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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安全合同(通用6篇)

勞動安全合同 篇1

甲方:浙江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臨江東裕華庭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安全合同(通用6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防止建築施工現場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並根據JGJ59-20xx標準,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

一、目標:

1. 乙方班組施工現場不發生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一次不超過伍仟元的事故;

2. 施工現場安全工作達到杭州市標準化現場管理要求;

3. 不造成電力、通訊、市政設施等重大損害事故。

二、雙方責任:

為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職責:

甲方責任:

1. 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指示,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2.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專案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

明施工第一負責人,綜合協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度和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並付諸實施,以確保責任書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

3. 認真做好專案部三級的安全教育,並設卡存檔,做好施工現場安全臺帳資料;

4. 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場地要求佈置,勞保用品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生產經費必

須及時到位;

5.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存檔。

6. 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宣傳和張掛有關安全標語及警示牌。

乙方責任

1. 遵守六大安全生產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2. 熟悉並精通本工種業務技術。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團結協作,完成任務;

3. 二人搬運材料,要相互配合,協同工作;

4. 各種泥工機械要防護裝置齊全,專人帶證使用,不準擅自玩弄和拆除電氣裝置和各種防護裝置;

5. 宿舍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及使用熱得快、煤氣灶、電飯煲、電磁爐燒水燒飯;

三、獎罰制度:

上述安全生產目標和責任書中規定的各項要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工程施工結束時,由專案經理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評。

乙方完成各項指標獎人民幣伍仟元。如未完成指標或發生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裝置事故,則除一切後果自負,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本責任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工作有變動,接任人為當然負責人。

甲 方: 乙 方: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日 期: 日 期:

勞動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專案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定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範圍):

2、工期

工程專案施工期限: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3月 31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範、規程。

第三條 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在承擔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並達到以下目標:

1、杜絕重傷及以上級別事故。

2、負傷率控制在10‰以內。

3、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4、杜絕火災事故。

5、杜絕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絕交通事故。

7、杜絕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絕機械裝置事故事件。

9、杜絕管線破壞事故事件。

10、杜絕職業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條 甲方指定本專案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指定本專案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動部署。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應交由甲方審查、稽核或批准。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乙方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對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教育培訓記錄和簽字手續)交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符合要求的上崗證,自行承擔費用,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影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對進場作業人員認真進行身份核查,拒絕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同時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

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按需配置,併到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採購,確保質量過關。同時乙方要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同時為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防寒等防護用品。

7、乙方必須對進場員工進行工前和經常性安全教育,確保員作業人員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並完善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定期將資料收集齊全後必須報送甲方審查、存底。乙方對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須與甲方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8、乙方在安排作業人員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交至每一名作業人員。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週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乙方負有對雙方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義務。乙方接收後,視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完整齊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獨立的對工程承擔安全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xx)的要求正確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作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乙方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重大違章行為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同時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乙方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應當予以及時處理,消除隱患。甲方也有權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以消除安全隱患。

14、對甲方人員的指揮乙方無權拒絕,若甲方的指揮乙方能夠證明確屬違章指揮或者能夠證明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乙方可以暫緩執行,並報甲方複核。若甲方複核後查明不屬實,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揮,同時乙方應承擔停工期間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或轉崗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16、乙方進場的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驗收後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特種裝置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如乙方單獨辦理困難,甲方可協助辦理,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同時將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甲方對以上裝置的驗收並不免除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裝置,甲方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經濟處罰甚至勒令退場等措施。

17、乙方必須書面委託固定的爆破器材領取人員負責領取和退庫,並對過程使用安全負責。

18、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必須在開工前10日將書面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批准,改變方案時,必須重新報批。雖經批准,但並不能免除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19、乙方必須做好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採取一切嚴密、可行、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機械裝置免遭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對施工安全、工地相鄰關係獨自承擔全部責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損失或導致賠償的,乙方應全額對甲方進行補償並承擔甲方所有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20、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監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21、乙方的著裝(含安全帽)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擾民行為,對工地的“三廢”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23、乙方對自己的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自行負責,配備醫務人員、應急藥品和器械。過程中對作業人員進行各種安全知識、衛生知識、職業道德進行教育,做到舉止文明、行為規範、禮貌待人,杜絕班前喝酒、尋釁鬧事。

2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均無權通過任何渠道向新聞媒體、網路透漏資訊、接受採訪或提供相關材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工程總價 %的違約責任。

25、乙方應將每月完成的合同價款中 %的費用作為安全保證金預留甲方。由甲方每月/季組織一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如達到要求,則從當月/季預留 %的費用中拿出 %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此費用作為改善安全管理之用。

第六條 事故報告、處理與責任

1、乙方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必須立即報甲方,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上報。

2、發生事故後,乙方要積極組織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裝置或設施時,必須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察。

3、因乙方管理或防範、防護措施不力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等原因導致發生的各種傷亡、機械裝置損壞、職業病、中毒、火災、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爆破器材事故事件、管線破壞、建築物破壞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事件(含未遂事故事件),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含聲譽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可在計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時,乙方還要接受甲方上級單位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獨立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若因乙方遲報、瞞報、做偽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除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同時乙方應按照擴大部分損失的一倍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對乙方施工專案所享有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等第五條所列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並不免除乙方承擔工程中的安全義務。乙方對施工的工程獨立承擔所有的經濟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七條 爭議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糾紛處理方式解決;解決爭議的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合同簽署地:

簽訂日期: 乙方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勞動安全合同 篇3

為了加強建築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各級領導及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應負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3、甲方對乙方新進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機、電、架等)應完整齊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獨立作業不拴安全帶或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等違章者,勒令停工,並按甲方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司索人員令其退場,或終止勞務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負責人,應對安全隨時檢查,督促個工種,各工序遵守安全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

8、專案動力組針對此項,將定期做安全學習及安全技術交底活動,班組全體成員必須認真參加。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或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許可證後才

能上崗操作。

3、乙方必須根據承擔的施工任務和特點,安排身體素質、工藝技術、安全專業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或拒絕施工。

6、乙方必須對施工班組進行施工前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好裝置的安裝、附牆、拆卸、除錯、等相關安全技術工作。

7、乙方施工人員對違章指揮和危及人身安全無措施保證的作業,有權拒絕施工。

事故的責任

一、由於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情節嚴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責任者已觸及刑律,其處理報檢察院和勞動監察機關聽其制裁。

二、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非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安全技術交底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應由責任者自已承擔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使用單位): 乙方(安裝單位):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安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

現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為建立社會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________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________。

2.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________元。

3.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的;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堅持文明生產,安全第一,特訂如下合同:

1、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文明施工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2、乙方凡離地二米以上作業時,在登高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類登高用具是否合格,符合安全要求,凡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禁止使用,登高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必須搭好牢固的腳手架後,方可登高作業。

3、高空作業人員在登高作業時思想必須高度集中,不準與他人閒談、嬉笑、開玩笑,不允許抽菸、喝酒,所用工具材料不準亂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違反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傷害事故等,乙方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不斷增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者一次罰款二十元,二次罰款一百,登高作業不繫安全帶者一次一百,二次二百,從工程款中扣除。

7、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安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工程地址: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重慶市勞動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安排乙方到指定班組、由班組安排具體工作。接受班組長管理指揮。

2、根據班組記載的出勤或完成的工作量,施工員簽字後,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3、班組負責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工具、用具、安排指定住宿。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現行各種法律法規和甲方現有管理制度。

2、做到安全生產,不違章作業、保證戴好自身防護用品,承擔自身違規違章作業引發的安全責任,經教育不改的處罰罰款(在工資中扣除)。不得參與打架鬥毆等群發事件,有義務協助甲方對事故真實過程進行的調查。

3、有義務向甲方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防護、管理的建議,及時報告發現的不安全隱患,並積極參與整改。

4、有權利追收甲方拖欠的應發工資款。

四、工資計算與發放:

1、計件:按計件合同進行計算,完成合同約定後,按約定支付時間支付。

2、計時:按規定出勤率由所在班組造冊,施工員審批後,按出勤率 單價/天、按月計,在次月15日前發放。

3、所有計件、計時工資,均已包含相關規定的五險交納費用和各種補貼在內。

五、上述條款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相關條款、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籤:通用 合同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