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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與政府行為的關係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的一個關鍵問題。它關係到我國企業能否真正成為市場主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能否完善,經濟能否實現健康、持續發展等重大改革課題,因此一直受到經濟理論界和企業界的關注。本文所涉及的政企關係並不僅僅是政府與國有企業的關係

企業經營與政府行為的關係

,而是包含了所有性質的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1.我國政企關係的新變化

1.1 政企關係型別日趨多樣化

當前世界各國政府與企業關係大體上有三種:第一種是"警察與司機關係",政府與企業沒有隸屬關係,政府只需要告訴企業什麼是不該做,企業其餘事情政府一律不過問不干涉。這種政企業關係在歐美髮達國家比較普遍。第二種是"手足關係",即政府與企業之間相互依賴,官商一體。日本的政企關係屬於該種類型。第三種是"父子關係",企業隸屬於政府,不是獨立的市場主體政府對企業的一切活動都擁有決定權。改革開放前中國的政企關係大致屬於這種型別。

我國經過近20年的改革,政企關係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再是原來的純粹的"父子關係",而是在逐步向包括上述三種類型的混合型政企關係過渡:政府與部分國有企業之間、一些鄉鎮政府與其所轄的鄉鎮企業之間依然保持著"父子關係";政府與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的"交通警與司機"的關係;一些地方政府與其所辦的企業、部分鄉鎮政府與鄉鎮企業之間則形成了利害相關、生死與共的"手足關係",政府與企業一體,政府企具有了業化傾向。

1.2 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日趨突出

以前,每當談起政府與企業關係,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專業經濟管理部門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係。但是經過近二十年的改革,其他所有制企業迅速發展,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重要支柱。政府與企業關係不再侷限於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於國有企業之間的關係,而政府職能部門與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企業整體之間的關係日益引起關注。這是因為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具有特殊性:首先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涵蓋所有專業領域;其次是職能部門僅僅在某些特定職能上與企業發生關係;第三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是隨機的,非緊密性的;第四是職能部門視企業為均質的,不論企業性質如何,規模多大,都按同等方式平等對待;第五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多為由法律調整的法律關係,這種關係很難由行政手段調整。因此,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係是現階段政企關係中的基本關係,在國有企業改革進展到一定階段後,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將是政府與企業關係的全部內涵。

1.3企業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的關係重要性增強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與上級主管政府之間的關係逐步理順,而越來越多的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發生關係,如就業、稅收、企業社會負擔的轉移、企業支援地方建設等關係。同時,大型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也面臨如何與所在地政府打交道、建立良好關係的問題。這些企業絕大部分的日常經濟活動都發生在所在地,要受所在地政府約束與管轄。當地政府對企業的態度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否順利進行,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企業對當地政府的支援也會促進當地的社會經濟良性發展。

1.4政企雙方在職責上越位與缺位行為同時並存

政府的越位行為表現在與國有企業政企不分、干涉企業經營、亂收費等方面。其缺位行為表現在國有資產出資者缺位、公共服務提供者缺位、市場競爭監督者缺位等行為。企業的越位行為表現是一些國有企業私自處置企業資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強迫企業職工購買企業股份等行為。其缺位行為表現有國有企業沒能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功能、企業不能按國家政策規定保障下崗職工權益、不履行保護環境職責產生嚴重汙染以及偷稅漏稅等行為。

1.5政企關係的當事主體呈現多元化狀態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與企業關係不再僅限於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係,而是政府與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的關係;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也不只是企業與專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之間的關係,還要處理與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不僅要與主管政府打交道,還要處理好與企業的本部以及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的關係。政企關係主體日益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所呈現出的上述變化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結果,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必經的階段。對於我國的各級政府和各類企業來說,這些變化是新生事物,在處理雙方關係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種種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不好,會影響良好政企關係的建立,從而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執行。

2.政企關係新變化產生的原因

2.1市場經濟體制取代計劃經濟體制

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取代本文章共2頁,當前在第2頁上一頁[1][2]計劃經濟體制對政府與企業關係的變化帶來了兩方面的影響。

一方面,為適應市場競爭,企業必須成為市場的主體,成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成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企業法人,從而與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體資格,兩者之間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係。法律上保證的這一平等關係,對政企關係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為建

立新型的政企關係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據。

另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職能進行轉變以提高效率,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傳統體制是下中國政府的經濟職能具有明顯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經濟職能與其他職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獨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經濟職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能,用經濟計劃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制;其三是強呼叫政府的經濟職能(當然同時也使用其他職能)同時解決巨集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問題,政府的經濟計劃和巨集觀管理直接"侵入"到企業的微觀經營管理內部。這種狀況直接阻礙了中國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展,轉換政府職能以越來越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迫切要求。因此對政府職能進行了轉變,經過其主要表現是:(1)部分專業經濟管理機構改組為經濟實體或行業協會,不再承擔政府職能。(2)暫時保留的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亦將生產經營權大幅度下放給企業,並進行了大規模的機構和人員精簡;(3)政府管理方式發生了初步轉變,如減少指令性計劃和行政命令,強化巨集觀調控職能等;(4)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實行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離的新路。政府職能的轉變,為政企關係的變化消除了一個直接障礙。

2.2對外開放格局的形成

對外開放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引進了外資,也產生了同時產生了幾種新新性質的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獨資企業。這些企業與我國各級政府在一開始就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因而為我國原來單一的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關係增添了新的內容,也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了探索的渠道。

2.3所有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我國20 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是沿著兩條線進行的,一是經濟執行機制的改革,確立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基礎的,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調控巨集本文來源:本站//觀經濟穩定執行。二是所有制改革,構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所有制基礎。所有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非公有制經濟從無到有,到1997年迅速發展到佔經濟總量的1/4,湧現出了一些新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非國有制經濟的壯大與發展,為政企關係的轉變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出現,也是國有企業與政府的關係出現了紛紜複雜的局面,導致了政企關係新變化的出現。

3.合理的企業與政府關係模式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企業對政企關係的轉變前景十分關心,並紛紛提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政企關係模式。綜合起來看,合理的企也與政府關係應該具備以下原則:

3.1主體平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同樣,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維護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體,是能夠承擔行政行為責任的行政法人。企業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間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係,因而從主體資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3.2法治原則。行政機關和企業是不同的主體,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關係,調整這種關係的準則職能是法律。行政機關的活動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必然會影響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動職能在法定範圍內,依照本機關的職責和許可權行事,所實行的行政行為必須有充分確鑿的證據並且符合法定程式。當行政權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業權益時,企業有權要其行政機關補救或賠償。企業也必須依法進行經營活動。

3.3權利、義務對等。政府的權利是徵收稅賦,義務是為納稅人提公共服務;企業的權利是獲得政府的公共服務,義務是向政府交納稅賦。

3.4平等保護原則。在職能部門面前,不論國有企業還是非國有企業,都是企業法人,因此,任何企業依法經營都要受到平的保護,任何企業違反法律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3.5高效原則。辦事效率是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和業務能力的表現,是政企關係是否協調的重要標誌。政府辦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同時推動企業效率的提高。國際經驗表明,高效、廉潔的政府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起飛與發展的關鍵。因此政府的辦事效率不僅是政府內部問題而且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5.6經濟原則。經濟原則適用三種情況:

5.6.1政府機構設定應遵循經濟原則。 一般來說,要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能,行政機構過小和公務員太少是不夠的,但機構龐大人員冗腫也是不行的,因為會導致人浮於事、職責不清的問題,形成政府內部自我服務的惡性膨脹。因此,機構設定應考慮經費問題,儘可能的降低納稅人的負擔或把有限的資源更多的應用於科學、教育、衛生等事業上去,造福於民。

5.6.2政府制定或實行某項法規、條例時,應綜合對比該項實行所產生的社會效果或經濟效益以及帶來的負效益,當社會效果大於負效應時才能實施,反之則不應該實施。

5.6.3行政機構及其公務人員在具體實施行政權利過程中,也應堅持經濟原則,不給公民、企業及其他組織增加額外負擔。

符合以上原則的政企關係,是我國深化改革過程中所應該追求的企業與政府關係。只有建立起這樣的關係,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才有機會重振雄風,非國有經濟才能為我國經濟騰飛作出更大貢獻。

企業經營與政府行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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