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合同 > 聘用合同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精選5篇)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 篇1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精選5篇)

甲方(用人單元)稱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休息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憑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休息法》和《天津市實施休息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同等的底子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牢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此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休息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憑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授權委託書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休息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付出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付出工資。無故拖欠或不付出工資的,除全額付出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稱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付出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凌駕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經典詩句不凌駕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凌駕一小時;因特別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凌駕三小時,每月不凌駕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三、甲方包管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休息法》和本市有關規定付出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型別為用工合同。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後,工資待遇另行商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以及各項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要求,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因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造成一定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工作、完成甲方任務的前提下休息和休假。休息、休假時乙方離開施工場地或住地外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安全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工作時,必須按照本崗位安全要求,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上班;若乙方因不遵守安全規定,不穿戴安全防護用品,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後,甲方按照考勤發放工資。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證》等崗位證照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 篇3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為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第一條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職務(工作)。

第二條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協議期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在乙方嚴格按協議完成工作後,必須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聘任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實施專業管理,並有權進行考核。

第四條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有權獲得勞務報酬。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應結合甲方需求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需加班的時間另行規定),每階段工作完成後必須將工作進展情況如實地報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間以及聘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對公司技術資料、成果及其獲悉的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洩露給他人或甲方的競爭單位。

(五)乙方受聘於甲方後,原則上不應再為其它企業提供服務,如遇極其特殊的情況需要為第三方服務時,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其它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由於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勝任所聘職務(工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超過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條第2項的情形需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後方能終止。第七條除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所述解除協議的情形外,甲乙雙方若需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由雙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同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條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寄送相關檔案、通知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的,對方可視為未變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由未盡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訂的所有用人合同、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 篇4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為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第一條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職務(工作)。

第二條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協議期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在乙方嚴格按協議完成工作後,必須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聘任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實施專業管理,並有權進行考核。

第四條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有權獲得勞務報酬。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應結合甲方需求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需加班的時間另行規定),每階段工作完成後必須將工作進展情況如實地報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間以及聘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對公司技術資料、成果及其獲悉的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洩露給他人或甲方的競爭單位。

(五)乙方受聘於甲方後,原則上不應再為其它企業提供服務,如遇極其特殊的情況需要為第三方服務時,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其它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由於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勝任所聘職務(工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超過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條第2項的情形需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後方能終止。第七條除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所述解除協議的情形外,甲乙雙方若需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由雙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同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條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寄送相關檔案、通知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的,對方可視為未變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由未盡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訂的所有用人合同、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聘用書面合同 篇5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為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第一條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職務(工作)。

第二條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協議期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在乙方嚴格按協議完成工作後,必須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聘任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實施專業管理,並有權進行考核。

第四條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有權獲得勞務報酬。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應結合甲方需求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需加班的時間另行規定),每階段工作完成後必須將工作進展情況如實地報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間以及聘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對公司技術資料、成果及其獲悉的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洩露給他人或甲方的競爭單位。

(五)乙方受聘於甲方後,原則上不應再為其它企業提供服務,如遇極其特殊的情況需要為第三方服務時,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其它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由於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勝任所聘職務(工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超過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條第2項的情形需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後方能終止。第七條除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所述解除協議的情形外,甲乙雙方若需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由雙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同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條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寄送相關檔案、通知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的,對方可視為未變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由未盡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訂的所有用人合同、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