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彙報體會 > 彙報材料

建設局行政許可法的彙報材料大綱

區法制辦:

建設局行政許可法的彙報材料大綱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創新,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政府《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及貫徹力度。在局屬各事業單位及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部門,全面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貫徹實施情況彙報如下:

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基本情況

(一)抓領導、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一是成立組織,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建設局領導高度重視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時成立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

二是統一思想,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會議精神的落實,局領導高度重視行政許可法會議精神的落實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都能夠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與宣傳,親自組織人員參加區政府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認真落實領導講話精神,使我局各級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充分的認識和理解。

三是召開會議,全面部署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工作。在區政府組織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後,我局立即組織召開了會議,局長做了重要講話,從全面準確理解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精神實質,深刻認識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抓緊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對全域性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二)抓學習,提高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行政許可法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物的一種手段,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的認識和掌握程度,直接關係到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我局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工作做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去年市、區組織的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全系統各部門分管法制工作的負責人,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都參加了培訓,參加行政許可法培訓班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更深的認識,有效的提高了全域性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抓工作,加強對行政許可專案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清理。

一是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在區委辦下發《關於在我區開展清理有關行政許可證規定工作的通知》後,要求局屬各部門按照條件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認真開展好清理工作。

二是公開行政許可專案及實施主體的清理結果,經過局各部門自行清理,區政府集中核對階段的清理,建設局最後保留的審批、核准、許可專案9項,最終保留行政許可實施主體4個,其中行政機關1個。

(四)、抓機制,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

一是制定了《昂昂溪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年度行政執法責任目標考核方案》,方案在指導思想實施範圍、考核內容、考核方法、組織領導等五個方面內容對建設系統全年度執法工作進行了詳細部署,為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據,為促進我區建設事業的全面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是規範行政許可實施的法定程式,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法行為的法定程式性,改變以前重視實體,忽視程式的現象。我們重點對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聽證程式,以及應當場行政許可而不當場許可,應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應當爭取公開招標而不公開招標等程式較強的環節和工作內容,進行了重點檢查、指導,使全域性行政許可行為能夠按照法定程式辦理,減少了因程式不合法而進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案件。

三是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貫徹實施情況,按照區政府下發的檢查通知,我局對局屬各單位的行政審批專案清理後停止執行情況、依法定程式執行情況,行政許可的收費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五)、公示行政許可事項,實行陽光操作

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予以公示,並將審批程式,要件等事項印製成告知單形式,在辦理過程中實施“陽光操作”

(六)、依法行政、嚴格審批程式,堅持指導與監督相結合。

一是在 建築市場管理中,我們把建設要件審批做為中心點來抓,重點審批開發資質、招投標主體資格,杜絕掛靠行為、審查施工圖紙是否經過審查、建設資金是否落實,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新的拖欠現象發生,資金未按要求到位的,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並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抓住工程的管理始末。

二是在產權產籍、城市佔道經營管理審批中依託《行政許可法》,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今年上半年共發放產權證照 XX多本,辦理產權交易684戶,辦理佔道經營審批手續 項,至今未發現隨意執法、違法行政、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行為。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我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 ,總的貫徹實施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一是個別行政許可程式仍需完善,在行政許可的程式上,我們雖下了很大的功夫,學習中也做了重點進行了講解,但通過自檢,仍然發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重實體輕程式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受理、審查、告之、審批、送達、聽證等程式上還存在不規範的做法,還有死角死麵、主要原因是個別部門和單位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不夠,研究不透,還沒有完全按照行政許可法的法定程式辦事

二是有的部門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還沒有全面建立,該公開的還沒有完全公開,主要原因是由於行政許可法頒佈的時間較短,一些部門由於認識上的原因,認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雖然建立了,放在辦公桌裡沒有上牆公開,這方面工作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許可審批人員的培訓,要按照要求,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 人員必須對《行政許可法》瞭如指掌,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對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 人員進行一次重點培訓,對參加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堅決調離審批崗位,通過重點培訓,全面提高我局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 水平,使行政許可完全依法進行。

二是抓建制,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制度,使行政許可行為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