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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轉融通金融賬戶協議(精選3篇)

開立轉融通金融賬戶協議 篇1

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開立轉融通金融賬戶協議(精選3篇)

_________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開立轉融通賬戶,特簽訂本協議書,並承諾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轉融通,應依乙方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及有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轉融資額度為_________元,轉融券額度依有關規定辦理,甲方並應隨時與乙方協商在此額度內其可申貸之數額。

甲方應依乙方規定,按期將有關之財務報表送交乙方。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轉融通取得之資金及有價證券,應為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之需。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轉融通資金(以下稱轉融資),應提供該項資金買進之全部證券作為擔保品;轉融通證券(以下稱轉融券),應提供該項證券賣出之價款作為擔保品,並繳交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得視證券市場及個別證券情況,及甲方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情形,對轉融資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對轉融券保證金之成數,酌予提高。

第六條 轉融通之期限,比照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主管機關)規定之融資融券期限辦理;甲方如未依限償還,乙方應計收違約金。

甲方轉融通之有價證券,經主管機關核定並公告終止上市(櫃)時,其終止上市(櫃)日視為轉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經乙方通知後,甲方應於終止上市(櫃)前第十個營業日前償還轉融資或轉融券。

但上櫃有價證券經發行公司轉申請上市者,或合併之存續與消滅上市(櫃)公司有價證券均得為融資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轉融資時甲方應支付利息予乙方;轉融券時,甲方應支付手續費予乙方,乙方另應對擔保價款及保證金支付利息予甲方。

前項各種利率及融券手續費之費率,由乙方訂定。

利率如經調整時,甲方已轉融通未償還部份,乙方均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利率計收,計付利息。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轉融通,就證券買賣所應交付或收取之款項或證券,均應經由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其委託之結算交割機構為之。

但不需經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者,得由甲、乙雙方直接授受。

第九條 甲方向乙方轉融資,如因擔保證券價格下跌,致轉融資金額佔擔保證券市價之比率超過原轉融資比率;或轉融通證券價格上漲,致保證金成數未達原收之成數時,甲方均應於乙方通知之限期內,補繳擔保品或保證金,或清償其差額。

第十條 甲方應繳交之轉融券保證金,及轉融資擔保證券、轉融券擔保價款、轉融券保證金等項之差額,均得依乙方規定以有價證券抵繳,乙方不計付利息。

第十一條 甲方繳交之下列款項及證券,乙方在轉融通期間內,均得依規定運用:

一、轉融券擔保價款及補繳之現金差額。

二、轉融券保證金及補繳之現金差額。

三、轉融資擔保證券及差額之抵繳證券。

四、轉融券擔保價款差額之抵繳證券。

五、轉融券保證金及其差額之抵繳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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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證券,乙方應於償還轉融通時,以相同種類及數量之證券交付之。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即處分其轉融通擔保品及有關之款項或證券,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轉融通逾規定期限仍未償還。

二、未調換瑕疵抵繳證券。

三、未補繳轉融通擔保品或轉融券保證金,或清償其差額。

四、未依限在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償還轉融券。

五、未依第六條之一規定償還轉融資或轉融券者。

六、未依第十五條償還轉融通債務。

處分擔保品後如不足清償,甲方應負責補足差額,如未補足,乙方得徑行處分甲方其它證券或款項,如仍不足又未補繳,聽憑乙方追訴,甲方絕無異議。

如因市價漲跌異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處分擔保品時,甲方不得因此拒絕清償債務。

第十三條 甲方應依乙方規定方式辦理轉融資擔保證券及各類抵繳證券之過戶手續,如有怠忽致損及證券所有人權益時,甲方自行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於公開標借、議借或標購某種融券或轉融券差額證券期間,甲方如有轉融通該種證券,悉依乙方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即償還全部轉融通債務,乙方並終止本協議,登出轉融通賬戶:

一、經主管機關撤銷營業許可。

二、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終止使用市場協議。

三、自行解散或歇業。

四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籤訂後,有關法令規章如有變更,依變更後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以乙方營業場所為履行地,如因本協議書涉訟時,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分繕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開立轉融通金融賬戶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立轉融通金融賬戶協議 篇3

標準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

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

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

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