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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補充合同(精選5篇)

工程施工補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全稱):

工程施工補充合同(精選5篇)

乙方(承包方全稱):

根據國家民航總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和武漢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指示精神,經武漢天河機場建設指揮部研究決定:20xx年2月24日指揮部(以下簡稱為甲方)與珠海橫琴中盛海陸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的機場三期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內容,由於設計方案變更等因素,原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機場三期土方工程專案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樓工程專案另行安排,其它工程專案(場道、附屬設施專案)待定。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補充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北省武漢市天河機場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點:湖北省武漢市 工程內容:挖、運、平 資金來源:國有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湖北省武漢市天河機場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發出的施工任務單為準。

三、 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開工通知日期為準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 質量標準:合格

五、 合同工程量及價款

工程量:暫定 壹億零捌佰萬 立方米

合同單價:綜合單價:運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1、派駐的工程師

職權:全權處理現場的一切事務

2、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3日內雙方辦理書面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接手續。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負責現場的安全護欄標誌、標牌、施工燈光照明燈。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無

八、工期延誤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工程量變化及設計變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順延,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工期順延依據,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責任自負。

九、安全施工

嚴格執行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十、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結算價款採用價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 風險範圍:燃油費上漲或政策性收費上調引起成本增加則按相應比例調整價格。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無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對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無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約定:無 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它調整因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施工發生的技術措施費用等。

十一、工程預付款

開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當月合同工程量總價額的10%,在乙方正式進場施工三個月後甲方開始扣回預付款。

十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自工程開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計量報表,甲方按乙方當月完成工程產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計量時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類推至工程竣工為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擔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後一個月內甲方全部付清給乙方。

十三、材料裝置供應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十四、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乙方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竣工驗收後7日內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報告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無

十五、違約、索賠和爭議

1、違約

(1)本合同中關於甲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2)本合同關於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乙方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雙方約定的乙方其它違約責任:遇有時另行協商

十六、爭議

16.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 當地仲裁 調解;

(2)採取第二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上級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無

十八、不可抗力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及強颱風、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嘯等。

十九、保險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甲方投保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保險事項:無

(2)乙方投保內容: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擔保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自行辦理

二十一、合同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補充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競爭、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協議書條款與本補充合同有衝突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名稱、地點:一#廠房、二#廠房;紹興袍江工業區

二、 工作內容:施工圖內土建及水電安裝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項工程不得分包及轉包

四、 工程約定:

1、 合同工期為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2、 連續三天以上停水、停電,工期相應順延;

3、 本工程採用預應力管樁,由管樁造成對周圍建築物的影響所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六、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精心組織工,確保安全生產,遵守紹興市有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規範和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七、 工程結算口徑;:

1、 廠房一、廠房二:按圖紙要求施工一次性包乾920萬元,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執行20xx版《浙江省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作下浮,決算材料價格按紹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釋出的當月資訊價執行,無市資訊的參照省資訊價。

2、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量按實結算;經監理工程師初審,並經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簽章確認的聯絡單、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

3、 增加和場外工程結算審計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結算資料並能積極配合。

八、 工程款支付:

1、 承包人進場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100萬元;

2、 承包人基礎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920萬元作付款基數,下同)25%工程款;

3、 二層主體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4、 主體結頂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5、 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並資料移交完畢後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6、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付款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再定。

九、 合同爭議:

補充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國家規定為土建、水電安裝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計算。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補充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施工事宜未明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工程的具體範圍、合同包乾總價等條款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地基與基礎、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裝飾等工程(建施、結施、水施工程圖紙)。

資金來源:自籌。

二、雙方明確工程範圍為:

地基與基礎、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裝飾等工程,其中供電、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預應力鋼筋由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確定為: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包乾總價(含稅)為¥: 元(大寫:)。 合同包乾總價不包括髮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房屋建築施工標準、規範以及設計圖紙中特別標明的相關標準、規範。

七、雙方對一般權利和義務補充明確如下:

1、發包人工作

1.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現場已經具備施工條件。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工程進度款的使用情況,具體實施辦法:1、承包人在施工進行期間必須將各材料供應商、施工班組的主要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報發包人駐現場代表;2、承包人在申請月進度款時必須把上月對供應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組的工資的發放列表作為附件上報發包人,否則發包人當認為承包人申報當月進度款資料不齊,不予支付當月施工進度款。

(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1.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

(4)向監理公司提供的辦公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1間裝有水電的辦公場所及3套桌椅辦公設施,並承擔水電費。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維護:承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時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如果施工現場承包人數量較多,則由發包人聯合所有承包人進行協商。但維護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10)電梯井內的腳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11)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劃定的區域佈置臨建設施。

(12)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範圍內所有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責任。

(13)承包人必須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進度款,做到專款專用。

八、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20xx年月日前重新確定並提供。

1.2上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2、工期延誤

2.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雨水天不作工期順延;

2.2當承包人本月的實際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該月進度計劃(即第八條第1項所確定的進度計劃,下同)的70%時,發包人將暫不予支付該月施工進度款,並推遲到下月與下月施工進度款一併支付,當承包人持續兩個月或兩個月以上出現以上情況,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內尚無具體整改調整工程進度的應變措施,發包人當視承包人違約並有權採取一切有效的強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現場施工管理,以確保工程工期順利推進,並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如承包人拒絕、阻止發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發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誤不能得到及時糾正,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進度工期延誤的,從延誤的第五天起,每天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累計計算。

2.4承包人未按進度計劃完成第一個月進度計劃工程的70%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5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延誤進度工期累計達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九、質量與驗收

1、質量要求

1.1承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質量標準、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對質量通病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質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衛生間、門窗、外牆面幾個容易發生滲漏的部位應重點監控。如部分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安全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達到約定的標準後,發包人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賠償發包人的相關損失;如超期30天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重新組織施工隊伍將剩餘工程施工完,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2.1中間驗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及工序。2.2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先進行自檢,然後向監理工程師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主管工程師不管是否參加驗收,只要發包人主管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持懷疑態度要求進行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對隱蔽工程進行剝落或開孔,檢驗合格,由提出方承擔全部費用,工期順延;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責任。

2、承包人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設立專職安全檢查員,檢查、發現、消除各種隱患,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3、承包人對施工現場中的動力裝置、輸電線路、電源開關、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資,須有專人負責,並有嚴格的防護措施。

4、監理人員、發包人有關人員違規指揮,承包人有權拒絕。

5、建設安裝施工過程中的工傷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支付各種費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工作。

7、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水災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應全力以赴進行搶救,同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並通知監理和發包人現場主管人員。

8、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進行施工,並保證在整個專案建設過程中不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和違法亂紀現象,若有發生,發包人將給予承包人處以10000元/次的罰款。 十一、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1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方式確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時必須向發包人提供建築工程發票,所有稅金由承包人承擔。

1.3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合同總價中,承包人已充分考慮除本補充協議簽定後新增的設計變更專案以外的所有風險因素,合同總價不因除本補充協議簽定後新增的設計變更專案以外任何原因而調整。

1.4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不採用。

1.5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不採用。1.6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工程變更 。

2、工程量確認

3.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的5號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報告。

3、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3.1進度款按實際工程進度分次支付,每月5號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單、工程款劃撥申請及足額發票,經稽核無異議後本月31號前發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價的80%進行撥付;

3.2本工程進度款累計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80%時,發包人停止撥付工程款;

3.3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並完成工程竣工備案後發包人將劃撥至合同總價85%工程款及增減工程價款的85%;

3.4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工程竣工備案後,根據承包人提交的結算資料三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結算完成後一個月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

3.5按結算總價留下5%作保修承諾金,保修期起一年後退給施工單位結算總價2%(扣除維修費用之後支付),保修期起滿二年退還施工單位2%(扣除維修費用之後支付),留1%待保修期

3.6月進度款中的工程量造價稽核計算辦法:各分項工程造價=《20xx年廣東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中直接費×82%×實際完成工程量。

十二、材料裝置供應

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1.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1)對於本補充協議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藝,承包人必須遵照執行。承包人若要更換指定材料,必須經過發包人允許。

(2)承包人所採購的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材料、配件、構件等,必須提交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書、出廠證明等資料,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取樣送檢,經過發包人委託的工地代表和建設監理單位驗證合格後才允許進場使用。

(3)對於發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藝,承包人不遵照執行的,將被視為不履行合同實質內容而受到發包人扣罰履約保證的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10000元,且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規定的材料不得用於本工程。篇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日期:

工程施工補充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檔案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外相關補充施工內容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二、 工期及質量

增加工作內容在施工計劃進度關鍵線路上的監理簽證相應順延總工期,不影響工期的不順延工期。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三、 工程價款

補充施工內容工程價款為 萬元整(其中:泵房:萬元、危險品庫房:萬元、高低壓變配電房(開閉所): 萬元、擋土牆: 萬元)。以財政稽核造價為結算價。

補充施工內容工程價款的確定。補充工程內容結算價一律套用當地現行相關定額及相應取費標準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確定,主材價格按施工期間當地釋出的資訊價,結合監理、發包方簽證進行調整。

四、 其它補充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問題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約定執行。本補充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協議訂立時間:年 月 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工程施工補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雙方簽署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本著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保證金的支付達成補充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機械裝置(包括塔吊安裝)進場,支付首期保證金人民幣100萬元整。

二.工程專案完成招投標程式,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支付剩餘保證金人民幣200萬元整。

本補充合同只是對工程保證金支付時間節點的補充說明,關於工程保證金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仍以雙方簽署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合同》為準,雙方遵守執行。

本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