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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轉房出租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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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轉房出租合同書 篇1

甲方:

週轉房出租合同書(通用3篇)

乙方:

為確保教師週轉房有效週轉使用,切實解決教職工住房困難問題,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在租賃週轉房期間必須堅決執行《宜賓縣教師週轉房管理辦法》,上級部門若有新的週轉房檔案頒佈,再根據新的相關檔案精神貫徹實施。

二、租金標準:按照宜賓縣公房租金標準,租金按季度由所在學校財務人員統一從各租用教師中收繳。

三、凡租住週轉房的教職工有以下情形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協議,收回住房:

1、不按期繳納租金的;

2、擅自改變住房用途的;

3、將住房私自轉讓、出租的;

4、擅自改裝的;

5、其影響干擾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行為的。

6、利用住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7、房屋閒置達3個月及以上者。

四、弄虛作假、隱瞞不符合入住條件或喪失入住資格入住人員,除立即退出週轉房外,按20倍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五、自動離職人員,經聯絡不退出或無法聯絡,一個月後,學校行政、工會、教師代表、當地派出所見證,破門清理,重新安排,產生一切費用,由該離職人員全額承擔。

六、每套週轉房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人民幣,退房時不計息退回。

七、週轉房租金收入按縣上相關要求管理,用於週轉房的維護和修繕。

八、入住教職工應無條件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愛護學校環境衛生;

2、不得改變房屋用途,改變房屋結構,不得進行改裝。

3、按時繳納租金、水費、電費、氣費、閉路費、網路費等。

4、愛護室內裝置設施,損壞裝置照價賠償。室內裝置設施損壞以後,由乙方自行負責進行更換。乙方自行添置的設施設施,在退房時自行解決。

5、乙方不符合入住條件時,應主動退還週轉房。否則甲方強行收回,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甲方的義務:負責週轉房的日常管理,執行《宜賓縣教師週轉房管理辦法》。

十、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教育局校安辦存檔一份。協議期滿,教師辦理退房相關手續後由學校無息退還押金;若教師因工作調動等原因不在該鄉鎮工作,先辦理退房手續,單位再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乙方由於工作調動等原因退房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學校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週轉房出租合同書 篇2

教師週轉房租賃協議書(草簽)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簽章)

為確保教師週轉房有效週轉使用,切實解決教職工住房困難問題,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在租賃週轉房期間必須堅決執行《宜賓縣教師週轉房管理辦法(試行)》,上級部門若有新的週轉房檔案頒佈,再根據新的相關檔案精神貫徹實施。

二、租金標準:按照宜賓縣公房租金標準,租金按季度由所在學校財務人員統一從各租用教師中收繳。

三、凡租住週轉房的教職工有以下情形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協議,收回住房:

1、不按期繳納租金的;

2、擅自改變住房用途的;

3、將住房私自轉讓、出租的;

4、擅自改裝的;

5、其影響干擾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行為的。

6、利用住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7、房屋閒置達3個月及以上者。

四、弄虛作假、隱瞞不符合入住條件或喪失入住資格入住人員,除立即退出週轉房外,按20倍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五、自動離職人員,經聯絡不退出或無法聯絡,一個月後,學校行政、工會、教師代表、當地派出所見證,破門清理,重新安排,產生一切費用,由該離職人員全額承擔。

六、每套週轉房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人民幣,退房時不計息退回。

七、週轉房租金收入按縣上相關要求管理,用於週轉房的維護和修繕。

八、入住教職工應無條件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愛護學校環境衛生;

2、不得改變房屋用途,改變房屋結構,不得進行改裝。

3、按時繳納租金、水費、電費、氣費、閉路費、網路費等。

4、愛護室內裝置設施,損壞裝置照價賠償。室內裝置設施損壞以後,由乙方自行負責進行更換。乙方自行添置的設施設施,在退房時自行解決。

5、乙方不符合入住條件時,應主動退還週轉房。否則甲方強行收回,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甲方的義務:負責週轉房的日常管理,執行《宜賓縣教師週轉房管理辦法(試行)》。

十、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教育局校安辦存檔一份。協議期滿,教師辦理退房相關手續後由學校無息退還押金;若教師因工作調動等原因不在該鄉鎮工作,先辦理退房手續,單位再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乙方由於工作調動等原因退房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學校(蓋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週轉房出租合同書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拆遷戶(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幢____間,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

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

甲方負責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

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

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週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

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__,共____套____間,____層____號,配有____等裝備。

第五條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

___等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字和其他檔案上簽字。

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領取。

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麵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拆遷戶(乙方):

____________(蓋章、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