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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精選3篇)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 篇1

甲方:x學校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糾紛,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承包經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經學校校務會多次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投標方式:

明標

二、中標金額:

三、付款期限:

中標後三日內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證金,再簽定合同,否則逾期作自動放棄承包權處理,甲方將不退還乙方投標保證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壹年,自________年下期開學至________年上期期末結束止。承包期內,不得轉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經營,甲方不退還乙方承包款。

五、經營範圍:

乙方可以在校園內經營文化用品、煙、酒、飲料、水果、糕點等成品副食,不能經營生煮熟食品和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的禁營物品,不能經營租書或電子遊戲,不能搞有獎銷售等。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承包後交甲方保證金壹仟元整(¥1000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嚴格履行合同,嚴格服從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及衛生部門監管,期滿後如數退還。若有違反,從履行保證金中按合同條款酌情扣除。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小賣部用房一間。

2、甲方為乙方提供貨櫃、貨架各一個。

3、甲方為乙方提供電錶一隻、電燈2盞、電源插板2個、門鎖2把。

4、禁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內擺攤設點。

5、領導並管理乙方的營業工作,監督食品衛生及安全工作。

6、監督乙方經營商品的價格,嚴禁乙方哄抬物價。

7、對乙方經銷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嚴禁“三無”食品及腐爛變質食品流入校園。

8、如發現乙方經營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不衛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權沒收並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不退承包費)。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經營國家規定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食品,不能經營“三無”食品及黴變食品,如發生中毒或其它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刑事、民事、經濟賠償、自動辭職、終止合同)。

2、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嚴格遵守小賣部安全制度,並在甲方指導下開展營銷活動。

3、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的各種證件,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學校、班級攤銷或強行推銷任何商品。

5、校內經營價格應與校外市場價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校保證消費的學生人數。

6、無條件配合學校迎接上級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如罰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還承包費(如學生早點、飲水、學生中餐、學校佈局調整、生源減少、停電等原因)。

8、乙方自負所用的全部水、電費。

9、乙方負責小賣部室內及門前縱橫2平方米範圍內的清潔衛生,清潔檢查按學校環衛細則執行。

10、乙方銷售攤點不得向小賣部門外延伸。

11、嚴禁乙方向學生銷售煙、酒等,違反一次罰款50元。

12、嚴禁乙方銷售瓜子等食品,違反一次罰款30元。

13、嚴禁乙方向學生搞一週以上的賒帳,違反一次罰款20元。

14、承包到期後,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存貨。

九、其它相關事宜:

1、小賣部不使用id卡消費,不得接受學生用id卡進行賒帳。

2、如遇特殊情況學校放假,學校不具有向乙方通知的義務,由乙方主動向甲方瞭解、詢問,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學校概不負責。

3、承包合同一經簽訂後,乙方的經營就開始自負盈虧,即使因學生人數減少或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小賣部經營虧損,也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果停電,甲方不承擔為乙方提供發電的責任。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承包方)

經學校研究決定,由學校提供場地和學校原有設施,將學校廚房、小賣部承包給乙方。為確保雙方共同利益,特訂如下協約:

1、承包期:

2、乙方在中標後來年兩天內一齊付清年全部租金方可簽定合同,然後經營。 一年租金xx元,違約保證金xx元,防食物中毒保證金xx元。

3、如乙方多次違反規定,學校可單方面中止合同,當年租金和違約保證金歸學校所有。乙方擅自停止飯堂或小賣部任意一項,當年租金和違約保證金歸學校所有。

4、學校每學期期末對飯堂經營進行評估,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家長滿意,合同繼續生效。如不滿意則可解除合約,剩餘租金退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學生或學生家長意見紛紛而影響到學校工作時,甲方有權採取措施對飯堂進行整改,包括單方面中止合同,乙方無條件服從。如乙方單方停止經營,當年租金不退回,違約保證金歸學校所有。

5、廚房經營範圍:師生飯菜、早餐、午餐、晚餐、夜餐。學生早餐以自願為主,每餐每人1.5元,按月收取。每星期早餐規定最多隻能供應兩餐白粥,另外三餐早餐要變換式樣(肉粥、粉皮面條等)。學校嚴格監督早餐質量,質量不合格每次罰100元。

6、乙方必須學習和執行《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規。廚房衛生許可證由學校提供但每年年審證費由乙方出。文明經商,廚工上崗要有縣級以上的健康證,沒證一律不準上崗,否則,取消經營權,廚工每年體檢一次,所需的費用由乙方出。如上級衛生部門到廚房抽檢食品,所需的檢查食品費用由乙方出。每年的培訓、學習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人員上崗時要求儀表美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違者罰款20元/人次。

7、乙方採購的食品要新鮮且要分別索證、留樣(每樣不少於100克,存放24小時)、登記,不賣變質腐爛的過夜食品,如查實罰100元/次。師生若因吃了飯堂的肉菜而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切醫療費用和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出現嚴重事故的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蔬菜加工時必須按一洗二浸三漂四炒等四個工序進行,發現食物煮不熟,蔬菜洗不淨、有蟲子、有頭髮等現象,經查實罰款50元/次,並沒收食品。一切用具必須做到四過關,即洗、衝、消毒、保管,生熟食品要分開,生熟食品的用具要分開,生熟食品要設有生熟刀和生熟砧板,以上規定違反者罰款20元/次。

9、乙方要負責所經營地段的清潔衛生,並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得亂丟雜物、殘渣剩飯。要求地面四周清潔光亮無汙染,操作間要整齊,不要放置與操作間無關的其他雜物及衣物,違者罰款20元/次。

10、學校將原有廚具借給乙方,不足的由乙方購買,乙方要愛護公物及飯堂內的一切設施,借出的廚具要妥善保管,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購買或維修,承包期滿後,要如數交還甲方,損壞的照價賠償。經營期間,甲方需要整改廚房,乙方要無條件服從安排,乙方因需要整改店內設施,需經甲方同意,但所需要費用由乙方負責,承包期滿後,可協商解決移交下屆承包商。

11、師生、學校開水由乙方負責(教師不準取開水回房間)。教師的早、午、晚餐可向承包者購買,按市場實價計算。學生放假,老師未放假,要保證開水供應給甲方。如無特殊原因遲供或不供則罰款20元/次。老師另行集中開膳,廚房要無償供應柴草。

12、乙方無故停膳的,每餐罰款100元。

13、甲方供應涼茶給學生,或者教師活動、學生活動需要乙方服務,乙方要無償提供服務(用料由甲方負責),學生開飯交米錢均可,或交米不開菜也可以。乙方不得無故拒收學生交的米,確因米質不能收的,要經學校總務同意,乙方要保證供給與米數相應的飯量。

14、自然災害造成飯堂倒塌,損失及維修由甲方負責。

15、學生補課期間,乙方要供應學生的飯餐和師生開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假期補貼。

16、小賣部經營範圍:定型包裝食品、飲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嚴禁銷售無安全標識(QS),“三無”商品、破損、不衛生商品和過期商品等,當出現銷售商品事故時,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承包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承包方的承包權。承包方不得經營與學生學習、生活服務無關的菸酒、焰火、快餐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17、小賣部經營地點:只能在學校提供的地點經營,不得在校內其他地點經營。

18、小賣部經營時間:按學校規定時間經營,不能在上課期間經營,上課期間不能容留學生在小賣部內,學校節假日放假期間要停止營業。

19、小賣部服務規範:須以“服務學生為主,讓利給學生”為原則,明碼標價,文明經營,禮貌待客;應恪守經營專案範圍,嚴禁違法經營和超範圍經營,經營的各類商品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價格,保證商品價格公道合理。如發現違規,將扣除保證金,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20、廚房、小賣部水電費、工商稅款及衛生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其中水電費先由學校墊支,每學期期末結算給學校。如發現偷水、偷電行為罰款200元/次。

21、以上違約款在保證金中扣除,違約保證金以及預防食物中毒保證金每年結算,多還少補。

22、安全責任:承包方須嚴格按國家衛生部門和市縣衛生防疫部門的飲食衛生標準,接受衛生防疫部門和學校的衛生監管。承包方須負責承包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承擔,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如有上述未作說明但又出現問題,則由雙方協商解決,學校有最終解釋權。本合同要有我校教師擔保簽名方可生效,在經營中出現糾紛,只允許擔保人負責與甲方交涉。但教師不得直接參與經營。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乙方以年總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

甲方:

乙方:

擔保人簽名:

年月日: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學校研究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商品質量,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小賣部場地 :

(2)、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協調工作。

(3)、甲方嚴格監督管理乙方的經營範圍,超範圍商品,甲方有權沒收,並做處罰。

2 、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自覺遵守《食品衛生法》、《工商管理法規》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定。

(2)、顧全大局,自覺維護學校形象、聲譽和利益,關愛學生,服務至上,健康第一,安全保障。如發生與所售商品、飲食品有關的事故,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3)、不得經營“三無”產品、過期、黴變食品,不得經營刀具及其它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嚴控帶皮、帶殼的商品,不得影響環境衛生、校容校貌。不得經營、自制食品。

(4)、承包人應主動辦理《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一切有關經營手續。

(5)、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7)、所有商品價格必須按質按量定價,不得高於市場價格。

二、經營範圍:

文化用品、小百貨、小食品或成品、師生生活用品。 嚴禁提供自制的任何食品、煙、酒。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1年,即從20xx年8月15 日至 20xx 年8月14日止。

四、經營時間:

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經營

五、違約責任:

1 、乙方因違反《食品衛生法》、《工商管理法規》 等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2、乙方若超出經營範圍,不服從管理,將終止合同。

3、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所交納承包費不予退還。

六、承包金額:

1、第一小賣部每年承包金額為貳仟伍佰元整,第二小賣部每年承包金額為貳仟元整。

2、籤合定合同時交納承包金,否則視為放棄經營權。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