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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民間借貸風險提示

借條3.02W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和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六大民間借貸風險提示,供你參考。

六大民間借貸風險提示

六大民間借貸風險提示

1、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六大民間借貸風險提示

2、出借人僅憑一張大額借條起訴時,還要對是否存在借貸關係、是否履行了交付款項的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有可能承擔不利後果。

3、出借人依照合同約定請求支付借款利息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借條上要註明還款時間,借條上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的,屬於沒有明確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在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債權,訴訟時效一般從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債權之日起,但是最長不得超過最長保護期20xx年。

5、對於因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形成的借貸關係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借貸關係,法院依法不予保護。

6、如以騙取財物、逃廢債務為目的實施虛假訴訟,除駁回其訴訟請求,對其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法予以制裁外,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

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同時又是一種法律現象,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係是我國民事法律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係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係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係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係,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係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民間借貸法律特徵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同時又是一種經濟法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