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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的履行中受到阻撓怎麼辦

我承租了當地軍區招待所的房屋一間,合同期為兩年,在將近一年時軍區招待所將我這間房屋連同其它房屋共十一間租給了一個政府辦事處,他們簽訂的合同是我合同期滿後,將我的這間房屋歸還給他們,請問在這種環境下我還有沒有承租這間房屋的權利了,另外我的房屋現在沒有到期,這個辦事處的勢力很大,辦事處的主任託派出所的人想把我趕走,所以來查我的<治安證>,我去辦還不給我辦,派出所的人讓我離開這個地方,否則,把罰款交了才可以辦,實在沒有辦法了,我決定離開這,可是軍區招待所又不讓我離開,說我的合同期不到,讓我賠償軍區招待所的損失.他們將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可辦事處的主任卻說,這間房屋他們還在交租金呢招待所收的是雙倍的租金,請問老師在這個糾紛中我該怎麼辦.

租房合同的履行中受到阻撓怎麼辦

【解答】 你是否辦理《治安證》與承租該房並不存在直接的衝突。你與軍區招待所的租賃合同應繼續有效,如果你沒有按照規定辦理租賃房屋的治安許可證,則公安機關有權依法予以一定的處罰並糾正違法行為。

軍區招待所與政府辦事處的租賃合同中有關你承租的那間房屋的部分應屬於無效,不過這個問題應當由軍區招待所和政府辦事處來解決,與你沒有直接的關係。如雙方起訴,你可以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