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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著很多問題,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現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現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發生了巨大了變化,實現了從溫飽向小康社會邁進的跨越,人民群眾生活得到較大的改善,老年人的老有所養已有基本保證。

但是,由於我國農村地域廣闊,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尚不平衡,加之體制改革和社會的轉型,以家庭養老為主的傳統養老模式面臨嚴峻的挑戰。

早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我國在農村開展的社會養老保險雖然在構築養老保障體系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暴露出許多弊端,越來越不適應形勢的需要。

因此,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建立新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統籌,減輕人口老齡化高峰帶來的養老壓力,越來越顯得急迫。

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雖然1992年國家民政部下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但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制度本身存在的諸多問題也逐步凸顯出來,並已成為制約農保工作發展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適應性差。首先,繳費機制設計時儘管考慮到了農民收入季節性和不穩定的特點,但是明顯缺乏彈性。

如按暫行辦法規定,按月繳費標準一直維持在2元-20元之間,但十多年前的繳費標準是無法適應如今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的。

其次,現行的養老金計發係數按8、8%的利率測算,具有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中國經濟高利率和高通脹的鮮特徵。

隨著國家連續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經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二是保障水平低。一方面,由於實行自願投保,大多數參保人員採用一次性繳費方式,繳費總額又普遍降低。

同時,養老金待遇是根據個人賬戶積累總額來確定的,由此造成保障水平不高。按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計算表>計算,投保2元/月的農民,繳費2019年後,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4、7元,2019年後每月可以領取9、9元,若再考慮管理費增加和銀行利率的下調和通貨膨脹等因素,農民領到養老金會更少,農村養老保險的作用受到置疑。

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沒有設計增長機制,幾十年同一標準。

隨著物價水平的變化,養老金事實上是在不斷地“縮小”之中,不僅難以吸引農民參保,更難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農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三是政府重視不夠。由於我國傳統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造成了“城鄉分割”的保障格局,國家把大量的物力、財力投入到了城鎮社會保障建設,城鎮社會保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現有農保的主要做法是採取個人賬戶、基金預籌的方式,根據個人賬戶積累總額確定養老金待遇。農

保資金的籌集儘管規定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制度設計中缺乏確保實現政府責任 的具體機制,變成完全依靠個人積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來實現保障和收支平衡。

面對增值來渠道不暢通的現實,以理論上較高的支付係數和實際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實,基金明顯孕育著較大的財務風險。

未來20年我國城市水平將得到快速提高。在這個程序中,農村養老將呈現出出新的格局:新型的家庭養老將居民主體地位,社會養老保險將得到新的強化,從而與其他養老保障制度一起共同為農民養老建立一道比較可靠的屏障。我們要從現有體制本身去尋找問題根源,以採取相應的對策。

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設想:

按照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通過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建立以儲蓄積累與享受待遇調整機制為核心的“低水平、廣覆蓋、可接軌”的農村養老保險新模式。

制定定位,加強領導。新的制度應該定位在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而不是對現有農保制度進行補充和完善。

新農保出臺後,應該明確暫停受理老農保業務,通過制度銜接,逐步消化老農保,以利於新農保推進。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應承擔起責任,把農民養老作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把農民養老作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省政府可以把此作為考核下級政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