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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股東協議(精選3篇)

成立公司股東協議 篇1

合同型別:服務合同協議書

成立公司股東協議(精選3篇)

甲方:A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F(身份證號:                   )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新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新公司名稱擬定為“C縣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公司),新公司名稱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和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新公司住所擬設在C縣          工業園。

新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新公司的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採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向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合理控制經營規模,提高經濟效益,為股東謀取最大利益。

第三條 新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比例及出資形式

註冊資本600萬元,甲方出資額為400萬元,佔66.67%的股份,乙方出資額為200萬元,佔33.33%的股份。

甲、乙雙方於新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之日起15日內,將雙方認繳的出資存入新公司臨時賬戶,並由驗資機構出具相關驗資證明。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按期足額認繳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應付金額1%的違約金,並限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第四條 聯合經營專案和範圍

(以工商登記核准的範圍為準)。

第五條新公司組織機構

公司設股東會,由甲、乙雙方組成,公司不設董事會,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由甲方委派代表作為新公司負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新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等事宜。同時乙方共同參與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財務管理

甲、乙雙方一致約定由甲方委派新公司出納,乙方委派會計,對新公司財務進行科學管理,費用由新公司承擔。同時,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XX銀行營業部開立一般賬戶。乙方享有對財務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新公司正常執行的資金流轉,享有知情權。對於非正常的開支,乙方有權拒絕支付,並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如因乙方無理拒絕支付行為導致新公司損失的,將由乙方承擔。詳細財務管理管理制度見附件《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七條 新公司經營期限

新公司經營期限為六年,即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19日,經營期屆滿時,各方同意延期的,可申請變更延期。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營業執照,辦理註冊公司及其他組建事宜;

2、甲方負責向新公司提供產品設計、質量標準和生產工藝,並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援,進行人員培訓,所產生的費用由新公司承擔;

3、甲方負責生產線的採購、安裝、除錯;

4、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註冊資本;

5、處理新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主要負責融資工作,同時協助甲方管理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2、配合甲方辦理生產經營相關手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3、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註冊資本;

4、乙方承諾,在甲方投資額到位後,向新公司提供不低於叄百萬元的流動資金;

5、處理新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乙雙方一致約定扣除新公司的水、電、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後,產生的利潤按甲方60%、乙方40%進行分配,於每月十號前結算上月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第十條 雙方法律關係

1、雙方分別向對方保證,雙方均為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擁有簽訂本協議的全部權利、資格。

2、 本協議的雙方為各自獨立的法律實體,本協議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被解釋在協議雙方之間形成了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或一方為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證和擔保,或一方與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協議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額繳納出資導致新公司不能成立時,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二)新公司的設立費用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為準。新公司依法成立後,該設立費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由新公司承擔;新公司因故未能成立時,已支付的設立費用由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責任方承擔,如不因任何一方的責任造成新公司不能設立的,由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二條 協議的修改與解除

(一)協議修改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任何一方單方所作的修改、新增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

3、在合作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義務,或不遵守本協議內容;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上述情形,守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解除協議通知書,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C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立公司股東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中國______________為技術依託,具有豐厚的技術資源、人才資源等優勢。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具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與市場開發能力以及很強的資金實力。

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該技術在國際(國內)處於領先地位,技術成熟,且有較好的市場前景。

甲乙丙三方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調研,一致同意使____________技術產業化,合資成立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為此,協議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公司性質和經營範圍

1.合資公司的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註冊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的經營宗旨是: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對資本、技術、管理、營銷資源優化組合,提高市場競爭力,使投資各方獲取滿意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註冊資本及認繳

1.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乙丙方出資形式及金額如下:

(1)甲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佔_______%的股權。(或__________技術評估作價______萬元投入公司,佔合資公司_______%的股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獎勵給丙方________%)

(2)乙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佔________%的股權。

(3)丙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佔________%股權。

(或丙方以乙方獎勵的股權在合資公司中佔__________的股權)

3.在本協議簽定後15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完成出資,並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無形資產出資要立項、評估、確認)。

4.待公司成立後,公司向出資各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三、宣告、承諾及保證條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

3.各方代表要嚴守公司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與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活動,不得再將與公司相關的技術專案轉讓與透露給他方。

4.保證出資及時足額到位,並積極協助公司辦理工商登記等事項。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7.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權;

9.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甲乙丙各方承諾,在甲方意欲將相關產業進行整合發展時,一定給予配合和支援。

四、股權的轉讓

1.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在其任職期間以及離職後六個月內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權,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2.股東向股東方以外的人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必須購買該股權。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4.股東之間相互轉讓所持有的股權,須經董事會同意。

五、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2.禁止各股東經營和參與同公司競爭的業務。

3.禁止以技術入股的股東再將其所投技術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術股東方私自或與他人合夥成立公司開展與公司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5.禁止技術股東方以其擁有的技術祕密和技術優勢對公司進行要挾。

6.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經董事會討論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六、關聯交易

公司應當將涉及的所有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合同規範,並於簽定關聯交易的合同前將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公司董事會,取得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一致同意後方能簽定相關合同。董事會在討論關聯交易時,關聯方須迴避。

七、董事會

1.公司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並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科大總公司推薦______名董事候選人,__________公司推薦______名董事候選人, __________公司推薦_______名董事候選人。

2.公司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_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7)擬定公司重大收購、合併、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東會授權範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祕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階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10)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彙報並檢查經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4.公司董事會應當就註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

5.董事會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6.董事會應當確定總經理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投資許可權,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式;重大投資專案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並報股東會批准。

成立公司股東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養殖有限公司等。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等。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___縣________磁選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擬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出資________萬元,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實物出資,各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甲乙雙方負責各自所代表股東按照約定金額和時間出資到位。甲方負責1月內按照建廠進度5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乙方負責公司設立前的土地使用、採礦協議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在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應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六、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__________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七、公司經營範圍為鐵礦開採、磁選、銷售。

八、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閱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十一、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稅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稽核後實施。

十三、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籤:精選 協議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