重物品要設專櫃保管,專人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櫃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9、貴重物品的存放應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範措施。

11、如果是膝上型電腦,則不得安裝遊戲程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體,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遊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彙總記錄表→保管人員登記表→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裝置→歸還時間→保管人填寫裝置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

附件2:《貴重物品責任人彙總表》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乾,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 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准同意後方可配置,並嚴格執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6條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准後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週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 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 每車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 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 每車設定《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 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並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並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 車輛使用

第11條 車輛使用範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絡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 車輛使用程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 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 ,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調派。

② 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絡,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儘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 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後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儘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 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4條 駕駛人員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 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准的除外。

第16條 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17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四章 維修保養

第18條 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9條 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式

(1) 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專案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後,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鑑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並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後,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於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絡請求批示。

(6)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於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並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採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路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後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 車輛保險

第20條 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21條 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 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 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並儲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後,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 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4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後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後駕車。

第25條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週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並做好處理。

第26條 各種車輛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

第27條 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 費用報銷

第29條 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於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稽核簽字後,交財務負責人稽核簽字,最後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八章 附則

第30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環境管理,創造安全、舒適、規範、有序的工作氛圍,完善日常監督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包括管理職責、辦公安全、環境衛生、日常秩序、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附則等。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 所有部門(單位)及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院長辦公室是大樓辦公環境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其有關制度、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部門共同組成檢查組實施。

第六條 辦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組織協調,高新物業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各單位綜合崗(管理科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辦公環境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單位)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檢自查工作。

第三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八條 除吸菸室外,大樓其他區域嚴禁吸菸。

第九條 大樓內設施、裝置調改及施工作業由院長辦公室統一協調、實施,嚴格遵守《物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按有關程式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調改、施工。

第十條 大樓內的強弱電施工必須由高新物業、北京中油瑞飛資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油瑞飛)、集團公司機關服務中心通訊處(簡稱通訊處)統一組織實施,嚴禁員工私自改動辦公區的供電、網路、通訊線路。

第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進入辦公區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在實驗室的應用。

第十二條 愛護辦公區內的消防裝置、器材、標識,嚴禁損壞遮擋或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條 嚴禁違規使用微波爐、電熱爐、電熱壺、咖啡機、電烤箱、加溼器、電冰箱等非辦公用電器。

第十四條 遵守各類安全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圍欄、專用機房、配電室、裝置間。

第十五條 所有電線電纜應完好無損,排列整齊,遠離易燃物、熱源、腐蝕品、金屬管路等。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自覺維護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員工個人桌面資料擺放整齊,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地面乾淨無汙損,無廢棄物。員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應將個人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裝置關閉。

第十八條 不得將有異味、腥味的食品帶入辦公區,除應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辦公室內用餐。

第十九條 精心佈置室內環境,員工座右銘和保密禁則應擺放在統一位置,物品擺放要做到合理、整齊、有序。

第二十條 員工應將消防應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櫃隨手可及的顯著位置,不得損壞、遺失。

第二十一條 辦公資料、檔案、物品原則上均應入櫃,確有困難的要裝箱擺放整齊。

第二十二條 大樓內所有辦公傢俱由院長辦公室統一配置、編號、擺放,不得私自購置、隨意擺放。

第二十三條 嚴禁在大樓內自行粘掛畫作、海報、宣傳品、掛鐘或擺放物品,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經院長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由高新物業統一佈置。

第二十四條 嚴禁擅自佔用、挪動、損壞辦公區域的擺件、畫作等。

第二十五條 要自覺維護室內外的綠植花卉,不準自行配置、調整、更換,不準往花盆內倒汙水或丟雜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條 關於門禁系統使用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

憑門禁卡出入大樓;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人員,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院長辦公室稽核後,到物業公司辦理工作卡出入大樓;來訪人員出入大樓必須在一層服務檯辦理訪客卡領取和登出手續。

第二十七條 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工作時間內嚴禁穿拖鞋、短褲、背心、超短裙、吊帶裝等出入大樓。

第二十八條 員工就餐要嚴格遵守《科技園餐飲部就餐規定》有關內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將食物帶出餐廳。

第二十九條 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在大樓內公共區域進行攝影、攝像。

第三十條 各類辦公傢俱、辦公裝置(行動式電腦除外)及大件物品運送出入大樓,必須事先到院長辦公室辦理《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應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檢查,所運送物品須與《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批准內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 車輛出入必須按交通標識行駛,嚴禁車輛逆行。機動車必須憑停車證駛入地下車庫並對應車位編號停放,嚴禁無證車輛或使用假車證駛入地下車庫。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科技園會議服務須知》,預訂會議室不用的,需及時電話辦理退訂。不得通過反覆預定會議室的形式長期佔用會議室。

第六章 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

第三十三條 辦公環境的檢查考核工作由日常專項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組成。

第三十四條 院長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本規定的相關條款,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指標的計算依據。

第三十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一次,檢查範圍為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辦公環境年度檢查考核分數為各分項分值之和,滿分為100分。

(一)辦公安全管理總分值20分,此項為一票否決制,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發現有違反考核內容中關於辦公安全事項的,該部門(單位)環境檢查中辦公安全項記為0分。

(二)環境衛生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第三十七條 辦公環境管理檢查考核的獎懲措施

(一)各部門(單位)的考核結果在院門戶網上進行通報。

(二)檢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單位可獲得“辦公環境管理年度先進單位”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

(三)檢查考核中辦公安全項得分為0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3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20xx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xx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4

1、叉車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前檢查的規定:確認機油、水位、傳動、制動系統及儀表讀數正常,方能作業;如發現問題及時交維修廠處理。

2、由於叉車司機,不按公司叉車保養、使用規定,造成的車輛維修費,由叉車司機承擔50%,並罰款100元/次。

3、叉車水箱開鍋,必須待水溫冷卻後,方可開蓋加水,避免開水燒傷。

4、叉車司機必須瞭解公司路況,在行駛過程中遇到通道、路口、拐彎、下坡、掉頭時,應立即減速,並注意避讓來往行人、車輛。

5、為保證安全,禁止叉車在園區內高速行駛;經勸阻無效者,管理者有權進行處罰。

6、嚴禁在叉車加油、檢查蓄電池的時候吸菸,違者罰款100元/次。

7、叉車行駛時,除駕駛室外,任何部位不得承載人員,如發現上述情況,罰款100元/次。

8、嚴禁穿拖鞋駕車;嚴禁酒後駕車,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如發現上述情況罰款100元/次,二次免職。

9、不得超載作業,駕駛員應在叉貨前,核實貨物重量(特別是異形貨物),如超出叉車荷載重量,應及時向上級彙報,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未經部門主管副總批准,不得將叉車借予他人使用,違者雙方各罰款100元/次。

11、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叉車駛出作業區域,違者罰款100元/次。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絡。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絡。

三、職責

一、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絡聯防工作。

⑵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 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檔案、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 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⑷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⑻ 支援、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⑼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 報告。

⑾ 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 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 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 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 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式處理:

① 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⑷ 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 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 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 無明確探訪物件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 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 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 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裝置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裝置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訊號,並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⑴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⑵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衛室管理辦法

一、警衛室紀律

1、警衛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 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6

為加強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保證某地政府領導用車,做好車輛服務工作,經某地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每日必須按統一作息時間實行簽到制度,按時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請假,需經辦公室領導批准方可離崗。

(二)駕駛員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到同其他工作人員一樣,除在公開欄通報外按考勤制度扣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三)駕駛員出車凌晨2點以後收車(某時間),原則上第二天不派車。但第二天必須先報到,經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安排後,再休息。

(四)駕馭員應根據領導及單位用車情況保證隨叫隨到,有病、有事應提前請假。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違章行車,嚴禁酒後駕車,違者扣除下月出車費用。

(六)車輛調派由後勤副主任具體負責。

(七)派車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派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出某地車輛原則上輪流調派。

(九)嚴禁公車私用若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說明。

(十)收車後或不出車時,車輛必須停在車庫。

(十一)駕馭員要在休息時間做好車輛的修理、保養,保證車輛呼叫及時,安全、無隱患。

(十二)駕馭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駛安全,否則,肇事後視情節予以一定處罰。肇事後除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單位將視情節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發現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將按5倍價值罰款。

(十四)辦公室財務室每月詳細登記各車輛行車路程、耗油對照資料。

(十五)車上配備的工具一律登記造冊。

(十六)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出車時,駕駛員前一天停車後要向派車人員報告,並說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見,填寫修理審批單,根據審批結果進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換配件時,除緊急情況外,要提前請示辦公室領導,經核實批准後方可更換。

(十八)凡更換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報發票時,必須交回舊件,由後勤副主任簽字報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如無故不交舊件,不予審批報銷。回收的廢品由後勤主任統一處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7

為進一步提高集團資金管控水平,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規範所屬企業銀行賬戶管理,保證企業資金安全,避免多頭開戶,減少閒置賬戶,依照《企業財務通則》、《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集團現行制度規定,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適用範圍

第一條 適用本辦法的企業為集團所屬各級控股企業,包括各級控股子企業設立的各級分子公司。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戶為各企業以企業法人名義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第二章 指導原則

第三條 嚴格控制開戶數量。所屬企業除基本戶、住房公積金、稅戶等國家規定必須開立的專戶和有投資、融資等企業專項用途的銀行賬戶外,嚴格控制新增開戶。

第四條 逐步清理冗餘存量銀行賬戶。所屬企業應當進一步優化合作金融機構,對已無實際合作的銀行賬戶予以及時清理。

第五條 逐步實現合作金融機構的相對集中。條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團公司將逐步集中所屬企業合作金融機構,充分利用金融機構資金管理工具,通過資訊化手段實現集團資金整體線上監控運作。

第六條 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嚴禁企業開立個人賬戶辦理公司業務。嚴禁企業出租和轉讓銀行賬戶,或將規定用途銀行賬戶挪作他用。

第七條 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須按照集團公司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企業銀行賬戶的增減變動情況應定期向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戶的審批備案

第八條 集團公司各級控股企業開立銀行賬戶實行審批管理。二級企業開立銀行賬戶由集團公司審批,三級及非二級企業開立銀行賬戶經二級主管公司稽核後報集團公司審批,企業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開戶手續。

企業開立銀行賬戶應完成內部審批流程,由企業主要領導審批,並填報《天津**集團企業銀行賬戶開戶審批表》,連同企業內部審批資料一併報送至上級主管公司審批。

第九條 企業銀行賬戶資訊變更及賬戶撤銷事項經由企業內部審批後即可自行辦理。

第十條 企業應定期上報銀行賬戶資訊變更及增減變動情況。企業應於每季度終了15日內,填報《天津**集團企業銀行賬戶備案表》,上報至集團公司備案,二級主管公司負責本企業所屬企業彙總上報備案。

第四章 銀行賬戶的管理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所屬企業銀行賬戶開立、變更、銷戶的審批和備案工作,並對各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各二級主管公司負責其所屬企業銀行賬戶開立的稽核,以及銀行賬戶資訊變更、銷戶的上報備案工作,並對各所屬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各企業財務部門負責統一辦理本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手續,並負責本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 企業必須明確銀行賬戶管理直接經辦人,直接經辦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並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戶開立、變更、銷戶等,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戶管理檔案。

第十三條 企業務必定期與銀行對賬,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確保賬實相符。

第五章 銀行賬戶的監督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對企業銀行賬戶管理實施業務監督,集團公司審計部對企業執行本制度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對企業銀行賬戶管理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企業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涉及違法違紀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8

一、目的

幹部後備隊是公司根據戰略發展需要而組建的後備幹部培養、儲備資源池。為規範幹部後備隊的管理,明確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選拔程式和培養方法,為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供合格的後備幹部,特制訂此管理辦法。

二、定義

幹部後備隊分管理三級後備隊、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員工幹部預備隊四層進行培養,其中: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員工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三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三級管理者和優秀的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四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四級管理者和優秀的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五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員工幹部預備隊:是指在培訓各環節以及上崗試用過程中持續表現優秀,並經過各培訓組織部門綜合考察評價選拔出來的優秀員工。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出來,重點是對這些優秀新員工進行跟蹤考察和牽引,促進他們在崗位工作中快速成長,公司對員工幹部預備隊不安排專門的管理技能培訓。

三、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及華為各全資子公司。

四、幹部後備選拔

1、選拔基本原則

公司從如下員工或幹部中選拔幹部後備隊員:

1) 符合公司幹部四象限原則,績效優良、有責任感和使命感、敬業與奉獻、對公司忠誠、品德優秀並具備一定任職資格的中外員工和幹部;

2) 優秀特招人才參照上述標準可以直接選拔到相應層級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

3) 品德作為後備隊員選拔的一票否決條件。

2、選拔組織

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聯合組織。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對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工作集體負責,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主任是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體系選拔組織工作過程和選拔結果負責。各業務體系幹部部作為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執行機構,負責本體系具體選拔工作組織落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對業務體系選拔工作要提供培訓支援。公司各級管理者要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公司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推薦工作。

3、選拔標準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c、任職資格為2級普通等以上,勞動態度優良;

d、優先從優秀一線團隊中選拔後行備隊員;

e、符合上述標準參加過A培的員工優先考慮。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原則上擔任管理三級崗位(含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1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c、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為管理三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團隊組織氛圍好者優先;

f、關鍵事件表現突出者優先。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擔任管理四級崗位(含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3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勇於承擔責任與壓力;

c、部門績效一貫良好,部門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為管理四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具有不斷自我批判的精神和麵向未來的戰略性思考能力。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標準:

a、上進心強,品德優秀;

、入職培訓各環節表現優秀;

c、上崗適應能力強,工作投入,認真負責,績效結果好;

d、自願前往一線艱苦地區長期工作與鍛鍊;

e、有管理方面的關鍵行為表現與潛力。

4、選拔程式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三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與程式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四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五級管理者成員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評議,合格後入選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同時推薦者要簽名承諾對被推薦者三年的表現承擔連帶責任。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程式:

根據新員工培訓期間的綜合表現以及上崗工作過程中的表現,由華為大學、各培訓實習機構以及各幹部部定期選拔。

5、選拔週期

1) 各層級管理幹部後備隊和員工幹部預備隊:每年選拔一次,每半年複核一次;

2) 幹部後備隊是一個動態的資源池,培養過程中不斷有人轉出或篩選出資源池;新干部後

備隊員可以不斷補充進池,但各級幹部後備隊總體規模根據崗位配置需求保持相對穩定。

五、幹部後備隊培養

1、培養原則

1) 公司對幹部後備隊的培養採取培訓和崗位實戰鍛鍊相結合、培訓與工作實踐不斷迴圈的

原則;

2) 華為大學負責通過培訓對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重在提高後備幹部的素質、能力、團隊

領導力,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後備幹部掌握科學的學習與工作方法;

3) 各業務部門負責在工作實踐中培養鍛鍊後備幹部,重點要培訓考察後備幹部的責任心、

使命感、敬業精神與獻身精神、業務能務與績效貢獻。

2、培養組織

1) 華為大學對整體培養方案和培養過程負責,包括培養體系的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過

程評價、過程記錄和檔案記錄;

2) 業務部門負責在實踐中培養與考察幹部,包括後備幹部的崗位鍛鍊與考察、周邊(或跨

部門)鍛鍊與考察、艱苦環境或挑戰專案的鍛鍊與考察等;

3) 公司人力資源部任職資格管理部為幹部後備隊管理在人力資源部的介面,華為大學重大

專案部為幹部後備隊在華為大學的介面,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全過程管理,並負責為各業務部門提供幹部後備隊培養資訊記錄和過程文件,幹部任職資格管理部門為幹部後備隊工作在各業務體系的日常工作介面部門。

六、幹部後備隊考察、評價與任用

1、考察與評價原則

幹部後備隊在整個培養階段的綜合評價由華為大學學員鑑定中心負責,綜合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華為大學培訓期間的考察與評價由華為大學負責,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看後備隊員對相關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表現出來的領導潛質等;

2)幹部後備隊在業務部門承擔本職崗位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各業務部門所在幹部部負責周邊考察與評價,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績效、任職能力、勞動態度等方面;

3)幹部後備隊在參加跨部門專案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所在的跨部門專案組織部門負責,考察評價的重點是崗位適應能力、合作性、勞動態度等方面;

4) 對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貫穿整個培養過程,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由公司組織幹部部

負責。

2、幹部後備隊淘汰

幹部後備隊培養過程始終貫穿淘汰機制,對幹部後備隊的淘汰和動態篩選相結合的機制進行,規則如下:

1) 培養過程中觸及公司規定的高壓線者直接淘汰出資源池;

2) 培養各階段考核和考察達不到標準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 培養週期結束後綜合評價排名末尾5%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任用原則

1)華為大學學員鑑定中心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對學員綜合表現進行排序,作為公司選拔任用幹部的決策依據;

2)原則上新提拔的幹部必須從相應層級的幹部後備資源池中選拔。

七、職責分工

幹部後備隊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總體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具體的落實執行。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標準、選拔程式等政策檔案的制訂,選拔工作的組織發動,三、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式的審查與五級後備隊資格審查等工作;

華為大學: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方案制訂、培訓組織實施、培養過程的考察與評價以及幹部後備隊檔案管理等;

公司組織幹部部:負責幹部後備隊思想品德考察評價與幹部後備隊監察;

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本業務體系幹部後備隊的選拔組織、推薦名單與推薦資料審查、崗位鍛鍊的組織實施與考察等;

各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提名、辦公會議評議、崗位培養以及幹部任用提名等。

八、辦法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與華為大學,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機構病歷管理,保證病歷資料客觀、真實、完整,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

第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病歷管理制度,設定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本機構病歷和病案的儲存與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患者負責保管。

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

第五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

第六條 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

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需經患者就診的醫療機構有關部門同意後查閱。閱後應當立即歸還。不得洩露患者隱私。

第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編號制度。

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應當標註頁碼。

第八條 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患者的門(急)診病歷,應當由醫療機構指定專人送達患者就診科室;患者同時在多科室就診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指定專人送達後續就診科室。

在患者每次診療活動結束後24小時內,其門(急)診病歷應當收回。

第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將門(急)診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在檢查結果出具後24小時內歸入門(急)診病歷檔案。

第十條 在患者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

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後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

住院病歷在患者出院後由設定的專門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集中、統一儲存與管理。

第十一條 住院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影印、複製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

第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三)保險機構。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0

為加強公車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車僅限於公司公務活動。嚴禁公車用於婚喪嫁娶、旅遊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二、鑑於車輛狀況,公車原則上只限於XX市內行駛,嚴禁公車市外長途駕駛。

三、各部門因公務用車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報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用車。

四、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公車應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駕駛人員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六、車輛正常檢修,應事先報公司領導批准。

七、駕駛人員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八、員工個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車,不得利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

九、公車的日常保養、修理、保險及稅費辦理等事宜由綜合管理部具體負責。

十、本辦法由X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1

工作進展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 計劃原則

(一) 工作計劃必須完整,不能缺項和漏項;

(二) 工作計劃必須確保先進性,不能瞞報和虛報;

(三) 工作計劃必須準確,條理清晰,節點明確。

二、 計劃構成

計劃主要包括計劃內容、責任主體、完成時間和考核標準。

(一) 計劃內容:是指具體工作內容,要求描述具體、明確,與實際一致,不得含糊其辭;

(二) 責任人:每項具體工作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人;

(三) 完成時間:每項工作均應有明確的完時間,完成時間必須與公司總體工作節點一致;

(四) 考核標準:每項工作必須有明確可考核的標準,不得模稜兩可。

三、 計劃節點

(一) 年度計劃: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書面形式釋出次年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據此編制部門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計劃考核週期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 月度計劃:

1、 每月25日 前公司以書面形式下達各部門次月重點工作內容,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的工作計劃制定部門的工作計劃,於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總經理審批,被修改一項扣1分,增加一項扣2分;

2、 各部門員工根據部門負責人的月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計劃,於每月29日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工作計劃審批後,主管級(含)以上在每月最後一天將計劃交行政人資部,以便監督落實和考核;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統一存檔,行政人資部實行抽查;

4、 每年的二月份,月計劃的釋出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 節點計劃:

專案於公司確定之日起5日內,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和行政人資部通過會議形式制定倒計時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四、 計劃編制

(一) 公司實行部門計劃和個人計劃相結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員均需要制定個人計劃;

(二) 部門負責人計劃等同部門計劃;

(三) 工作計劃採用統一的格式編制(見附件)

(四) 工作計劃必須按以下要求編制:

1、 主要內容: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分解及專案節點計劃,公司階段性重點工作,部門(崗們)職責內容,公司會議決議所形成的工作事項,上級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事項;

2、 完成日期:指預計完成某項工作事項的具體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項要明確本月應完成比例;

3、 責任主體:工作計劃中必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落實到個人;

4、 目標設定:重點工作事項必須設定達成目標,跨度工作應設定階段目標,並在工作總結中對目標達成情況進行彙報;

5、 工作計劃必須根據月計劃的重點內容,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應在月工作計劃中具體體現,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 在編制月工作計劃時,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納入下月工作計劃。

五、 計劃調整

(一) 由於公司經營計劃、重點工作、經營策略發生調整,各級人員相應進行工作計劃的調整;

(二) 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的,應書面報請計劃審批人批准同意,並將審批檔案交行政人資部備案。

六、 管理職責

行政人資部負責監督各部門計劃制定與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分解、監督本部門計劃的實施與考核。

(一) 行政人資部主要職能

1、 負責督促實施、跟蹤各部門重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領導反饋資訊;

2、 負責建立公司工作計劃管理和評價體系,並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彙總、考核。

(二) 部門負責人職責:

1、 負責組織編制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

2、 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關係,並接受公司的指導和監督;

3、 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協調、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的實現;

4、 負責建立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管理,並對部門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強、分析和評價;

5、 負責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

七、 計劃考核

(一) 考核方式:上級領導對直接下級月度工作計劃進行考核,與每月5號前將考核得分報與行政人資部;行政人資部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並對重點工作進行抽查,對各部門月底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復核,一旦發現弄虛作假進行雙倍扣除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得分;

(二) 考核標準:

1、 工作未完成,該項工作得零分;

2、 本項權重分數,扣完為止。

八、 計劃得分直接與績效工資掛鉤,每月計劃得分也將做為年度考評重要參考依據。

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由行政人資部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如有特殊情況,報請總經理審批後按特例執行。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2

一、 制定目的

公司員工免費享用早中晚餐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福利之一,為加強就餐管理,引導員工有序用餐,規範公司員工的就餐行為,同時為全體員工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就餐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此外,公司會在就餐時間設立就餐簽到點,統計用餐人數,由綜合部進行日常管理並核算員工就餐成本。

二、 就餐標準

1、公司員工免費享用早中晚餐,根據營養合理搭配原則,早餐為粥搭配麵食,午晚餐為二葷一素,搭配湯和米飯。由綜合部擬定每日選單。

2、 如有外來人員需到食堂就餐,由帶領其到食堂的本公司人員,按照公司員工伙食標準收取餐費(15元/人/餐),餐費交至綜合部。

三、就餐時間

1、夏令時就餐時間:

早餐:6:50-8:20

中餐:全體工作人員12:00-12:30,保安、水車駕駛員類特殊崗位11:30-12:00

晚餐:18:00-19:20

2、非夏令時就餐時間:

早餐:7:20-8:20

中餐:全體工作人員12:00-12:30 ,保安、水車駕駛員此類特殊崗位11:30-12:00

晚餐:17:30-18:20

四、就餐管理

1、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食堂,更不得提前就餐。

2、 因會議或外出辦事等其他事情影響正常用餐的員工,在11:30之前提前通知綜合部預留飯菜。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返回公司,需在外就餐者,在11:30之前提前告知綜合部,否則造成食材浪費,將在當天予以5元頓的處罰。

3、 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或哄搶。如態度惡劣,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供應飯菜,由綜合部出面進行處理。

4、 排隊就餐員工一次只能打一份飯菜,不得捎帶。

4、 公司早中晚就餐實行簽到制。員工需在就餐簽到簿上自己名字對應處劃勾簽到後,後勤工作人員再供應飯菜,不能代簽或者不籤。如經查實有違規情況,對該員工予以5元頓的處罰。

5、 員工中、晚餐實行人數預計,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日上午10:30之前和下午3:00之前要將用餐人數報備至綜合部,如不按時報備的視為放棄用餐。

6、 提倡節約,反對浪費,不夠的話再盛,如不喜歡某種菜品可向後勤人員提出少打或者不打。

7、 自覺愛護食財產,嚴禁損壞食堂設施,損害者須作出相應價值賠償,並受到通報批評。

8、 餐後將殘渣剩菜倒入泔水桶內,員工碗筷清洗擺放整齊到指定位置。

9、 未經公司允許,公司員工不可帶無關人員到食堂就餐,違者處以當事人20元扣款。

10、 所有違規罰款將一併納入員工生活費中,並在次月初在公司內公示所有違規行為。

五、 投訴建議

1、 用餐人員對食堂工作人員服務態度,飯菜搭配有意見,可向綜合部投訴,如問題屬實,綜合部將立即做出妥善處理。

2、 用餐員工對於公司用餐管理制度等方面有好的意見和建議時,歡迎向公司綜合部提出。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屬綜合部,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修改後亦同。

2、本制度實行後,凡既有類似的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由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3

一、多功能廳的用途

1、會務:舉辦各類講座、報告、工作會議、培訓活動、知識競賽;

2、娛樂活動:舉辦晚會、才藝活動評選等。

二、多功能廳的管理

1、多功能廳由行政部負責管理並配備後勤管理人員。

2、多功能廳的使用遵循公司級別的會議和活動優先安排。如公司無重大會議及活動安排,則按先申請先使用原則,並建立登記冊,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和調整。

3、使用部位或專業組須配合多功能廳管理人員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4、使用多功能廳時,管理人員在使用前要除錯好音響、燈光及多媒體等裝置,會議(活動)結束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清理場地,關閉電源,確保室內安全。

5、多功能廳管理人員對每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登記。

三、多功能廳的使用報批程式

1、使用部位或專業組到行政部領取《多功能廳使用申請表》,詳細填寫使用時間、活動內容、人數及服務要求等。由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報行政部統籌安排。

2、《多功能廳使用申請表》一般應提前2天交至行政部,重大會議或對會場環境及裝置有特定要求的須提前一週預約,經批准後使用。臨時性使用,須經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3、變更早通知。辦理使用手續後需要變更或取消使用計劃的,須及時通知行政部。

四、多功能廳的使用要求

1、嚴禁吸菸,禁止隨地吐痰,不準亂扔紙屑、果皮和雜物,保持多功能廳內衛生乾淨。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多功能廳。

3、使用多功能廳時禁止大聲喧譁、吵鬧,以免影響樓內課堂秩序或其他辦公人員正常工作。

4、愛護公物,正確使用多功能廳內物品裝置和活動器材。多功能廳內的電器裝置須由專業工作人員進行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控制室。多功能廳音響裝置及各類設施屬固定專用,未經批准,不可挪借使用。

5、需要在多功能廳懸掛、張貼標語條幅,需在後勤部專人指導下開展,並在用後及時清除,以保持牆面整潔。

6、會議(活動)中需使用的話筒、遙感器、鐳射筆等物品以及活動器材應進行借用登記,結束後及時交回,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7、使用多功能廳時,未經行政部同意,不得改變會議室裝置、桌椅的擺放位置。各類活動結束後,裝置物品應歸位。如無特殊要求,多功能廳桌椅擺放需恢復活動前狀態,遵循誰使用誰復原的原則。

8、本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4

一、工作時間: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適用範圍: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為準。

三、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絡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外出申請單》,並需在回公司後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批 準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許可權:

四、缺勤: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准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說明。

本制度於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南京普天王之電子有限公司 綜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廿六日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5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衛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菸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菸: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菸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衛室。

5.2 禁菸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菸"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菸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衛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檔案

7、記錄和表單

學校吸菸管理規定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範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誌。

第三條 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准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 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 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為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 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並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徵。

第十三條 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 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核准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並且在全省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核准。

第二十二條 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專案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檔案。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第二十五條 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後,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檔案: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檔案的影印件;

(五)其他有關檔案。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檔案。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檔案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准的企業名稱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經核准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預先核准或者呈報核准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 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企業營業執照登出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 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預先核准或呈報核准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檔案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 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眾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後,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後,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範圍。

第三十八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檔案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准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使用預先核准或者雖經核准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准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准的企業名稱,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