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契約書(精選25篇)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
方x x x(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x x x(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x x x(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餘款x 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
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
賣方:
賣方銷售顧問:
營業地點:
買方資訊買方買方全稱:
身份證號/公司登記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郵箱地址:
單位代理人全稱:
單位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代理提車人代理提車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提示:為規避風險,建議買方親自提車為宜,否則買方簽署本合約同時,須簽署委託代理人提車的授權書或已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一、 購車約定:買方訂購之新車及有關事項如下品牌: 產地: 數量: 輛 交車地:賣方營業地點車名: 車型: 車身顏色: 車輛首次上牌區域:車源:□合約訂車 □已有現車 預計交車時間: 年 月 日17:30時前 付款方式:□現款 □按揭
二、 合同價 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合同價包含以下專案:
(1)上述車輛;
(2)選裝專案:
(3)代收代付款項:□按揭服務費 元 □代辦上牌服務費 元 □購置稅 元
2.其他約定:
三、付款約定
1.簽署本合同之日買方向賣方支付預付車款¥ 元;
2.買方辦理提車前應向賣方付清本合同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車款(貸款的車貸須到賬)、選裝專案款、代收代付款項等;
3.買方如為按揭購車,買方車貸履行情況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在買方貸款劃轉至賣方以前,賣方有權拒絕交車。
賣方銷售合同章:
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買方宣告:
買方(個人簽名/單位蓋章):
單位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3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轎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4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生產國及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數量
車架號
單價(人民幣)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備註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 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可扣除定金),大寫 元,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 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專案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說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地點:
附件: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初步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購車發票□; (2)合格證□ ;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
外觀及漆面
燈光
天線
CD/VCD
營運證
內飾
反光鏡
CD/VCD
千斤頂
強保單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點菸器
商保單
制動
雨刮器
點菸器
儀表盤
車牌號
手剎
發動機、離合器
鑰匙及遙控器
天線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機動車登記證書
排擋
門窗鎖及車窗
隨車工具
保養油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行駛證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交接完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宣告:僅供參考,不能作為您的決定或行為的支援依據,使用前與律師協商,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5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甲、乙主保證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保證將質量合同、手續齊全的車輛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乙方所購車輛品牌、規格、數量、總價如下表: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額: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項總金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不低於總車價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額合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3、規定在180天內付清剩餘分期款20萬元,如有違約扣違約金1萬元。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三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_年_月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證件型別: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7
小轎車汽車買賣協議書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______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檔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________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________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時,甲、乙雙方在對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分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2)代辦按揭□(3)代辦保險□(4)代辦上牌□(5)代辦裝潢□(6)代辦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江蘇省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範圍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______.
2、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許可權,全面負責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為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3、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______輛(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6、商標屬於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
1、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3、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4、乙方為銷售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援。
5、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並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為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檔案,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洩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2、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後服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2、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使用者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使用者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3、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4、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後服務之費用。
5、對於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於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後,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0
附件
編號:
上海市汽車買賣合同
示範文字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制定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買受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示範文字的內容並瞭解有關情況。
二、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銷售方向買受方出售的新車,不包括二手車。
三、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合同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或增補。
四、為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
五、本合同示範文字自20__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後未規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當事人在使用中發現問題,可隨時向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反映。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地址:
上海市虹口區唐山路535號2樓 郵編:200082
電話:
電子郵箱:
合同編號:
上海市汽車買賣合同
(20__版)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 自排/手排:
車輛型別: 品牌型號:
產 地: 生產者名稱: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出廠時間: 排 量:
尾氣排放標準: 外廓尺寸:
核定載客: 核定載重:
其他: 。
第二條 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大寫 。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稅及車船稅、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 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 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 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稽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
住 所: 郵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程式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程式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2)合格證 □
(3)產品使用說明書 □
(4)三包憑證 □
(5)維修保養手冊 □
(6)修理者網點名冊 □
(7)海關證 □
(8)商檢證 □
(9)機動車保險單 □
(10)購置稅憑證 □
(11)車船稅憑證 □
(12)臨時牌照 □
(13)行駛證 □
(14)機動車登記證 □
(15)環保標誌 □
(16)驗車標誌 □
(17)其他
3.車輛外觀有無表面瑕疵:
4.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10)水箱(19)倒車雷達(28)DVD
(2)內飾(11)前/後橋(20)儀表盤(29)收放機
(3)輪胎(12)離合器(21)燈光(30)後備箱
(4)發動機(13)雨刮器(22)反光鏡(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14)門窗(23)點菸器(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15)玻璃(24)電子時鐘(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16)電動天窗(25)安全帶(34)備胎
(8)點火系統(17)空調(26)電動電線(35)
(9)懸架系統(18)導航(27)CD(36)
5.搖控器 個。
6.車鑰匙(卡) 把。
7.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8.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說明: 。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1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賣人): 聯絡電話: 住所(址):
乙方(買受人): 聯絡電話: 住所(址):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住所(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國產車 口 進口車 口)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顏色:
第二條 價款與數量:(本合同計價單位:人民幣)
車輛單價: 元,數 量: 臺。
車輛總價: 元,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元整。 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 元,並在 日內付清車價款。(定金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首付款以銀行批准函為準),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 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年 月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車上門 口
4. 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附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
數量:臺。
購車總價:元,大寫。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3
車輛買賣合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擁有的二手車過戶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過戶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要過戶的二手車的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顏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標準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徵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證號______)
車輛保險險種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車輛非重大事故車輛(重大事故包括泡水、嚴重撞擊、火燒、發動機改動等)
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由______承擔(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20%)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交付給______方(做好籤收手續),由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______方為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四)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同時______方付清過戶手續費。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五)如由甲方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交付地點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稅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資訊。
(二)甲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三)對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四)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二)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元。
(三)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過戶、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元。
(四)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五)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______ %(人民幣______元)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六)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並實際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附件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資訊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4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墓礎上,就二手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姓名: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車輛年檢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記日期:;行駛公里數:
車輛使用性質:口客運、口貨運、口出租、口租賃、口非營運、口其他。
車輛狀況: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口買方負責、口賣方負責、口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在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交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賣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宜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姐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 、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很成分。
3 、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 、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 、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澳成的一切報失.
2 、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 、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間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檔案:(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檔案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檔案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6
簽約地點: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車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銷售給乙方。
第二條 因資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銀行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並請求甲方為其貸款的擔保人。
第三條 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作為乙方貸款擔保人,甲方接受銀行委託,對乙方進行貸款購車的資信審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詳實證明資料配合甲方工作,並在貸款未償清之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場所對所購車輛進行交接驗收,並簽署《車輛驗收交接單》。
第五條 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為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三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交甲方儲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許可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附件1:同意書
附件2:擔保書
供車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附件1:
同意書
致:__________企業
鑑於____(購車人)與貴單位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購車合同書》購買壹輛______型號汽車一事,本人做為______(購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對春關係存續期間財產享有共同所有權,對債務亦共同承擔義務。為此,特向貴單位確認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購車人)將所購汽車低押給貴單位,作為先款購車所欠款的抵押擔保物。
二、本人願同購車人共同參與對銀行欠款的償環,直到對銀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償還完畢。
三、(若共同購車人與購車人系夫妻關係)倘若購車人與本人解除夫妻關係,除非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或經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協議書中專門註明該車輛所有權和債務的歸屬為購車人,否則不解除本人還款義務。
四、本人已詳細閱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過公證後上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同意書一經本人簽字或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同意人(即購車人配偶)__________(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擔保書
________自願作為汽車消費貸款購車人________的擔保人,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一、當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對由於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關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三、在購車人所簽署《購車合同書》終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擔保人地位,或解除擔保條款。
四、本人已詳細閱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擔保書一經本人簽字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現將 輛車轉讓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範文之合同範本:二手車轉讓協議書。
第一: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乙方將該車的產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全部買斷。
第二:甲方須保證該車證件齊全有效(包括車輛行駛證、購置證),無假牌、無假證,並且沒有抵押給他人,如經查實該在交通車管部門中檔案手續不齊全,甲方將退還所有的購車款給乙方。
第三:該車在 年 月 日轉讓前,甲方在外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四:在 年 月 日轉讓後,該車的支配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以後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在壹個月內辦理車輛轉戶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自負費用。
第五: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行駛證本,購置證本以及 .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8
甲方(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根據《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車輛情況
1、車型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行駛公里: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戶時間: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____________;車輛保險險種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為示):
□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費)證□養路費收據
□車船使用稅標誌□定編證(使用證)□營運證□□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3、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安全狀況良好,不得以車況為由中途退車。
4、甲方擁有該車的所有權,該車輛掛靠於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手續齊全。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應將購車款全部支付給甲方,此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三、過戶及相關問題約定
1、車輛的所有權自交付後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約定不辦理過戶手續。
2、車輛自交付以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謹遵合同的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的購車款後,需積極、及時的移交車輛的所有權,將車輛交由乙方佔有、使用;任何一方違約,須支付購車款的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五、補充條款
1、雙方確認合同簽訂時,車輛已實際交付買受人,車輛所有權及掛靠人均轉移至乙方;車輛轉讓後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管轄
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簽字有效,如發生經濟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簽訂地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地式貳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交易後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協議具有與本約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簽章)乙方(買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19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車輛程式碼:____________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排氣量: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合同車輛主要配置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書》(見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__________________□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須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經甲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特約維修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外,同時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規定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4.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導致車輛出現故障,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保修期中,出現質量故障在__________日內未能修復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則保修期予以順延。同時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生產廠家索賠。
7.由於人為損壞、使用、保養不當,或到公佈、指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9.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家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賠償損失、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關證明。
7.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8.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乙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__________檢測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日間)__________(夜間)
傳真號碼:__________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2.乙方聯絡資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日間)__________(夜間)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3.以上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不作為重要事項的通知方式。
4.由於乙方改變通訊方式,令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提車的,甲方有權保留乙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甲方可以不為乙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對商品車輛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___。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2)合格證□(3)報關證明檔案□(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6)保修卡□(7)簡易操作手冊□(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專案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後,買賣雙方應當場簽訂本交接書,簽署後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甲方)轉移到買方(乙方)。
8.本交接書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3)代辦保險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1.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險種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合計: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2.代辦上牌
養路費: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元。
3.代辦裝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元。
5.委託勞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費用:乙方預付□ 完成委託事宜後乙方在車輛交接時支付□。
三、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四、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限順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0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鑑於購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注意事項:
1、購車人在購車前最好要先看到業務員的授權書或介紹信,以明確業務員的真實身份,而不僅僅是看名片。購車人在購車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銷售商單位實地檢視一下銷售商的規模、實力、檢查一下其營業執照的原件,以確認銷售商的身份和資信狀況。
2、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檔案;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3、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4、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
5、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最好要明確製造地,因為現在跨國汽車公司都已實現全球採購製造,在泰國、馬來西亞製造的與在日本、美國本土的質量、價格都會有很大的差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範本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姓名(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2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裝置、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專案,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檔案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檔案: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效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絡、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3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證件型別: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
車輛單價
車輛總價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代辦按揭□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第十條其他
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字,印製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範文字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字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5.本合同的紙製文字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製
汽車買賣契約書 篇25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聯絡電話:住所:
乙方:聯絡電話:住所:
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住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____發動機號:____車架號:____顏色:____
第二條價款與數量:
車輛單價:_元,數量:_臺。
車輛總價:_元,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元,並在日內付清車價款。
2.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元。
3.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元。餘款計人民幣_元,於_年__月__日前支付。
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___元。餘款計人民幣__元,於_年__月__日前支付。
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_年__月__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50公里口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屬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附屬檔案: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____乙方代表人: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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