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合同 > 勞務合同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通用12篇)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通用12篇)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衝電氣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准,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並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年2月日起至__年2月日止。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於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週一到週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週一到週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於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__年2月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2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商業祕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於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願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後,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事先徵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並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餘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鑑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後)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於____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資訊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於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併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並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並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託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係的條款,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係,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於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____日至____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後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後滿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後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並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上海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稽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每月_______元。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合同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合同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5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專案,

2、用工方式為 全日制。

3、工期為 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專案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專案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專案執行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裝置和所有材料的採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專案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專案有關人員核定籤認,專案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稽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後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後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後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後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汙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專案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專案負責人: 專案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務保護和勞務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務安全、勞務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務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務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務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務保護和勞務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務安全、勞務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務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務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務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8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的崗位從事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2、派遣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_______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稽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某某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民法典》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民法典》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10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型別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勞務人員總數 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並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於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於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

l、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地方稅務局監製的勞務費專用發票。

第八條違反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11

甲方__________(勞務派遣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實際用工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篇12

甲方(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二)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各類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政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應執行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三)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乙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甲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務派遣合同》(編號: )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