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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砂石買賣合同(通用3篇)

建築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建築公司砂石買賣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築用砂石料買賣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國家標準□/14684-20__《建築用砂》

□/14685-20__《建築用卵石、碎石》。

2.行業標準52-20__《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測方法標準》。

3.其他:。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與數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乙方送貨。甲方自提。其他:。

3.交付地點:。

第四條驗收

1.乙方送貨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運的,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在日內做好驗收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砂石產品質量保證書》。交貨時,甲方應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出具驗收單。

3.甲乙雙方對砂石料質量有異議的,需要對砂石料進行物化檢測的,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檢測,並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根據檢測結果協商處理。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驗收期間內將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於通知的,視為所交付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元。

款項支付:

①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②其他方式:。

③乙方供貨結束日內,甲方付清餘款。

2.雙方經自願協商採取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

□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後仍不能達標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額的%計算。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價款的%計算。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對履行本合同期間砂石料價格變動的約定:。

2.。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檔案、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註明檔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並將影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4、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2

總承包人:(簡稱甲方)

分承包人: (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並保證以誠信、敬業和積極的態度與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確保本工程的圓滿竣工;另鑑於乙方已對工程現場環境、地質條件、招標檔案、本合同及所有有關資料進行了全面細緻勘查和研究,已對工程施工所有費用進行了詳細研究和計算,並已對甲方有關專案管理制度規定充分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後勤管理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 生活區、臨建宿舍管理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天亮燈。不大聲喧譁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藉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專案部規定的“七不”規範。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治安、消防管理協議規定處罰。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休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工地治安、消防管理規定處罰。

6、生活區嚴禁隨地大小便。

7、生活垃圾,剩菜剩飯應倒在指定地點。

8、廁所做到專人清洗,每天不少於兩次,同時經常噴藥,消滅蚊蠅。

9、辦公室、職工宿舍、及時清掃,棉被、物品須摺疊,堆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

二、 食堂管理

為了加強食堂管理,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訂以下制度:

1、食堂炊事員應做好自身健康檢查後方可上崗,並應做好區域內的清潔工作,講衛生、“滅四害”。

2、就餐人員買菜須排隊,禁止插隊。

3、蒸飯一律用飯盒,並放於指定的蒸盒內,嚴禁亂放亂拿。蒸飯車內不能蒸菜。

4、開水箱開水只供飲用,為保證開水供應,不準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熱水。

5、不準買賣變質、黴變食品,不亂倒剩飯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價預先通知,每月公佈伙食帳目;聽取職工全理化建議,提高伙食質量。

7、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後,應整理好柴草,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8、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9、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10、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範配備安全滅火器,並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11、食堂炊事員需接受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12、餐具、刀具等應定時消毒,並做到生、熟分開。

13、食堂葷菜需經登記檢驗,質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類、禽蛋、水產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鮮期。

14、食堂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上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級做到“三白”工作。

15、食堂公共場所要時刻保持衛生整潔,並備有滅蠅、滅鼠設施。

16、食堂禁止出售腐敗變質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餚均需做好食堂留樣記錄。

17、專案部每月組織兩次對食堂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有關制度進行獎懲。

三、 違約責任

1、在宿舍中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300元/次;

2、在宿舍中嚴禁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也不得在宿舍區生火取暖,否則,對責任人違約金處罰20__元/次;

3、宿舍中禁止對電源線進行私拉亂接,準用的取電插座(不得多於2個)應走線規範且接頭無導線裸露,否則,發現多一個取電插座對施工隊班組違約金處罰100元/個;發現一處室內電源接頭無絕緣保護,對班組違約金處罰50元/處;取電電源線禁止使用花線,否則,對施工隊班組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宿舍無人時,應關閉一切用電器具,否則對班組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4、宿舍中禁止隨意亂扔菸頭和火源(如火柴頭),禁止臥床吸菸,各班組必須製作統一的吸菸箱,吸菸人員需將菸頭埋入吸菸箱砂土中,否則,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元/次;

5、在現場宿舍中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否則,將對違章者違約金處罰600元/人?次:現場宿舍中嚴禁酗酒: 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0/次;

6、在現場宿舍中不得留宿非本工地人員,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100元/人?次;男女工人(無婚姻關係)不得混住一屋,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0元/人?次;

7、嚴禁帶人進入宿舍嫖宿或從事諸如此類的醜惡活動,否將對責任人違約金處罰1000元/人?次:並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室內物品佈局合理有序,床鋪上的被褥摺疊擺放整齊。

9、室內的衛生要經常打掃,有專人負責,地面及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

10、天窗的玻璃要擦拭明亮,保持室內無蚊,無蠅、無蟑螂和空氣流通。

11、臉盆、毛巾、被子、牙具等生活用品要擺放一致,做到一人一盆、一條毛巾、一塊肥皂,杜絕共用毛巾、臉盆、水杯等。

12、床鋪下嚴禁存放破鞋等廢棄物,避免產生黴菌,以保持鋪下衛生。

13、室內有專人進行打藥、消毒,嚴格控制傳染病發生與流行。

14、禁止留宿逃避計劃生育、違法犯罪及其他無關人員。

15、禁止私拿他人物品及盜竊他人財物。

16、禁止臥床吸菸、玩牌、打麻將等與賭博有關的活動。

17、禁止濫拉濫接電源,使用無罩電扇、燒電爐等存在在安全隱患的用電器具。

18、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存放。

19、節約用水用電、便後即時沖洗,不使用易堵塞下水道的報紙等物,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

20、宿舍要做到人走關窗熄燈鎖門。

21、乙方應保證食堂、宿舍衛生,不得發生食物中毒、煤氣中毒事件,宿舍床鋪乾淨,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違反以上規定8-20項之一者,除給予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處以200—5000元違約金罰款,嚴重者責令退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違約食堂管理規定之一者,給予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處以200—5000元違約金罰款,嚴重者責令退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其他

1、上述各條雙方按月、季、年進行檢查,以保證責任協議的實現;

2、本協議條例規定由甲、乙雙方人員共同監督執行;

3、乙方不能認真執行後勤管理協議書或發生上述違約事件,視具體情況按施工合同及本協議書中所約定的相關條款給予違約處罰;

4、未盡事宜雙方應相互協商解決。

總承包人(蓋章): 分承包人(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建築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_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如果甲方為法人單位):

簽約代表人(如果甲方為法人單位):

合同聯絡人(如果甲方為法人單位):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 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 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 %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甲方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技術規格書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檔案的著作權屬於甲方,乙方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檔案,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檔案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2.乙方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檔案的著作權屬於乙方,甲方可因實施工程的執行、除錯、維修、改造等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檔案,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檔案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乙方在工程設計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4.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和保密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傳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報獎項時等情形下公佈有關專案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應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後,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並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十條的約定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並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後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不可抗力發生後,合同當事人均應採取措施儘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工程設計檔案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後仍不能滿足國家現行規定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乙方催告後,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超過 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因本工程專案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並形成書面協議。

4.合同解除後,甲方除應在約定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乙方支付由於非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導致乙方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爭議評審

當事人是否同意將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

合同當事人約定採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則,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合同當事人應當自 爭議發生後 天內共同選定爭議評審員。

雙方約定選定三名爭議評審員,其中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託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評審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擔一半。

(2)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相關法律、技術標準、行業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後 天內作出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3)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作出的書面決定經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採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6.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檔案、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後第 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檔案、資料等資料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檔案、資料等資料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後的第 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字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