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借款合同(精選20篇)
房屋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專案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
擔保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即開發商或售房單位):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 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於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 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 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託扣款方式即甲方委託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摺賬戶之一。採取委託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並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並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約定新賬戶啟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二、櫃面還款方式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併交納。
第十三條 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於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稽核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稽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後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並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後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餘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 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根據貸款餘額、剩餘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為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
第十七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 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 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 抵押關係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則抵押關係終止。抵押終止後,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後的追認。
第五章 保 險
第三十條 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託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並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
第六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諮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檔案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並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後,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檔案資料,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並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檔案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諮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為,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並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徵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並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檔案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 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佔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採用,而不併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為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
第九章 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四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六十一條。
第四十五條 合同文字份數
見本合同第六十二條。
第十章 特別簽訂條款
第四十六條 對第四條的約定
本借款用於購買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對第五條的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 對第六條的約定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共計(大寫) 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甲方所指定並經乙方認可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四十九條 對第七條的約定
貸款月利率為______‰,以乙方實際劃款當日國家法定利率為準。
第五十條 對第八條的約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對第十條的約定
甲方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款總期數為______期。
第五十二條 對第十一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確認的第______種還款方法。
在當前利率水平下,若採用第一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若採用第二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利息逐月結算還清。
借款期內,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由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檔案規定相應調整每月還款額。
第五十三條 對第十二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的第______種還款方式。
第五十四條 對第十七條的約定
甲方借款所購買並作為抵押物的住房具體內容如下:
房地產坐落地 號抵押房地產評估總價值(元)大 寫小寫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來源《國有土地使用證》號抵押土地評估價值(元)大 寫小 寫抵 押 房屋現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共有權證》號共有房屋面積(平方米)共有權人及其共有權份額1.
2.
3.
4.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 寫小 寫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人《北京市內(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號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 寫小寫抵押人身份證號保證人抵押權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證號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號借款人貸款金額(元)貸款用途抵押率(%)本 次:______累計: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五十五條 對第十九條的約定
共有人______年____月___日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用於抵押。
共有人:____________(簽字) (蓋章)
第五十六條 對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______種處理方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七條 對第三十條第三款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______種處理方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八條 對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約定
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計收利息。
第五十九條 對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約定
逾期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計收利息。
第六十條 對第三十九條的約定
由於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 對第四十四條的約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條 對第四十五條的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__。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4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房屋借款合同 篇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元整(¥ 元)。上述借款項用於 。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為 ,摺合月息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為: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方以位於: 市 區 街小區 號樓 單元 門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採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鑑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佔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並實現抵押權:
(1)甲方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7)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七條的約定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範圍內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十五條 甲方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甲方的逾期貸款戶,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甲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並保證: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如下,且本合同簽訂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或權利,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絡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6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專案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褂們榭觥?/p>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7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編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真實意思表示。為維護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專案。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人承擔,並由借款人賠償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抵押條款
為確保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財產,向出借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
出借人經審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有使用權的土地作為借款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為明確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市 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棟 單_____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 。
二、抵押財產價值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抵押人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抵押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抵押人負責賠償。
五、出借人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出借人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屋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且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監督。
七、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八、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轉讓、出賣、租賃抵押物,不得對抵押物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若因抵押人行為造成房屋權屬變更等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責賠償。
九、本合同生效後,借、貸及保證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借款的保證 本次借貸行為 (身份證號: )自願為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詳見附件一)
第九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擔保人自願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檔案、資訊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檔案、資訊,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抵押物、質物貶值、損毀、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及擔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7、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將抵押物(質押物)依法變現歸還借款;
7、出借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稅費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二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條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為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權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8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擔保人: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丙方抵押物),作為乙方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三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人民幣現金:(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20xx年2月5日起至甲方要求還款日期止。
4、借款利息:月息按照約定不超過國家政策規定法定三倍,每月5日付清當月利息,利息逾期每天按照本金3%計算。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榮新檸都新城”1棟1單元17層03號商品房,房屋買賣合同(編號:20xx000052),四川榮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收款收據(編號:0007574)。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雙方議定估價為壹拾萬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借款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________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登出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
乙方(貸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__。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13
借 款 人: 地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
貸 款 人: 地 址:
電 話:
抵 押 人: 地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
本合同各締約人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為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相應順延。
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並取得他項權證當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 貸款利率、計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百分之 ,即 %;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總額為 元整(大寫: )。
利息支付(任選一種方式):
1、第一期還息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還息於本合同實際還款日連本償清。
2、每月的 日之前支付本月利息 元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5天通知貸款人,並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請展期還款的,應在還款期限屆滿前5日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
第八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繳付根據本合同規定應付的其他款項;
3、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3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託的融資顧問;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資料,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資信、借款用途及個人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對借款人按時發放貸款。
4、借款人向貸款人還清本合同規定之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並同時已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貸款人應約定立即解除抵押物的抵押。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連續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經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全面、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獨立所有並擁有處分權的位於 市 區 路 號 單元 戶,建築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的合法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抵押物為共同共有的,已徵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二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根據房屋現狀結合市場價值,抵押當事人雙方共同認定上述房屋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大 寫:),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第十三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的當日,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抵押登記完成後,他項權證與房地產權證由貸款人領取並保管。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安全、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或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權實現:如借款人不能全面、及時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將抵押房產折價實現抵押權;如雙方未就上述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直接實現抵押權。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或者變更,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特 別 約 定
第二十二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締約人簽字、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完抵押登記後生效;於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並辦理抵押登記登出後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登出手續;
(2)因抵押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絡電話無法取得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後,超過15日借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貸款人款項的,應向貸款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利息額。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按上列約定處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個月或1個月內的,應支付1個月利息,不再承擔違約金;借款期限3個月內的,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0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實際履行期限不足1個月,應按1個月計息。借款期限3個月以上,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5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在最後一個月內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到本合同期滿為止,不再承擔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期滿(指實際還款日)後,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貸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6、本合同期滿後,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抵押人責任承擔:抵押人與借款人對本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以及為實現債權所可能產生的抵押物的估價費、鑑定費、過戶費、執行費、交通費、差旅費、貸款人的律師費、拍賣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 附件效力:合同項下所有與本合同利害關係人簽署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共頁,借款人、貸款人、房地產抵押登記機構、諮詢服務商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借款人與抵押人不屬同一人時,抵押人與借款人同意共執一份,由借款人領取並保管)。
第三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三十一條 締約人的意思表示:締約人對本合同的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借款人: 身份證號:
抵押人: 身份證號:
貸款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訂立
房屋借款合同 篇14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房屋借款合同 篇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房屋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圓整;(小寫)100000.00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叄年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用於生產經營,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1.5% 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發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貳萬元,甲方已於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通過建行ATM機轉賬發放給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萬元,等甲方建行車貸款下來後一次性發放給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萬元統一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息。
第六條:乙方自願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為抵押,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 ;建築面積:_______;佔地面積:_ ___;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宣告。
第七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一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____ 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17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乙方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2.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3.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八條 貸款的展期申請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_____年。
第九條 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條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甲方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第十三條 乙方宣告及保證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甲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甲方有權從乙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 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19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編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真實意思表示。為維護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專案。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人承擔,並由借款人賠償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抵押條款
為確保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財產,向出借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
出借人經審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有使用權的土地作為借款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為明確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市 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棟 單_____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 。
二、抵押財產價值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抵押人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抵押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抵押人負責賠償。
五、出借人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出借人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屋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且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監督。
七、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八、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轉讓、出賣、租賃抵押物,不得對抵押物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若因抵押人行為造成房屋權屬變更等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責賠償。
九、本合同生效後,借、貸及保證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借款的保證 本次借貸行為 (身份證號: )自願為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詳見附件一)
第九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擔保人自願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檔案、資訊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檔案、資訊,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抵押物、質物貶值、損毀、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及擔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7、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將抵押物(質押物)依法變現歸還借款;
7、出借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稅費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二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條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為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權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20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 表 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 抵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 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 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 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 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 ,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 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 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 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 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 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 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 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 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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