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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精選13篇)

合同書2.63W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1

甲方: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精選1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以下三種期限選擇一種)。

①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

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 個月。

③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三條 甲方應合理確定乙方的工作任務或工作定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徵得乙方同意,可以變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嵊州市領帶工業園區。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以下三種工作制選擇一種)。

①標準工時工作制。

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③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安排加班和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同乙方協商確定乙方工資為按月工資或計件工資,實行按月工資的每月基本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標準,按甲方額定標準執行。獎金、津貼、補貼的計發按甲方執行。甲方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

第八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第九條 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五、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

第十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五類社會保險,按照國家、省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其他約定

八、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類勞動用工規章制度已送達乙方一份,乙方對該規章制度已有充分的瞭解並願意遵守執行,在乙方簽字確認後,該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後,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依法執行。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第十七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難以確定的,則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用人單位賠償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十、其他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月)。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地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文化程度 戶 籍 所 在 地 實 際 居 住 地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自日起。

(二)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乙方應當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甲方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當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與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在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執行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綜合工時制度,以計算週期為單位,週期內每日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11小時,總工作時間不超過按週期單位計算的法定總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符合法定條件,並與工會和乙方商後進行;同時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依法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1、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的規定,遵守最低工資規定。甲方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發放渠道為 (現金、銀行卡轉賬、支票等)。

2、雙方約定,乙方的工資分配形式為工資制。

3、雙方約定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元,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元。

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乙方在年休假、婚喪假、病假等期間的待遇。

5、甲方應根據當地政府每年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和訂立集體合同,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保證乙方的工資水平與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水平相適應。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

2、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經與乙方協商指派乙方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將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有關本合同的義務(責任)分擔範圍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工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4、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的,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15日內支付完畢。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九、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立即將本合同文字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4

勞動合同書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5

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住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該期限與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不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到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為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的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標誌。

1.2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3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應當保證真實準確。

1.5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當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1.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同時為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服務或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隱瞞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原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體地點: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2) 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3) 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實行第(2)、(3)項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2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費用或安排乙方補休。

3.4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工資分配方式。

4.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期滿,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方案執行:

(1) 基本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績效工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3) 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按照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資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4.4 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中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

4.5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違反國家規定不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用造成乙方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8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節育手術期間的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9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關於勞動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但是,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4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事故、職業病、工傷的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有職業禁忌、職業病、工傷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徵求工會和乙方的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的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等,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7.2 勞動合同期滿,甲方與乙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及時辦理續延手續。

7.3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約定的8.4條款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8.4條款第(4)項約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情形之一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3) 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為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在試用期中,除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7)項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3 試用期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0)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1) 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2)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得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2)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 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甲方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送達乙方。

8.6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8)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8.7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9)至第(12)項的約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根據本條款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9.2條款第(1)至第(4)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據9.2條款第(5)至第(8)項的約定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9.1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3)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4)至第(6)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1)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4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情形之外,應當依照本合同9.4條款約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依照本條款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9.6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向工會組織、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11.1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員工個人資訊登記表

附件二: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考核制度、操作規範手冊等)

附件三:專項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6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_元或按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

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7

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電    話:                                                      

本人現通訊地址:                                                                    

緊急情況聯絡人: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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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本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期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參照本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員工相應崗位考核標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職務。乙方的工作內容或職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工作崗位予以調整:

1、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現有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工作地點: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生產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出現以上情形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實行                        制度。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等假期待遇。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假期制度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勞動報酬為:

1、試用期間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屆滿後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月。

2、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乙方所在部門業績變化、內部規章制度、績效考核結果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待遇。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第十二條  在辦理社會保險時,乙方應按照要求及時向甲方交齊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若因乙方未及時交齊辦理社會保險材料的原因而造成遲延繳納社會保險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未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義務認真閱讀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行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三十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經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死亡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補充條款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補充條款:

1、如需進行競業禁止限制或者約定保密義務,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甲方可以通過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視為送達。

3、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訊真實有效,若有虛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4、乙方若在甲方工作期間接受甲方的出資參與專項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專項培訓協議,具體約定在專項培訓協議中約定。

第三十條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仲裁委申請仲裁。

十、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

送達地址: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持有勞動合同文字後,員工簽名: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8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裝置,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及國家關於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

第十條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七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款項:(選擇打“√”)

(一)見插入的活頁 (二)無

九、其他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9

甲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勞動者)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聯絡電話: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保證送貨及時,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本著長遠真誠合作的共同願望,就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具體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形成勞動用工關係,乙方作為勞動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工作範圍:

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送貨員,負責以下工作:

1.保質保量及時地把藥品送到客戶手中。

2.貨款按次結算並及時上交,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上交者必須上報部門經理。如出現短缺、偽鈔等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3.及時收取經銷商有關的資質材料。

4.收集客戶資訊、意見,建議並及時向公司反饋。

協議期限:協議期限共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試用期 元人民幣,試用期為一個月(可以縮短試用時間,試用期內無休息日,試用期內無請假申請,重大特殊情況可協商並經甲方批准同意,否則按《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協議》執行)。

2.試用期過後經考試合格填寫轉正審批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按簽訂時的日期雙方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增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險一金的繳納均按通遼市社保局最低工資標準基數)。

3.工資結構: 元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考核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績效工資=滿勤工資±效率工資±獎勵工資±保密工資±提成獎勵±(獎勵、或扣罰款)

(1).基本工資:元,指已進行績效工資核算時

(2).崗位工資: (採購部經理按10條,每條10分,滿分發放全額崗位工資,未做或遺漏扣該項全部分數,否則按實際分數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4).績效工資:

<1>滿勤工資:100元(每週休息時間為一天,休息時間選在週六或週日,漏崗或本人應工作時間內請假均無此獎勵)。

<3>.保密工資:100元(堅守職業道德,對企業的相關管理制度、細則,對本部門的相關資料嚴格監控,做到不外洩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資,逾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2%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工作崗位的相關制度。

(三)在乙方沒有提出改進和合理化建議,雙方未為協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關內容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相關工作。

(四)乙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工作質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五)試用期滿後,雙方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聘用協議。因乙方原因未簽訂的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用協議的可填寫宣告(公司根據其工作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發放薪資或酌情),公司對該員工按試用期員工對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觀情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的工作崗位工資按新崗位同工同酬。

七:違約責任

1、試用期間或轉正後工作未滿一個月離崗,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基本工資(按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崗影響本職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夠按期支付工資,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2%滯納金 。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5000.00元(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執行,以培訓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檔案留存一份(備註:為保證甲方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隨時到檔案管理處查閱,如發生爭議糾紛,乙方可執原件解決,甲方無權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的訴訟請求必須在科爾沁區內的人民法院 (備註:本協議共五頁,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有效性、每頁的下角標註出甲乙雙方均簽字按指紋)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按指紋):

乙 方(簽字、按指紋):

年月年月日 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餐廳正常營業,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伊陽咖啡店經理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餐廳經理,負責伊陽咖啡店的正常營業及餐廳日常管理,崗位工資為每個月______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雙方後期協商另計)。

二、甲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

1、本店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及安排下開展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行為,進行合理的監督及管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進行決策及落實。

4、甲方為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營運工作的開展提供合理的資金支援,但乙方應事先作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5、甲方應於每月 _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崗位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欠、遲發乙方工資。

6、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證金、押金、物品佔用費、風險金等相關費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當,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及恐嚇,由此發生的所有後果,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及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費用。

三、乙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

1、掌握餐廳內的設施及活動,監督及管理餐廳內的日常工作。

2、安排員工班次,核准考勤表。

3、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確保餐廳的政策及標準得以實行。

4、經常檢查餐廳內的衛生、員工個人衛生,確保賓客的飲食安全。

5、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推廣及賓客意見的收集、反饋,以便提高服務質量。與廚師長保持良好關係,保證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開餐前會,傳達上級指示。

7、直接參與現場指揮工作,協助所屬員工服務和提出改善意見。

8、審理有關行政檔案,簽署領貨單及申請計劃。

9、督促及提醒員工遵守餐廳的規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嚴格堵、偷吃、浪費、作弊等漏洞。

11、負責餐廳的服務管理,保證每個服務員按餐廳規定的服務程式、標準,提供高標準服務。

12、經營檢查餐廳常用貨物準備是否充足,確保餐廳正常運營。

13、瞭解當天供應品種、缺貨品種,推出的新品種,並在餐廳顯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後及餐後的工作總結,每天組織各部門主要人員開班後會。

四、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

1、負責主持本店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工作,每週或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一次。

2、定期根據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營銷計劃及管理計劃,並報總經理決策。

3、全心全力為餐廳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經驗。

4、制定餐廳各部門的管理機制及規章制度。

5、乙方除了對店面正常營業及管理,同時對後廚的日常行政管理負責(但烹飪技術由廚師隊伍負責),乙方只對行政工作負責。

6、擬訂實施餐廳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員工手冊。

7、乙方應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進行合理的崗位人員及數量搭配,為甲方的經營成本節約。乙方有權聘任或者解聘餐廳工作人員(但中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解聘須報總經理批准)。在籌備期間,所有員工及崗位人員由乙方負責招聘、錄用。但須在總經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時完成。

8、擬定餐廳各崗位的工資、福利、獎懲,報總經理核准,並執行。

9、在日常正常營業管理中,執行總經理在餐廳營業中工作上的安排及決定,維護好餐廳的社會地位及聲譽。

五、乙方禁止行為

1、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義訂立合同進行交易。

2、不得將本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3、不得以本店資產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間禁止以本店名義進行融資。

5、乙方不得任用其親屬在本店擔任任何崗位的工作。

6、乙方不從事損害本店利益的活動。

7、本店貴重管理機密不得將本店的各種配方告訴他人,否則重罰。

六、合同的解除條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無法經營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2、乙方因受到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嚴重受傷,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生命終止、截肢),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3、甲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應得的崗位報酬。

4、在合同時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以乙方崗位工資的30%工資報酬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支付,如延後支付,需支付5%滯納金。

5、乙方在試用期內,因管理能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為叄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壹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經協商簽訂長期聘用合同進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及有效證件附背面)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12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方因 自願提出與 方解除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議定如下事項: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為乙方繳納五金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為乙方繳納五金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4、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按協議各自應履行的義務要在三日內主動履行完畢,否則要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以後雙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任何有關與原勞動合同關係的要求。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日 月

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版)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太多的,可以寫詳見附件)。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_____。

第八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_____、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有上崗協議的更改為:崗位工資隨雙方上崗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執行),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_____(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_____

B.小城鎮社會_____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_____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

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