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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精選22篇)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精選22篇)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 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 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 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 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 8 小時,實際工作時間為早上 9:00--下午 17:00,平均每週不超過 40 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 24 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 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36小時。五、休假 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 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 30 天申 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 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號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 1 個工作日說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 (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 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 22 時至次日 6 時期間的,支付 200%的加班工資;(2)週六週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 200%的加班工資; (3)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 300%加班工資。

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 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金。七、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 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 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 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 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十、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 提前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三)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 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3

甲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和其他有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4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之內的,其前提是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知識:

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徵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公司員工,試用期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均應恪守以下協議。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在試用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乙方上班之日起的次月5日以內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順延發放。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

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七、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 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在其過錯範圍內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7

勞動合同解除的爭議是實踐中最為常見的勞動爭議之一,但就是圍繞這一看似簡單的爭議,其中存在諸多疑難問題,比如解僱理由是否可以事後補充或變更、違法解除後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的損失如何確定、何種情形下勞動關係不可恢復等。

【案例】:

20__年10月25日,張錚與泰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合同約定張錚擔任北京地區區域銷售經理,月薪14000元。同年12月28日,公司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單方解除張錚的勞動合同,且拒絕任何解釋。

張錚申請仲裁,提出6項請求:1、撤銷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2、支付20__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被拖欠的工資18505.7元及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3、報銷差旅費、交通費、通話費等費用。4、支付20__年12月30日至20__年3月26日的工資收入損失10萬元及25%經濟補償金。5、支付年終獎勵工資56000元及25%經濟補償金。6、公司向其賠禮道歉。

公司認為,因張錚不符合錄用條件,構成對僱傭協議的實質違約;再者,張錚個人缺乏基本誠信,在工作履歷中弄虛作假,拒不提供公司要求的背景調查材料;其三,張錚的工作能力無法勝任崗位要求,工作嚴重失職,缺乏基本商業道德,對公司利益和商業夥伴造成重大損害,嚴重違反公司制度。鑑於這些行為,公司有理由解除其勞動關係。但是,公司的相關證據未顯示其告知張錚試用期考核內容、標準和結果,《試用期評估表》及員工手冊無張錚簽字確認,且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將員工手冊向張錚送達或公示以及將錄用條件告知張錚,張錚對此均不認可。所以,公司無法直接證明張錚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解約證據不足理由不充分,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張錚主張其工作至20__年12月29日,公司每月20日發放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工資,其工資支付至20__年11月19日,故公司應支付其自20__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工資。因公司未就其關於張錚工作截止時間、工資發放週期及發放情況的主張提供證據,所以仲裁認定公司以張錚未歸還備用金為由拖欠工資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應予補發,同時應加付25%經濟補償金。

仲裁委還認為,因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張錚在20__年12月29日後無法正常工作獲得勞動報酬,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2條第4項“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及第3條第12項規定“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給付勞動者,並加附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的規定,公司應按14000元的標準支付張錚20__年12月30日至20__年3月26日的工資收入及相關賠償費用。

【仲裁最終裁決】:撤銷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應按14000元的標準,支付張錚20__年12月30日至20__年3月26日的工資收入及相關賠償費用;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應予補發,同時應加付25%經濟補償金。由於張錚的年終獎勵請求證據不足,不予支援。公司不服訴至法院,最終,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協議,由公司向張錚支付一次性賠償8萬元。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_________個月以上___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_%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_%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_________%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飯店員工勞動合同範本飯店員工勞動合同範本。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洩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__________/小時計算。

4、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5、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6、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7、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8、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__________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9、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10、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11、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2、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13、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1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1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2

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繫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大全範文5

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4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5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區街道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日止。本合同於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元或按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元或按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屬檔案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7

甲方: (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8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並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用人單位和員工都可以相對容易地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僱員工。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僱員工的條件和程式都相對簡單,只要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一經證實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既無須提前通知,也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那麼員工的利益該如何保障呢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僱員工,員工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是否已經與自己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只是口頭上說有試用期,實際上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則試用期不成立。沒有試用期這個前題,用人單位就不能引用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解僱員工。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是事實勞動關係,因此只能按事實勞動關係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即用人單位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

2.用人單位是否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用人單位都不能以此為理由辭退員工。所謂證據的充分性,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3.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什麼時間。勞動部《對關於如何確定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的覆函》中明確指出:“對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超過試用期,則企業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一旦試用期結束,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僱員工,這時只能依勞動合同的約定或《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這裡還特別提醒: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只有在確實需要的情況下,才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巧顧 勞動保護 欄目對試用期的相關知識進行了詳盡的解答。

試用期勞動合同的簽定是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後。試用期合同違約也可以根據 勞動法規 和 勞動仲裁法 規定與用人單位解決,尤其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最好是對勞動合同和 勞動合同法 有一些瞭解,省得日後出現 勞動合同糾紛 ,還要進行 勞動爭議和勞動仲裁等等。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綜上所述,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進行,這樣有利於正當維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19

《勞動合同法》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注意:

(一)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四)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20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的對對方的考察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作出了新規定:

一是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是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重申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是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2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賠償?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並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並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採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前端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協議書 篇22

編 號:

甲方: 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生產因素,需要各崗位人員,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

本合同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試用期勞動合同二. 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並承擔本崗位工作任務。

2.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並按合同規定和各崗位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

三. 勞動制度

1. 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2. 甲方發放各崗位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維護生產裝置,搞好崗位環境衛生工作。

五. 工作任務和勞動報酬

1.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工作,完成甲方分配的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暫定乙方的崗位是 ,暫定崗位工資 元。如有需要,甲方有權調動乙方崗位和工資。

3. 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工資,即次月的28日發放。

4.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必須完成甲方交給的月計劃生產任務,按勞計酬。具體作息時間由各車間、部門自行調整。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乙方自覺自願加班,加班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報到生產部批准後在月工資中發放,不再另計報酬。乙方請假時,不計報酬。

5. 乙方對報酬存異議時,必須在次月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6. 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的當月工資,甲方應按規定在次月28日發放。

六. 保險福利

1. 乙方因公受傷時,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2. 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按月代為扣繳,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3. 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為乙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4. 乙方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簽字、蓋印: 。

七. 教育與培訓

1.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

2. 甲方派人或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三年,另附籤《培訓協議》。

八. 合同終止和解除及續訂及責任

1. 合同期滿時,合同即行終止。

2. 甲方拖延工資,未經乙方同意時,即行終止。

3.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合同解除。

4. 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公共形象時,合同解除。

5. 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6. 因乙方違反企業制度或違反法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

7. 甲方認為乙方無法勝任甲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 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0. 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按企業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提出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附則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簽訂,簽字生效。

2. 對本合同有異議時,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解除或更改

3. 因部分職工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將不負責其各類保險費用,視為自動放棄,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索取。

4. 乙方必須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任務。

5. 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並自願接受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

6. 乙方在進入甲方上崗後,必須認真學習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標準)。

7. 乙方因某種原因,請求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否則將視為自動離職,放棄任何報酬。

甲 方: 乙 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