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合同 > 合同樣本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通用16篇)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通用16篇)

(1) 涉及甲方具體的資訊,包括甲方使用xtoolscrm儲存在乙方伺服器上的資料。

(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2.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所掌握的商業祕密事項;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4)乙方瞭解並承認,通過系統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業績資料(保密資訊)保存於xtoolscrm的伺服器上,並且由於技術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資料。乙方承認,如果這些資料未經許可披露給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損失。

(5)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並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後,乙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伺服器上的'任何保密資訊,並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乙方保證退回甲方儲存在乙方伺服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資訊的檔案或資料(如有)。

3.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資訊:(i)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ii)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資訊,這些渠道並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iii)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資訊。此協議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2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 )涉及甲方具體的資訊,包括甲方使用儲存在乙方伺服器上的資料。

(2)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2.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 )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所掌握的商業祕密事項;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4)乙方瞭解並承認,通過系統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業績資料(保密資訊)保存於的伺服器上,並且由於技術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資料。乙方承認,如果這些資料未經許可披露給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損失。

(5)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並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後,乙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伺服器上的任何保密資訊,並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乙方保證退回甲方儲存在乙方伺服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資訊的檔案或資料(如有)。

3.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資訊:(i)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ii)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資訊,這些渠道並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iii)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資訊。此協議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

1、甲方已於 年 月 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聘請甲方擔任 工作;

2、甲方在擔任乙方 工作期間,將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業祕密,也可能因履行職務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3、甲方充分意識到,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等均屬乙方之財產,該商業祕密的對外洩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將造成乙方重大經濟損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職,將獲得乙方支付相應報酬,有義務保守乙方之商業祕密。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業祕密的範圍

第一條 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業祕密及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第二條 乙方的商業祕密,主要指如下內容:

1、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推廣計劃、培訓資料、業務報表或資料、財務資料、員工結構、薪資結構、合作渠道、推廣關鍵詞等等。

2、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頁面設計、公司網站運營資訊或方法、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件、後臺賬戶資訊、相關的函電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資訊,則乙方應在該資訊傳送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 上述經營和技術資訊,無論乙方是否採取保密措施,均不影響其商業祕密的構成。

第二章 任職期間的保密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五條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六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祕密。

第三章 辦理離職期間的保密

第七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僱傭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僱傭合同,雙方選擇按下列規定之一處理保密事務:

一、 在僱傭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僱傭合同後6個月,調整甲方工作崗位,變更僱傭合同的內容;

二、 在解除僱傭合同後2年之內,甲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經營與乙方相同或同類的業務。

第四章 離職後的保密

第九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十條 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離職的甲方,在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000 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二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機構提起仲裁。如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註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4

貨比三家,比價選擇,在同等質量的情況下,採用價格較低廠家的產品。

2.結構優化設計,降低材料用量

在選用結構時,除了滿足招標檔案的要求外,我們也對選用的結構進行了進一步的改進,在保證和實現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對主框、副框等方面進行了經濟性變型,同時,我們也通過嚴格的計算,對材料進行了各方面的校核,在滿足設計強度的要求時最大限度地減小型材斷面,以降低材料用量,減少浪費現象。

3.分格優化設計,降低工程成本

在分格設計時,我們在保證原外飾設計效果的同時,對玻璃區域性分格進行了調整,主要是考慮面材強度及材料利用率,同時,也減小主框截面及降低連線系統的費用,成本也相對降低。

4.科學管理,降低利潤和管理費用

為了表示誠意,我們願意以微利來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建設,主要方法是降低利潤和管理費用,通過挖自身潛力來保證公司利益,同時最大限度地令業主滿意。

主要措施有:

準確設計,保證設計失誤為零;採用合理加工工藝,降低加工成本;提高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廢品及次品的產生;採用合理的包裝運輸方式,降低週轉過程中材料的破損率;施工過程中,做到節水節電,合理安排安裝人員,防止怠工窩工現象;做好現場的成品及半成品保護工作,將工程的被破壞程度降低到最低點……總之,我司將通過科學管理,嚴謹施工,保證本工程完美地交付。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5

(客戶) 甲方:

乙方: 事業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 達成協議,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為了保證服務的質量,在甲方的許可下,甲方將與本次服務的相關背景資料交給乙方,具體資料為,上述資訊資料為甲方的重要機密,乙方有義務對上述資料承擔保密的責任,雙方經過一致商定,甲乙雙方簽署此保密協議。

1 需要保密的資訊

本協議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給乙方註明為保密的資料,包括:計算機軟體、資料、協議、參考資料等雙方認可確認的資料。如果甲方以口頭形式向乙方提供了資訊,則甲方應在該資訊傳送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保密責任

a. 乙方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防止甲方的保密資訊不被洩露。

b. 乙方不可把祕密洩露給第三方,只允許把資訊透露給乙方的管理級人員、簽約者。

c. 乙方無權修改或移除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版權註釋,且不經甲方的允許,乙方不能複製拷貝以及轉移。

d. 乙方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對所有來自甲方的資訊嚴格保密,直到服務結束後,訊息公開。

3 使用限制

a. 非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

b.非甲方的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將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內容,用作商業宣傳或者為商業目的而透露給甲方的商業競爭夥伴、或其他威脅到甲方利益的單位或個人。

4其他

保密協議生效的前提為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不危害社會安全,不危損害國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

a. 在甲方公佈前,乙方已經知道的資訊,或者非乙方的錯誤行為導致的資訊早已公開。

b. 甲方沒有對乙方釋出限制要求的情況下,公佈的資訊。

5保密協議終止的條件

a.原則上服務結束後,保密協議就自動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保密資訊,仍然為少數人所知悉的保密資訊,且甲方不公開對外宣佈,甲方有繼續要求乙方保密的權利,且保密時限可另外商定。

b.服務合作完成後,協議終止後,乙方應歸還屬於甲方的涉密資訊載體,如當時甲方交與乙方的軟體、文件、或其他形式的載體,或者甲乙雙方共同銷燬上述涉密資訊載體,乙方需將非授權使用人員名單交給甲方。

6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A.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到 年 月 日,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範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資訊、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祕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佈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定、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檔案、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體;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 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資料資料、計算機程式等)和售後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路、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於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祕密檔案、電腦軟、硬體等;

乙方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洩露甲方祕密、資訊;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資訊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祕密,舉報洩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洩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7

保 密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門:              職務: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手機):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鑑於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資訊,係指乙方在受僱期間及離職之後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其他智慧財產權(以下統指智慧財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於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為乙方洩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資訊進行交接手續,如發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核查發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為乙方洩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並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在任職期間獲得甲方的各種資料資訊,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資料資料祕密有關事項,制訂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祕密資訊

保密資訊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第二條?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祕密資訊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祕密資訊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三條?保密費用

甲方要給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資訊提供給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和執行與專案無關的活動;

2、乙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資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乙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資訊。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9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0

1總則

11為了規範公司各單位及其員工涉密行為,做好保密工作,保護資訊的安全,防止失、洩密事件的發生,現根據《集團保密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12本規定所指“保密”是指保守祕密;“保密工作”是指各單位圍繞保護好國家和單位祕密而進行的組織、管理、協調、服務等職能活動,通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術手段和必要的經濟手段,來約束和規範組織和個人的涉密行為,使他們的行為能夠符合保密要求。

13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祕密安全,又便利資訊資源合理利用。

14保密範圍控制原則:在不影響開展工作的前提下,對祕密的知曉範圍執行壓縮控制的原則,員工只在管轄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知曉相關的祕密。

15本規定適用範圍:公司各單位。

2保密工作體制

21公司保密工作依據“業務工作誰主管,保密工作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負責制各級領導在職責範圍內均承擔相應的保密工作責任。

22各成員企業第一負責人負責本企業保密工作;各企

業各部門負責人(正職或其指定領導)負責本部門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人人有責,各企業所有員工應保守祕密並互相監督。

各單位需與要害部門、部位簽訂《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負責人保密責任書》(詳見附件1),切實落實保密責任。

保密範圍本規定所針對的祕密事項為企業祕密。

企業祕密是指關係到企業的合法權益,經企業確定並採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包括:重要經營決策、措施和參與市場競爭的策略以及對重大問題的處理意見。

重大專案資訊、重要商務渠道。

企業重組專案、企業資本運作等相關資訊。

專案對外招標計劃、標底和對外投標報價的標底方案以及內部協調的具體措施。

對外商務談判的內部方案、價格底盤。

特殊商貿協議、經濟合同,涉及敏感事項的請示、彙報、批覆檔案。

大宗物資裝置採購計劃、價格底線。

尚未公佈的財務預決算資料,涉及敏感事項的會計憑證。

企業確定的其他涉及企業合法權益需要保密的事項[詳見《集團祕密檔案管理規定》(集團辦?20__?296號)關於祕密等級分類表等有關規定]。

使用、保管和引用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帶有密級的檔案資料,按其標明的密級嚴格執行。

凡載有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均應確定並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密級、定密、密級調整、保密期限和解密密級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和“祕密”三級。

絕密級企業祕密是最重要的企業祕密,洩露會使企業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企業祕密是重要的企業祕密,洩露會使企業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祕密級企業祕密是一般的企業祕密,洩露會使企業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定密和密級調整定密就是企業依照規定的程式,對本企業公務活動中產生的祕密事項及時準確地確定其密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並對祕密的載體作出標識。

企業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和產生的祕密事項,由該事項的承辦人(擬稿人)提出密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或變更、解除的具體意見,在發文稿紙、呈批單或審批單上標明。

以部門名義行文的,由部門領導批准確定;以企業名義行文或需報企業領導批示的,由本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企業領導批准確定。

密級和保密期限一經確定和調整,須在有關載體上做出規範化的標識。

保密期限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和企業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祕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 年,機密級不超過 年,祕密級不超過 年。

保密期限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酌情確定。

解密保密期限內的祕密事項,如解密,需呈報公文,經風控部門稽核並最終呈報至公司執行長審批後方可實施,重大事項需呈報至董事長審批。

保密期限內的祕密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由確定密級的單位及時解密:

該事項公開後無損於企業的安全和利益。

從全域性衡量,公開後對企業更為有利。

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佈時即視為解密。

祕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

保密守則不該說的祕密絕對不說。

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

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

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

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祕密。

不在公共場所和無關人員中談論祕密。

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祕密檔案、資料和實物。

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政傳達或傳遞保密資訊。

不攜帶祕密檔案、材料和物品參觀、遊覽、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1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 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 ,郵編: (以下簡稱披露方)和 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 ,郵編: (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鑑於,雙方正在 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上進行合作,基於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資訊《 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資訊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2.不在定義範圍

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檔案明確證明的如下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裡正當取得的,並又以該接收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資訊;

d)在沒有接觸保密資訊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3.義務

a)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資訊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和執行與專案無關的活動。

b)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資訊以使該專案取得進展,並書面同意對保密資訊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資訊。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資訊,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資訊。

4.—般餘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資訊及其所有影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d)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資訊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於披露方保密資訊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並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

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並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資訊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資訊是並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並且除了僅僅基於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係的目的而查閱這些保密資訊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並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資訊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衝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依其規定和程式進行仲裁。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於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於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於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鑑此,本保密切、議一經簽署、即告於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公司: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已建立了用工關係,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根據《勞動合同法入《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及乙方競業限制問題達成共識,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商業祕密範圍

本協議所指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本協議的簽訂即為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手段之一。

甲方商業祕密具體範圍為:

(一)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列舉內容:甲方已完成或正在開發的醫療裝置、藥品、製劑、診斷治療技術等研發技術方案、技術規範、技術操作方法及手冊、流程及工序、配方、開發的產品樣品、資料、調研報告、相關引數、設計資料、照片等技術內容。

(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列舉內容:

1、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2、甲方尚未付諸實施或雖已付諸實施但不為公眾完全知悉的商業計劃(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戰略、經營規劃、研發專案、經營專案、經營決策、投資計劃、營銷策略、推銷手段、對外業務合同、廣告策劃創意、廣告宣傳計劃;

3、甲方商業情報(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業績、計劃、渠道、對客戶的特殊價格表、貨源情報、原材料價格、客戶要求、客戶報價、客戶生產經營情況)、客戶檔案資訊;

4、甲方財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預訣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計劃、財務資信狀況);

5、甲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有用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預測、市場營銷策劃、市場調查情報);

6、甲方職員人事檔案(含外聘專家、顧問名單)、工資薪酬、勞務性收入資訊及資料、佣金制度、提成制度;

7、甲方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法、管理經驗、管理訣竅、管理模式)。

(三)其他任何甲方標有“機密”(或類似表達)字樣或採取其他保密措施的檔案,或任何乙方已被告知為保密的或乙方應當預見到為甲方保密的經營資訊與技術資訊。

上述三款所涉的資訊,其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計算機磁碟、會議和其他口頭形式。

第二條 乙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義務

1、禁止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甲方商業祕密。

2、禁止以不合法方式取得甲方商業祕密,不合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故意或過失向他人打聽、故意或過失超越崗位職責和範圍接觸、違反甲方保密制度獲取甲方商業祕密。

3、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獲取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4、在保密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私自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通過正當途徑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5、乙方調換工作崗位或離職後,應當向甲方所屬部門交回全部技術資料,不得自己保管或帶走。乙方保證無條件向甲方移交與甲方有關的乙方掌握或乙方控制的所有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制服、光碟、磁碟、磁帶、筆記本、檔案、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單、推銷資料、廣告資料、報告、案卷、樣品、賬簿、財務報表、信件、清單、錄象帶、幻燈片或其他書面、圖示記錄等),並履行離職交接手續,不得將在甲方所知悉、掌握的商業祕密洩露給他人。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若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由甲方複製後,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

6、乙方未經批准禁止帶領外來人員參觀、考察科研、製劑生產區域或治療區域。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經營同類業務且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兼職、持股、就職(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員工等),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8、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保密制度。

前3-4款所指披露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傳播、交換、轉讓、使用等手段,以及口頭、書面、視聽或圖象等方式。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方與乙方用工關係開始之日起至甲方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即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脫密約定

由於乙方將知悉、掌握甲方部分商業祕密,因此在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在此期間甲方將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的,則當然視為乙方同時已違反該條第三款,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並退回此款所述資料。

2、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調換乙方崗位、降低乙方工資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或第二款,同時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該侵權行為獲利的,其獲利所得同時歸甲方。

4、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四款的,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與本條第三款約定一致。

5、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五款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並可要求乙方交回全部資料,甲方同時有權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6、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任何一項時,除應向甲方支付五萬元違約金,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如下:損失包括甲方開發、獲取該商業祕密成本;甲方管理該商業祕密成本;甲方因失去該商業祕密導致市場喪失的預期可獲利損失。甲方實際損失難以計算時可參照乙方或第三方使用該商業祕密的獲利所得,但實際賠償數額不少於壹拾萬元。

7、甲方為追究乙方責任而支付的律師費、取證費、差旅費等全部違約追究成本亦應當由乙方承擔。

8、甲方對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保留將侵犯甲方上述商業祕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由甲方投資研發的專案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研究開發或發明的技術成果(包括獲得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均屬職務成果。

2、甲方對乙方履行保密及競業限制義務所給予的經濟補償按月發放並已包含在乙方薪酬中,不再另行支付。

3、本協議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協議同時具有獨立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4、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___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專案”);雙方就該專案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資訊,且該保密資訊屬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資訊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適用於對自己的保密資訊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資訊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資訊,並在告知後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資訊為保密資訊的內容。

三、違約與賠償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在第一時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資訊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並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為雙方合作專案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或由雙方協商確定)。

四、有效期: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協議。雙方合作專案的終止並不影響和協議的效力。

五、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後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資料保密合同 篇16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在任職期間獲得甲方的各種資料資訊,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資料資料祕密有關事項,制訂下列條款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祕密資訊保密資訊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第二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祕密資訊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祕密資訊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三條 保密費用甲方要給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資訊提供給任何

第三方,甲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和執行與專案無關的活動;

2、乙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資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乙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資訊。

第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乙方若違反協議,非法持有、竊取、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對方照上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形式責任。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年____月____日

標籤:保密 通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