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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裝置技術合同(精選3篇)

製造裝置技術合同 篇1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製造裝置技術合同(精選3篇)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鑑於乙方擁有_______技術,並有能力製造合同裝置,乙方有權利並願意許可給甲方;鑑於甲方願意從乙方獲得製造合同裝置的技術及合同裝置。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1.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檔案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裝置清單等)技術資料。

1.3.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釺、材料規範及零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1.4.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和制定的標難。

1.5.“淨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稅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合同內容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___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2.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專案甲方需要的關鍵裝置提供有關諮詢。

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記憶體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淨銷售額的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資料,並審查無誤後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後(時間)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

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

如果彙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

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

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5.3.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

可以分批交貨。

5.3.2.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

可以分期交貨。

5.4.2.第二階段開始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後,應儘快不遲於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合同號

運輸標記

收貨人

技術資料目的地

重量(千克)

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

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

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

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

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

(附件中附考核的標準和幾次考核的期限(略))

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鑑定。

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引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

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蔘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

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

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諮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8.1.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專案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後一週內,將專案、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對於甲方把“合同產品”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

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權,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並註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廠製造”。

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

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

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並在____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

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

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

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並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完整”係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並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係指甲方按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範。

9.2.3.“清晰”係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後__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遲交超過_____周以上,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9.5.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幣種)(大寫)。

9.6.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週數進行計算。

9.7.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後,並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按第七章的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採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

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於合同產品總的範圍中不合格產品所佔部分,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製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於製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檔案,不可複製或銷燬。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許可該項技術。

甲方使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應當由乙方負責應訴;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權成立,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10.3.在合同期限內雙方就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佈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況。

第十一章稅費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納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

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並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式進行仲裁,或另選第三國)

1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或地震等所引起的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超出雙方各自控制範圍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責任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並在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___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並經中國政府機關注冊的生效。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________文文字和中文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執中、文字各二份。

1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或簽字)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

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即自動失效。

14.3.1.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末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並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

14.5.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7.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檔案並報原中國政府註冊機關再註冊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

這些檔案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________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製造裝置技術合同 篇2

技術製造許可協議

編號:

鑑於:許可方為在_________範圍內的專家,且其開發了該些技術、提交了相關的專利申請並註冊了各種專利。

鑑於:許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簽訂了一份合營合同(合營合同)以便對被許可方聯合進行投資。被許可方的宗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銷、製造、供應和安裝_________產品。

鑑於:根據合營合同_________條規定,許可方應當與被許可方簽訂一份技術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許可方應當授予被許可方有關許可方_________產品的營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方面的某些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許可(合營公司業務)。

鑑於:各方同意訂立本技術許可協議以便確定有關技術許可以及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的條款和條件,這些技術包括許可方所擁有及開發的專利、專利申請、專有技術和智慧財產權。

有鑑於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在本技術許可協議及其適用中,除另有定義的術語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協議或許可是指許可方和合營公司簽訂的本技術許可協議。

區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中國臺灣)。

許可技術是指有關_________產品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所有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專利和產品。

年度淨營業額是指被許可方與合營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金額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稅、營業稅或其它類似銷售稅收。

許可方體系是指有關_________產品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

專利是指許可方在區域內於合同簽署日取得的有關_________產品的所有專利。

產品是指由合營公司利用許可方根據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授予的許可技術所製造的產品和材料。

第二條 許可的範圍

2.1、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獨家、不可轉讓的在區域內使用許可技術的許可。

2.2、本許可僅授予給合營公司業務且包括被許可方在區域內營銷、部分製造、供應和安裝許可技術的權利。製造僅限於生產_________。

2.3、在本協議適用的全部期間,本協議可延伸至可能由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作出的改進。

2.4、上述第2.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許可方的分許可授予權,但根據附件六由合營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製造分許可協議所規定的條件除外。

第三條 製造

3.1、被許可方應當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製造產品。製造應由被許可方嚴格根據許可方的規範和公差(容限)來進行。各方同意,產品製造應由合營公司自己控制並承擔責任。

3.2、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被許可方無權以任何方式修改製造計劃和規範。

3.3、被許可方保證遵守許可方的所有質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許可方僱員有權在任何時候瞭解並檢查安裝情況並採取質量控制的任何行動。

3.4、被許可方應只能在區域內其場地上製造產品。除被許可方的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決定的專案外,產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銷售。產品的出口應當按照下面第7.9條的規定辦理。

3.5、如果許可方需要任何分銷或銷售,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該產品的樣品以便控制。如果許可方在該控制中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被許可方承諾根據許可方的規範標準在許可方通知後三十(30)天內對該缺陷或不符合之處進行補救。如果產品不符合許可方的規範或公差(容限),則不得進行分銷或銷售。

第四條 許可方的協助

4.1、許可方應當通過交付檔案、原型和/或樣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技術和許可方體系和專利。各方同意,檔案應當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許可方應當組織翻譯成中文並承擔其相應的費用。

4.2、許可方宣告,在本協議簽署日,不存在可能影響本協議履行並與本協議所述專利相矛盾的專利註冊。

4.3、各方承認,許可方體系已經成功地被各種相關技術委員會和批准機構所認可。如果被許可方業務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則該種批准的申請應由被許可方辦理並由[許可方]協助,但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4.4、對於已經註冊的專利,所有在區域內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根據第四條的規定在特許權使用費之外每年償付給許可方。

4.5、如果許可方申請新的專利,則許可方應當通知被許可方並與其商量。如果被許可方希望在區域內使用新的專利,則所有與註冊以及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每年償付給許可方。各方理解,許可方仍然是該新專利的所有權人。

4.6、如果被許可方選擇不使用專利,則許可方可決定在區域內註冊專利。在該種情況下,許可方應當承擔該註冊費並自由將其許可給區域內被許可方之外的其它實體。

4.7、許可方在區域內銷售或安裝許可方體系及其附加產品只能通過被許可方進行,除下列外,不應授予任何第三方有關列於附件一上的許可技術或許可方體系或產品的其它許可:

(1)如果一個專案需要國際融資並規定在區域內進口貨物包括上述許可;

(2)如果被許可方不能或不想對一個區域內的客戶銷售或利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它們的附加產品或提供服務;

(3)如果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同意這樣做。

4.8、如果需要,許可方將修改規格和圖紙以便符合中國的標準。

第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

5.1、對本許可被許可方須根據合營協議每年就被許可業務所實現的總計年度淨營業額計算,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四(4%),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三(3%)計算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包括被許可方自本許可授予時起所有其業務的所有收入。

5.2、年度淨營業額應構成被許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關由本許可所授予的許可技術的業務。

5.3、特許權使用費應由被許可方根據公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個日曆季度[後五(5)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根據上一日曆季度的淨營業額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

5.4、在支付最後一個日曆季度的費用時,許可方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本日曆年需要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發票,該發票根據預計幷包括12月份的營業額來計算被許可方的年度淨營業額。被許可方在扣除已經支付的付款後應當向許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許權使用費。

5.5、最晚於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送達其經過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前一年度的年度淨營業額。如果驗證的年度淨營業額需要進行任何調整,該種調整應當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所有的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應當在收到發票後通過銀行匯款以歐元進行並匯到許可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5.7、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所有有關欠款的必要的證據並使許可方取得任何雙重徵稅的證明,如果有預提稅的話。

5.8、任何遲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應當自動承擔根據每月_________加上2%的利息並在下一期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中支付。

5.9、被許可方同意,其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許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維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實的記錄。

5.10、許可方有權不時未經事先通知被許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許可方的場地檢查被許可方的經營、業務方法、服務、管理、財務記錄和行政管理,並確定其質量以及被許可方遵守本協議規定的誠信。被許可方應當與許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該種檢查問題上通力合作。

第六條 所有權

6.1、被許可方承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享有所有權,本協議並不給予被許可方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技術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6.2、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所有權相牴觸的行為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6.3、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技術的任何註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6.4、儘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並未授予被許可方有關沒有列於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術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6.5、被許可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願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註冊備案手續。

6.6、所有有關本協議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註冊備案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6.7、如果由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與技術直接相關的任何技術改進,則許可方有權自行以其名義對這些改進單獨申請專利。改進將自動推薦給被許可方作為本協議許可的延伸。

第七條 被許可方的義務

7.1、被許可方由於其有一定的關係和能力應用許可方體系和專利,故受到許可方的許可。因此,被許可方有義務確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許可方所授予的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為此,被許可方應當採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銷和營銷並僱傭合格的人員完成這些任務。

7.2、被許可方每年應當向許可方報告其在區域內的銷售和業務情況以及其提交的投標清單。被許可方應當就每一個許可方體系和產品以及其關於下一年每一個許可方體系的預測提供一份在競爭和市場情況方面的年度報告。這一承諾是本合同的必要條款,被許可方承諾將及時履行這一承諾。

7.3、對許可方體系、工藝和產品的利用應當確保遵守適用的規則檔案,被許可方應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務質量,以便維護許可方在世界範圍內的良好信譽。而且,被許可方應當在業務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適用的職業風險控制規則。

7.4、如果被許可方不能達到其商業或銷售預測,則願意接受許可方的審計。

7.5、被許可方應當將其在使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時所可能開發的所有專有技術傳送給許可方。

7.6、而且,被許可方承諾對許可方所交付的有關許可方體系或產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進一步的發展的資訊嚴格保密。這一義務應當延伸到合營公司的股東,其期限為本協議終止後十年,不管本協議是由於何種原因終止。

7.7、被許可方不得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間接使用、註冊或促銷可能與本協議所授予的方法、體系或工藝產生競爭的方法、體系或技術。

7.8、被許可方承諾,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直接或間接在區域外銷售、使用或租賃許可方體系或方法或產品。

第八條 許可期限和終止

8.1、本協議在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後生效,且在許可方為被許可方的多數股東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8.2條的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8.2、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於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沒有技術能力或技術能力不足;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後三十(30)日內終止。

8.3、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和(ii)立即採取各種措施避免使用許可技術。

8.4、在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被許可方首先應當通知許可方其倉庫存貨和它們的賬目價值。

8.5、產品和專有技術的檔案、圖紙等。諮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續以便將許可從每一個註冊中消除。毫不遲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終止後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賠。

第九條 保護

9.1、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9.2、作為許可技術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行為採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採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可自費採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准。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9.3、通過採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9.4、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技術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十條 通訊

各方之間的所有通訊應當送達到其各自注冊地點。如果通過掛號信或國際郵件送達,它們應當被視為在發出後十日內收到。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1.1、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11.2、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11.3、仲裁程式應在_________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11.4、各方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11.5、在仲裁期間,本協議的規定仍應當適用。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_________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_________兩種語言原件各一式三(3)份。

(以下無正文)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造裝置技術合同 篇3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備註

1:                                       

2:                                                                             

合 計貨款總計(人民幣大寫): :                     元整(小寫¥:                  元) 含:增值稅不含安裝費

二、 質量標準:按合同的《訂貨技術協議》或經供需雙方簽字確認的圖紙及國標等相關標準。

三、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產品質保期為自到貨之日起壹年,質保期內實行“三包”。

四、 交貨時間:預付款全部到賬且技術協議及圖紙確認後【 】個工作日內發貨【如由於需方的原因(如需方自購元器件等問題)導致產品延期交貨的,需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交貨地點::                                         。

五、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的50%匯款到供方指定賬戶,剩餘貨款於發貨前匯款到供方指定賬戶。

六、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供方提供汽車配貨運輸,運費由供方負擔,需方選擇專車、空運等其他運輸方式的,超過配貨費用的運費由需方自行承擔;卸貨及責任由需方承擔,由於需方原因造成的待時費等額外運輸費用將由需方承擔。

七、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無 。

八、 合同裝置所有權自 交付 時轉移,但需方未履行完畢支付價款義務的,合同裝置的所有權自需方履行完畢支付義務之日起轉移。

九、 收貨確認及提出異議期限:需方收貨時應仔細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無損、確認發貨回單並及時通知供方;自供方發貨之日起?(根據專案到貨所需的時間+1天,確認具體天數後刪除括號內內容)日內未通知供方的視為已收貨。如有外觀、數量問題,需方應在簽收貨物前書面提出,否則供方將視為貨物在外觀及數量上合格。供方應當在需方提出書面異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需方要求負責處理。

十、 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相關標準執行。

十一、 特別宣告:供方所供開關裝置的元器件均為供方合格供應商所生產,並按供方工藝流程安裝和檢驗。為保障產品質量,供方不接受需方自備自裝元器件。若需方一再堅持自備自裝元器件,除供方提供的元器件外出現質量問題,需由需方自行處理解決,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需方承擔,與供方無關。

十二、 違約責任:

1、 雙方確認圖紙及合同簽訂後,合同已進入採購及生產環節的,因需方原因合同取消或方案變更的,需方應承擔供方相應損失(包括材料損耗、人工、管理成本等)。

2、 因需方原因不能按時提貨的,超出約定提貨時間1個月,供方有權按合同金額5‰每個月收取延遲提貨的違約金,延期3個月以上,供方有權取消合同,並收取相應費用(包括材料損耗、人工、管理成本等)作為違約金。

3、 非因貨物本身原因,經供方同意對已發貨產品的退貨,供方將按實際損失向需方收取費用(包括材料損耗、人工、管理成本等),來回運費由需方承擔。

十三、 智慧財產權條款:

1、 供方保留其提供給需方的所有資料、圖紙、規格、形式或設計中的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

2、 當標的物是根據供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製造的時候,所製造出來的貨物裡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對於這些專案的改進和發展的智慧財產權歸供方。

3、 對於在本合同下由供方透露給需方的智慧財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資訊,需方應當保證其僱員、分承包單位對此具有保密責任,不得在未經供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上述資訊,更不得將上述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供方事先書面同意,需方不得將現有的合同或者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資訊進行復制、公開或者出版。

4、 若需方侵犯了供方上述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需方將承擔供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損失。

十四、 解決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 合同一式肆份,另有編號為 的技術協議(圖號為 的圖紙)作為合同附件,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傳真簽約件有效,塗改無效,發貨前收到合同原件。

單位蓋章(需方):                          單位蓋章(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審批:                          

日期:                                    日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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