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傳染病消毒隔離制度(精選3篇)
幼兒園傳染病消毒隔離制度 篇1
1、有專用保健室、觀察室,保健用品專用。
2、幼兒園內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內空氣等必須按上海市托幼機構消毒隔離工作常規定期進行消毒處理。
3、幼兒園內的兒童活動室、臥室、廁所、營養室、隔離室、觀察室,應採用含氯消毒劑每日一次預防性消毒……[點選檢視全部內容]
幼兒園傳染病消毒隔離制度 篇2
1、幼兒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級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癒後,經醫生證明後方可回園。
2、採取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等綜合措施。
3、控制傳染源
(1)根據傳染病流行病史、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對病人及早作出正確診斷和及時治療,採取有效措施隔離病人,及時登記上報。病源攜帶者亦應及時隔離並治療。
(2)對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及適當管理,在觀察期內不併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轉園。
4、切斷傳播途徑
(1)配合防疫部門對托幼機構的環境及各種物品進行終末消毒或隨時消毒,以殺滅可能存在於外界環境中的病原體。
(2)針對傳染病的傳播途徑,採取有效措施,如加強飲食衛生以預防消化道傳染病,消滅蚊子等媒介昆蟲以預防蟲媒傳染病,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或進行空氣消毒以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等。
5、保護易感兒童
(1)掌握易感兒名單,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如被動免疫或藥物預防。
(2)合理安排幼兒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強戶外鍛鍊,提高幼兒對疾病的抵抗力。
幼兒園傳染病消毒隔離制度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為預防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門職責
1、加強領導,落實傳染病管理責任制,建立園長責任制。
按照衛生部門和教委的要求,組織園內各項傳染病治措施的落實。
2、幼兒園設立專人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指定專人(保健員)具體負責本園傳染病疫情收集、報告、指導教師晨檢、幼兒健康教育、食堂衛生、免疫預防等傳染病防治工作等。
3、主動與衛生防疫部門加強溝通,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和衛生防疫部門的技術指導、培訓、督導檢查等工作。
4、發生疫情後應協助與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醫療機構開展調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實等工作。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 :
1、報告病種
甲:鼠疫、霍亂。
乙:病毒性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炭疽、麻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猩紅熱、流行性出血熱、非典行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丙:肺結核、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等。
食源性疾病:幼兒園在短期內發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嘔吐、噁心、腹痛、腹瀉,伴有發熱症狀的病人10例及以上,應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報告要求
1)在園長的領導下,保健員具體負責本園的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加強對師生健康情況晨檢或巡查,及時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時報告。
3)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並在24小時內以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4)對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在6小時內向食品衛生監督所和上級同級教育部門報告。
三、傳染病預防
1、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把好新生入園體檢關。
2、每年組織師生體檢,發現屬法律規定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應及時調離崗位。
3、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建立健全規範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製作過程中交感染,確保提供師生安全、衛生、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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