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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精選14篇)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

______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精選14篇)

____年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編號: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託運量

核定量

備註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特約事項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_託運人(簽章)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路貨物運單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貨物於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於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

(承運人章)

收貨人

(章)

託運人

全稱

收貨人

全稱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

託運人確定

計費重量

等級

費率

金額

應收費用

重量

體積(長,寬高)m

重量(噸)

體積m3

專案

費率

金額

運費

裝船費

合計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公章) 月 日

總計

特約事項

核算員

承運日期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_。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1.3、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1、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______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修建龍橋鄉新寨樑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 具體協商細節專案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 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 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餘款,甲方必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 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樑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5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貨物運輸合同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 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 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7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依法維護承、託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協議如下:

二、運費計算的標準:每噸 ¥: 元。

三、裝卸時間

按先後順序排檔裝卸貨,裝貨時間天,卸貨時間天、颱風、大雪、下雨天、節假日及機械故障不能裝、卸的時間除外。

四、貨物的安全責任:

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封倉、防雨、防盜等)。貨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場價賠償;因貨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變化,與承運人無關。前後倉無水、幹眩:左 公分,右 公分。

五、違約責任:

1、裝卸貨超過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時間的應由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每噸每天

2、託運人在船隊(艙機)開航前預付運費

3、合同籤編印後,承運人不能提供船隊承運貨物的,或託支人不能提供貨物供船隊承運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約定運費10%作為違約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貨物交付完畢、運費、延擱費、轉港費、違約金支付完畢之日起終止。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應參照《合同法及水運規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重點工程的保供需要,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的水泥運輸業務。為規範運輸管理,保證甲方水泥運輸業務正常、有序開展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兩方本著"互惠、互利、公正、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發貨廠家、品種、包裝輸、交貨地點、運費 、數量:。 注:1.以上價格已包含稅票、運輸費及到工地的卸車費;

2. 如因國家規定的油價或公路規費浮動超過±15%波動時,兩方協商進行運輸費用調整,經兩方確認後,按新的價格執行 合同總金額約:

二、收貨單位:

三、運輸要求:

1、乙方每日安排足夠的運輸車輛負責甲方貨物運輸,運輸車輛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8個小時內運到甲方 工地,甲方應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2、乙方提貨時保證嚴格遵守供方水泥發貨之規定,履行各項發貨手續,供方( )的發貨數量因乙方運輸途中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加強與沿途運管部門的日常協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須保證運輸通暢;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計量與驗收:

計量方法及合理損耗:交貨驗收須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及指定的地點,由專人驗收(姓名:)並籤具收貨回單方能有效。計量以水泥廠提供的過磅數量為準,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按3‰的標準執行,袋裝水泥合理損耗按2‰的標準執行;甲方可現場抽查復磅,若散裝水泥磅差在±3‰以內,袋裝水泥磅差在±2‰以內均屬於正常,該批貨物結算數量以水泥廠過磅,數量為準,若磅差超過3‰(散裝),2‰(袋裝),按甲方地磅稱重數量實收,所缺差額由乙方承擔;乙方如有異議,可到兩方認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數量,並以復磅數量為準,復磅費由責任方負責;每車次所載水泥加空車的重量不得超過一百噸,若超過規定噸數,需到第三方地磅過磅,磅費由乙方負責。

五、結算方式:

供方貨物發票結算週期為月

結,每月及水泥廠發貨磅碼單(工地簽收)等結算單據交於甲方,甲方將運費在5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六、違約責任:

1、為確保甲方的貨物及時、安全、全部送達指定地點,乙方須支付給甲方運輸履約保證金元,此款在第一次運輸費中扣除,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予以無息退還。

2、在乙方承運過程中,若發生貨物溼損、短少、破包現象,乙方須按甲方工廠當期銷售價格加運費予以如數賠償;若發生貨物流失及倒買倒賣現象,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處以乙方十倍的違約貨款的罰款。

3、乙方應保證24小時服務。若乙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1‰(因廠家未能及時出貨而影響乙方供貨時間除外);若乙方私自退出運輸,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總價款的10%進行賠償。

4、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乙方運費,甲方無故逾期兩日(法定節假日順延)未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拒絕運輸,甲方承擔運輸費10%的違約金,並於未支付運費及保證金的總金額按5‰/日計起滯納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運費及保證金給乙方。

七、解決糾紛的方式:

若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爭議,兩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未盡事宜,兩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有效期:年月日至 年 月日。

十一、本協議一式 肆 份,兩方各執 貳 份,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章): 主辦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年 月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9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 人民幣_________元/40''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光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貼合裝載要求,貨箱應持續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職責: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狀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務必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光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光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職責。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蘇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蘇州到達時光為天、特殊狀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務必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光: 年 月 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渣土)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地址:______

第二條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___天,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單價、總方量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至少裝載建築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車單價為元。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

(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渣土),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渣土)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諸暨市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諸暨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渣土),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備註:______

甲方:

乙方: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細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貨物 噸。

二、裝貨地點: ,卸貨地點: 。

三、每噸運價為 。

四、乙方船舶在規定 天內到達指定裝貨碼頭。

五、裝卸貨物時間按國家規定為二十四小時,但考慮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裝卸貨物時間(其中:裝貨 天,卸貨 天,最多不超過 天,如超過時間由甲方另行承擔延擱費(雨天、機械故障、停電除外),每天每噸 。

六、甲方要保證航道水深、裝卸碼頭無故障,橋樑高度及其它故障設施,由於航道、橋樑障礙等,所運貨物不能運到指定地點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七、如因運輸人為造成產品質量潮溼、黴變等由乙方負責。

八、交貨方式:裝貨碼頭定噸位,損耗 %。

九、運費結算方式:卸完後 ; 卸一半。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向託運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2022年正規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一)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水路運輸企業或者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戶)船民與利用水路運輸貨物的託運方之間達成的有關水路運送貨物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這裡所說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專指在我國沿海、沿江、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而不包括國際海洋貨物運輸。

(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內容

1.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等雙方當事人可即時清結者之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水路貨物運輸往往涉及大宗、長期貨物運輸,所以對特定範圍的重點物資、聯運物資、外貿物資等,要由交通主管部門綜合平衡運輸計劃,這時承運人必須服從國家的計劃管理。大宗、長期貨物運輸,可按月簽訂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承運人和託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貨物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2.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

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有下列基本內容:

(1)貨物名稱;

(2)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3)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的還應當載明換裝港;

(4)貨物的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5)違約責任;

(6)特約條款。

水路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1)貨物名稱;

(2)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3)包裝;

(4)運輸標誌;

(5)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6)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7)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8)承運日期;

(9)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10)貨物價值;

(11)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三)簽訂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時應注意的問題

1.水路貨物運輸的類別

水路貨物運輸分為整批、零星和集裝箱運輸。一張運單的重量滿30噸或體積滿34立方米,按整批貨物託運,不足此數的按零星貨物託運。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張運單至少一箱;但按“港到港”方式辦理的集裝箱運輸,可以辦理兩個以上收貨人的拼箱運輸;危險物和易汙染、損壞的貨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裝箱運輸。

2.每單運輸的要求

按一張運單託運的貨物,運輸條件必須相同,即發貨人、收貨人、起運港、換裝港、到達港等都相同。

易碎、易腐、流質貨物、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不同運輸條件不同,不能混裝的貨物,不能用一張運單託運。

3.貨物運到期限的規定

貨物運到期限的計算,從貨物承運次日起至抵到達港卸船時止。其間包括:起運港傳送時間5天;每一換裝港的換裝時間7天;運輸時間按各線運價里程除以規定的運輸速度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因自然災害、水上救助、等候通過船閘等原因所耽誤時間不計算在內。

4.運輸計劃的提出、執行、變更、補充

水路貨物運輸實行計劃運輸的,應及時提出運輸計劃。大宗貨物、長期貨物以及全月累計託運量滿100噸的零星貨物,託運人應於每月13日前,向起運港提出下月貨物託運計劃。超過500千克的劇毒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危險貨物,應提出月度託運計劃。放射性物品,爆炸品、拖帶浮物、笨重長大貨物,無論數量多少,均應提出月度計劃。起運港應於當月28日前將核定的下月度運輸計劃通知發貨人。

對已進入港口的貨物,由於承運人的原因,當月未運出的,港口應在次月優先發運,發貨人再辦理託運計劃手續。

救災、搶險、政府指令急運的物資,不受計劃限制。遇有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港口堵塞、航道限制,或收貨人可提出要求,承運人可採取停裝、限裝措施。

託運人因故需變更運輸計劃或計劃外運輸時,應向起運港提出貨運變更計劃表或補充計劃表。運輸計劃只能變更一次,補充計劃不辦理變更。

5.提交運單的要求

託運的貨物必須與貨物運單記載的品名相符,託運人應如實填報貨物的有關情況,貨物運單要填寫清楚,收貨人的地址要真實確切,填寫的發貨符號要與貨件上標明的相符,不得省略;貨物名稱要寫具體的品名,如品名過繁,不能寫完,可填寫運價分級表規定的概括名稱。

文物,稀有、珍貴物品,尖端、精密儀器,應單獨提交運單。一件貨物的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藥材、百貨、工藝美術品等,應在提交運單時詳列品名。

根據中央及省(市、自治區)規定禁運、限運以及需辦理海關、檢疫、衛生、公安等各項手續的貨物和應隨附有證明檔案的貨物,託運人應將檔案隨運單同時提出,並在運單內註明檔名稱。

6.運輸貨物重量和體積的確定

起運港具備符合國家規定計量手段的,託運人應按起運港核定的資料確定貨物重量;託運人整船散裝貨物確定重量有困難時,可以要求承運人提供船舶水尺計量數,作為託運人確定的重量。按照規定實行重量和體積擇大計費的貨物,應填寫貨物的重量和體積。笨重長大貨物,還應列出單件貨物的重量和體積(長、寬、高),還應在貨件上標明。

7.運輸貨物的包裝、運輸標誌

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在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原則下進行包裝;需要隨附備用包裝的,應提供備用包裝。

按件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件兩端塗刷、貼上運輸標誌,不易塗刷、貼上的應拴掛運輸標誌。運輸標誌內容包括:運輸號碼(或發貨符號),到達港、收貨人,貨物總件數,起運港。在某些直達航線和一條龍運輸線上,也可採用包括到達港、收貨人和發貨符號的“一標三用”的簡明標誌。運輸標誌用鋼筆、毛筆填寫,字跡應明顯、清楚、不易退色。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免制運輸標誌,但應在運單“發貨符號”欄內註明集裝箱號。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製作包裝儲運指示標誌(防潮、易碎、不得倒置等) 8.貨物託運的注意事項

託運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貨物運輸險,但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

實行保價運輸的個人生活用品,應提出貨物清單,逐項宣告價格,並按宣告價格支付規定的保價費。

承運人應按運輸計劃確定的船的品種派船運輸,在裝運前,由發貨人驗艙,合格後方可裝運。

託運人託運易腐貨物和有生動、植物,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容許的運到期限和運輸要求。起運港應認真審查,如同意承運,應儘快配船裝運,到達港應儘快卸船交付。

須使用冷藏裝運的易腐貨物,託運人和承運人應在提送、平衡月度託運計劃時確定,並同時商定冷藏溫度。

承運人在航行中對承運的有生動、植物應保證所需淡水供應,所供淡水,江河運輸免費,海上運輸照章收費。運輸有生動物所需飼料由託運人自備,免費運輸。

按照貨物屬性或雙方商定需要押運的貨物,託運人須派人隨船押運。押運人數由承運人確定,託運人應在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員的姓名和證件,押運人員應遵守船舶的有關規定。押運人員隨貨乘坐貨輪、貨駁、按五等艙位購票,乘坐客貨班輪按所乘艙位購票。

9.貨物的承運、交付和提貨

託運人按照起運港籤認的貨物運單,按指定的日期和地點將貨物集中進港。起運港按運單認真驗收。起運港對貨物驗收完畢(託運人自行裝船的,貨物裝船完畢)在運單上加蓋港口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貨物到達港口後,由到達港指定卸貨地點,並向收貨人及時發出到貨通知,在貨票內註明通知時間。單位提貨,提貨人應在提貨單上籤章並加蓋公章(或憑單位介紹信),個人提貨,憑個人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並在提貨單上籤章。

收貨人應及時組織提貨,並在收貨時驗收貨物,付清港口費用和按規定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託運人少繳的費用以及中途墊款。由收貨人自理卸船的貨物,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卸船作業,將船艙、甲板打掃乾淨;對裝運汙穢貨物,有毒害性貨物的,應負責洗刷、消毒,使船艙恢復正常清潔狀態。

從到達港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催提、查詢,滿30天(個人託運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貨物滿60天)仍無人提貨、拒絕提貨或超期不提的貨物,港口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對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貨物,也可以轉棧,並按規定計收轉棧費和貨物保管費;對性質不宜保管的貨物,由港口及時適當處理。

10.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當遵循法律的規定,符合法定的條件。

(1)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程式

託運人要求變更運輸時,應徵得承運人同意後,提出貨物變更運輸要求書並隨附領貨憑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由於承運人原因,要求變更運輸時,必須徵得託運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因航道障礙、海損事故、自然災害,貨物不能抵原來到達港,或執行國家命令變更運輸時,承運人可以改變到其他港口卸貨,並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變更運輸後的運輸費用,由變更後的到達港向收貨人按實結算。

(2)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變更或解除月度貨物運輸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或變更計劃表等),必須在貨物傳送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向對方提出。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只能變更一次。

(3)允許變更和解除的範圍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使運輸合同無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