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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質勘探協議(通用3篇)

公司地質勘探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

公司地質勘探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市______快速路之西部快速路____標段監測專案 地質鑽孔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勞務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施工現場

第二條 鑽孔方式及內容

鑽孔方式及內容: 鑽直徑110mm孔埋設測斜管

第三條 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共計10天:

由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工程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滿足測斜管安放及相應後期監測任務的操作,保證測斜管安裝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5.1 合同價格:60元/m

5.2 付費方式:現金支付

5.3 乙方必須在甲方支付完工程款之後,為甲方出具正式勞務公司發票。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要求

6.1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 工程勘察安全協議;

6.2 乙方制定安全防治措施及預案,設定專門安全人員,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乙方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乙方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事故;

6.3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對由此產生的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同時甲方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清退出場。

第七條 環境管理責任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工程勘察環境管理協議,做好環境管理。

第八條 甲方、乙方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負責協助協調乙方施工過程中與主承包單位各個有關部門的關係,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8.1.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和鑽探質量監管人員對乙方現場的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和環保等方面工作進行交底,有權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如發現質量不符要求或乙方人員違規操作、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時,有權立即責令乙方停止施工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經甲方同意方能復工。

8.1.3按照協議規定按期支付鑽孔勞務費用。

8.2 乙方責任

8.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甲方的技術要求進行工程鑽孔,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監測點位,並對其負責。

8.2.2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安排,在指定的位置施工。按甲方技術要求進行施工。

8.2.3嚴格按《鑽探、靜力觸探、室內試驗技術質量要求》及勘探任務書要求進行工作。

8.2.4作好工地安全、保衛工作,對施工人員、裝置的安全負責,對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

8.2.5加強施工進度管理,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在接到甲方現場人員通知後5天內裝置人員必須進場。

8.2.6乙方派遣的地質技術人員技術水平及工作能力必須滿足甲方的要求,並及時到地質勘探專案進行地質工作。

8.2.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乙方對在勘探過程中造成的一切裝置、車輛、人身、各類(地上或地下)管線等安全責任事故,負全部責任。特別在試坑挖掘過程中,一定配齊人員和安全裝置,做好防護措施,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2.8乙方對所有承擔的勘探不得轉包、分包。如發生技術水平及能力所無力承擔的勘探工作,須提前15天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有權在總費用中扣除無力承擔部分,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外委發生的費用大於本合同的費用,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如不然造成甲方工期拖延及經濟損失乙方需承擔相應責任。

8.2.9乙方不按投標承諾內容及時向施工現場派駐合格足夠的技術人員和裝置,以至影響甲方工期,經甲方口頭要求後,並在甲方正式開工通知下達7天內仍未到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另行委託其他單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8.2.10乙方應做好勘探場區環境保護工作,做到泥漿不亂流、不違反現場文明施工。撤場時應回填鑽孔、清除垃圾和泥漿、恢復破壞的各類設施。勘探時應給施鑽人員配齊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勘探操作。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甲方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

9.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工程款,每超過 30 日,應償付未支付工程款的 逾期違約金。

9.3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現場工作或技術工作,甲方有權將工作切割發包給其他單位,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4 乙方因工作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工作,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工程費用。

9.5 乙方如工作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例如:偷尺、偷芯等),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工程費用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工程費相等的賠償金。

9.6 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工期,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

9.7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離作業現場,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勘察費用,並永久取消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勘察的資格。如因乙方擅自撤離作業現場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所有勘探合同以補充合同為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驗收後失效。

12.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甲方: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字)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字)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地質勘探協議 篇2

地址:

電話:

乙方:地址: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時支付總費用的40% ,即____元(人民幣)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開始設計。

2、乙方提供完整的設計稿,甲方確認後,應當即付清總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時間:

1、乙方需在__個工作日內提供比較完整的設計稿。

2、乙方需在_____年__月__日完成甲方公司委託的設計工作 (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相關設計工作。

2、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由於甲方提供所需資料延誤時間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設計開始前提供完整的設計資料,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完整、內容改動而造成的設

計結構改動,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的設計改動費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設計資料後進行部分小樣設計以方便甲方確定風格,風格確定後乙方開始進行初稿設計。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結構上的修改,初稿確定後的結構修改,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6、因甲方修改,延誤時間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7、由於後期製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由於製作物設計出現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8、設計專案期間乙方掛靠於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單獨與客戶簽訂任何形式的合作協議。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公司地質勘探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本合約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辦事處設於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後,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後,雙方必須並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核准並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後續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後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 款時,

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後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採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於“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執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 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為取捨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使用者”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執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執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 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執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裝置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裝置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裝置的執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裝置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裝置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執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於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並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蔘加共同核定後,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為收費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後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於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於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後,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作為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執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執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

(1)供方於每月最後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錶之讀數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後,立即將指示器指標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並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後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於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儘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儘速恢復供電,並按附件二《供電執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裝置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執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後,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範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並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後,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後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後,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後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並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檔案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註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註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字、葡文字及英文字,於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檔案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並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字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葡、英文字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執行細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