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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班合作協議(精選9篇)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培訓班合作協議(精選9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開設培訓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專案

甲乙雙方合作開設培訓班,培訓班名稱暫定為(正式對外宣傳以相關行政機關核准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該培訓班”),該培訓班的培訓專案為:。具體培訓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二、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培訓場地(地點:),乙方負責提供該培訓班所需的各類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教師)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負責具體的培訓教學活動。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雙方約定的培訓時間提供培訓場地;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約定的培訓時間提供培訓場地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通知學員並另行安排時間補課。

2、提供培訓場地的照明裝置、夏天提供空調,並承擔該照明裝置及空調裝置所產生的費用。

3、若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培訓場地進行裝修裝飾、佈置且裝修裝飾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應為乙方的裝修裝飾、佈置工作提供便利,如提供相關的圖紙及方便施工人員的出入;若乙方的裝修裝飾方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有權拒絕予以配合。

4、甲方在範圍內對乙方就開設該培訓班的宣傳、推廣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宣傳推廣活動進行審查,且凡使用甲方各種稱謂、榮譽、商標標識或其它圖案進行宣傳活動的,均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5、甲方負責培訓場地內設施裝置的防火安全、清潔工作,但不承擔該培訓班學員的安全保障義務。

6、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培訓教學的質量並督促乙方改進。

7、合作期限內,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培訓場地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損壞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開設該培訓班的所有手續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且辦學過程應遵循法律、法規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規章和規範。否則,因此被政府部門罰款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開辦培訓課程的規劃、設計、教練和教學質量的管理、該培訓班辦學所需的各類辦公、教學裝置、資料的採購以及負責培訓具體工作的實施。乙方在該培訓班開展業務時應當服從相應的政府部門的管理。

3、乙方負責制定該培訓班每期的培訓課時和培訓費收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執行。乙方須按雙方商定的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如因特殊情況,培訓計劃延遲或更改,乙方需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和學員。

4、乙方負責聘請資深及經驗豐富的教練(教師)並承擔教練(教師)的報酬及其他福利費用;負責其他教職工的`聘請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教職工的工資等。

5、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做好有關的安全宣傳工作,應愛護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因乙方原因損壞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舉辦一些與該培訓班有關的宣傳、推廣、講座等活動、印發宣傳單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

7、乙方承擔該培訓班經營過程中的全部稅金及除本協議明確由甲方承擔外的所有費用。

8、教學期間,乙方確保其教學方法不對學員及其他第三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承擔學員在培訓場地及培訓期間的安全保障義務。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給學員造成的損失。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由甲方先行承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9、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的培訓場地內從事與該培訓班無關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即時解除本協議且有權不支付乙方應得收益。

五、物業綜合管理費及結算方式

(一)物業綜合管理費:甲方按該培訓班學費(下稱“學費”)總額的%作為物業綜合管理費,剩餘學費為作為乙方收益。

(二)結算方式

1、學費首先由甲方代乙方收取,乙方應及時向學員出具學費收據,若學員要求提供發票的,乙方應負責提供發票並承擔稅金。

2、合作期限內,每期培訓班全部課時完成後天內雙方對本期學費進行結算確認,結算確認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與乙方本期應得物業綜合管理費等額的收據,甲方於收到收據後天內將乙方應得收益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需要向政府機關支付罰款或向第三人支付賠償款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直接從乙方應得收益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應當另行補足。

六、違約責任

1、乙方私自收取學費的或在甲方提供的培訓場地私自授課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有權不支付乙方應得收益。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協議,應賠償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缺課被學員要求退款的,甲方因此損失的物業綜合管理費由乙方補足,甲方有權直接自乙方應得的收益中扣除。

4、本協議其他條款對違約責任有約定,按其他條款的約定履行。

七、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送達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檔案或傳真均以本合同中約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為準,若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在7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本合同中約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視為雙方準確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一方將任何檔案送達(寄達)該地址或傳真至該號碼即視為送達。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生效,雙方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之日為本協議生效之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協議內容:

第一條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夥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裝置,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3

甲方:(北京服務中心)

乙方:山西x學校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辦學、訂單培訓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專案與合作形式

1、聯合辦學的專業:(以女性為主)

2、合作形式:6個月短期培訓,採取3+3培訓模式。學員前三個月在乙方上課,最後3個月到甲方的培訓基地,經專業培訓和崗前培訓,由甲方安排實習,實習結束後由甲方推薦就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六個月培訓費用8000元/人(到京學習住宿費100元/人/月,書費150元/人,餐費200元左右/人/月),分配比例甲方6000元,乙方XX元,乙方代甲方一次性收取。

2、學員到乙方報到後,由甲方進行面試、篩選,合格的辦理相關入學手續,並由甲方與學員簽訂培訓與就業協議,五日內乙方向甲方首付800元/生,以便甲方進行前期運作,餘下的5200元,學員到京報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

3、甲方為乙方提供前三個月培訓所用的基礎課教材目錄。

4、甲方在最後3個月接收學員前,要對其進行考核,學習達不到甲方要求,不合格學員不予錄取。

5、在甲方培訓期間,甲方負責辦理學員的人身保險(保險費學員自理)。

6、甲方負責在培訓實習期間,教育學員遵守企業管理及規章制度。對違規或違法的學員甲方有權開除。對考核不合格學員可復讀,費用從減。

7、學員在甲方培訓基地3個月培訓學習結束後,然後轉入實習期,實習期間,能獨立工作時,甲方提供生活補助為800-1500元/月,提供吃住。如學員不能完成實習任務或不執行甲方管理,甲方有權適當處理。

8、實習合格並取得資格證書後,由甲方推薦就業,就業崗位為北京各大機場售票處,各大航空公司售票點、代理網點、網上訂票,月工資1500-8000元/月,上各種保險。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招生工作,並對新生條件嚴格把關,條件:年滿17週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齒清晰,品行良好。

2、乙方負責招生,根據甲方建議的教材目錄及教學計劃,負責學員在本校期間的教學管理。

3、在甲方培訓、實習的學員因違規或違法被甲方開除的,後果學員自負。

第三條 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合作內容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任何形式及口頭承諾均無效。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效力同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服務中心)

(蓋章)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4

協議各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

第一條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夥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裝置,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目的,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在第三z花園游泳池開設游泳培訓專案,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期限暫定為四個月,即從__________年 ______ 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 止。該會所游泳池無法正常使用或停用時,乙方有權終止此合約。

二、經營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設的問題培訓專案,內容限於游泳培訓班、泳具用品零售及教練師資諮詢。

三、價格制定: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市場結合第三z花園業主情況,由乙方制定價格並經甲方同意後執行。(另附件)

四、收益分成: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場地,乙方負責師資及培訓;

2、甲乙雙方按分成的方式開展培訓班,分成比例按分成的方式開展培訓班,分成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佔收入的50%;

乙方佔收入的50%,乙方收入部分按稅率6%的比例由甲方扣除後再向乙方支付。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統一收取學員學費,由甲方提供收據發票。

2、每期收入由甲方統一彙總,經乙方確認,按第四款約定分成。

3、雙方所得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發票,或由甲方財務部代扣代繳。

4、甲方每月二十五日向乙方結算當月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提供培訓場地(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該場地)。

泳池區地點:_________________第三z花園內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2、培訓場地由甲方負責安排,具體培訓時間由雙方友好協商制定。

3、負責瞭解顧客需求,並向乙方反饋。

4、負責配合乙方開展培訓班的宣傳,並有權對培訓過程及質量予以監控。

5、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允許再有與乙方性質相同的第三方加入。

6、如有違反本合同出現私自經營者,甲方應積極出面做出制止。

7、為使雙方互利、長久的合作,甲方配合乙方擴大招生面,包括接納甲方所管理小區以外的居民參加培訓,以及做好學員登記備案。

(二)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培訓班的師資、培訓課程安排、教材、所需的裝置、器材以及相關的費用。

2、負責承擔培訓班因培訓質量等原因所引致的投訴處理、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3、負責培訓班的宣傳資料,負責招收學員,負責組織實施培訓。

4、積極努力地搞好教學培訓工作,配合會所提高整個樓盤的形象,大力宣傳樓盤素質。

(三)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培訓班上課時間內學員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不得隱瞞招收學員或私自收取學費,一經發現,乙方按瞞收學費總額的拾倍賠償甲方的損失,且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協議。

3、因甲方經營或場地的調整,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共同制訂相應解決辦法。

4、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協議,雙方協商做好學員的處理工作。並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5、乙方需保證教學質量及服務態度,如有投訴,經甲方調查屬實而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約。

七、本協議附件屬於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及其附件中的所有責任及義務,並願意遵守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協議及其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執,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叄份。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廣州市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z設計服務有限公司

z體育服務中心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關於合辦舞蹈班之事項達成一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負責提供教學場地及招生事項;

2、乙方負責提供教學服務、日常管理等事務。;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場地及水電的正常使用;

2、甲方須保證招生工作(生源);

3、乙方必須保證完成教學任務。

三、利潤分配及費用支出

1、利潤甲乙雙方對半分配;(利潤分配時間: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服裝舞鞋經營的利潤歸雙方所有;

3、水電費由雙方均攤。

四、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需應承擔相關違約,賠償對方違約金--元;

五、協議書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幼兒園(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幼兒教育事業,拓展幼兒教育渠道,開發幼兒教育資源,提升幼兒教育質量。甲、乙雙方遵循“公平誠信、互惠互利、優勢互補、互動雙贏”的原則,就語言教育學校援建開設少兒美語培訓班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培訓場地;乙方負責援助教學裝置設施的配備,師資和教育教學管理等事宜。合作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定於每週三下午15點10分-16點10分開課共25節課,每課時按330元收取學費。2.中外教比例按1:_________________1配比方式授課。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依託多年的辦學經驗,完善的環境設施,負責提供教學場地,設施維護,在園內開展招生活動;2.乙方在合作期間,負責配送師資,進行日常英語教學、管理工作;

三、管理模式

1、;甲方須在課程開始一週內將學費付給乙方。

2、乙方負責園內所開設的英語班級學費由收取,成本核算工作,並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各項管理工作由雙方共同監督並且按照教師課程計劃表進行授課。3、乙方在合作期間對英語班進行全面教學管理

4.;教材收入歸乙方所有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5、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6、任何一方發生嚴重違約違章行為,另一方有權提出協議終止。

4、如因國家政策、上級指令等不可抗據的因素,雙方可終止合作,但須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六、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8

協議各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

第一條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夥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裝置,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培訓班合作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學院

雙方鑑於人才培育需要,增進雙邊實質交流與互惠,經雙方同意締結本協議書。

第一條基於互助互利,甲方提供學生實習合作機會,乙方亦提供相關人員教育練習管道。

第二條合作計劃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之。

第三條雙方得視情況以書面通知對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另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修訂之。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學院

校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