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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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牆檔案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

1.配電室值班人員必須取得國家規定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精選20篇)

2.值班電工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保人身、保電網、保裝置"的原則,切實保證"安全執行和安全用電。

3.值班員按規定認真巡視裝置執行情況,並填寫執行記錄:《1#公建變電站執行記錄》、《2#公建變電站執行記錄》。

4.每月檢查一次各高壓安全用具,保證用具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每半年送供電局進行耐壓試驗。高壓用具應有固定存放地點,並標識清存放位置,做好編號防潮防損管理。

5.對室內照明裝置應定期檢查,隨時保證全部完好,應急照明應每月進行一次關燈試驗,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解決。 6.每月應對所有變配電裝置做一次關燈檢查,檢查人員攜帶手電筒檢查一、二次裝置的接頭連線處、引線及端子是否接觸不良,有無打火、發熱、發紅等異常現象,對滿負荷或超負荷的.出線和裝置要重點檢查。

7.特殊情況要按特巡處理,增加巡視次數:1)異常天氣情況下,如雷電、大雨、大風、高溫等;2)裝置處於高峰負荷或過負荷時;3)裝置一般缺陷有發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斷監視時;4)新投入、檢修試驗後的裝置;5)重大活動、重大節日要求確保供電的情況下。

8.停電檢修必須認真執行四措六制,即在高、低壓裝置上進行全部或部分停電檢修時,使用《第一種工作票》和《倒閘操作票》,在配電室內進行非工作和其它不停電工作時,填寫《第二種工作票》。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和工作轉移制度、工作終結和送電制度。

9.停電倒閘操作必須認真執行操作票制度,並填寫《倒閘操作票》。

10.配電室應定期檢查防小動物措施,做好防範工作。

11.值班人員應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和反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12.發生事故後,應立即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認真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嚴肅認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愛到教育者沒有愛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範措施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後由主管填寫《事故分析調查報告》。

13.所有電氣裝置應按規定進行檢修保養和定期預防性試驗。

14.接上級供電部門排程令時,應立即做好記錄,並進行錄音,隨後上報主值班、專業主管,並經再次確認後,立即上報上級。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月**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機房、裝置豎井均應設專人負責。不準亂堆雜物,保持通道的暢通。

2.保持整潔,各裝置表面應乾淨無雜物。每年要對高處及死角進行一次全面清掃。

3.嚴禁在機房內聚會、聊天、嬉戲、睡覺、喧譁等,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房,嚴禁在機房內吸菸。未經批准不得在機房內進行動火類作業。

5.機房的.電話為值班專業電話,應時刻保持待機狀態,嚴禁打私人電話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機房的裝置由值班人員負責執行操作、維護保養及巡視工作,無關人員嚴禁進入。

7.外來人員進入機房須填寫《工程部機房外來人員登記表》。

8.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處理和報告,並做好記錄。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月**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3

1.爐工必須持有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司爐工操作證》。 2.操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4.鍋爐執行須兩人操作,認真填寫執行表和各種記錄。 5.發現鍋爐管道、閥門、各種報警裝置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並報告上級主管。

6.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定時進行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7.格執行門禁制度,外來人員進入鍋爐房必須登記《工程部機房外來人員登記表》。

8.鍋爐房內禁止吸菸。

9.停爐後關閉天然氣總閥,關閉鍋爐總電源。 10.鍋爐房內應保持地面、裝置、水箱、軟水罐的清潔。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月*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4

1、生活水箱操作維修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2、按照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執行。

3、直接從事供水執行、管理和供水裝置清洗消毒等衛生維護工作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生活水箱的門必須安裝雙鎖,安保部、工程部各管理一把鎖的'鑰匙。開啟生活水箱鎖時,要有安保部、工程部主管以上人員批准後,安保部、工程部相關人員同時到場方可開啟生活水箱。並填寫《生活水箱開啟記錄》。

5、每月檢查水箱自動上水閥門是否正常,以免造成跑水。

6、生活水箱的溢流口、排汙口必須加裝防護裝置。以免小蟲子爬進水箱。

7、生活水箱在維修時所使用的工具、膠鞋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8、生活水箱應定期清洗(由有衛生防疫部門認可資質的維保方進行),一年一次。

9、生活飲用水定期檢測水質,並有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測報告,一年一次。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月**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5

1、員工應牢記"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各專業制定的崗位職責,提高對各機房鑰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2、工程部指定一名員工負責管理工程部所有的'機房、辦公用房鑰匙的管理。在特殊情況時需動用備用鑰匙要經工程經理批准,用畢立即歸還。

3、員工在工作中對所管轄的機房鑰匙要進行妥善保管、存放,嚴格執行鑰匙的交接制度。

4、工程部裝置機房屬重點部位,員工在崗時不許私自將鑰匙轉借他人。

5、機房門鎖不能隨便更換,如門鎖損壞需更換或補配鑰匙時,要經過部門經理同意,並把備用鑰匙交辦公室一把。 6、鑰匙一旦丟失,應立即向部門報告,不允許丟失後不彙報,私自補配鑰匙。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月**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6

1、集中管理的工具

集中管理的工具為小型機械、精密儀器及不宜由個人保管的各種工具,借用者應掌握工具的基本效能和操作要領。借用工具必須登記。登記要清楚,用完後應及時歸還銷賬。應每月對工具進行清點、核對。

2、對工具精心保管、精心使用,如因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造成損壞、丟失,應由借用者負責賠償。

3、工具不得轉借他人,歸還時需擦乾淨。

4、個人管理的`工具做好個人管理工具登記。

5、工具必須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應由個人賠償。

6、工具的更新配置由工程部經理審批,統一安排。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月**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7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具體由辦公室負責。

二、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登記。

三、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影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檔案在經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或急件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五、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建立檔案與資料管理制度,規範質量體系檔案的起草、修訂、稽核、批准、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燬的管理,確保檔案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2.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及附錄。

3.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的起草、修訂、稽核、批准、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燬等。

4.職責

4.1質量管理部負責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檔案,並指導、監督檔案的執行;

4.2檔案使用部門、人員嚴格按本制度進行檔案的使用。

5.內容

5.1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由質量管理制度、部門及崗位職責、操作規程、進貨評審、內審等組成;

5.2編制質量管理檔案時遵循以下原則:

5.2.1合法性原則:質量管理檔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和有關政策;

5.2.2實用性原則:與企業經營規模、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相適應,與企業組織機構、人員崗位設定、設施裝置、計算機系統的設定相吻合,與企業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實際流程一致、實用;

5.2.3高效性原則:在合法及實用原則前提下,管理要求適當高法定標準,採用先進科學的管理辦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推動企業不斷改進和提高;

5.2.4強制性原則: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和措施,有必要的獎懲措施和辦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9

為了控制公司檔案發放的適當範圍、作廢檔案的及時回收,確保各部門、車間所使用的公司檔案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1、檔案的發放:

(1)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辦公室以本部門名義構成且在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發放的檔案,各自安排發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橫向關聯部門之間發放實施的檔案,由辦公室安排專人統一發放和回收。

(2)各部門需辦公室安排發放檔案時,務必將檔案列印並影印好,由部經理書面寫明發放範圍、發放時間並簽名後送綜合管理部,由辦公室主任安排檔案發放人予以發放。

(3)任何檔案,發放人須建立“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發放到各部門的所有檔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接收。如部門負責人不在,由部門在場人員簽名代收。代收人務必負責及時將檔案轉給部門負責人。需個人接收的檔案由部門內部建立“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並由個人親自簽字接收。

(4)需發放到正科長以下管理、輔助人員和職工的檔案(包括學習材料等),發放人只需發放到相關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再由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安排發放到相關個人。

2、檔案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檔案的個別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後不影響整個檔案版面的整潔美觀,由原編制構成的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資料性或原則性的須報直屬部經理簽字認可),連同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送原發放人,由原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及存檔予以更改。

(2)檔案發放人根據更改字數多少和繁簡狀況,可到現場為原件人更改,也能夠收回後予以更改,再返還給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時務必用雙線劃掉原字句,在劃掉的字句對應上方行距空間寫上新字句,並在更改處蓋上原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

3、檔案的換頁:

(1)任何原因造成檔案單頁大面積修改,需換頁的,由原編制構成將需修改頁面進行修改並列印、影印好,由其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換頁狀況(屬資料性、原則性修改須部經理簽字認可)送原檔案發放人,由原檔案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予以換頁。

(2)所有需換頁的檔案,由檔案發放人統一換頁並註明執行時間,將原頁銷燬。

4、檔案的回收、作廢:

(1)因公司制度彙總、部門調整、規劃變化等原因,造成原檔案資料與新檔案資料重複、衝突而失效的,由彙總部門或新檔案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安排原發放人予以回收。

(2)檔案發放人在回收檔案時,務必持“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記表相關欄內簽名後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對本年度平時未統一回收的檔案、報表等無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檔案均於回收當日送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安排銷燬。

5、其它規定:

(1)任何部門以公司名義構成的檔案討論稿或正式稿,務必發放到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生產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聯人員,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據公司各方面狀況系統地進行修改,確保介面部門的相互配合。

(2)無論部門或公司發放的檔案在發放前都務必在檔案室存檔備案。

(3)任何檔案相關部門負責人接收後務必領學或傳達應執行的員工,認為有必要影印下發到相關員工時,須向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由原發放部門影印按發放程式予以發放。不得私自影印下發,避免檔案使用範圍失控,造成有效和無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換頁或作廢檔案屬存檔的或相關部門需留存備查證明的,發放人只需蓋上作廢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檔案管理員務必在“作廢檔案”檔案欄目登記註明,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規範管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符合本企業的特點,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安全生產檔案的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管理。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檔案控制程式》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稽核、簽發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

2.生產技術處負責實施對安全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檔案的編制組織、稽核修訂,包括與安全標準化有關的外來檔案。

3.各分廠、處室在職權範圍內分工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分類、編號

1.1本企業的安全標準化檔案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1.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受控狀態

安全標準化檔案分“受控”和“非受控”兩種形式。“受控”檔案的發放物件為本公司與標準化執行有關的部門或個人。“受控”檔案發放時其封面加蓋“受控”章,進行統一編號,並對持有者進行登記,必要時蓋水泥有限公司專用章。“非受控”檔案只進行編號和記錄,可作為一次性檔案提供給顧客,發出後不再進行管理。

1.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1.3.1公司自行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號規則:

注:

“WNXN”,是“水泥有限公司”的程式碼

“WN”是,“威寧”的拼音第一個字母縮寫;

“XN”,指公司名稱“西南”;

“R”是指“記錄”;

“AQ”,指各安全檔案的編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WNXN-AQZD,操作規程WNXN-CZGC,安全責任制WNXN-AQZRZ等開始編,需保留檔案控制的相關記錄。

1.3.2國家行業地方等標準採用原編號。

2.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編制

2.1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包括《應急救援預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檔案的編寫,按照安全標準化的13個要素進行分解,各分廠、處室按照職權範圍負責本部門所涉及的安全標準化要素進行安全檔案的編寫。

2.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至少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檔案和檔案管理、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建設專案安全“三同時”管理、生產裝置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裝置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職業健康管理、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績效評定管理等。

2.3制度內容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應符合本企業的實際,不能照抄照搬。

2.4制度的編寫人員應瞭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熟悉本企業的組織架構和管理特點,確保合規性。制度的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職責、管理要求、記錄等。

2.5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要涵蓋本企業的所有崗位(或裝置),內容要基於特定的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分析評價和控制。其格式建議包括以下內容:目的、範圍、主要風險及控制措施、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置、附件等。

2.6應急預案的編寫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應按規定評審,並報安監部門備案。

3.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會籤

3.1安全標準化檔案草稿編制結束後,生產技術處應將草稿發放到相關部門,或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討論,廣泛徵求各部門人員的意見。

3.2各部門人員提出的意見,生產技術處應做好記錄,斟酌採納後融入到其中。

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審批

4.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由生產技術處組織編寫,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由總經理批准。

4.2各部門負責編制的安全標準化檔案由各單位自行起草,生產技術處負責人稽核後報請主管領導,公司總經理批准。

4.3安全標準化檔案在釋出前,稽核時規定發放範圍。

4.4各分廠、處室負責人負責稽核部門起草的檔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安全標準化檔案的釋出

5.1受控檔案由行政人事處根據檔案的發放範圍統一發放。

5.1.1公司重要安全檔案、制度由行政人事處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通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1.2一般的安全檔案,由擬定檔案部門,按檔案發放程式發放,發放途徑通過公司OA或ERP管理資訊平臺發放到相關部門或本部門,相關部門或本部門應及時查閱,獲取存檔。

5.2安全標準化檔案發放應在《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上登記,受控檔案應記錄發放號,並有檔案接收人簽名,保留髮放記錄。

5.3各分廠編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應由行政人事處發放到相關崗位,並組織培訓考核,保留記錄資料。

5.4安全標準化檔案應以公司正式檔案釋出。

5.5各分廠、處室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要求執行。

6.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使用

6.1檔案使用人的受控檔案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辦公室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檔案,補發新檔案。補發新檔案,分發號不變。

6.2檔案使用人丟失受控檔案應向行政人事處報告,說明丟失原因,經原批准人批准後補發新檔案。

6.3行政人事處儲存相關《受控檔案目錄》。

7.安全標準化檔案的評審

7.1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適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並編寫評估報告。

7.2個別檔案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臨時評審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檔案評審,以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7.3出現下列情況時,評審工作可以立即開展,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7.3.1國家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佈或通過檔案精神下達時。

7.3.2省市等上級部門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新下發的安全管理相關檔案通知時。

7.3.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和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

7.3.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

7.3.5企業發生併購重組時。

8.安全標準化檔案的修訂

8.1制定檔案修訂的計劃,並根據檔案評審結果、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和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8.2安全標準化檔案需要更改時,應有檔案更改人書面說明原因及更改內容;重大更改(如技術等)還應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檔案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原檔案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發生變化或其職能發生變化時,應報接替其職能的人員批准。

8.3安全標準化檔案經修改後應註明修改狀態,自0開始順序編號,修改頁超過2/3時應換版。

8.4安全標準化檔案的換版和檔案的作廢及銷燬要進行登記。

9.安全標準化檔案的管理

9.1經批准的檔案應按檔案的編號規則予以編號登記。檔案起草部門應將檔案原稿和批文交辦公室儲存。以媒體形式存放檔案應加密/將磁碟標識存檔。

9.2需臨時借閱安全標準化檔案時,應經安全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並予以登記,借閱者應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內歸還檔案。檔案原稿不對外借閱。

9.3檔案影印和拷貝需填寫申請單,由行政人事處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列印影印和拷貝。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1

1、總檢員對二級維護以上竣工出廠車輛,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2、合格證由資料管理員負責保管,視生產情況由專人持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到管理部門購領。

3、合格證由總檢員向資料管理員領取,資料管理員須建立合格證領用、簽發臺帳。

4、總檢員須逐項填寫合格證,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簽發後合格證存根交由資料管理員儲存。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推進機關涉密檔案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涉密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收到上級或其他部門發來的檔案後要履行簽收手續,簽收人應註明收到的具體時間,書寫其檔案的全稱。簽收後要認真核對信封號碼、件數,開拆後要認真核對檔案的文號、件數與發文通知單是否相符,如有差錯,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檔案拆封應由檔案管理人員或指定的人員負責,其他人員無權拆封。對注有領導同志“親收”字樣的信件,應由領導同志本人或指定的專人拆封。收文後要認真填寫收文登記簿,將來文單位、檔案標題、文號、密級、份數、收到時間等內容登記清楚。

二、發文。分發上級來文和本單位形成的檔案,要根據檔案的內容和領導的批示意見確定檔案分發範圍。下發的檔案要認真實行檔案、發文通知單、信封“三對照”,防止錯發、漏發。外送的檔案要在信封上加蓋密級章。絕密檔案要單獨裝封,封口處加貼“密封條”或加蓋“密封”章。發出的檔案由收發員登記後發放,收文單位簽收,或由郵電局機要通訊發出,不準捎帶,不發掛號,更不得發平信。當日的檔案要當日送完,不得積壓或延誤。

三、辦文。文管人員根據領導的批辦意見,認真辦理。在辦理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每一個環節,交辦有手續,收回有登出。做到及時、不拖、不壓、不誤。對領導批示的查辦件,要及時檢查辦理情況,建立催辦記錄,並定期向領導報告。

四、傳閱。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領導批示意見進行傳閱,不得任意擴大閱讀範圍。閱讀檔案要在辦公室或閱文室內進行。傳閱的檔案要放在資料夾內,夾內要有目錄、編號,以便查對。不準從夾內抽檔案,不得橫傳或倒手轉借。閱文人不在時,傳閱夾要放入抽屜內落鎖,不準堆放在辦公桌上。

五、借閱。借閱檔案要經過批准,嚴格借閱手續,限期退回。如需延長使用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外單位借閱檔案,要持有介紹信,並符合閱文規定。借閱的檔案要登記,歸還後要及時登出。

六、影印。不經批准,不得隨意影印上級檔案和領導同志的講話。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影印時,要經發文機關同意。要嚴格登記、管理制度,對影印的檔案、資料,應與正式檔案一樣對待,認真辦好分發手續,按時清退,不得遺失。

七、管理。涉密檔案要存放在鐵製櫥內分類放置,經常清點核對。一月一清理,一季一核對,做到檔案和登記相符。如發現短缺,應及時查詢。領導人蔘加上級會議帶回的檔案,要及時交文管人員登記、保密。

八、清退。對下發的檔案,要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組織清退。每年要在上半年把清退工作完成。清退中短缺的檔案要認真組織查詢。確實查詢不到的要追究責任,落實到人,並作出適當處理。

九、銷燬。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嚴禁私自銷燬涉密檔案,銷燬涉密件要經過上級保密管理部門、本單位領導稽核同意後方可銷燬。嚴禁向廢品收購部門和攤販出售內部檔案、刊物和資料。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第一條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區建設局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第三條按照

黨政分工的原則,本單位各類檔案(黨支部和行政)統一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條公文的簽收

1、單位所有檔案(除領導訂啟的外)均由收發員(文書)登記簽收、拆封(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的機要檔案除外)。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文書)需注意檢查封口,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

2、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五條 公文的編號保管

1、收發員(文書)拆封和簽收後應及時附上"檔案處理傳閱單",作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發員(文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影印或借用。

第六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收發員(文書)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或急作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2、一般禮儀性質的函、電、單據等,可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各單位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收發員(文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收發員(文書),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交收發員(文書),切忌橫傳。

5、辦公室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閱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檔案,或由辦公室通知到單位閱文。

(三)發文的管理第八條發文的規定

1、單位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力分別集中黨支部和行政辦公室,各群眾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2、各群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檔案底稿分別交黨支部、行政辦公室稽核。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方可按黨、政機構設定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政×字發文。群眾團體檔案由黨支部批轉。

3、對單位影響較大,涉及多個以上領導分管範圍的檔案,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後批准簽發。其餘檔案均由主要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檔案、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下發檔案主要用於:

(1)公佈單位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檔案或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制訂的檔案;

(3)公佈單位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單位重大生產、技術、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釋出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3、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絡有關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產、技術、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檔案、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各科室書面或口頭自行通知執行,一般不用發文。

5、各科室如會議所作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檔案的接收。收到檔案後及時檢查、核對,在收文登記薄上分類詳細登記,並註明密級。

外出參加會議人員應將帶回的檔案交機要室統一登記管理。

第二條檔案的保管。機要檔案必需存放在保險櫃中,由專人保管。去省委領取或消退檔案應有專車接送,嚴防丟失。

第三條檔案的傳閱。機要檔案由機要人員直接呈送。閱文者應及時閱示,並於當日退回機要室,不得橫傳,不得留存檔案。

第四條檔案的借閱。借閱機要檔案應當履行登記手續,閱文和傳達檔案要嚴格按規定的範圍,不得擴大,不得將檔案帶入無關場所,不得攜帶機要檔案順便辦理私事,檔案用後及時歸還。省軍級檔案一律不外借。

第五條檔案的複製。嚴格執行上級部門複製國家祕密載體的管理規定。複製機要檔案要履行審批手續。絕密級檔案一律不得複製。其它檔案複製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複製的檔案視同原件管理。

第六條檔案的清退。省軍級、地市級檔案每年按要求到上級發文單位進行清退,其它機要檔案要認真填寫*中央、省委檔案清退情況統計表,上報發文單位。

第七條檔案的立卷、歸檔。按照檔案法和相關規章制度及學校檔案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分類立卷、歸檔,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檔案的銷燬。各單位(部門)需要銷燬的檔案資料交機要室統一辦理銷燬手續,禁止把檔案、內部資料當廢品出售。由機要祕書填寫“檔案銷燬單”,經學校辦公室負責人籤批後方可送到省保密部門指定的檔案銷燬站處理,必須2人押送,實行監銷。

第九條檔案的檢查。借出的檔案及時檢查、催還。每學期末對外借檔案進行一次檢查催還工作,如發現有丟失檔案情況,及時上報校保密委員會。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二、職責

2.1 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三、內容

3.1檔案資料收集,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3.1.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

3.1.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領導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3.1.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3.1.6供應商、承包商相關材料。

3.1.7安全設施檢測、校驗報告、記錄等。

3.1.8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

3.2立卷歸檔

3.2.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按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各部門在每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3.2.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3.2.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檔案保管

3.3.1檔案應入櫃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3.3.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檔案借閱

3.4.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3.4.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4.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3.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四、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制定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6

局辦公室負責我局對外行文和公文的收發處理工作,為使行文和收文處理規範化,特規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報告、請示、紀要、通知、函件等),由承辦科室擬稿,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初審後,送辦公室核稿,經辦公室核稿後送局領導簽發。重要檔案需由局領導稽核,主管區領導簽發。聯合行文必須同時送有關單位領導會籤,方可發出。

(二)經局領導簽發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登記、分類編號。由擬稿科室列印、校對、裝訂,上行文由辦公室傳送並催辦,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擬稿科室分發。

(三)行文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23號)有關規定執行,行文流程按局辦公處理系統流程進行。

二、收文處理

(一)所有發至我局的公文(含傳真件公文和附有領導的批示或上級部門轉我局處理的公文),由局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編號,送局領導閱示或送有關科室辦理。

(二)檔案按辦件、閱件進行分類。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檔案內容和規定的傳閱範圍,提出辦文意見,送局領導批示或交有關科室閱辦。需要辦理的公文,經請示局領導後辦理,辦公室根據檔案內容、領導批示予以催辦。

(三)對急辦件,辦公室應立即將檔案送交局領導批閱。領導不在時,辦公室應根據檔案內容及時限要求,交相關業務科室或人員辦理。事後及時向局領導彙報並做好督辦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過局內網辦理和傳閱。保密檔案一律由辦公室專人傳送。

(五)凡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檔案及材料原件須交辦公室登記存檔。

三、保密檔案收發管理

(一)遵守公司統計報表管理制度,保密資料統一由本局兼職保密員收發、傳遞、清退和銷燬,並嚴格把好收發關、傳閱關、清退關“三關”。

(二)制發文件時,經辦人要根據檔案、資料的內容和定密範圍,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確定傳送範圍、數量,送局領導審批後印發。

(三)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傳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傳閱範圍;不準擅自影印或抄錄保密檔案,不得將檔案帶出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需經局領導批准,並要妥善保管。

(四)影印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將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拿到社會上營業性場所影印。

(五)借閱保密檔案、保密資料須按閱讀範圍借用,並辦理登記、簽字手續。用完後,要及時歸還。

(六)對保密檔案、保密資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清查、核對,發現欠缺要及時追查,防止丟失。

(七)銷燬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時,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局領導批准,送區保密局指定的地點處理,嚴禁將檔案出賣給廢品收購站。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7

一、一般

1.技術檔案是我們公司的核心祕密,是我們公司持續發展和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證,公司的技術檔案歸公司所有。

2、為規範公司技術檔案管理,明確檔案編制的準確性、完整性、技術檔案編制、簽名、變更、儲存等相關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技術檔案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計劃設計、質量保證概述、設計開發計劃書、檢查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3360原理圖、列印佈局、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原理圖、程式設計裝置燒錄檔案、可程式設計裝置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審查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3360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接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3360設計開發摘要、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關部門編制,各部門要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提交技術檔案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內,設計師應根據技術文件規範認真完成各文件的編寫工作,以確保技術文件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每個階段,設計師都必須及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上。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時,設計師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更新伺服器上的檔案,確保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師應根據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的相應目錄。

4.對於提交的檔案,任何人都不能故意從伺服器中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保管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審查和批准。技術檔案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查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責任、權利、利益。

2、技術文件必須在標題欄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計、批准等欄中籤名完備,簽名不完善的技術文件不能用於存檔。

3.檔案簽名分為紙質檔案簽名、電子檔案簽名、光碟簽名。其中紙質文件簽名必須用手寫在紙質文件上,電子文件簽名必須作為註釋簽署starteam,光碟簽名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簽署光碟封面上的標籤。

4、各種存檔檔案確認後,簽名完成後才能進行存檔工作。歸檔檔案應在公司伺服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審閱。把一套烤成光碟保管。

5.應在用於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盒子上貼上標籤,標籤上應顯示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名信息等)。

6.歸檔檔案時要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對歸檔檔案進行實際完整的規範性檢查,合格後才能歸檔。

五、技術檔案貸款

1.任何職員不得個人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未經授權的檔案。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術檔案,請要求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您可以獲得相應的批准,從公司伺服器下載該檔案並進行審閱。

3.對借來的檔案不能私自印刷、傳閱,不能洩露借來的檔案的祕密。

4.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檔案轉交他人或攜帶,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批准。

5.查閱檔案後,應在相關人員監督下徹底刪除貸款檔案,並補充整個《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追究責任

各部門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丟失或洩露公司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相關祕密規定受到罰款處罰和公司內部處罰,情節嚴重的人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8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裝置的使用培訓)。

5、因工作需要職員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裝置的使用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若發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應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手續。

4、發現裝置故障時,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部門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全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並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負責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傳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安全管理部門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作業,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

一人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裝置。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

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的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員工發現在生產中發生火災事故,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負責人對發生的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等有關部門。

4、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影,並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部門同意。

6、發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部門同意,由企業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並對幹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8、發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並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0、對因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事故,視情況按規定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罰

11、事故查清後,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轉載於: m 書 業 網)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後,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鑑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19

管理制度

1.目的:為完善公司檔案收發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適用本公司所有檔案。

3.職責:檔案收發管理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

工作內容

公司檔案共分絕密、機密、祕密、普通四種,檔案密級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公司檔案由行政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稽核、簽發。屬於祕密以上的檔案,核稿人應註明檔案密級,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以上檔案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檔案由擬稿人校對,稽核後方能影印、蓋章。公司的檔案由行政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祕密以上檔案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外來檔案由行政辦公室行政主管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檔案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行政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行政辦公室說明原因。

上牆檔案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通過對經營部檔案的管理確保公司所有經營資料的完整性並保障公司經營活動的可追溯性,有效督導經營部職員嚴格執行相關工作程式並作為公開、公平考核經營部職員工作成績的依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經營部所有工作人員的檔案管理,並作為經營部人員檔案處理程式指導檔案。

三、管理職責

3.1經營部配備檔案管理員運用專用電腦及檔案櫃開展檔案管理工作。

3.2檔案管理員負責經營部檔案的電腦輸入、輸出處理及分類整理、保密管理,提供檔案處理意見;負責對檔案的完整性及審批程式與公司工作程式及制度的核對工作;負責管理檔案的借閱、外調;負責客戶定單的傳真、確認工作。

3.3經營部主管負責檔案管理員的工作指導、監督及檔案資料處理的建議工作;負責經營部職員經營資料的監督管理及相關經營資料評審程式監督管理。

3.4經營部職員按工作程式開展工作並配合檔案管理員工作及時提供準確、全面的經營資料,以便於轉化為經營部檔案。

3.5財務部負責經營部合同、定單、發貨記錄等經濟類檔案的審計、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經營部檔案管理專用電腦與財務部電腦聯網的管理工作。

3.6總經理負責財務部與經營部檔案管理工作的協調及監督;負責經營部經營資料歸檔情況的監督;負責經營部檔案借閱、外調的審批及經營部檔案處理的最終審批。

3.7董事長負責財務部對經濟類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稽核及報告的審批。

四、管理程式

4.1經營部合同必須依照公司相關要求逐級審批後簽訂並結合合同評審檔案方可視為有效檔案存檔。

4.2客戶訂單經逐級審批後發貨的文件方可視為有效檔案存檔。

4.3客戶反饋情況的書面報告、經營部職員工作總結報告、經營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經有關人員或領導批示意見後方可視為有效檔案存檔。

4.4經營部會議記錄由參會人員簽名後作為有效檔案存檔。

4.5客戶聯絡資料、客戶經營情況由客戶負責人簽名後作為有效檔案存檔。

4.6經營部投標檔案經公司領導確認標書內容之日起存檔。

4.7量體訂製的客戶個人資料自客戶驗收產品之日起存檔。

4.8發貨記錄自倉庫發貨並傳真客戶確認之日起作為有效檔案存檔。

4.9經營部職員出差記錄、經營部制度及工作程式檔案由經營部負責人簽名確認後交檔案管理員整理記錄作為有效檔案存檔。

4.10檔案管理員將1-9檔案轉化為檔案時必須依據有效檔案要求進行核對後方可進行檔案轉化處理。

4.11檔案管理員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檔案應反饋至經營部負責人進行監督協調,保障檔案的有效性。對於未按程式要求確立的檔案經營部負責人應調查研究事情原因並出具說明性檔案交總經理審批後作為該檔案的補充資料一同交檔案管理員進行存檔管理。

4.12檔案管理員應對不完整的檔案監督並催促相關人員或領導補充完整進行轉化並管理。

4.13檔案管理員應先對有效檔案進行分類整理編號,並就檔名稱、檔案編號、主題內容、歸檔時間、檔案年限、存放位置等相關內容輸入專用電腦並按資料庫管理要求進行檔案管理。

4.14檔案管理員的檔案櫃應進行分類編號並將檔案按電腦內所示內容及存放位置放入專用檔案櫃。

4.15經營部列印資料由檔案管理員於專用電腦及裝置進行操作,便於檔案的轉換工作。未在專用電腦中處理過的合同檔案必須原文輸入電腦,合同原件放於檔案櫃內。

4.16財務部電腦與經營部檔案管理專用電腦聯網並進行維護工作。便於隨時查閱、稽核、統計合同、發貨單、客戶訂單等相關經濟類檔案資料。

4.17借閱經營部檔案須經營部負責人同意;外調經營部檔案須經經營部負責人同意並有總經理簽名同意。檔案管理員應對借閱、外調檔案進行登記並及時督促回收。

4.18檔案管理員應參照《公司機密管理程式》保證經營部檔案的保密工作,設定電腦密碼、鎖好檔案櫃,保管好鑰匙。保障檔案的整潔,進行對檔案櫃防潮、防蟲處理,對電腦資料進行及時備份處理。

五、獎懲條例

5.1檔案管理員恪盡職守,保證了檔案轉化為檔案資料手續的準確正規,保證了檔案資料的機密性、保證了公司經營的有效追溯的將進行表彰及相應的經濟獎勵。

5.2經營部職員能主動、及時、準確、全面的提供檔案資料進行歸檔工作,全力配合檔案管理員進行工作的將進行表彰並將能此工作配合和檔案資料內體現的內容作為經營部職員工作考核、評定工資、獎金的主要依據。

5.3對於違反檔案管理程式條例,未按程式進行檔案審批,不準確、全面提供檔案資料,未配合檔案管理員工作的將進行批評、警告及經濟處罰並作為工作不良記錄存檔,供工作考核、評定工資、獎金時的重要依據。

5.4對於未按照本程式進行操作的檔案管理員按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進行批評、警告及相應經濟處罰,並作為工作考核、評定工資、獎金的主要依據。

5.5對於未經許可私自動用檔案管理專用電腦,私自開啟檔案櫃,私自調閱檔案資料,私自對進行檔案資料影印、拷貝的將依照《公司機密管理程式》相關條款進行處罰並作為不良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