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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通用22篇)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委託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通用22篇)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影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鑑於: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審查購房合同,並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資訊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產專案經營開發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整個專案經營開發提供全過程的專業法律服務,要求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擔任甲方的經濟、法律顧問,以維護甲方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該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並配之以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受聘律師須為甲方提供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專案開發進展,完善甲方參與的三方合資合同、章程;

2.參與本工程建設的前期動遷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參與本工程建設的招標標書的制定,參加甲方審查投標檔案併為評標、決標提供法律意見;

4.代表甲方與工程承包方洽談,草擬、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達到可正式簽約條件;

5.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承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6.代表甲方審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信譽及隊伍素質和履約能力,審查、確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分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8.督促、檢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約資料的積累、保管工作;

9.協助甲方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_____________市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絡;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並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範的勞動合同。對於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範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佈、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並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項支付後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週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因 一事,委託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許可權: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 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影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7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書

(201 ) 字第    號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職務:

電        話:

乙    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負 責 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                   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提供    有關法律諮詢;

2、為甲方   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萬元。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日     期:                    日      期: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檔案;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於投資設立中的有關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定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檔案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範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檔案;

(6)為公司稽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資訊;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宣告;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_____、行政複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檔案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檔案;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資訊,出具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檔案;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專案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製程序諮詢、法律檔案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檔案;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檔案;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重大專案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專案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專案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檔案;

(5)根據專案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協助處理專案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登出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登出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檔案;

(7)協助辦理公司解散、登出各種審批登記程式;

(8)協助處理公司解散、登出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後交回甲方存檔。

四、_____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如果委託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_____。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裝置。

9、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9

一、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的見證人。

二、根據《上海市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元。

三、如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取得另一方同意。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見證工作完成時止。

五、本文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0

1、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略)區

2、工作目標:_________________(略)的利益。

3、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選取*(略)(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4、工期:_________________/。

5、標段劃分:_________________本專案劃分為採購*個標段。

*、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比選申請人須具(略)執業許可證,執業許可證經年檢合格;

2、(略)及委派律(略)政處罰;

3、在(略)市有(略)所,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略)管理制度;

4、主辦律師執業年限3年(含)以上,具有較豐富的經驗、較強的溝通能力。

*、比選規則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比選者,請於*日至*日,每日曆天上午9:_________________*時至*:________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________*時至*:_________________*時((略)時間,下同),在(略)市(略)區草市街*號*持相關證件及以上(證明、證書)購買比選檔案:_________________

(1)購買人須是法定代表人和專案負責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及單位介紹信;

(2)註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若有)。

2、比選檔案每套售價*元,售後不退。

3、比選人不提供郵購比選檔案服務。

*、參選檔案的遞交

1、比選檔案遞交截止時間(比選截止時間,下同)*日*時*分,地點為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室。((略)市(略)區草市街*號*)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檔案,比選人不予受理。

比選人:_________________(略)(略)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略)市(略)區海科路(略)大廈3號廳*樓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比選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略)市(略)區草市街*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1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 】時非訴字第 號

甲方: 乙方:河北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資訊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河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

1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資訊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_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諮詢;

2、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 、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 )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檔案;

(4 )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 )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 )對於投資設立中的有關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 )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 )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 )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 、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 )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定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檔案的起草;

(3 )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 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 )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範本;

(5 )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檔案;

(6 )為公司稽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 )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 )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 )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資訊;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宣告;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檔案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3 、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 )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 )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檔案;

(6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式;

(7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 、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資訊,出具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2 )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檔案;

(4 )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式;

(5 )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 、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 )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專案的推薦;

(2 )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製程序諮詢、法律檔案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 )參與公司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檔案;

(4 )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檔案;

(5 )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 )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6 、為公司提供對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 、重大專案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 )就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 )就所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 )對專案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 )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專案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檔案;

(5 )根據專案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 )協助處理專案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 、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 )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登出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 )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 )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登出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檔案;

(7 )協助辦理公司解散、登出各種審批登記程式;

(8 )協助處理公司解散、登出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後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 、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 元人民幣。

2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託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 、如果委託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 、_________ (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 、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7 、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裝置。

8 、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 、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 、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_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諮詢;

2、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願聘請 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專案經乙方論證可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檔案,或不可行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 個月。

2 委託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3.1 就該專案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3.2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專案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專案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3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專案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3.4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專案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5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 乙方不得洩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並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許可權。

4.9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5.1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6.1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3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5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概由甲方承擔。

6.6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並通知對方。

7 律師費

該專案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正(¥ ),於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8.1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檔案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檔案(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後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8.3 本合同文字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產專案經營開發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整個專案經營開發提供全過程的專業法律服務,要求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擔任甲方的經濟、法律顧問,以維護甲方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該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並配之以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受聘律師須為甲方提供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鑑於甲方現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產生訴訟(以下簡稱該訴訟),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階段,甲方擬通過法院依法審判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之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聘請乙方為其提供對上述案件提供法律諮詢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雙方確認,乙方律師已經提供下列法律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諮詢;

(2)提供法律意見;

(3)參加相關的案件討論,對案件庭審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說明並提出解決意見;

(4)該訴訟二審協助出庭工作。

第2條:_________________費用支付

2.1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依據市場調節價,就乙方為其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拾萬元整。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等法律服務費用。

2.2乙方開戶行及賬號資訊: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

2.3代理過程中因當事人雙達成和解,調解、撤訴等視為律師完成委託事項,委託人應當支付所有代理費用。

第3條:_________________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必須嚴格遵守。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4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5條: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之日終止。

第6條:_________________協議文字的數量和持有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20__年月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19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影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20

(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委託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許可權: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找範文就來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影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 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21

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非

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以併購為目的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與指定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託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為甲方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委託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檔案、資產檔案、融資檔案、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僱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製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字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託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專案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 整,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幣 萬元,於本合同簽訂時支付; 第二期餘款人民幣 於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託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並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託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託事項的法律後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並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實施委託事項,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夥人、律師„„,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專案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律師為專案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範,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專案資料應當單獨建檔,並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後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並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於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 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專案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資訊和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房屋拆遷非訴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事務所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並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範的勞動合同。

對於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範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佈、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並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

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元。

上述款項支付後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

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

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

當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