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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精選28篇)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精選28篇)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

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

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

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

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

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

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

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

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

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

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

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

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

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

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

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

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

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

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

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

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

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

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

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

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

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

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

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

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

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

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

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

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

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

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

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

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

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籤

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

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

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

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

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

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

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

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

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

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

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

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

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

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

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

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

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

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1、工程承包範圍:見技術協議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技術協議和安全協議;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工程報價;

11、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及獎懲規定。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並遞交履約保函後生效。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內蒙古豐鎮發電廠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單位:

帳號: 帳號: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3發包人:是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1.4承包人:是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9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0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4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7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包括:廠區施工平面佈置圖、設計總平面圖等)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8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9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3.1語言文字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及規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書面指令。

6.2工程師書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工程師代表單位承擔。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交給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合同規定的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且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道路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設計監理單位、施工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將

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2)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裝圍欄設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標誌,並負責安全保衛。

(3)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5)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6)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發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雙方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並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確保搶回延誤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0.4經過承、發包人確實共同作出努力了,卻難以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投產時,則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順延申請,經發包人報董事會通過方可順延工期,順延後的工期,承包人必須作出相應承諾以實現工期目標。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的董事會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四、質量及檢驗:

14、工程質量

14.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行業或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檢查和返工15.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5.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5.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6.4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7、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運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運的,試運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分部試運申請,發包人組織分部試運,並在分部試運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試運合格,工程師在分部試運記錄上簽字。

19.5裝置安裝工程具備整套啟動條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整套啟動申請,由發包人組織整套啟動,並在整套啟動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啟動合格,工程師在整套啟動記錄上簽字。

19.6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試運,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運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在試運合格後不在試運記錄上簽字,試運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運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7整套啟動試運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關規定考核,節超獎罰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機組試運72+24一次成功和機組執行72+24後連續執行3個月的獎勵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命令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及發包人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管理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發包人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員工、招聘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嚴格按照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做到現場材料堆放整齊,雜物隨時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語標誌佈置得當,安全設施完備,工程完工後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條款執行,發包人有權代為完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並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2.3承包人不發生傷亡事故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獎懲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進度獎勵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是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批准概算調整後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

招標工程專案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4、工程預付款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確認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26.3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範圍。

27.2發包人按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範圍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供應的裝置和直接供應到現場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裝置和直接供應到現場的材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使用前,應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證書,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

27.5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7.6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發包人對承包人採購的材料的要求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8.7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發包方(簽章):承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4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部分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空港物流園區雨水管道過包茂高速頂管工程

二、工程地點:汙水2號泵站西北角300米包茂高速

三、承包範圍:頂管施工

四、承包方式:單價合同。

五、工 期:

開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順延。

六、工程造價結算:

過路人工掘井式頂DN1500鋼承口砼管3700元/米(包

工包料);用鑽機頂DN300PE管300元/米;頂DN400PE,單價400元/米(材料由甲方提供與焊接)。以上報價均不含稅金。

工程總造價:以最終的實際的工程量為準。

七、付款方式:

1、人工掘進頂砼管工程,乙方裝置與施工材料進場後,甲方付乙方5萬元,施工期間按工程進度陸續撥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付到80%,驗收合格後,除扣出工程全款5%的質保金外,剩餘工程款全部付清,質保金一年後付清,否則乙方有權阻止下一道工序的進行,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均與乙方無關。

2、鑽機頂管工程,工程完工後,工程一次性全部付清。否則乙方有權阻止下一道工序的進行。

八、雙方職責:

甲方: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場地,辦理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施工手續。

2、由工程部、質量部、安監部等共同監督施工進度並進行技術簽證。

3、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工作。

4、提供建築物定位標準、標高、水準點和座標點。

5、頂管工作坑由甲方開挖所需要的場地均由甲方提供。

6、在乙方進入施工場地後,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誤工總計三天之內,誤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超過三天,甲方承擔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工資及不可移動機械機具的租憑費用(按市場租憑價及市場人員工資價格)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停工時間過長,預計近期無法復工,甲方需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結賬,並承擔乙方拆卸拉運機具費用。

乙方:

1、組織施工隊伍、機具按期進入施工現場,服從甲方排程、安排。

2、參加圖紙會審,按設計圖紙、規程、規範、定額工序要求進行施工承擔因違反工藝規程而造成的損失與責任。

3、按甲方制定的質量要求嚴格施工,提供各種原始資料和質量記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健全。

4、本段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安全保護責任由乙方負責,完工後安全保護、保管由甲方負責。

5、遵守甲方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對通訊管道、天然氣管道、給排水和供熱管道造成損壞,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施工

1、嚴格按照《安全文明實施細則》的要求施工,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文明管理。

2、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否則甲方不予結算。

3、施工現場決不允許出現裝置、機械事故、重傷和死亡事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

4、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工程質量驗收

1、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定標準進行施工。

2、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雙方出具驗收證明。

3、工程竣工移交簽證後,乙方負責一年保修,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處理。

4、頂管位置必需保證路面或路基無塌陷現象,掘進頂管必須保證坡度控制在3%-8%之間,並保證砼管安裝完達到閉水要求。材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鑽機頂管必須保證坡向一定方向,坡度在保證坡向的情況下,可以有微小變化。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第十二條附則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專案結構層次面積(平方米)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價其中土建暖衛電氣通風

附表二:

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材料裝置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供應時間供應地點驗交方式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6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部分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空港物流園區雨水管道過包茂高速頂管工程

二、工程地點:汙水2號泵站西北角300米包茂高速

三、承包範圍:頂管施工

四、承包方式:單價合同。

五、工 期:

開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順延。

六、工程造價結算:

過路人工掘井式頂DN1500鋼承口砼管3700元/米(包工包料);用鑽機頂DN300PE管300元/米;頂DN400PE,單價400元/米(材料由甲方提供與焊接)。以上報價均不含稅金。

工程總造價:以最終的實際的工程量為準。

七、付款方式:

1、人工掘進頂砼管工程,乙方裝置與施工材料進場後,甲方付乙方5萬元,施工期間按工程進度陸續撥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付到80%,驗收合格後,除扣出工程全款5%的質保金外,剩餘工程款全部付清,質保金一年後付清,否則乙方有權阻止下一道工序的進行,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均與乙方無關。

2、鑽機頂管工程,工程完工後,工程一次性全部付清。否則乙方有權阻止下一道工序的進行。

八、雙方職責:

甲方: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場地,辦理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施工手續。

2、由工程部、質量部、安監部等共同監督施工進度並進行技術簽證。

3、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工作。

4、提供建築物定位標準、標高、水準點和座標點。

5、頂管工作坑由甲方開挖所需要的場地均由甲方提供。

6、在乙方進入施工場地後,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誤工總計三天之內,誤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超過三天,甲方承擔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工資及不可移動機械機具的租憑費用(按市場租憑價及市場人員工資價格)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停工時間過長,預計近期無法復工,甲方需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結賬,並承擔乙方拆卸拉運機具費用。

乙方:

1、組織施工隊伍、機具按期進入施工現場,服從甲方排程、安排。

2、參加圖紙會審,按設計圖紙、規程、規範、定額工序要求進行施工承擔因違反工藝規程而造成的損失與責任。

3、按甲方制定的質量要求嚴格施工,提供各種原始資料和質量記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健全。

4、本段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安全保護責任由乙方負責,完工後安全保護、保管由甲方負責。

5、遵守甲方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對通訊管道、天然氣管道、給排水和供熱管道造成損壞,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施工

1、嚴格按照《安全文明實施細則》的要求施工,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文明管理。

2、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否則甲方不予結算。

3、施工現場決不允許出現裝置、機械事故、重傷和死亡事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

4、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工程質量驗收

1、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定標準進行施工。

2、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雙方出具驗收證明。

3、工程竣工移交簽證後,乙方負責一年保修,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處理。

4、頂管位置必需保證路面或路基無塌陷現象,掘進頂管必須保證坡度控制在3%-8%之間,並保證砼管安裝完達到閉水要求。材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

鑽機頂管必須保證坡向一定方向,坡度在保證坡向的情況下,可以有微小變化。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建築工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D01#鍋爐房、D02#框架樓工程。

二、工程地點:呼市賽罕區黃合少鎮航天六院601所。

三、工程結構:框架磚混結構。

第二條 承包專案

一、承包方法: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材,包小料(木工、包括閱讀圖紙、彈畫、模型板所需的黑色墨線、模板搬運、裝卸、碼垛、模型板所需硬架搭設、木板拆除搬運碼垛,木板定位筋(小料、鉛絲、元釘、中小型機具及電線插座插頭鋸片切片)

二、承包價格:D01#鍋爐房按圖紙規定的建築平米計算,每平米為120元計算。D02#樓按圖紙規定的建築平米計算,每平米86元計算。

第三條 工作部位

從墊層基礎、柱、牆、樑、板(二次結構工程、構造柱、圈樑、門口過樑)預留孔洞以及裝置基礎。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乙方要按圖施工,負責混凝土澆築中的看護,不準位移、不準變形、不準脹模、不準漏灰、不準漏漿,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必須返工或重建,重者罰款退場承擔工期損失費用。

二、工期:從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安全生產

一、勞動保護、乙方工食宿、勞動工作按排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工人必須交納工傷保險費,出現安全事故自負。

三、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施工各項交底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不準喝酒上崗、不準打架、不準工地鬧事、不準野蠻施工。

第六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統一指揮和監督下組織施工。

二、乙方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愛護財物,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工程結算方式

一、D01#鍋爐房基礎完工後按75%的工程量付款,D02#框架樓一層封頂後按75%的工程付款,完工後付到總工程款的85%,竣工後驗收後付95%,餘款一年內付清。

二、途中生活費自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保證移交圖紙、保證安全技術交底、保證人工工資按期付款。

二、乙方保證安全、保證質量、保證工期。

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後果自負。

第九條 其它事項

執行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經勞動部門或經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9

合 同 編 號:

工 程 名 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建築安裝工程包工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建築面積: / m2

1.4 工程結構形式:

第2條:承包範圍、承包內容、承包方式

2.1承包範圍及內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 。

2.2承包總價中已包含了以下費用:

2.2.1 勞務協議中規定了乙方承擔的費用;各項管理費用。

2.2.2乙方在施工生產中使用的手頭自備工具(詳見附件)、勞保費、醫療費。

2.2.3 使用機械、生產工具所增加的費用。

2.2.4 冬雨季及夜間施工人工降效窩工費用。

2.2.5 高層建築超高(人、機) 降效窩工費用。

2.2.6 進場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用工費用。

2.2.7 模板組裝、拆除、清理、維修、刷油、分類碼放用工。

2.2.8施工中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工費用。

2.2.9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術間歇窩工費用。

2.2.10正常施工工序中的剔鑿、鑿毛處理用工費用。

2.2.11文明責任區(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的清理打掃衛生用工。(如掃雪、灑水、迎接檢查等)。

2.2.12必要的開會教育、學習和社會用工費用。

2.2.13電工、電焊工、訊號工、放線工、試驗工、架子工、材料工、攪拌機手、捲揚機手、打夯機手等特殊工種的用工費用及清理費用。

2.2.14距離建築物500米範圍內的材料、機具、裝置的裝卸車、清理、刷油、分類碼放,掛牌用工費用、二次倒運用工費用以及管理用工費用。

2.2.15現場至生活區施工及管理人員往返路途耗時降效費用。

2.2.16現場同一作業面多隊施工,互相影響(人、材、機等)降效窩工費用。

2.2.17地區性停電停水(法定)、自然氣候,政府性重大會議、活動等影響造成停工窩工費用。

2.2.18非乙方原因發生的連續三天以內(含三天)的停窩工費用。

2.2.19承包總價內已含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標的獎勵費用。

2.2.20承包期內國家和地區政策性人工單價浮動費用。

2.2.21承包總價內已含因現場臨水、臨電管線增加的用工費用。

2.3承包方式採取:包清工,包小型機具,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場清的承包方式。

2.4進場人數: 人。其中管理人員 人。

2.5不在上述約定範圍內的其他任何費用,無論是否發生,均不包括在本工程範圍內,雙方對此不作任何結算。

第3條:合同價款

3.1計價方式:

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3.2材料供應原則:甲方供應材料限額領料,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3.3固定綜合總價為不含稅總價,甲方在支付工程款及結算總價款時,甲方將按乙方開發票時所交的稅金退稅給乙方。

3.4上述條款確定的總價已考慮到了所有可能存在的調整因素,包括設計變更、政策、市場、物價及其他風險因素,因此不再作任何條件下的調整。

第4條:工期

4.1本工開工至竣工計日曆天數 天。以現場甲方籤認的施工進度計劃為準。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以上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氣候影響(業主書面同意順延的工期除外)。

4.2 工期在過程控制中,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階段性工期或控制點(專案進度計劃網路圖)執行,若乙方不能在規定的計劃時間內按質按期完成時(甲方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工期延誤超過5天的,甲方有權終止此合同,勞務費結算總價按15%下浮進行結算,且乙方應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4.3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配齊足夠管理人員及持證上崗人員(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如果乙方不能及時有效地組織配齊進場人員或在施工過程中滿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誤、質量下降,甲方將在不受理延長工期和停工損失的前提下,指令乙方停工整頓。若整頓後無明顯效果,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直至將乙方清退出場,另行組織安排施工,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費用,乙方同意無條件承擔。

第5條:質量與驗收

5.1 工程質量的檢查和返工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認真按照現行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工作人員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照甲方代表及監理工作人員

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引起的經濟支付由責任方承擔。

5.2 在以上檢查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後,如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不允許順延。

5.3 工程質量等級:符合國家施工質量標準《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0—20__,《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的要求,且質量必需達到設計師及甲方根據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質量標準為:合格。

5.4 達不到合同條款的質量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並甲方有權給予相關處罰。

5.5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進行處理,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包括鑑定費、訴訟費、律師費用)。

5.6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隱蔽前乙方應先自檢,驗收合格後通知甲方代表及監理參加,但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代表及監理。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5.7質量驗收及竣工驗收應遵照國家、省、市、建設方的規定,結合甲方企業管理條例進行驗收,乙方違反以上條例,按企業質量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5.8業主及監理工作人員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具有一票否決的權力,如施工過程中監理或業主代表對乙方施工的質量認定不合格,乙方同意無條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與之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9無論是否基於雙方約定或發包人另行指示,凡承包人經手採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器具和裝置等材料,應向發包人提供完整、詳細的質保書、合格證書、生產商或銷售商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以使工程所用材料在出現質量問題時,可及時追訴有關各方的責任。承包人確保其所採購材料的品牌、質量、效能等基本情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雙方的約定或發包人的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謊瞞所採購材料的真實情況。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每發現一次,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0__元。同時發包人有權拒絕使用該材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工程質量等違約責任、賠償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對於已經使用該類材料的,該部分工程款不予結算,且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的要求,迅速採取補救或返工等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責任,均由承包人無條件承擔。

5.10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承包人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規定進行復驗,並根據複驗結果向發包人、監理及時、準確的提供書面複驗報告;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每發現一次,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0__元。並按照本條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的期限,進行復驗、提交三書面複驗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5.11承包人對進入工程施工現場用於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材料,有不可推卸的檢查驗收義務。無論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採購供應或是由發包人指定的材料供應商供應,均不解除承包人對承包工程所有進場材料進行質量檢測驗收的責任。

基於上述約定,無論發包人、承包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之前如何口頭或書面約定,承包人都應在材料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後的2日內,向發包人、監理提供書面檢查驗收報告。報告中應詳細闡述材料的各項質量、技術、效能等指標,發包人可根據現場及材料的實際情況,另行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減少檢查驗收的標準或範圍。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000元。並依據本補充協議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對材料進行檢查驗收,提供符合發包人要求的材料檢查驗收報告。

承包人拒不驗收,或隱瞞驗收實際情況,或出具虛假檢查驗收報告的,發承包雙方在工程款結算時,該部分工程款不予結算。

5.12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障體系和質量問題追訴機制,採取可靠技術措施,努力消除質量通病,保證施工質量。當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時,除非承包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該質量問題完全是第三方的責任,則承包人為第一責任人或連帶責任人。發包人、監理有權隨時對承包人的質量保障體系和質量問題追訴機制,進行監督檢查。承包人對工程質量應承擔責任的,應承擔修理、重新施工、補償或賠償責任。

承包人造成同一質量缺陷超過三次的,其後每發現一次,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000元;工程質量發生嚴重缺陷或影響使用功能,發包人有權選擇中止、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5000-20000元的違約金,對於經過整改,仍未能符合發包人、承包人之間約定的質量標準的工程,但經雙方努力通過了最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且發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該部分工程款將根據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下浮50%以上結算或不予結算,且承擔給發包人帶來的各種直接間接損失。

工程質量問題與承包人無直接關係的,承包人應積極協助發包人、監理及相關責任方,努力使工程質量問題得到迅速解決,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相關標準。

承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之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不予結算,待工程質量問題徹底解決後,發包人在扣除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承包人依據雙方約定承擔的違約金、罰款、賠償等費用後,發承包雙方再行結算給承包人。

5.13承包人應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進行工程施工並確保工程的質量符合相關要求,施工中不得弄虛作假、偷工減料。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每發現一次,承包人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並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0__—5000元,同時應根據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補救或返工責任,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無條件承擔。對於經過整改,仍未能符合發包人、承包人之間約定的質量標準的工程,但經雙方努力通過了最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且發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該部分工程款將根據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下浮50%以上結算或不予結算。該後果沒有得到徹底有效解決前,發承包方工程款不予結算。

5.14承包人有義務陪同發包人或其總部人員(在發包人認為需要的時候)對工程進行檢查,並對檢查事實成果記錄進行簽字或蓋章確認;若承包人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檢查,則檢查成果記錄可在監理在場的情況下,經發包人或其總部人員和監理簽字確認後即視為承包人認可

5.15承包人應全面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政府頒發的關於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範、規定。工程施工現場,承包人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於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除非承包人能夠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事故是由於受害人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否則承包人負有不可推卸的義務。

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而導致停工,發包人將暫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完畢,造成工程停工的,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不順延。

5.16工期延誤如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還應賠償發包人損失。該損失包括髮包人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因工期延誤發包人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5.17承包人有對認為有質量疑問的材料拒絕使用的權利,如承包人擅自使用,承包人將對使用材料的質量有推卸不了的責任,並承擔相關責任同時無條件接受甲方不少於20__元人民幣的罰款。

第6條:文明安全施工

6.1 甲方有向乙方宣傳、講解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的權利和義務。

6.2甲方有向乙方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入場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應負責作業人員日常的安全教育,安全基礎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

6.3 乙方對所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過程責任,如果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6.4 乙方進場後,應及時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建立與施工相適應的安全機構和專(兼)職主管人員,並接受甲方各級主管安全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6.5 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章制度。甲方主管部門有權對乙方“三違”作業情況依據甲方獎罰條例有關款項進行處罰,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6.6 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甲方主管部門有權先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必須在整改完畢經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7 甲方有權組織督促乙方落實防護措施,開展安全達標活動。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6.8乙方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員要積極參加甲方召開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會議,配合甲方落實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條例。

6.9乙方所有進入現場的人員勞動保護用品要佩帶齊全,實行強制性佩帶,不佩帶者,甲方有權給予罰款。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一定要持證上崗,凡無安全操作合格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一經查出,甲

方將對乙方進行重罰,乙方無條件接受。

6.10 乙方如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並由乙方承擔安全事故上報指標和費用及相關損失。

6.11 乙方必須建立班前五分鐘安全交底、檢查等安全活動制度並按時填寫安全活動記錄。

6.12 在我公司長期穩定的乙方施工隊伍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在其自願的情況下,可委託甲方經過地方勞動局進行培訓、考核發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6.13 甲方如發現乙方在施工現場有違反安全條例者,甲方安全部門有權進行勸阻,如不聽,可進行罰款處理,再不聽勸阻者,直至追加刑事責任。

6.14本合同所有手頭工具及勞保用品、工具、小型機具、附料部分,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同時還需滿足甲方管理要求,因此發生的如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等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第7條: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掛鉤指標

乙方達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各項指標則按合同中承包單價結算,達不到即未能如期、按質達到合同約定的指標,則實行按勞務費結算總價向下浮動的原則結算,即:文明安全施工達不到合同要求,勞務費結算總價再下浮 2%結算。

第8條:材料管理

1、在施工生產中,甲方按照《 裝飾裝修工程定額》實行限額領料制度,雙方建立領退料手續。

2、乙方在施工中超定額用料、浪費材料,其超出部分材料以實際採購價加2%的採購保管費計取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為嚴格執行材料管理制度,乙方從甲方領用的材料,必須當天辦理完成出入庫手續,如有未履行該手續的違約行為,乙方須每次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給予甲方。

4、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照重新購置全新被丟失、損壞材料、裝置所需價款的數額向甲方賠償(甲方認可乙方提供的替代品或認可乙方對被損壞材料、裝置修復成果的除外);同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施工保證金

本工程無施工保證金。

第10條:遇特殊情況的結算

10.1因乙方原因,將其承包範圍的專案甩項時,按照其甩項量按合同單價的130%從乙方承包價中扣除。

10.2因乙方施工隊伍素質差或管理不善,將要對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影響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包範圍進行調整,按照調整的項量按合同單價的150%從乙方承包價中扣除。

10.3因乙方施工隊伍素質差或管理不善,給工程進度或工程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乙方未採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辭退乙方,乙方同意無條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內退場。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視為乙方最終結算款。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10.4乙方在施工中,因施工質量差造成偏差並造成裝修時剔鑿、抹灰加厚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加固等,除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勞務費外,還應賠償材料費、機械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0.5由於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施工的,甲方可以單方面中止或終止本合同,且無需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質量、消防行政等事故,甲方有權立即予以清退乙方,乙方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經濟處罰。

第11條: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

11.1乙方要求認真貫徹執行環保條例,結構施工中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70dB以下,夜間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裝修及水電施工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65dB以下,夜間施工控制在55dB以下;打樁機械白天噪音在85dB以下,夜間禁止施工;土石方機械白天施工噪音控制在75dB以下,夜間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禁止人為噪音。

11.2機械裝置維修的廢油、廢水、廢件、廢物單獨存放,專案部定期回收。

11.3對油漆、油料、稀料、氧氣、乙炔、保溫材料、防水材料、木料及化學品要設定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專庫,專放、專管,有明顯標識和專人負責。室內通風良好,地面要硬化。庫區內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按規定檢查更換。上述場地和物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回收。

11.4進行有毒品施工,對人體有害時,施工作業人員要戴好防毒面具。

11.5使用易燃、易爆品及化學材料施工時,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11.6在搬運和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學品時,採取措施,避免潑灑,如潑灑應及時清理乾淨。

11.7對當日使用後剩餘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和盛裝容器工具及時退存到專用庫房。

11.8乙方要節約使用能源,對水、電按專案部的管理規定進行用水、用電。

11.9對廢棄物乙方要求按專案部的規定進行分類,按施工廢物、生活廢物、可回收廢物、有害廢物進行分揀,送往垃圾站,由專案部進行統一處理。

第12條:職業病

乙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相關規定,保護勞動者健康。為保護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落實職業病防止措施,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12.1在施工工程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應及時如實地向工程所在轄區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進行申報,並將申報表影印件報甲方行政保衛部備案。

12.2乙方對有從事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如:電氣焊、油漆防水、粉塵、噪聲作業等),應當進行上崗前防護知識的培訓。並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電氣焊——應佩戴防護面罩、防護眼鏡等油漆防水作業——應佩戴防毒護具等、粉塵工——應佩戴防塵口罩、噪聲作業——應佩戴護耳器)。

12.3從事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南京市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體檢,並將體檢結果上報甲方行政保衛部備案。

12.4本條款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自理。

第13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13.1 負責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進場前的安全、質量、法律等知識教育,負責施工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負責現場材料、構件的協調,負責安排乙方工作場地,儘量提供較好的施工條件。

13.2 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有關施工方面的技術配套資料。

13.3 負責協調與業主、監理公司的工作關係以及與地方的公共關係。

13.4 協助乙方辦理地方有關暫住治安等手續,實際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13.5 負責提供、協調大型施工機具,將施工用水、電接到專用部位。

13.6 指導、監督、檢查乙方對工期、質量、安全、限額領料、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乙方應給予支援和配合)。對於監督、檢查過程中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督促至完善為止。如乙方未拿出措施接受整改,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每項每次500元的罰款。

13.7執行勞務合同的有關條款,當簽定本勞務合同以外的其它補充協議或檔案中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有關條款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14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4.1 按照甲方要求組織人員進場,根據施工需要隨時調整勞動力,如乙方進場人員的綜合素質不能令甲方滿意或給甲方在施工方面造成了經濟損失或企業社會信譽損害,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按勞務費結算總價的10%賠償甲方,嚴重者清退隊伍。

14.2 乙方應確保所施工的專案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質量標準等級和技術要求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按照竣工要求做好原始記錄,隨時接受業主、監理和甲方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14.3 如乙方所施工的專案未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各種規範要求施工,甲方、業主、監理要求整改,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進行整改完,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分包商進行修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4 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共創“標準化工地”、 “施工文明工地”等。

14.5 在進入危險操作區時應向甲方遞交完整有力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有關專業人員批准後實施,如不按審批後的方案實施,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連帶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14.6 服從甲方的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如實際發生不執行時,按1000元/次罰款處理。

14.7由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為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合同關係 ,因此在任何時間,任何地

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越甲乙雙方的工作職責關係,不得代理超越甲方同業主、監理公司的工作關係。凡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從業主、監理辦理的相關工程工序驗收、簽證等資料,甲方有權予以否認。

14.8 對於專業性較強的管理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業人員與甲方有關部門對接,並將有關業務職能資料報送甲方存檔。

14.9施工期間,凡屬應該由甲方頒發的技術性質檔案資料,甲方提前三天發放,乙方領取後未形成事實前,乙方有義務根據技術規範和現場施工情況進行復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專業部門書面聯絡解決。若乙方發現問題或知情不報所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0為建立健全材料統一計劃和領用管理,乙方必須明確專職材料負責人一名,以便統一負責材料計劃和辦理領(退)料具手續,大宗材料須提前二十天書面申請計劃報甲方平衡籌備。除此外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任何人辦理領(退)料具,若造成實際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4.11乙方施工過程中,各道工序必須有專業負責人和總負責人跟班作業,以便現場總協調管理,若實際不能夠滿足,每發現一次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1000元罰款。

14.12 乙方人員簽訂承包合同後,中途不得隨意退場,如發生隨意退場,乙方所幹的工程甲方不予結算。

14.13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工人工資、福利、工傷治療等方面的費用,如發生並因處理不當引起員工投訴,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付,且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甲方對此的經濟處罰,承擔事件處理的全部費用。

14.14 乙方必須每月辦理月結算,以作為每月付款的依據,若乙方不上報當月結算,甲方不支付當月工程進度款;預算外工程簽證,當月發生的應當月辦理結算(與每月工程進度款結算一道上報甲方稽核),不按時上報者,示為放棄,不再予以辦理結算。

14.15執行勞務合同的有關條款,當簽定本合同以外協議和約定中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有關條款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14.1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清理並撤離現場。聽從甲方的竣工驗收安排,不得以工程款未付,工程未驗收等未確定理由,阻撓甲方對現場的管理使用。如有違反,不但乙方工程決算款下浮50%支付,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4.17工程個人意外傷害險費用交納與特殊工種上崗證的辦理

14.17.1乙方必須為其所有管理人員及工人辦理個人意外傷害險(個人意外傷害險的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乙方須在施工人員進場前提供保險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施工人員進場,因此發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其本工程所有相關人員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受到的意外傷害負責,現場管理人員及工人發生意外傷害所產生的費用以及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17.2 乙方的所有特殊工種(司索工、捲揚機司機、電焊工、攪拌機司機等)應持有有效上崗證方能上崗作業,如果乙方工人不具備相應的上崗證,則甲方代其委託相關部門培訓取證,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15條:廉政建設

為了加強甲、乙雙方的廉政建設,增強我公司與兄弟單位各級人員的反腐倡廉意識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競爭原則的基礎上,做到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以“工程優質、幹部優秀”為目標,樹立企業新形象。

15.1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黨和政府各項法令、法規、規章制度及有關自律的規定,真正做到公平競爭合法經營,憑自己過硬技術、產(商)品質量和業務管理素質與市場競爭,不準使用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參與競爭。

15.2 甲、乙雙方要嚴格執行各類經濟合同,不準在規定之外搞各種形式的口頭協議或回扣。

15.3 甲方職責

15.3.1 甲方在簽訂協議中應向乙方宣傳本企業有關規定和廉政自律守則。

15.3.2 甲方人員在施工管理和購銷業務工作中,不準私自收受乙方贈送的錢物等一切物質或非物質性利益,或藉故刁難向乙方索要好處。

15.4 乙方職責

15.4.1 乙方不準借甲方領導幹部或管理人員在婚喪、生病、喬遷新居、節假日和平時慰問之機贈送錢物等一切物質或非物質性利益等。

15.4.2 乙方不準以任何理由借錢物給甲方人員個人使用,不準為甲方人員個人家庭或親友購買各種食品、物品,更不準為其報銷發票或支付現金。

15.4.3 乙方不準邀請甲方人員參與吃喝、遊玩、賭博和高檔娛樂活動,確屬必要的聯誼活動,須事先由甲方的主要領導批准。

15.5 其他條款

乙方如果違反協議規定,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給乙方處以合同總價額1~5%的罰款,並提出警告直至將其清退。甲方如果違反協議規定,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向甲方法人委託人或紀檢監察部門反映舉報,提供有關證據,以便嚴肅處理。

第16條:勞務費的支付與結算

16.1該工程沒有預付款,進場後不支付勞務費。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勞務費(同時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工程勞務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付款)。工程竣工交驗符合質量要求後進行總結算,不論預結算、總結算均要求由各主管部門簽定會簽單,評出工期、質量、安全事故頻率、文明施工,作為結算依據。工程全部竣工交驗符合質量要求後再進行工程總結算,預結算與總結算不符時以總結算為準,對此乙方不得存在異議。

16.2本工程全部施工工序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付至本合同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同時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工程勞務專用發票),工程完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交結算資料並辦理勞務費總結算手續,同時交甲方公司稽核;未在規定時間報齊結算資料辦理結算的停止支付勞務費。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結算資料後56天稽核完畢,在工程結算完成後,乙方在必須提供正式的全額工程勞務專用發票後,付至結算總價的95%(含以前支付的進度款)。

16.3結算款扣留 5% 作為質量保脩金,質保金在質保期到期後無質量問題一週內無息支付,質保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並經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起計算,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現返工,甲方將視為發生費用情況扣除質保金。對質保金仍不能滿足時,從來年或施工的其他專案欠付的勞務費中抵扣。

16.4甲乙雙方所有的合同協議及補充、變更、終止等合同協議應有甲方專案經理及施工員簽字並加蓋專案部專用章方為有效並作為結算依據,未經公司稽核並蓋章的任何有關涉及結算內容調整的協議、說明等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16.5甲乙雙方的結算檔案(含結算書、結算會簽單等)應由甲方專案經理、預算員及相關人員據實填寫並簽字,同時經甲方公司相關部門稽核且加蓋公章後才能生效。

16.6非因乙方原因連續停工超過三天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應書面報告甲方,說明停工理由並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如甲方不能安排工作的方可視為停工;如乙方沒有提出書面報告甲方,要求另行安排工作的,均不視為停工;甲方安排了乙方工作,或對乙方勞動力調劑時,乙方以各種理由不接受,不工作的,也不視為停工。停(窩)工及社會用工等合同外專案,發生時由甲方專案經理、以書面形式共同籤認,報甲方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生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視為停工,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6.7乙方應清楚瞭解所有合同檔案的內容,任何對此檔案的不瞭解或漠視均不能免除遵守上述條文或規範的責任,因此產生的額外開支亦不獲考慮。

16.8本工程計時工日(點工)單價定為 元/每工日,僅計取稅金;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固定總價中,合同簽訂後,任何政策性檔案、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等因素的變化一概不予調整。

16.9經監理和發包人書面授權委託人的簽字認可的工程設計變更及簽證(且需加蓋發包人公章方為有效,未加蓋公章的,視為無效,不得作為結算依據),由承包人按照《 裝飾裝修工程定額》定額,人工按 元/工日進行計價,經發包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確認後方可執行。施工過程中少量根據發包人指示施工的專案,按簽證計價的方式承包,需經工程部及監理確認;當月發生的簽證必須當月辦理結算,當月不報,則下月不得再結算,結算造價併入當月工程進度款總價作為當月進度款支付的依據。

第17條:爭議

17.1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首先由雙方協商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共同約定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7.2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同時應當保護和保障甲方免於承擔由於其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並應該保護和保障甲方免於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索賠費、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第18條:其他

18.1 在施工區域內,如發生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而損害甲方形象,不論何種原因,每發生一起,甲方對乙方處以500~1000元罰款,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外部罰款)及造成的法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18.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嚴禁在生活區私自敷設電線、插座,起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用品,每發生一起,除收繳物品外,給予乙方500元罰款。

第19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9.2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或出現本合同約定的事項時即告終止。

19.3承包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其退場,承包人應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後應在10日內退出施工現場,並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如承包人未能按要求退場,應參照所在地的標準支付場地租金,並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9.3.1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發承包雙方達成的有關協議;

19.3.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實際進度滯後於合同進度5日(含節點進度);

19.3.3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或國家有關規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導致發包人權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時,經發包人書面通知仍無法確保發包人的權益或在3天內仍無實質性改進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9.3.4在分部、分項工程驗收過程中,發生2次以上質量不合格的;

19.3.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的人員發生聚眾鬥毆或有對發包人工作人員進行人身攻擊等干擾正常秩序的行為時,發包人有權要求其退場,同時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伍萬元違約金每次,並賠償發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19.3.6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媒體曝光,對於發包人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19.3.7因承包人原因受到行政機關處罰;

19.3.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19.3.9承包人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舞弊、欺瞞發包人的

19.3.10承包人存在掛靠行為或者現象的。即存在掛靠別人,或被別人掛靠的。

19.3.11承包人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第20條:合同份數

20.1本合同正本 叄 份,副本 壹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甲方執 叄 份,乙方執 壹 份。

第21條:補充約定

此處空白

發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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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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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 (工程全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 所承包的專案 等專案。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為 / 年;

2、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 / 年;

3、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 年;

4、室內裝飾工程為 貳 年;

5、除上述規定外,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80號令《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關於保修期的規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維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維修,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維修,維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工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脩金為合同結算款的 5% 。

質量保脩金銀行利率為 無 。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在30天內,收到承包人書面申請7日內將剩餘保脩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勞務合同附件,由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此處空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諾 書

本人承諾所承接的 ,該專案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施工人員工資等相關責任與產生的費用,均由本人負責承擔。

為了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保持誠信、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我方作為貴公司的施工單位,現承諾如下:

1、不給予貴公司工作人員回扣、佣金或任何變相的物質(如購物打折)及精神利益。

2、不贈送貴公司工作人員禮金、有價證券、物品等,不為貴公司工作人員報銷任何個人支付的費用(如餐飲費、交通費)。

3、不為貴公司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4、不為貴公司離職的工作人員提供任何的工作機會。

5、不以洽談工作、簽訂合同為藉口,邀請貴公司工作人員外出旅遊和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包括餐飲)。

6、不為貴公司工作人員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辦公用品等物品。

7、不借款給貴公司的工作人員,不為貴公司的工作人員代購任何物品。

8、不通過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獲得簽訂本合同的機會。

我方如果違反上述任一條款的承諾,願意無條件接受向貴公司支付結算總金額50%的違約金,且貴公司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此違約金;另外,由此給貴公司造成的損失均由我方承擔。本承諾書不影響我方按合同其它條款承擔相關責任。

本承諾書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發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制度是實施工程專案的重要保證,雙方應通過加強管理、督促檢查,不斷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意識,從而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施工現場環境,實現工程專案的順利完成。以下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 勞動紀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的措施:

1、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手冊》中的各項制度,按照要求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對教育合格的施工人員編制施工人員名冊,報專案經理審批。乙方施工人員應填寫三級安全教育記錄卡後方可上崗,記錄卡作為施工人員安全檔案。

2、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方案。

3、乙方每天上班前,召開班前交底會,由班組長佈置當天的施工任務、安全操作要求和應注意的安全文明事項,並要求施工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乙方定期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器具和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其安全有效。

B、 甲方安全檢查措施:

1、專案經理經常檢查各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2、專兼職安全員對專案安全工作實施動態管理和日常檢查。

3、對乙方實施定期不定時安全檢查。認真處理檢查發現的問題,屬嚴重違章的進行處罰。

C、 乙方施工作業標準化、規範化及防火措施;

1、根據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強化職工的安全施工意識。電工、電焊工無證不得上崗。

2、遵守各項安全防火規章制度。保護好消防設施,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3、施工現場嚴禁明火作業,因施工需要明火作業的,按照動火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申報、批准、監督手續。

4、木製作、油漆施工作業面上必須佈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5、施工現場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如發現違規,違章,甲方有權給於200-3000元不等的罰款;情節嚴重並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將給予重罰。

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 甲乙雙方應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並做到:

1、乙方必須按施工平面佈置圖安置各項臨時設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裝置,不得侵佔場內安全通道、進出通道和安全防護設施。

2、施工季節器具進場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須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機械器具操作人員必須執行安全責任制,並且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3、嚴格按照臨時用電方案架設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嚴禁任意拉線接電;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

4、夜間加班施工照明設施,必須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相關規定。

5、現場供、配電箱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移動導線必須使用符合電壓等級要求的專用移動電纜,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規範和要求的導線、電氣裝置及器具。

B、 乙方對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的場容場貌應採取的措施:

1、依照審批後的施工人員名冊到倉庫領取甲方同意的安全帽和工作服(已有甲方統一的安全帽和工作服除外),並按照甲方的規定在施工作業時正確穿戴。乙方應支付甲方安全帽和工作服成本價的50%。

2、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須事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能進行,並應設定明顯的施工標誌。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須按規定堆放整齊並標有標識。在施工現場的乙方施工人員要做到工完料清,經常清理建築垃圾,以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乾淨、衛生。

4、施工現場的工地辦公室、食堂、宿舍和廁所等工作生活設施,要符合衛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要符合飲食衛生要求。特別注意解決施工現場的廁所衛生條件問題和建築垃圾的清理問題。

C、 對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的措施;

1、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建築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氣體的發生。

2、妥善處理泥水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採取有效措施施工過程中的灰塵、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築垃圾實行袋裝化。

4、禁止對有毒有害廢棄物亂攤亂放,防止汙染。

5、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汙染。

三、文明施工生產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2、加強安全學習,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乙方班組長對工人每週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及安全講評,每月必須提交進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記錄給安全員,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方案。

4、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操作中,不得無故脫下安全帽。

5、乙方應定期由專人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器具,保證安全有效。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無故隨意動用消防器材和其他裝置。

6、現場使用臨時配電箱和用電器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移動導線必須使用符合電壓等級的專用移動電纜,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導線、電器裝置和器具。

7、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從高處拋擲任何物品材料。

8、上班前或工作時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後作業。施工現場內禁止吸菸。

9、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破壞或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

四、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給予傭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甲方將派專或兼職安全員對所有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督促與檢查,在安全員發現問題向當事人指出後,當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員有權對當事人按照甲方的規定給予處罰;若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乙方處以1000以上的罰款;若因此影響工程評定或造成惡劣影響,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乙方鄭重承諾:凡因乙方人員違反上述規章制度及生產紀律,而發生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事故、財產損失事故、火災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此處空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 ;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供應的材料、裝置外,髮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 ;(2) ;(3)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管理,如發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不得動用,若發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 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萬元。

2.發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的價款,留 %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按合同總價的 %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發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_______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______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___________天內支付_____________%的價款,留_______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帳 號: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

電 掛: ________________電 掛: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 (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 (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 (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 (萬元),安裝: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_______月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_______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份。

二、承包方:___________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萬元,分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3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 ;

4. 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督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未修的,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時。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時。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時。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時。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時。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基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材料、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l.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復)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受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的,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獎給承包方。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份檔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表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工程專案

結構層次

面積(平方米)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造價

其中

土建

暖衛

電氣

通風

附表二?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

材料裝置名稱

單位

品種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供應時間

供應地點

驗交方式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5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審查單位:

工程編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

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

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

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

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

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一九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

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

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

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

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

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

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

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

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

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

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

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

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

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

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

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

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

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

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

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

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

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

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

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

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

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

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

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

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

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

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

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

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

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

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

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

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

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小區內一期管線敷設、燈具底座、燈具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裝置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築、燈光及高層上泛光照明除錯。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_年6月18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曆天數 20 天、燈具安裝日曆天數 3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

1、金額(大寫):管線敷設、安裝及除錯費用:¥: 元

2、燈具價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權力,暫定 左右(此項費用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並敷設各種路燈管線,待管線、燈槓(柱)基礎完成 以後,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元,燈具進工地並安裝完畢後,再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通電除錯完畢後,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剩餘工程裝置款,一年後結清。

七、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招標檔案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國家和 市有關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圖紙

7、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7

建設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 。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 。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第二條:__________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__________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__________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__________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__________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__________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XX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__________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__________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XX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__________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__________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專案-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

第十三條:__________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 ;

4.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___________

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___________

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包方、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 ;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___________

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的價款,留 %的價款存入包方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___________

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圖紙;施工圖預算;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___________(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包方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9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0

發包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

2.工程地點:_____

3.工程編號: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元,其中:人工費__

_元____(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

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

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

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

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之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

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

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

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

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

地點。

(4)其他方式:

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

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3.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設

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

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1

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 。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 。

五,工程範圍: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___________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XX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________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XX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專案-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

第十三條:___________ 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施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2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 ;

4.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___________

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___________

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 ;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___________

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的價款,留 %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___________

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圖紙;施工圖預算;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

4.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___________________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髮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 ;(2) ;(3)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 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 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______萬元。

2.發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______%的價款,留 ______%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___________________(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__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附件一: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其它____。

五、工程造價: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萬元),安裝: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電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工作

3.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樣為準)提供完整的施工圖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寫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附件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不能保證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導致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承包方原因導致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樣、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材料改變或用代用材料,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經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該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以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實物或指標(詳見附件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萬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三、工程價款支付到合同總價數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

七、承包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

承包方在接到檔案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樣、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第三方會審寫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或重大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造成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才予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樣,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且技術資料設計圖樣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樣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一、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負保修責任。

二、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見附件三)。

三、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4.保修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償付承包方賠償: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附件一:

工程專案一覽表

注:維修、屋外、管理,給排水等專案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

附件二:

由發包方負責供應裝置和材料表

附件三:

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地處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運鐵路支線拆遷重建區地塊1工程的水電安裝部分承包給乙方施工修建。

2、開工日期:20_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_年 月 日

總日曆日期: 天

乙方必須按此日曆天數完成工程施工任務,逾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內容:按建設方提的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水電安裝、除錯、執行符合合格質量標準。質量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協助完成。

5、工程承包總價:工程承包總價暫按投標總價,即:4967817.00元(大寫:肆佰玖拾陸萬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結算:

6.1、按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

6.2、甲方按照工程總造價的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專案承包管理費(其中:空調裝置單價不收取承包管理費),上繳方式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時,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稅率代扣代繳稅金。(綜合稅率為3.84%) 7、付款方式:建設方將工程款撥付到甲方賬戶後,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7.1、第一次:基礎完成之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層澆築樓板砼澆築完成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體完成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30%支付。

7.4、第四次:進入水電管道安裝,按合同工程總額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經過竣工驗收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餘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一年後退還。

8、合同份數: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待工程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

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

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

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

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

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

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

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

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

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

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

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

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

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

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

(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

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某某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

(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承包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寧縣鑫迪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廠內倉庫

2、工程地點:中寧縣鑫迪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廠內

3、工程內容:鋼屋架車間,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承包範圍:鋼結構大梁(標準:Q235B)、220×300鋼構大梁,夾心板厚100mm、密度10公斤,柱腳螺栓(直徑2.4cm)、牆面彩板厚0.426mm,屋面C型鋼140×50×2.5,牆面120×50×

2.5,甲方負責送電入廠。

5、工程建築面積:鋼結構約900m2,(詳見工程圖紙)夾心板房面積約228 m2

6、合同工程:雙方另行協商

7、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

二、合同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該工程按330元/平方米包乾施工。面積約為900平方米,總價款金額約計297000元(大寫;貳拾玖萬柒仟元整),

按照實際安裝完成面積計算。夾心板房按210元/平方米包乾施工。面積約為228平方米,總價款金額約計47880元(大寫:肆萬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合計總造價為344880元(大寫:叄拾肆萬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支付總造價的30%價款(¥:103464元,大寫:拾萬叄仟肆佰陸拾肆元整,);鋼結構進場後付總造價的30%價款(¥:103464元,大寫:拾萬叄仟肆佰陸拾肆元整);工程完畢後付總造價的10%價(¥:34488元,大寫:叄萬肆仟肆佰捌拾捌元整);三個月內支付總造價的25%價款(¥:86220元,大寫:捌萬陸仟貳佰貳拾元整,留取5%的質保金(¥:17244大寫:壹萬柒仟貳佰肆拾肆元整)為期一年。

三、安全生產

乙方施工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持有上崗證件,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如乙方施工中發生一切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任。

四、其他未盡事宜, 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8

建設單位:(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並根據本工程具體情況,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

三、工程內容及範圍: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元

四、工程造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五、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計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竣工,日曆天數 天。施工期內因甲方變更、停水、停電或陰雨等,以及遇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程相應延遲。

七、施工期內增加工程內容,雙方及時辦理簽證手續,待竣工後統一結算。

八、施工費結算辦法:

九、工程主要材料 乙方運抵現場後甲方及監理按方案,材料檢測報告驗證。

十、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應在開工前按施工規範驗收防水工程基層質量,並經乙方認可。同時甲方應清除施工現場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各類障礙物,解決施工材料、機具的存放,併為乙方施工人員食宿提供便利。

2.甲方應在開工前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防水工程有關的建、構築物平、剖面圖,沉降變形情況等資料。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施工規範或雙方認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展情況、工程結算、竣工驗收等資料,甲方接乙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安排工程驗收。

5.工程全部或分項竣工等待驗收期間,由於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補,工料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實結算。

6.乙方施工後,若甲方需後道土建施工,必須在防水施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並不得破壞前道防水層,否則不屬乙方保用範圍,造成後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工程質量和維修: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範。

2.工程竣工驗收後保用修復。

3.為了提高防水層的耐久性,交付使用後使用單位應定期安排屋面保養、清理垃 圾和雜物、保持排水道暢通等。如發生非本款第2條原因需要維修時,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工本費。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支付工程款,影響工程正常進行,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負,並由甲方 支付乙方每天按未付部分金額的萬分之 滯納金。

2.如因乙方責任未按規定期限竣工時,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並由乙方支付甲方 按工程價款的萬分之 的逾期竣工賠償費。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本合同如發生糾紛時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甲乙雙方另訂安全合同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___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派______________同志;乙方派______________同志為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

十六、補充說明:如果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則所有責任及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由藝方自行 承擔,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及業主要求補貼費用,甲方及業主也不承擔相應責任。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委託人):

法人代表(委託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地 址: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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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電 話:

開 戶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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