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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崗位量化考核細則

細則2.77W

績效考核包含量化考核(定量)與非量化考核(定性),量化考核是績效考核的其中一種方法。下文是量化考核細則,歡迎閱讀!

員工崗位量化考核細則
量化考核與非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

華恆智信-某企業量化考核機制

量化考核(定量):如個人或部門完成產品生產的數量;月、季、年銷售額等等可以用準確資料表示的。量化考核就是將數理統計方法引入考核中,將整個考核內容分解成若干指標,以定量的形式為定性考核提供量化的依據,使定性更為準確,儘可能排除和糾正主觀評價的偏頗。

非量化考核

非量化考核(定性):如工作態度、與部門人員的配合等等無法用準確資料表示的。

人力資源管理專家——華恆智信的分析員認為,績效考核指標有些適合定性考核,有些適合定量考核,定量指標側重於考核工作的結果,定性指標側重於考核工作的過程。有效平衡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在績效考核中的關係,是合理發揮量化績效考核指標的前提。合理的將績效考核指標進行量化不僅可以增強考核的準確性,避免受到評估人主觀傾向性的影響,還可以使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認同和信服感增強。

員工崗位量化考核細則

第一條 目的與原則

為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和工作的有效運轉,有力保障公司近期和遠景目標的實現,促進員工的個人發展和自我價值的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績效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本著“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本崗位量化考核細則。通過量化衡量員工工作的“質”與“量”,以激勵員工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同時為員工的晉升降級、獎勵懲罰、優勝劣汰提供客觀依據。本細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考核方式及獎懲機制

依據公司各項相關規章制度對員工的常規工作和業績進行量化考核。考核基礎分為100分,按照以下評分細則評定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分。各部門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考核評分,部門負責人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考核評分。各部門按週考核,一個自然月累加每週得分平均後得出當月考核分,並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彙總。年終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彙總最後考核分,上報總經理,核定年終考核獎和末位淘汰制。

每月依據當月考核分高於80分者,發放獎金100元,當月考核末位者或考核分低於80分者在本部門範圍內通報批評;通報批評累計兩次,且無改進表現者,酌情給予暫停工作直至解聘辭退處理。如當月考核分低於80分,則不予獎金獎勵。

第三條 常規考核

依據公司《員工工作管理制度》規定:

1. 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1分;10-20分鐘,每次扣2分;20-30分鐘,每次扣3分;無故曠工半日、一日、兩日,分別扣5分、10分、25分,超過兩天依照《員工工作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處理。

2. 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無故遲到或早退,扣分細則參照上一條;無故缺席每次扣10分;

3. 工作時擅自脫崗,值班時不到位者,酌情扣3-5分;

4. 工作時間出現擅自玩遊戲、睡覺、喧譁等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行為,且屢教不改者,酌情扣2-10分;

5. 工作時間或場合未佩帶工作卡或未著工作服者,每次扣2分;

6. 因其他員工請假等原因,主動替班者,每個工作日加2分;積極主動承擔工作任務者,酌情加2-10分。

第四條 業績考核

1. 未完成工作任務,每次扣2分;

2.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擅作主張,任意妄為者,酌情扣2-10分;

3. 其他工作表現不佳,消極怠工者,由部門主管權衡,酌情扣5-20分;

4. 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但及時彌補者,酌情扣5-10分;隱瞞不報或補救不力者,另扣10分。

5. 發現並及時糾正、彌補同事工作失誤的,酌情加1-5分;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採納者,加3-10分;

6. 因工作態度等問題,客戶提出表揚或者表示不滿者,酌情加或扣3-5分;

第五條 其他情況

當同一事件的不累計獎罰,量化考核時只選取其中最高級別分值獎罰分。 以下情形均在當月最後得分中追加獎勵分:

1. 一個自然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情況者,當月考核分中另加全勤分10分。

2. 受公司範圍內通報表揚或批評者,每次加或扣5分;

第六條 執行許可權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量分,任何個人不得干涉。同時各部門負責人應做好員工的溝通工作。員工如對量分有異議,可在考核公佈之後一週之內,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訴。

各部門必須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本部門員工崗位量化考核結果彙總,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未及時上報的,每拖延一個工作日,扣部門負責人考核分5分。

第七條 監督、解釋、修訂

本細則於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本細則的監督、解釋、修訂權在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考核評分進行統計,彙總並備案。如有其他情況,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另行補充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