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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屋租賃標準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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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屋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

範本  合同的意義,在於雙方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狀態下,因為簽訂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下面是_______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歡迎閱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向甲方租用該站大院內第_______號樓的第_______層共一間房做辦公或員工宿舍用,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公司房屋租賃標準合同書(精選3篇)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該站大院內的第_______號樓的第_______層_________房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時房屋、水電狀況良好。  

第二條 租期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協議期滿後仍需繼續租用,甲方將給予優先考慮,協議另行簽訂。在租用期間,如甲方對該房屋有急用或建設需要時,甲方必需提前一個月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雙方本著友好互助的原則協商終止協議事宜,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搬遷,甲方退回押金,甲方不負責賠償因此所造成的乙方的其他損失。如乙方因自身原因無需繼續租賃,需終止協議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先知甲方,通過協商處理。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15天內向甲方交清所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否則將押金抵付。不足部分限期交付,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第三條 租金按第______層樓共______間,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衛生費每月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______),電費每度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包括線路損耗),水費每月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包括排汙費)。如水電部門對收費標準有調整,甲方對原收費標準也作相應調整。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財務交納當月租金、衛生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拖欠。如租金及其他費用拖欠超過五天以上的,按每日1%計收滯納金,超過壹個月不交租的,按違約處理,由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要求乙方限期交清所有欠款和搬遷,並不退回押金。如政府有關部門需對乙方徵收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協議簽訂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三個月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協議期滿後退回押金。  

第四條 乙方租用房屋時,甲方提供的房屋完好,通水電、門窗齊全,每間房屋無償配電錶一個及每層樓總電錶、水錶各一個。屋內和走廊不準使用電爐和生火煮飯。如發現一次罰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發現二次以上加倍罰款並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造成損壞賠償部分,甲方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第五條 乙方租用的房屋,只限做辦公室、員工住宿用。乙方應做到遵紀守法,文明住宿。租用的房屋與本公司無關的人員不準入住或過夜。否則,後果自負。在租用的39;期間內如發生案件、事故等違法行為的,或因用電不當造成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損壞部分照價賠償或修復。租用後的內保、防火、衛生管理由乙方負責,並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如需要辦理暫住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證件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根據需要,乙方租用期內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增添管線或設施等,必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但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在協議終止時,如甲方認為必須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負責修復。房屋主體維修工程由甲方負責,其他維修(如牆壁、門窗、廁所、水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車輛需進出大院的,一律憑甲方進入證通行,工作人員從邊防大院北邊通道進出,不得從邊防大門進出。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邊防大院內的管理規定,不得在大院內大聲喧譁、亂丟垃圾和影響他人工作和休息,甲方需無償提供場地給乙方的住宿員工停放單車,乙方員工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區域內停放。  

第八條 乙方需裝電話、電視天線時,一切報裝手續和費用自理。  

第九條 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雙方各自負責。  

第十條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自備滅火器材及負責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乙方租用的房間及走廊、通道衛生由乙方負責,禁止將紙屑果皮及其他雜物往視窗、走廊亂扔,一經發現每次罰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發現兩次以上的,加倍罰款並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滿後失效。  

第十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利、互助、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房屋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2

編號: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享有合法出租權利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房屋租金:__2400___元/月,租房押金:_______元。甲方在收到上述費用時應開具合法有效票據給到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甲方應將租房押金無息全部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租金支付方式為:□月付;□季付;□其他___________。並僅承擔租賃期內產生的:□水、電、煤氣費;□電話、網路費;□衛生費;□物業費。甲方以□現金;□轉賬方式收款,甲方轉賬收款帳戶為:銀行帳號: ;戶名: ;開戶行: 。押金和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生效後支付,以後每期租金乙方應於到期前一個月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該房屋《房屋權屬證書》並留存影印件、授權委託書原件(非產權人)。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主要作為__________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妨礙。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能合法出租,建築結構完好,各類設施均能正常使用。並負責該房屋的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損壞或故障等情形,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並及時告知甲方。

第七條 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維修、裝潢或增加附屬設施,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原有建築結構。

第八條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乙方需遵守國家相關消防規定。如有乙方過失引起火災、盜搶所產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房屋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第十條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本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 乙方拖欠租金達30天以上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

(3) 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用途的;

(5) 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嚴重損壞或故障等情形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第十一條 租賃期內,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無正當理由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收回房屋或甲方因房屋權屬不清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除返還保證金及預付的房屋租金外,應按照本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在租賃期內,乙方因經營原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後可以退租,甲方應在乙方退租時一次性返還保證金及預付的房屋租金。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的,應該以本合同保證金為限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日期:

公司房屋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3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裝置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閱讀延伸: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注意點

1、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任意解除權)。

1、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4、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未經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 正常損耗免責權;

(2) 佔有、使用、收益權;

(3) 買賣不破租賃權,即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4) 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否則,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 共同居住人的繼續租賃權,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