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委託管理合同(精選13篇)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_____人
C.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樓宇保潔
A. 主樓__________層 __________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__________樓電梯口; __________層 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綜合樓兩側樓梯、__________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人員編制主樓_____人、綜合樓及群樓_____人
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綠化
1. 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_____人
3.綠化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_____人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9) 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5)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6)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6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
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3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裝置執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4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檔案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檔案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專案,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5
物業管理專案: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業主):______________
棟層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公司: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採取必要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的安全,並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築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築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裝置(建築、電氣、給排水、採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裝置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管理公司部協商,並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採用不鏽鋼或噴塑支架,
委託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並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託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受委託人/公司(簽章) ____物業管理公司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 型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二、裝置執行: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五、綠 化: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七、保 安: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八、消 防: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小修和急修:
小 修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急 修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十、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 動 車
1、__________2、__________
非機動車
1、__________2、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_2、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定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
五、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
乙方簽章:____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年 月 日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群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_____人
C.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樓宇保潔
A. 主樓__________層 __________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__________樓電梯口; __________層 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綜合樓兩側樓梯、__________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人員編制主樓_____人、綜合樓及群樓_____人
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綠化
1. 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_____人
3.綠化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_____人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9) 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5)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6)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6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0
甲 方: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將在建造酒店,為能夠有效採用現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儘快按投入硬體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託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並願意接受委託經營管理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託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於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曆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託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採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體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後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後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後,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諮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體標準的確定(按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裝置設施配置、裝置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1.9“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體建設、物資採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於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體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併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並享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裝置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裝置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傢俱、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並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網際網路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託
甲方委託乙方以? 酒店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並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託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託,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託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乙方承諾在酒店硬體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後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體執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範、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並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並已基本瞭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後,有義務有責任遵照並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體標準的確定(按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裝置設施配置、裝置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為利於酒店日後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並提供諮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稽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裝置的配置、安裝、佈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定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範化管理運作軟體;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範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範、接待程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並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並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並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路及遠端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採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並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檔案用表式樣清單;
6.23提供並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採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並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絡,但採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並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平頂山市安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平頂山市絹紡廠家屬區衛生保潔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及物業企業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座落位置:平頂山市體育路中興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戶左右。
二、委託管理服務的內容及標準:
1、按幢設定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2、住宅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日清掃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潔1次;及時清除小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區內公共雨、汙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三、委託管理形式
委託管理形式為全權委託,統一管理服務,獨立經營。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財政撥款,轉賬支票,支付金額:
五、委託管理期限
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2
簽訂地點: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物業管理委託給乙方管理。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獨立履行《公司法》所賦予的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承擔合同簽訂前甲方的債權債務。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坐落位臵:
建築面積:
第三條、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保定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四級。
(三)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接手後,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辦理相關的領房手續。
2、_______小區_______樓六部電梯於20__年2月1日保修期已過,需由甲方重新簽訂維保合同,日期為20__年2月1日至__年1月31日。每部電梯維保費用為肆仟元,六部電梯合計維保費用貳萬肆仟元整。維保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甲方派專人檢查。
4、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在乙方進行管理前遺留的房屋質量、設施裝置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承擔全部費用。
6、提供規定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
7、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
8、將屬於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業全權委託乙方進行統一管理,以便利於社群的整體建設,並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比例根據責任輕重、收益大小雙方議定)。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可以要求乙方協助。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11、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經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費。同時,甲方不再受理盛世華庭小區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滿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叄拾萬元(但必須在成立業主委員會後生效)。
乙方權利義務
1、協助甲方處理、協調遺留問題,並積極開展相應工作。
2、乙方在於甲方簽定承包合同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30萬元整。
乙方從20__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承包費(20__年2月15日至__年2月14日的費用);乙方從20__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承包費(20__年2月15日至20__年2月14日的費用);
乙方從__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繳承包費(20__年11月15日至20__年11月14日的費用)。
3、新簽訂12#、15#樓六部電梯維保合同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日期為20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萬貳仟元做為維保費用。(__年8月31日以後,所有電梯維保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負責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5、業主委員會成立日期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內成立業主委員會。
6、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約定上繳甲方承包費用(三年)。
7、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增補改進相應的管理條例,並依據條例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8、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華庭小區未售出的商業門臉、住宅、車庫、車位。甲方提取銷售金額的千分之五做為乙方的銷售佣金。
9、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0、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環衛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11、按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收取水、暖、電等相關費用,並向業主提供採暖服務。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納暖氣費及其它相關物業費,但由乙方少量供氣。
1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嚴重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公共設施及房屋的維修
保修期過後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合同終止:
盛世華庭小區由業主委員會和社群委員會共同組織、選聘和決定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七條、售後維修
1、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接到業主維修報告、或在第一時間發現業主房屋和公共裝置需要維修時,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通知工程部專職維修員。維修員根據物業反饋資訊,確定責任施工單位,按物業和業主約定的時間立即組織安排。
2、售後維修時,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和物業、業主三方共同進行。在明確業主和責任單位維修責任後,維修滿足設計、規範要求並已維修完畢後,在維修單上三方共同簽字。維修單應妥善保管、存檔。(售後維修流程見附件5)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並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3、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違約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4、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5、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期限自__年11月15日起至20__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為三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3、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終止。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簽訂新的物業合同。
4、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劃分責任,由責任方做善後處理。
5、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小區住宅、為住宅配套的建築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汙水泵、水箱、寬頻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戶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裝置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圍牆欄杆。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杆及外建築外牆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群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託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並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託,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後為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採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採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徵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____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並在進駐後儘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戶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並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採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路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於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__元/m2(不帶電梯)或__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採取“先服務後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稅後,提取8%作為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後的結餘部分,應該用於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自行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戶,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採暖費為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後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並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並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並由開發商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捲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司法程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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