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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策劃專員工地用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文案策劃專員工地用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施工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案策劃專員工地用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擔任職務________。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_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______小時,月加班不超過______小時。工作時間甲方可以按實際需要調動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2、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實行按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___(大寫)元________(小寫)元。

3、每月工資按實際工作日數計算;年終工資全部結清。

4、合同有效期內,由於雨、雪等天氣、自然災害以及社會環境等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待工/窩工的,甲方不支付乙方當天工資,僅向乙方支付當天的生活費______元。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______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工傷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______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1、工人工資從______市___月___日上車啟程開始計算,到了工地___天以後沒辦法開工,甲方必須支付工人工資。

2、施工工具一切由甲方提供。工人必須愛護保護好那些工具,丟失必須賠償。

3、一年工人的路費報銷一次來回程路費,其他的時間段工人自己負責。

4、工人工資按約定支付,在工作後,如果成績有所提高,甲方會給予提升工資。

5、工人在趕工作期間不得隨意提出休息,或故意曠工,甲方根據需要會調整時間讓員工休息。

6、工人要辭職至少提前半個月提出。等到找到人新的工人才可以離開,否則工資不予計算。

7、工人工作期間吃住甲方提供安排負責。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當訂立該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變更相應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的損失(______元以上);

③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勞動合同期滿的;

②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因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載。

2、本合同一式兩份,確認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案策劃專員工地用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為農民輪換工人。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或熟練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執行。

二、生產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車間從事_________生產。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需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提出如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並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特殊工種需要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四、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或熟練期內的工資待遇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試用期或熟練期滿後的工資待遇,高於本單位固定工。定為_______級_________元。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均與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由甲方加發一個月本人標準工資。

2.乙方的勞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補貼等與甲方同工種固定工的標準相同。

3.乙方工作滿________年以上需要探親,可享受15天的探親假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並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規定處理:

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以三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到期尚未痊癒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醫療到期尚未痊癒被解除合同的,企業發給兩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乙方因工負傷,由企業給予醫療,並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並經甲方所在地的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戶口所在地的縣或鄉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關政策規定發給因工緻殘撫卹費。

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發給兩個月本企業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併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三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救濟費。

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緻殘全部喪失勞動能力回鄉安置後死亡的,由甲方一次發給 個月本單位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並按月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條件時止。

乙方患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照甲方固定工的辦法處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是職工隊伍的一部分,政治上應與甲方固定工一視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 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教育無效的;

3.乙方觸犯法律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甲方:乙方:日期: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整頓期間的。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文案策劃專員工地用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員工。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二、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元月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四、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