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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採購服務合同(通用3篇)

裝置採購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裝置採購服務合同(通用3篇)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需方:

供方: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供方根據需方需求提供下列產品:

二、質量標準及保證期

1供方需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談判(或招標)所確定品牌的生產廠家正宗原裝產品,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談判(或投標檔案)所述的各項技術指標,質量必須達到該項裝置的出廠質量標準或國家標準;所附各種資料及配件(軟體)等必須齊全,所有裝置均需帶保修卡。產品屬於國外進口的,必須是指定在中國大陸銷售的產品,並且必須附有中文說明書。詳細配置須按附件一填報。

2供方必須完整地履行保證期內的免費現場維修服務承諾。

3在質保期內,供方必須及時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產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後,未在規定的響應時間內趕到現場彌補缺陷,需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並從質量保證金中抵扣。

4在質保期內,如發現產品有其它潛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標準要求或不符合投標書承諾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購件,需方有權退貨或向供方索賠。

5供方應與製造商簽訂所提供的產品享有製造商完全質量保證及要求產品保修和維修的權利的合同,並向需方提供書面檔案副本。當製造商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供方有責任與義務,要求製造商履行義務,必要時,需方支援供方提起法律訴訟,否則,由供方承擔製造商應承擔的全部責任。

6質量保證期:產品的免費質保期為年(除外),並提供免費現場服務,終身維護。質保期限均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7在質保期頭三個月內,如產品有嚴重製造質量的問題或質量缺陷,供方應免費予以更換;在質保期內,如同一產品出現三次質量問題,供方需免費予以更換,以保證需方正常執行。

8供方在產品系統整合過程中,如果產品間技術性能相互不相容而影響系統性能,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給需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供方應賠償。

三、技術資料與檔案

供方應向需方提供以下技術檔案:

1操作使用說明書、安裝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冊、服務手冊、維修保養說明書;

2產品的合格證、保修卡等;

3所有產品均要求技術資料完整,有中文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中文資料,有光碟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光碟資料。自帶軟體的要求以光碟形式提供;

4裝置技術配合資料應在合同簽訂後日內通過特快專遞方式交付給買方,賣方應負擔所有的包裝費、運費及保險費。技術資料郵寄至:

5供方應對因其包裝或標記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裝置及技術檔案的腐蝕、受潮、損壞和丟失負責。

四、產品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供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供方應給予解決。

五、交付

1交付時間:供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工作日內將產品全部交付完畢並負責安裝除錯。交付日期:。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根據。

2供方應在交貨日3日之前,將發貨事項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供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3交付地點:由需方指定為交付地點,所有產品配送到指定地點後,需方安排專人簽收,並負責保管好裝置。需方驗收之前的運輸、保管及相關費用及一切風險責任由供方負責。

六、安裝、除錯與驗收

1安裝:產品的安裝由負責,供方應對產品和系統安裝提供全面的技術服務與支援,為順利安裝執行提供完全技術保證。

2除錯:除錯由負責,供方為執行除錯提供技術和產品的必要條件。

並應向需方有關人員講解產品和系統結構與計劃除錯方法,包括系統的效能、技術特點、除錯技巧等有關技術原理、方法,指導解決除錯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驗收:

(1)產品運抵需方指定地點後,由需方對到貨產品的數量、型號、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進行檢查,要求供方提供驗收方案,與需方協商後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合格後接收。

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產品及合同規定的資料、檔案或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交貨的視為違約,由供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供方負責10日內補齊。

(2)驗收地點:

(3)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未達到技術要求的不合格產品,一律拒收;並可終止合同執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引起糾紛,則由具有資質的相關國家質檢機構進行檢測,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

七、服務

1供方提供現場培訓計劃,對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切實有效的培訓,確保產品能良好地運作。主要培訓內容為產品的基本結構、效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需方未使用過同類型產品,供方還需就產品的功能對需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產品使用現場或由需方安排。

2在質保期內供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因裝置配置、裝置或零部件製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故障,供方應在小時內立即予以免費維修或更換,保證裝置及時恢復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在質保期內,如有質量問題但無法提供損壞配件的,供方應予以免費更換。

3在保修期內免費提供零件及服務,並應及時有效,裝置發生故障後,如需方無法排除故障問題,由需方提出書面現場服務申請,供方應在收到需方資訊後工作日內給予書面回覆並確認服務工程師和提供相關所需資料。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供方負責。保修期後應提供長期優質服務。在使用壽命期內,供方應保證對裝置的零件、易損件的供應。

4供方應在質保期內提供免費上門維修和技術支援的服務,並進行終身維護。招標採購的裝置,投標方應在投標檔案中註明售後服務機構的名稱、聯絡方法等。

需方:

供方:

裝置採購服務合同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買方委託賣方承擔 空調裝置供貨、安裝、除錯和開通等工作,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法律責任,經協商一致,簽定合同內容如下:

一、產品供貨及裝置安裝價格

注:(1)產品價格指供貨範圍內的主機和附件價格;

(2)產品價格中含有產品包裝費、保險費、運輸費、裝卸費、搬運費、保管費及利潤、稅金等。

(3)採用R410a新環保冷媒,所有室內機均標配冷凝水提升泵,揚程600MM。

注:(1)綜合單價中包括裝置吊裝、安裝就位、二次搬運、安裝輔材、人工及機械等費用;不含空調裝置價格。

(2)安裝總價中包含冷媒銅管、電氣材料、製冷劑(R410a)、冷凝水管(給水PVC)、風管和風口、橡塑保溫材料、金屬吊支架等安裝專案的主材費、安裝費(含輔材、人工及機械費)、系統除錯費、驗收費、綜合費率、利潤、稅金及現場施工中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3)相關配合費包括設計出圖費、總包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單位的配合費。(未談是否含配合費)

二、總價合同及其調整方式

1.本合同總價為 元整(¥ .00元),其中裝置總價為 人民幣 元整(¥ 0.00元),安裝總價為 人民幣 元整(¥ .00元)。

2.本合同總價是指在招標時提供的建築平面圖紙範圍內的空調裝置及其安裝總價,除發生下列情況按合同已有單價或買方簽證調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調整:

(1) 工程建築設計作重大修改,而引起戶型及套數的變動;

(2) 因買方原因對原空調設計方案作出較大調整,但不包括因賣方空調選型和配臵容量不當而引起的調整;

(3) 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和費用變化的計算方法:若本合同中有相同型號規格的產品,裝置及材料價格按本合同單價進行調整;本合同無相同型號規格的,裝置及材料價格須由買方簽證認可,安裝費用可根據本合同中相同戶型的綜合單價進行結算。

三、付款方式和工期要求

1.付款方式

(1)裝置款:合同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作為預付款;全部裝置到貨,經過到貨驗收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實到裝置貨款總額的 %;系統安裝、除錯、試執行和驗收合格,竣工資料提供齊全,並經結算及交付使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總額的 %;餘款5%在產品保修期滿並經大樓物業管理部門書面確認產品執行正常無缺陷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發票應隨付款進度及時提供。

(2)安裝款:安裝單位進場後10個工作日支付安裝費總額的50%,工程安裝施工全部完成並經買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竣工資料齊全,並經結算及交付使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安裝費總額的45%,餘款5%在產品保修期滿後並經大樓物業管理部門書面確認產品執行正常無缺陷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

2.工期要求 200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調系統安裝、除錯、試執行並通過驗收。

四、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1.賣方提供的空調產品及部件必須是全新、未使用過的,產品必須是中國檢驗合格、並准許在杭州使用的產品。

2.賣方須保證用先進的技術、優質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藝、嚴格的質量管理為買方提供效能先進、質量上乘、外表美觀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及效能要求的產品。

3.本合同中的產品必須符合上海大金空調產品出廠質量標準、國家及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空調裝置和家用電器國家或行業標準。

4.賣方須對一切可能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指控負責。

5.管道穿牆機械轉孔及套管、預留洞移位及修補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及運輸

1.為了保證裝置在長途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或行業(部)標準規定,每一包裝箱內必須附有裝箱清單。

2.貨物由於包裝不善或在裝卸、運輸途中發生鏽腐、損壞或短缺,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3.賣方保證在確認貨物因裝卸、運輸中發生損壞或短缺後,儘快給予調換、修復和補齊缺件,至買方滿意為止。無論造成缺損的原因如何,都不能以辦理索賠為由而拖延供貨。

4.賣方在裝置發運前15天將準備的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包裝箱件數、尺寸、重量及儲存條件等以傳真的形式通知買方,以便安排存放地點。

六、 供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時間:以買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買方如變更供貨時間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賣方確認。

2.交貨地點: 工程工地現場指定地點落地。

七、裝置到貨驗收

1.合同簽訂後,賣方須提供詳細的、完整的裝置技術規範和驗收標準。

2.買方認為如有必要在裝置製造過程中派人到生產廠進行監製,或在裝置發貨之前派人赴生產廠進行預驗收,賣方應積極配合並對監製及預驗收工作提供方便。

3.裝置到達現場後,買賣雙方、工程建設監理方一起開箱檢驗。如發現實物與合同產品不符,買方有權要求退貨,賣方承擔由此引起的違約責任。如發現實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破損、缺失等情況由賣方負責調換或補足,直至買方滿意為止,但不得影響工期。

八、產品技術檔案和資料的提供

1.產品使用說明書、裝箱單、檢驗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

2.產品主要技術性能、系統的組成與配套資料;

3.產品出廠的技術資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總圖、主要部件裝配圖、零部件目錄及圖冊、安裝圖、安裝手冊、操作使用手冊、檢修維護手冊和試執行工藝技術條件等圖紙檔案資料;

4.與土建施工相關的安裝資料和預留孔、預埋件圖紙;

5.按招標檔案和工程進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空調平面布臵圖、電氣接線圖、系統原理圖和安裝大樣圖;

6.買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及檔案。

九、安裝、除錯和驗收

本安裝工程為交鑰匙全包工程。賣方負責包括裝置供貨、運輸、裝卸、二次搬運、安裝、除錯、驗收等一切費用。

1.安裝施工

(1)買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電源,費用由賣方承擔。

(2)買方負責提供空調電力配線至每戶空調室外機處,室外機至室內機以及戶內的電力和控制線路安裝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負責在衛生間管籠內安裝空調冷凝水立管並預留介面,賣方負責空調室內機冷凝水管安裝並與管籠立管接通。

(4)管道穿牆機械轉孔及套管、預留洞移位及修補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5)賣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納入現場工程監理、土建總包和安裝總包單位的管理。

(6)賣方應根據工程情況提供到貨計劃、安裝的施工進度計劃,經買方確認後作為合同條款的附件。賣方應按計劃完工並交付驗收。

安裝技術要求:風管採用鍍鋅鋼板咬口製作,板厚須符合規範要求。空調送風口採用細葉百葉鋁合金風口,迴風口採用門鉸式帶濾網細葉百葉鋁合金風口,風口表面處理採用靜電噴塑,顏色另定。風管、冷媒銅管和冷凝水管均採用橡塑保溫材料保溫,風管保溫厚度為15毫米;銅管保溫厚度20毫米;冷凝水管保溫厚度為10毫米。電線套管採用焊接鋼管,規格及壁厚按規範要求。室外機應採取適當減震措施。

2.系統除錯和試執行

(1)工具、材料、儀器裝置和勞務人員

賣方應派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工程師在現場負責測試和除錯,以檢測產品設計、製造、執行效果等。並提供所有測試和除錯所需的工具、材料、儀器和勞務人員,所需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2)程式和表格

賣方須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提交測試和除錯方法及記錄表格,經買方稽核後生效。

(3)測試

部分或全部測試需根據實際情況在安裝期內或後進行,賣方須認真做好測試記錄,並出具空調裝置測試報告。

(4)試執行

裝置試執行應在工程監理及買方有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試執行結果須符合產品標準和技術規格書及本合同要求。

3.安裝驗收

(1)成品保護。工程完成後,賣方須負責全部空調系統的保護和清潔工作,直至裝置驗收合格並交付業主正常使用為止。在交付使用前,如空調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賣方負責免費修復或更換。

(2)安裝驗收。空調安裝驗收須在系統測試和試執行合格後進行,由工程質監部門、工程監理和買方有關部門共同檢查驗收。

(3)驗收合格條件

空調裝置的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產品標準、招標檔案技術規格書及合同規定要求。空調裝置的安裝必須符合《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空調施工圖紙要求。

(4)驗收資料。竣工驗收時必須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4套,包括空調安裝竣工圖、隱檢工程記錄資料、系統測試和試執行報告、裝置使用操作與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及各類產品質量證明書等。

十、技術培訓和售後服務

1.技術培訓

(1)賣方須對買方的維修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包括維修人員2名、操作人員2名。按投標檔案中的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培訓時間進行培訓。

(2)技術培訓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售後服務

(1)本合同產品的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自空調裝置通過最終驗收並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由於產品設計、製造及安裝的缺陷造成的任何產品質量問題或故障提供免費維修,對產品使用壽命期內實行終身維修。

(2) 賣方須在杭州市設有維修點,提供24小時維修服務。賣方維修人員須在接到報修電話後2小時內趕到現場,提供不間斷服務直到故障排除。

(3) 保修期內在每次製冷(制熱)期開始前,賣方免費負責空調的開機除錯。在質保期內,每兩月對所有空調進行一次常規檢查、調整和清潔保養。

(4)賣方須對合同中各種型號規格的空調裝置提供足夠的備品、配件,並保證是原廠生產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免費更換。

(5)在保修期滿時,賣方工程師與大樓物業管理部門代表對機組進行一次全面測試,任何故障須由賣方免費解決並取得買方有關部門的認可。

十一、違約責任

1.產品質量責任

(1)在產品的質保期內,凡裝置在開箱檢驗、安裝除錯、裝置試運轉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賣方免費負責處理,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直至產品符合質量和使用要求。賣方承擔修理、調換、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產品的質保期滿後,一旦發生裝置故障,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派人前往現場及時修理並提供備品、配件,費用按投標檔案中備品、配件的單價收取。

(3)由於買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裝置故障或損壞,賣方應保證及時給予修復,費用由買方承擔。

2.供貨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買賣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賣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罰金按逾期交貨貨款的百分之一計算。整機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貨,按整機逾期交貨計算罰金。

(2)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價的30%計取。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3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以終止合同。

3.安裝違約責任

(1)賣方必須在整個工程安裝除錯開通全部完成後 1 個月內,會同買方、工程監理及有關部門共同按有關國家現行規範、招標檔案和合同有關規定驗收。如因裝置缺陷和安裝質量問題,不能按期提交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賣方應負責返工並賠償買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推遲交付的賠償費按超期天數計算,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1 % 賠償買方的經濟損失。如因買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應順延,費用不予增加。

(2)賣方對合同中各戶型房間所配臵空調裝置的製冷(制熱)效果負責,必須保證在規定的室外氣溫條件下,空調機制冷(制熱)開啟後20分鐘內,室內溫度達到招標檔案要求的溫度範圍,否則,賣方應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十二、履約保證金

1.合同簽訂的同時,賣方須向買方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支票或匯票),計人民幣 元整(¥ 元),與買方簽訂合同前遞交。

2.該履約保證金在空調裝置全部安裝完畢,經部門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給予無息退還,最遲期限為 年 月 日。

3.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得到補償。

4.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並賠償買方相同數量的違約金。

十三、合同轉讓和分包

1.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合同產品的製造、供貨和安裝工作轉包給第三方。

2.賣方在投標檔案中說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擴散到其他廠生產。

3.雖然賣方在投標檔案中對外購或外協的零部件作了說明且得到買方認可,但賣方仍應對這些零部件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負全部責任。

十四、合同修改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達成一致後由雙方簽署合同修改書。

2.除非買方對裝置型號、規格和涉及價格因素的技術引數和配套件提出修改,賣方不得對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與終止

1.買方在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時,有權提出解除、終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裝置。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

(3)在發生上述情況後,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2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的裝置應負有產品質量責任。

3. 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被終止部分。

十六、爭議解決

1.凡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期間,除正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並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開始生效。

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八份,雙方各執肆份。如正本與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十八、其它事宜

1.招標檔案、投標檔案、補充技術檔案及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解釋順序為:

合同---詢標紀要---投標檔案---補充技術檔案---招標檔案

3.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採購服務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供水裝置採購、安裝、除錯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本合同約定的產品及服務:依據供水工程施工圖紙及甲方招投標等檔案為標準,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供水裝置及相關產品,供水裝置運輸、安裝、除錯及後期維護等產品和服務。

1)、安裝及施工範圍:本工程圖紙包含的與供水裝置相關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供水工程裝置工藝電氣部分、自動化部分等圖紙規定的所有專案)。

2)、裝置引數是乙方根據甲方招標技術要求來進行選型配置的,完全滿足甲方招標技術要求。

3)、乙方保證產品為全新產品,質量、規格和效能與甲方專案要求所需一致。

三、交貨期和安裝期

1.裝置交貨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3天全部到達甲方現場,現場具備安裝條件後7日內安裝完畢,具備安裝條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畢,裝置土建基礎施工完畢。

2.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60天內,乙方需按照圖紙施工完畢。

3.裝置的運輸:乙方負責送貨,運輸、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四、裝置的除錯期

1.裝置除錯期:甲方向乙方發出除錯時間通知,乙方在收到除錯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除錯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通話通知、簡訊或微信通知、書面函件、郵箱或郵件等任何方式。

2.本套裝置由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安裝和除錯,若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甲方對裝置是否合格存有爭議的,雙方同意共同委託相關鑑定部門對爭議進行鑑定,鑑定費用先由乙方墊付,鑑定結論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依據鑑定結論情況承擔鑑定費用。

3.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併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

五、交貨和安裝地點

交貨、安裝地點:

六、計價及付款方式

1.計價方式:¥13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佰叄拾捌萬元整)總價包乾,該包乾總價是指乙方實施該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置款、運輸裝卸費、安裝費、安裝除錯費、後期售後服務費等所有費用。結算時以包乾總價為準,除甲方允許的工程變更和簽證外,不作任何調整。

2.付款

2.1付款方式:對公轉賬

2.2付款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度付款(付款時,乙方需給甲方開具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工程量進度款以甲方要求為準。

2)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2年,質保期內,保修、更換;質保期滿2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5%質保金。

七、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本合同約定技術標準。乙方所供產品因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價款,並賠償甲方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且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質保期:整機質保2年,終身維護,即全套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經驗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滿2年。質保期內若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48小時內趕至甲方現場進行維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託第三人維修,維修費在質保金內扣除。

八、驗收

1.乙方應在送貨前1天電話通知甲方,在貨物到達甲方工地現場後,由甲、乙雙方按合同對產品外觀、數量、品牌進行清點。若貨物與合同約定不符,乙方須在10日之內按照合同約定補正。

2.乙方應在全套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2日內通知甲方並邀請相關公司驗收,甲方接通知後應在5日內組織驗收(法定節假日除外),驗收合格出具書面的驗收結論。

3.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執行。

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保量的交付產品、進行安裝除錯。

2.乙方交付的產品、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規範標準。

3.乙方產品和安裝材料、工具到達甲方專案現場時,甲方提供相應的保管場所,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物品的保管。

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安裝除錯時,應做好防火、衛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員在工作中損壞甲方財物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做好安全培訓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若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6.甲方給乙方在安裝除錯期間提供水、電等條件。

十、違約責任

逾期責任: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按時交貨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履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支付的全部價款,且乙方應賠償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進度款,則每逾期1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則乙方可解除合同,並可以主張15%的違約金。

十一、附則

1.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賬號:賬號: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