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文祕 > 規章制度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精選26篇)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建立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精選26篇)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溫度控制規定。按本市釋出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溫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溫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溫度設定的規定:製冷最低不低於26℃,制熱最高不高於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裝置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溫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於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裝置的日常管理。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

學校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溫的變化,對各辦公室及各班級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空調的啟用:

1、空調開啟的外界溫度標準:夏季室外最高氣溫不低於30℃,冬季室外最低氣溫不高於5℃;以前一日氣象部門釋出預報溫度為準。

2、空調開啟的設定溫度標準:為節約能耗和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

3、空調的啟動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

二.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的保管及合理使用:班級空調由班主任負責、各教研組空調由教研組長負責、各處室空調由處室負責人負責。

2、室內無人時,應保持空調關閉。

3、空調遙控器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丟失或損壞。

4、注意用電安全,發現電路或空調故障要及時停止使用到總務處報修,由總務處安排專業人員排除故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

5、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同時做好室內和室外機的保潔工作

6、本規定即日起實施。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3

為給本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學校於20xx年暑假期間投入大量資金,在每個教室安裝了立式大功率空調,供師生們夏季防暑降溫使用。為合理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特制定空調的管理與使用規定,本規定從20xx年秋期起執行。

一、使用條件

我校採用空調與風扇兼用的辦法度過夏季,根據天氣情況,最高氣溫超過30℃時,根據學校安排統一開啟空調電源,由班級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製冷時,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於25℃。

2、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各班電教委員為具體負責人,主要負責空調的使用和管理。空調遙控器由電教委員負責,遙控器不得丟失、損壞、否則,將按原價賠償。空調使用期結束時,遙控器要及時交到後勤處,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調使用過程中,為節約用電,各班應關閉門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課間、午休時間關閉空調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第一節上課前、大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期間各班必須將空調關閉,遇有不在教室上課的情況,也必須將空調關閉。晚自習結束後,各班應確保將空調關閉。

5、後勤處負責空調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及空調維修工作。各樓層管理員負責送電和斷電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調高或降低空調溫度,要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後勤處報告。

6、空調使用時間及溫度設定:按照國家有關辦公及公共場所空調使用的有關規定,夏季氣溫超過30°C以上方由學校統一安排可使用空調,教室空調溫度設定不能低於25°C,以防止學生進出教室時溫差過大,影響身體健康。具體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習:18:30—21:50(高三可延遲到22:20),若遇特殊情況另外申請。

三、違規情況處理

學校對各班空調使用情況作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班級量化考核,白天大課間或上其他課離開教室時沒有關機的,扣5分/次;中午放學時人走未關機,扣10分/次;晚自習結束後人走未關機的,扣20分/次。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4

學校為每個教室配備了空調,改善了我校教學環境。為保證節能與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調,特制訂如下教室空調使用規定:

一、空調作為學校固定資產,空調所在班級班主任為空調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的教育,切實負起管理責任。班主任根據實物清點,然後簽名,一式兩份,一份上牆,一份上交總務處。

二、學區對本學區班級使用空調情況列入每日常規檢查,並有相關情況記錄,列入班級考核。

三、如遇教室調整和班級變更時,各班應聽從統一排程,並做好交接時的檢查工作,分清破損原因及責任歸屬。

四、總務處每學期對班級空調進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檢查,根據《校產管理制度》和《賠償考核細則》定損。

五、班級要指定空調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和開關機。

六、空調在連續兩天氣溫超過二十八度,當天氣溫超過二十八度以上可以開機且製冷溫度不能低於25度。空調在氣溫低於零度時,可以啟用,且制熱溫度不能超過18度。

七、切忌在開窗、開門情況下連續使用空調,否則將損壞空調壓縮機。不要長時間執行空調,應適時停機開窗換氣,保持教室空氣清新。

八、嚴禁擅自移動空調內機,不得在空調邊打鬧推攘,擅自移動空調內機或搖動空調內機將破壞空調銅管及其他裝置,造成空調損壞。空調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賠償。

九、嚴禁擅自插拔電源插頭!嚴禁使用電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電!

十、愛護空調,不得頻繁開關機,不得頻繁翻動出風口風葉。

十一、嚴禁攀爬空調外機,嚴禁在空調內外機上擺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調內外機上亂塗亂寫,隨意張貼,保持空調本身及周邊的清潔衛生。

十三、及時關好窗門,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發現故障,不要自己處理,馬上報告老師,及時填寫報修單聯絡總務處。

十五、德育處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並納入學區、班級考核。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5

為安全、健康、節約、環保地使用空調,制訂天健國小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1、教室空調使用幾不準: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疫情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 體育課結束回教室後的下一節課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3)氣溫低於30度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4 )不在教室上課,而在功能室(科學室、探究室、電教室等等)或體育場(館)上課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空調的電源是專用電源,具體送電時間週一至週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調遙控器要有專人保管,並具體實施空調開關機時間。不得在空調開機執行後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4、在空調使用過程中關閉教室門窗,使之達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門窗必須開啟、通風。關閉、開啟門窗時注意安全。

5、空調開機後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擺風功能。溫度調控不能低於26度。

6、保持教室衛生,不要放置異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調出現故障請馬上關閉空調,並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

電話:838、814(內線)

各班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節約、健康、環保的教育,切實管理好教室空調的使用。學校將對各班使用空調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使用空調不當情況,將通報批評。

總務處

20xx-6-5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6

一、目的:為規範餐廳管理。

二、適用範圍:各車間/各職能部門。

三、內容說明:

3-1:飯卡辦理及回收:

3-1-1:員工持廠牌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現金充值,首次需收空卡押金10元(在離職時退還);

3-1-2:飯卡折損無法使用或丟失,員工需持有效證件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

掛失並進行補辦,需收取空卡費5元/張,消磁無法使用則免費補卡,辦卡處將電腦顯示餘額全部轉移到新飯卡內;

3-1-3:衝卡時間:辦公系統上班時間

3-1-4:員工單次衝卡不得少於50元。

3-1-5:對於拾到他人飯卡須主動將卡上交人事行政部或員工本人,盜用他人

飯卡,一經發現將處罰10倍盜刷金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1-6:如果因為丟失飯卡,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導致飯卡金額損失的,其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3-1-7:退卡退款辦理:員工離職需持已簽好的離職申請單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退款辦理。

3-2:飯卡使用:

3-2-1:從20xx年9月1日開始,員工每個月補貼300元直接打入員工薪資中,

請病事假扣10元/天,具體參考《補貼管理辦法》;

3-2-2:消費限額:每次不高於20元,每天不高於50元

3-2-3:員工持飯卡依據自己的口味進行點菜,餐廳不收取現金;

3-2-4:員工使用飯卡在刷卡機上刷卡,餐廳刷卡人員根據員工打菜價格確認後進行消費金額輸入。

3-2-5:來賓餐為總部辦事人員和來賓等用餐,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後發放

來賓專用飯卡或飯票進行用餐消費,飯卡使用完成後需交還人事行政部;

3-2-6:保安人員:因保安人員薪資由保安公司發放,故公司對保安每人每月

充值300元卡進行消費,超過金額部分保安自費到人事行政部進行充值。

3-3:餐廳作業:

3-3-1:餐廳與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根據員工充值金額狀況進行採購作業,

制定的各種菜色的價格原則上餐廳不允許盈利;

3-3-2:餐廳提供早,午,晚餐,每日對每種菜色價格進行明顯標示,菜價為

05.元一個梯次,以利刷卡計算便利;

3-3-3:如有停機、轉班等情況致用餐人數變化較多時,各單位、各部門需將

就餐人數提前通知餐廳,餐廳人員應按照就餐人數合理配餐。

3-4:本辦法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7

1、洗衣機由宿舍長統一管理。

2、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使用前要細心閱讀使用聲名,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居心損壞者,原價賠償。

3、使用前搜檢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經常搜檢洗衣機電源插座,發現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實時斷電並當即報修。

4、洗衣機每次洗衣量不得超過規定重量,禁止超負荷量操作,如因個人超負荷量操作導致洗衣機損壞,原價賠償。

5、經常搜檢洗衣機運轉情形,發現異常或故障,實時上報,放置等待專業人員維修,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放置期間不得私自拆開維修,因私自拆開而導致的一切後果由拆開者承擔。

6、放置洗衣機的房間嚴禁抽菸和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嚴禁使用明火。

7、宿舍長應經常搜檢,發現異常情形,當即陳述上報。

8、洗滌衣物後必須將洗衣機擦拭乾淨,如在檢查宿舍衛生時,發現洗衣機內有雜物不乾淨,取消該宿舍的使用資格。

9、洗衣機使用時間9:30-23:00,其他時間不得使用,以防止使用時的聲響打擾到周圍居民的休息。

行政部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8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作息時間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三、考勤時間

1. 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 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 週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臺工作人員實行週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四、實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五、考勤辦法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徵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六、實施細則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臺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並說明原因。

2. 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臺登記說明。

3. 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臺登記說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 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 週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於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並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 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說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 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臺進行簽到和簽退。 七、考勤統計

1. 每月初,前臺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八、附則

1.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 本細則自頒佈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範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誌。

第三條 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准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 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 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為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 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並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徵。

第十三條 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 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核准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並且在全省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核准。

第二十二條 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專案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檔案。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第二十五條 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後,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檔案: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檔案的影印件;

(五)其他有關檔案。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檔案。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檔案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准的企業名稱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經核准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預先核准或者呈報核准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 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企業營業執照登出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 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預先核准或呈報核准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檔案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 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眾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後,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後,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範圍。

第三十八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檔案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准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使用預先核准或者雖經核准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准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准的企業名稱,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的審批程式及有關加班工資計算,依據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班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個小時,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4.加班部門如需要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於工作時間內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類

加班包括工作日(即週一到週五)延點加班、雙休日加班、節假日加班、公司統一安排加班、緊急任務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續的申請 1.加班申請的提報

所有加班申請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加班申請單》提報,逐級經工段/科室、部門、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加班;並於下班前將已審批的《加班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簽收人應簽名及註明簽收時間。

具體加班情況分類列表如下:

2.加班時需要其他相關部門人員配合的,需在申請單備註欄項中註明。 3.除公司統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須提前申請,否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4.審批人出差時,可由上一級或下一級代為審批。 四、加班檢查及統計

1.員工所有出勤,均應如實打卡,記錄上班時間;加班時間未打卡且未辦理補籤手續的,人力資源部稽核時有權利不予計算。

2.各部門、工段對所提報的加班人員情況最終如實上報,每月末在考勤表中彙總加班情況。

3.人力資源部應對申報的《加班申請單》結合出勤打卡資料,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稽核。

4.非生產員工加班時間以1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以次累計。

5.計件生產員工因為生產任務所產生的延點或上大班(即日加班在4小時以內的),僅計算當日出勤,不計加班;但可當月內進行申請辦理調休。

6.因工作需要連續性加班8小時以上的,在工作安排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第二天調休,但正常上班後當日下班前必須補辦調休手續,視為正常出勤;不計加班。

7.因公出差期間,出勤僅計算出行及出差時間,不計加班。

五、加班換休

1.員工加班或公司統一加班原則上採取1:1的比例進行調休。 2.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春節)加班,採取1:2的比例發放加班工資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員工加班後當月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按規定發放加班費。 5.加班調休的原則上當年內必須調休完,年內未調休完的視為自願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六、加班費計算

1.加班費日標準為以個人基本工資除以當月標準工作日計;其他加班補助(夜班餐補等)參照公司相關標準執行。

2.公司副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統一不計加班費。 七、罰則

1.未依照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一律視為個人自願行為,不計加班。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 3.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依照正常工作時間遲到、早退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的,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限期或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費,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降低勞動效率”、“虛增工作任務”、“加班時間未從事加班工作”)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費,對相關責任人全公司通報批評,並處以200元罰款。

八、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九、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一、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執行,做到帶班領導要坐班,值班人員按時上下班,值班期間認真接聽電話,做好記錄,遇到緊急情況及時處置。值班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班的,必須報經帶班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分局值班人員每天下午5時前向縣局值班人員彙報當日值班情況,縣局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單位負責人要加強春節期間的人員管理,確保工作日期間人員在崗在位。

二、嚴明公車使用管理有關紀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公車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公車管理規定。節假日期間公車一律入庫,機關車輛停放在縣局大院內,分局車輛停放在分局院內。值班期間確因公務需要經批准可以派車,機關值班車輛由帶班局長批准,需要增派車輛按用車規定向辦公室申請;分局車輛需經分局長批准方可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嚴禁不按規定停放公車。

各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和公車的管理與督查,縣局將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後果的予以責任追究。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1、及時清理抽屜、櫥、櫃、架子、書籍、檔案、檔案、圖表、文具用品、牆上標語、報刊、雜誌等已經無用的物品

2、地面、桌子是否會顯得零亂

3、垃圾筒是否裝得太滿

4、辦公裝置不會沾上汙濁及灰塵

5、桌子、檔案架、通路是否以劃線來隔開?

6、下班時桌面整理清潔

7、有無歸檔規則

8、是否按歸檔規則加以歸類

9、檔案等有無實施定位化(顏色、標記)

10、需要之檔案容易取出、歸位檔案櫃是否明確管理責任者

11、辦公室牆角沒有蜘蛛網

12、桌面、櫃子上沒有灰塵

13、公告欄沒有過期的公告物品

14、飲水機是否乾淨

15、管路配線是否雜亂,電話線、電源線固定得當

16、抽屜內是否雜亂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齊地放置於一處

19、報架上報紙整齊排放

20、是否遵照規定著裝

21、中午及下班後,裝置電源關好

22、辦公裝置,隨時保持正常狀態,無故障物

23、盆景擺放,沒有枯死或幹黃

24、是否有人員動向登記欄

25、有無檔案傳閱的規則

26、當事人不在,接到電話時,是否以"留話備忘"來聯絡

27、會議室物品的定位擺設

28、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說笑、看小說、打磕睡、吃東西)

29、接待賓客的禮儀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1、此卡只限於本校教職工在本校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

3、此卡每月充值最少100元,只能在食堂消費,否則次月不予充值。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後勤處掛失補辦。

5、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6、做到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菸、赤膊、不得穿拖鞋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正規排隊、正規刷卡、禁止喧譁、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7、在刷卡後,同時液晶屏將顯示消費金額,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否則,重新刷卡,確認。

8、非餐廳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廚房內部。

9、愛護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損耗的物品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衛生應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水池或潑灑在地上。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有關部門掛失補辦。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一、目的: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廠區機動車停放秩序,特訂立本管理規定,供工作人員及訪客等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廠區環境。

二、管理規定:

1. 機動車停放共規劃3種專用停車區如下:

a.辦公樓後側:供公司內員工車輛停放;

b.辦公樓前停車場:供訪客車輛臨時停放;

c.辦公樓前左右停車場:供公司內員工車輛停放;

2.入廠車輛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並將《車輛通行證》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各入廠車輛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車位,若固定車位已滿時,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將車輛停放到停車場。

3.訪客車輛應按照保安人員的指引停於停車場;

4.為避免停車位遭他人佔用、誤停增加管理困難,各停車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將漆上入編號,以便識別。

5.車輛進入廠區及停車場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6.除規定區域外禁止隨意停放機動車,禁止車輛停放於通道旁或人行道。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確保相關工作順利完成,同時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規定。

差旅費是指離開南京城、郊區展開公務活動所必須的費用(含出國境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差旅費實行憑據報銷與定額包乾相結合的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出差管理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出差的申請和審批 一、申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應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一),詳細填寫出差目的地、出差日程、出差事由、出差人數、出差計劃和差旅費用預算等報行政組備案,否則以礦工論處。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部門責任人,待出差歸來後補辦手續。

3、同一地點或同一任務由兩人以上出差的,由全部出差人員集中填寫一份《出差申請單》。

4、出差期間出差人員也必須完成當天工作日誌,作為出差人員工作考核和報銷的憑據。

5、申請審批流程:員工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稽核確認分管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出差返回一週內憑相關憑證報銷。 二、機票/車票預定

1、出差人員交通工具以火車、汽車為主,也可利用公司車輛。

2、出差人員因出差路途較遠或者出差任務緊急,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乘坐飛機。員工機票訂購需填寫《員工機票訂購登記單》(附件二),連同《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籤批後交公司行政組定購。

3、飛機票由行政組統一訂購併報銷,非特殊情況不得自行購買。火車票、汽車票由出差人員自行訂購。

4、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規格詳見第三

條),須事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同意,並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

第三條 差旅費用標準

1、出差住宿標準、工作餐費及其他費用的限額標準因地區經濟發達狀況的不同加以區分;具體分為一類地區與二類地區,一類地區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廣州,二類地區為其它地區。

出差住宿標準及交通、工作餐費限額標準表

說明:(1)因特殊商務需要,需超出標準的費用,應事先在《出差申請單》中註明,由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2)出國(境)的所有申請、報銷均需公司高層審批。

1、出差時間不足8小時的(按車票、飛機票上起始時間和到達時間為準),交通費、餐費定額標準減半。

2、出差人員住宿費按公司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突破上線需寫情況說明,由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否則按照上線執行,對於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3、出差人員使用公司車輛出差,可憑有銷單據報銷城市間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不再報銷市內的交通費。特殊情況需寫情況說明由分管領導簽字批准。 4、公司各級人員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產生的業務接待費用,隨出差申請表一同審批。宴請客戶或由客戶招待時,不再報銷同時段個人餐費。臨時發生的業務接待費用,電話請示組長或分管領導後按實報實銷處理。宴請客戶標準及實施細則由業務組另行規定。

5、出差期間因工作業務發生的列印/影印/傳真費、郵遞費、公物託運費等,憑有

效票據按實報銷。

6、出國人員的住宿費用原則上按實報銷,住勤補貼歐美地區無特殊情況下暫定為20美元/天,不再另行報銷其他的伙食費用。

7、外出培訓,培訓費中含食宿費用的,不再予以綜合補貼。

第四條 會議、外派的差旅費

1、職工離開南京市城、郊區參加會議(含各類培訓),在途間的城市交通費、住宿費、餐費、補助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

2、會議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餐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照會議管理規定統一支出,公司內不再予報銷。會議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按照上述差旅費報銷規定報銷。

3、職工在南京市區駐場檢測,滿8小時以上,補助為每天50元。離開南京市城,郊區進行駐場檢測,補助為每天100元。該補助由具體專案經理負責考核統計,納入專案經費支出,每月工資發放日發放上月駐場檢測補助。

第五條 差旅費借款

1、各級員工因公出差有預借差旅費需要的,持分管領導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2、借款人借款時需要填寫一式三聯的《現金借款單》,借款單存根留於財務處做借款憑據,借款人足額歸還借款時,出納人員將現金清點無誤與借款單核對相符後,開具收據,將收據和借款存根一併交借款人留存。

3、借款人填寫《現金借款單》後需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籤批。 4、借款人和還款人必須為同一人,不得由他人代為還款。

5、借款人借款後應及時到財務處核銷借款。借支原則為:欠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

1、 作為因公出差的唯一合理化憑據,《出差申請表》是報銷出差費用的前提條件,出差人必須將《出差申請表》作為《費用報銷單》的必備附件一併向相關部門提交。

2、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用報銷單》,要求填寫報銷部門、日期、出差人姓名、事由、起止時間地址、住宿費、交通費、住勤補貼、及其他費用。各欄不得少填漏填,小寫金額與大寫金額必須一致,後附發票適當摺疊並統一貼上於費用審批單反面左上角,發票大小不得超過差旅費用報銷單。

3、兩人及以上共同出差的,出差費用由一人按照實際出差情況填寫報銷單並一次性報銷完畢。

4、差旅費用報銷在出差回來後一週內執行。差旅費報銷單由報銷人填寫,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交財務部門稽核後,由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

5、員工遺失出差期間原始單據的,需自行承擔差旅費用。遺失借支差旅費用的,不得重複借支申領差旅費用。出差之後未返回公司而離職者,公司可從其薪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1、出差回來三個工作日內,出差人必須填寫《員工出差報告》(附件三),彙報出差情況,不按規定提交的,費用自行承擔。

2、根據考勤制度,如外出人員未及時與組長、分管領導或公司聯絡,差旅費用及相應補貼按標準的50%予以報銷和發放。

3、國外出差實行單次申請制度,相關人員需在出國前向公司報備本次出國的詳細計劃、具體行程及各項費用預算,經公司批准後執行。

4、出差期間,原則上出差人不得延長出差時間或更改出差路線。 如出差途中出現突發性疾病、意外傷害、臨時性工作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出差時間或更改出差路線的,出差人應向部門負責人及原《出差申請表》最終批准人電話請示,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相應調整。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後應根據實際出差情況,第一時間重新辦理《出差申請表》審批程式,否則實際出差情況與原《出差申請表》不符之處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並對出差延時部分按礦工處理。

5、員工出差期間,無論時間提前、延遲或出差時間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論,不支報加班費。

6、員工出差期間擅作私人旅行、探親、訪友,或藉機處理私人事物,由此產生的增支超支部分,不得報銷;若從事違法犯罪事情,經查證屬實者,除依法究辦外,須賠償公司全部出差費用及一切相關損失。 7、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行政組。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6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公司物資出廠手續,加強對出廠物資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部門作為公司資產的監管部門,負責物資出廠手續的簽發、出廠物資的跟蹤、核銷和核對工作。

第三條 對出廠物資的管理堅持“安全第一,兼顧效率”的原則。

第四條 物資出廠手續辦理流程:

1、不需返回的物資出廠: 財務人員(備案、蓋章) 財務負責人(批准) 門衛(放行出廠)。

2、需返回的物資出廠:

經辦人(申請) 財務人員(批准、備案、蓋章) 門衛(放行出廠)。

3、返回時申請核銷:

經辦人門衛 部門負責人(稽核) 財務人員(核銷)

4、財務部門應定期(每月)對需返回的物資進行跟蹤。

第五條 出門放行物資範圍:凡帶出公司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

資放行單據

1、 電腦列印的“產品出貨單”、“材料退貨單”、“委外出貨單”

2、 手工開據的“產品出貨單”、“材料退貨單”、“委外出貨單”、“客戶送貨單”、“物資出門放行條”、“調讓出倉單”

第七條 物資放行單據所加蓋印章

1、 財務放行章:為一橢圓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發貨專用章”。以下簡稱“財務放行章。”

2、 倉庫收發專用章:為一橢圓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物管專用章”。以下簡稱“物管專用章。”

第八條 物資出廠具體規定:

1、退貨材料:①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未入庫未打電腦單的由倉管員開據手工“材料退貨單”,註明未入庫,同時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②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已入庫的由倉庫列印“材料退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 (“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2、銷售的產成品、零星原材料:由倉管員開據電腦“產品出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 (“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經財務部長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出貨單”,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3、銷售的廢品物資:經倉庫申請報廢處理的物資,由倉庫手工填制“調讓出倉單”,並根據報廢物資管理辦法規定報批,到財務交清款項後,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4、維修材料、維修工具、委外加工的模具、其它裝置等:應由經辦人員填寫“物資出門放行條”,經相關部門部長(模具還要附“模具外發加工審批表”)、財務部長簽字後加蓋“財務放行章”,但放行條上應註明是否歸還及歸還日期,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5、客戶送樣:由技術部門填寫“物資出門放行條”,經技術部長、銷售經理簽名,但放行條上應註明是否歸還及歸還日期,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門衛收下財務聯和門衛聯,並在兩日內將財務聯交財務備案。

6、委外加工的產品:應由倉庫開具電腦“委外出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 (“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經財務部長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出貨單”,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7、供應商的週轉箱:供應商為我公司送貨用週轉箱,由經辦人員開據“物資出門放行條”,加蓋“財務放行章。”門衛履行正常檢查手續後可予放行。

8、其它非我公司的物料:供應商給我公司送貨而同車又包括給其它公司送貨物料,或有未標示清楚送貨廠家名稱的週轉箱,供應商應就以上物料在進入我司時在門衛予以登記清楚,倉管員按定單核收物料後,除週轉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倉管員不得開據“物料出門放行條”。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9、因特殊原因財務暫不能加蓋財務放行章時,放行單據上需由相關部門部長簽字或財務值班會計人員簽字方能放行,門衛收下財務聯和門衛聯,並在兩天內將放行單據的財務聯補交財務存查。

第九條 門衛應注意稽核放行印鑑,憑正確的放行印鑑放行出廠。

第十條 對於需要返回物資的出廠經辦人,應按時持原出門單或

第十一條 財務部應加強對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監控、核對、收款,加強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跟蹤核銷工作。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倉庫或車間物資的跟蹤和盤點清查工作。

第十二條 制單員、財務人員、門衛人員應整理保管好有關單據,門衛至少儲存6個月以上,制單員至少儲存1年以上,財務人員按會計檔案規定年限保管。

第十三條 附則

1、按規定應核銷但未按時核銷出廠物資的,逾期7日至15日的,罰款100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罰款200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財務確定的物資價值扣罰款。

2、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未造成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3、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造成損失的,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全額賠償。

4、對弄虛作假謊報出廠的,除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外,將按集團或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7

一、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使全體員工有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企業整體形象,培養運作規範、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風,確保日常業務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室秩序管理

(一)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作息時間規定,工作時間不得無故脫崗、串崗、聊天、睡覺,嚴禁看電影、打遊戲、吃東西。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譁、打鬧等,上班期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上情況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二)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證,未佩戴者罰款20元/次。

(三)進入他人辦公室前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員工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個人桌面整潔,愛護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檔案及資料。牆面上不得亂塗亂畫。

(五)上班時間公共辦公區域禁止吸菸。無公務性接待上班前不得飲酒、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公共辦公區域就餐。

(六)員工離開辦公區域,櫃子、抽屜應及時上鎖。廢棄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銷燬,重要檔案不得放在桌面上,閱後及時歸檔。

(七)不得在公共場所翻看公司檔案、資料,談論涉及公司祕密的問題,機要傳真內容及其他保密檔案等不得隨便傳閱洩密。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警告直至開除的處分。

(八)午休時間員工不得佔用會議室等公共區域,不得私自拔掉電話線。午休結束時,迅速恢復正常辦公秩序。發現上班時間還在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九)公司員工上班時間禁止進行私人接待。確因家庭緊急情況而必須在上班時間進行私人接待的,統一安排至接待室。必須簡短扼要,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十)員工下班應及時關閉電源(電腦、電燈、空調、印表機、影印機)、

門窗等,整理好個人辦公位的衛生,注意防火、防盜,下班未遵守規定關閉電源、門窗的,罰款100元/次。

三、儀表儀容規範

(一)員工上班應注意儀容儀表,著裝乾淨整潔、穩重大方、衣褲平整、頭髮清潔、梳理整齊,不留奇怪的髮型,不染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的頭髮,上班時不準穿拖鞋(含拖鞋式涼鞋)。

(二)女員工不準穿奇裝異服、背心裝、露臍裝、超短裙、吊帶衫等。不準濃妝豔抹,佩戴過分誇張的首飾,不準塗色彩鮮豔和有圖形的指甲,不準在公共區域化妝。男員工不準留長髮、蓄鬍須、穿短褲、背心等。

(三)前臺工作人員,必須時刻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接聽電話語氣親切、口齒清楚,用語標準。接待客人要禮貌、周全,客人來訪應及時通報,進入領導辦公室應先敲門通報,待領導允許後方可進入,並及時送上茶水。對推銷員應禮貌拒絕,嚴禁其進入辦公區域。

四、裝置管理

(一)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確保辦公檯面、牆壁、沙發、櫃子、窗簾、門窗等不受汙損,保持辦公環境的清潔。

(二)在日常工作中樹立節約意識。節約使用紙張,提倡草稿列印使用單面廢舊紙張,養成正反兩面使用紙張的習慣,正式檔案雙面印製。按需影印、列印檔案、資料,減少多餘份數。禁止擅自列印、影印與工作無關的檔案和資料。

四、環境衛生

(一)各辦公室衛生由辦公室人員自行打掃,要求做到地面無果皮紙屑、汙漬,桌面乾淨整潔無灰塵,電腦鍵盤,主機、顯示器等經常清掃。

(二)員工應自覺維護辦公室環境衛生,垃圾必須倒在指定垃圾桶內,嚴禁亂丟廢紙等廢物;不得隨地吐痰。

五、辦公通話

員工工作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時應簡短扼要,用語禮貌,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六、餐廳秩序

(一)公司餐廳分為用餐區與員工休閒區。

(二)公司員工在公司就餐的,遵循先來後到的順序,依次排隊盛飯、菜、湯,在用餐區用餐。

(三)用餐期間不得大聲喧譁,營造良好的用餐秩序。

(四)用餐完畢後清洗自用餐具,並及時放入消毒櫃內。如是員工自帶餐具的,清洗完畢後自行存放,但不得放置在辦公桌上。

(五)公司員工在員工休閒區休息後,必須清洗好使用過的茶杯、茶盤等,清理好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茶水,廢棄物。用後不清理的,負責清理當天全公司衛生。

七、監督檢查

(一)行政部負責維護公司辦公區域的秩序和環境衛生,有權指出和批評任何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維護辦公環境和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制度執行情況由公司行政部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按月將檢查情況予以公示,如有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按本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8

1、 臨時進出X大院的機動車必須取臨時通行卡和退卡通過。本大院不贊成停車過夜,若過夜,則收佔地費,小車每夜10元,大車、中(大)巴、小四輪、農用車等不得在本大院內停車過夜。

2、 經認可房產現居住於本大院的住戶,凡擁有私家車的,可購藍芽卡,此卡持於車上,控制門將自動放行,僅限於一車一卡,每卡70元,丟失者重買;未經認可同意房產而個人擅自交易住房的住戶,不得購買藍芽卡。

3、 本X辦公樓前的車位作為辦公用車專用車位,1—3棟樓辦公室前不得停放車輛,私家車統一停放到5—7棟住宿樓後、8—9棟住宿樓前,否則,後果自負。

4、 所有停放於本大院的車輛,受損或被盜,概不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實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9

1.人員出入管理

1.1公司員工必須佩帶有效工作證件出入大門;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褲、拖鞋)者和兒童不得進入廠區;

1.3抽菸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1.4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進行登記,由門衛電話通知被訪人親自迎接方能進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築施工、裝置維修、安裝除錯等)臨時出入公司大門的外來人員,必須拿身份證或交納20元押金後換取臨時出入證,工作完成後交證退款;

1.6在廠內住宿的員工不得晚於22:00歸廠就寢,員工非公務出廠,發生任何事故與公司無關。

2.車輛出入管理

2.1 本單位公車出門必須遞交公司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填寫清楚出車事由和行車路線,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2.2所有車輛須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隨意進入生產廠區;

2.3外部車輛必須由相關部門引領並在門衛室做好登記後方能進入廠區;

2.4裝卸貨物車輛不得長時間停放在生產廠區,出門車輛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檢查;

2.5員工駕駛電動車或自行車上下班時必須下車推行通過大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所並擺放整齊;

2.6所有車輛因隨意停放而影響生產、破壞廠容廠貌的,公司將予以20元罰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門必須有辦公室簽發的物品出門許可證並註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攜帶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員,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所攜帶物品,配合門衛開包接受檢查。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高新利華催化材料製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0

1.目的

為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及時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值班。

3.職責

3.1辦公室、安全科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3.2公司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3.3安全科對公司安全生產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公司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值班期間的全面領導和統籌安排。

4.相關要求

4.1值班時間

4.1.1重大節假日期間。

4.1.2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

4.1.3上級指令要求期間。

4.2值班計劃

4.2.1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安全科會同辦公室制定,報公司領導批准。

4.2.2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分子公司制定,報公司領導和安全保衛處備案。

4.3值班人員

4.3.1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編制進行輪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執行24小時值班制。

4.3.2公司領導值班:由當日值班領導帶班,成員由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

4.3.3公司領導值班:按值班編制表名單進行值班。

4.4值班人員責任

4.4.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務的督促檢查、突出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4.4.2公司值班領導,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資訊傳遞工作。

4.4.3安全科負責人,負責全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資訊傳遞工作。

4.4.4其他值班人員,負責本單位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4.5值班工作紀律

4.5.1公司在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前,應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確定必要的值班人員。

4.5.2公司應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做好值班前的準備工作。

4.5.3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按時到崗,盡職履責,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在值班期間,嚴禁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值班領導進行批准。

5.5.4值班人員應對要害部位、重點設施裝置情況、車輛執行安全情況、生產作業安全狀況、消防等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發生)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並做好相應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文字通順,字跡清楚。

4.5.5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上籤到,值班記錄交由檔案室存檔備查。

4.5.4公司對失職瀆職的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相關檔案

5.1《領導帶班督查檢查制度》

5.2《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制度》

5.3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值班計劃表

6.2安全生產值班記錄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1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為保障維修質量,節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 強、有一定規模和較高檔的正規修理廠。

二、汽車維修定點企業的確認工作由後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三、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車輛,刻苦鑽研業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勤清洗,注重車輛出場前、執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後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按規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四、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專案,車輛保養維修小組根據申報專案進行車輛檢驗,然後擬定修理專案,開具車輛定點修理單,駕駛員憑車輛修理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五、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專案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後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後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修車專案,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車輛長途在外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彙報,經領導同意後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帶回方可報銷。

七、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必須經運輸服務中心主任批准後方可購買,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八、車輛送廠維修保養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由運輸服務中心統一與修理廠結算,並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人審批。

九、車輛例行保養由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後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專案由後勤服務中心批准。

十、本辦法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

十一、本辦法由後勤服務中心批准後執行。

為了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充分發揮其機械效能,延長使用壽命,保障行駛安全,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司機要自覺愛護國家財產,細心維護保養,使用所管車輛。

二、要經常檢查機油、水、剎車和轉向系統,燈光、輪胎氣壓和儀表是否正常,證件是否齊全有效。

三、車輛例行保養按公里及時進行,換季保養每年進行兩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車維修管理小組,具體負責修車事宜。汽車維修管理小組組長由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行政醫療處、財會處及車隊主管組成。

五、建立汽車維修登記檔案,對所修的車輛實行單車登記,每季度在車隊通報一次,年底綜合通報。

六、需要一般維修的車輛,由本車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經汽車維修管理小組核實同意後,到國管局指定的專修廠進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車輛,須由汽車維修管理小組寫出書面報告,經辦領導同意後方可到指定的專修廠進行修理。

八、維修費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到財務處報銷;維修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經辦主任審批,到財務處報銷。

九、發生事故的車輛,須經汽車維修管理小組查驗同意後,方能進廠修理,修理費用根據肇事司機應承擔的責任,按汽車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十、需要購買汽車維護用品時,由車隊報行政醫療處審批後統一購置。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2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理》的有關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戶)的利益,把社群建設成安全、文明、優雅的小區,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戶)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牆壁和其它場地設立廣告牌。

二、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商鋪內或自己門面外牆懸掛、張貼。

三、任何業主(單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四、佔用樓宇走道、牆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廣告的單位,需向管理處申請,在不影響消防、安全及小區環境美觀的前提下,管理處給予批准,並且設定人或單位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戶外廣告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經業委會同意在公共通道設定公司招牌等的單位,應向管理處交納一定數額的場地使用費,用以補充小區的管理服務費。

六、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還報告政府主管部門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3

一、整理:

將車間現場內需要和不需要的東西分類,丟棄或處理不需要的東西,管理需要的東西。

目的:

騰出空間,空間活用,防止誤用、誤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內容:

1、車間內廢品、邊角料當天產生當天處理,入庫或從現場清除。

2、班組產生的返修品及時返修,在班組記憶體放不得超過二天,避免與合格品混淆。

3、使用者返回的產品應及時處理,如暫時無時間處理,應存放在臨時庫,不得堆放在生產現場。

4、外來產品包裝物及時去除,貨品堆放整齊。工作現場不能堆放過多(帶包裝)外購產品。

5、合格部件、產品經檢查人員確認後及時入庫,不得在班組存放超過一天。

6、報廢的工夾具、量具、機器裝置撤離現場存放到指定的地點。

7、領料不得領取超過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車間內不允許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工作垃圾(廢包裝盒、廢包裝箱、廢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時清理到衛生間。

9、窗臺、裝置、工作臺、週轉箱內個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飲具、包、化妝品、毛巾、衛生用品、書報、衣物、鞋)清離現場。

二、整頓:

對整理之後留在現場的必要的物品分門別類放置,排列整齊。物品的保管要定點、定容、定量,有效標識,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場所一目瞭然,消除找尋物品的時間

內容:

1、車間繪製現場<定置圖管理圖>。

2、車間對各類裝置,工裝,器具進行分類編號。

3、廢品、廢料應存放於指定廢品區、廢料區地點。

4、不合格品、待檢品、返修品要與合格品區分開,週轉箱內有清晰明顯標識。

5、週轉箱應放在貨架上或週轉車上,裝置上不得放置週轉箱、零件。

6、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內,必須有明顯的標識(交檢單,轉序卡),註明品名,數量,操作者,生產日期。

7、搬運週轉工具(吊車、拖車、升降車、週轉車)應存放於指定地點,不得佔用通道。

8、工具(鉗子、螺絲刀、電烙鐵、通路儀)、工位器具(週轉箱、週轉車、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裝盒、酒精等使用後要及時放回到原位。

9、部件、材料、工裝、工位器具按使用頻率和重量體積安排擺放,使物品使用和存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0、員工的凳子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凳子全部靠齊機腳。

三、清掃:

將工作場所清掃乾淨,使生產現場始終處於無垃圾,無灰塵的整潔狀態

目的:

消除贓汙,保持職場內乾淨、明亮

內容:

1、車間建立班<車間組清掃責任區>,落實到班組內具體責任人。

2、地面、裝置、模具、工作臺、工位器具、窗臺上保持無灰塵、無油汙、無垃圾。

3、掉落地面的部件、邊角料及時處理,外購成品的包盒、箱隨產生隨清理。

4、不在本班組責任區內工作時,工作結束後及時將工作點地清理乾淨。

5、維修人員在維修完裝置後,協助操作者清理現場,並收好自已的工具。

6、各班組對在車間內週轉的原料、部件、產品做好防塵,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將其墊起。

7、下班時,員工垃圾桶全部清理乾淨。

四、清潔:

將整理、整頓、清掃的做法制度化、規範化,並定期檢查進行考核。

目的:

整理、整頓、清掃後,要認真維護,使現場保持完美和最佳狀態。

實施要領:

1、各班組每天下班前15分鐘進行簡單的日整理活動。

2、各班組每週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30分鐘進行周整頓活動。

3、各班組每月27日下班前1小時進行一次徹底的整理、整頓、清掃活動。

4、車間每日依據<班組5s考核表>對各班組責任區進行檢查,並做相應的記錄,作為考核各班組業績的依據之一。

5、車間每月1日對上月各班組5s實施情況進行情況進行一次總結,公佈各班組本月5s考核結果。

6、車間依據<車間勞動管理制度>對5s活動不合格的班組及個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素養:

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增強團隊意識,養成按規定行事的良好工作習慣。

目的:

養成良好習慣,提升人格修養

內容:

1、每日堅持5s活動,達到預期效果

2、對各班組人員進行公司和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3、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遵守車間內部各種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裝置管理、工位器具管理、週轉搬運管理、工資管理等。

5、工作時間穿著工作服,注意自身的形象。

6、現場嚴禁隨地吐痰和唾液,嚴禁隨地亂扔紙巾、雜物。

7、愛護公共環境,衛生間馬桶,手盆,水池用後自覺沖洗,不隨意亂倒剩飯菜。

8、每年對車間班組人員進行一次評選,並將優秀員工上報到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敬業精神、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勤(工作態度)、能(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和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績(工作成果、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四個方面。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建立公司規範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1.2 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1.3 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與休假制度。

1.4 各部門執行考勤與休假的情況將作為考核各部門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二章 考 勤

2 工作時間

公司執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時間:上午 9:15-12:15 ; 下午 13:15-18:15。

3 刷卡制度

3.1 員工上下班要在指定的門禁讀卡器刷卡,因忘帶卡或無正當理由忘記刷卡者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說明單》並提交,同時視同遲到一次;否則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理;

3.2 門禁卡丟失、損壞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說明單》並提交,同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新卡;

3.3 嚴禁代他人刷卡或授意別人代自己刷卡,一經發現違規者,將重罰雙方500元-1000元不等,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4 考勤統計期間

4.1 人力資源部每週一將上週考勤資料上傳公司OA系統,員工可以自行查詢;

4.2 考勤統計期限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3 每月20日(含20日)是上月考勤說明的截止日期(遇節假日順延),考勤結轉以後進入工薪計算系 統,考勤期限內的資料不再更改,員工缺少打卡記錄並沒有提前說明考勤情況的,人力資源部將不再 詢問,直接按規定予以執行。

注意:在OA系統提交《考勤說明單》、《請假申請單》以及《加班申請單》時,務必在考勤發生日3天 之內提交,逾期OA系統將無法受理。

5 遲到早退處理規定

5.1 遲到:指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30分鐘內到達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特殊雨雪天氣酌 情處理;

5.2 早退:指在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離開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5.3 遲到及早退處罰: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第六次起,每次扣款50元,連續扣款三次增 加扣除一日工資,仍有遲到及早退者每遲到及早退一次扣除一日工資,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扣款在 個人月工資中扣除。

6 曠工的處理規定

HR07-01-01-0901

曠工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罰薪全月同時停止發放本期績效獎金,曠工者要作書面檢討,公司有權予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下列情況均屬曠工:

6.1 不請假就擅自不上班者;

6.2 雖提出請假、但未經主管批准就不上班者;

6.3 沒有打卡記錄同時也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OA系統提交《考勤說明單》;

6.4 不服從工作分配與不服從工作調動者;

6.5 出勤後,拒不接收工作任務或拒不幹工作者;

6.6 上班時間擅自幹私活、辦私事、打私人電話、玩遊戲或者吵罵打架;

6.7 因打架鬥毆致傷治療者;

6.8 無故超假又未辦理續假、補假手續者;

6.9 屢教不改,經常遲到早退者;

6.10不服從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規定者。

以上十項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理。

7 非正常考勤

7.1 對於在前一天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到23:00點以後(以考勤卡記錄為證),並於第二天10:00之前到崗者,不視為遲到,員工需登陸OA系統填寫並提交《考勤說明單》;

7.2 因公外出不能及時打卡者應提前或5天登陸OA系統填寫並提交《考勤說明單》;出差應提前填寫並提交《考勤說明單》,如未及時辦理應在出差回來當天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出差相關證明覆印件以做備案。出差時期跨越20號的,需在20號前以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上不視為非正常考勤。

8 考勤管理部門

員工日常的請假申請、休假申請、加班申請、考勤說明等由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間接主管簽署審批意見, 考勤的最終管理為人力資源部,負有員工考勤的考勤核准、審批、統計、彙總、上報的職能; 人力資源部有對各部門考勤進行監督、抽查的權力。

第三章 休假及請假

9 國家法定休假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將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

10 年休假

10.1 公司轉正的員工自入職起每滿一個月享有一天帶薪年假(其中畢業生的帶薪年假起算應在畢業 時間之後起算)。核算方法為: 例如一名員工入職時間為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1日轉正為正式 員工,那麼該員工從3月10日至6月9日有3天年假,以後每順延到下個月的9號就累加1天年假。年假不 能提前預支;

10.2 年假可根據個人的需要及工作的安排,選擇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但最小單元不得小於半天, 且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後,上一個年度的年假沒有休完,可以保留6天到本年度,超出6天以上的年假

HR07-01-01-0901

部分不再留存;

10.3 員工在規定假期內休假的,工資按正常標準發放;

10.4 年休假未經部門總監級別以上領導的批准而擅自休假的作為曠工處理;

10.5 員工休假期滿,必須按時上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 源部,返回上班時補辦相關手續。

11 病假

11.1 凡屬公司正式員工每月享有1天有薪病假(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需提供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當日就醫憑證;若無證明視為年假或事假。員工在年休假內生病,不視為病假直至年假完結為止;

11.2 病假期間的待遇:年度內,除11.1條外員工累計病假30天內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60%;員工累計病假超過30天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40%;其中符合11.1條款的1天有薪病假,發放100%的基本工資。員工病假期限可按照北京市關於醫療期限的規定執行。

12 事假

12.1 事假規定:員工個人事情一般應在休息期間處理,如確因特殊情況,可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 為半天;

12.2 事假為無薪假,在當月工資中全額扣除。

13 婚喪假規定

13.1 對入司之後結婚的正式員工,以結婚證日期一年內有效,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需一次性休完, 請婚假時需出具結婚證,婚假有效期以結婚證上的領證日期順延十二個月;

13.2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以請喪假,其中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領取喪葬費,由部門總監 級別以上主管審批。喪假時間為3個工作日,補貼喪葬費3000元,休喪假及領取費用的,請提供相 關證明;

13.3婚喪假期間工資照常。

14 產假

14.1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檢查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需醫院開據難 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員工休產假憑醫院或計劃 生育部門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14.2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按照員工保險地區的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3產假期間無餐補、交通車補,手機話費減半。

15 其它

員工凡發生不屬於本試行辦法中所規定假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四章 加班

16 加班(6級含6及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

HR07-01-01-0901

16.1 工作日員工加班至20:00的可以報銷餐費20元;超過22:00的可再報交通費30元。不足標 準的,以實際發生額報銷;

16.2 雙休日加班,雙休日的加班最小工作單位4個小時,其中不包括中午12:15-13:15,晚上18: 15-19:15;加班餐費標準20元/餐;加班車費標準50元/人/天,不足標準的按照實際報銷,工 作時間超過8小時並且離開時間晚於20:00可報銷2餐補助;

16.3 加班時間的核定依據為考勤記錄和加班申請單;加班實行提前申請制度,加班前應登陸OA填寫 並提交“加班申請單”;

16.4 因第一天晚上加班至23點以後,第二天的考勤不得晚於10:00;

16.5 加班各項費用的報銷在每月一次的報銷時一併提交(員工需將OA系統上個人加班列表列印粘 貼在報銷單背面備查);

16.5 六級(含六級)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用,凡是享受公司交通補助的員工加班均不再報銷加班車補。

17 其它

病假:年度內員工病假超過2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 晉升;

事假:年度內事假超過1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晉升;

曠工:年度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取消獎金、調薪、晉升,嚴重者開除。

18 備註

關於請假、考勤說明及加班等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發放的Staff郵件說明及OA系統為準。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校紀校規,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考勤與請假制度,結合學校的相關政策及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制度用於學校所有職工,包括處於試用期內的職工。請假類別涵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產育假、哺乳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因公出國(境)應按學校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辦理報批手續。出國(境)時間在三個月(不含三個月)以上者,還需與學校簽定相關協議,並明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辦法。因公國內出差應向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在批准時間內視作工作時間。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領導負責,綜合與資訊辦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時做好職工考勤統計、登入,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工資、津貼分配及學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關於曠工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准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育假等),無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未按時到職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部門的;

5.經教育仍不服從部門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或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

6.未經學校批准,擅自與部門簽訂留職停薪等各種協議而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一個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三)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請假程式

第五條 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工作交接事項,經部門領導審批,於綜合與資訊辦公室存檔。

第五章 請假類別及規定

第六條 事假相關規定

(一)正處職幹部(含正處職)請假,須報請主管校領導批准。副處職幹部請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七天以上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

(二)處職以下各類人員請事假的批准許可權:

1.請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審批。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及主管校長審批。因私出國(境)期間,其本人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同濟大學出國(境)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3.若因配偶、直系親屬病重、病危住院,確需本人陪住的,經批准,在七天以內(含七天)可不計為連續事假和累積事假,但要計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2)24號文、滬人(1994)46號文處理。

2.當月事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並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七條 關於病假

(一)請病假須向所在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病假診斷書,在得到認可後方可休假。病假第七個月起為長病假,凡休長病假的經所在部門認可後,還應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對長期病休後要求恢復工作者,須提供就診醫院簽發的復工證明書,經本部門認可,報人事處審批後,方可復工。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4)46號文、國發(1981)52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者,連續病假滿兩個月,從第三個月開始發給本人工資的90%;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者,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因工負傷者,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傷者,在休養期間停發工資。被傷人的工資、醫療費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後按裁定意見處理。

4.當月病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內(含十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50%;當月病假累計十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同時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八條 關於產育假

(一)請產育假,須向本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產育證明書,並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

(二)女職工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號令、1996年第34號令、滬府發(1981) 64號文、滬計生委辦(92)字第21號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產假:順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產假分別順延。

2.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一個月;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人工流產術後放節育環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種原因取節育環的女教職工,術後可休假五天。

5.晚育婦女,從確診懷孕之日起,懷孕期間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門診

定期檢查,檢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

6.對撫育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三十分鐘;多胎生育者,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併使用。

7.未婚人工流產,非婚或計劃外生育期間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分娩後,配偶可享受三天護理假。

(三)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同人(20xx)203號文處理;放、取節育環、班內哺乳及配偶護理休假期間按公假處理,工資照發。

第九條 哺乳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的,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哺乳假為六個半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哺乳假為三個月。確因有特殊困難,要求繼續請長產假的,如條件允許,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

(二)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長產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長產假期間視作事假處理,不作為考核期。

第十條 婚喪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教職工請婚喪假,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批。婚喪假期按(1980)勞總薪29號文、滬府辦發(1987)17號文、滬勞資發(1987)130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婚假:給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連續使用)。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辦理喪事可請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喪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間,視作工作時間,途中車船費自理。

第十一條 探親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教職工需請國內探親假的,須報校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備案。根據滬府發(1981)30號文、滬府發(1981)32號文、滬人(1994)31號文規定,學校教職工應利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

(二)教職工出國(境)探親訪友

1.凡系歸僑僑眷、臺胞臺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教職工,其探親會親待遇均按勞人險(1993)16號、僑政字(1983)第066號、勞人險(1984)13號、(1982)僑政會字第011號、(1983)僑政會字第007號文規定執行。

2.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在國外留學(攻讀學位)期限滿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一般為三個月(含寒暑假)。期間待遇按國發(1986)107號檔案規定執行。

3.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字國外留學期限未滿一年者以及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其配偶出國探親不享受探親假待遇。需出國(境)探親須以事假處理,假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續假一次,續假時間不超過原請假時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學校其他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6

為了規範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併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 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於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檢視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並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溼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鬆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範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後,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並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擬定 : 稽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