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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勞務合同十一篇

出國勞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出國勞務合同十一篇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工資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回到_________,由甲方透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帶給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光帶給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帶給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帶給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帶給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我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工作時光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一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休假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帶給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甲方權利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光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狀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光為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狀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光,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狀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帶給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光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推薦。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1、服務期為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能夠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下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光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能夠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職責,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務必承擔職責,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帶給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症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出國勞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中介方:

執照註冊號(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乙方委託甲方介紹出國勞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事項和具體要求

1.1甲方負責介紹具有對外勞務經營資格或具有境外就業中介資格的單位與乙方簽訂出國勞務或境外就業合同。

1.2甲方介紹的單位必須具有對外勞務經營資格或具有境外就業中介資格,具體事項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1.3甲方介紹的單位已經與甲方簽訂勞務中介委託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對方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

1.4甲方介紹的出國勞務事項,已經甲方查證對方相關資料,確保其真實、合法、有效。

1.5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長介紹相關勞務,乙方的特長為:。

1.6乙方意向出國勞務的國家為:

1.7出國勞務事項由乙方承擔的總費用在內(含被介紹方收取的費用)。

1.8乙方出國勞務的年收入不少於萬元人民幣。

1.9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在天內與有權單位簽訂出國勞務合同,並在天內辦結各類出國勞務或境外手續,出國勞務或境外就業的具體時間在年月日前。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2.1甲方必須具備向有對外經營權的企業提供勞務中介的主體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交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2.2甲方有義務向被介紹方索要與其主體資格、簽約專案、信用狀況等相關的證、照、證書、檔案及資料,並通過相關渠道進行核查,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紹。

2.3甲方向乙方介紹的單位,必須符合乙方的委託事項和具體要求,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示被介紹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出國勞務專案及相關證明材料。本合同簽訂後,應當向乙方提交被介紹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出國勞務專案及相關證明材料。

2.4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介紹本單位和被介紹單位的相關資訊,包括主體資格、專案實情、履約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狀況等。

2.5甲方有權查證乙方主體資格,對不符合出國勞務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與其簽訂出國勞務中介合同。

2.6甲方履行本合同後,有權全額收取本合同約定的佣金。

2.7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的個人資訊保密。

2.8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溝通

3.1乙方有義務如實向甲方告之與出國勞務有關的個人資訊,包括個人履歷、身體狀況、履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等。

3.2乙方必須符合出國勞務的相關條件,並配合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查證相關資訊,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要求籤訂本合同。

3.3乙方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甲方及被介紹方的相關資訊,包括主體資格、專案實情、履約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狀況等,並有權索要相關證明材料。

3.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3.5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向甲方繳納佣金。

3.6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的資訊保密,不得將已得知的資訊告之他人或用於謀取利益。

3.7乙方有權拒絕繳納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四條佣金數額及結算

4.1本合同的佣金總額為元人民幣。

4.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付給甲方佣金元人民幣。

4.3甲方介紹乙方與被介紹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4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與被介紹方簽訂合同的,甲方退還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條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5.1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應當誠實、全面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涉及合同事項的變化,應當在5日內通知對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內容。

5.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不履行或解除本合同。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出不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除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提出時,應當退還已收取的佣金,乙方提出時,應當全額繳納佣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事項,依照本合同佣金全額的5%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2甲方提供資訊不實、不盡職守或誤導乙方簽訂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與被介紹方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後,被介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退還已收取的佣金,承擔佣金全額5%的違約責任,並承擔乙方由此所產生的實際損失費用。

6.3甲方的行為被行政機關認定屬於行政違法的,雙倍退還已收取的佣金,並承擔乙方由此所產生的實際損失費用。

6.4不屬於甲、乙雙方主觀因素,致使乙方不能與被介紹方簽訂合同的,甲方收取相關勞務費用100元人民幣,不承擔其它項違約責任。

6.5因乙方因素不與被介紹方簽訂合同的,乙方應全額支付合同約定的佣金,並承擔佣金全額5%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處理

7.1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調解;若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南通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7.2甲方如敗訴或被行政機關確認行政違法後,不履行判決(裁決)或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時,負責保管信用保證金的部門可以依據生效的判決(裁決)、處罰決定書或有管轄權的部門認定的文書從已繳納的信用保證金中先行給付。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附則

9.1與本合同相關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專案檔案等證明材料一併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9.2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送交屬地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9.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出國勞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_________。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目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構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元與20%_________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在現場支付。

4、_________元與_________國_________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國勞務合同 篇4

派遣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被派遣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檔案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國勞務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總 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 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專案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專案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專案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專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專案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1.人員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推薦合同樣本

·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階工程師

(8)授權代表

(9)副授權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資遞增____ %。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員在夜間工作或加班,應商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 小時。

2.夜間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9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甲方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3.小時工資按下式計算: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1.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後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稽核批准。

3.工資單審批後,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乙方。其中:____ %電匯至________銀行營業部乙方公司帳號;____ %支付給乙方公司工地授權代表。若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按欠付款總額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中國________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乙方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甲方負責為人員交納專案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2.人員應享受專案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甲方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______ (______/12)=休假天數

5.因工作需要並應甲方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度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甲方支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1.甲方在每批人員抵達崗位後,即應向乙方授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第十三條 動員費

1.甲方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第十四條 保 險

1.乙方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甲方應隨同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2.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以避免甲方為人員在專案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1.甲方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乙方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 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 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 至____ 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沐浴、衛生、洗衣裝置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臥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專案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並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3.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經雙方工地授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 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按( )項仲裁。(1)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 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國勞務合同 篇6

出 國 勞 務 合 同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工種:                     

身份證號碼:                           護照號碼: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     (市)縣,聯絡電話:                     

國內聯絡人:               ,緊急聯絡電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考慮到工程所在國的有關法規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工程承包勞務派遣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薩克勞務事項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勞務合同,雙方按下述條款簽訂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條件

1、乙方將按本合同中的條件並遵守甲方頒佈的工作規章制度和守則在哈薩克受甲方聘用為建築工人。在本合同履約過程中,乙方從事甲方現場安排的專業施工勞務工作及臨時性的勞務工。

2、本合同期限為壹年(可續簽),自乙方進入哈薩克境內日起至合同期滿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薩克飛回中國境內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終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態度良好可續簽合同至完成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工程任務完成。對工作表現出色的員工,公司將在專案完工後給予一定的現金獎勵。

3、乙方須保證自己身體健康,出國的身體檢查並不是乙方身體健康的唯一依據,如有體檢中沒有體現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須向甲方說明,否則即認為乙方身體健康並符合下列要求:

(1)雙眼裸眼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

(2)沒有患重大疾病的歷史,無傳染病、器官、或肢體無嚴重缺陷或病變;

(3)沒有傳染性肝炎、高血壓、肺結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傳染病以及必須經過特殊醫療裝置才能檢查出來的疾病;

(4)沒有動過肢體、頭部、臟器等方面的手術;

4、乙方須通過哈薩克入境後的體檢,適應哈薩克氣候、能夠從事工業建築、安裝生產等工程施工,能夠遵守在國外一年的工作時間。

5、具有團隊精神,合作意識強;無犯罪前科、無吸毒史,對中國以及哈薩克法律都能遵紀守法。

6、服從甲方工作組織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職工作。

7、在本合同結束或簽證到期後,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搭乘預定的離境航班回國。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於哈薩克境內,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民俗,不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勞動報酬及支付

1、工資標準:技術標準以現場實際考核為主

工種:     ,月薪       元,工資結算時按實際出勤工日換算後計取應得工資。

應為有經驗的該工種人員,從事至少2年以上相應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現出明顯不具備上述條件,被相關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資按4000元計。

2、工資起薪時間為:從抵達哈薩克現場報到之日開始。

3、工資發放:每月結算,壓三個月後按月發放。

4、工資總結算時間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國時結清所有工資。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服從工作安排、曠工、怠工、罰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資。若因乙方出國前未經甲方考試,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適應國外技術工種工作,由甲方按雜工安排工作,工資按照雜工計發。

6、乙方工資發放地點在中國境內,由人民幣進行結算,乙方所得收入為稅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薩克需要部分小額生活費用,按人民幣與當地貨幣當日匯率,換算成當地貨幣後發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借支金額在工資發放時扣除。

7、工資結算依據考勤榜、本合同約定、工地規章制度綜合評價,每月一次。考勤榜公佈的內容,乙方如有疑慮有權且應當在48小時內到甲方處核對,逾期未提出核對,即為雙方確認考勤榜公佈內容為最終結算依據。每月工資確認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簽字認可,逾期不簽字視為預設。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時,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時間計加班,加班按小時累計加班費 (超出規定休息日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將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9、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但乙方擅自離開工作面,或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醫療證明的情況下病假、休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時間由現場最高管理人員確認,曠工期間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還將接受50元/小時的工資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曠工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的權利。

三、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乙方出國的入境、工作準證和居留手續和歸國的手續辦理,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國(地區)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合同有關的規章制度進行培訓。

2、甲方組織或指導乙方參加出國前的考試與體檢,負責辦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續。

3、甲方負責乙方為甲方在哈薩克工作時間內的交通費用。一年合同期滿,乙方圓滿履行完本合同時,甲方負擔乙方往返機票費用(航班和艙位由甲方選擇),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過規定標準(往返),費用自理。

4、乙方為甲方在哈薩克工作時間內,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衛生裝置、生活設施等。為了統一、有效管理,住宿條件由甲方按工地情況統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絕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5、甲方在工程現場向乙方供應一日三餐的集體伙食。

6、甲方為乙方在一年勞務合同期內提供良好的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提供個人必須的勞保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護欄等。人為損壞或遺失,則乙方照價賠償。

7、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限量標準的生活用品:床鋪及床上用品(床墊、被蓋、枕頭)一套。乙方自備個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據自身條件自備生活常用藥品。

8、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成生產活動所需材料、裝置和生產機具。

四、乙方職責

1、 乙方應當保證具備完成相應工作所要求的各項技能,保證身體及精神狀態良好,以積極的態度優質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如果由於乙方隱瞞個人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偽造技能證書被甲方發現,無論協議是否簽訂,甲方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不得隱瞞在國內的各項犯罪記錄以及以往國外工作中的任何違法、違紀和參與任何形式罷工記錄的歷史記錄。一旦乙方隱瞞事實之行為被甲方發現,無論協議是否已經簽訂,甲方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應服從甲方外派的統一時間安排,如果在辦理完簽證或購買機票後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國外工作期間因個人原因回國的,前期所發生的各類費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辦理勞務簽證的費用為20000.00元人民幣)乙方承諾由自己承擔二萬元。

4、乙方在出國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業主及甲方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例如:嚴禁飲酒及帶酒進入工地),自願服從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國時間的統一安排。

5、乙方應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項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自覺維護國家及甲方的聲譽和形象,保護國家及甲方利益,愛護工作裝置和生產工具。

6、乙方承諾自己不私自串崗,不非傷病缺勤,不離隊,不打架鬥毆,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滯留,不消極怠工,更不能惡意煽動,上述行為導致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乙方須服從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與自身專業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臨時做普工、勤雜工及其他工種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從事專業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額外的工資待遇要求或拒絕接受此項工作或消極怠工、曠工。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會為第三方工作,不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經營性或非經營性活動,若有發生,乙方自願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並堅決遵照執行甲方在哈薩克實行的工資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甲方將停發當月工資。

10、嚴格按照圖紙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憑自己意願隨意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

11、乙方須充分認識到在國外團結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對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須持證上崗、安全施工。嚴禁拉幫結派,擾亂工地秩序,員工間無法解決的內部矛盾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嚴禁出現醉酒鬧事、打架鬥毆事件。  

12、乙方須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乙方無權選擇工作地點和小組。乙方應聽從指揮,準時上崗到達工作面,不遲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鬨。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時間變動和調整為藉口無故曠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資和待遇。甲方有權根據施工情況將乙方調往不同的工作地點,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點的變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自行承擔回國的費用。如果既不提出終止合同自行回國,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點,屬於曠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薩克同行業中已具有很高的競爭力,工資標準及發放的辦法在合同中作了規定,乙方簽字後即表示同意。乙方有義務對自己的工資標準及本合同的全部內容保密,乙方的工資標準只能有甲乙雙方知情,不得告訴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對自己工資保密不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乙方三個月工資金額的賠償責任。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後,雙方均嚴格執行合同約定,乙方承諾不與當地其他中國工人或其他國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資,因乙方攀比工資違約提出要求,乙方應當按本人三個月工資金額向甲方賠償損失。

15、若違反合同規定和甲方現場管理制度,乙方自願承擔以下責任:賠償、停工、扣薪、每次不超過20__元人民幣的罰款等。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將乙方開除並遣送回國,並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6、乙方在國外發生的傷亡或非因工負傷事件,在當地處理完畢,回國後不再以此與甲方發生任何糾紛。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當地常見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醫生證明,甲方承擔醫療費用70%,乙方承擔30%。

2、乙方病休有醫生出具證明,不做曠工處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間工資。凡乙方私自在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連續病假超過20天或在一年中累計病假超過30天或需要任何持續性治療(工傷除外),甲方可勸其回國,費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經甲方書面批准,無正當理由按曠工處理。

六、工傷、意外身亡的賠償

1、甲方為乙方在為甲方境外工作期間內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其費用,保險額度為50萬元人民幣。

2、若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經過相關部門鑑定屬於工傷的情況下,且經有關方面查證事實屬非當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負擔醫療費,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幣的工傷工資(須有醫生證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扣除甲方實際發生的各種費用後,全部轉給乙方本人或家屬。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殘)導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甲方不負擔醫療費用和工傷工資,也不負責索賠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傷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將按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並由保險公司進行一次性賠付,甲方會同國內派出單位指定專人將其遺體火化,並將骨灰送回中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於哈薩克勞工法所規定之內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傷性質死亡(如病亡),遺體火化及骨灰運送費用由甲方負擔,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補償。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傷殘或死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5、當保險公司或甲方根據哈薩克政府部門指示或按照工傷賠償有關規定支付了工作工資或對工傷死亡、永久性身體殘疾支付了一次性賠償金後,甲方不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和賠付。

6、無論何種傷殘或死亡,乙方當事人及家屬不得到有關部門(哈薩克政府部門、中國大使館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賠事宜的處理;若每發生一次則按5萬元/次進行罰款。

7、鑑於哈薩克的特殊情況,乙方在國外無論發生何種性質的病、傷、殘、亡事故,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乙方需全權委託甲方按照當地的法律和習俗辦理,乙方家屬(親屬)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各種授權和認證等檔案。

七、合同關係的終止

1、在合同期未滿或乙方應承擔的工作職責未履行完畢前,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協議,乙方自願賠償甲方所蒙受的損失且離境返程費用自己承擔。

2、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中存在嚴重隱瞞額欺詐行為,導致乙方在國外因身體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通知並終止合同,乙方回國費用由自己承擔。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並屢教不改的;乙方對甲方實施暴力、威脅、蓄意鬧事的;乙方連續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職守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觸犯了哈薩克有關法律法規,參加和組織任何黑社會或幫派性質機構,被發現有偷盜、賭博、嫖娼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甲方有權不給予任何通知並按法律所需進行調查後,立即解除僱傭關係,終止合同。

八、免責條款

1、由於境外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山洪等)、動亂、戰爭、軍變、核洩露及政府政策變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臨時停工、窩工,甲方將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資。如由於上述原因造成專案合同終止,甲方可以組織出國人員回國,甲方在結算出國人員工資後,甲乙雙方合同終止。

九、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保證認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任何時間內遵守紀律,不私自外出、服從領導,不幹私活,不煽動鬧事,不進行商品交易,不參與任何其他組織。若有違犯,按情節輕重接受經濟處罰,直至被辭退。由上述原因引發的意外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負。

2、乙方必須在出國前辦理在中國境內的社會醫療保險(如有)並在保期到期後馬上續保。如乙方沒有辦理或延誤了在中國境內的社會醫療保險,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抵哈薩克後,醫院證明患傳染性肝炎、肺結核、心臟病、性病、梅毒等病狀,不能通過體檢時,應立即回國,往返機票費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國,超過哈薩克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任何費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技術達不到要求、身體不適應、無醫生證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國、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約,要賠償甲方損失及自付往返機票。如國外工資不足以承擔相關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回到國內,乙方需在回國3日內償還甲方墊付款項。甲方保留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墊付款項的權力。

5、乙方在哈薩克觸犯法律,則由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為其作擔保等要求。甲方有權就乙方違法對甲方造成的經濟和聲譽等方面的損失提出索賠,並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並委託甲方保管乙方的護照及簽證原件。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通過借用手續,用完歸還甲方,遺失或不歸還者將罰款1000元人民幣。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階段性工作結束,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國,雙方完成結算工作,並在付清甲方確認的乙方工資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8、乙方需自行承擔的國內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護照費,防疫費、疫苗費、公正費、辦理面籤時生活費用自理。

9、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時間安排,如果在辦理完簽證或購買完機/車票後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發生的各類所有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10、甲方的招工資訊、乙方填寫的簡歷、乙方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發出的通知、處罰單、考勤榜、技術、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故意洩露。

11、雙方約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資50%標準計發(當月出勤及停工補貼天數之和不超過29天)。

十、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發生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乙方承諾在國外工作期間服從甲方的安排和處理,回國後可將爭議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相關內容後自動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手印):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卡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國勞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工資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工作時間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休假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甲方權利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乙方義務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症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出國勞務合同 篇8

出國勞務合同一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工作意願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簽證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工資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旅費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工作時間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休假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甲方權利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緊急情況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意外補貼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裁員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預付工資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責任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擔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症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不得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出國勞務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總 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 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本文由合同範本頻道整理。』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專案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專案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專案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專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專案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12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 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儀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應增加一輛。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甲方免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 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 至____ 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沐浴、衛生、洗衣裝置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臥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3.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乙方公司賬戶。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專案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並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賬戶。

出國勞務合同 篇10

派遣單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91)6號檔案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籤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籤視為確認。

甲方(章):乙方:

授權代表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住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傳真:傳真:

郵箱:郵箱:

出國勞務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乙方申請,甲方決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公司)進行勞務輸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為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屆滿乙方應立即回國並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縮短、調整或結束工作期限的權利。

第二條:出國費用承擔及出國履約保證金

2.1 乙方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

(1)辦理護照等出國手續費用人民幣13500元;

(2)單程去日本機票約人民幣3500元(按實結算);

(3)出國前三個月在國內的培訓費用人民幣1000元。

2.2 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還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出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除要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該出國履約保證金還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乙方不願出國;

(2)因乙方的原因而無法出國、不能出國;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導致乙方無法完成三年工作時間。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後,上述出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工作報酬及回國履約保證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報酬約定為:第一年每月為5萬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為6萬日元;加班報酬約定:第一年每小時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時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時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從上述報酬中扣除2萬日作為乙方的回國履約保證金,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該回國履約保證金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滿,乙方不願回國或因乙方的原因無法回國、不能回國;

(2)乙方回國後拒絕和甲方簽訂期限為三年的勞動合同或拒絕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國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以個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乙方嚴重失職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的條款而被甲方解僱。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三年後,上述回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義務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開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擔,國內的養老等社會保險金皆由乙方個人承擔,先由甲方代為支付,乙方回國後直接支付結算給甲方。

4.2 乙方從工作中獲得的任何技術、知識、資訊,均應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公開、洩露或提供給予他人,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三年。

4.3 乙方應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在出國期間不得有下列違約行為:

(1)觸犯法律,違反當地有關勞動或其他條例;

(2)參與或牽涉政治敏感性活動;

(3)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和作出有損甲方和日本公司聲譽的舉動;

(4)進行危險性運動或活動;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無法繼續參加工作的任何行為;

(6)牴觸或違反日本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方的授權代表、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並不影響其餘餘款的效力,合同雙方應協商修改有關條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機構提起針對對方的訴訟、仲裁或勞動仲裁。

第九條:雙方確認,本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以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籤訂的,雙方對合同內容理解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