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合同 > 婚姻家庭合同

男方不同意的離婚答辯書(精選3篇)

男方不同意的離婚答辯書 篇1

答辯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單位職工,住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不同意的離婚答辯書(精選3篇)

被答辯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單位職工,住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原告________離婚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一)、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並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被答辯人所訴關於夫妻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前後,雙方性格不合,爭吵不斷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訴答辯人在被答辯人懷孕後經常不回家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訴答辯人在孩子出生後,與被答辯人仍爭吵不斷,對孩子不管不顧只象徵性的每月交給孩子部分生活費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訴20__年至今,答辯人偶爾回家,未回家居住,與被答辯人分居達3年的情況與實際不符。

具體實際情況如下: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某某年相識戀愛,經過幾年的相互瞭解和慎重考慮,兩人於年結婚,婚後感情很好,兩人相互鼓勵,共同進步,在各自的事業上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婚後,兩人不僅在事業上獲得了大豐收,某某年某某月還生下了一名健康、可愛的兒子C某某。從這個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夫妻感情非常深厚。

答辯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由於工作關係經常戶外作業。這些情況在與被答辯人認識開始就沒有隱瞞。被答辯人也支援答辯人的工作。今年答辯人被單位予以獎勵並提拔。

自兩人結婚後,答辯人的工資存摺就由被答辯人保管,每月工資由被答辯人領取。

然而被答辯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辯人的犧牲,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先後與名叫某某與某某的男人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使答辯人長期忍受了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慮到這裡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辯人的過錯,更加考慮到兒子現在年紀還小,這麼早就雙親離異,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溫暖,絕對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必然會造成兒子童年的人間悲劇,答辯人多次找被答辯人談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原諒了被答辯人的錯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不符1989年11月21日公佈《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所規定的情況。

故答辯人認為雙方婚前基礎牢固、婚後感情和睦、兩人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為了維護家庭的穩定和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請法庭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如果被答辯人鬼迷心竅、執迷不悟,答辯人也只能無可奈何同意離婚,但是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

根據《憲法》第五條、十三條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第四款、第7條、第11條第一款之規定,20__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答辯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護答辯人合法權益,依法作出支援答辯人如下請求的公正判決。具體答辯要求:

一、婚生兒子C某某應由答辯人撫養。,原告承擔扶養費和教育費,一次性給付答辯人婚生兒子C某某撫育費萬元(某元×30%×12月×13年=某元)。

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答辯人同意按法律規定依法進行分割。

1、結婚後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面積平米,市場價值X萬元,房屋歸我所有,我支付原告一半的房款計X萬元。

2、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鑑於原告有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我申請法院調取婚後原告B某某在銀行的存款記錄。

3、其他家庭共同財產約一萬餘元,因房屋主張歸我所有,這些財產也歸我所有,由我支付五千元給原告。

4、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為改善生活環境,我先後兩次借款一萬元,用於做生意,但均已賠掉。這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三)、被答辯人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由於被答辯人與數名男人關係曖昧,不知收斂,並多次到答辯人單位、親戚家裡吵鬧,並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侮辱誹謗答辯人。雖然,答辯人極力退避,但讓被答辯人在親戚、朋友、同事面前顏面盡失,忍受了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身心受盡摧殘,嚴重影響答辯人的日常生活與工作。

請求法院判決被答辯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並賠付答辯人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共計10.5310萬元,且負擔相應訴訟費用、誤工費、諮詢費、交通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13.6312萬元。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

男方不同意的離婚答辯書 篇2

男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證號: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證號: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市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年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_。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撫養費的支付及探望權的行使: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由男方全部負責(或男女雙方共同負責),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或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__________元,直至兒女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或18週歲)止,高中教育階段(或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男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付給女方或轉到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孩子。(或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帶孩子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次。)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計_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各為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本協議生效日內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包括房內裝修及相關配套設施):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房的房產(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屋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元給男方。

3.機動車輛:_________年______月,雙方購有_________牌汽車一輛,行駛證號:_________,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車輛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4.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附件一),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__萬元,歸女方所有,即女方向男方支付_________萬元。

5.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見附件二)。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離婚後如發現婚姻存續期間內任何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或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存款、房屋、車輛、傢俱及家電外,並無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均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以上述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_________元給女方。鑑於離婚所涉及的原因,男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_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任一條款約定期限履行支付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或按每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八、其它:

1.本協議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簽訂,男女雙方已經知悉本協議不違反各自意願、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男女雙方已經充分理解本協議所有的條款不存在重大誤解且均認為本協議公平合理。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男、女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簽名:______簽名: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男方不同意的離婚答辯書 篇3

協議人: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協議人:王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兒子 。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 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 路 小區 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