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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責任書2.51W

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及時完成我鎮農村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實施精準扶貧,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目標責任書如下:

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一、鎮分包村領導幹部工作責任

1、指導參與所分包村組建領導機構和制定工作計劃;

2、組織所分包村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和組織召開好各種會議;

3、幫助所分包村分析、研究撰寫好貧困村申請報告;

4、參與所分包村貧困人口測算和評議確認貧困人口工作;

5、督導各階段工作進度、工作質量、全程跟蹤問效;

6、監督各階段工作是否符合程式,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二、村“兩委”工作責任

1、組建建檔立卡領導機構;

2、在所包領導幹部指導下,制定建檔立卡工作計劃;

3、利用各種形式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村民積極參與,達到村民知曉率達90%以上;

4、走訪、調查、論證,結合本村實際並撰寫高質量的貧困村申請報告;

5、收集農戶申請,認真組織評議,確認貧困人口;

6、按照鎮領導小組各階段的工作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不能敷衍了事;

7、按照程式不走樣,貧困戶識別做到“兩公示一公告”,貧困村識別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關記錄和檔案、影像資料,要全程公開,接受監督,保證該項工作公正、公平、精準,不暗箱操作,嚴禁優親厚友,嚴禁提供虛假資訊,嚴禁拆戶、分戶和空掛,杜絕平均分配,力求陽光公正;

8、如有違規操作,造成負面影響或嚴重後果的,紀檢監察部門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工作程式責任

各村要成立機構並按照以下操作程式嚴格操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成立機構(領導小組、評議小組、監督小組)→宣傳發動(各種會議,要有記錄,參會人員簽名、照片)→撰寫貧困村申請書→鎮評議擬定貧困村及貧困人口規模→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於7天,有照片)→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貧困村農戶申請(必須是農戶親自書寫,並加蓋印章或指印,申請農戶人均純收入必須在2736元以下的農戶)→村評議小組評議(有記錄、有照片,包村領導、幹部、駐村工作隊人員必須在評議結果上簽字上報)→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有照片)→填寫貧困村表→貧困戶表→資料錄入→資料核對→資料提交→網路執行→資料更新

xx鎮人民政府 包村領導:

包村幹部:

村負責人:

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 篇2

為紮實推進xx鎮“六個到村到戶”暨精準扶貧工作取得實效,切實幫助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確保xx鎮各村到20xx年與全國、全省、全縣、全鎮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任務。根據各村實際情況,特制定xx鎮20xx年度結對幫扶幹部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任務

以推動全鎮各村脫貧致富奔小康為目標,以幫扶為主要動機,以脫貧致富為目標,以積極爭取專案為載體,確保自己所幫扶物件順利脫貧,並採取“一戶一方、一人一策”的幫扶措施,制定可行的幫扶計劃,提供必要的資金、專案支援,切實幫助貧困戶發展1—2個致富專案,掌握1—2門致富技能,確保20xx年底脫貧物件人均純收入達2736元以上,實現穩定脫貧。

二、定點幫扶時間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20xx年各村計劃脫貧的所有貧困戶

三、雙方責任幫扶幹部責任:

1、向貧困戶宣傳黨和國家的扶貧方針政策及措施辦法,幫助貧困戶樹立脫貧致富的志氣和信心。

2、每個月至少1次到貧困戶家中瞭解生產生活情況,幫助制定脫貧計劃和完善幫扶措施。

3、幫助選擇扶貧專案,協調落實扶貧資金,並指導貧困戶按規定使用好扶貧資金,產生效益。

4、為貧困戶發展專案提供資金、技術、資訊、購銷等方面的系列服務。

5、指導和培訓貧困戶學會1—2門農業使用技術,幫助貧困戶樹立商品經濟意識和市場風險意識。

6、幫助貧困戶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支援貧困戶搞好扶貧新村建設和其他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條件和提高生活質量;對貧困戶子女入學有經濟困難的給予支援和幫助。

7、如未能實現目標任務,願繼續幫扶該貧困戶。

農戶責任:

1、要有早日脫貧致富的慾望和要求,對幫扶單位制定的切實可行的幫扶措施積極落實,積極參加幫扶單位等組織的技能培訓,對幫扶單位資助的資金或生產資料,必須要用在發展農業生產環節,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通過自身努力和幫扶人的指導和扶持,做好種植業和養殖業。

3、努力學習科技文化知識,較好1—2門農業實用技術,做到科學種田種地。堅持送子女進校讀書,做到不失學、不中途退學。

4、在扶貧資金的使用上,接受幫扶人的指導和監督,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如使用扶貧貸款,保證按期償還本息。

5、按照上級的規劃和安排,積極參加新村扶貧工程、移民扶貧工程、土坯房改造的建設,按計劃完成到戶任務。

6、自覺履行一個公民的義務,爭做農村“遵紀守法戶”、“五好家庭戶”、“文明光榮戶”。

7、如本人未盡夠自身努力實現承諾,下年度幫扶責任人調出幫扶其他貧困戶,本人無意見。

四、獎懲辦法

1.對沒有完成幫扶工作的責任人,當年不能評先評優。

2.被幫扶貧困戶不配合幫扶工作、造成幫扶任務不能完成的,幫扶單位減少或暫停對被幫扶貧困戶幫扶資金和生產資料等幫扶專案支援,直至被幫扶貧困戶轉變觀念,承諾主動參與。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幫扶責任人、被幫扶貧困戶各持一份。本責任書自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幫扶責任人簽名(手印): 被幫扶貧困戶簽名(手印):

二〇**年一月

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 篇3

20xx年6月16日至18日,視察貴州時對做好精準扶貧工作作出了“四個切實”、“六個精準”和“四個一批”的重要指示。為認真貫徹落實視察貴州時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市相關要求,特簽訂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目標責任書。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必須把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實,“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統籌安排好人力物力,充分調動大學生村官、駐村工作隊和村幹部的力量,全力支援工作的開展;分管領導和扶貧工作站相關人員要負責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責任追究,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各鄉(鎮、街道)要按照省市縣的統一部署,確保按期完成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任務。縣委督查辦、縣績效辦以及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黃土鎮、中寨鎮必須在7月23日前完成示範點建立,其他20個鄉(鎮、街道)要在8月14日前,全面完成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或上級部門驗收不合格的,本鄉(鎮、街道)20xx年年終績效目標考核不能評為一等獎(或優秀等次),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扶貧工作站相關人員本年度個人年度考核一律不予評為優秀等次,且不得晉職晉級或表彰獎勵。

三、徹底摸清底數,進一步完善好資訊系統。各鄉(鎮、街道)要安排好專門人員,進一步完善好資訊系統,確保底數清楚、資料準確、邏輯嚴密。特別是要針對本轄區內貧困戶基礎資料不準確、不完善,致貧原因、結對幫扶措施不具體、相互矛盾等問題,要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逐村逐戶核實;以村為單位,逐戶逐人核實,確保將每戶貧困戶的致貧原因找準找實、幫扶措施規劃到位、幫扶成效真正體現。

四、做好資料收集,確保檔案規範齊全。各鄉(鎮、街道)要統一按照《貴州省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模板》要求,完善好建檔立卡紙質檔案資料,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鄉有薄,確保檔案規範齊全,確保資訊系統與檔案資料能相互印證、互為補充。

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簽字: 簽字:

二〇一五年七月 日

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 篇4

為使全院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強化質量意識、醫療安全意識,職業風險意識,消除醫療隱患,杜絕醫療差錯、事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執業醫師法等精神,制定醫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各科應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與手術分級管理制。按醫院優質服務、承諾服務的規定進行工作,做到按章辦事,違章必究。

二、各級各類醫務人員要注重醫德修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在崗時間不幹私活,不從事醫療活動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違反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發生者,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各級醫師的查房記錄或指示必須在病程記錄中明確無誤地顯示出來,上級醫師簽字認可;各種病歷書寫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描述準確無誤,分析科學有序,記錄及時清楚,科主任要嚴格把關,不允許有重要缺陷的病歷歸檔。科室有關人員及病案室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現病歷及歸檔病歷的管理,防止丟失、遺漏、塗改、偽造、銷燬。不經醫務科或主管院長批准,不得借調、摘抄、影印病歷。否則,引起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隨意簡化或更改。一般診療技術操作前,要向病員及其家屬講明操作的目的、意義及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反應和副作用;對危重病員或在重要器官進行復雜的有創傷性的診療技術操作前,應對患者或家屬說明必要性、複雜性和危險性,同意檢查簽字為憑。對違反操作規程而又未向病員或家屬講時上述情況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應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五、對危重病人的搶救必須及時,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須床前口頭交接。危、急、重病人的會診、疑難與死亡病案討論,必須在院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出具書面記錄。對危重病人的病情變化或可能出現的併發症要做到心中有數,要及時向病人家屬說明和記錄,必要時需病人家屬在病程記錄中籤字。科主任應定期檢查,組織實施。否則,因此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的發生,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科室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六、對一些特種檢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療(包括應用貴重藥品等)醫療費用花費較高時,應及時向病人家屬解釋清楚,取得家屬配合,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七、凡重大手術和科室開展新業務、新技術、重要臟器切除等手術,必須按規定由科主任簽字後報醫務科、主管院長批准後方可實施;如施行緊急手術又無家屬及關係人在場或其它特殊情況時,應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經授權人批准後實施手術。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各科室應對搶救裝置、器械和藥品要做到專人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能隨時滿足搶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搶救器械、藥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負全部責任。

九、新上崗人員不經崗前培訓不得進入科室。科室對新上崗人員應抓好繼續學習、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經科室考核,確能單獨勝任工作時,由所在科室寫出申請,醫務處批准,方享受處方權單獨值班,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共同處理。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上級醫師和科主任也應負一定責任。

十、各種手術後切除的組織,應及時送病理檢查,明確診斷,術前談話內容應詳細、全面,各種併發症及危險因素應交待清楚,並履行簽字手續。術中需要更改手術方式,須向科主任請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屬談話,談話內容須簽字。輸血前應作五項檢查,輸血同意書應履行簽字手續。否則,引起事故、差錯及糾紛,當事人應負主要責任。

十一、科室必須加強對進修實習人員的管理,進修實習生書寫的各種醫療檔案,帶教老師必須認真審查修改簽名認可或作補充記錄,其參加手術或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必須經帶教老師同意並進行現場指導;帶教老師不得隨意讓進修實習人員代替值班,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糾紛,帶教老師或值班醫生作為直接責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門診及病房首診醫師對接診病員的檢查、診斷、會診、處置、病歷書寫、轉科均負有責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後,接診醫師必須在5分鐘內開始處置,並迅速報告上級醫師;危重病人需入院,轉送途中必須有醫護人員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三、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對某些嚴重或目前還不能醫治的疾病,應對病員作嚴格保密,以減輕病員的思想負擔,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但對家屬、單位要如實反映病情及預後。對病員的隱私應嚴格保密,不得隨意洩露;對其它科室或人員發生的糾紛,有關醫務人員不得將真象隨意、過早洩露給病人或家屬,以避免糾紛擴大、複雜化,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四、全院各類工作人員要互相支援,團結協助,不相互拆臺,更不能在醫患之間拔弄是非,若借病員之口達報復個人之目的,製造醫療糾紛。否則,同此引發醫療糾紛者,當事人應參與糾紛處理的全過程,並視情節和後果,給予檢查、停職、行政處分等處理。

十五、加強對麻醉科的管理,對各科手術應嚴格執行麻醉操作規程和無菌制度,保證手術器械和裝置的完好,發生故障及時維修,對違反麻醉操作規程而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十六、認真落實院內總值班和內外科二線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隨叫隨到,積極參加或協調對病員的搶救、治療,對重大災害、意外事件批量傷員和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逐級上報,不得拖延,否則引起事故、糾紛應追究當班人員的全部責任。

十七、醫、護、技人員要認真執行各種查對制度,醫囑、處方、藥品、手術、輸血、收集標本以及簽發的各類報告等均按要求認真查對,以達到準確無誤,確保病人安全。護理人員要作好三查七對,嚴格執行醫囑,經常巡視病房,認真觀察病情,書寫護理記錄。及時、準確地向醫師反映病員的病情變化,對病員認真負責,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八、糾紛一經發生,當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資料,如針管、殘存液體、血液製品等,病歷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塗改、調換、銷燬、丟失。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上述十八項規定,各科室要認真討論執行,院長與科室負責人簽字,以示負責。

院領導(簽字):

日期:

科室:

科室負責人(簽字):

日期:

鄉鎮減貧目標責任書 篇5

為貫徹落實省、市治超工作會議的精神,牢固樹立“抓治超就是抓發展、抓治超就是惠民生、抓治超就是創環境”的理念,堅持“政府主抓、依法治理、源頭監管、嚴格執法、責任倒查、獎懲並舉、科技引領、輿論先行”的工作方法,以實施《**省治理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和貨運駕駛人非法超限超載辦法》為重點,確保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治超職責,不斷鞏固和擴大治超工作成果,建立長效的治理機制,為我縣“六條路徑”戰略的實施建立安全、暢通、快捷的公路通行環境,特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主要目標任務:

一、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負責國省幹線公路轄區內非法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02%以下,55噸以上非法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02‰以下。

二、治超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資訊暢通、資訊報送及時,具體要求達到五有標準(有場所、有隊伍、有車輛、有制度、有經費)。

三、宣傳學習、貫徹落實《**省治理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和貨運駕駛人非法超限超載辦法》(晉政辦發【20xx】5號)。

四、清理非法改裝企業,取締不具備生產經營資格的非法改裝企業。

五、吊銷違法汽車改裝企業的證照,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公路沿線煤場、石灰廠、礦山、棕鋼玉廠等管理。

七、規範執法。無公路“三亂”現象,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無中央、省、市主要媒體曝光事件。

八、堅決取締非法生產、改裝、維修車輛企業和非法儲(售)煤場等貨源站場。

九、對已辦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含有“車輛改裝”專案,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業,依法限期辦理變更或登出手續。

十、對非法兼營車輛改裝活動的汽配廠、維修點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十一、對於非法改裝車輛現象嚴重的單位或企業,會同經信局、質監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專項整治,堅決取締汽車非法改裝企業。

十二、取締無證儲煤場,非法採沙、採石料場等非法貨運源頭。

十三、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縣政府將對上述內容以百分制形式進行考核打分,獎優罰劣,並進行責任追究。

二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